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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預算與食安議題審查:聚焦金融監理、對中曝險及稅務改革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10-20

本次財政委員會議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涵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所屬機關、財政部賦稅署及五區國稅局預算。會議重點討論本國銀行對中國曝險風險、劣質油品食安問題應對、網路交易課稅、不動產稅制改革及公用事業發票制度。多項預算科目遭凍結或刪減,並要求各單位提交報告,食安議題則提案要求編列特別預算。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部分及審查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特別收入基金─金融監督管理基金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所屬機關(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的104年度歲入歲出預算,以及金融監督管理基金的非營業附屬單位預算。
  • 核心議題涵蓋金融機構的國際擴展、國家財產租賃管理、銀行對中國曝險風險、靜止戶權益保障、企業社會責任監理、保險業資本適足率及金融檢查效能等。

相關爭議

  • 金融機構國際擴展不力:委員質疑金管會及銀行局未積極協助本國銀行拓展海外分行,導致業務形同虛設。
  • 國家財產賤租疑慮:金管會被指控未實際了解租賃市場任意賤租國家財產,涉嫌圖利業者。
  • 對中國曝險風險:委員關切我國銀行對中國曝險部位連年增長,隱藏風險未獲足夠重視。
  • 靜止戶權益保障不足:銀行局被指宣導成效不彰,導致多數民眾不清楚靜止戶帳戶狀況,難以落實權益保障。
  • 企業社會責任監理鬆散:證券期貨局被批評未對上市櫃公司社會企業責任編制採取實質管制,任憑企業應付了事。
  • 保險業資本適足率過低:國內多家保險公司資本適足率低於150%,委員建議主管機關應命其現金增資補足。
  • 金融機構檢查總天數下降:檢查局辦理金融機構檢查總天數逐年下降,委員質疑其有效性。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曾銘宗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回應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委員潘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及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金管會與銀行局的「業務費」各凍結1/10,待銀行局提出協助本國銀行海外設分行成功計畫期程並獲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金管會證券期貨局應於103年12月底前報告大樓耐震補強工程進度及施作內容,保險局應報告房屋建築養護費辦理情形。
  • 金管會「一般事務費」凍結1/10,待檢視104年度租賃合約並報告有無賤租國家財產情事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 金管會應定期對全體銀行(含外商銀行在台子行)對大陸曝險部位進行壓力測試並公布結果。
  • 銀行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及「一般事務費」各凍結1/10,並凍結「國內旅費、大陸地區旅費、國外旅費及短程車資」1/10,均需向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證券期貨局「業務費」凍結1/10,待提出違反企業社會責任之市場監理報告後始得動支,並凍結「國外旅費」1/10。
  • 保險局「國外旅費」及「大陸地區旅費」凍結1/10,並建請研議對資本適足率未達150%的保險業命其現金增資補足。
  • 檢查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及「金融機構檢查」項下旅費各凍結1/10,並建請爾後年度檢查總天數不得低於100年至103年之平均天數。

討論事項二

本國銀行對中國曝險及對中資企業授信情況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邀請金管會與財政部就本國銀行對中國大陸的曝險部位及對中資企業的授信情況進行專題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質詢。
  • 討論聚焦於兩岸金融往來中的地下金融問題、銀行業對中放款的風險控管、以及人民幣存款轉存中銀台北分行的利差與風險。

相關爭議

  • 對中無抵押貸款比例異常高:許添財委員指出台灣對中國陸企、台商、台胞的放款急劇增加,其中90%為無抵押貸款,遠高於台灣本地的40%,質疑其徵信困難。
  • 地下金融與稅源流失:許添財委員關切中國大陸外匯管制下,兩岸地下金融活躍,導致大量稅源流失,財政部未掌握具體金額。
  • 人民幣存款風險:吳秉叡委員提醒,台灣人民幣存款大量轉存中銀台北分行,若中國金融市場變動,可能對台灣銀行造成贖回風險。
  • 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無底洞:吳秉叡委員質疑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負債高達2,000多億,每年需政府編列預算補充,且未充分揭露於政府總欠債額度,有美化財政之嫌。
  • 網路購物交易稅收漏洞:吳秉叡委員指出網路購物交易頻繁,淘寶網交易金額龐大,但稅收數字與實際交易量差距懸殊,稅賦不公。
  • 公用事業免開立統一發票:費鴻泰委員質疑電話、瓦斯、電、水費等公用事業免開統一發票,認為此制度不合時宜且恐圖利業者,影響國家稅收。
  • 夜店逃漏稅問題:費鴻泰委員質疑知名夜店入場費及酒水消費未開立統一發票,恐存在逃漏稅情況,且稽查困難。

立法委員發言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指出兩岸地下金融活躍,台灣對中無抵押貸款比例異常高,要求財政部掌握地下匯兌資訊並加強查察。
  • 關切營業稅恢復5%後銀行成本轉嫁問題,並強調對中國統治經濟下,地下金融是必要的惡,應設定標準處罰而非杜絕。
  • 質疑對台商對中國投資已到頂,資金轉移至東南亞,應關注資金流向。
  • 建議財政部應事先訂定查稅標準,說明查到地下金融後如何處理,不應把人家殺死,但要處罰到一定地步。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每年預算虛列,國債付息部分賸餘過高,影響預算編列精確度。
  • 關切網購交易稅收與實際數量差距大,要求財政部加強網路交易課稅,以維護實體商店公平性。
  • 提醒人民幣存款大量轉存中銀台北分行,若中國金融市場變動,對台灣銀行可能造成危險,應告知國民風險。
  • 質疑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長期負債,每年需政府補充,且未充分揭露於政府總欠債額度,要求財政部檢討。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肯定電子發票推動績效,建議部長思考如何大步推動,例如每年增加5%使用率。
  • 質疑公用事業(如瓦斯、電、水費)不開立統一發票,認為若開立將增加消費者5%負擔,但應廣為宣傳避免外界誤解圖利業者。
  • 關切台北市知名夜店入場費及酒水消費未開立統一發票,要求國稅局提出解決方案。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關切劣質油品流向,質疑衛福部資訊不明,要求財政部公布飼料油流向及比例,以安民心。
  • 認為頂新魏家應全面退出台灣營利事業,向社會悔改,而非僅捐款30億元,並支持金融業對無社會責任企業抽銀根。
  • 要求財政部拿出魄力,在101大樓董監事改選中,利用民氣將主導權拿回,不讓黑心商人掌控。
  • 要求關務署提高豬油查驗比例,確保調降關稅後進口豬油的品質,避免不肖廠商趁機進口劣質油。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對劣質油品流向的掌握不夠明確,要求釐清是否有未爆彈,並指出關務署查驗比例不足。
  • 建議政府應比照日本對大宗食品物資採「逐批檢驗」或「全檢驗」,並編列「食安特別預算」以解決人力、物力、經費不足問題。
  • 質疑工業局與關務署對於進口油品檢驗比例說法不一,關務署查驗比例低於工業局發布的100%全檢。
  • 要求財政部於3個月內改正公用事業免開統一發票的稅制,認為此豁免安排不合時宜,侵害民眾權益。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關切黑心油問題對台灣美食天堂聲譽的影響,要求財政部嚴查黑心廠商逃漏稅,讓人民看到遲來的正義。
  • 質疑頂新魏家經營方式剝削股民、壓榨勞工,累積巨額資產,導致貧富差距擴大,政府有責任。
  • 要求財政部嚴查會計師事務所是否配合做假財報,以及公務員是否涉入長期逃漏稅。
  • 對明年景氣預測持保守態度,質疑財政部對中國經濟疲軟影響台灣稅收的看法,並建議加速公共建設投資。

孫大千 立法委員

  • 指出政府對電動車貨物稅全免的政策目標是鼓勵節能車發展,但電動車至今未正式上路,政策效果不彰。
  • 質疑油電混合車並非百分之百節能車,卻透過行政命令獲得貨物稅減半,導致國家每年損失100億元稅收,且主要便宜外國車商。
  • 要求財政部重新檢討汽車產業的賦稅減免政策,應確保符合政策目標,真正扶助國內產業,而非便宜外國廠商。

李應元 立法委員

  • 呼籲所有業者應從食安事件中記取教訓,檢查並改正不符合社會期待、違法或違反道德倫理的行為。
  • 指出台灣貧富差距問題嚴重,民眾主觀感受不佳,要求財政部加速稅改進度,特別是海外避稅條款。
  • 要求行政部門應發揮領導力量,推動所得稅法第43條之3、第43條之4修正草案,不能再被黨團協商擋下。
  • 質疑國稅局查辦小額案件(如馮賢賢1,000元酬勞案)卻對逃漏稅大戶查緝不力,認為是殺雞用牛刀,處理不公正。
  • 建議財政部應考量調整飼料油與食用油的進口關稅,減少劣質油因關稅低而便宜的問題,並對廢五金零關稅政策提出質疑。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關切豬油關稅減半後,是否會讓不肖廠商藉機進口劣質豬油,要求財政部與衛福部加強查驗,確保油品品質。
  • 提出遺產稅實物抵繳的法制化建議,讓繼承者能以不動產抵押給國稅局或銀行,並在出售後直接繳稅,解決無現金繳納問題。
  • 提醒財政部關務署針對11月光棍節淘寶網的大量跨境交易,應有更有效、具體的方法查緝化整為零或高價低報的逃漏稅行為。

賴振昌 立法委員

  • 質疑越南劣質油品流向不明,要求財政部提供具體流向資訊,並以去識別化方式提供5家最大廠商的油品明細。
  • 質疑中國銀行台北分行在台灣人民幣存款業務中獲利豐厚,卻口口聲聲說對台灣讓利,要求財政部公開真相。
  • 批評財政部以個資保護為由規避資訊公開,認為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人民有知的權利。

曾巨威 立法委員

  • 關心房地稅改革,同意部長「先求有,再求好」的原則,肯定房屋稅自住與非自住差別稅率的努力。
  • 建議房屋稅稅基應廢除不適當解釋令,並讓標準單價指數連動,以達到稅基擴大的效果,為房地合一做準備。
  • 認同地價稅稅率結構尚可接受,但稅基仍有改善空間,建議取消公告地價80%作為申報地價的規定。
  • 建議將地價稅累進起徵點從縣市平均地價的7公畝改為3.5公畝,以擴大稅基。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關切黑心油問題,認為應記取教訓,讓黑心商人永遠不要在台灣出現,並支持對頂新抽銀根。
  • 質疑頂新集團海外資產龐大,但其海外所得申報及繳稅情況不明,要求財政部加強清查並公布結果。
  • 要求財政部應以查小老百姓的精神,公平查緝大財團的逃漏稅,並對101大樓及彰化銀行公股主導權表達關切。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回應兩岸問題,指出大陸是充滿機會和風險的地區,公股銀行管理會特別審慎。
  • 認為台灣銀行競爭激烈,營業稅從2%恢復到5%後,銀行沒有能力轉嫁成本。
  • 表示財政部未掌握兩岸地下匯兌金額,但若發現地下金融會加強查察,並從查稅找出線索通報相關機關。
  • 承認財政部預算在國債付息部分有賸餘,但解釋是預估升息等因素,並承諾改進預算編列精確度。
  • 表示網路交易是新興型態,財政部已成立小組加強查察,針對3,000元以下免稅及高價低報問題進行歸戶與查察。
  • 解釋公用事業不開統一發票是因其性質不同,且營業稅由消費者負擔,若開立將增加消費者5%費用。
  • 表示已掌握劣質油品上下游流向,並提供資料給衛福部查驗,但財政部無權公布細節或判斷是否為食用油。
  • 同意魏家應有悔改之心,並支持金融業對沒有社會責任的企業不予貸款。
  • 承諾會努力在101大樓董監事改選中拿回主導權,並維持彰化銀行公股總經理席位。
  • 同意海外所得在最低稅負制下需課稅,並承諾將頂新集團列為查緝海外所得的重點。
  • 同意應加速稅改,尤其所得稅法增訂第43條之3、第43條之4的修法不能再等,會積極與黨團溝通。
  • 表示已與經濟部、環保署就關稅議題開會,並將食安問題後的全新思考帶入內閣部會討論。
  • 表示豬油關稅減半是機動措施,維持半年,目前主要從日本、西班牙進口,需衛福部或駐外人員查廠。
  • 承諾會檢討遺產稅實物抵繳辦法,只要能保全稅捐即可,並研究公告地價80%作為課稅基礎的合理性及累進起徵點的調整。
  • 支持政府編列食安特別預算,承諾財政部會全力配合行政院統籌處理,提供所需預算。

吳自心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

  • 報告網路交易營業人課徵營業稅,100年至103年上半年合計148億元,去年為44億元。
  • 說明油電混合動力車從98年至103年8月減徵稅額總共107億元,其中進口車占86億元。
  • 表示中國銀行在台灣吸收人民幣轉貸大陸所獲利息收入視為中華民國境內營業利潤,需繳稅,初估補稅金額至少17億元。
  • 說明公用事業依照現行統一發票使用辦法開收據、免開立發票,但有繳稅,若要改採電子發票需約1年時間調整系統。
  • 回應房屋稅差別稅率,除台北市外,有2、3個縣市有類似主張,但因地方選舉,多在選後處理。

饒平 財政部關務署署長

  • 報告102年成立專案小組後,快遞、郵包等完稅價總計200多億元,收到8億7千多萬元稅收。
  • 表示海關查驗重點在書面申報與實到貨物是否相符,品質檢查屬工業局和衛福部權責。
  • 強調海關查驗量大,採風險管理,無法做到100%查驗,但1518稅號已提高到10%以上。
  • 報告豬油關稅減半後,從10月15日至今新增進口8,709公斤,較101年課稅比率成長40%。

何瑞芳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局長

  • 表示台北市知名夜店有開立統一發票,但承認門票、啤酒等收入可能未開,已與警察局組織小組進行聯合稽查。
  • 說明國稅局在查稅時採取行政中立,若無人檢舉則不會查辦,並澄清馮賢賢個案是調查邀請人有無扣繳,非查候選人。

蘇俊榮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主任

  • 報告電子發票推動績效,預計今年底可達43億張,較前幾年顯著增長。
  • 表示此次劣質油品問題廠家尚未打入電子發票系統,因此資訊中心無相關明細資料。

吳英世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局長

  • 說明辦公廳舍已使用20多年,電梯和冷氣空調使用年限超過10年,爭取經費是為了汰換老舊設備,並承諾撙節使用。
  • 說明購買公務車輛是為了減少租用,以節省開支。

李慶華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局長

  • 說明北區國稅局一般行政經費已較103年刪減,此次增加主要因新莊監理所落成導致電費增加,且已精簡多項費用,希望委員支持。
  • 說明國稅局車輛均使用至報廢年限屆滿才拍賣,拍賣所得會編列在財產收入。

阮清華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局長

  • 回應一般行政費用,表示會與其他國稅局一樣處理。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分送各相關委員及本委員會。
  • 通過臨時提案5案,包括規範本國銀行對中國授信額度達新台幣1億元以上者應徵提全額合格擔保品,確保對中國陸企及個人無抵押信用貸款與國內同標準。
  • 要求財政部會同相關部會於2個月內研修海關稅號以區分食品級黃豆及飼料用黃豆,修補食安漏洞。
  • 要求財政部會同有關部會針對調降食用豬油、豬板油關稅後,確保平抑油價、進口品質優良,並於3個月後說明實施成效。
  • 要求金管會、相關銀行於6個月內提出對策,解決銀行對大陸曝險部位不良貸款案中無擔保貸款問題,以確保銀行債權。

討論事項三

審查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財政部賦稅署及五區國稅局的104年度歲出預算,並討論多項預算提案。
  • 議題涵蓋臨時人員酬金、基本行政支出撙節、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統一發票宣導費用、欠稅處理、辦公廳舍租賃與雜項設備費、課稅資料外包登錄的隱私保護、公務車輛配置等。

相關爭議

  • 賦稅署臨時人員酬金編列不合比例:委員質疑賦稅署臨時人員酬金編列金額與決算支出不符,且未詳細說明用途,比例過高。
  • 賦稅署一般行政支出未撙節:委員認為賦稅署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用編列過高,應撙節開支。
  • 賦稅署一般事務費不當使用:委員質疑賦稅署將公務人員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競賽等活動經費編列於一般事務費,認為經費應花在刀口上。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單價過高:委員質疑賦稅署汰換桌上型電腦與雷射印表機的單價遠高於市場行情。
  • 欠稅大戶處理不力:委員批評五區國稅局未能有效處理歷年欠稅大戶及新增欠稅金額,導致累積高額欠稅。
  • 國稅局辦公廳舍雜項設備費過高:委員質疑台北國稅局辦公雜項設備費編列金額甚高且未詳加說明。
  • 課稅資料外包登錄隱私風險:委員擔憂各區國稅局課稅資料外包登錄業務涉及民眾個人隱私,對督導與外包廠商權責提出疑慮。
  • 高雄國稅局辦公廳舍修繕費用過高:委員質疑高雄國稅局辦公廳舍整修經費過高,建議延長設備使用年限,審酌修補開銷。
  • 公用事業免開統一發票制度不公:盧秀燕委員重申電話公司及煤氣公司等公用事業免開統一發票不合時宜,侵害民眾權益,要求財政部改正稅制。

立法委員發言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質疑賦稅署臨時人員酬金編列不當,要求落實人員聘雇正常化。
  • 提案刪減賦稅署一般事務費,認為公務人員專書閱讀等經費應撙節。
  • 提案凍結賦稅署資訊軟硬體設備費,要求提出汰換物品數量、年限及採購價格等細部資料。
  • 提案刪減五區國稅局一般事務費,以警惕其未能有效處理欠稅大戶問題。
  • 提案刪減台北國稅局辦公雜項設備費,認為金額甚高且未詳加說明。
  • 質疑高雄國稅局電梯、冷氣等設備使用年限,認為若未逾20年汰換不合理。
  • 提案修改「食安特別預算」提案文字,要求「建請政府應儘速」編列。
  • 提案要求財政部於1年內要求公用事業改採電子發票,認為現行免開統一發票制度不合時宜。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賦稅署臨時人員酬金,認為預算編列缺乏用心。
  • 提案刪減賦稅署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認為應撙節經常性行政支出。
  • 提案減列賦稅署統一發票政策宣導經費,認為民眾已明瞭相關教育。
  • 提案刪減台北國稅局一般行政計畫增加數部分,認為應撙節經常性行政支出。
  • 提案刪減高雄國稅局空調、電梯等整修經費,認為設備應延長使用年限、修補應審酌開銷。
  • 提案刪除高雄國稅局新增公務車輛經費,認為若原車輛未逾12年且安全無虞則不應購買。
  • 提案刪減北區、中區國稅局一般行政計畫經費,認為應撙節經常性行政支出。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賦稅署臨時人員酬金,認為預算編列缺乏用心。
  • 提案刪減賦稅署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認為應撙節經常性行政支出。
  • 提案減列賦稅署統一發票政策宣導經費,認為民眾已明瞭相關教育。
  • 提案刪減台北國稅局一般行政計畫增加數部分,認為應撙節經常性行政支出。
  • 提案刪減高雄國稅局空調、電梯等整修經費,認為設備應延長使用年限、修補應審酌開銷。
  • 提案刪除高雄國稅局新增公務車輛經費,認為若原車輛未逾12年且安全無虞則不應購買。
  • 提案刪減北區、中區國稅局一般行政計畫經費,認為應撙節經常性行政支出。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賦稅署資訊軟硬體設備費,認為所編列單價遠高於市場行情。
  • 提案刪除高雄國稅局統一發票給與及推行項下一般事務費,認為經費遠高於前年度預算。
  • 提案凍結台北國稅局其他業務租金,要求專案報告辦公廳舍與倉庫租賃情況。
  • 提案凍結各區國稅局資訊服務費,擔憂課稅資料外包登錄涉及社會大眾個人隱私,要求專案報告落實督導與權責。
  • 建議將北區、中區國稅局一般行政經費刪減案改為凍結1,000萬元。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支持凍結台北國稅局總局及分局辦公廳舍雜項設備費。
  • 支持凍結台北國稅局其他業務租金。
  • 支持凍結高雄國稅局公務車輛新增經費。
  • 支持凍結各區國稅局資訊服務費。
  • 支持盧秀燕委員關於公用事業改採電子發票的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報告財政部主管104年度歲出預算編列情形,總計1,907.69億元,較103年度減少58.28億元。
  • 說明財政部將持續推動財政健全方案、精進支付業務自動化、推動財政收支劃分法及菸酒管理法修正案、加強查緝私劣菸酒。
  • 說明賦稅業務將推動所得稅法、貨物稅條例、證券交易稅條例、使用牌照稅法等法案修法,建立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制,規劃示範區租稅獎勵措施,賡續推動洽簽國際協定,擴大電子發票運用效益。
  • 說明關務業務將完成海運快遞專區建置、配合推動示範區創新關務措施、建置預報貨物資訊新進口通關系統、推動稅單及收據電子化服務。
  • 說明國產業務將積極清理占用及接管、落實執行加強國有不動產活化運用計畫、賡續推動指標性開發案、提升國營事業資產運用效益。
  • 說明促參業務將檢討鬆綁促參法規、積極開發促參案源及招商、強化促參人員教育訓練。
  • 說明行政管理方面將強化人才培訓、推動創意提案、加強節能減碳。
  • 回應委員協商提案,表示會研究評估建議,並配合行政院統籌處理食安預算。

吳自心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

  • 說明賦稅署104年度預算增加主要因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經費、地方政府土地增值稅款短少補助增加。
  • 說明公用事業依現行規定開收據、免開立發票,若要改採電子發票需約1年時間調整系統。
  • 表示會研究評估房屋稅稅基改革建議,並與內政部研究地價稅稅基及累進起徵點調整。
  • 說明目前有2、3個縣市打算實施房屋稅差別稅率,但多在選後處理。

何瑞芳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局長

  • 說明台北國稅局辦公廳舍租賃大部分是向市政府租用,需年初一次付清。
  • 表示第12案課稅資料外包登錄是通案,建議凍結20%。
  • 說明第10案雜項設備費刪減10萬元。

吳英世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局長

  • 說明高雄國稅局辦公廳舍已使用20多年,電梯和冷氣空調使用年限超過10年,爭取經費是為了汰換,會撙節使用。
  • 說明購買公務車輛是為了減少租用舊車,節省開支。

李慶華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局長

  • 說明北區國稅局一般行政經費已較103年刪減,此次增加主要因新莊監理所落成導致電費增加,且已精簡多項費用。
  • 說明第8案一般事務費主要用於納稅義務人繳稅、退稅手續費、承受法院行政執行費用、金融機構資金流程查調費及欠稅執行費用,希望委員支持不要刪減。

阮清華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局長

  • 回應一般行政費用,表示會與其他國稅局一樣處理。

相關後續

  • 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之歲出預算,除照協商結論調整相關科目金額外,其餘部分均照列。
  • 賦稅署「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10%,需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賦稅署「一般事務費」凍結20%,需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賦稅署「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凍結10%,需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五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一般事務費」各凍結100萬元,需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台北國稅局「總局及分局稽徵所辦公廳舍雜項設備費」刪減10萬元。
  • 台北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中「資訊服務費」凍結20%,需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高雄國稅局「一般行政工作計畫」中空調、電梯設備、辦公廳龜裂整修等經費凍結10%,需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高雄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中「資訊服務費」凍結20%,需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北區國稅局「一般行政工作計畫」凍結1,000萬元,需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北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中「資訊服務費」凍結20%,需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中區國稅局「一般行政工作計畫」凍結1,000萬元,需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中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中「資訊服務費」凍結20%,需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南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中「資訊服務費」凍結20%,需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21案關於「食安特別預算」提案,修正為「故建請政府應儘速」編列,其餘照案通過。
  • 第22案關於「公用事業改採電子發票」提案,修正為「要求財政部應於1年內要求公用事業改採電子發票」,其餘照案通過。

原始資料

公報
1036801
卷/期/冊
103/68/1
發布日期
201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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