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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查海基會預算、移民法修正及中選會104年度預算案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10-22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上午審查海峽交流基金會103年度預算決議專案報告,部分預算經凍結後准予動支。下午接續審議「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提案部分條文修正通過,委員提案則全數照案通過,多數法案提報院會討論。隨後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104年度總預算案,委員針對候選人資格、投票時間、合併選舉、選務經費及開票所攝影等議題提出質詢,最終統刪部分預算並凍結特定款項,並要求中選會提出專案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3年度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相關專案報告說明資料,請查照案 (併案處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3年度預算決議及相關專案報告,重點在於預算動支與凍結事項。
  • 委員關注海基會預算的使用效率與透明度。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盧嘉辰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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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宜康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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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育昇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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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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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議瑩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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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邁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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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文彥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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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倪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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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俋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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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國棟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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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智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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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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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振昌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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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維剛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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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慶忠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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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林中森 董事長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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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3年度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相關專案報告說明資料案與第三案併案處理。
  • 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相關專案報告說明資料案,凍結之「人員維持費」1,000萬元,准予動支。
  • 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專案報告說明資料案與第一案併案處理,原支出總額凍結2,000萬元,繼續凍結500萬元;其餘部分准予動支。
  • 以上各案業經審查完竣,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審查「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議行政院及委員所提「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討論收容處分、收容原因消滅及釋放受收容人等相關條文。
  • 重點在於確保移民人權保障及行政程序合法性。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段宜康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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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嘉辰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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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俋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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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倪安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邱文彥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蕭美琴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吳育昇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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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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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智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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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慶忠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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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陳威仁 部長 內政部

  • 報告及說明草案內容。

周中興 組長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張恒裕 處長 國家發展委員會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說明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第一案「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第38條之3、第38條之6、第38條之7部分條文修正通過,其餘條文照案通過,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經黨團協商。
  • 第二案、第三案、第四案均照案通過,以上各案均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104年度歲入歲出預算,討論重點包括選務人員招募、投票方式、候選人資格審查、投票時間、總統與立委合併選舉、不在籍投票、降低投票年齡、選務經費編列合理性及開票所攝影等議題。
  • 會議旨在確保選務公正透明、提升選務效率及保障公民參政權,同時檢討預算編列的合理性與節約性。

相關爭議

  • 候選人資格審查標準不一:立委質疑選罷法對於賄選判刑者,因有無緩刑導致資格認定不一,情節較重者反能參選,中選會引用法務部解釋,被質疑凌駕立法意旨。
  • 投票時間過短:多位立委質疑台灣投票時間僅8小時,相較多數國家過短,影響公民參政權;中選會則以增加選務負擔及歷史經驗投票率未顯著增加回應。
  • 總統與立委合併選舉時程未定與預算編列:立委關切中選會未確定總統與立委是否合併選舉,卻將預算分開編列,質疑預算編列不符實際需求且浪費資源。
  • 開票所禁止攝影:立委質疑中選會以行政函釋禁止民眾在開票所攝影缺乏法律依據,侵犯公民監督權利,可能導致作票疑慮及現場衝突;中選會則顧慮秩序、賄選風險及工作人員隱私。
  • 選務經費浮編:多位立委質疑中選會104年度預算相較往年大幅增加,尤其立法委員選舉經費增幅達23%,人事費、業務費及國外旅費等科目有浮濫編列之嫌。
  • 不在籍投票推動緩慢:立委質疑中選會對於不在籍投票的推動不夠積極,特別是針對偏遠地區及因工作無法返鄉投票的民眾,未能有效保障其投票權。
  • 地方選委會人員編制與兼職費發放:立委質疑地方選委會存在超額工友、駕駛及兼職委員,且兼職委員即使在非選舉年未召開會議仍按月領取兼職費,有綁樁、浪費公帑之嫌。

立法委員發言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代理主委真除進度及選務推動有無窒礙難行之處。
  • 關切九合一選舉票匭材質分為紙製與壓克力兩種,質疑紙票匭的安全性及為何不統一使用。
  • 建議中選會加強宣導九合一選舉注意事項,不應僅張貼海報。
  • 提醒中選會九合一選舉須只准成功不准失敗,避免泛政治化後遺症。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選罷法對賄選判刑者因有無緩刑導致參選資格認定不公,情節較重者反能參選,要求中選會重新考量。
  • 批評中選會行政解釋凌駕立法意旨,導致法條荒謬,要求中選會應有獨立判斷。
  • 質疑中選會禁止民眾在開票所攝影缺乏法律依據,可能引發衝突,要求應僅禁止影響秩序的行為。
  • 建議立委選舉預算應統刪1,000萬元,並讓中選會自行調整科目。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建議同額參選者可協調號次,以節省競選資源,法律未明文反對。
  • 認為松秋明候選人應獲准登記,因選罷法規定並未將第99條納入不得登記候選人條款,且立法意旨不支持此限制。
  • 再次要求中選會提供都會區原住民選民名冊,以利競選活動及達到選賢與能目的。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要求中選會研究原住民選民在都會區投票的公平性問題。
  • 質疑台灣投票時間僅8小時,相較國際上多數國家過短,認為中選會應延長投票時間以保障人民參政權,而非以選務負擔為由拒絕。
  • 批評中選會對於延長投票時間僅有1次經驗,且未積極進行民調或整體考量。
  • 質疑地方選委會委員及監察小組委員兼職費發放不合理,即使非選舉年未開會仍領錢,要求凍結預算並提出書面報告。

紀國棟 立法委員

  • 建議中選會應研究延長投票時間及降低投票年齡(至18歲)的利弊得失,並提出數據支持決策。
  • 強調總統與立委合併選舉的優點(省錢、省時、減少社會動盪)與缺點(空窗期過長),要求中選會應主動評估並及早定案。
  • 呼籲中選會應行政中立,明確規範公務員站台疑慮,避免將責任丟給地方決定。
  • 建議中選會應蒐集先進國家選舉制度立法例,並及早準備法令調整。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力主總統與立委合併選舉,認為可省下5億元經費、減少社會動盪,且台灣民主已成熟可應對空窗期問題。
  • 要求中選會盡快啟動合併選舉徵詢程序並決定,不應再拖延。
  • 關切不在籍投票的推動,建議可先從國內實施,並探討電子投票的可行性。
  • 支持降低投票年齡至18歲,認為是國家進步的象徵,並認為修法即可,不需修憲。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強調候選人號次抽籤制度應嚴格遵守,不允許協調決定。
  • 主張全國投開票所應設置法定錄影並禁止民眾攝影,要求中選會積極準備,並估算所需經費。
  • 建議中選會應明確規範選前民調發布,特別是網路平台,要求比照傳統媒體公布母數等資料。
  • 力推國內不在籍投票,認為可保障軍公教及因工作無法返鄉投票者的公平投票權。
  • 要求中選會及早定調總統與立委是否合併選舉,並於明年2月過年前公布決定。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指出總統與立委合併選舉可顯著提升投票率(約16%或300萬人)並節省經費,要求中選會應將此納入決策考量。
  • 關切身心障礙者投票便利性,要求中選會應參考美國標準,建立投開票所規劃標準SOP,並提供完整報告。
  • 批評中選會對於開票所攝影問題未積極處理,質疑其為時代逆流,要求應開放民眾攝影,除非影響現場秩序。
  • 質疑中選會104年度預算編列浮濫,特別是立法委員選舉經費增幅過高,要求刪減。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認為選政與選務應合一,選罷法主管機關應移至中選會,並應堅持政治中立原則。
  • 正式檢舉連勝文「年終慰問金」言論涉嫌期約賄選,要求中選會徹查。
  • 正式檢舉「台企聯」及「中國生產黨盧月香」提供優惠機票動員台商返台投票,涉嫌賄選及外國勢力介入選舉,要求中選會徹查並解釋法律見解。
  • 強調總統與立委合併選舉可節省5億元經費,並解決憲法空窗期問題,要求中選會盡快定案。
  • 質疑中選會預算編列不合理,提出多項預算刪減提案,特別是針對印刷、資訊服務、教育訓練、宣導費及兼職費等項目。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關切九合一選舉準備工作進度及選務人員招募困難問題,建議中選會提早準備並吸引非公教人員加入。
  • 詢問代理主委若真除後最重要的施政重點,並建議應提升選務品質及推動不在籍投票制度。
  • 特別關切離島地區民眾投票不便問題,建議應思考在機場投票等不在籍投票方式,並納入未來政務考量。
  • 建議中選會應積極了解買票等不法事件,從教育著手防範,並倡議乾淨、寧靜的選舉風氣,減少噪音及廢棄物。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詢問中選會未來招募非公教選務人員的族群,並釐清選務人員的年齡限制(是否開放18-20歲國民)。
  • 建議中選會應與人事行政總處達成共識,在約聘僱契約中明訂配合選務工作的義務,並釐清兼職費與加班費的支領規範。
  • 質疑中選會104年度出國旅費及教育訓練經費大幅增加,要求說明原因及合理性。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代理主委宣稱政治中立,卻對賄選樣態不了解,並再次舉報連勝文、台企聯及中國生產黨盧月香的賄選行為,要求中選會徹查。
  • 強調中國透過台企聯或台商協會動員台商投票,涉嫌外國勢力介入台灣選舉,要求中選會查明是否違反政治獻金法及選罷法。
  • 質疑中選會104年度立法委員選舉經費編列浮濫,增幅達23%,人事費、業務費、獎補助費均大幅增加,要求刪減預算。
  • 批評中選會對於開票所攝影問題僅以行政公文簡單解釋,未積極研究,態度消極。

王廷升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對九合一選舉的宣導力道不足,特別是山地原住民區長及區代表等新選舉項目,恐導致民眾投票混亂。
  • 強烈要求中選會盡速大規模宣導年底九合一選舉,特別是針對偏遠地區的宣導,避免選務混亂。
  • 質疑選舉公報淪為負面文宣工具,要求中選會說明審查標準及具體作為,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
  • 關切選票拍照問題,認為禁帶手機規定形同虛設,可能方便賄選,要求中選會研究新型態賄選方式及配套措施。
  • 關切身心障礙者投票問題,特別是視障者投票,建議研擬專用選票,並加強查驗協助投票家屬身分,避免淪為賄選漏洞。

相關人員回應

劉義周 代理主任委員 中央選舉委員會

  • 表示中選會委員出缺提名名單已送立法院,代理期間推動選務無窒礙難行之處。
  • 解釋紙票匭因成本低且舊票匭有專利問題,將逐步汰換,但舊票匭仍可使用,紙票匭安全性已考量並要求地方試用。
  • 說明九合一選舉已加強選務工作人員密集訓練,並增加海報提醒工作人員及選民注意事項。
  • 表示候選人資格認定依循法務部解釋,坦承規定不一有困擾,選後將檢討法條不一致之處。
  • 同意研議同額參選者協調號次及提供原住民選民名冊的建議。
  • 解釋投票時間延長雖曾試辦但投票率未顯著增加,認為現行制度(投票日放假、雇主不得妨礙)已足夠。
  • 承諾會廣徵各界意見,分析總統與立委合併選舉的利弊得失,並儘早啟動徵詢程序。
  • 說明不在籍投票面臨技術困難,特別是選票分配,電子投票則因成本過高及資安疑慮,目前不宜推動。
  • 表示中選會不反對降低投票年齡至18歲,但認為需修憲。
  • 強調中選會作為獨立機關,堅持政治中立,並承諾對違反選罷法案件將積極處理並移送檢調。
  • 說明選務人員招募困難,將提早準備並鼓勵非公教人員參與,但現行規定限制18-20歲國民擔任監察員。
  • 解釋104年度出國旅費增加是因加入世界選舉協會及參與國際會議,旨在與國際接軌。
  • 澄清立法委員選舉預算編列是依最安全方式,即使合併選舉也適用,否認藏匿總統選舉經費。
  • 說明中選會已與身障團體討論,將陸續回應其需求,包括政見發表會手語翻譯比例、投開票所無障礙規劃及點字投票輔助器等。

賴錦珖 處長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

  • 解釋選罷法候選人資格認定依循法務部解釋,因涉及刑法問題,中選會尊重主管機關意見。
  • 說明選監委員由地方選委會推薦,中選會會訂方案要求考量性別、地域、黨派平衡。
  • 說明開票所禁止攝影是為維持秩序、避免賄選及保障選務人員隱私,並非無法律依據,若不聽制止可依選罷法處罰。

莊國祥 處長 中央選舉委員會

  • 說明沒收保證金情形,預估104年度約為400萬元,因單一選區制,候選人較少。
  • 解釋禁止開票所攝影是長年規定,顧慮秩序、賄選風險及工作人員隱私,並非假設性問題。
  • 說明國際組織臨時人員聘用是因國際業務聯繫需要外語專業,薪資依學歷標準編列。
  • 解釋中選會出國經費增加是因加入世界選舉機關協會,參與國際會議及專業訓練。

陳銘況 主任 中央選舉委員會政風室

  • 說明政風工作預算用於印製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手冊及選務人員法紀宣導資料,為必要費用。

高美莉 處長 中央選舉委員會

  • 說明資訊服務費是維持辦公室運作必要費用,包括公文系統、網站維護、主機維護等。
  • 解釋電腦設備費是汰換超過使用期限的電腦,為維持公務運作的必要設備。

余明賢 副秘書長 中央選舉委員會

  • 說明國際選舉會議業務有專人處理,聘請臨時人員是協助英文書信撰寫,薪資依學歷計算。

黃雪櫻 主任 中央選舉委員會會計室

  • 說明行政經費緊絀,各選委會預算依零基預算精神估算,且每年都有審查會議檢視需求與標準。

張芳琪 主任 中央選舉委員會

  • 說明選監委員由地方選委會推薦,經中選會審查並報請行政院核發派令,特定政黨委員不得超過總數三分之一。
  • 澄清地方選委會委員任期與地方首長聘任無關,但實務上主委會更換。

相關後續

  • 歲入部分,科目名稱「罰金罰鍰及怠金」增列250萬元。
  • 歲入部分,科目名稱「沒入及沒收財務」增列250萬元。
  • 第1目「一般行政」第4案關於公務車預算減列4萬元。
  • 第1目「一般行政」第7案關於印刷及紙張費用減列2萬元。
  • 第1目「一般行政」第2案、第5案保留送院會協商。
  • 第2目「選舉業務」統刪600萬元,科目由中選會自行調整。
  • 第3目「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凍結1,000萬元,俟中選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2目凍結1億元,以第2-1案為主,第2-17案、第2-23案、第2-27案、第2-25案併案,報告後解凍。
  • 主決議第1案句末修正為「向本會提書面報告」,其餘照案通過。
  • 主決議第2案照案通過。
  • 主決議第3案不處理,主決議第4案保留,主決議第5案不處理。
  • 委員書面質詢列入公報紀錄,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 本次會議總預算案協商結論只留下主決議第4案,等下週李俊俋委員安排專案報告後再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公報
1036801
卷/期/冊
103/68/1
發布日期
201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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