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委員會審查運輸研究所、工程會、觀光局及公路總局預算,並質詢淡江大橋與捷運幽靈工程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10-27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104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交通部觀光局及公路總局單位預算。會議聚焦於各單位委辦費合理性、國營事業採購稽核與工程列管、觀光政策與行銷成效、以及淡江大橋與多條捷運線的「幽靈工程」爭議。委員們就預算編列浮濫、重大工程進度延宕、交通安全、公共運輸服務及工程品質等議題提出質疑與建議,並通過多項預算凍結、刪減及要求提交專案報告的決議。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 審查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04年度預算,重點討論新增計畫委辦費用的合理性、委外研究單位的選擇,以及運輸研究所在鐵路票務設計、交通服務平台、桃園地區交通改善及安全白皮書等方面的研究職責與成效。
- 討論運輸研究所研究成果的應用性、預算編列的嚴謹性,以及對重大交通議題的政策幕僚功能發揮。
相關爭議
- 新增計畫「低碳運輸系統發展計畫」及「海空運科技研究計畫」的委辦費比例過高,且計畫內容多屬運輸研究所人員研究業務,引發委外原因的質疑。
- 交通服務e網通功能不足,無法提供有效服務,搜尋路徑不佳,轉乘資訊缺乏,被質疑其存廢問題。
- 運輸研究所每年完成百餘項研究計畫,但交通部或其他附屬機構採用率極低,研究計畫長期被束諸高閣,有檢討必要。
- 大學生機車事故死亡率高達170餘人,運輸研究所應完成機車交通安全白皮書,但相關作為未見明確成效。
- 桃園國際機場等部分國營事業的重大工程計畫未納入列管範圍,可能衍生工程品質疑慮,凸顯列管標準不嚴謹。
立法委員發言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質疑運輸研究所新增計畫委辦費比例過高,要求凍結並說明委外原因。
- 要求運輸研究所研究方案,配合國1甲線快速道路與五股楊梅快速道路銜接,以分散中山高壅塞。
- 要求運輸研究所於3個月內提出桃園─雙北大眾運輸改善方案報告。
- 要求運輸研究所協助國道高速公路局提出不影響桃園煉油廠安全的研究,以利國1甲線延伸至八德二高交流道計畫定案。
- 要求運輸研究所協助研擬行人及自行車混合之非專用道路權、無障礙設施等設置手冊,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
- 要求運輸研究所於104年6月底前完成機車交通安全白皮書並提出報告。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質疑運輸研究所新增計畫委辦費比例過高,要求凍結並說明委外原因。
- 要求運輸研究所研究方案,配合國1甲線快速道路與五股楊梅快速道路銜接,以分散中山高壅塞。
- 要求運輸研究所於3個月內提出桃園─雙北大眾運輸改善方案報告。
- 要求運輸研究所協助國道高速公路局提出不影響桃園煉油廠安全的研究,以利國1甲線延伸至八德二高交流道計畫定案。
- 要求運輸研究所協助研擬行人及自行車混合之非專用道路權、無障礙設施等設置手冊,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
- 要求運輸研究所於104年6月底前完成機車交通安全白皮書並提出報告。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質疑運輸研究所新增計畫委辦費比例過高,要求凍結並說明委外原因。
- 要求運輸研究所應全面評估所有國家風景區打造低碳觀光區之可行性,並完善各風景區自行車道,以提高觀光品質。
- 要求運輸研究所協助研擬行人及自行車混合之非專用道路權、無障礙設施等設置手冊,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
- 要求運輸研究所於104年6月底前完成機車交通安全白皮書並提出報告。
- 建議運輸研究所會同民用航空局於半年內提出國內國際機場航線及航班合理分配及發展策略,以提升各航空站營運績效與服務品質。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質疑運輸研究所新增計畫委辦費比例過高,要求凍結並說明委外原因。
- 要求運輸研究所研究方案,配合國1甲線快速道路與五股楊梅快速道路銜接,以分散中山高壅塞。
- 要求運輸研究所於3個月內提出桃園─雙北大眾運輸改善方案報告。
- 要求運輸研究所協助國道高速公路局提出不影響桃園煉油廠安全的研究,以利國1甲線延伸至八德二高交流道計畫定案。
- 要求運輸研究所應全面評估所有國家風景區打造低碳觀光區之可行性,並完善各風景區自行車道,以提高觀光品質。
- 要求運輸研究所協助研擬行人及自行車混合之非專用道路權、無障礙設施等設置手冊,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
- 要求運輸研究所於104年6月底前完成機車交通安全白皮書並提出報告。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質疑運輸研究所新增計畫委辦費比例過高,要求凍結並說明委外原因。
- 要求運輸研究所研究方案,配合國1甲線快速道路與五股楊梅快速道路銜接,以分散中山高壅塞。
- 要求運輸研究所於3個月內提出桃園─雙北大眾運輸改善方案報告。
- 要求運輸研究所協助國道高速公路局提出不影響桃園煉油廠安全的研究,以利國1甲線延伸至八德二高交流道計畫定案。
- 要求運輸研究所應全面評估所有國家風景區打造低碳觀光區之可行性,並完善各風景區自行車道,以提高觀光品質。
- 要求運輸研究所協助研擬行人及自行車混合之非專用道路權、無障礙設施等設置手冊,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
- 要求運輸研究所於104年6月底前完成機車交通安全白皮書並提出報告。
- 建議運輸研究所會同民用航空局於半年內提出國內國際機場航線及航班合理分配及發展策略,以提升各航空站營運績效與服務品質。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建議運輸研究所之委辦計畫應儘量委由國內學術單位研究,而非一般廠商,以扶植國內學術研究並提升技術水準。
- 要求運輸研究所應針對臺鐵票務設計、差別費率等提出研究報告,作為未來交通部施政、臺鐵營運之參考。
- 要求交通部與運輸研究所應重新檢討交通服務e網通功能存廢問題,於3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 要求運輸研究所研究方案,配合國1甲線快速道路與五股楊梅快速道路銜接,以分散中山高壅塞。
- 要求運輸研究所於3個月內提出桃園─雙北大眾運輸改善方案報告。
- 要求運輸研究所協助國道高速公路局提出不影響桃園煉油廠安全的研究,以利國1甲線延伸至八德二高交流道計畫定案。
- 要求運輸研究所應全面評估所有國家風景區打造低碳觀光區之可行性,並完善各風景區自行車道,以提高觀光品質。
- 要求運輸研究所協助研擬行人及自行車混合之非專用道路權、無障礙設施等設置手冊,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
- 要求運輸研究所於104年6月底前完成機車交通安全白皮書並提出報告。
- 建議運輸研究所會同民用航空局於半年內提出國內國際機場航線及航班合理分配及發展策略,以提升各航空站營運績效與服務品質。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建議運輸研究所之委辦計畫應儘量委由國內學術單位研究,而非一般廠商,以扶植國內學術研究並提升技術水準。
- 要求運輸研究所應針對臺鐵票務設計、差別費率等提出研究報告,作為未來交通部施政、臺鐵營運之參考。
- 要求交通部與運輸研究所應重新檢討交通服務e網通功能存廢問題,於3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建議運輸研究所之委辦計畫應儘量委由國內學術單位研究,而非一般廠商,以扶植國內學術研究並提升技術水準。
- 要求運輸研究所應針對臺鐵票務設計、差別費率等提出研究報告,作為未來交通部施政、臺鐵營運之參考。
- 要求交通部與運輸研究所應重新檢討交通服務e網通功能存廢問題,於3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建議運輸研究所之委辦計畫應儘量委由國內學術單位研究,而非一般廠商,以扶植國內學術研究並提升技術水準。
- 要求運輸研究所應針對臺鐵票務設計、差別費率等提出研究報告,作為未來交通部施政、臺鐵營運之參考。
- 要求交通部與運輸研究所應重新檢討交通服務e網通功能存廢問題,於3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葉匡時 交通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志明 運輸研究所所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交通部及相關單位需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經審查後,原列4億0,382萬2,000元,共計減列260萬元,改列為4億0,122萬2,000元。
-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04年新增之「低碳運輸系統發展計畫」及「海空運科技研究計畫」兩項計畫的委辦費全數凍結,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委外原因後,始得動支。
- 建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針對臺鐵票務設計、差別費率等提出研究報告,作為未來交通部施政、臺鐵營運之參考。
- 交通部與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交通服務e網通功能存廢與否或精進策略之檢討報告。
-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於3個月內向交通部提出桃園─雙北的大眾運輸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協助國道高速公路局提出不影響桃園煉油廠安全之研究,以利國1甲線延伸至八德二高交流道計畫及早定案並執行建設。
-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全面評估所有國家風景區打造低碳觀光區之可行性,並且完善各風景區自行車道,以提高觀光品質。
-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協助研擬行人及自行車混合之非專用道路權、無障礙設施等設置手冊,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於104年6月底前完成機車交通安全白皮書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
-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會同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半年內提出國內國際機場航線及航班合理分配及發展策略,以利提升各航空站之營運績效與服務品質。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4年度預算,聚焦於委辦經費分配的合理性、委辦業務成效的檢討、國營事業採購稽核的強化,以及重大公共工程計畫的列管標準。
- 討論永續公共工程的推動成效、工程產業全球化方案的績效評估,以及公共工程委員會組織改組後的業務移撥與員額配置問題。
- 關注政府採購法規執行、閒置公共設施活化、工程款延遲付款、工程爭議處理機制及PCM制度的合宜性。
相關爭議
- 工程會委辦事項有集中於特定單位之現象,且委辦事項結案報告大多未納入業務計畫實施,委託成效難以客觀衡量。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對國營事業採購稽核件數顯偏低,與國營事業龐大採購金額不成比例。
- 工程會列管1億元以上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總數逐年下降,且部分國營事業重大工程未納入列管範圍,控管不嚴謹。
- 永續公共工程推動成效極低,未訂定具體評估指標,僅止於鼓勵獎勵。
- 國家發展委員會成立後,工程會與其業務多所重疊,業務移撥與員額配置未確實配合組織改組。
- 政府機關或國營事業以勞力外包方式之勞務採購,頻傳壓榨勞工事件,引發制定保障勞工契約範本的需求。
- PCM(專業營建管理)制度未能提升工程品質,反而造成經費及施作疊床架屋及事後究責困難,被質疑必要性與合宜性。
立法委員發言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工程會委辦費五分之一,要求提出分配合理改進方案及成效檢討報告。
- 要求工程會大幅增加對國營事業採購稽核,並要求部會採購稽核小組同步加強稽核作業。
- 要求工程會於3個月內完成檢討,將國營事業納入列管標準,並確實追蹤。
- 要求工程會於3個月內檢討永續公共工程推動障礙,6個月內訂定健全節能減碳評估檢核機制並全面落實。
- 建議工程會應選擇合適績效評估指標,衡量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成效,納入施政績效評估。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工程會委辦費五分之一,要求提出分配合理改進方案及成效檢討報告。
- 提案刪除委辦費預算20%,檢討非迫切需要之委辦經費。
- 要求工程會大幅增加對國營事業採購稽核,並要求部會採購稽核小組同步加強稽核作業。
- 要求工程會應針對保全人員之勞務採購契約,制定保障勞工的契約範本,並將違規廠商列入黑名單。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委辦費預算20%,檢討非迫切需要之委辦經費。
- 要求工程會大幅增加對國營事業採購稽核,並要求部會採購稽核小組同步加強稽核作業。
- 要求工程會於3個月內完成檢討,將國營事業納入列管標準,並確實追蹤。
- 要求工程會應針對保全人員之勞務採購契約,制定保障勞工的契約範本,並將違規廠商列入黑名單。
- 要求工程會應立即成立專案辦理臺北機廠遷建工程查核工作,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工程會委辦費五分之一,要求提出分配合理改進方案及成效檢討報告。
- 提案刪除「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費用363萬3,000元,質疑無具體成效。
- 建議工程會應選擇合適績效評估指標,衡量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成效,納入施政績效評估。
- 要求工程會和外交部及經濟部研議駐外單位協助蒐集商機資訊,有效協助國內工程產業爭取海外標案。
- 要求工程會針對機關未積極活化或未落實清查閒置公共設施,建立評估機制,若未達預期效益,提報行政院核減日後申請預算,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公布興建後成為蚊子館的公共工程案件及核定首長姓名。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費用363萬3,000元,質疑無具體成效。
- 要求各主辦機關之法務人員協助辦理採購事項,工程人員或一般行政人員不應直接介入採購事項。
- 要求工程會應立即成立專案辦理臺北機廠遷建工程查核工作,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公布興建後成為蚊子館的公共工程案件及核定首長姓名。
- 要求工程會於3個月內另行規劃確定辦公場所,組改後立即搬遷。
- 要求工程會2個月內建立指標,考核各部會針對地方政府興辦閒置公共設施者,酌予扣除補助款。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及「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項下「委辦費」五分之一,要求提出改進方案及成效檢討報告。
- 要求工程會擬定具體補助規範並建立績效評估標準,以確實達到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的目標。
- 建議工程會應配合組織改組,儘速進行業務移撥,並將員額與業務做合理配置。
- 要求工程會檢討納入列管標準,並確實將符合標準之國營事業計畫納入列管追蹤,定期公告執行情形。
- 要求工程會針對機關無正當理由之延遲付款情形,列管追蹤並研擬懲處措施。
- 要求工程會檢討改進政府採購內部控制作業,以興利除弊、改善效率與品質。
- 要求工程會重新檢討PCM制度之必要性與合宜性,避免浪費公帑及弊端產生。
- 要求工程會立即就現行路平專案相關制度進行改善,並提出修法建議。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工程會委辦費五分之一,要求提出分配合理改進方案及成效檢討報告。
- 要求工程會不僅於中央採購稽核篩選重要案件進行稽核,並要求相關部會採購稽核小組加強稽核作業。
- 要求工程會檢討納入列管之標準,並確實將符合標準之計畫納入列管追蹤,定期公告控管之執行情形。
- 提案凍結「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預算全數,要求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委辦費二分之一,待工程會重新檢討並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項下委辦費二分之一,待工程會重新檢討並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預算全數,要求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委辦費二分之一,待工程會重新檢討並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項下委辦費二分之一,待工程會重新檢討並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陳根德 立法委員
- 建議工程會應適時清查掌握公共設施使用現況,如有低度使用或閒置情形,應持續輔導協助並即時協調督促至完成活化。
- 建議工程會應積極強化相關管考作為,針對機關無正當理由之延遲付款情形,應予列管追蹤,並研擬懲處措施。
- 建議工程會針對自償性公共建設計畫缺乏完整監管及獎懲機制等缺失,積極檢討改進。
- 要求工程會應選擇合適之績效評估指標,以具體衡量權責部會之分工績效,並應將推動工程產業全球化之具體衡量指標,納入該會預算之施政績效評估。
- 建議工程會應立即就現行相關制度進行改善,並提出修法建議。
- 建議工程會除檢討現行制度設計外,針對相關爭議處理案件之合理性也應一併檢視。
- 建議工程會檢討改進政府採購內部控制作業,以興利除弊、改善政府採購效率與品質。
- 建議工程會重新檢討PCM制度之必要性與合宜性,避免浪費公帑及弊端產生。
- 要求工程會應就工程專業,主動會同相關機關,重新檢討國內勞工安全制度,完善停工之條件與執行細節。
相關人員回應
許俊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交通部及相關單位需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歲入、歲出預算照列。
- 工程會「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及「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項下「委辦費」合計1,138萬7,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工程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委辦經費分配合理改進方案及委辦業務成效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要求工程會大幅增加對國營事業案件稽核,並要求部會採購稽核小組同步全面加強稽核作業。
- 要求工程會於3個月內完成檢討,將國營事業納入列管之標準,並確實將符合標準之計畫納入列管追蹤,定期公告控管之執行情形。
- 要求工程會應於3個月內檢討永續公共工程推動障礙,並積極排除之,6個月內訂定健全之政府工程節能減碳評估檢核機制,並要求政府工程全面予以落實。
- 工程會需擬定具體補助規範,並建立績效評估標準,以求確實達到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之預計目標。
- 工程會應選擇合適之績效評估指標,以具體衡量權責部會之分工績效,並應將推動工程產業全球化之具體衡量指標,納入該會預算之施政績效評估。
- 工程會需配合組織改組,儘速進行移撥業務,並且確實配合承接業務,將員額與業務做合理的配置。
- 建請工程會和外交部及經濟部研議駐外單位之駐外人員協助蒐集相關商機資訊,有效協助國內工程產業爭取海外標案,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工程會針對機關未積極推動活化或未落實清查閒置公共設施,建立評估機制,若未達到預期效益,提報行政院核減日後申請之預算,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建請各主辦機關之法務人員協助辦理採購事項,工程人員或一般行政人員不應也不宜直接介入採購事項、契約事項、爭議糾紛當中。
- 要求工程會應立即成立專案辦理臺北機廠遷建建設計畫查核工作,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建請工程會應針對保全人員之勞務採購契約,制定可以保障勞工的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 建請工程會應適時清查掌握公共設施使用現況,如有低度使用或閒置情形,應持續輔導協助並即時協調督促至完成活化。
- 建請工程會應積極強化相關管考作為,針對機關無正當理由之延遲付款情形,應予列管追蹤,並研擬懲處措施。
- 建請工程會針對自償性公共建設計畫缺乏完整監管及獎懲機制、部會未針對不同類型公共建設特性訂定合宜之審查作業機制等缺失,積極檢討改進。
- 要求工程會應選擇合適之績效評估指標,以具體衡量權責部會之分工績效,並應將推動工程產業全球化之具體衡量指標,納入該會預算之施政績效評估。
- 建請工程會應立即就現行相關制度進行改善,並提出修法建議。
- 建議工程會除檢討現行制度設計外,針對相關爭議處理案件之合理性也應一併檢視。
- 建請工程會檢討改進政府採購內部控制作業,以興利除弊、改善政府採購效率與品質。
- 建請工程會重新檢討PCM制度之必要性與合宜性,避免浪費公帑及弊端產生。
- 要求工程會應就工程專業,主動會同相關機關,重新檢討國內勞工安全制度,完善停工之條件與執行細節。
- 對於興建後成為蚊子館的公共工程,除公布該案件外,亦應公布核定首長之姓名。
- 對於工程會每年租金高達將近5,000萬元,要求於3個月內另行規劃確定辦公場所,組改後立即搬遷。
- 為避免產生閒置公共設施,建議工程會2個月內建立指標,考核各部會針對地方政府興辦公共設施如有閒置情形者,得就所管補助型公共建設計畫酌予扣除補助款。
- 工程會「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獎補助費」有關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相關經費1,800萬元,保留,送院會處理。
- 工程會104年新增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等相關事宜1,800萬元,保留,送院會處理。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單位預算;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核心議題
- 審查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單位預算與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主要討論觀光政策對中國大陸、港澳的依存度、觀光產業數據掌握度、資訊公開透明化、觀光拔尖領航方案與觀光大國行動方案的效益與預算編列。
- 檢討觀光業務管理與服務、國民旅遊卡政策、非法旅宿業管理、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陸客低價團亂象、觀光資源保育及文化資產維護等議題。
相關爭議
- 我國觀光對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之依存度日趨提升,其他主要國家來台人數增加有限,觀光局應檢討。
- 觀光局對觀光及相關產業統計數據掌握度有限,不利分析產業經營狀況與就業效益。
- 觀光局資訊公開執行欠缺功能性、即時性、完整性,特別是委託及委辦研究計畫審議資訊。
- 觀光拔尖領航方案與觀光大國行動方案預算編列草率,鉅額保留款尚待執行,且新方案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預算。
- 觀光局對於風險程度較高之旅行業者,尚乏事前有效預防機制,以防止惡意倒閉。
- 國民旅遊卡發行近10年僅公務員享有權益與優惠,形成特權,與當初成立宗旨不符。
- 全國仍有880家非法旅館及民宿持續營業,家數不減反增,觀光局改善成效有限。
- 旅宿業高階經理人與中階幹部教育訓練研習費用由觀光局出資,被質疑應由業者自行負擔。
- 陸客來台低價團橫行、購物團亂象、港資旅行社壟斷等問題嚴重影響台灣觀光品質,觀光局應研擬配套措施。
- 觀光發展基金「觀光大國行動方案」計畫擬定及預算編製草率,業務計畫恐仍空洞不實。
- 「台灣好玩卡」相關計畫在未經立法院同意且了解計畫內容之情況下,已發包決標,顯有嚴重疏失。
- 觀光發展基金「包機、包船獎助」國內外團體項目可能發生重複補助,且對中國旅行社限制較台灣旅行社寬鬆,涉差別待遇。
立法委員發言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建議檢討對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觀光依存度,凍結「觀光國際事務」經費四分之一。
- 要求觀光局對觀光及相關產業統計數據掌握度有限問題提出書面報告,凍結「觀光業務調查與規劃」經費四分之一。
- 要求觀光局對高風險旅行業者建立財務報表監控機制,凍結「觀光業務管理與服務及從業人員訓練」經費四分之一。
- 要求觀光局研謀預防措施,維護旅遊安全及品質,凍結「國民旅遊事業管理與推廣」經費四分之一。
- 要求觀光局改善非法旅館及民宿管理成效,凍結「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與輔導」經費四分之一。
- 要求觀光局對國家風景區計畫缺乏法定地位問題提出書面報告,凍結「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預算四分之一。
- 建議加強稽核落實管理旅宿業品質精進計畫,力求評鑑後旅館品質之一致性。
- 建議觀光局和經濟部研擬觀光旅遊產業外國人投資比例不得高於49%。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建議檢討對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觀光依存度,凍結「觀光國際事務」經費四分之一。
- 要求觀光局對觀光及相關產業統計數據掌握度有限問題提出書面報告,凍結「觀光業務調查與規劃」經費四分之一。
- 要求觀光局對高風險旅行業者建立財務報表監控機制,凍結「觀光業務管理與服務及從業人員訓練」經費四分之一。
- 要求觀光局研謀預防措施,維護旅遊安全及品質,凍結「國民旅遊事業管理與推廣」經費四分之一。
- 要求觀光局改善非法旅館及民宿管理成效,凍結「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與輔導」經費四分之一。
- 要求觀光局對國家風景區計畫缺乏法定地位問題提出書面報告,凍結「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預算四分之一。
- 建議觀光局應健全國內各景點交通接駁,加強多國語言標示,推動伊斯蘭餐旅認證,提升觀光競爭力。
- 建議「台灣好行」所有路線適時加班並分階段搭配中、台、日、韓語言到站廣播系統,以提高搭乘意願。
- 要求觀光局研擬配套措施,加強違規查緝力度,維護台灣觀光品質。
- 要求觀光局於1個月內立即針對港資旅行社壟斷現象提出有效解決方案,並制定重罰措施。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建議檢討對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觀光依存度,凍結「觀光國際事務」經費四分之一。
- 要求觀光局對觀光及相關產業統計數據掌握度有限問題提出書面報告,凍結「觀光業務調查與規劃」經費四分之一。
- 要求觀光局對高風險旅行業者建立財務報表監控機制,凍結「觀光業務管理與服務及從業人員訓練」經費四分之一。
- 要求觀光局研謀預防措施,維護旅遊安全及品質,凍結「國民旅遊事業管理與推廣」經費四分之一。
- 要求觀光局改善非法旅館及民宿管理成效,凍結「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與輔導」經費四分之一。
- 要求觀光局對國家風景區計畫缺乏法定地位問題提出書面報告,凍結「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預算四分之一。
- 要求交通部於2個月內提出大鵬灣國家風景區有效改善及發展計畫,並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備查。
- 要求觀光局要求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提出相關計畫,並訂定合理績效指標,於2個月內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備查。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要求觀光局針對資訊公開及審議程序透明化與民眾參與機制提出具體改善計畫,凍結「觀光業務調查與規劃」預算四分之一。
- 提案凍結「觀光資源保育與開發」預算四分之一,質疑「跨域亮點及特色加值整備計畫」編列於法無據且有鉅額保留款。
- 要求凍結「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與輔導」計畫中200萬元研習費用,認為應由旅宿業者自行出資。
- 建議觀光局應充足基礎之觀光相關措施預算,而非追求大型、速成卻短多長空之項目。
- 要求觀光局規劃整體海洋資源觀光,並嚴格取締破壞自然資源、自然景觀之行為。
- 建議檢討彈性放假政策,應以鼓勵彈性休假替代強制彈性放假,以維護國內旅遊品質。
- 要求觀光局應加強建立國家風景區、重要旅遊景點地區之古蹟、歷史建築、文化地景等文史資產之宣傳、指示、引導系統,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交通部應於2個月內提出大鵬灣國家風景區有效改善及發展計畫,並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備查。
- 建議觀光局協調地方政府提出「彰化花卉觀光地區」發展計畫規劃需求,並給予相關協助,6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 建請觀光局協助地方政府將福興鹿港都市計畫區指定為福鹿觀光地區,並於3個月內提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 建議觀光發展基金相關補助辦法應修改,限於補助在地化、文創等性質,避免經費濫用。
- 建議觀光發展基金有關補助旅行業推動品牌化經費900萬元予以刪除,因補助標準不明且屬業者責任。
- 建議觀光發展基金選送觀光產業關鍵人才赴國外受訓補助費用550萬元予以刪除,因政府階段性任務已完成。
- 建議觀光發展基金辦理星級旅館評鑑等級評鑑標章製作等1,500萬元予以刪除,因評鑑家數不足且公信力不足。
- 建議觀光發展基金一般服務費編列3,264萬元予以刪除,因職前訓練、在職訓練等應回歸各行業自行辦理。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要求觀光局針對資訊公開及審議程序透明化與民眾參與機制提出具體改善計畫,凍結「觀光業務調查與規劃」預算四分之一。
- 提案凍結「觀光資源保育與開發」內「獎補助費」14億5,000萬元四分之一,質疑計畫尚未核定且有鉅額保留款。
- 提案凍結「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與輔導」計畫中200萬元研習費用,認為應由旅宿業者自行出資。
- 提案凍結觀光發展基金104年度編列營運計畫25億1,912萬6,000元五分之一,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觀光發展基金「包機、包船獎助」6,000萬元五分之一,質疑可能重複補助。
- 要求觀光局研議修正「交通部觀光局推動大陸地區旅客包船來臺獎助要點」,比照限制台灣旅行社接受補助之條件,同樣限制中國旅行社、公司、團體或機構有接待品質不良紀錄者不得接受補助,接受補助應用於行銷台灣;且為避免中資一條龍之情事,該要點應納入相關套裝行程之規劃,包括推廣台灣之人文及藝術之措施。
- 建議觀光發展基金「導遊、領隊執業證委辦費」預算666萬元,刪減108萬元,因業務量減緩。
- 建議觀光發展基金補助旅行業推動品牌化經費900萬元予以刪除,因補助標準不明且屬業者責任。
- 建議觀光發展基金選送觀光產業關鍵人才赴國外受訓補助費用550萬元予以刪除,因政府階段性任務已完成。
- 建議觀光發展基金辦理星級旅館評鑑等級評鑑標章製作等1,500萬元予以刪除,因評鑑家數不足且公信力不足。
- 建議觀光發展基金一般服務費編列3,264萬元予以刪除,因職前訓練、在職訓練等應回歸各行業自行辦理。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要求觀光局針對資訊公開及審議程序透明化與民眾參與機制提出具體改善計畫,凍結「觀光業務調查與規劃」預算四分之一。
- 提案凍結「觀光資源保育與開發」內「獎補助費」14億5,000萬元三分之一,要求提出「觀光拔尖領航方案執行檢討暨觀光大國行動方案計畫說明與效益分析」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觀光發展基金104年度編列營運計畫25億1,912萬6,000元五分之一,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觀光發展基金「包機、包船獎助」6,000萬元五分之一,質疑可能重複補助。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觀光業務調查與規劃」中「委辦費」1,291萬5,000元四分之一,認為相關調查統計業務應回歸公務機關自行辦理。
- 提案凍結「觀光資源保育與開發」內「獎補助費」14億5,000萬元三分之一,要求提出「觀光拔尖領航方案執行檢討暨觀光大國行動方案計畫說明與效益分析」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觀光發展基金104年度編列營運計畫25億1,912萬6,000元五分之一,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觀光發展基金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台灣好玩卡推廣相關經費2,000萬元五分之一,質疑計畫未經立法院同意即發包。
- 提案凍結觀光發展基金「包機、包船獎助」6,000萬元五分之一,質疑可能重複補助。
- 提案凍結觀光發展基金辦理台灣好玩卡整體建置規劃執行及宣傳推廣、稽查事項等300萬元,待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觀光局應加強建立國家風景區、重要旅遊景點地區之古蹟、歷史建築、文化地景等文史資產之宣傳、指示、引導系統,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觀光資源保育與開發」預算四分之一,質疑「跨域亮點及特色加值整備計畫」編列於法無據且有鉅額保留款。
- 建議觀光局應健全國內各景點交通接駁,加強多國語言標示,推動伊斯蘭餐旅認證,提升觀光競爭力。
- 建議「台灣好行」所有路線適時加班並分階段搭配中、台、日、韓語言到站廣播系統,以提高搭乘意願。
- 要求觀光局研擬配套措施,加強違規查緝力度,維護台灣觀光品質。
- 要求觀光局於1個月內立即針對港資旅行社壟斷現象提出有效解決方案,並制定重罰措施。
- 建議觀光局協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經濟部合作鼓勵攤商使用當地食材,推廣特產品,以避免夜市出現豪門珍饈影響生態保育。
- 要求觀光局加強稽核落實管理旅宿業品質精進計畫,力求評鑑後旅館品質之一致性。
- 建議觀光局和經濟部研擬觀光旅遊產業外國人投資比例不得高於49%。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預算四分之一,質疑其管理散漫,包括辦公處所有機車出入、設備維護未依規定公告、假日服務台拒絕服務等。
- 建議觀光局應健全國內各景點交通接駁,加強多國語言標示,推動伊斯蘭餐旅認證,提升觀光競爭力。
- 要求觀光局研擬配套措施,加強違規查緝力度,維護台灣觀光品質。
- 要求觀光局於1個月內立即針對港資旅行社壟斷現象提出有效解決方案,並制定重罰措施。
- 提案凍結觀光發展基金「觀光大國行動方案」部分104年度預算五分之一,要求提出計畫執行內容及預期成效書面報告。
- 建議觀光局應撤銷停止受理旅行業申請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業務資格之公告,並提出有效解決方案。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民旅遊事業管理與推廣」經費四分之一,要求觀光局於3個月內提出國民旅遊卡存廢問題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與輔導」計畫中200萬元研習費用,認為應由旅宿業者自行出資。
- 提案凍結彰化縣旅遊服務中心預算四分之一,要求觀光局於3個月內提出增設外語旅遊諮詢相關計畫。
- 提案凍結「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預算四分之一,要求觀光局針對彰化縣境內各景點提出改善輔導計畫,於3個月內送交交通委員會。
- 提案凍結觀光發展基金104年度編列營運計畫25億1,912萬6,000元五分之一,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觀光發展基金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台灣好玩卡推廣相關經費2,000萬元五分之一,質疑計畫未經立法院同意即發包。
- 提案凍結觀光發展基金「包機、包船獎助」6,000萬元五分之一,質疑可能重複補助。
- 提案凍結觀光發展基金辦理台灣好玩卡整體建置規劃執行及宣傳推廣、稽查事項等300萬元四分之一,質疑計畫未經立法院同意即發包。
- 建議觀光發展基金相關補助辦法應修改,限於補助在地化、文創等性質,避免經費濫用。
- 建議觀光發展基金「導遊、領隊執業證委辦費」預算666萬元,刪減108萬元,因業務量減緩。
- 建議觀光發展基金補助旅行業推動品牌化經費900萬元予以刪除,因補助標準不明且屬業者責任。
- 建議觀光發展基金選送觀光產業關鍵人才赴國外受訓補助費用550萬元予以刪除,因政府階段性任務已完成。
- 建議觀光發展基金辦理星級旅館評鑑等級評鑑標章製作等1,500萬元予以刪除,因評鑑家數不足且公信力不足。
- 建議觀光發展基金一般服務費編列3,264萬元予以刪除,因職前訓練、在職訓練等應回歸各行業自行辦理。
相關人員回應
葉匡時 交通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謝謂君 觀光局局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黃耀生 行政院主計總處研究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交通部及相關單位需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 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單位預算經審查後照列。
- 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業務計畫部分減列其他重要計畫項下「長期投資」之「促進東北角海岸地區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案」6,900萬6,000元,並隨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審查結果調整。
- 觀光發展基金業務總支出減列1億2,713萬9,000元,改列為51億2,202萬4,000元。
- 觀光發展基金104年度編列營運計畫25億1,912萬6,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觀光發展基金「觀光大國行動方案」部分104年度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就計畫執行內容及預期成效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觀光發展基金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台灣好玩卡推廣相關經費2,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待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觀光發展基金「包機、包船獎助」6,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觀光發展基金辦理台灣好玩卡整體建置規劃執行及宣傳推廣、稽查事項等300萬元凍結,待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將依現有觀光條例取締沿岸海洋資源保育,未來與漁政單位協商管理規定並會銜主管機關公告執行。
- 交通部觀光局應修改相關補助辦法,加強旅宿業綠色服務,限於補助在地化、文創等性質,避免經費濫用。
- 交通部觀光局研議修正「交通部觀光局推動大陸地區旅客包船來臺獎助要點」,比照限制台灣旅行社接受補助之條件,同樣限制中國旅行社、公司、團體或機構有接待品質不良紀錄者不得接受補助,接受補助應用於行銷台灣;且為避免中資一條龍之情事,該要點應納入相關套裝行程之規劃,包括推廣台灣之人文及藝術之措施。
- 交通部觀光局應整體考量各風景區之特性,而非獨厚特定單一之風景區進行整體再生及風貌形塑。
討論事項四
邀請交通部部長葉匡時率同所屬列席就「有關淡江大橋及捷運等幽靈工程」提出報告,並備質詢;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主管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 交通部部長就淡江大橋及捷運等重大交通建設的規劃、核定與動工程序進行報告,並備受立法委員質詢,特別是針對新北市多條捷運線的「假動工、真騙票」爭議。
- 審查公路總局104年度預算,重點關注機車事故死傷率高、酒駕再犯率、交通安全宣導成效、公路養護管理、自行車路網建置、大眾運輸提升計畫補助及林口交流道改善等議題。
- 討論交通部在重大工程進度、預算編列、地方政府權責劃分及政策推動上的角色與責任。
相關爭議
- 新北市政府辦理淡江大橋、淡海輕軌、民生汐止線、三鶯線等工程動工典禮,但部分計畫尚未完成綜合規劃或流標,被質疑為「假動工、真騙票」的「幽靈工程」,部長對此態度被批縱容。
- 交通部部長葉匡時在選舉造勢場合批評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引發委員質疑其政務官角色與發言立場。
- 機車事故死傷人數高達21萬人,其中18-29歲年輕族群佔比高,但公路總局在交通安全宣導及防制措施上的成效與預算投入被質疑不足。
- 公路總局補助地方政府進行公共運輸提升計畫,但部分預算編列被質疑浮濫、重複,且成效不彰,未能有效提升大眾運輸使用率。
- 淡江大橋工期長、造價高,與關渡大橋相比被質疑不合理,且橋體設計圖尚未招標,卻已宣布動工。
-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僅依公路法空白授權以行政命令訂定,缺乏法制化,導致決策彈性過大且穩定性不足。
- 50c.c.以下機車考照將加路考,但對於年長者或外籍新娘的口試與多語言服務仍有待改善。
- 政府推動自行車路網建置,但缺乏安全、專人管理的室內停車場配套,導致自行車失竊問題嚴重。
- 公車優先通行設施推動多年,但成效不彰,部分地區反而造成交通堵塞,被質疑是否適合台灣道路環境。
- 高鐵降價方案仍比漲價前貴,且延長特許期引發外界質疑是為原始股東圖利,而非全民利益。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部長葉匡時在選舉造勢場合對特定候選人的批評,認為部長應專注交通部業務。
- 質疑新北市捷運民生汐止線、三鶯線等工程在未經行政院核定、預算編列等程序下即宣布動工,為「假動工、真騙票」。
- 要求交通部正視每年高達37萬人次車禍死傷問題,特別是大學生機車事故,應加強交通安全宣導與教育。
- 建議公路總局應直接補助地方公共運輸,而非編列過多宣導、行銷或滿意度調查費用。
- 質疑公路總局補助客運汰舊換新方案未要求提升國內自製率,未能發揮最大附加價值。
- 質疑悠遊卡公司市場壟斷地位,要求交通部督促北捷開放其他票卡,避免政府補助建置系統卻助長壟斷。
- 質疑公車優先通行設施推動成效不彰,建議刪減相關預算。
- 質疑公路總局預算編列浮濫,如客服中心、法規研修等項目經費過高。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肯定部長下班時間輔選不違法,但建議應少批評、多宣導政策,保持公正立場。
- 關切民生汐止線綜合規劃進度,認為該路線對分散台北東北區車流重要,部長應積極協助地方政府。
- 強調大學生交通宣導不足,應加強對年輕學子的交通安全教育。
- 建議機車考照應考量年長者及外籍新娘的語言問題,提供口語化或多語言版本。
- 質疑機場捷運明年底通車目標是否能達成,關切號誌與系統整合測試進度。
- 質疑公路總局一般行政經費減列原因,並關心自行車路網建置成效與偏鄉便利性。
- 要求交通部協調聯營客運業者在連續假期恢復全天候發車機制,以利墾丁旅客交通。
- 要求交通部觀光局與桃園縣政府積極合作,將桃園特色景點連結成旅遊動線。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指出102年機車事故死傷人數高達21萬人,其中18-24歲年輕族群死亡率最高,無照駕駛佔比高,質疑交通部對此問題的重視與具體作為不足。
- 要求交通部及公路總局在2週內與警政署、各縣市交通局召開會議,檢討機車事故防制問題,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
- 質疑公路總局在道安會報中的角色模糊,未能有效協調警政單位執法。
- 質疑遊覽車客運業管理措施不足,事故件數及傷亡人數仍高,要求公路總局提出檢討報告。
- 質疑公路總局對行動餐車等改裝車輛的監理檢驗機制無法跟上時代潮流,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質疑公路總局監理業務一般事務費編列浮濫,要求凍結或刪減。
- 質疑公路總局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成效不彰,未能有效替代私人運具,要求提出檢討報告。
- 質疑公路養護管理作業不良,國賠案件比率偏高,要求公路總局提出檢討報告。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替部長澄清在造勢場合未批評特定候選人,僅是提問。
- 質疑高鐵降價後票價仍比漲價前貴,要求交通部說明降價條件及泛公股主導增資的必要性。
- 質疑淡江大橋造價高、工期長,與關渡大橋相比不合理,要求提供成本分析表,並支持朱立倫市長2019年完工的目標。
- 質疑遊覽車檢驗過程有弊端,特別是ISUZU五十鈴車種的車身改造與檢驗問題,要求公路總局加強檢驗與追蹤。
- 要求交通部部長關注中華電信4G吃到飽方案期限問題,中華郵政換新鈔服務,以及公共門號不吉利號碼的處理機制,為民眾爭取「小確幸」。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質疑新北市多項重大交通建設工程(淡江大橋、淡海輕軌、民生汐止線、三鶯線)在未達施工階段即舉辦動工典禮,為「幽靈工程」或「假動工」,批評交通部部長縱容地方政府。
- 批評交通部部長將自己涉入選舉過深,影響交通部專業形象。
- 質疑公路總局在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中,業務宣導經費暴增卻成效不彰,且與觀光局的自行車路網宣導經費重複編列,懷疑為選舉年浮編預算。
- 指出高雄等弱勢區域公共運輸路網不完整,卻被要求改搭公共運輸,質疑交通部資源分配不公。
- 強調機車事故死傷問題嚴重,要求交通部深入研究事故類型與交通環境,對症下藥,而非僅推動考試或改搭公共運輸。
- 質疑台北捷運重置基金累積速度慢,要求交通部作為中央主管機關應展開調查並發布專業報告。
- 質疑台灣中運量捷運密度過高,且招標爭議不斷,要求運研所重新研究核心機電系統規劃標準。
- 要求交通部檢討軌道工業發展,特別是輕軌系統,以創造在地市場並促成國際合作機會。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質疑台中海線鐵路高架化工程進度,並詢問部長對於未核定計畫即辦理動工造勢的態度,要求部長應明確表達不鼓勵立場。
- 建議政府應鼓勵興辦自行車停車場,特別是在交通節點或觀光景點,以解決自行車失竊及停車不便問題。
- 建議公路總局在補助巴士汰舊換新時,應要求提升國內自製率,以帶動大客車產業發展。
- 質疑公路總局「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業務宣導經費暴增卻成效不彰,建議刪減。
- 質疑公路總局「全國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及交通部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預算編列與觀光局重複,且未有效解決道路安全問題。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說明淡江大橋作為斜張橋的施工難度,並建議將淡江大橋與台北港、桃園航空城整體納入計畫,突顯其必要性。
- 建議淡江大橋可考慮設計為雙層吊橋,跨距更長,兼具景觀美學與運輸功能,作為國家進步的標竿。
- 建議將捷運民生汐止線延伸至七堵,與高鐵共構,活絡基隆,作為區域轉運站。
- 質疑高鐵財務改善方案中延長特許期的合理性,以及對原始股東的利益輸送問題。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認為選舉期間的「幽靈工程」爭議見仁見智,是台灣選舉文化現象,不必過於苛責部長。
- 關切酒駕再犯率高達三成問題,建議交通部與衛福部合作,研究酒癮戒治處遇治療處分,從根本治起。
- 建議監理所考照應強化駕駛人反應能力,並改善路考項目,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
- 建議交通部應積極統計及調查學生機車事故原因,並會同教育部針對偏遠學校之公共運輸提出改善及加強計畫,提升學生公共運輸使用率。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關切中橫公路上谷關到德基段地貌變異分析及安全評估報告進度,要求說明結論及後續整治計畫。
- 質疑中橫便道管制過嚴,影響梨山地區觀光發展與居民通行便利性,建議考慮開放中小型巴士專案通行。
- 確認50c.c.以下機車將於明年1月1日起加考路考,並建議公路總局簡化機車駕照分類名稱,避免混淆。
- 關切中橫公路排水溝清潔維護,要求公路總局依契約期程執行,而非因次長視察而要求廠商趕工。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部長關注中華電信4G吃到飽方案期限問題,為客戶爭取延長服務。
- 建議政府應針對民眾不喜歡的牌照號碼(如444)提供跳號或減價權利,以平衡吉利號碼拍賣所增加的政府收入。
- 要求交通部部長促成中華郵政提供換新鈔服務,以便利廣大民眾,特別是鄉下地區長者。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質疑朱立倫擔任行政院副院長時承諾淡江大橋2015年完工,但實際進度延宕至2020年,批評為「騙太大」。
- 質疑新北市政府多項捷運工程(淡海輕軌、汐止民生線、三鶯線、安坑輕軌)在未核定或流標情況下即舉辦動工典禮,批評為「史上最大的騙票工程」。
- 要求交通部部長作為中央主管機關,不應縱容地方政府這種「假動工、真騙票」行為,應導正並研究減少類似計畫的補助。
- 質疑交通部部長對各捷運線進度的說明與國發會回覆不一致。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關切蘇花公路改善工程進度,指出南澳到東澳段未列入改善範圍,未來恐造成交通瓶頸,要求公路總局積極規劃。
- 關切那瑪夏重建工程道路的永久性規劃,要求公路總局持續評估。
- 建議公路總局將台24線(霧台)道路改善延伸至部落最高村落阿禮,以利觀光發展。
- 關切南橫公路霧鹿與利稻段塌方處理進度,要求公路總局加速處理並會勘。
- 要求公路總局處理台20線廠商挖土與亂倒垃圾問題。
- 要求公路總局重視蘇花公路改善工程交控中心地點設置問題,多費心考量。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詢問交通部部長葉匡時是否有批評特定台北市長候選人不適合接待外賓,並建議部長謹言慎行。
- 肯定公路總局出版《飛越公路,海比司》一書,表彰原住民對台灣公路建設的貢獻。
- 關切南橫公路霧鹿跟利稻段大塌方處理進度,要求公路總局儘快處理並會勘。
- 質疑中橫公路排水溝清潔維護因次長視察而要求原住民廠商2天內完成不合理,要求依契約期程執行。
- 要求公路總局積極處理蘇花公路改善工程交控中心地點設置問題。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關切淡江大橋的設計與進度,質疑橋體設計尚未定案,但已宣布「計畫動工」為文字遊戲,要求交通部不應為「騙選票」的政治宣傳背書。
- 質疑朱立倫擔任行政院副院長時承諾淡江大橋2015年完工,但實際進度延宕,認為是隨便說說。
- 要求交通部作為專業單位,應以效率、規劃及專業能力取勝,不應介入政治糾紛。
李慶華 立法委員
- 關切汐止民生線捷運進度,強調其對汐止民眾及城市東移效果的重要性,並確認該路線一定會蓋。
- 詢問汐止民生線何時完工通車,以及與文湖線、板南線的轉乘規劃,肯定其進入大台北捷運路網的重大意義。
- 要求交通部積極督導、協調新北市政府與台北市政府捷運局,讓汐止民生線早日完工。
陳根德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部長在年底前提林口交流道改善方案,並於1個月內召開協商會議。
- 要求公路總局於明年6月前動工拆除龜山陸橋,以利地方交通發展。
- 質疑公路總局預算書總說明過於簡略,施政目標與評鑑指標粗糙,難以衡量預算編列合理性,要求未來應詳列。
- 建議公路總局重視國內機車數量龐大現況,加強排氣檢驗及汰換機制,並推廣電動汽、機車等綠色交通工具。
- 建議公路總局應儘早與澎湖、嘉義縣政府訂立縣道「收回自養落日條款」,以避免壓縮公路總局現有人力。
- 要求公路總局立即檢討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法制化作業,並於1年內完成準備,提報交通部。
- 建議公路總局針對偏遠地區客運路線問題,除了補貼政策,業者本身也要視整體社會情況改變,在路線班次管理做調整。
- 建議公路總局在執行公車優先通行設施補助時,應會同地方政府仔細現地會勘,並蒐集相關車流、人流量等統計資料,仔細評估後再予以執行。
- 要求公路總局檢討現行國道客運路線於交流道前後同一端地區不得經營區間車之規定,以避免民眾不便及浪費公共運輸能量。
- 要求公路總局儘速會同相關單位辦理地方說明會,並積極配合地方政府,完成龜山陸橋之拆除。
相關人員回應
葉匡時 交通部部長
- 回應在造勢場合未提及特定候選人英文,僅以提問方式請旅遊觀光業者思考其處理國際事務能力。
- 表示民生汐止線先期工程屬地方政府權責,不涉及中央核定預算。
- 說明重大交通建設工程需經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環評、行政院核定等程序。
- 承諾公路總局將加強交通安全宣導與教育,特別是針對年輕學生。
- 表示機場捷運以明年底通車為目標,許多路段已完工並開始測試。
- 承諾將研究自行車停車場需求,並考慮在交通部主管的重要觀光景點或交通節點設立示範點。
- 同意公路總局補助大客車汰舊換新應提升國內自製率,將與經濟部工業局協商。
- 說明淡江大橋施工難度高,跨距長,將把吊橋設計納入考量,並與台北港、桃園航空城整體規劃。
- 回應酒駕再犯問題,表示已加重處罰,將與衛福部聯繫酒癮戒治專業。
- 表示50c.c.以下機車考照將於明年1月1日起加考路考,並將重新研擬機車駕照名詞定義。
- 承諾將瞭解中華電信4G吃到飽方案、中華郵政換新鈔服務及公共門號不吉利號碼問題,並促成改善。
- 說明淡江大橋計畫核定於2020年完工,延遲原因與環評及水下古物有關。
- 表示汐止民生線可行性研究已通過,環評已過,綜合規劃通過後可望於2年內完成設計動工。
- 承諾將積極督導、協調新北市政府與台北市政府捷運局,讓汐止民生線早日完工。
- 表示西濱快速道路全線打通相當於第三條縱向高速公路,並已規劃跨越曾文溪延伸至南部。
- 同意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應進行評估與修法,以符合現代需求並法制化,預計1年內完成研究。
- 承諾公路總局將在1個月內召開林口交流道改善方案協商會議,並在年底前提解決方案。
- 同意公路總局將在明年6月前動工拆除龜山陸橋。
林繼國 交通部路政司司長
- 說明重大交通建設工程計畫之作業程序,包括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環評、設計及用地取得、施工階段。
- 說明淡江大橋可行性研究已核定,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已備查,建設計畫已核定,第1標八里端臨港大道段已開工施作。
- 說明淡海輕軌可行性研究、環評、綜合規劃報告書均已核定,目前新北市政府賡續辦理設計及發包作業中。
- 說明民生汐止線可行性研究已核定,環評已核備,目前臺北市政府賡續辦理綜合規劃報告書中。
- 說明三鶯線可行性研究已核定,環評已核備,綜合規劃報告書已通過交通部捷運審查委員會審議,俟新北市政府修正後陳報行政院。
- 說明民生汐止線綜合規劃預計年底呈報交通部審查,核定後預計9年內完工通車,並積極處理與文湖線銜接轉乘議題。
- 說明板南線南港站因與台鐵共構,已無法再延伸。
趙興華 交通部公路總局局長
- 說明102年度歲入決算數較預算數增加,主要係號牌、行車執照等收入增加;歲出執行率99.20%,保留主要因蘇花改、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進度影響。
- 說明103年度截至9月歲入實收數占預算分配數114.01%;歲出支用數占預算分配數79.94%。
- 說明公路監理資訊系統建置完成,蘇花改等多項計畫辦理中,東西向健全路網改善計畫部分工程已完工通車,省道橋梁耐震補強完成45座。
- 說明10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包括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目標提升公共運輸使用率、促進交通安全、健全公路路網、促進地方發展、運用高科技管理及推廣自行車。
- 說明104年度歲入預算編列79億9,420萬4千元,較上年度增加2億1,006萬5千元;歲出預算編列535億4,160萬2千元,較上年度增加84億9,211萬9千元。
- 說明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目標在105年度將使用率提升至18%,年運量達14億4,892萬人次,滿意度維持90%以上。
- 說明將試辦「機車考照參加安全駕駛講習」,對初次考領機車駕照者增加90分鐘交通安全駕駛教育訓練課程。
- 說明淡江大橋主跨逾400公尺,橋寬44公尺,規模與關渡大橋不同,造價76億元(主橋),將提供比較表。
- 說明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進度達35%以上,預計105年底蘇澳到東澳段先完成,106年底全線完工,目前略落後0.9%。
- 說明南澳到東澳段因歷史災害紀錄不嚴重未列入改善,但會持續觀察車流狀況並做交通控制疏導。
- 說明那瑪夏重建工程道路已提升安全性,但非永久性,永久性規劃仍在評估,因需等環境穩定及環評處理。
- 說明台24線霧台段因屏東縣政府已遷村,內部居民僅工作時返回,故維持便道通行。
- 確認50c.c.以下機車考照將加路考,預計明年1月1日實施,未來所有機車駕照都需路考,將檢討駕照名詞定義。
- 說明公路總局每年編列約10億元補助巴士汰舊換新,已進行4年,將與經濟部工業局協商提升國內自製率。
- 說明台61線彰化段環評已過,預計108年完工通車;跨曾文溪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本月報交通部審核。
- 說明國光號火燒車事故因灰狗巴士年代久遠,繼電器故障引發火警,但有防火設計,預計明年可完全汰換。
- 說明公路總局已對酒駕再犯者處以最高罰則,並增加道安講習時數,將與衛福部聯繫酒癮戒除專業。
- 說明機車考照已強化駕駛習慣扣分標準,如未打方向燈扣16分。
- 說明中橫公路上谷關到德基段地貌變異分析已完成,結論是邊坡穩定性尚未達到趨勢,預估2027年才會較穩定;三年十億下線整治計畫明年編列3億元,用於明隧道增加及防落石等養護,便道仍不適合中巴通行。
- 說明公路總局局史文物展示館將建置為開放型、智慧化、有學習認證功能的教育展示館,預算1,500萬元用於裝修及e化處理。
鍾鳴時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副局長
- 說明辦理捷運工程先期工程是為事先探勘、做地下管線、遷移路樹及相關配套開闢道路,希望工作能儘早完成,代表地方政府推動工程的決心,不會浪費經費。
- 說明先期工程經費有議會審查,且在未設計完成前,審計單位不會讓其發包,會嚴格執行,避免資源浪費。
林福山 交通部公路總局組長
- 說明酒駕違法分為刑罰與行政罰,行政罰包括罰鍰、吊扣銷執照及道安講習,將與衛福部聯繫酒癮戒除專業。
- 說明公路總局補助客運汰舊換新,委員希望補助客運買車輛時,車輛本身打造應有相當程度的國產化。
- 說明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中,1,200萬為內部行政管理費用,非補助地方政府。
- 說明公路總局補助各縣市200萬做滿意度調查,旨在建立機制,鼓勵地方政府對所轄地區有認知,並強制後續改善。
- 說明公路總局研修法規與推動公共運輸服務等級標章制度預算中包含兩項工作,希望編列經費。
- 說明公路總局推動公車優先通行設施,希望補助類似BRT優先號誌,供地方政府申請,以養未來軌道交通的乘客。
- 說明公路總局1億8,600萬費用主要用於連續假期疏運宣導,因應未來大型活動增多。
沈慧虹 交通部公路總局專門委員
- 說明公路總局客服中心1,278萬元預算今年開始規劃,明年成立,是新的服務方式,類似台北市1999市民電話。
- 說明公路總局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鼓勵推動公共運輸服務提升亮點計畫」,高雄是補助第二名,台南第五名,執行率很高。
- 說明公路總局與觀光局在交通與觀光整合的無縫服務上有分工,觀光局負責增加班次,公路總局負責虧損補貼。
- 說明公路總局補助地方政府做公共運輸滿意度調查,部分縣市已做,補助比例為90%,目的是建立機制並導入績效管理。
- 說明公路總局補助客運汰舊換新原則為「一車不二補」,車齡超過10年可申請,但補助標準將再訂定。
- 說明公路總局「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中,800萬元行政費用用於台北區監理所車輛動態系統的行政管理。
- 說明公路總局「鼓勵推動公共運輸服務提升亮點計畫」旨在鼓勵各地方政府發掘自己的亮點,是一項鼓勵型補助計畫。
- 說明公路總局補助客運汰舊換新,只要車齡超過10年的車輛就可以提出申請,但有「一車不二補」的原則。
楊宗岳 交通部第三區工程處處長
- 回應南橫公路霧鹿跟利稻段大塌方處理,將依照委員時間點敲定並到現場會勘。
李中璋 交通部公路總局組長
- 說明公路總局「全國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及交通部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的10億多元經費,其中業務費僅2,300萬元,其餘為硬體建設費用,且與內政部營建署、交通部觀光局等單位有分工合作。
- 說明公路總局的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是針對國家風景區內自行車道的規劃及建置相關經費,包括硬體建設。
相關後續
- 交通部及相關單位需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 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經審查後,歲入部分照列,歲出部分原列535億4,160萬2,000元,經協商減列1億2,230萬8,110元,改列為534億1,929萬3,890元,其餘照協商結論通過。
- 公路總局「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項下「局史文物展示館建置業務費」1,500萬元,凍結四分之一,俟公路總局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公路總局「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預算凍結四分之一,待公路總局提出專案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 公路總局「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監理業務」預算凍結四分之一,待公路總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公路總局「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監理業務」預算中,有關行動餐車改裝車體監理檢驗機制問題,待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公路總局「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監理業務」計畫下「一般事務費」中,環境佈置、場地清潔、保全及禮貌服務考核獎牌製作費用凍結四分之一,待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公路總局「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客服中心相關經費」編列1,657萬元,刪減200萬元,自行調整。
- 公路總局「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獎補助費」中「對國內團體用油補貼」凍結四分之一,待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公路總局「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養護行政」編列2億2,454萬9千元,照列。
- 公路總局「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預算凍結四分之一,待公路總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公路總局「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預算凍結四分之一,待公路總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公路總局「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獎補助費」預算刪減5%,並要求公路總局訂定補助標準。
- 公路總局「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之業務宣導經費刪減1,000萬元。
- 公路總局「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中「管理及業務相關支出經費」刪減600萬元。
- 公路總局「公路公共運輸宣導、推廣及行銷活動」編列9,500萬元,照案通過。
- 公路總局「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中「定期執行公共運輸使用率滿意度調查」經費5,000萬元,照列,但要求公路總局在動用預算前提出具體書面報告,說明其目的及用途。
- 公路總局「研修相關法規及推動公共運輸服務等級標章制度」經費刪減6,000萬元,僅保留1,000萬元用於法規研修,標章制度不予推動。
- 公路總局「檢討及改善公路公共運輸服務路線營運虧損補貼制度」經費刪減500萬元。
- 公路總局「成立經營輔導團或推動標竿學習及推動原民鄉公共運輸發展」經費凍結二分之一,請行政單位提出專案報告。
- 公路總局「環島路網多卡通電子票證驗票系統建置」相關設備經費3,380萬元,照案通過。
- 公路總局「推動公車優先通行設施」編列2億元,刪減1億元。
- 公路總局「重要假日與大型活動強化公共運輸疏運或優先通行管制、公路公共運輪教育深耕行銷活動及推動標竿學習競賽」經費刪減3,600萬元,改列為1億5,000萬元。
- 公路總局「鼓勵推動公共運輸服務提昇亮點計畫」刪減5,000萬元。
- 公路總局「交通與觀光整合之無縫服務」編列2億7,000萬元,刪減2,000萬元。
- 公路總局「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中新增計畫預算凍結四分之一,俟交通部向本委員會辦理專案報告揭露整體計畫內容與效益評估分析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公路總局「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新建工程」計畫編列1億5,380萬元,凍結四分之一,待完成土地徵收以及完成都市變更,將書面報告送交通委員會,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公路總局「交通資訊服務雲基礎建設與應用計畫」編列5,855萬元,照案通過。
- 公路總局「全國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及交通部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預算凍結四分之一,待公路總局向李昆澤委員及管碧玲委員說明清楚後始得動支。
- 公路總局「全國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及交通部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項下「業務費」編列2,300萬元,刪減1,000萬元。
- 公路總局「全國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及交通部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計畫編列3億13萬元,凍結四分之一,將書面報告送交通委員會,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公路總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養護計畫」凍結四分之一,待公路總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公路總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公路養護計畫─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項下「省道路容維護」經費刪減1,741萬1千元。
- 公路總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委辦費」中「省道公路清查」預算凍結四分之一,俟公路總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公路總局104年歲出預算編列應詳列該預算年度之施政計畫與關鍵指標,以利立法院審查監督。
- 公路總局應重視國內機車數量龐大現況,加強排氣檢驗及汰換機制,並續推廣電動汽、機車等綠色交通工具,加強建構綠色交通網路。
- 公路總局應積極解決偏遠路線營運虧損補貼政策中客運業者所面臨的問題。
- 交通部公路總局應於3個月內提出相關改善計畫,並送本委員會備查。
- 公路總局在執行公車優先通行設施補助時,應會同地方政府仔細現地會勘,並蒐集相關車流、人流量等統計資料,仔細評估後再予以執行。
- 交通部應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改善報告,積極落實上述交通公共建設相關政策。
- 公路局未來相關評選案件應審慎考量優先順序,俾利循序辦理。
- 提案建請交通部函報行政院以專案全額補助省道台18-1線阿里山觀光大道新闢工程計畫。
- 建請公路總局針對和美鎮線東路新闢橋梁跨越大肚溪直接延伸到大肚區境內,盡速完成期末報告,並於完成後送交本委員會。
- 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盡速研議於台1丙線(金馬路東路)尾端延伸台中市,並設置橋梁跨越烏溪至台中市烏日區高鐵東路,並於3個月內將本案辦理情形提出書面報告送交本委員會。
- 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盡速研議「彰南路大肚溪橋」再延伸至彰化縣境內台14線(彰南路),並於3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交本委員會。
- 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針對美港公路高架化於3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並由公路總局負擔本案評估經費需求。
- 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台74甲線快速道路由花壇延伸至埔鹽進行評估,並於3個月內將相關書面報告送交本委員會。
- 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針對台76線延伸至鹿港提出評估報告,由公路總局負擔本案評估經費需求,並於3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交本委員會。
- 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針對台76線延伸至芳苑盡速提出規劃辦理設計及工程發包作業。
- 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台74線甲線自花壇向南延伸至彰雲大橋銜接國道三號,增設一條快速道路,並提出評估報告,於3個月內送交本委員會。
- 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彰化段工程提出該工程施工時程之書面報告,並於1個月內送交本委員會。
- 建請公路總局未來應就以往缺失,審酌自行車路網密度,針對軟、硬體設備規劃建置及安全控管機制進行妥善規劃,以發揮預算效益。
- 要求公路總局應立即檢視全台省道公路自行車路面狀況,加強改善,並於3個月內提出全台省道公路自行車路面調查報告與改進作為。
- 公路總局應繼續規劃台61線成為台灣西部之第三快速廊道,路線應跨過曾文溪並繼續向南延伸。
- 提案建請公路總局研擬應否在考照階段納入防衛性駕駛觀念之訓練,及已取得駕照者如何加強相關訓練,以提升我國道路安全。
- 建議交通部應積極統計及調查學生機車事故原因,並會同教育部針對偏遠學校之公共運輸提出改善及加強計畫,設法提升學生公共運輸使用率。
- 要求公路總局應於2個月內對國道客運路線於交流道前後同一端地區不得經營區間車之相關規定提出檢討方案。
- 要求公路總局儘速會同相關單位辦理地方說明會,並積極配合地方政府,完成龜山陸橋之拆除。
- 交通部應提出大眾運輸交通政策,加強改善公共運輸服務現況,如和電信業者或有線電視業者跨業合作提供民眾即時公路汽車客運動態資訊。
- 交通部、內政部及教育部推動自行車業務已逾10年,交通部應積極跨域整合各機關資源,檢視以往缺失,審酌自行車路網密度,針對軟、硬體設備規劃建置及安全控管機制,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 建議公路總局應盡早與縣府訂立收回自養落日條款,讓縣府有更多時間因應。
- 爰要求公路總局委由運研所立即檢討相關規定法制化之作業,並於1年內完成法制化作業之準備,提報交通部。
- 建議交通部應及早因應並提出相關配套措施,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兒童、老年人、身心障礙者及其陪伴者依社會福利法規享有交通運輸優惠票所導致的優待短收問題。
- 建請交通部協調有關機關,做好104年元旦期間配合彈性調整放假所產生的交通安排,並儘早透過媒體宣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37501
- 卷/期/冊
- 103/75/1
- 發布日期
- 2014-11-20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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