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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多部會預算與核安議題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11-03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科技部、文化部、中央研究院及原子能委員會等104年度預算,並聽取業務報告。會議中,委員們對文化部多項預算提出凍結案,並針對中央研究院的國際人才生活環境、院史記錄、食安研究、人才培育、預算執行及採購弊案等提出多項決議。此外,會議也聚焦原子能委員會的核能安全、人才斷層、核四封存爭議、核一延役與核廢料處理等關鍵議題,政府官員就此進行答詢。

討論事項一

中央研究院院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二)

核心議題

中央研究院院長列席報告其業務概況,並就相關工作接受立法委員的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翁啟惠 中央研究院院長

  • 即席答覆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4年度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 (討論事項一);審查104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 (討論事項二)

核心議題

審查科技部及其所屬單位,以及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04年度的預算籌編與執行情況。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張善政 科技部部長

  • 即席答覆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兩案報告及詢答結束,另定期繼續審查。
  • 請各委員辦公室於11月3日下午5點前,將提案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彙整。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討論事項三

繼續審查104年度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 (討論事項三)

核心議題

繼續審查文化部及其所屬單位104年度的歲入與歲出預算,並針對特定預算項目進行審議與凍結。

相關爭議

多位立法委員對文化部預算提出凍結提案,顯示對文化部新興重大施政計畫、教育訓練費、博物館發展計畫、社區營造業務(新故鄉社區營造、地方文化館第二期計畫、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以及出版事業輔導等項目的支用合理性與成效存有疑慮。

立法委員發言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文化部預算2億4,000萬元,要求待新興重大施政計畫核定並報告後始得動支。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教育訓練費及國內外旅費五分之一,要求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博物館發展計畫中全球佈局行動方案國際交流中程計畫五分之一,要求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社區營造業務中新故鄉社區營造五分之一,要求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社區營造業務中地方文化館第二期計畫五分之一,要求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社區營造業務中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五分之一,要求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人文及出版業務中出版事業之輔導及圖文出版發展計畫五分之一,要求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連署凍結社區營造業務中新故鄉社區營造、地方文化館第二期計畫、村落文化發展計畫及出版事業之輔導等預算。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連署凍結社區營造業務中新故鄉社區營造、地方文化館第二期計畫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等預算。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連署凍結教育訓練費及國內外旅費、博物館發展計畫、新故鄉社區營造、地方文化館第二期計畫、村落文化發展計畫及出版事業之輔導等預算。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連署凍結文化部多項預算。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連署凍結地方文化館第二期計畫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預算。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歲入部分,罰款及賠償收入、規費收入、財產收入、其他收入等均照列。
  • 歲出部分,文化部主管預算減列派員出國計畫(不含智利參訪及威尼斯美術展)5萬元。
  • 通過7項預算凍結決議,要求文化部針對新興重大施政計畫、教育訓練費、博物館發展計畫、社區營造業務及出版事業輔導等項目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本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四

處理103年度有關「國家生技研究園區」預算凍結1億元之解凍案 (討論事項四)

核心議題

處理國家生技研究園區103年度被凍結的1億元預算解凍事宜。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五

審查104年度中央研究院單位預算及科學研究基金附屬單位預算 (討論事項五)

核心議題

審查中央研究院104年度單位預算及科學研究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並就其學術研究、人才培育、內部管理及社會責任等面向進行質詢。

相關爭議

  • 人才流動與培育成效:蔣乃辛委員質疑中研院對人才後續發展掌握不足,要求建立資料庫;何欣純委員也質疑人才培育計畫成效難評估,要求提出評核機制。
  • 預算執行效率:陳亭妃委員指出中研院102年度歲出保留數偏高,設備費保留數逾3成,預算執行成效不彰。
  • 採購核銷弊案與內部控制:陳亭妃、何欣純、呂玉玲委員揭露前總務涉假維修真請款弊案及虛報工資補貼加班費等情事,質疑內部控制不嚴謹,要求提出改善報告。
  • 學術研究獎金制度:陳亭妃委員質疑中研院自訂學術研究獎金支給要點取代考績機制,考核規定流於寬鬆,難具激勵效果。
  • 特聘研究員研究獎助費透明度:陳亭妃委員指出特聘研究員研究獎助費逐年成長,但相關資訊不透明,難以評估延攬人才成效。
  • 員工宿舍收費與管理:陳亭妃委員指出中研院宿舍收費優惠,但維護費用未明列預算書,不利收支控管。
  • 科技預算投入與研發成果:陳亭妃委員質疑中研院科技經費逐年增加,但研發成果收入與投入預算差距懸殊,績效不彰。
  • 臨時人員運用不當:何欣純委員指出中研院聘僱大量臨時人員處理經常性業務,違反規定,要求盤點檢討工作配置。
  • 出國計畫執行與報告品質:何欣純委員指出中研院出國計畫執行率低、變更頻繁,事後考察報告多逾期或內容簡略,要求重新擬具稽核計畫。

立法委員發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要求中研院於6個月內建立制度,定期調查外籍人士生活環境並推動改進措施,以強化國際學術能量。
  • 要求中研院於1年內擬定並推動「中央研究院與南港」工作計畫,記錄自身院史與社區發展。
  • 提案凍結中央研究院預算,要求提出妥適之評核機制,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要求中研院於3個月內具體研議如何提高「國家食品安全維護及環境毒物防治體系」建議書之應用,以實際研究或行動取代書面建議。
  • 要求中研院積極研擬檢討改善方案,儘速完成研究人力發展與運用之資料庫建置,以了解國家學術研究人才流動情形。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要求中研院於2週內提交檢討改善報告,說明102年度歲出保留數偏高及預算執行成效不彰問題。
  • 要求中研院於2週內提交檢討改善報告,說明前總務謝繼遠涉貪案,包含獲利原因、會計單位是否知情及主管究責問題。
  • 要求中研院應本於最高學術研究機關職掌,切勿遭不仁財團利用,以維護崇高學術聲譽。
  • 要求中研院於2週內提交改善報告,檢討經費核銷作業流程與加強查核授權採購案件,避免弊端再發生。
  • 要求中研院於2週內提交改善報告,檢討學術研究獎金支給要點考核規定流於寬鬆問題。
  • 要求中研院於2週內提交改善報告,說明特聘研究員研究獎助費透明度不足及成效難評估問題。
  • 要求中研院於2週內提交改善報告,檢討員工宿舍收費優惠及維護費用未明列預算書問題。
  • 要求中研院於2週內提交改善報告,檢討科技經費投入與研發成果收入差距懸殊問題。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要求中研院針對國內食品安全問題加強相關研究並提出具體可行建議,同時針對伊波拉病毒防制與疫苗研發進行研究。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建請中研院擴大客家研究參與範圍,佈建學術網路,與國內客家相關系所合作,朝設置學程邁進,使客家研究發展為「客家學」。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要求中研院於1個月內提出強化職員品行與採購制度防範方案之書面報告。
  • 要求中研院於3週內對編制人力之工作配置進行盤點檢討,並提出報告,以有效控管臨時人員運用不當問題。
  • 要求中研院提出妥適之人才培育評核機制,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 要求中研院重新擬具針對出國報告之提出、變更與後續稽核之計畫,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要求中研院檢討經費核銷作業流程,加強查核授權採購案件,避免弊端再次發生。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鑒於中研院規劃設置南部院區進度過緩且主責單位層級過低,要求中研院儘速完成規劃工作並落實南部院區,結合南部大學產業界發揮綜效。
  • 要求中研院加強規劃各院區標示與人行步道,提高環境友善性與可親性。

相關人員回應

翁啟惠 中央研究院院長

  • 針對委員質詢即席答覆說明。

相關後續

  • 歲入部分,罰款及賠償收入、規費收入、財產收入、其他收入等均照列。
  • 歲出部分,中央研究院原列預算除「科學研究基金」暫照列外,其餘均照列。
  • 通過21項決議,要求中央研究院針對國際人才生活環境、院史記錄、食品安全、人才培育、預算執行、採購弊案、學術研究獎金、特聘研究員獎助費、員工宿舍、科技預算效益、臨時人員運用、出國計畫管理、南部院區規劃及院區環境等議題提出具體改善措施或書面報告。
  • 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照案通過。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討論事項六

審查104年度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附屬單位預算 (討論事項一);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管104年度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 (討論事項二)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04年度單位預算及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聚焦於核能安全管制、輻射偵測、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核能科技研發、核安演習整備、民眾溝通與人才培育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原能會組改與人才流失:蔣乃辛委員質疑原能會組改降級導致預算減少、人力流失嚴重,影響核安把關能力,要求行政院三思。
  • 核四封存計畫爭議:陳亭妃委員質疑台電核四封存計畫中仍需「維持運轉」與編列停工補償費用,認為是「假封存」,要求原能會勿為台電背書。許智傑委員質疑原能會導則中「預期重啟時間(如已規劃)」的寫法,恐為台電重啟核四鋪路,要求修正。
  • 核一廠延役與燃料棒貯存:鄭麗君、何欣純、田秋堇委員質疑核一廠延役申請與總統「不延役」承諾相違背,且燃料池將滿,台電擬採「爐心低功率調整」或「上燃料池改貯存」等全球首創方式,擔憂安全風險,要求原能會退回延役申請並提出高階核廢料處置條例。
  • 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選址:陳歐珀委員指出高階核廢料選址報告將參考日本H12報告,而宜蘭大南澳被列為潛在母岩區,地方政府及居民已明確反對,要求原能會責成台電立即停止調查。
  • 核安演習成效與民眾參與度:呂玉玲、潘維剛、黃志雄委員指出核安演習參與人數低、滿意度不高,且警報系統測試失敗率高,質疑演習流於形式,要求原能會落實宣導與改善。
  • 核能研究所與台電關係:陳亭妃委員質疑核研所接受台電4億元研究計畫,恐影響原能會作為監督單位的公正性。
  • 高階核廢料環評與公投機制:陳歐珀、鄭麗君委員質疑高階核廢料處置條例尚未訂定,且管理規則中取消選址環評,要求原能會恢復環評規定並納入公投機制。

立法委員發言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要求原能會提供日本進口食品輻射檢測八大類清單。
  • 建議原能會與教育部、大學配合,提出具體作為和主張,培育核工人才。
  • 強調不管有無核能發電廠,核能專業人才培育對國家發展仍非常重要。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反對將原能會從二級單位降為三級單位,認為會影響核能安全維護。
  • 指出原能會預算實質減少,人力流失嚴重,特別是資深人員,恐造成核安人才斷層。
  • 要求原能會向行政院及總統報告人才流失問題,呼籲行政院三思組改方案。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核四封存計畫內容矛盾,一方面稱封存卻又要維持運轉,另一方面又編列停工補償費用,認為是「假封存」。
  • 質疑原能會身為監督單位,卻接受台電公司巨額研究計畫,立場不清。
  • 要求原能會勿為台電公司有問題的封存計畫背書,應審查清楚。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質疑原能會「核子反應器設施停工與封存及重啟作業導則」中「預期重啟之時間(如已規劃)」的寫法,恐為台電重啟核四鋪路,與立法院公投決定相悖。
  • 要求原能會將「公投決定」等但書明確寫入導則,以預防台電「偷跑」。
  • 建議原能會應以「非核家園」為目標,並適時表達自身意見與理想。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建議研議要求日本進口食品標示出廠輻射值,或附官方檢驗證明,以保障消費者選擇權。
  • 要求原能會應積極提出輻射檢測相關建議,並公告檢測標準。
  • 建議原能會檢討與修正核四1號機封存期間「運轉」的用詞,避免被誤解為商轉,應明確為「維修或測試」。
  • 要求核能研究所與原能會應有明確的利益迴避機制,確保監督公正性。
  • 質疑天下雜誌報導台灣核廢料處理成本高於他國,要求原能會研究並說明。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質疑原能會對核四封存期限的回應,認為與政府「經公投同意後才能重啟」的承諾跳票。
  • 要求原能會收回核四封存期限說法,並明確對人民說明無期限。
  • 質疑原能會接受台電核一廠延役申請,與馬總統「核一、二、三廠不延役」承諾相悖,要求退回延役案。
  • 指出核一廠1號機燃料束將滿池,台電擬將燃料束留在爐心低功率處置,此為全球首創,擔憂安全風險,反對此做法。
  • 質疑核二廠2號機組擬將上燃料池改貯存使用過燃料棒,此為全球首創,反對此做法。
  • 質疑高階核廢料處置未納入公投機制,要求原能會儘速將高階核廢料處置條例草案送進立法院,納入公投機制。
  • 指出原能會修改「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設施安全管理規則」,取消選址環評,質疑其意圖造成既定事實,要求恢復環評規定。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原能會對核一廠燃料棒貯存池滿載後,台電擬採全球首創方式處理,卻稱「不預設立場」,認為原能會未善盡把關核安職責。
  • 指出馬總統2011年明確宣示核一、二、三廠「不再延役」,質疑原能會依法接受核一延役申請,是總統「呼攏人民、帶頭違法」或「政策調整」。
  • 反對原能會以「政策與法規兩回事」迴避總統承諾,認為政府政策宣示應依法行事。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指出核安演習民眾參與度低,警報系統測試失敗率高,質疑演習流於形式,要求原能會加強宣導與落實。
  • 要求原能會嚴格監督台電將用過燃料棒運送法國的路線與安全問題。
  • 質疑台灣使用核電30年卻無自行處理用過燃料棒技術,且送法國處理後20年仍需運回台灣。
  • 指出核研所資訊不夠透明,建議開設專區公告訊息,並開放民眾參觀。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指出「非核家園」是法定目標,但核四封存後,核一、二、三按時退場,台灣恐難在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目標。
  • 建議借鏡瑞典、芬蘭等國經驗,成立專責機構處理核廢料選址,並加強資訊透明化與民眾參與。
  • 質疑核安演習警報系統測試失敗率高,民眾參與度低,顯示政府缺乏信任,要求原能會改善。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警告原能會若核准核一廠舊燃料棒延期使用,恐導致燃料匣扭曲、反應爐無法急停釀核災,將追究相關公務員刑責。
  • 指出核災應變計畫中收容站容量嚴重不足,集結點多靠海邊,質疑計畫不夠完善,要求原能會立即改善並提供負責人員名單。
  • 要求原能會將核一廠延役申請的審查人員名單提供,以備查核。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質疑核安演習預警警報系統測試失敗率高(36個站僅11或15個成功),要求原能會加強關注。
  • 指出核安演習民眾參與率低、滿意度不高,且拒答率過半,要求原能會檢討改善。
  • 質疑核子事故基金結餘款嚴重不足,遠低於預計應變所需,要求原能會清楚說明資金規劃。
  • 建議原能會應學習法國經驗,加強資訊透明化和整合論述,以提升民眾對核能安全的信任。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階核廢料選址報告將宜蘭大南澳列為潛在母岩區,而地方政府及居民已明確反對,要求原能會責成台電立即停止調查。
  • 質疑高階核廢料毒性遠高於低階,卻無獨立處置條例,且管理規則取消選址環評,要求恢復環評並訂定條例。
  • 質疑核四尚未通過安全審核,政府卻宣稱安檢後封存,不安全也可封存。
  • 指出核四安全控制系統PLus 32儀控系統未獲美國核管會認證,擔憂核四安全性。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質疑核研所投入發展潔淨能源與再生能源,卻又對外宣傳台灣再生能源不可行,認為國家體制紊亂,資源浪費。
  • 指出核一廠延役申請荒謬,因其位於山腳斷層附近,且防震係數設計不足,現在繼續運轉已極其危險。
  • 要求原能會提供核一廠防震係數加強的書面報告及花費,質疑其為部分加強而非整廠改造,且加強完成日與除役日接近,缺乏實質效益。
  • 強調核一廠應立即停機,不應受理延役申請,批評原能會長期作為台電「門神」。

相關人員回應

蔡春鴻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 表示衛福部委託原能會檢測日本進口食品輻射值,福島5縣食品不准輸入,其他縣8大類每批抽驗,採日本100貝克/公斤標準。
  • 承諾將提供日本進口食品輻射檢測八大類資料,並研議要求日本輸出時附官方檢驗證明。
  • 承認核工人才培育是重要問題,已與教育部及相關單位協調並有方案。
  • 表示行政院組改規劃仍維持原能會為三級單位,人才流失問題確實存在,但會努力經驗傳承與訓練。
  • 解釋核四封存期間需維持設備可用狀態,包括必要的維護計畫及測試,此為國際慣例,非假封存。
  • 表示核能研究所接受台電研究計畫,但原能會監督審查與研究部分切割清楚,有利益迴避規則。
  • 解釋「核子反應器設施停工與封存及重啟作業導則」是一般性導則,適用所有核電廠,不特定針對核四公投問題。
  • 強調原能會是安全管制機關,依主管法令執行,能源政策調整不屬於原能會職權。
  • 解釋核一燃料池滿載後,台電擬採的爐心燃料佈局調整或上燃料池改貯存等方式,從法規與安全角度並非不可行,但需經審查。
  • 表示高階核廢料處置條例尚未訂定,環評絕對需要,將釐清為何有「不用環評」說法,承諾書面回覆。
  • 解釋高階核廢料處置需長期規劃,芬蘭、瑞典經驗顯示需數十年,不可能短期解決。
  • 表示原能會無權要求台電停止大南澳選址調查,但會在2017年報告審查時把關。
  • 解釋核四封存是政府政策,安檢程序完成後封存,不代表不安全也可封存,已完成308項系統功能測試。
  • 澄清核四儀控系統PLus 32並非不安全,曾有顧慮但後續已澄清,且已要求第三方認證。
  • 表示「非核家園」是環境基本法所定之政府目標,但能源局規劃在無核四情況下,2025年難達成。
  • 承認核安演習民眾參與度低、警報系統測試失敗率高是事實,將加強改進,並強調有多元通知方法。
  • 解釋核子事故基金是逐年累積,非一次到位,目前累積足以因應,不足部分可要求電廠營運者補足。
  • 承認原能會資訊透明化及整合論述做得不夠好,將檢討改善。

馬殷邦 原能會核研所所長

  • 表示核研所今年接受台電公司約4億元研究計畫,全台灣只有核能研究所能提供核能專業服務。
  • 強調核研所有明確利益迴避規則,確保同仁不會同時參與台電計畫與原能會審查。
  • 澄清核研所從未對外宣稱台灣再生能源起不來。
  • 承諾將在核研所網站開設專區,公開相關資訊,並儘快於3個月內推出初版,年底前完成。
  • 表示核研所非常歡迎民眾及團體申請參觀,將研議公開申請方式。

李綺思 原能會核管處副處長

  • 表示初步看過核四封存計畫,認為並無很大不可行之處。

相關後續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 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 林佳龍委員、管碧玲委員及鄭汝芬委員提出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104年度歲入、歲出預算,以及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預算,本案另定期進行處理。

原始資料

公報
1037501
卷/期/冊
103/75/1
發布日期
2014-11-20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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