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預算審查與陸資管理辦法修正:聚焦食安風暴衝擊及產業政策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10-15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經濟部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修正案。會議中,多位立法委員就近期黑心油食安風暴對經濟的衝擊、政府對不肖廠商的處置、生質柴油政策、台商回流成效、漢翔釋股、4G釋照資金運用、工業區土地炒作、越南暴動賠償及核廢料處理等議題提出質詢。經濟部杜部長回應各項質疑,並就預算編列、政策調整及陸資管理修正重點進行說明,多項臨時提案經討論後通過文字修正。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經濟部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詢答)
核心議題
- 本次詢答主要針對經濟部104年度歲入歲出預算編列內容進行報告與質詢,並延伸討論食安風暴對台灣經濟的衝擊、政府處理黑心廠商的作為、產業政策推動成效、國營事業管理及新能源開發等多元議題。
- 委員們高度關切政府在食安危機中的應變能力、對受害廠商的協助機制,以及如何確保未來食品與工業用油的分流管理與追溯查核。
相關爭議
- 食安事件經濟衝擊評估與政府作為:經濟部對頂新事件造成的經濟損失評估(124億元)被質疑過低,且政府對黑心廠商的處置(如魏應充未收押、財產扣押、對受害廠商協助)被批軟弱、消極、無力,未能回應民意憤怒。
- 生質柴油政策與廢油去向:經濟部暫停生質柴油計畫被指導致廢食用油去向不明,間接助長黑心油事件,且台灣在減碳方面落後他國。
- 台商回台投資成效與數據爭議:經濟部雖稱推動台商回台投資逾2000億元,但被指出逐年下滑,政策流於口號缺乏管考,且頂新集團並非鮭魚返鄉計畫輔導對象卻被誤解。
- 漢翔公司釋股爭議:經濟部未經立法院同意即賤賣具國防工業性質的漢翔公司,售價過低導致國庫短收,且釋股收入未編入當年度預算,外資持股逼近上限引發國安疑慮。
- 4G釋照資金運用爭議:4G競標所得51億元被規劃用於補助電信業者開發智慧城市軟體服務,而非偏鄉基礎寬頻建設,被質疑資金回流財團而非照顧弱勢。
- 工業區土地炒作問題:工業區土地以優惠價出售後,廠商短期內高價轉售獲利,政府防制措施被質疑不足,未能有效遏止炒作。
- 越南暴動台商賠償進度緩慢:513越南暴動後,越南方面承諾的賠償措施執行不力,第三次協商遲遲未開,政府被批軟弱無國格,未能有效替台商爭取權益。
立法委員發言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安食安會議結論與政府對頂新魏應充處理軟弱,要求政府拿出鐵腕制裁措施。
- 指出經濟部暫停生質柴油計畫導致廢油流向不明,對黑心油事件負有部分責任。
- 批評台商回台投資成效不彰,數據顯示逐年下滑。
- 質疑經濟部對頂新事件造成的食品業外銷影響評估過低。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對頂新事件造成的經濟衝擊評估方式與數字變化,並擔憂台灣產品外銷全面受阻。
- 關切魏家放棄味全經營權可能涉及脫產,要求經濟部注意並採取措施。
- 指出食安事件對年底經濟成長的潛在影響。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抨擊經濟部對食安事件經濟損失的評估在一個月內從50億跳至124億元,質疑其精準性與對GDP的影響。
- 批評經濟部對受害業者協助消極,防脫產機制不明確,且工業用油分流管理與產業輔導政策口號化。
- 提出馬政府執政下失業率、青年失業率、非典型就業人口激增、貧富差距擴大、房價高漲等經濟數據,呼籲經濟部調整產業政策。
李慶華 立法委員
- 質疑杜部長與魏應充曾並列GMP認證推行委員會召集人,諷刺其地位提升。
- 要求杜部長明確表態支持檢方收押魏應充及扣押頂新資產。
- 呼籲經濟部員工及國營事業抵制頂新產品,並批評台糖量販下架不徹底。
- 主張「五要一不」:人要扣押、產品要下架、資產要扣押、損害要賠償、公司要撤照,101和中嘉不能讓頂新拿去。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對江院長凍結頂新資產宣示的準備不足,以及頂新出售味全股權的意義。
- 嚴厲批評經濟部違背立法院決議,賤賣漢翔公司,且釋股收入93億元未編列當年度預算,違反預算法。
- 質疑4G釋照競標所得51億元用於補助電信業者開發軟體服務,而非偏鄉基礎建設,是將全民資產回流財團。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呼籲全民抵制的合適性,以及國安會議結論僅有食安辦公室和全民抵制,未能提出實質解決方案。
- 要求經濟部加速推動工廠登記證「分廠分照」制度,以解決食用油與飼料油共用執照問題。
- 質疑對高雄大統改名繼續營業的處理方式,以及MIT品牌在國際上受損的評估與應對不足。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對惡劣廠商的懲罰(如停權1年、撤除榮譽商標)力道不足,應加重處分。
- 要求經濟部保證國營事業不在黑心油「未爆彈」清單內,並質疑政府對食安問題的國賠責任。
- 批評經濟部對受波及中小企業的輔導措施僅限於原有機制,缺乏專案保護政策。
- 指出兩岸食品安全協議漏洞,訊息通報僅限事後補救,缺乏預警機制,且台糖曾向頂新購買飼料油,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理解杜部長不公開宣示抵制頂新的立場,但要求經濟部儘快提出輔導機制,協助受波及的代工廠及中小企業。
- 關切513越南暴動台商賠償進度緩慢,批評政府在外交談判上軟弱無國格。
- 呼籲經濟部解決Google等廠商在台難以直接購買再生能源的問題,並加速電業法修正。
- 要求經濟部防制工業區土地炒作,對閒置土地照價買回,並加強再生能源發展以因應核能退場後的電力需求。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對「未爆彈」的說法,認為是惡意隱瞞或查緝不力,讓人民感到恐慌。
- 指出南僑化工、統清、大統等大廠也可能涉及混油問題,質疑經濟部在協調供應商時的審查不嚴。
- 強調食安問題不僅影響健康,也重創台灣經濟,呼籲政府加強橫向溝通,多做實事,少喊口號。
- 建議將核廢料境外處理列入兩岸協議議題,而非僅由台電與對岸公司商談。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指出多數台灣食品出口日、中受阻,顯示問題嚴重,慶幸自經區審查被擋下,否則黑心油損害恐擴大數倍。
- 主張「分廠分照」制度應全面實施於所有食品業,以避免廠商投機取巧,並要求經濟部加強工廠管理與源頭查驗。
- 關切核一、核二燃料棒運送法國處理的進度,以及核廢料貯存槽的安全問題。
- 批評台灣食品業長期暴利,政府對人工色素、香精等添加物管理不力。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擔憂食安問題重創台灣美食王國地位及MIT形象,要求經濟部仔細評估損失並找到停損點。
- 關切大陸康師傅市值蒸發是否影響台灣投資,要求經濟部會同各部會處理。
- 要求經濟部積極推動深層海水產業發展,加速水文調查與招標進度。
- 建議台灣應自主建造研究船隻,建立離岸風力發電海事工程技術,並加速核廢料處理專責機構的成立與蘭嶼低階核廢料境外處理進度。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建議經濟部水利署檢討河川區域線劃設的呆板處置,應分階段處理已蓋堤防但防汛道路未完成的區域,以保障人民財產權益。
- 呼籲專案解決花蓮靜浦部落豐年祭聚會所因河川區域線限制無法興建的問題。
- 支持核廢料境外處理方向,建議陸委會將其列入兩岸協議議題,而非僅由台電與對岸公司商談。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南僑化工等大廠進口工業用油混入食品的漏洞,要求經濟部與衛福部加速修訂法令,建立工業用油許可與流向追蹤機制。
- 批評經濟部駐外單位在查驗進口貨物原產地真實性方面人力不足、專業不足且態度消極,以香菇為例,指責其報告自相矛盾,導致問題產品流入台灣。
- 強調食安危機是轉機,要求經濟部檢討人力、查驗能力與經費,以整合各部會資源落實食安管理。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工業局在工廠管理方面對黑心油事件的責任,認為不應完全推給衛福部。
- 要求經濟部保證工業用油流向安全無虞,並積極輔導受波及的中小企業及下游經銷商,提供法律諮詢與財務協助。
- 建議政府建立一套全體適用的退費機制,以便利民生。
- 澄清頂新集團不在鮭魚返鄉輔導名單內,呼籲經濟部對外說明,避免污名化其他正派經營的返鄉台資企業。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揭露和平工業區專用港與和平火力發電廠長期排放溫排水、養灘底泥,造成南澳至和平溪口海底生態浩劫與重金屬污染,導致漁業資源枯竭。
- 強烈要求經濟部成立專案小組,協助漁民進行公害損害補償或賠償事宜。
- 要求日後召開和平電廠1%回饋金相關會議時,應通知其參與。
吳育仁 立法委員
- 揭露雲林科技工業區土地以優惠價出售後,廠商短期內高價轉售賺取暴利,質疑政府防制工業區土地炒作的措施不足。
- 要求經濟部加強管理工業區土地使用,對未開發土地照價買回,並建議將工業區土地買賣納入奢侈稅管制,以遏止炒作。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認為國安會議僅討論食用油問題功能不足,應將視野提升至整體經濟轉型與產品系統規範。
- 指出經濟部雖負責輔導食品加工業及銷售端,但台灣食品安全管理系統分工後呈現分散狀,缺乏整合。
- 建議由經濟部擔任主導者,與衛福部組成團隊,對所有工業產品、農產加工品、食品加工品及家居生活日用品的安全系統進行評估,確保產品從生產到銷售均安全無虞。
相關人員回應
杜紫軍 經濟部部長
- 說明103年度預算執行情形正常,104年度歲入預算增幅27.49%主要來自中鋼釋股收入,歲出預算減少3.88%顯示撙節開支。
- 回應食安問題時表示,對頂新事件的經濟衝擊估計為124億元,將隨事件發展調整,並正協調外國政府針對公布廠商名單及產品類別管控,而非全面抵制MIT產品。
- 表示經濟部將輔導國內2500家食品企業達到GHP標準,並在適當時機加強食品外銷拓銷。
- 針對黑心廠商脫產,行政院已召開專案會議討論扣押財產機制,經濟部會注意魏家出售味全股權動向。
- 說明經濟部暫停生質柴油使用是考量乘車人安全,並要求台塑和中油脂化後轉作燃料油,去化數量未減。
- 承認台商回台投資方案初期案件較多,現有觀望現象,正調整方案以鼓勵持續投資。
- 解釋漢翔釋股依據立法院102年預算審議決議,並強調政府及員工持股超過60%,可確保國防工業性質。
- 澄清4G釋照競標所得51億元用於智慧城市系統開發,不補助硬體建設,也包含偏鄉,並非回流財團。
- 說明工業區土地炒作問題已修訂相關規定,新出售土地契約將增列照價買回條款,並與金融機構合作提高持有成本。
- 承諾將與衛福部合作,建立工業用油進口許可、流向追蹤與上下申報勾稽制度,預計本月底前完成法令修訂。
- 表示對513越南暴動賠償案,已與越方開過2次會議,正追蹤承諾措施落實情況,並協調第3次會議。
- 說明電業法修正案將考慮開放再生能源直供受電,綠色電價已開放購買,鼓勵企業使用。
- 回應核能議題,表示將進行小規模核廢料境外處理實驗計畫,與法國合作,並已獲美國同意;同意規劃成立行政法人專責處理核廢料,蘭嶼低階核廢料也積極尋求境外處理對象。
- 強調經濟部在食品安全中扮演產業「教練」角色,負責輔導,而「裁判」是衛福部,但會與衛福部合作強化管理。
賴蘊誠 國安局副處長
- 說明國安局在陸資來臺安全管理機制中的角色,包括蒐集大陸政策資訊、協助審查陸資申請案(查證身分、軍事背景、國安疑慮)、強化安全維管及機關間資訊分享。
- 表示經濟部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將國家安全因素納入考量,國安局原則尊重主管機關修正意見,有助於兩岸交流秩序及安全維護。
管道一 台糖公司副總經理
- 說明台糖量販店對不合格的頂新產品立即下架,但因合約關係,目前處理方式為不再進貨,而非全面下架。
- 承認台糖畜殖事業部在前2年曾向頂新進口約1300多噸合法飼料油添加在飼料中。
黃文榮 中華民國外貿協會秘書長
- 說明外貿協會在大陸舉辦的食品展覽,衛福部名單上的廠商均不准參加。
- 表示9月份南京展覽拓銷成績比去年好,廠商報名踴躍,即將舉辦杭州展覽。
葉雲龍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處長
- 說明中小企業處針對受食安事件影響的廠商,將透過信保基金處理融資問題,協調央行不退票,並提供財務輔導與專家協助。
楊偉甫 經濟部水利署署長
- 表示堤防施作完成且達保護標準後,河川區域管制線會隨之修正,若有未完成部分將盡力完成。
- 承諾將派員至花蓮秀姑巒溪出海口現場勘查,與河川局討論聚會所興建問題。
相關後續
- 本次會議中所有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經濟委員會。
- 委員潘維剛、潘孟安、楊瓊瓔所提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副知經濟委員會。
- 針對食安問題,經濟部承諾將加強工業用油管理、產業輔導及協助受損業者,並將加速法令修訂。
- 關於漢翔釋股、4G資金運用、工業區土地管理、越南賠償及核廢料處理等議題,經濟部將持續推動相關政策與協商。
討論事項二
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八條、第九條及第十一條條文,請 查照乙案。(二)審查經濟部函為中華民國102年11月14日修正發布之「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除第八條第二項外,定自102年11月14日施行,請 查照乙案。
核心議題
- 本次議程旨在審查經濟部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部分條文,主要內容包括強化陸資動態管理、放寬自由經濟示範區投資限制、增訂防範陸資異常撤資機制,以及規範投資人委任專業人士辦理申請等,以改善兩岸資金流動失衡並強化管理機制。
- 委員們質疑其中部分條文(如第8條第2項)的施行日期與服貿協議、自經區特別條例的通過時程掛鉤,認為在相關法案未通過前審查行政命令的意義,並擔憂陸資管理機制可能存在的漏洞。
相關爭議
- 第8條第2項施行時程爭議:該條文放寬陸資投資自由經濟示範區限制,但規定須待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與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生效後才施行,委員質疑在相關法案未通過前審查此行政命令的意義,擔憂其成為「服貿後門條款」或「自經區後門條款」。
- 陸資管理機制有效性:委員質疑現行陸資管理機制是否足夠嚴謹,擔憂黑心商人可能利用管理漏洞,遊走兩岸,從事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呼籲建立預警通報機制。
立法委員發言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8條第2項規定,其施行日期與服貿協議、自經區特別條例通過掛鉤,認為在相關法案未通過前審查此行政命令的意義不大。
- 批評經濟部對立法院的尊重時機不當,認為在其他部分未通過前修正行政命令不合理。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擔憂若自經區快速通過,黑心油事件造成的損害可能增加數倍,因此反對將「農業加值」納入自經區,質疑政府對農產品加工的管理能力。
- 強調許多財團賺黑心錢,不顧消費者安全,政府應加強對陸資的把關。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指出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存在漏洞,訊息通報僅限於事後補救,缺乏預警通報機制,可能讓黑心商人遊走兩岸,要求經濟部會同相關部會研議將此議題納入兩岸經合會或工作會談。
相關人員回應
杜紫軍 經濟部部長
- 說明「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8條第2項的施行日期是另外訂定的,必須等到服貿協議和自經區特別條例通過後才實施,且這是行政命令,若相關法令修正,經濟部會配合。
- 強調本次修正案中其他部分是加強陸資管理,且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必須送立法院備查。
- 回應委員對自經區的擔憂,表示陸資管理機制已將食品、農業、飼料、工業用油完全分流管理,在自由經濟示範區內反而會更好管控。
- 表示會將建立食品貿易預警通報機制議題納入兩岸經合會或工作會談,並請衛福部依據食品安全協議第13點解決。
賴蘊誠 國安局副處長
- 表示經濟部研修「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將國家安全因素納入考量,有助於兩岸交流秩序及安全維護,國安局原則尊重修正意見。
相關後續
- 經濟委員會決議,本次院會交付審查的兩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相關議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後,均另擇期繼續審查。
- 關於陳怡潔等委員所提臨時提案第一案,要求經濟部會同相關部會研議將建立食品貿易預警通報機制納入兩岸經合會或工作會談,並請衛福部依據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第13點解決,經文字修正後通過。
- 關於黃昭順等委員所提臨時提案第二案,建請中油立刻規劃拆除設立於後勁溪河道中間運輸帶基座,經文字修正後通過。
- 關於黃昭順等委員所提臨時提案第三案,要求經濟部於10月底前完成全國地下石化管線清查,並提出具體修法建議,經文字修正後通過。
- 關於黃昭順等委員所提臨時提案第四案,要求中油高雄廠遷廠時宿舍問題才一併解決,遷廠後土地規劃使用應儘速提出方案,經文字修正後通過。
- 關於廖國棟等委員所提臨時提案第五案,建議經濟部應自主建造研究船隻,負責新能源及深層海水等相關研究,照案通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36601
- 卷/期/冊
- 103/66/1
- 發布日期
- 2014-11-04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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