經濟委員會審查公平會104年度預算:聚焦食安、壟斷與執法效能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10-09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公平交易委員會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會議聚焦於公平會對食安問題、市場壟斷、多層次傳銷及物價波動時的執法作為與效能。立法委員質疑公平會執法消極、預算不足,並要求其在食安議題上更積極主動。公平會主委則說明執法困境與未來規劃,最終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公平會強化查察、提高調查費用並積極引用法規以嚇阻不法。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單位預算部分 (詢答)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公平交易委員會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並聽取其施政報告,內容涵蓋103年度績效、104年度施政重點及預算編列。
- 委員質詢聚焦於公平會對食安問題、市場壟斷、多層次傳銷及物價波動的執法效能、預算限制及執法工具不足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公平會對食安問題的執法立場與作為:委員質疑公平會對頂新、正義等油品事件執法消極,推卸責任給衛福部,僅參與跨部會小組而未主動引用公平法調查;公平會主委則強調依法行政,偽摻等行為屬衛福部管轄,且公平法獨占行為需有濫用事實才構成違法。
- 巨額罰鍰分期繳納與嚇阻力:委員質疑公平會允許違法事業分期繳納巨額罰鍰,削弱罰則嚇阻力;公平會主委解釋行政執行署亦會允許分期,且罰鍰金額已大幅提高,並非打折扣。
- 公平會預算結構與執行效能:委員質疑公平會預算中人事行政費占比過高(87%),業務調查費(4%)過低,影響執法能力;公平會主委則歸因於行政院總預算匡列限制與人事費逐年增長。
- 多層次傳銷管理與裁罰:委員質疑公平會對慶云等吸金公司多次裁罰金額過低(100萬至500萬元),未能有效嚇阻其吸金77億元的行為;公平會主委解釋罰款是針對未報備等行政違規,吸金部分已移送檢調,且有法定罰鍰上限。
- 市場壟斷與物價波動查處:委員質疑公平會對豬肉、白米、瓦斯等民生物資價格飛漲及台紐協定後進口水果不降價等聯合行為查處不力,僅監控而無實質成果;公平會主委則表示有進行調查,但需具體證據才能處罰,並解釋部分漲價原因。
- 公平會執法主動性與工具:委員批評公平會過於依賴民眾檢舉,缺乏主動調查意願,且在修法賦予搜索扣押權方面未積極爭取;公平會主委則表示已積極爭取修法,但遭朝野協商阻擋,並承諾未來將單獨推動該條文。
- 電信業手機綁約與聯合行為:委員質疑電信三雄iPhone 6綁約價格一致,以及「吃到飽」費率同步退場,涉嫌聯合壟斷,公平會去年雖已對Apple開罰,但對電信業者仍顯消極;公平會主委表示已立案調查電信業者是否有聯合行為。
立法委員發言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對頂新集團豬油市場壟斷及油品事件未積極作為,認為不應以「偽摻不屬市場濫用」規避責任。
- 批評公平會允許違法事業分期繳納巨額罰鍰,削弱罰則嚇阻力。
- 指出公平會預算中業務調查費占比過低(4%),要求主委向行政院長力爭增加預算,並考慮設立反托拉斯基金。
- 建議公平會應引進檢舉獎金制度,以鼓勵民眾檢舉聯合行為。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批評公平會主委面對廠商態度消極、不夠主動,稱其為「不戰、不和、不降、不走」的葉名琛。
- 質疑公平會對清香油等不實廣告事件未積極主動稽查,僅參與跨部會小組。
- 質疑公平會對慶云公司多次裁罰金額過低,未能有效嚇阻其吸金行為。
- 質疑公平會對豬肉、白米、瓦斯等民生物資價格飛漲及台紐協定後進口水果不降價等聯合行為查處不力。
- 要求公平會對清香油事件的稽查進度及在小組內發揮功能提書面報告。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對市場壟斷行為的查處力道不足,相較國際重罰案例顯得「罰小不罰大」。
- 詢問公平會對正義油品高市占率(80%)是否構成壟斷,並要求調查其是否涉及民眾健康疑慮。
- 質疑公平會將檳榔與荖葉列為重要民生物資進行調查的合理性。
- 強調公平會應加強與農委會、經濟部及檢調等單位的橫向聯繫,以提升辦案效率。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呼籲公平會主委公開支持抵制頂新集團產品,以保護消費者權益。
- 質疑台紐經濟合作協定後紐西蘭進口奇異果、蘋果價格未降反漲,要求公平會加速調查。
- 質疑公平會對大蒜進口量異常導致國內超產、價格下跌的問題未積極查處。
- 批評公平會對土雞產地與消費端價格落差過大問題調查緩慢,涉嫌聯合壟斷。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大廠油品問題環環相扣,是否構成油品市場壟斷,並要求公平會提出源頭控管與釐清的想法。
- 質疑公平會對豬價上漲問題調查無聯合哄抬證據,且對平抑物價作為消極。
- 批評公平會對慶云吸金77億元僅多次處罰100萬至500萬元,未能達到法定上限2,500萬元的嚇阻效果,質疑其績效與公正性。
- 要求公平會提供慶云7次違法內容及罰款金額過低的原因資料。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對黑心油事件慢半拍且無能,質疑公平會身為食安小組成員卻推卸責任,未主動引用公平法立案調查。
- 指出公平會對民營電廠裁罰後又向下修正,相較歐美中韓對壟斷行為的重罰,台灣公平會重罰案件少,執法不力。
- 質疑公平會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過低,且對黑心油事件態度消極,缺乏積極作為。
- 要求行政院副院長毛治國應為食安問題一再爆發負起政治責任並下台。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預算不足導致無法有效辦事,並批評其競爭資料中心租金昂貴卻效用不明。
- 指出公平會雖為食安小組成員,但在食安問題上出力不足,未能有效遏阻不肖業者。
- 質疑公平會對iPhone 6綁約價格一致的聯合壟斷行為調查緩慢,且上次僅罰蘋果公司未能嚇阻電信業者。
- 要求公平會應對電信業者採取更具魄力與效率的查處,不能只罰蘋果公司。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對慶云多層次傳銷吸金問題裁罰多次卻未能及早發現並防範,要求調整調查腳程與提升技巧。
- 質疑公平會對豬價上漲原因的解釋不合邏輯,要求公平會加大力度主動偵辦物價異常波動,從源頭掌控進口物資。
- 要求公平會對電信業者「吃到飽」費率同步退場的行為立即、主動調查是否涉及聯合壟斷。
- 強調公平會作為獨立機關,應發揮主動偵辦與嚇阻作用,保障消費者權益。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質疑全統與正義油品高市占率是否構成壟斷,並詢問主委在食安問題上的個人感受。
- 認為公平會應擁有搜索扣押權以提升調查成效,並對民進黨團阻擋修法感到納悶,要求公平會再次推動單獨條文。
- 質疑公平會調查費用不足,以及日圓貶值、日貨不降價、台紐協定後進口水果不降價等問題的查處進度與效率。
- 要求公平會對iPhone手機綁約問題後續追蹤機制,並調查電信業者之間是否有聯合行為。
相關人員回應
吳秀明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
- 強調公平會依法行政,偽摻、不實標示等行為主要由衛福部法規處理,公平法獨占需有濫用行為才構成違法。
- 解釋允許分期繳納罰鍰是行政執行制度考量,且行政執行署亦會允許;罰鍰金額已大幅提高,並非打折扣。
- 說明公平會預算受行政院總額匡列及人事費增長影響,業務費受壓縮,已多次向行政院反映。
- 承諾會研究設立反托拉斯基金及引進檢舉獎金制度,但面臨預算限制。
- 表示公平會參與行政院食品安全跨部會專案小組及聯合稽查小組,會盡力在職責範圍內處理食安問題。
- 說明慶云公司多次罰款是針對未報備等行政違規,吸金部分已移送檢察官偵辦,且有法定罰鍰上限2,500萬元。
- 指出對豬肉價格上漲有調查,但未發現具體聯合行為證據;紐西蘭進口水果不降價係因進口成本上漲幅度高於降稅幅度。
- 承諾將對iPhone 6綁約案立案調查電信業者是否有聯合行為,並將與電信業者「吃到飽」退場案併案處理。
- 表示公平會已積極爭取修法賦予搜索扣押權,但遭朝野協商阻擋,待公平法全案修正通過後將單獨推動該條文。
- 承認公平會需更精明、主動介入多層次傳銷事業的監督管理,並提升調查技巧與加大調查力度。
李美琪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計室主任
- 說明目前主計處不允許以罰款收入設置基金。
胡光宇 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競爭處處長
- 說明牛樟芝亞福公司經調查並非多層次傳銷事業,未納入公平會管理範圍,但若未來發現變質為傳銷則會協調檢調合作。
- 表示公平會對多層次傳銷公司有定期查察,若發現吸金行為會移送檢察官。
呂玉琴 公平交易委員會服務業競爭處處長
- 說明大蒜價格下跌主要是因產量過多(超產5,000公噸)導致供需失衡。
- 表示土雞價格上半年因豬肉貴而略漲,7、8月產地降價但消費端價格維持高點,對此不合理現象已立案調查。
相關後續
- 丁守中等立法委員提案要求公平會對違反公平交易法事業所處分之罰鍰,不得以分期繳納方式為之,經修正為「針對重大限制競爭案件」後通過。
- 楊瓊瓔等立法委員提案要求公平會應提高調查費用,以維護市場競爭及消費權益保護,經討論後通過。
- 黃偉哲等立法委員提案要求公平會應主動引用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針對油品食安事件積極立案調查,經修正為「引用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後通過。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及潘維剛、林岱樺、潘孟安、王惠美委員的書面意見,請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36301
- 卷/期/冊
- 103/63/1
- 發布日期
- 2014-10-28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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