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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委員會審查農委會預算與飼料管理法修正:聚焦核廢、食安及農業發展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10-20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涵蓋國家發展基金、經濟部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預算。會議針對核廢料處置、核電廠除役、飼料管理法修正、食安問題、農地利用、農業科技研發及農民福利津貼等多項議題進行討論與質詢。多項預算提案經審查後部分減列或凍結,部分法案修正通過,另有部分決議要求行政部門提交專案報告或持續檢討,台肥釋股案則暫保留。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歲入預算有關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折減基金繳庫及賸餘繳庫部分暨國家發展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詢答)

核心議題

審查國家發展基金及國家發展委員會的104年度歲入預算編列情形,包含基金折減繳庫及賸餘繳庫的相關細節。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相關人員回應

管中閔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杜紫軍 經濟部部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楊瓊瓔、潘維剛、潘孟安、李慶華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討論事項二

繼續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處理)

核心議題

  • 審查經濟部主管的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103年度預算,重點在於核廢料最終處置、基金管理、回饋機制及核電廠除役等相關議題。
  • 討論核廢料處理專責機構的成立、核廢料貯存場址問題、核一廠燃料池滲漏疑慮及核後端營運基金的運用合規性。

相關爭議

  • 核廢料最終處置場至今無著落,且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電)處理核廢料業務有球員兼裁判之嫌。
  • 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編列的業務宣導費及捐助、補助與獎助費用過高,有浮濫之虞。
  • 台電向蘭嶼鄉公所承租土地契約屆滿,蘭嶼住民無意續租,要求台電立即將核廢料遷出並停止「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及貯存計畫」。
  • 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的回饋金發放依據各異、法律位階過低,不符法律保留原則。
  • 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中「高放最終處置」預算編列1,382億元缺乏來源根據及專業評估,被質疑為迎合核能政策而捏造。
  • 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池滲漏偵測裝置多次測得放射性物質,台電對滲水原因認定不一,且未查明原因或改善。
  • 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高額借貸予虧損嚴重的台電,且無擔保抵押,被質疑違反基金設置精神,淪為台電的「提款金庫」。
  • 核一廠用過燃料棒存放空間不足,乾式貯存設施遲未取得完工證明,可能導致核一廠提前停機。
  • 台電被指控違背對花蓮縣秀林鄉民承諾,仍執意將該地列為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場所候選場址,並進行地質鑽探與取樣工作。
  • 核一廠除役申請及作業規劃工作,核能研究所承接台電標案有監督與承包角色混淆之嫌,影響得標廠商確定及除役時程。

立法委員發言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儘速成立行政法人之核廢料處理專責機構,以提升核廢料有效管理。
  • 提案要求經濟部檢討停止「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及貯存計畫」,並提出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停止花蓮縣秀林鄉有關「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中之地質鑽探與取樣工作。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儘速成立行政法人之核廢料處理專責機構,以提升核廢料有效管理。
  • 提案要求經濟部停止花蓮縣秀林鄉有關「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中之地質鑽探與取樣工作。

李慶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儘速成立行政法人之核廢料處理專責機構,以提升核廢料有效管理。
  • 提案要求經濟部停止花蓮縣秀林鄉有關「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中之地質鑽探與取樣工作。
  • 提案主張我國運轉中核電廠不得延役,且應立即規劃提前除役方案。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列明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業務宣導費相關費用、預期效益並追蹤成效。
  • 提案要求經濟部建立回饋機制之法律依據。
  • 提案要求經濟部檢討停止「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及貯存計畫」,並提出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應於2週內提出「高放最終處置」預算編列具體根據與相關計畫、時程內容。
  • 提案要求台電於3個月內提出逐年償還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貸款計畫。
  • 提案要求台電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池滲漏情形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台電於1個月內提出核廢料處理能力納入營運總成本考量之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台電於完備相關檢驗後公布核一廠乾式貯存設施報告內容。
  • 提案要求經濟部停止花蓮縣秀林鄉有關「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中之地質鑽探與取樣工作。
  • 提案主張我國運轉中核電廠不得延役,且應立即規劃提前除役方案。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列明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業務宣導費相關費用、預期效益並追蹤成效。
  • 提案要求經濟部建立回饋機制之法律依據。
  • 提案要求經濟部檢討停止「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及貯存計畫」,並提出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應於2週內提出「高放最終處置」預算編列具體根據與相關計畫、時程內容。
  • 提案要求台電於3個月內提出逐年償還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貸款計畫。
  • 提案要求台電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池滲漏情形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台電於1個月內提出核廢料處理能力納入營運總成本考量之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台電於完備相關檢驗後公布核一廠乾式貯存設施報告內容。
  • 提案要求經濟部停止花蓮縣秀林鄉有關「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中之地質鑽探與取樣工作。
  • 提案主張我國運轉中核電廠不得延役,且應立即規劃提前除役方案。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列明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業務宣導費相關費用、預期效益並追蹤成效。
  • 提案要求經濟部建立回饋機制之法律依據。
  • 提案要求經濟部檢討停止「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及貯存計畫」,並提出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應於儘速推動給付行政法制化作業,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應於2週內提出「高放最終處置」預算編列具體根據與相關計畫、時程內容。
  • 提案要求台電於3個月內提出逐年償還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貸款計畫。
  • 提案要求台電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池滲漏情形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台電於1個月內提出核廢料處理能力納入營運總成本考量之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台電於完備相關檢驗後公布核一廠乾式貯存設施報告內容。
  • 提案要求經濟部停止花蓮縣秀林鄉有關「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中之地質鑽探與取樣工作。
  • 提案主張我國運轉中核電廠不得延役,且應立即規劃提前除役方案。

潘孟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應於儘速推動給付行政法制化作業,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應於2週內提出「高放最終處置」預算編列具體根據與相關計畫、時程內容。
  • 提案要求台電於1個月內,就核一廠第1及第2號機用過核子燃料池滲漏偵測裝置放射污染疑慮,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台電於3個月內提出逐年償還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貸款計畫。
  • 提案要求台電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池滲漏情形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台電於1個月內提出核廢料處理能力納入營運總成本考量之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台電於完備相關檢驗後公布核一廠乾式貯存設施報告內容。
  • 提案要求經濟部停止花蓮縣秀林鄉有關「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中之地質鑽探與取樣工作。
  • 提案要求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管理會應廣徵國外專業團隊參與「核能一廠除役申請及除役作業規劃工作」。
  • 提案主張我國運轉中核電廠不得延役,且應立即規劃提前除役方案。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應於2週內提出「高放最終處置」預算編列具體根據與相關計畫、時程內容。
  • 提案要求經濟部停止花蓮縣秀林鄉有關「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中之地質鑽探與取樣工作。
  • 提案要求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管理會應廣徵國外專業團隊參與「核能一廠除役申請及除役作業規劃工作」。
  • 提案主張我國運轉中核電廠不得延役,且應立即規劃提前除役方案。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應於2週內提出「高放最終處置」預算編列具體根據與相關計畫、時程內容。
  • 提案要求經濟部停止花蓮縣秀林鄉有關「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中之地質鑽探與取樣工作。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提案主張我國運轉中核電廠不得延役,且應立即規劃提前除役方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部分,審查完竣。
  • 通過1項決議要求行政院宜比照國際作法,儘速成立行政法人之核廢料處理專責機構。
  • 通過5項決議要求經濟部針對核廢料基金業務宣導費揭露、回饋機制法律依據、蘭嶼核廢料遷出、回饋金法制化及高放最終處置預算編列根據等議題,於1個月或2週內提出專案或改善報告。
  • 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預算減列「服務費用」6,599萬元、「材料及用品費」120萬元、「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非理財目的之長期投資」6,000萬元,共計減列1億2,719萬元。
  • 通過7項決議要求台電針對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池滲漏、核後端營運基金長期貸款償還計畫、核一廠除役前滲漏查明、核廢料處理能力評估及核一廠乾式貯存設施報告公布等議題,於1個月或3個月內提出專案或檢討報告。
  • 要求經濟部停止花蓮縣秀林鄉有關「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中之地質鑽探與取樣工作。
  • 要求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管理會應廣徵國外專業團隊參與「核能一廠除役申請及除役作業規劃工作」。
  • 有委員提案1案關於運轉中核電廠不得延役並應提前除役方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本會負責審查部分全部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彙總提報院會討論,經濟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經濟委員會蘇召集委員震清出席說明。

討論事項三

黑心廠商制裁與揭弊者保護法案 (臨時提案第一案)

核心議題

因應嚴重的食品安全問題,討論如何嚴厲制裁黑心廠商負責人,並建立完善的揭弊者保護專法。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政府立即收押黑心廠商集團負責人魏應充等,查扣凍結個人、配偶、直系血親名下財產,給予最嚴厲制裁。
  • 提案要求政府立即提出「揭弊者保護法」或「公益人揭露保護法」,以專法形式規範揭露人、檢舉人的獎勵與保護。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政府立即收押黑心廠商集團負責人魏應充等,查扣凍結個人、配偶、直系血親名下財產,給予最嚴厲制裁。
  • 提案要求政府立即提出「揭弊者保護法」或「公益人揭露保護法」,以專法形式規範揭露人、檢舉人的獎勵與保護。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政府立即收押黑心廠商集團負責人魏應充等,查扣凍結個人、配偶、直系血親名下財產,給予最嚴厲制裁。
  • 提案要求政府立即提出「揭弊者保護法」或「公益人揭露保護法」,以專法形式規範揭露人、檢舉人的獎勵與保護。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政府立即收押黑心廠商集團負責人魏應充等,查扣凍結個人、配偶、直系血親名下財產,給予最嚴厲制裁。
  • 提案要求政府立即提出「揭弊者保護法」或「公益人揭露保護法」,以專法形式規範揭露人、檢舉人的獎勵與保護。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政府立即收押黑心廠商集團負責人魏應充等,查扣凍結個人、配偶、直系血親名下財產,給予最嚴厲制裁。
  • 提案要求政府立即提出「揭弊者保護法」或「公益人揭露保護法」,以專法形式規範揭露人、檢舉人的獎勵與保護。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政府立即收押黑心廠商集團負責人魏應充等,查扣凍結個人、配偶、直系血親名下財產,給予最嚴厲制裁。
  • 提案要求政府立即提出「揭弊者保護法」或「公益人揭露保護法」,以專法形式規範揭露人、檢舉人的獎勵與保護。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政府立即收押黑心廠商集團負責人魏應充等,查扣凍結個人、配偶、直系血親名下財產,給予最嚴厲制裁。
  • 提案要求政府立即提出「揭弊者保護法」或「公益人揭露保護法」,以專法形式規範揭露人、檢舉人的獎勵與保護。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政府立即收押黑心廠商集團負責人魏應充等,查扣凍結個人、配偶、直系血親名下財產,給予最嚴厲制裁。
  • 提案要求政府立即提出「揭弊者保護法」或「公益人揭露保護法」,以專法形式規範揭露人、檢舉人的獎勵與保護。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政府立即收押黑心廠商集團負責人魏應充等,查扣凍結個人、配偶、直系血親名下財產,給予最嚴厲制裁。
  • 提案要求政府立即提出「揭弊者保護法」或「公益人揭露保護法」,以專法形式規範揭露人、檢舉人的獎勵與保護。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通過。

討論事項四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高雄常設辦公室設立案 (臨時提案第二案)

核心議題

為均衡南北發展並協助南部產業經建,要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應在高雄設置常設辦公室。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應於高雄設置常設辦公室,以發揮常態性服務及功能,落實平衡南北產業發展之目標。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應於高雄設置常設辦公室,以發揮常態性服務及功能,落實平衡南北產業發展之目標。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應於高雄設置常設辦公室,以發揮常態性服務及功能,落實平衡南北產業發展之目標。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應於高雄設置常設辦公室,以發揮常態性服務及功能,落實平衡南北產業發展之目標。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應於高雄設置常設辦公室,以發揮常態性服務及功能,落實平衡南北產業發展之目標。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應於高雄設置常設辦公室,以發揮常態性服務及功能,落實平衡南北產業發展之目標。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應於高雄設置常設辦公室,以發揮常態性服務及功能,落實平衡南北產業發展之目標。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應於高雄設置常設辦公室,以發揮常態性服務及功能,落實平衡南北產業發展之目標。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應於高雄設置常設辦公室,以發揮常態性服務及功能,落實平衡南北產業發展之目標。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應於高雄設置常設辦公室,以發揮常態性服務及功能,落實平衡南北產業發展之目標。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通過。

討論事項五

自由經濟示範區設立方針調整案 (臨時提案第三案)

核心議題

考量國家財政困難,建議中央調整自由經濟示範區方針,由三個城市分別進行專業事項,並完善資金挹注,以平衡經濟發展與財政。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中央調整方針,與地方協調由三個城市分別由三個專業事項進行經濟示範區之設立,並對其進行更完善的資金挹注。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中央調整方針,與地方協調由三個城市分別由三個專業事項進行經濟示範區之設立,並對其進行更完善的資金挹注。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中央調整方針,與地方協調由三個城市分別由三個專業事項進行經濟示範區之設立,並對其進行更完善的資金挹注。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中央調整方針,與地方協調由三個城市分別由三個專業事項進行經濟示範區之設立,並對其進行更完善的資金挹注。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中央調整方針,與地方協調由三個城市分別由三個專業事項進行經濟示範區之設立,並對其進行更完善的資金挹注。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中央調整方針,與地方協調由三個城市分別由三個專業事項進行經濟示範區之設立,並對其進行更完善的資金挹注。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通過。

討論事項六

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經濟部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暨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修正案 (詢答)

核心議題

  • 審查經濟部及所屬單位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情形。
  • 審查經濟部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八條、第九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以及該辦法施行日期相關函文。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李慶華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吳育仁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相關人員回應

杜紫軍 經濟部部長

  • 報告104年度經濟部及所屬單位預算編列情形。
  • 報告本日審查之行政命令。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管管道一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黃文榮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秘書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賴蘊誠 國家安全局第三處副處長

  • 報告本日審查之行政命令

相關後續

  • 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經濟部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報告及詢答完畢。
  • 經濟部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八條、第九條及第十一條條文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繼續審查。
  • 經濟部函為「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施行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繼續審查。
  • 委員潘維剛、潘孟安、楊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討論事項七

兩岸食品安全預警通報機制建立案 (臨時提案第一案)

核心議題

為避免黑心商人利用兩岸管理機制與訊息交換時間差危害食品安全,建議建立食品或原料貿易的預警通報機制,並納入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或工作會談討論。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經濟部會同相關部會研議將此議題納入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或工作會談,並請衛生福利部依據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第13點,儘速協商以適當之方式解決。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經濟部會同相關部會研議將此議題納入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或工作會談,並請衛生福利部依據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第13點,儘速協商以適當之方式解決。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經濟部會同相關部會研議將此議題納入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或工作會談,並請衛生福利部依據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第13點,儘速協商以適當之方式解決。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通過。

討論事項八

台灣中油高雄煉油廠後勁溪運輸帶基座拆除案 (臨時提案第二案)

核心議題

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規劃拆除高雄煉油廠在後勁溪河道上的運輸帶基座,以暢通河道,避免仁大工業區及楠梓、右昌地區淹水。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立刻規劃拆除設立於後勁溪河道中間的運輸帶基座,以利暢通河道,避免仁大工業區及楠梓、右昌地區再度淹水。

李慶華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立刻規劃拆除設立於後勁溪河道中間的運輸帶基座,以利暢通河道,避免仁大工業區及楠梓、右昌地區再度淹水。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立刻規劃拆除設立於後勁溪河道中間的運輸帶基座,以利暢通河道,避免仁大工業區及楠梓、右昌地區再度淹水。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通過。

討論事項九

高雄氣爆事件後地下石化管線清查與修法建議案 (臨時提案第三案)

核心議題

針對高雄氣爆事件,要求經濟部會同相關單位全面清查、檢修及維護全國地下危安管線,並提出具體修法建議,制定地下共同管道及嚴訂檢測規範,以確保人民居住安全。

相關爭議

經濟部及各相關單位在高雄氣爆事件後,未能提出如何立即全面清查、檢修、及維護地下危安管線的具體辦法,甚至連相關法制完備補強都提不出來,顯有失責之嫌。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負責會同相關單位於103年10月底前完成全國「地下石化管線清查」及提出具體修法建議,公布國人周知,並全面修法制定地下共同管道、明訂監督單位與權責單位、嚴訂檢測規範。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負責會同相關單位於103年10月底前完成全國「地下石化管線清查」及提出具體修法建議,公布國人周知,並全面修法制定地下共同管道、明訂監督單位與權責單位、嚴訂檢測規範。

李慶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負責會同相關單位於103年10月底前完成全國「地下石化管線清查」及提出具體修法建議,公布國人周知,並全面修法制定地下共同管道、明訂監督單位與權責單位、嚴訂檢測規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通過。

討論事項十

台灣中油高雄煉油廠遷廠後土地規劃使用方案案 (臨時提案第四案)

核心議題

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在高雄煉油廠於民國104年遷廠時,一併解決宿舍問題,並儘速提出遷廠後土地規劃使用方案,因其對北高雄地區發展影響甚為重要。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遷廠時對於宿舍問題才一併解決。
  • 提案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煉油廠未來對於遷廠後土地規畫使用應儘速提出方案。

李慶華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遷廠時對於宿舍問題才一併解決。
  • 提案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煉油廠未來對於遷廠後土地規畫使用應儘速提出方案。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遷廠時對於宿舍問題才一併解決。
  • 提案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煉油廠未來對於遷廠後土地規畫使用應儘速提出方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通過。

討論事項11

海研五號失事後新能源探勘研究船隻建造案 (臨時提案第五案)

核心議題

因海研五號觸礁失事導致新能源探勘受挫,建議經濟部應自主建造研究船隻,負責新能源及深層海水等相關研究,以彌補台灣對研究探勘船隻投資不足的問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經濟部應自主建造研究船隻,負責新能源及深層海水等相關研究,以彌補海研五號失事造成的影響及台灣對研究探勘船隻投資不足的問題。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經濟部應自主建造研究船隻,負責新能源及深層海水等相關研究,以彌補海研五號失事造成的影響及台灣對研究探勘船隻投資不足的問題。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經濟部應自主建造研究船隻,負責新能源及深層海水等相關研究,以彌補海研五號失事造成的影響及台灣對研究探勘船隻投資不足的問題。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經濟部應自主建造研究船隻,負責新能源及深層海水等相關研究,以彌補海研五號失事造成的影響及台灣對研究探勘船隻投資不足的問題。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經濟部應自主建造研究船隻,負責新能源及深層海水等相關研究,以彌補海研五號失事造成的影響及台灣對研究探勘船隻投資不足的問題。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經濟部應自主建造研究船隻,負責新能源及深層海水等相關研究,以彌補海研五號失事造成的影響及台灣對研究探勘船隻投資不足的問題。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經濟部應自主建造研究船隻,負責新能源及深層海水等相關研究,以彌補海研五號失事造成的影響及台灣對研究探勘船隻投資不足的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通過。

討論事項12

審查「飼料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6案 (併案審查)

核心議題

  • 併案審查多項「飼料管理法」修正草案,主要聚焦於飼料與飼料添加物的定義、製造許可、標示規定、違法行為處罰及相關管理規範的修訂,以強化飼料安全管理。
  • 討論如何加強飼料管理以避免黑心油事件再次發生,並確保飼料品質與動物健康。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說明民進黨黨團提案要旨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說明修正動議要旨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相關人員回應

陳保基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 報告民進黨黨團及委員提案相關內容。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飼料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6案併案審查完竣。
  • 第三條條文,照委員廖國棟等人所提修正動議通過。
  • 第三條之一條文,照委員廖國棟等人所提修正動議通過。
  • 第四條條文,照民進黨黨團提案通過。
  • 第八條之一條文,民進黨黨團提案及委員廖國棟等人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送黨團協商。
  • 第十條條文,照委員廖國棟等人所提修正動議修正通過。
  • 第十四條條文,照委員廖國棟等人所提修正動議通過。
  • 第二十條條文,照委員廖國棟等人所提修正動議通過。
  • 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照委員蘇震清等人提案通過。
  • 第二十四條條文,照委員廖國棟等人所提修正動議通過。
  • 第二十五條條文,照委員廖國棟等人所提修正動議修正通過。
  • 第二十六條條文,照委員廖國棟等人所提修正動議修正通過。
  • 第三十一條條文,照委員廖國棟等人所提修正動議修正通過。
  • 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蘇召集委員震清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13

統一企業集團飼料工廠飼料動物油脂流向調查報告案 (臨時提案第一案)

核心議題

為查明台灣飼料動物油脂流向,讓黑心油事件早日落幕,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週內提出統一企業集團所屬飼料工廠有關飼料動物油脂之進項與產品流向調查報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週內提出有關統一企業集團所屬之飼料工廠有關飼料動物油脂之進項與產品流向調查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通過。

討論事項14

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包括歲入、歲出各項目的編列與委員提案。
  • 討論台肥釋股案、農委會業務費、農業科技研究發展、一般行政、農業管理、農業發展及老農福利津貼等預算項目。

相關爭議

  • 台肥釋股案:多位委員質疑農委會出售台肥公司股票的必要性與時機,認為可能賤賣國產、影響政府對肥料價格的掌控權,且釋股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預算,違反預算法規。
  • 農委會業務費編列:委員質疑業務費增加6,340萬3千元,但說明過於簡略,且部分項目可能與其他計畫重複。
  • 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預算:委員認為獎補助費占總預算比例過高(74%),且研發成果所衍生之智慧財產權收入及繳交科發基金比率偏低(約1%),執行成效不佳,且委託對象多為固定機構。
  • 農業管理預算:委員質疑農委會對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推動成效不明,以及對農地非法使用、農會人力素質參差不齊等問題管理疏失。
  • 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管理預算:委員質疑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進駐廠商數遠低於目標值,土地及廠房使用率不佳,且為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而編列多項預算,但相關法規尚在立法院審理,有耗費公帑之虞。
  • 農田水利會營運改善基金:委員質疑農委會每年補助財務困難的水利會,但多數水利會財務狀況未見改善甚至惡化,計畫效益不高。
  • 農村再生基金:委員質疑農村再生基金執行率偏低(102年度51.16%、103年度8月底20.56%),且大半經費用於工程建設並屢傳弊端,但104年度預算卻大幅增加。
  •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委員質疑基金現金救助比例低於農民實際損失,且過去7年有6年超支,建議覈實編列並提升救助比例。
  • 農業財團法人高階主管薪資及定位:監察院糾正退休公務員轉任農科院院長支領高薪,有違利益迴避原則,且農科院未制定「設置條例」,有規避國會審查之虞,與農委會所屬單位職掌有重複疑慮。
  • 農業動力用電範圍及標準修正:農委會擬要求縣市政府負擔三分之一的農業動力用電費用,將對財政困窘縣市造成壓力。

立法委員發言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台肥釋股預算,質疑行政院在未核定釋股計畫前即編列預算,違反預算法。
  • 質疑農委會業務費增加6,300多萬元用途不明,要求列出細項。
  • 質疑農業科技研究發展技轉收入偏低,研發成果未有效商品化或提供農民。
  • 質疑農委會對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推動成效不明,以及對農地非法使用管理疏失。
  • 提案凍結「農業管理─企業管理」預算40%,要求農委會提出改善措施。
  • 提案凍結「農業發展─農田水利會營運改善」預算30%,質疑計畫效益不高。
  • 提案凍結「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預算30%,要求農委會提出預防與規劃配套。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租金標準,並提出宿舍彙整資料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退休人員轉任財團法人高薪問題,並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公布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預、決算及政府補助等相關資訊。
  • 提案要求農委會修改「農業動力用電範圍及標準」時應排除農業縣市。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將稻米安全存量從3個月提高到9個月。
  • 提案要求農委會積極查緝農地非農用之情事,並對執行不力的地方政府減少補助經費。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對於財政困窘縣市的建設補助應該採同一標準,最高補助比率應依照「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
  • 提案要求農委會積極推廣有機生產,改善各區農改場推廣成效不彰問題。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台肥釋股預算,認為台肥股票是農委會長期穩定收入來源,不宜貿然脫售。
  • 質疑農委會業務費增加但未說明細項,建議統刪10%。
  • 質疑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補助經費「患寡又患不均」,且成果不彰。
  • 提案刪減「農業科技研究發展─畜牧業科技研發」預算2,000萬元,認為與畜產試驗所職掌重複。
  • 提案刪減「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科技管理」預算7,099萬2千元,認為委外經費過高且不合理。
  • 提案刪減「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跨領域整合型科技研發」預算1億元,認為預算浮編且獎補助比例過高。
  • 提案刪減「一般行政─設備及投資」預算300萬元,質疑部分工程無必要。
  • 提案刪減「農業管理─輔導推廣─獎補助費」預算1,000萬元,認為與農民學院重複。
  • 提案刪減「農業管理─加強會計輔導與查核」預算100萬元,認為為農委會會計室法定任務,且委外查核品質低劣。
  • 提案刪減多項與自由經濟示範區相關的預算,質疑在法規未確立前編列不當,且對農業有損害。
  • 提案刪減「農村再生基金」預算10億8,805萬4千元,質疑執行率偏低且預算浮增。
  • 提案減列「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業務費」10萬元,質疑在老農津貼減少下,委辦業務費卻增加。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租金標準,並提出宿舍彙整資料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積極推動生產型農業轉型為價值鏈農業,並提出具體作為及計畫。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各農業財團法人設置效能與年度營運績效,明確訂定高階人員任用資格標準並檢討薪資水準合理性。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農業用水管制與檢測工作,並與環保單位、經濟部協調工廠廢水排放標準問題。
  • 提案要求農委會加強查核動物收容所管理,杜絕虐待動物及管理不當情事。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現行農產品認證制度,及早落實推動產銷履歷制度。
  • 提案要求農委會漸進式全面推動農業保險制度,建構完善風險管理機制。
  • 提案要求農委會研議更有效之公糧存量管理及推陳出新措施。
  • 提案要求農委會降低休耕誘因,學習歐盟建立對地補貼等機制,導引有效生產。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農委會財產售價有價證券售價歲入48億5,228萬8千元,認為政府應繼續掌控台肥經營權。
  • 提案刪除農委會投資資本回收歲入9億4,771萬2千元,理由同上。
  • 質疑農委會業務費編列簡略,建議統刪10%。
  • 質疑農委會委辦研究計畫費用增加,但各單位原有人力應有充足能力自行研究。
  • 質疑農委會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預算執行成果不彰,且多固定委託外部機構,縮減農改場經費。
  • 提案減列「農業科技研究發展」獎補助經費1億元並凍結1億元,要求檢視計畫必要性並提出精進措施。
  • 提案凍結「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預算五分之一,認為進度緩慢及績效不佳。
  • 提案刪減「農業科技研究發展─畜牧業科技研發」預算2,000萬元,認為與畜產試驗所職掌重複。
  • 提案刪減「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科技管理」預算7,099萬2千元,質疑委辦費過高。
  • 提案刪減「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跨領域整合型科技研發」預算1億元,質疑預算浮編且獎補助比例過高。
  • 提案刪減「一般行政」項下補助豐年社發行鄉間小路月刊預算,認為編列不當且與「農政與農情」月刊重疊。
  • 提案刪減多項與自由經濟示範區相關的預算,質疑在法規未確立前編列不當,且對農業有損害。
  • 提案刪減「農業管理─輔導推廣─獎補助費」預算1,000萬元,認為與農民學院重複。
  • 提案刪減「農業管理─加強會計輔導與查核」預算100萬元,認為為農委會會計室法定任務,且委外查核品質低劣。
  • 提案刪減「農村再生基金」預算10億8,805萬4千元,質疑執行率偏低且預算浮增。
  • 提案減列「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業務費」10萬元,質疑在老農津貼減少下,委辦業務費卻增加。
  • 提案要求農委會積極推動生產型農業轉型為價值鏈農業,並提出具體作為及計畫。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各農業財團法人設置效能與年度營運績效,明確訂定高階人員任用資格標準並檢討薪資水準合理性。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農業用水管制與檢測工作,並與環保單位、經濟部協調工廠廢水排放標準問題。
  • 提案要求農委會加強查核動物收容所管理,杜絕虐待動物及管理不當情事。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現行農產品認證制度,及早落實推動產銷履歷制度。
  • 提案要求農委會漸進式全面推動農業保險制度,建構完善風險管理機制。
  • 提案要求農委會研議更有效之公糧存量管理及推陳出新措施。
  • 提案要求農委會降低休耕誘因,學習歐盟建立對地補貼等機制,導引有效生產。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農村再生計畫,提出檢討報告並調整計畫。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台肥釋股預算,質疑政府若釋股將喪失對台肥公司人事及肥料政策之影響,進而影響農民權益。
  • 提案凍結「投資事業股權移轉」預算,要求農委會提出完整釋股計畫及評估報告。
  • 質疑農委會業務費編列簡略,建議統刪10%。
  • 提案凍結「農業科技研究發展」獎補助費1億元,要求檢視相關研究委託計畫之必要性,並提出精進措施。
  • 提案凍結「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預算逾40%,要求農委會將獎補助費總比例調整至50%以下。
  • 提案酌予減列「一般行政」預算1,700萬元(約3%),認為國家財政拮据應撙節非必要支出。
  • 提案酌予減列「農業管理」預算1億元,認為管理效能有違失。
  • 提案凍結「農業管理─畜牧管理計畫」預算50%,督促農委會稽查國內所有飼料廠,有效管控飼料用油脂。
  • 提案凍結「農田水利會營運改善」計畫經費1/4,質疑計畫效益亟待檢討。
  • 提案凍結「農村再生基金」預算1/3,質疑執行率偏低且大半經費用於工程建設並屢傳弊端。
  • 提案減列「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業務費」10萬元,質疑在老農津貼減少下,委辦業務費卻增加。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各農業財團法人設置效能與年度營運績效,明確訂定高階人員任用資格標準並檢討薪資水準合理性。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農業科技研究院之設立目的與定位,明確制定設置條例。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就龐大獎補助費計畫,提出配合未來農業發展需求的具體政策說明,並加強農業智慧財產權保護措施。
  • 提案要求農委會評估計畫辦理方式之合理性及效益性,並督導營運不佳之農田水利會擬訂改善措施。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農村再生計畫,提出檢討報告並調整計畫。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農業用水管制與檢測工作,避免農業用水污染問題持續擴大。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現行農產品認證制度,及早落實推動產銷履歷制度。
  • 提案要求農委會漸進式全面推動農業保險制度,建構完善風險管理機制。
  • 提案要求農委會參考歷年決算,覈實編列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補助預算,並適度提升現金救助比例於35%以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將推廣具國際競爭潛力農產品國際行銷預算編列於單位公務預算中,俾符法制。
  • 提案要求農委會審慎檢討將農損救助基金常態性業務計畫回歸由公務預算辦理。
  • 提案要求農委會降低休耕誘因,學習歐盟建立對地補貼等機制,導引有效生產。
  • 提案要求農委會重新檢討評估農業西進及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對本土農業的負面衝擊效應,並提出調查評估報告。
  • 要求衛福部食藥署和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說明飼料用油流向的調查情形,並質疑其隱匿資料。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業務費增加6,000多萬但未說明細項,建議統刪10%。
  • 質疑農委會委辦研究計畫費用增加,建議刪減3%,以撙節政府預算。
  • 提案凍結農委會104年度預算各項目下之國內外旅費及教育訓練費各五分之一,要求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 提案刪減「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預算10%,認為經費過剩,執行率低。
  • 質疑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補助經費固定由特定人士或機構獲得,機制有問題。
  • 提案刪減「農業電子化計畫」預算20%並凍結30%,質疑預算重複編列、疊床架屋且績效不佳。
  • 提案凍結「農業管理─畜牧管理計畫」預算50%,督促農委會稽查國內所有飼料廠,有效管控飼料用油脂。
  • 提案刪減「一般行政─設備與投資」預算20%,認為有虛列預算之嫌。
  • 提案刪減「補助農業特別收入基金中之補助農村再生基金」經費50%,質疑執行率偏低且預算大幅增加。
  • 提案凍結「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業務費」五分之一,質疑國內外招商成效不佳。
  • 提案要求農委會參考歷年決算,覈實編列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補助預算,並適度提升現金救助比例於35%以上。
  • 提案要求農委會積極查緝農地非農用之情事,並對執行不力的地方政府減少補助經費。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3個月內提出耕作困難地區之原因、後續有效利用之規劃方案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對國內農民農藥使用情形、有機認證安全性及確實性重作嚴格檢視,並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對花東地區農友所需之有機產品驗證、產銷組織、技術講習、灌溉水圳、農機具、分裝、儲藏、流通等生產設備積極給予協助及補助。
  • 提案要求農委會針對原住民農民提供屬於其特殊生活型態的服務模式,發展原鄉部落特色農村風貌及農活特色。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將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台北關渡平原內農業區域列為觀光休閒農業示範區,予以重點發展與補助支持。
  • 提案要求農委會督促屏東農科園區於103年底前完成相關基礎建設,並確實評估第2期園區擴充建設計畫可行性,避免興建過多廠區。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3個月內提出農業人口流失、人力老化問題的專案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增派人手加速辦理林班地或國有林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計畫進度。
  • 提案要求農委會與原住民委員會共同合作建置台灣原住民傳統生物多樣性網站。
  • 提案要求農委會採取積極作為使水試所深層海水作業恢復正常取水,扶持地方養殖產業發展。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農委會104年度預算各項目下之國內外旅費及教育訓練費各五分之一,要求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 提案減列「委辦研究計畫」預算3%,以期達到撙節政府預算原則,並充分運用單位內原有研究人力。
  • 提案刪減「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預算100,000千元並凍結20%,要求農委會加強科技發展效益,縮減投入與成果之落差。
  • 提案凍結「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科技產業化」預算十分之一,要求農委會提出促進屏東生技園區使用率改善報告。
  • 提案凍結「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政策與農民輔導」預算十分之一,質疑農委會管理疏失,放任農地被非法使用。
  • 提案凍結「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政策與農民輔導」預算十分之一,質疑策略無法因應台灣農業現況。
  • 提案凍結「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電子化」預算20%並凍結30%,質疑預算重複編列,疊床架屋。
  • 提案凍結「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電子化」預算十分之一,質疑CAS優良農產品稽核有問題。
  • 提案凍結「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全部預算,質疑編列替代役宿舍及通勤車輛租金不符規定。
  • 提案凍結「農業管理─企業管理」預算20%,質疑產銷履歷業務推動成效不明。
  • 提案凍結「農業管理─企業管理」預算五分之一,質疑政府所認證之農產品的公信力。
  • 提案凍結「農業管理─畜牧管理業務費、輔導推廣業務費及農業統計調查業務費」全部預算,質疑替代役宿舍及通勤車輛租金編列不符規定。
  • 提案刪減「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管理」預算30,000千元並凍結20%,質疑區內發展較預期成效落後,無增列過多經費必要。
  • 提案凍結「農業發展─加強農田水利建設」經費20%,質疑各農田水利處未能積極辦理監測追蹤水質污染。
  • 提案刪減「農業發展─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預算100,000千元並凍結20%,質疑部分廠房新建工程進度落後,執行效率有疑慮。
  • 提案凍結「補助農業特別收入基金中之補助農村再生基金」經費50%,質疑執行率偏低且預算大幅增加。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可允許的範圍內挹注資源在花東地區之農業發展,使花東地區農業產值提高,改善當地農民生活水準。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積極查緝農地非農用之情事,由發現地方政府執行不力或有怠惰之現象,應依汙染及戕害國民身心之強度減少其農業相關補助經費。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三個月內提出動物晶片植入率、疫苗注射率及絕育率統計數據,並提出書面改善計畫。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儘速提出改善措施,並檢討台灣農產品外銷市場過度集中中國之問題,另就因黑心油造成經濟損失之農民給予優惠貸款。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3個月內提出耕作困難地區之原因、後續有效利用之規劃方案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對國內農民農藥使用情形、有機認證安全性及確實性重作嚴格檢視,並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對花東地區農友所需之有機產品驗證、產銷組織、技術講習、灌溉水圳、農機具、分裝、儲藏、流通等生產設備積極給予協助及補助。
  • 提案要求農委會針對原住民農民提供屬於其特殊生活型態的服務模式,發展原鄉部落特色農村風貌及農活特色。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將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台北關渡平原內農業區域列為觀光休閒農業示範區,予以重點發展與補助支持。
  • 提案要求農委會督促屏東農科園區於103年底前完成相關基礎建設,並確實評估第2期園區擴充建設計畫可行性,避免興建過多廠區。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3個月內提出農業人口流失、人力老化問題的專案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增派人手加速辦理林班地或國有林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計畫進度。
  • 提案要求農委會與原住民委員會共同合作建置台灣原住民傳統生物多樣性網站。
  • 提案要求農委會採取積極作為使水試所深層海水作業恢復正常取水,扶持地方養殖產業發展。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委辦研究計畫」預算3%,以期達到撙節政府預算原則,並充分運用單位內原有研究人力。
  • 提案凍結農委會104年度預算各項目下之國內外旅費及教育訓練費各五分之一,要求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 提案刪減「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預算100,000千元並凍結20%,要求農委會加強科技發展效益,縮減投入與成果之落差。
  • 提案凍結「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科技產業化」預算十分之一,要求農委會提出促進屏東生技園區使用率改善報告。
  • 提案凍結「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政策與農民輔導」預算十分之一,質疑農委會管理疏失,放任農地被非法使用。
  • 提案凍結「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政策與農民輔導」預算十分之一,質疑策略無法因應台灣農業現況。
  • 提案凍結「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電子化」預算20%並凍結30%,質疑預算重複編列,疊床架屋。
  • 提案凍結「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電子化」預算十分之一,質疑CAS優良農產品稽核有問題。
  • 提案凍結「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全部預算,質疑編列替代役宿舍及通勤車輛租金不符規定。
  • 提案凍結「農業管理─企業管理」預算20%,質疑產銷履歷業務推動成效不明。
  • 提案凍結「農業管理─企業管理」預算五分之一,質疑政府所認證之農產品的公信力。
  • 提案凍結「農業管理─畜牧管理業務費、輔導推廣業務費及農業統計調查業務費」全部預算,質疑替代役宿舍及通勤車輛租金編列不符規定。
  • 提案刪減「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管理」預算30,000千元並凍結20%,質疑區內發展較預期成效落後,無增列過多經費必要。
  • 提案凍結「農業發展─加強農田水利建設」經費20%,質疑各農田水利處未能積極辦理監測追蹤水質污染。
  • 提案刪減「農業發展─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預算100,000千元並凍結20%,質疑部分廠房新建工程進度落後,執行效率有疑慮。
  • 提案凍結「補助農業特別收入基金中之補助農村再生基金」經費50%,質疑執行率偏低且預算大幅增加。
  • 提案凍結「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業務費」五分之一,質疑國內外招商成效不佳。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可允許的範圍內挹注資源在花東地區之農業發展,使花東地區農業產值提高,改善當地農民生活水準。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積極查緝農地非農用之情事,由發現地方政府執行不力或有怠惰之現象,應依汙染及戕害國民身心之強度減少其農業相關補助經費。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三個月內提出動物晶片植入率、疫苗注射率及絕育率統計數據,並提出書面改善計畫。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儘速提出改善措施,並檢討台灣農產品外銷市場過度集中中國之問題,另就因黑心油造成經濟損失之農民給予優惠貸款。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3個月內提出耕作困難地區之原因、後續有效利用之規劃方案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對國內農民農藥使用情形、有機認證安全性及確實性重作嚴格檢視,並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對花東地區農友所需之有機產品驗證、產銷組織、技術講習、灌溉水圳、農機具、分裝、儲藏、流通等生產設備積極給予協助及補助。
  • 提案要求農委會針對原住民農民提供屬於其特殊生活型態的服務模式,發展原鄉部落特色農村風貌及農活特色。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將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台北關渡平原內農業區域列為觀光休閒農業示範區,予以重點發展與補助支持。
  • 提案要求農委會督促屏東農科園區於103年底前完成相關基礎建設,並確實評估第2期園區擴充建設計畫可行性,避免興建過多廠區。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3個月內提出農業人口流失、人力老化問題的專案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增派人手加速辦理林班地或國有林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計畫進度。
  • 提案要求農委會與原住民委員會共同合作建置台灣原住民傳統生物多樣性網站。
  • 提案要求農委會採取積極作為使水試所深層海水作業恢復正常取水,扶持地方養殖產業發展。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農業管理」對台灣省各縣市之補助預算二分之一,認為地區農會人力素質參差不齊,地方政府執行成效不彰。
  • 提案刪減「農業管理」業務費五分之一,認為農委會未善盡督導之責,計畫執行成效不彰。
  • 提案凍結農委會104年度預算各項目下之國內外旅費及教育訓練費各五分之一,要求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 提案減列「委辦研究計畫」預算3%,以期達到撙節政府預算原則,並充分運用單位內原有研究人力。
  • 提案刪減「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預算100,000千元並凍結20%,要求農委會加強科技發展效益,縮減投入與成果之落差。
  • 提案凍結「農業科技研究發展」獎補助費1億元,要求檢視相關研究委託計畫之必要性,並提出精進措施。
  • 提案凍結「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科技產業化」預算十分之一,要求農委會提出促進屏東生技園區使用率改善報告。
  • 提案凍結「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政策與農民輔導」預算十分之一,質疑農委會管理疏失,放任農地被非法使用。
  • 提案凍結「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政策與農民輔導」預算十分之一,質疑策略無法因應台灣農業現況。
  • 提案凍結「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電子化」預算20%並凍結30%,質疑預算重複編列,疊床架屋。
  • 提案凍結「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電子化」預算十分之一,質疑CAS優良農產品稽核有問題。
  • 提案凍結「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全部預算,質疑編列替代役宿舍及通勤車輛租金不符規定。
  • 提案凍結「農業管理─企業管理」預算20%,質疑產銷履歷業務推動成效不明。
  • 提案凍結「農業管理─企業管理」預算五分之一,質疑政府所認證之農產品的公信力。
  • 提案凍結「農業管理─畜牧管理業務費、輔導推廣業務費及農業統計調查業務費」全部預算,質疑替代役宿舍及通勤車輛租金編列不符規定。
  • 提案凍結「農業管理─畜牧管理計畫」預算50%,督促農委會稽查國內所有飼料廠,有效管控飼料用油脂。
  • 提案刪減「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管理」預算30,000千元並凍結20%,質疑區內發展較預期成效落後,無增列過多經費必要。
  • 提案凍結「農業發展─加強農田水利建設」經費20%,質疑各農田水利處未能積極辦理監測追蹤水質污染。
  • 提案刪減「農業發展─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預算100,000千元並凍結20%,質疑部分廠房新建工程進度落後,執行效率有疑慮。
  • 提案凍結「補助農業特別收入基金中之補助農村再生基金」經費50%,質疑執行率偏低且預算大幅增加。
  • 提案凍結「農田水利會營運改善」經費五分之一,要求農委會研擬營運改善績效指標,依改善情形逐年檢討補助額度。
  • 提案凍結「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業務費」五分之一,質疑國內外招商成效不佳。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租金標準,並提出宿舍彙整資料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積極推動生產型農業轉型為價值鏈農業,並提出具體作為及計畫。
  • 提案要求農委會積極查緝農地非農用之情事,由發現地方政府執行不力或有怠惰之現象,應依汙染及戕害國民身心之強度減少其農業相關補助經費。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三個月內提出動物晶片植入率、疫苗注射率及絕育率統計數據,並提出書面改善計畫。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儘速提出改善措施,並檢討台灣農產品外銷市場過度集中中國之問題,另就因黑心油造成經濟損失之農民給予優惠貸款。
  • 提案要求農委會漸進式全面推動農業保險制度,建構完善風險管理機制。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將推廣具國際競爭潛力農產品國際行銷預算編列於單位公務預算中,俾符法制。
  • 提案要求農委會降低休耕誘因,學習歐盟建立對地補貼等機制,導引有效生產。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3個月內提出耕作困難地區之原因、後續有效利用之規劃方案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對國內農民農藥使用情形、有機認證安全性及確實性重作嚴格檢視,並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對花東地區農友所需之有機產品驗證、產銷組織、技術講習、灌溉水圳、農機具、分裝、儲藏、流通等生產設備積極給予協助及補助。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將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台北關渡平原內農業區域列為觀光休閒農業示範區,予以重點發展與補助支持。
  • 提案要求農委會積極推廣有機生產,改善各區農改場推廣成效不彰問題。
  • 提案要求農委會督促屏東農科園區於103年底前完成相關基礎建設,並確實評估第2期園區擴充建設計畫可行性,避免興建過多廠區。
  • 提案要求農委會重新檢討評估農業西進及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對本土農業的負面衝擊效應,並提出調查評估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3個月內提出農業人口流失、人力老化問題的專案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增派人手加速辦理林班地或國有林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計畫進度。
  • 提案要求農委會與原住民委員會共同合作建置台灣原住民傳統生物多樣性網站。
  • 提案要求農委會採取積極作為使水試所深層海水作業恢復正常取水,扶持地方養殖產業發展。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委辦研究計畫」預算3%,以期達到撙節政府預算原則,並充分運用單位內原有研究人力。
  • 提案刪減「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預算100,000千元並凍結20%,要求農委會加強科技發展效益,縮減投入與成果之落差。
  • 提案刪減「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管理」預算30,000千元並凍結20%,質疑區內發展較預期成效落後,無增列過多經費必要。
  • 提案刪減「農業發展─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預算100,000千元並凍結20%,質疑部分廠房新建工程進度落後,執行效率有疑慮。

李慶華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農委會104年度預算各項目下之國內外旅費及教育訓練費各五分之一,要求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農業管理─企劃管理業務」預算20%,質疑產銷履歷業務推動成效不明,要求提出詳細計畫內容及預估成效。
  • 提案凍結「農業管理─企業管理」預算五分之一,質疑政府所認證之農產品的公信力。
  • 提案凍結「農業管理─畜牧管理業務費、輔導推廣業務費及農業統計調查業務費」全部預算,質疑替代役宿舍及通勤車輛租金編列不符規定。
  • 提案凍結「農業發展─加強農田水利建設」經費20%,質疑各農田水利處未能積極辦理監測追蹤水質污染。
  • 提案刪減「農業發展─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預算100,000千元並凍結20%,質疑部分廠房新建工程進度落後,執行效率有疑慮。
  • 提案凍結「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業務費」五分之一,質疑國內外招商成效不佳。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三個月內提出動物晶片植入率、疫苗注射率及絕育率統計數據,並提出書面改善計畫。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3個月內提出耕作困難地區之原因、後續有效利用之規劃方案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對國內農民農藥使用情形、有機認證安全性及確實性重作嚴格檢視,並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督促屏東農科園區於103年底前完成相關基礎建設,並確實評估第2期園區擴充建設計畫可行性,避免興建過多廠區。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3個月內提出農業人口流失、人力老化問題的專案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採取積極作為使水試所深層海水作業恢復正常取水,扶持地方養殖產業發展。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業務費總計增加6,000多萬,但說明過於簡略,難以了解細目編列情形,建議統刪10%。
  • 提案減列「農業科技研究發展」獎補助經費1億元並凍結1億元,質疑業務項目欠缺新穎性,研發成果所衍生之智慧財產權收入及繳交科發基金比率低。
  • 質疑農委會農業科技研究發展獎補助對象不明確,要求清楚說明。
  • 質疑農委會辦公大樓每年修繕費用高達六、七百萬不合理,應一次買好一點。
  • 提案刪減「一般行政」項下補助豐年社發行鄉間小路月刊預算,認為編列不當且與「農政與農情」月刊重疊。
  • 質疑農委會對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推動成效不明,以及對農地非法使用管理疏失。
  • 質疑農委會「農業電子化計畫」的推廣方式與人員配置,要求說明細項與效益。
  • 質疑農委會「跨領域整合型科技研發」預算大增且獎補助比例高達80%以上,有浮編之嫌。
  • 提案凍結「農田水利會營運改善」計畫經費20%,要求農委會提出合理補助基準及具體輔導改善措施之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參考歷年決算,覈實編列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補助預算,並適度提升現金救助比例於35%以上。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儘速提出改善措施,並檢討台灣農產品外銷市場過度集中中國之問題,另就因黑心油造成經濟損失之農民給予優惠貸款。
  • 提案要求農委會加強查核動物收容所管理,杜絕虐待動物及管理不當情事,並定期公布資訊。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三個月內提出動物晶片植入率、疫苗注射率及絕育率統計數據,並提出書面改善計畫。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將強化動物保護行政效能計畫應優先補助動物收容所配置專職獸醫師,並加強查核管理。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現行農產品認證制度,及早落實推動產銷履歷制度。
  • 提案要求農委會漸進式全面推動農業保險制度,以建構完善風險管理機制。
  • 提案要求農委會降低休耕誘因,學習歐盟建立對地補貼等機制,導引有效生產。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對國內農民農藥使用情形、有機認證安全性及確實性重作嚴格檢視,並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針對原住民農民提供屬於其特殊生活型態的服務模式,發展原鄉部落特色農村風貌及農活特色。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將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台北關渡平原內農業區域列為觀光休閒農業示範區,予以重點發展與補助支持。
  • 提案要求農委會督促屏東農科園區於103年底前完成相關基礎建設,並確實評估第2期園區擴充建設計畫可行性,避免興建過多廠區。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3個月內提出農業人口流失、人力老化問題的專案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與原住民委員會共同合作建置台灣原住民傳統生物多樣性網站。
  • 提案要求農委會採取積極作為使水試所深層海水作業恢復正常取水,扶持地方養殖產業發展。

相關人員回應

陳保基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 台肥釋股案是為平衡財政,規劃由公有單位承接釋股,可維持整體股權掌握,但需經行政院核定,程序上是先編預算再提釋股計畫。
  • 農委會業務費增加是因動保計畫、屠宰場污染防治、CAS產銷履歷等計畫增加,且是補充計畫內的業務費。
  • 農業科技發展預算有必要加強,執行率已達65%,並無進度落後,技轉比率一直在升高,102年技轉收入達8,412萬元,技轉金占2.4%,在各部會中算前面。
  • 強調許多科技成果是免費提供給農民使用,故不能完全以技轉金衡量效益。
  • 說明跨領域整合型科技計畫包含植物工廠、檢驗試劑、農產品安全無縫管理體系等,且有智慧財產審議委員會審議成果運用。
  • 農業科技研究發展的獎補助費是依照去年決議以獎補助為原則,補助對象為學術研究單位及財團法人。
  • 回應辦公大樓修繕費用,表示每年修繕地點不同且分年編列,並配合經濟部節能績效保證專案,以節電省下經費支付設備費用。
  • 說明替代役通勤租金是依照替代役服勤管理辦法規定編列。
  • 強調屏東生技園區是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第一階段,強化運作是為招商,即使法案未過仍需進行基礎設施建設。
  • 說明農村再生基金是滾存基金,今年未做完明年可繼續做。
  • 同意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作業費可自行調整。
  • 同意提供飼料用油流向調查資料給委員。
  • 就委員對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的檢討要求,同意滾動式檢討,並於2個月內提出新的行動計畫送交經濟委員會。
  • 就委員對二峰圳修繕工程的建議,同意在「農委會」後加上「與經濟部」共同處理。
  • 就委員對農產品外銷市場過度集中中國及黑心油造成農民損失的建議,表示農委會本來就要全面協助農民,文字上無需修正。
  • 就委員對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的建議,同意在「農委會」前加上「建請」二字,並刪除「應」字,以參考歷年決算。
  • 就委員對農業動力用電範圍及標準的建議,重申要求與建請意思一樣,無需修改。
  • 就委員對稻米安全存量標準的建議,同意將「實有必要將稻米的安全存量」修正為「實有必要調整稻米的安全存量」,並刪除「從3個月提高到9個月」等字。
  • 就委員對漁港建設補助的建議,重申要求與參照意思一樣,無需修改。
  • 同意第69案至第78案、第81案至第90案、第92案至第94案、第97案至第113案的決議案。

楊順成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研究委員

  • 說明台肥釋股預算編列程序,是先編列預算再將釋股計畫送行政院通過,103年度釋股計畫已獲原則同意,但仍有意見需處理。
  • 說明農委會業務費增加主要用於動物保護、農業加值、CAS產銷履歷等計畫。
  • 說明農委會國內旅費較去年增加400多萬,主要因業務增加,國外旅費編列用於泰國禽體輸日生物安全防治、韓國中央部會教育政策、中日農田水利會研討等考察。
  • 說明農業科技研究發展的獎補助對象為學術研究單位與財團法人,其成果會擬出產業發展方向,再轉到各農試單位。
  • 說明農委會一般行政預算較去年減列467萬5千元,主要因國際會議廳防火修繕等費用減少,但員工進級差額增加。
  • 說明農業管理預算較去年增加1億8,000多萬,主要用於動物保護、雞糞再利用、屠宰場污染防治、產銷履歷與CAS等,部分來自老農津貼節省款項。

黃國青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處長

  • 說明畜牧處的計畫和家畜衛生試驗所編列的經費沒有重複。

潘國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資訊中心主任

  • 說明農業電子化計畫主要用於資訊蒐集及發布,如農民關心的生產面積、行情等,透過簡訊、農會電子看板、傳真等方式傳遞給農民。
  • 說明農民資料庫是農民自行登記作物及地區,訊息會依相關性發送。
  • 說明農業電子化計畫幾乎都是委外辦理,採最有利標,而非最低標。

盧虎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技處處長

  • 說明「跨領域整合型科技研發」預算增加,是因十大亮點產業增加農業機械、生物性肥料及服務平台,且去年規模小,今年配額增加。

張敬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企劃處處長

  • 就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暨行動計畫的檢討,建議修正文字為「應滾動式檢討」,並於2個月內提出新的行動計畫送交經濟委員會。

沙志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署長

  • 說明漁港建設經費調降,各縣市補助比例依財政級次提高,嘉義縣目前為70%。

蕭柊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國際處代理處長

  • 建議將決議案中「要求農委會」改為「建議農委會」。

李蒼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署長

  • 說明農用電是縣市政府核發,建議將決議案中「要求」改為「建請」,「應排除」改為「研議」。

張致盛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輔導處處長

  • 說明農業保險推動後補助會減少,建議將決議案中「應」字刪除,改為「建議農委會參考歷年決算」。

黃明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局長

  • 說明農村再生基金為滾存基金,今年未做完明年可繼續做。

黃金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主任

  • 說明屏東生技園區土地使用率已達92%,正向台糖申請擴充167公頃土地,年租金2,200萬元,計畫明年開始,目前有4家日本廠商申請進駐,包括種菇、植物工廠、腎臟病米等產業,並正規劃設置觀賞魚單一窗口。

蔡金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專門委員

  • 說明104年度機器設備費用為581萬元,辦公室調整及空調等汰舊經費總計1,287萬元,部分設備更新配合經濟部節能績效保證專案,分10年攤還,以節電費用支付廠商。

相關後續

  • 第1案到第4案併案、第8案到第11案併案暫保留,週四再處理。
  • 第5案保留。
  • 第6案不通過,維持原列預算數。
  • 第7案凍結十分之一,要求農委會將過去考察的成效,包括國內外及教育訓練等方面,提出簡要報告送交本委員會。
  • 第12案到15案併案保留,要求農委會在週三以前將相關表格明列出來。
  • 第16案到第19案、第21案到第22案及第25案保留,要求相關單位在週三以前列表出來,週四一併處理。
  • 第20案保留。
  • 第23案農業科技管理減列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24案農業電子化計畫減列10%,科目自行調整,並要求農委會提供推動方式供委員會參考。
  • 第26案不通過,維持原列預算數。
  • 第27案併第30案,一般行政減列300萬元,凍結200萬元,科目自行勻支。
  • 第28案撤案。
  • 第29案撤案。
  • 第31案撤案。
  • 第32案、第38案至第52案及第54案不通過,維持原列預算數。
  • 第32-1案及第32-2案撤案。
  • 第33案至第37案及第53案農業管理凍結5,000萬元,要求相關資料儘速提供給委員。
  • 第39案撤案。
  • 第5目第65案補助農村再生基金減列1,247萬1千元。
  • 第9目第68案撤案。
  • 第69案至第78案均照案通過。
  • 第79案修正通過,倒數第三行修正為「…農委會應滾動式檢討改善…」,倒數第二行「一個月」改成「兩個月」,其餘文字照原提案內容通過。
  • 第80案修正通過,於倒數第二行「農委會」後增列「與經濟部」四個字,其餘文字照原提案內容通過。
  • 第81案至第90案均照案通過。
  • 第91案修正通過,於倒數第二行「農委會」前增列「建請」二字,並將「農委會」後之「應」字刪除,其餘文字照原提案內容通過。
  • 第92案至第95案均照案通過。
  • 第96案修正通過,倒數第二行「實有必要將稻米的安全存量」修正為「實有必要調整稻米的安全存量」,並將「從3個月提高到9個月」等字刪除,其餘文字照原提案內容通過。
  • 第97案至第99案均照案通過。
  • 第100案至第109案均照案通過。
  • 第110案至第113案均照案通過。
  • 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農委會單位預算部分審查完竣,歲入預算部分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 歲出預算除第1項農委會第6目非營業特種基金57億3,000萬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其餘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 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等所屬單位預算部分及委員提案一併保留,星期四上午9點整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公報
1037001
卷/期/冊
103/70/1
發布日期
20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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