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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輔會104年度預算審查:聚焦榮民照顧、資產運用與援外基金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10-20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聯席審查外交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輔會)的104年度施政計畫與預算案。會議重點討論外交部所屬基金會的預算與援外效益,以及退輔會的各項榮民就學、就業、就醫、就養服務預算編列。主要爭議包括國有宿舍低度利用、大陸地區榮民就養金冒領疑慮、榮工公司轉型與虧損、以及年終慰問金發放標準等。多項預算提案經討論後部分凍結或刪減,並要求相關單位提交專案報告或改善計畫。

討論事項一

外交部104年度施政計畫及預算編列情形報告及質詢

核心議題

  • 外交部及其所屬基金會(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4年度施政計畫與預算編列狀況。
  • 委員針對外交政策、預算運用及援外效益等進行質詢。

相關爭議

對外援助款項舞弊風險:有臨時提案指出外交部對外援助偶有舞弊現象,影響國家聲譽,建議應核實逐次撥付援助款項以避免類似事件。

立法委員發言

陳鎮湘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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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歐珀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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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桐豪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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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郁方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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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煌瑯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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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凱臣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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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美琴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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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唐山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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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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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文彥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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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應雄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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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倪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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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文君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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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林永樂 外交部部長

  • 綜合報告施政計畫及預算編列情形、主管基金會預算書案及預算凍結案。

龔中誠 領務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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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台竹 國組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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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滂沱 國傳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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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瑞利 禮賓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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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成 秘書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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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信 政風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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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燕 主計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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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正 資電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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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成 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副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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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文斌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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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德福 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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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單位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外交部對外援助款之給付應以工作進度核實逐次撥付,以確實達到原始援外目的。

討論事項二

審查外交部主管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臺灣民主基金會、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3年度預算書案

核心議題

審查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等3個機構的103年度預算書案,並討論其運作效益及未來發展方向。

相關爭議

  • 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預算短絀與援外效益:委員關切基金會的收支短絀問題,建議檢討計畫效益、與外交部區隔相似獎學金計畫,並加強投融資業務監督。
  • 援外採購與產業合作:有委員提案要求基金會在符合WTO規範下,援外及投資事項若有採購與產業合作,應以協助我國產業發展為優先考量。
  • 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資源運用:委員建議該委員會應將掌握的亞太議題進展與人脈資源有效提供國內產官學界運用,並強化我國在該組織的主導地位與能見度。

立法委員發言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外交部及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的援外及投資事項,若有採購與產業合作,在符合WTO規範下,應以協助我國產業發展為優先考量。
  • 連署提案建議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應檢討自有經費計畫與外交部重複性,並區隔或整合獎學金計畫以發揮綜效。
  • 連署提案建議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應積極推動投資融資業務,加強資金配置以提高收益。
  • 連署提案建議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應說明技術團與計畫經理制差異及成效,並提高計畫執行成效以鞏固邦交。
  • 連署提案建議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應借重台灣民間農業公司參與台緬農業合作。
  • 連署提案建議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研究適當方式呈現援外對國內外交及經濟助益。
  • 連署提案建議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應將資源有效讓國內產官學界運用,並主動提供APEC相關議題資訊。
  • 連署提案建議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應與APEC主辦會員體合辦國際研討會以擴大計畫效益。
  • 連署提案建議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應持續研議強化我國在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之主導地位及參與。
  • 連署提案建議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應加強借重董監事經驗及人脈協助推動業務。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外交部及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的援外及投資事項,若有採購與產業合作,在符合WTO規範下,應以協助我國產業發展為優先考量。
  • 提案建議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應檢討自有經費計畫與外交部重複性,並區隔或整合獎學金計畫以發揮綜效。
  • 提案建議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應積極推動投資融資業務,加強資金配置以提高收益。
  • 提案建議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應說明技術團與計畫經理制差異及成效,並提高計畫執行成效以鞏固邦交。
  • 提案建議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應借重台灣民間農業公司參與台緬農業合作。
  • 提案建議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研究適當方式呈現援外對國內外交及經濟助益。
  • 提案建議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應將資源有效讓國內產官學界運用,並主動提供APEC相關議題資訊。
  • 提案建議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應與APEC主辦會員體合辦國際研討會以擴大計畫效益。
  • 提案建議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應持續研議強化我國在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之主導地位及參與。
  • 提案建議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應加強借重董監事經驗及人脈協助推動業務。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積極審查各項投融資計畫,監督財務營運狀況以維繫基金會長遠運作。
  • 提案建議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在規劃計畫前應與外交部研議效益,並考慮將已完成評估的技術合作計畫轉由外交部委辦或執行以改善收支短絀。
  • 提案建議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與外交部區隔「外交部擴大外籍生來台獎學金計畫」與「台灣獎學金」,並追蹤外籍學生返國成效。
  • 連署提案要求外交部及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的援外及投資事項,若有採購與產業合作,在符合WTO規範下,應以協助我國產業發展為優先考量。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積極審查各項投融資計畫,監督財務營運狀況以維繫基金會長遠運作。
  • 連署提案建議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在規劃計畫前應與外交部研議效益,並考慮將已完成評估的技術合作計畫轉由外交部委辦或執行以改善收支短絀。
  • 連署提案建議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與外交部區隔「外交部擴大外籍生來台獎學金計畫」與「台灣獎學金」,並追蹤外籍學生返國成效。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積極審查各項投融資計畫,監督財務營運狀況以維繫基金會長遠運作。
  • 連署提案建議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在規劃計畫前應與外交部研議效益,並考慮將已完成評估的技術合作計畫轉由外交部委辦或執行以改善收支短絀。
  • 連署提案建議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與外交部區隔「外交部擴大外籍生來台獎學金計畫」與「台灣獎學金」,並追蹤外籍學生返國成效。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建議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應檢討自有經費計畫與外交部重複性,並區隔或整合獎學金計畫以發揮綜效。
  • 連署提案建議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應積極推動投資融資業務,加強資金配置以提高收益。
  • 連署提案建議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應說明技術團與計畫經理制差異及成效,並提高計畫執行成效以鞏固邦交。
  • 連署提案建議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應借重台灣民間農業公司參與台緬農業合作。
  • 連署提案建議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研究適當方式呈現援外對國內外交及經濟助益。
  • 連署提案建議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應將資源有效讓國內產官學界運用,並主動提供APEC相關議題資訊。
  • 連署提案建議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應與APEC主辦會員體合辦國際研討會以擴大計畫效益。
  • 連署提案建議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應持續研議強化我國在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之主導地位及參與。
  • 連署提案建議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應加強借重董監事經驗及人脈協助推動業務。

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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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3年度預算收支照列,並通過9項決議。
  • 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103年度預算收支照列。
  • 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3年度預算收支照列,並通過4項決議。
  • 全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提報院會,院會進行二讀前不須交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邱志偉召集委員作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三

處理外交部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案 (外交業務管理)

核心議題

處理外交部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關於「外交業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委託舉辦民意調查及深度研究等委辦經費1,447萬元五分之一的凍結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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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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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全案處理完竣,准予動支,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四

審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主管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審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涵蓋歲入與歲出,重點關注榮民就學、就業、就醫、就養、服務照顧及相關行政費用編列。
  • 討論募兵制推動下退輔措施的轉型與挑戰,以及榮工公司清理計畫的進度與預算編列。

相關爭議

  • 國有宿舍低度利用與租金過低:陳歐珀委員質疑退輔會所屬國有宿舍有1,606戶低度利用,且位於精華區的宿舍租金過低,不符社會公平正義。退輔會則回應按財政部規定收費,並否認有閒置,部分低度利用是因房屋老舊。
  • 大陸地區榮民就養金冒領疑慮與查核機制:陳歐珀、江啟臣、蔡煌瑯、蕭美琴委員質疑在大陸地區居住的榮民平均壽命異常高,且指紋驗證機制可能存在漏洞,導致已故榮民就養金被冒領。退輔會主委董翔龍否認冒領,解釋是因出生年次差異,並強調指紋驗證的嚴謹性及派員實地查訪,但承諾會研究更科學的查驗方法。
  • 榮民定義與服務範圍:江啟臣委員質疑「榮民」定義過於狹隘,建議擴大照顧範圍至其他為國家犧牲奉獻者。退輔會回應「榮民」是俗稱,輔導條例服務對象仍為退除役官兵。
  • 榮家公費占床率與空床釋出:江啟臣委員關切榮家公費占床率下降,詢問空床釋出計畫。退輔會表示將釋出約400床給地方政府轉介的經濟弱勢民眾,由中央與地方共同負擔費用。
  • 榮工公司清理計畫與虧損補貼:李桐豪、尤美女、陳唐山、陳歐珀、邱志偉、蔡煌瑯、蕭美琴、詹凱臣委員質疑榮工公司清理進度落後,每年仍編列高額預算補貼虧損與利息,且未充分揭露潛藏債務,要求檢討並加速清理。
  • 退輔會轉投資事業高階職位酬庸與安置效益:尤美女委員質疑退輔會旗下天然氣公司等轉投資事業,指派多名退役將領擔任高階職位,薪資優渥且專業關聯度低,安置榮民眷效益卻很差。退輔會主委董翔龍否認酬庸,強調高階主管的管理能力,並表示97%以上安置員工為低階榮民眷屬。
  • 榮民眷屬補助費法源依據:蔡煌瑯、陳歐珀、邱志偉、蕭美琴委員質疑就養榮民眷屬補助費缺乏明確法源依據,認為退輔會多年來違法補助,造成國庫負擔。
  • 軍公教月退俸改按月發放議題:陳唐山、陳歐珀、邱志偉、蔡煌瑯、蕭美琴委員提案要求檢討軍公教月退撫給與請領制度,全面改為按月發放,以減輕政府債息負擔並增加退撫基金收益。退輔會主委董翔龍表示此為軍公教通案,需行政院與考試院一致作為。
  • 國有農場土地招租爭議:簡東明、廖國棟委員質疑退輔會所屬台東農場土地招租以價格標方式進行,導致租金暴漲6倍,使原承租的原住民農民無法續租,懷疑有財團以人頭得標,要求退輔會重視原住民基本法規定,保障弱勢原住民優先承租權。退輔會主委董翔龍承諾會調查並依法辦理。

立法委員發言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國有宿舍低度利用達1,606戶,且租金過低(如月租700-1,200元),形同浪費國家財產,應有效利用並收取合理管理費。
  • 關切在中國大陸定居榮民的就養金發放問題,質疑其平均壽命異常高,恐有已故榮民遭冒領情形,要求退輔會落實清查。
  • 質疑榮工公司長期虧損卻持續獲得預算補貼,批評其切割債務由全民負擔,要求追究責任並加速清理。
  • 提案凍結退輔會正副主任委員特別費及法律顧問費,要求退輔會針對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的違反信賴保護與誠實信用原則,提出具體彌補方案與違失檢討。
  • 連署提案要求徹底檢討天然氣公司由非專業經理人出任要職的問題,並改進酬庸與利益輸送觀感不佳問題。
  • 連署提案刪減榮民安養及養護預算,理由是照護服務員人數編列浮濫。
  • 連署提案刪除就養榮民眷屬補助費,認為該補助缺乏法源依據。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大陸地區榮民指紋驗證機制可能存在造假或魚目混珠情形,建議採取更積極的查訪作法,如按壓指紋時照相錄影或將高齡榮民列為專案查訪對象。
  • 建議榮民定義應廣義化,將其他為國家犧牲奉獻者納入照顧範圍。
  • 關切榮家公費占床率下降問題,建議釋出更多空床給經濟弱勢國民使用,並與地方政府合作。
  • 連署提案凍結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預算,要求退輔會提出電子病歷等醫療雲建置時程及專案報告。
  • 連署提案要求退輔會強化查核機制,針對長居大陸就養榮民的生存驗證,可輔以生活照片或將高齡榮民列為專案訪查對象。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肯定榮家增加電費與廚工外包經費,但關切未住榮家的就養榮民生活狀況,特別是北部都會區租屋者,建議退輔會加強實地調查並整合社會資源協助。
  • 關切榮工公司清理進度緩慢,每年仍編列龐大預算補貼,要求退輔會向社會清楚說明結束時程與狀況。
  • 質疑退輔會職業訓練中心與勞動部訓練中心功能重複,建議整合政府資源。
  • 關切國軍單身退員宿舍長期居住問題,建議整合至榮家或規劃新政策。
  • 連署提案刪減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預算3億元,認為有精簡空間。
  • 連署提案凍結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預算,質疑高風險地區保育資金不足。
  • 連署提案要求退輔會應於1個月內針對農場主要業務經營、農地利用及國土保育等項目提出評估暨精進報告。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澄清媒體報導月領逾4萬元退休軍官仍領年終慰問金的誤解,確認慰問金發放以實際收入為準且不超過2萬5千元。
  • 詢問退輔會赴大陸旅費用途,確認主要為驗證榮民健在,並強調驗證過程應嚴謹。
  • 建議退輔會應檢討離島地區榮民就養需求,若無榮家可設應編列預算協助當地公有就養機構,而非僅要求榮民至台灣本島。
  • 連署提案刪減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預算3億元,認為有精簡空間。
  • 提案要求國防部與退輔會考量金門自衛隊員參與617砲戰的貢獻,將617砲戰認定為重大戰役,以使符合資格者取得榮民資格。
  • 提案要求退輔會若有位於原住民傳統領域或部落內之土地開發,應以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為主,保障弱勢原住民優先承租權,不應僅採價格標。
  • 提案要求衛福部與退輔會協商署立金門醫院改制為北榮金門分院的具體時程,並將金門籍公費培育生納入北榮醫生行列,同時規劃發展為醫療美容中心吸引大陸觀光客。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質疑清寒榮民子女午餐補助每日30元是否足夠,建議派人實地了解。
  • 解釋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高中生人數減少是因12年國教,國中小人數減少是因少子化。
  • 澄清媒體對退輔會編列校級軍官年終慰問金的錯誤報導,強調預算書已載明是給遺眷的半俸。
  • 關切榮民本人就學學雜費及獎學金補助人數大幅減少,退輔會解釋是因國防部推展公餘進修,許多退伍軍人已有碩士學位。
  • 關切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後就業成功率仍有37%未就業,主因是廠商對年紀設限,建議以減稅或免稅鼓勵廠商招募退除役官兵。
  • 提出對募兵制的憂慮,認為台灣缺乏美國的條件,但既然已走上此路,應創造誘因鼓勵年輕人入伍。
  • 建議刪減第一預備金200萬元,指出其動支率低。
  • 建議刪減士官一次退除役勳獎章獎金750萬元,認為預算編列基礎高估且不精準。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將年終慰問金從2萬元提升至2萬5千元,是否為配合選舉的政治目的,並對其預算編列依據(如國民所得、物價指數增幅)的數據與政府官方數據存在巨大差異表示懷疑。
  • 質疑榮工公司清理進度與預算編列不透明,要求說明清理進度與預算計算方式。
  • 連署提案要求刪除榮工公司利息補助預算,認為退輔會未積極辦理資產處分及債務清償。
  • 連署提案刪除就養榮民眷屬補助費,認為該補助缺乏法源依據。
  • 提案要求檢討軍公教人員月退撫給與請領制度,全面改為按月發放,以減輕政府債息負擔。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關切資深榮民高齡化問題,特別是長期居留大陸者,要求退輔會加強就養查核機制,避免冒領。
  • 質疑台東農場土地續租問題,批評退輔會採公開招標導致租金大漲,原承租的原住民農民無法續租,懷疑有財團以人頭得標,要求保障原住民生計與權益。
  • 提案凍結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預算,以促使退輔會正視農場土地招租爭議。
  • 提案要求退輔會於1個月內清查各榮民之家及榮民醫院使用油品情形,並提出書面報告,以因應油品風暴。
  • 提案要求退輔會強化長居大陸就養榮民查核機制,除加強驗證人員專業能力外,可輔以生活照片或將高齡榮民列為年度專案訪查對象。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榮民遺眷領取半俸的資格限制,尤其針對高齡榮民與年輕大陸籍配偶虛偽結婚後,配偶可領取終身半俸的問題,要求修法比照公教人員的結婚年限與年齡限制。
  • 質疑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將年總收入提高至20萬元,其核定時機與預算編列的合理性,認為會增加預算規模。
  • 質疑退輔會赴中國大陸考察預算,要求提供完整的執行結果,若成果不彰則不應支持相關預算。
  • 提案刪減退輔會通訊費20萬元,以警惕其提升服務效能,改善免費服務專線無人接聽問題。
  • 提案凍結志工訪查交通、誤餐補助費五分之一,認為預算編列浮濫,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連署提案刪減醫師不開業獎金,認為不符公平正義原則。
  • 連署提案凍結榮工公司清理計畫預算,要求提出專案報告,說明清理進度與潛藏債務。
  • 連署提案刪減榮民安養及養護預算,理由是照護服務員人數編列浮濫。
  • 連署提案刪除就養榮民眷屬補助費,認為該補助缺乏法源依據。
  • 連署提案要求檢討軍公教人員月退撫給與請領制度,全面改為按月發放,以減輕政府債息負擔。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質疑大陸地區榮民就養金存在詐領弊端,認為其平均壽命比台灣榮民高出8歲不合理,且死亡人數推算與實際領取人數不符,要求退輔會提出更科學的查驗方法。
  • 質疑退輔會國有宿舍低度利用,且高價低租,造成資源浪費,要求高度利用閒置房舍。
  • 連署提案減列志工訪查交通、誤餐補助費5千萬元,認為志工服務不應變相成為職業性質。
  • 連署提案減列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預算,質疑榮光會舉辦有獎徵答浪費公帑,且部分海外榮光聯誼會宣示特定政治立場。
  • 連署提案凍結榮工公司清理計畫預算,要求提出專案報告,說明清理進度與潛藏債務。
  • 連署提案凍結就養榮民獎補助費二分之一,要求退輔會提出驗證精進計畫,查明就養榮民生存資訊。
  • 連署提案減列就養榮民眷屬補助費二分之一,認為該補助多年來於法無據。
  • 連署提案要求檢討軍公教人員月退撫給與請領制度,全面改為按月發放,以減輕政府債息負擔。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關切退輔會所屬6個辦公場所未完成建築物使用許可申報,要求盡速完成以維護公共安全。
  • 關切板橋榮家土地遭占用訴訟案,要求退輔會積極追討賠償金,並考量占用者的實際償還能力與安置問題。
  • 詢問台東太平榮家與馬蘭榮家合併後的安置規劃,強調遷移時需小心謹慎,尊重高齡榮民。
  • 建議退輔會對於長期居住海外或大陸的榮民,應加強認證準確性,避免冒領。
  • 詢問食用油與洗腎率的關係,關切飼料油或餿水油對腎臟健康的影響。
  • 提案凍結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預算5,000萬元,認為研究內容與去年雷同,要求提出研究計畫與成果報告。
  • 提案凍結榮民安養及養護中勞務外包經費2,000萬元,質疑預算浮編,要求說明。
  • 提案凍結就養榮民眷屬補助費3,000萬元,認為缺乏法源依據。
  • 提案要求退輔會盡速清查並落實自有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作業,以維護公共安全。
  • 提案要求退輔會結合轄下醫療院所與安養機構,配合政府長照政策,提供社會弱勢家庭與獨居老人照護。
  • 提案要求退輔會檢討由非專業經理人出任天然氣公司要職的不當任用問題,並改進酬庸與利益輸送觀感。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對大陸地區榮民就養金的查核機制不夠嚴謹,其平均壽命數據異常,擔心有詐領,要求提出精進作為。
  • 批評退輔會提高年終慰問金上限的時機不當,認為在國家財政困難、社會貧富差距大、各行各業相對剝奪感強烈時,此舉會造成更大的社會矛盾。
  • 質疑退輔會國有宿舍管理費過低且低度利用問題,應全面檢討。
  • 提案凍結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預算十分之一,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減列一般行政預算1億元,認為預算編列明顯過高。
  • 連署提案減列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預算,批評榮光雙周刊有獎徵答浪費公帑。
  • 連署提案凍結榮工公司清理計畫預算1,000萬元,要求提出專案報告,說明清理進度與潛藏債務。
  • 連署提案減列榮民安養及養護預算,質疑照護人力經費大幅增加不合常理。
  • 連署提案刪除就養榮民眷屬補助費,認為該補助缺乏法源依據。
  • 連署提案要求檢討軍公教人員月退撫給與請領制度,全面改為按月發放,以減輕政府債息負擔。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所屬台東農場土地招租問題,指出租金暴漲,導致原耕種的原住民農民無法競標,懷疑有財團以人頭壟斷,要求退輔會依法保留一定比例給原住民承租。
  • 強調退輔會應重視原住民族基本法,保障原住民土地利用權利,不應僅採價格標。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關切原住民承租農地後轉租給人頭的問題,要求退輔會加強查核與勾稽。
  • 關切伊波拉病毒疫情對台灣的威脅,詢問榮民醫院體系在感染管控、專責醫院準備及醫護人員防護方面的因應措施,強調避免醫護人員拒絕照護或因疏失染病。
  • 要求榮民醫院體系高度重視伊波拉疫情,避免發生醫護人員拒絕照顧或因疏失染病的情況。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轉投資事業中,多名退役將領擔任高階職位,薪水比退休前高,且專業關聯度低,而安置一般榮民眷效益卻很差,要求退輔會處理監察院調查報告。
  • 批評退輔會未對監察院指出的違反信賴保護原則與誠實信用原則,提出具體彌補方案,反而對榮民楊漢中採取強勢興訟手段,要求凍結相關預算。
  • 連署提案凍結榮工公司清理計畫預算,要求退輔會改善轉投資事業安置率未達標準及高階主管酬庸問題。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詢問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的創立目的與運用,強調基金應轉型以安置新一代退伍官兵。
  • 關切退輔會所屬農場委外經營後,僱用榮民的比例低,要求加強照顧退除役官兵,不應只以賺錢為目的。
  • 質疑退輔會持股最高的國華海洋公司持續虧損,要求提出改善方案,檢討任用人選專業性或與民間合作。
  • 提案凍結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預算三分之一,要求退輔會提出電子病歷等醫療雲建置時程及專案報告,以實現榮民醫院體系病歷互通。
  • 提案要求退輔會針對南投大埔里地區榮院擴大建設提出細部規劃,以均衡中部地區醫療資源。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詢問退輔會與其他國家(如美國、日本、韓國、中共)照顧退伍軍人情況的比較資料,要求提供相關報告。
  • 質疑在政府多方照顧下仍有清寒榮民存在的原因,要求退輔會提供清寒榮民的具體人數與定義資料。
  • 關切榮民就醫方面,詢問無職榮民住院單人房或加護病房是否完全由國家支付,以及相關費用是否包含在健保費預算中。
  • 質疑部分退役官兵移居中國大陸,卻仍回台灣使用健保就醫,認為此行為不符「榮譽國民」稱號,不尊重台灣人民納稅錢,要求退輔會向其說明此行為不對。

相關人員回應

董翔龍 退輔會主任委員

  • 否認退輔會國有宿舍有閒置現象,稱皆按規定使用,但會再確認委員提供的國有財產署資料。
  • 針對大陸地區榮民就養金冒領疑慮,解釋大陸榮民平均壽命高是因出生年次差異,強調指紋驗證嚴謹,並承諾會努力落實清查工作。
  • 說明「榮民」是服務對象的簡稱或俗稱,輔導條例所指仍為退除役官兵。
  • 表示榮家公費占床率下降,預計明年可釋出約400床給地方政府轉介的經濟弱勢民眾,由中央與地方共同負擔費用。
  • 說明榮工公司目前進入清理階段,預計今年底至明年1月結束,目前預算主要用於補貼工業區土地市價化及償還借款利息。
  • 否認退輔會轉投資事業有高階職位酬庸問題,強調選任具管理能力及經營才能者,且97%以上安置員工為低階退伍榮民眷屬。
  • 回應年終慰問金提高至2萬5千元,是為照顧生活困苦的老前輩,因其年紀大無法兼差,但承認國家財政困難。
  • 承諾會努力查訪大陸地區榮民健在與否,但擔心旅費不足,並表示將研究使用生活照片或視訊等方式。
  • 否認退輔會宿舍有低度利用,稱預算中心定義的低度利用是因房屋超過耐用年限,且會向預算中心澄清。
  • 表示板橋榮家土地遭占用訴訟案已由法院判決,退輔會將申請強制執行,但會考量占用者償還能力。
  • 說明台東太平榮家已併入馬蘭榮家,預計今年底前完成疏轉。
  • 澄清大陸地區榮民長壽是因其出生年次較早,並非生活條件所致。
  • 表示榮民醫院已做好伊波拉疫情感染管控準備,並參與衛福部「健康雲」計畫。
  • 回應監察院對榮民遺眷繼耕申請案的調查報告,稱已回覆監察院,並強調依法行政,已無律師費,並提供職訓等協助方案。
  • 表示醫師不開業獎金是行政院通案,依規定編列。
  • 承諾會注意榮光雙周刊有獎徵答細節,並強調榮光會應為國家做事,不介入政爭。
  • 表示會與國防部協調國軍單身退員宿舍問題。
  • 同意刪減第一預備金200萬元。
  • 同意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預算刪減1億元。
  • 表示會努力落實農場主要業務經營、農地利用及國土保育等項目評估與精進,但擔心旅費不足。
  • 同意刪減台南及雲林榮家之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預算2,500萬元。
  • 表示會努力清查各榮民之家及榮民醫院使用油品情形。
  • 表示會努力推動署立金門醫院改制為北榮金門分院。
  • 表示會努力推動將617砲戰認定為重大戰役,使金門自衛隊員取得榮民資格。
  • 表示會努力推動農場土地開發權利或承租權歸屬應保障弱勢原住民優先。
  • 表示軍公教月退撫給與請領制度檢討是軍公教通案,應由行政院與考試院一致作為。
  • 表示會努力加強各農場淡季宣導及活動推廣,提升旅遊人次。
  • 表示會努力與雪霸國家公園協調增建固定廁所,並評估完成全區電力地下化之可行性。

劉志福 退輔會行政管理處處長

  • 說明退輔會宿舍皆按財政部規定收費,沒有閒置,處長級宿舍月收1,200元,否認有月租20元的宿舍。
  • 說明退輔會宿舍有77間,約九成住滿,部分空戶為周轉用,需求大。
  • 說明宿舍管理費收取標準是依財政部規定,新的收費標準尚未最終決定,目前仍用舊標準,但會配合新標準調整。
  • 說明榮光雙周刊有獎徵答費用包含在總括委辦費中,並非單獨編列,用於滿意度調查。

張怒潮 退輔會就養養護處處長

  • 說明居住大陸榮民就養金平均每月領取14,150元,台灣榮民平均壽命約80.6歲,資深榮民約87歲。
  • 說明大陸地區榮民指紋驗證方式是每年寄送2次不同顏色的驗證紙,由本人按壓後寄回比對,若模糊不清會停止發放並派員訪視,至今未發現冒領情形。
  • 說明榮民遺眷領取半俸的法規現正修訂中,國防部已將修正案送至立法院,方向是比照公教人員,婚姻存續關係需15年以上或年滿65歲才可領取。
  • 說明就養安置辦法提高年總收入至20萬元是依六都及各縣市中低收入戶平均標準,103年已編列預算,但因榮民凋零,整體就養預算實際上是減少的。
  • 說明榮家照護人力編列是依衛福部標準,殘、癱及失智榮民占床率高,需要更多照服員,且板橋與佳里榮家完工啟用將增加人力需求,薪資亦有調整,強調是覈實編列。

王天德 退輔會就學就業處處長

  • 說明退輔會已推動主動聯繫退伍軍人,提供網路資訊及工作機會,並與廠商合作開辦產訓專班,協助就業。
  • 承諾從明年開始,職訓中心與榮服處的職業訓練班次將進行資源整合,避免重複開班。
  • 建議修正國軍精字案退伍人員輔導安置計畫文字,改為與各部會成立工作圈專案處理,並以會內安置為主、會外安置為輔。

張宗泓 退輔會就醫保健處處長

  • 說明榮民醫院已參與衛福部「健康雲」計畫,重要的病歷資料已在系統中互通使用,並承諾未來會更努力建置醫療系統。
  • 說明榮民醫院已針對伊波拉疫情做好感染管控準備,行政院已來函要求,並已訂定辦法、演習,準備防護設備。
  • 說明照服員人力增加是為符合勞基法及衛福部人力配置標準,且薪資有調整,強調是覈實編列,並澄清人數計算的誤會。
  • 說明埔里榮院已提出擴大建設計畫,將興建長照及醫療照護大樓,並採購高階醫療設備,預計投資逾2億元。

魏木樹 國防部資源規劃司簡任編纂

  • 說明陸海空軍服役條例修正案中,關於半俸問題的修訂內容與公教人員一致,退伍後結婚者,婚姻存續關係須15年或年滿65歲才可領取,該案已完成初審,部分條文協商中。

張漢卿 退輔會事業管理處處長

  • 說明退輔會所屬農地招租已訂定新規定,並獲得行政院核可,採公開招標,以小農作區域劃分避免財團壟斷,且規定不能用人頭,若發現將取消合約。
  • 說明台東農場土地招租價格範圍,並表示會調查原農民得標比例。
  • 說明榮工公司清理工作預計今年底結束,明年將成立結束小組,目前編列預算用於補貼工業區土地市價化及償還借款利息。
  • 說明退輔會對欣欣客運、大南客運及國華海洋的持股比例較高,欣欣客運及大南客運有獲利,國華海洋因漁業不景氣虧損,已報行政院同意處理資產並考量轉型或結束營業。
  • 說明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經費主要用於森保處維護檜木林、神木區及林區道路,經費逐年減少,承諾會提供書面報告。
  • 建議將天然氣公司改善報告的提交期限從1個月修正為3個月。
  • 表示會努力推動武陵農場增建固定廁所及電力地下化評估。

林芳郁 臺北榮民總醫院院長

  • 說明台灣洗腎率高可能與飼料油或餿水油中的重離子影響腎臟功能有關。
  • 說明榮民醫院已針對伊波拉疫情做好準備,有專責醫院(和平醫院),榮院也需準備,已開會訂定辦法、演習,準備防護設備,理論上不會發生醫護人員染病情況。
  • 強調最好的辦法是在境外阻絕伊波拉,並建議控制旅遊史。

謝松熏 退輔會人事處處長

  • 說明一般行政預算編列已預扣104年度預估退離員工經費,並解釋國防部移撥軍聘及軍雇人員的人事費用來源與編列依據。
  • 說明醫師不開業獎金是行政院通案,依核定支給表編列,建議照案通過。

林順裕 退輔會會計處處長

  • 說明歲入超收主要是罰賠款收入及遺產繳庫增加。
  • 說明第一預備金是依預算法規定編列,不得高於經常支出1%,已逐年減編,備而不用,若未動支會繳庫,但板橋榮家工程款及榮民就養經費不足可能需動支。

黃進興 退輔會法規會執行秘書

  • 說明法律顧問費包含法律顧問、業務顧問及會計師律師諮詢費用,主要協助處理重大複雜案件及諮詢爭議事項,針對楊案已無律師費。

相關後續

  • 歲入部分:林郁方委員等提案,針對「雜項收入」中「收回以前年度歲出」減列200萬元,通過。
  • 歲入部分:邱志偉委員等提案,針對「雜項收入」中「安養機構提供場地設施使用收入及員工借用宿舍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增列133萬9千元,改列為300萬元,並要求退輔會承諾以財政部統一的新標準執行,修正通過。
  • 歲出部分:陳鎮湘委員等提案,要求國軍醫院與輔導會所屬榮民醫院對榮眷掛號費及現役軍人掛號費優免應一致,盡速檢討改正,通過。
  • 歲出部分:馬文君、邱志偉、詹凱臣等委員提案,針對「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項下獎補助費10億2,603萬4千元凍結5,000萬元,俟提出研究計畫與成果及電子病歷醫療雲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修正通過。
  • 歲出部分:邱志偉委員提案,針對「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榮民職業技術訓練」預算1,189萬元,經說明後同意照列,提案不通過。
  • 歲出部分:邱志偉委員提案,針對「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通訊費」減列20萬元,通過。
  • 歲出部分:邱志偉委員提案,針對「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項下「獎補助費」凍結五分之一,俟書面報告送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修正通過。
  • 歲出部分:蕭美琴委員等提案,針對「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中「榮光雙周刊有獎徵答活動」減列15萬元,不通過。
  • 歲出部分:邱志偉委員等提案,針對「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中「業務費」減列300萬元,不予處理。
  • 歲出部分:蔡煌瑯委員等提案,針對「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獎補助費減列221萬6千元,不通過。
  • 歲出部分:邱志偉委員等提案,針對「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中「出席退伍軍人國際會議等國外旅費」全數凍結,不通過。
  • 歲出部分:尤美女委員等提案,針對「一般行政」項下正副主任委員特別費及法律顧問費凍結1,283,000元,不通過,但退輔會承諾2週內處理楊案並提交報告。
  • 歲出部分:蕭美琴委員等提案,針對「一般行政」預算減列1億元,不通過。
  • 歲出部分:邱志偉委員等提案,針對「一般行政」項下「國防部移撥之軍聘及軍雇人員」預算全數凍結,不予處理。
  • 歲出部分:邱志偉委員等提案,針對「一般行政」項下「醫師不開業獎金」全數刪減,不予處理。
  • 歲出部分:邱志偉委員等提案,針對「醫師不開業獎金」編列60萬元全數減列,不通過。
  • 歲出部分:蕭美琴委員等提案,針對「一般行政」項下「辦理本會成立61週年暨榮民節活動經費及文教宣慰活動及媒體聯繫作業」減列150萬元,不通過。
  • 歲出部分:尤美女委員等提案,針對「一般行政」─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之3,000萬元凍結,不通過。
  • 歲出部分:陳唐山委員等提案,針對「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中利息補助預算7,643萬3千元全數刪除,不通過。
  • 歲出部分:邱志偉委員等提案,針對「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對特種基金之補助經費1億9,562萬9千元全數凍結,不通過。
  • 歲出部分:陳歐珀委員等提案,針對「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獎補助費凍結四分之一,不通過。
  • 歲出部分:蕭美琴委員等提案,針對「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凍結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修正通過。
  • 歲出部分:詹凱臣委員等提案,針對「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凍結3,000萬元,不通過。
  • 歲出部分:馬文君委員等提案,針對「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預算凍結三分之一,不通過。
  • 歲出部分:蕭美琴委員等提案,針對「榮民醫療照護」項下照護服務員預算減列115萬元,不通過。
  • 歲出部分:邱志偉委員等提案,針對「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國內旅費」全數刪減,不予處理。
  • 歲出部分:簡東明委員等提案,針對「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預算全數凍結,不通過。
  • 歲出部分:陳歐珀委員等提案,針對「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項下「林區及農場經營管理」刪減400萬元,不通過。
  • 歲出部分:李桐豪委員等提案,針對「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項下「獎補助費」凍結100萬元,不通過。
  • 歲出部分:蔡煌瑯委員等提案,針對「榮民安養與養護」項下「一般事務費」減列1億5千萬元,不通過。
  • 歲出部分:蕭美琴委員等提案,針對「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勞力外包經費」減列1億元,不通過。
  • 歲出部分:陳唐山委員等提案,針對「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臨時人員及勞務承攬支出」減列3億2,201萬3,500元,不通過。
  • 歲出部分:詹凱臣委員等提案,針對「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勞務外包經費」凍結2,000萬元,不通過。
  • 歲出部分:邱志偉委員等提案,針對「榮民安養及義護」項下「獎補助費」減列2億元,不予處理。
  • 歲出部分:蔡煌瑯委員等提案,針對「榮民安養與養護」項下「獎補助費」凍結二分之一,不予處理。
  • 歲出部分:蔡煌瑯委員等提案,針對「榮民安養及養護─獎補助費」項下「就養榮民眷屬補助費」減列二分之一,不予處理。
  • 歲出部分:詹凱臣委員等提案,針對「榮民安養及養護─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獎補助費」中「就養榮民眷屬補助費」凍結3,000萬元,不予處理。
  • 歲出部分:陳歐珀委員等提案,針對「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獎補助費」2億3,578萬9千元全數刪除,不予處理。
  • 歲出部分:邱志偉委員等提案,針對「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水電費」減列2千萬元,不予處理。
  • 歲出部分:蕭美琴委員等提案,針對「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增列榮民炊事沐浴用電費減列1,000萬元,不予處理。
  • 歲出部分:邱志偉委員等提案,針對「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訪查長居大陸就養榮民及辦理指紋驗證等所需大陸地區旅費」全數凍結,不予處理。
  • 歲出部分:陳鎮湘委員等提案,針對台南及雲林榮家之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刪減2,500萬元,通過。
  • 歲出部分:林郁方委員等提案,針對「第一預備金」減列250萬元,修正為減列200萬元,通過。
  • 歲出部分:陳鎮湘委員等提案,針對「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減列3億元,修正為減列1億元,其中包含勳獎章獎金750萬元,其餘科目自行勻支,通過。
  • 主決議:蕭美琴委員等提案,要求退輔會於1個月內針對農場主要業務經營、農地利用及國土保育等項目提出評估暨精進報告,通過。
  • 主決議:江啟臣委員等提案,要求退輔會強化查核機制,針對長居大陸就養榮民的生存驗證,可輔以生活照片或將高齡榮民列為專案訪查對象,通過。
  • 主決議:李桐豪委員等提案,要求退輔會強化查核機制,避免長居大陸就養榮民實際死亡卻繼續領取給付之情事,併入第62案,通過。
  • 主決議:簡東明委員等提案,要求退輔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改善方式書面報告,針對長居大陸就養榮民查核鬆散問題,通過。
  • 主決議:陳歐珀委員等提案,要求退輔會徹底檢討由非專業經理人出任天然氣公司要職的不當任用問題,並改進酬庸與利益輸送觀感不佳之問題,通過。
  • 主決議:簡東明委員等提案,要求退輔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其下天然氣公司未來經營書面改善報告,修正通過。
  • 主決議:李桐豪委員等提案,要求退輔會將退伍軍人相關活動的主辦單位修正為協辦單位,修正通過。
  • 主決議:詹凱臣委員等提案,要求退輔會盡速清查並落實完成自有建築物耐震能力之評估作業及相關補強、拆除作業,以維護公共安全,通過。
  • 主決議:李桐豪委員等提案,要求退輔會榮家教研專區應建立與鄰近大專院校相關科系合作,提供實習機會,通過。
  • 主決議:詹凱臣委員等提案,要求退輔會結合轄下相關醫療院所與安養機構,配合政府長照政策,提供社會弱勢家庭、獨居老人應有之照護,通過。
  • 主決議:陳鎮湘委員等提案,要求退輔會成立專案小組,處理國軍精字案低階人員退伍的生計問題,以就業為主、就學為輔,採會內安置為主、會外安置為輔,並提出專案報告,修正通過。
  • 主決議:林郁方委員等提案,要求退輔會應向行政院爭取自民國105年起適度調高清寒榮民(眷)就讀國中小學子女例假日及寒暑假午餐補助,通過。
  • 主決議:陳唐山委員等提案,要求建請檢討軍公教人員月退撫給與請領制度,全面改為按月發給,以減輕政府債息負擔,修正通過。
  • 主決議:李桐豪委員等提案,要求退輔會各農場應積極宣導推廣,強化活動策畫,結合地方特色,創造最大效益,通過。
  • 主決議:陳歐珀委員等提案,要求退輔會盡速與雪霸國家公園協調增建武陵農場固定廁所,並編列預算改善,另評估電力地下化之可行性,通過。
  • 主決議:楊應雄委員等提案,要求退輔會與衛福部協商署立金門醫院改制為北榮金門分院之具體時程,並將金門籍公費培育生納入北榮醫生行列,同時規劃發展為醫療美容中心,通過。
  • 主決議:楊應雄委員等提案,要求國防部與退輔會將民國49年六一七砲戰認定為重大戰役,使參與戰役之金門自衛隊員取得榮民資格,通過。
  • 主決議:楊應雄委員等提案,要求退輔會轄下各農場土地或自然資源開發,應以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為主,保障弱勢原住民優先承租權,不應僅採價格標,修正通過。
  • 主決議:簡東明委員等提案,要求退輔會各榮民之家及榮民醫院應於1個月內清查使用油品情形,並提出書面報告,以因應油品風暴,修正通過。
  • 主決議:馬文君委員等提案,要求退輔會提出對南投大埔里地區細部規劃,以彰顯照顧中部地區民眾醫療就醫之用心,通過。
  • 退輔會預算案經處理完竣,送請院會審議,不須交黨團協商,院會審議時推派楊應雄召集委員補充說明。

原始資料

公報
1036801
卷/期/冊
103/68/1
發布日期
201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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