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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及所屬單位預算審查:公路、通傳、氣象與中華電信釋股案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11-03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交通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中央氣象局104年度預算案。會議聚焦於公路總局的公共運輸與新建工程、NCC的4G頻譜拍賣與數位匯流政策、以及氣象局的預報準確性與防災監測。多項預算提案經討論後部分凍結並要求提交書面或專案報告,其中交通部中華電信釋股案因委員高度共識,全數相關預算遭刪除,部分重要議案保留至院會協商。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主管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10月27日)

核心議題

  • 本次議程主要針對交通部公路總局及其所屬單位104年度預算進行審查,並就淡江大橋及捷運等重大公共工程建設進度、預算編列合理性及執行效率進行報告與質詢。
  • 核心議題涵蓋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成效、機車與遊覽車行車安全、非法改裝餐車管理、自行車道規劃、公路養護品質及地方聯外道路建設等。

相關爭議

  • 重大公共工程預算編列不實:多項重大工程預算在行政院尚未核定計畫前即編列,且部分捷運計畫執行率偏低,預算籌編顯欠覈實。
  • 機車事故率居高不下:機車事故佔總事故死傷人數比例逐年升高,尤其18-29歲族群,顯示現有管理措施成效不佳。
  • 遊覽車管理措施不足:遊覽車事故件數及傷亡人數仍高,業者籌設審議、車輛及駕駛管理、訓練列管、市場資料蒐集等方面存在缺失。
  • 行動餐車改裝法規落後:現行法規禁止擅自改裝車體,導致大量行動餐車無法合法驗車,形成安全隱患與監理困境。
  • 公共運輸提升計畫成效不彰:儘管編列巨額預算,大眾運輸使用率偏低,尤其大台北都會區以外地區發展不足,未能有效替代私人運具。
  • 國道客運油價補貼與票價優惠:政府編列巨額油價補貼,但國道客運業者取消平日促銷時段,油價下跌優惠未恢復,引發民眾不滿。
  • 自行車道計畫多頭馬車與成效不彰:多個部會推動自行車道計畫內容重疊,交通部缺乏查核督導,且自行車停車安全及路面狀況問題仍多。

立法委員發言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交通部104年度預算案中,7項重大公共工程建設計畫預算編列73.98億元,但計畫、財務計畫或修正計畫在送立法院審議時尚未經行政院核定,且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執行率未達80%,要求主管機關應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改善報告。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機車事故比例居高不下,尤其18-29歲駕駛人死傷佔率高,要求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預算四分之一,待公路總局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指出遊覽車客運業事故件數及傷亡人數仍高,且管理措施有欠周延,要求凍結監理業務預算四分之一,待公路總局提出書面報告。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行動餐車改裝車輛因法規限制無法驗車,形成路上安全問題,要求凍結監理業務預算四分之一,待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指出公路總局一般事務費中環境佈置、清潔、保全等經費編列浮濫,要求凍結四分之一。
  • 提案指出公路總局獎補助費中團體用油補貼預算遽增,且國道客運油價跌後優惠未恢復,要求凍結四分之一。
  • 提案指出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未能有效改善大眾運輸使用率偏低問題,要求凍結四分之一,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指出淡江大橋計畫土地徵收與都市計畫變更未完成即開工,要求凍結相關預算四分之一,待完成相關程序後始得動支。
  • 提案指出自行車道相關計畫多頭馬車且成效缺乏查核,要求凍結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預算四分之一,待提出書面報告。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公路總局104年度預算中,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增加數額龐大且多為新增計畫,行政院核定時間晚,恐有草率浪費公帑之嫌,要求凍結部分新增計畫預算四分之一,待提出整體計畫內容與效益評估分析報告。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成立經營輔導團或推動標竿學習、原民鄉公共運輸發展經費年年編列卻無實效,要求凍結二分之一,待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檢討汽車運輸業管理法制化作業,並於1年內完成準備,提報交通部。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自行車已是重要交通工具,但戶外停車架缺乏防竊功能,建議交通部研擬設立專人管理的自行車室內停車場,並凍結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預算四分之一,待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指出公路總局應檢視全台省道公路自行車路面狀況並加強改善,提供更安全路面,並於3個月內提出調查報告與改進作為。
  • 提案指出目前駕照考取缺乏防衛性駕駛訓練,建議公路總局研擬納入考照階段課程,提升道路安全。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彰化縣和美鎮與台中市大肚區之間新闢橋梁儘速完成期末報告。
  • 提案建議交通部公路總局研議台1丙線延伸至台中市烏日區高鐵東路並設置橋梁,以提高彰化交通能量。
  • 提案建議交通部公路總局研議「國道3號烏日交流道聯絡道延伸至芬園段新闢工程」再延伸至彰化縣境內台14線。
  • 提案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評估美港公路高架化以減輕國道1號負擔。
  • 提案建議交通部公路總局評估台74甲線快速道路由花壇延伸至埔鹽。
  • 提案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評估台76線延伸至鹿港以促進觀光並減輕塞車。
  • 提案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儘速規劃台76線延伸至芳苑以利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發展。
  • 提案建議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台74甲線自花壇向南延伸至彰雲大橋銜接國道3號,增設快速道路,並提出評估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提出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彰化段工程施工時程書面報告。
  • 提案建議交通部公路總局統計調查機車事故原因,並會同教育部改善偏遠學校公共運輸,提升學生使用率以降低事故率。

陳根德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公路總局預算書總說明簡略,施政目標與績效指標粗糙,要求未來預算編列應詳列施政計畫與關鍵指標。
  • 提案指出公路總局應加強機車排氣檢驗及汰換機制,推廣綠色交通工具以減少空汙。
  • 提案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檢討國道客運路線申請經營審議作業須知,解決區間車禁載造成民眾不便與資源浪費問題。
  • 提案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儘速會同相關單位辦理地方說明會,並積極配合地方政府完成龜山陸橋拆除。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提出大眾運輸交通政策,加強改善公共運輸服務,透過跨業合作提供即時動態資訊,提升競爭力與使用率,減少汽機車使用需求。
  • 提案要求交通部積極跨域整合各機關資源,檢視自行車業務缺失,針對軟硬體設備規劃建置及安全控管機制提出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葉匡時 部長 交通部

  • 回應提高扣除額上限至15萬元會導致約50億元稅損,需考量財政。
  • 表示稽徵程序簡化已在研議,預計下季度提出草案。
  • 指出離島稅賦優惠現行已有相關措施,可再檢討。

林繼國 司長 路政司

  • 回應汽燃費短收是因經濟不景氣及行照換發制度改變,稽徵業務仍需維持。
  • 回應生活圈道路補助調整是依行政院核定公文執行。

相關後續

  • 交通部主管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審查完畢,歲入部分照列,歲出部分減列3億6,805萬元,改列為531億7,355萬2,000元。
  • 鑑於7項重大公共工程計畫預算編列73億9,800萬元,但未經行政院核定,且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執行率未達80%,建請主管機關3個月內提出書面改善報告。
  • 針對機車事故率居高不下,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預算四分之一,待交通部公路總局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針對遊覽車客運業管理缺失,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監理業務」預算四分之一,待交通部公路總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針對行動餐車改裝法規問題,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監理業務」預算四分之一,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針對公路總局「一般事務費」中環境佈置、場地清潔、保全等經費浮編,凍結四分之一,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針對公路總局「獎補助費」中國內團體用油補貼預算遽增,凍結四分之一,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針對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成效不彰,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辦理「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預算四分之一,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針對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相關配套未完善,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預算四分之一,將改善方案書面報告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 針對經營輔導團或推動標竿學習及原民鄉公共運輸發展經費成效不彰,凍結4,780萬元二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針對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中新增計畫編列方式罕見,凍結其餘3項新增計畫全部預算數(6億3,113萬元)四分之一,俟交通部提出書面報告揭露整體計畫內容與效益評估分析後始得動支。
  • 針對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新建工程計畫土地徵收及都市計畫變更未完成,凍結1億5,380萬元四分之一,待完成相關程序並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針對全國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及交通部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多頭馬車且缺乏成效查核,凍結3億0,013萬元四分之一,俟交通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針對自行車停車安全問題,凍結「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全國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及交通部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104年度預算項目四分之一,俟交通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針對公路總局委託觀光局辦理國家風景區自行車道友善環境改善等業務,凍結1億6,645萬元四分之一,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針對公路養護管理作業容有改善空間且國賠訴訟判賠率高,凍結「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養護計畫」預算四分之一,待交通部公路總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針對公路養護計畫中「省道公路清查」委辦費預算增加50%且屬例行業務,凍結3,829萬元四分之一,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針對新增「省道路容維護」經費6億1,741萬1,000元,凍結四分之一,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往後預算編列應詳列施政計畫與關鍵指標,以利立法院審查監督。
  • 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重視國內機車數量龐大現況,加強排氣檢驗及汰換機制,並續推廣電動汽、機車等綠色交通工具。
  • 要求政府社會福利補貼政策所提供之各類運具,應與一般公路客運為相輔相成之合作關係,並正視偏遠路線營運虧損補貼政策問題。
  • 要求交通部於2個月內提出將資源多配置於非都會區及偏鄉運輸的改善計畫,並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備查。
  • 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在執行公車優先通行設施補助時,應會同地方政府仔細會勘,評估後再執行。
  • 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未來相關評選案件應審慎考量優先順序,以提高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績效。
  • 建請交通部函報行政院以專案全額補助台18線替代道路計畫(省道台18-1線阿里山觀光大道新闢工程)。
  • 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彰化縣和美鎮與台中市大肚區之間新闢橋梁儘速完成期末報告,並於完成後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 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儘速研議於台1丙線延伸台中市並設置橋梁跨越烏溪,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儘速研議「國道3號烏日交流道聯絡道延伸至芬園段新闢工程」再延伸至彰化縣境內台14線,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美港公路高架化於3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並負擔評估經費。
  • 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台74甲線快速道路由花壇延伸至埔鹽進行評估,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台76線延伸至鹿港提出評估,並負擔評估經費,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針對台76線延伸至芳苑儘速提出規劃辦理設計及工程發包作業。
  • 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台74甲線自花壇向南延伸至彰雲大橋銜接國道3號,增設快速道路,提出評估報告,並於3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 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彰化段工程提出施工時程書面報告,並於1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 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未來應就自行車業務以往缺失,審酌路網密度,針對軟硬體設備規劃建置及安全控管機制進行妥善規劃。
  • 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立即檢視全台省道公路自行車路面狀況,加強改善,並於3個月內提出調查報告與改進作為。
  • 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繼續規劃台61線成為台灣西部之第3快速廊道,路線應跨過曾文溪並繼續向南延伸。
  • 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研擬應否在考照階段納入防衛性駕駛觀念課程,及已取得駕照者如何加強相關訓練,以提升道路安全。
  • 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積極統計調查機車事故原因,並會同教育部針對偏遠學校公共運輸提出改善計畫,提升學生使用率。
  • 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於2個月內對國道客運路線於交流道前後不得經營區間車之規定提出檢討方案。
  • 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儘速會同相關單位辦理地方說明會,並積極配合地方政府完成龜山陸橋拆除。
  • 要求交通部應提出大眾運輸交通政策,加強改善公共運輸服務現況,提升競爭力與使用率,降低汙染排放。
  • 要求交通部、內政部及教育部積極跨域整合各機關資源,檢視自行車業務缺失,提出書面報告。
  • 建議交通部公路總局應儘早與縣府訂定收回自養落日條款,讓縣府有更多時間因應縣道養護人力問題。
  • 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委由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立即檢討汽車運輸業相關規定法制化之作業,並於1年內完成準備,提報交通部。
  • 通過臨時提案2項:交通部應及早因應兒童、老年人、身心障礙者優待票短收問題並提出配套措施;交通部應協調有關機關做好104年元旦連假交通安排並儘早宣導。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及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 (10月29日)

核心議題

  • 本次議程合併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單位預算及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主要討論4G頻譜釋出、電信資費合理性、媒體監理、數位匯流推動、消費者權益保障及頂新集團併購中嘉網路案等議題。
  • 核心問題包括頻譜拍賣收益預估偏差、媒體工作環境惡化、電信業者服務品質與廣告不符、有線電視數位化進度不均、以及政府對資通訊產業的規劃與監管效能。

相關爭議

  • 4G頻譜拍賣收益預估與實際決標金額差異大:NCC預估拍賣收入150億元,但市場預估可能高達500億元,且上次拍賣底價與決標金額差異甚大,影響國家財政預估及消費者負擔。
  • 電信服務費率不合理:手機撥打市話費用較市話撥打手機高出數倍,NCC未積極督促業者改善,被質疑偏袒業者。
  • 4G頻譜釋出政策與5G發展衝突:NCC規劃全數釋出2.6GHz頻譜,但韓國已規劃5G網路建設,委員質疑是否應保留部分頻譜供5G技術研發使用。
  • 有線電視數位化進度不均:全台數位機上盒普及率已達60%,但花蓮、台東、金門、連江縣等偏遠地區普及率極低甚至掛零,NCC推動方式被質疑。
  • 固網寬頻業者傳輸速度不保證:ISP業者廣告宣稱的寬頻速度不保證達到最低標準,且契約條款規避責任,消費者權益受損,被質疑有聯合行為傾向。
  • 行動應用程式(App)權限過高與隱私侵犯:App常要求下載者開放與程式用途不符的過高權限,可能侵犯個人隱私或被間諜軟體監控,NCC缺乏整體督導管理計畫。
  • 頂新集團併購中嘉網路案的適格性:頂新集團因食安事件信譽受損,委員質疑其經營電信、有線電視等傳播媒體事業的適格性,要求NCC駁回申請。
  •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第二類電信事業的爭議:協議開放的第二類電信業務定義不清,且涉及金融金流數據交換,學術界反對,要求NCC重新討論議決。

立法委員發言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NCC 104年度4G頻譜拍賣收入預算編列150億元,但與市場預估及上次拍賣經驗差異大,要求全數凍結,待確定頻譜釋出政策方案後再估計金額。
  • 提案指出NCC應彙整產官學意見,研擬是否暫緩第二波4G釋照,保留部分頻譜供5G技術研發使用。
  • 提案要求NCC於2個月內公開揭露行動寬頻業務業者之營業計畫、財務結構、組織概況及消費者權益保障等資訊。
  • 提案要求NCC於1個月內定期揭露有線廣播電視審議委員會業務運作相關資訊。
  • 提案要求NCC於6個月內完成健全我國有線無線傳播收視率調查之相關機制對策。
  • 提案指出頂新集團因食安事件無品無良,其經營電信、有線電視事業必有害國人身心健康與資訊權益,要求NCC駁回其併購中嘉網路申請。
  • 提案要求NCC於3個月內就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有關第二類電信事業之我方開放項目為重新討論議決。

陳根德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NCC租用土地與辦公廳舍預算不合理,要求凍結五分之一,待提出檢討改進報告。
  • 提案要求NCC於1個月內針對電信業者不合理費率問題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NCC研擬加強相關獎補助措施,鼓勵公務機關設置基地台,提升偏遠地區4G普及率。
  • 提案指出媒體工作環境惡化,呼籲勞動部、NCC等機關注意媒體工作環境問題。
  • 提案要求NCC於3個月內提出與中國辦理氣象協議之詳細合作計畫內容及簽署協議書草案。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於1個月內對2.6GHz頻譜提出明確規劃和時間表,及短中期頻譜規劃,確保及時釋出頻寬。
  • 提案指出收視率調查代表性與準確性受質疑,NCC應瞭解與輔導,並因應數位匯流趨勢研謀策略。
  • 提案指出102年4G執照標金超出預算甚多,要求NCC密切注意4G業者是否轉嫁成本給消費者。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花蓮、台東、金門、連江縣有線電視數位機上盒普及率極低,呼籲NCC運用行政措施輔助業者推動數位化。
  • 提案指出本土自製節目偏低、電影頻道重播率高,政府推動數位影視產業應從優質內容著手,提高人民收視品質。
  • 提案指出無線頻譜是公共財,應保障無線台生存空間,系統業者必須必載無線台。
  • 提案指出民眾對數位匯流認知不足,呼籲NCC儘速鬆綁不合時宜法令,有助產業對外拓展。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固網寬頻業者不保證傳輸速度,契約規避責任,要求NCC檢討業者契約合法性,並要求提供最低速度保證。
  • 提案要求NCC儘速會同經濟部,訂定行動應用程式整體督導管理計畫,必要時提出法案,維護個人隱私。
  • 提案指出媒體新聞品質評鑑顯示政治立場鮮明、新聞廣告化等問題,要求凍結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預算四分之一,待NCC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指出手機小額付費詐騙案件激增,NCC在防制電信詐欺上顯有不足,要求凍結通訊事業監理計畫預算四分之一,待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指出App權限過高侵犯個人隱私,NCC未訂定整體督導管理計畫與法規,要求凍結通訊傳播資源技術業務監理計畫預算四分之一,待提出檢討報告。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寬頻業者不保證最低傳輸速度,恐有聯合行為傾向,要求NCC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或給予折扣優惠。
  • 提案要求NCC仿效他國經驗,建立可供查詢基地台相關資訊之網站資料庫系統,增加透明度。
  • 提案要求NCC應研擬電信業者與網路服務業者利益爭奪問題機制,維護民眾消費權益。
  • 提案要求NCC應區分室外與室內收訊品質,並要求業者加強室內4G訊號布建,確保消費者權益。
  • 提案要求NCC修訂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將室外涵蓋率及品質納入規範,確保民眾使用行動網路品質。
  • 提案要求NCC於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中,委託民間團體成立網際網路內容防護機構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指出電視節目冠名現象已出現民眾無法接受的情形,要求凍結法制業務計畫預算五分之一,並於3個月內彙集意見提出改善計畫並修法。
  • 提案指出NCC應與電信業者研發類似日本緊急地震速報系統,提升我國救災能量。
  • 提案指出交通服務e網通功能不佳,建議刪除「交通科技研究發展」1,000千元,並於3個月內提出精進改善報告。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有候選人利用政府宣導包裝選舉行銷廣告,NCC應檢討候選人定義,並發函各系統業者及電視業者不得播送已登記參選候選人之政府宣傳廣告。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自行插播廣告覆蓋原頻道廣告,影響消費者權益,要求NCC採取必要措施。
  • 提案指出收視率調查存有諸多問題,要求NCC針對收視率調查研謀改善計畫,提升通訊傳播品質。
  • 提案指出公務機關設置基地台數量低,要求凍結一般行政費用五分之一,待NCC提升公務機關設置基地台數量並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相關人員回應

石世豪 主任委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針對4G頻譜拍賣收益,表示預算編列有考量,但市場預估可能更高,後續將檢討。
  • 回應電信費率問題,表示業者費率係依成本、行銷策略及競爭狀況訂定,相關調查僅以牌告費率比較有失客觀。

相關後續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及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全部處理完畢。
  • 歲入部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歲入預算中「許可費」編列公開拍賣行動寬頻業務執照收入150億元,保留2案,送院會處理。
  • 歲出部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照列6億7,813萬2,000元,並通過24項決議。
  • 針對政府機關編列龐大預算租用土地與辦公廳舍,凍結NCC「一般行政」項下租用土地預算五分之一,俟提出檢討改進報告後始得動支。
  • 要求NCC於1個月內針對電信業者不合理費率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NCC應對收視率調查方式進行瞭解與輔導,並因應數位匯流趨勢研謀策略。
  • 要求NCC於3個月內提出是否暫緩第二波4G釋照,保留部分頻譜供5G技術研發使用的相關說明。
  • 要求NCC研擬加強獎補助措施,鼓勵公務機關設置基地台,提升偏遠地區4G普及率。
  • 呼籲NCC運用行政措施輔助業者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並透過補助計畫鼓勵業者帶動地方民眾數位化。
  • 要求NCC應檢討業者以文字免除應負責任之合法性,並要求業者契約與廣告應提供傳輸速度最低標準之保證。
  • 要求NCC應本於權責,加強對消費者權益之保障,對於寬頻業者不保證最低傳輸速度之情事,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或給予折扣優惠等補償方案。
  • 要求NCC應儘速會同經濟部,訂定行動應用程式整體督導管理計畫,必要時提出法案,增進並維護公共福利。
  • 呼籲政府推動數位影視產業應從優質內容著手,減少垃圾頻道,提高人民收視品質。
  • 為保障無線台生存空間,系統業者必須必載無線台,應重視並給予保障。
  • 呼籲NCC儘速鬆綁過往不合時宜之法令,有助於產業對外拓展。
  • 要求NCC檢討解釋候選人定義,並立即發函各系統業者及電視業者,不得播送已登記參選候選人之政府宣傳廣告。
  • 要求NCC針對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自行插播廣告覆蓋原頻道廣告之行為,就現行法令採取必要措施,以維民眾權益。
  • 要求NCC效仿世界各國,建立可供查詢基地台相關資訊之網站資料庫系統,增加透明度。
  • 要求NCC應對於電信業者與網路服務業者之利益爭奪問題研擬機制,以維護民眾消費權益。
  • 要求NCC應仿效他國經驗,要求電信業者公布4G網路涵蓋率時應區分室外與室內收訊品質,並加強室內4G訊號布建。
  • 要求NCC修訂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將室外涵蓋率及品質納入該規則,確保民眾使用行動網路之品質與權益。
  • 要求NCC於接受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或頂新集團所託相關事業單位,申請併購中嘉網路經營有線電視事業案時,應據損害媒體經營適格性之事證,駁回其申請。
  • 要求NCC於3個月內就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有關第二類電信事業之我方開放項目為重新討論議決。
  • 要求NCC於2個月內就業者經營行動寬頻業務之營業計畫、公司財務結構、組織概況及消費者權益保障等資訊,於官網公開揭露。
  • 要求NCC於1個月內於官網定期揭露有線廣播電視審議委員會業務運作之相關資訊。
  • 要求NCC於6個月內完成健全我國有線無線傳播收視率調查之相關機制之對策,以因應數位匯流時代之通訊傳播品質提升。
  • 要求NCC密切注意4G業者近期內是否有改變收費方式意圖轉嫁消費者,以避免消費者權益受損。
  • 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減列719萬1,000元,改列為3億9,549萬5,000元,並通過9項決議。
  • 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減列31萬8,000元,改列為6億3,410萬4,000元,並通過3項決議。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主管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 (10月30日)

核心議題

  • 本次議程審查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04年度單位預算,主要關切氣象預報準確性、防災監測計畫、氣象科技研究、與民間氣象服務合作、地震與海嘯預警機制及海象觀測能力等議題。
  • 核心問題包括颱風路徑與降雨預報誤差、豪大雨特報準確度、公眾氣象資訊公開透明度、偏遠地區氣象站設置、身心障礙者氣象資訊接收權益、以及火山觀測與海纜建置進度。

相關爭議

  • 氣象預報準確性不足:颱風路徑、降雨預報命中率及豪大雨特報準確度有待改進,影響救災系統啟動與民眾防災應變。
  • 防災監測計畫經費跨列爭議:強化臺灣海象暨氣象災防環境監測計畫經費跨列特別預算與公務預算,有違預算制度精神,難以有效衡量效益及責任歸屬。
  • 氣象局資訊公開不足:網站上委託研究報告及出國報告資料筆數少且無法下載,有損最高氣象研究科技機構顏面。
  • 中部地區氣象站設置不足:彰化縣等中部地區缺乏專業人員駐守氣象站,影響小區域預報準確性及農業防災。
  • 地震速報時效與預警系統不完善:地震速報時間雖縮短,但仍無法為震央以外區域爭取更多預警時間,且地震及海嘯防災海纜觀測系統功能未完備。

立法委員發言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氣象預報準確性有待改進,颱風強度及降雨量預報準確度原地踏步,要求凍結「氣象測報」預算四分之一,待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指出氣象局防災計畫經費跨列特別預算及公務預算,有違預算制度精神,要求持續加強資源及績效控管。
  • 提案指出氣象局地震測報時效衡量不妥,且海纜觀測系統未完備,要求儘速完成建置,建立完整地震預警系統。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氣象局24小時降雨預報命中率逐年下滑,豪大雨特報準確度有待精進,要求凍結「天氣預報及颱風測報」預算五分之一,待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氣象局於重大天氣資訊公布記者會時同步手語播出,並積極籌備同步手語、字幕播出作業。
  • 提案要求氣象局與NCC共同協調電信業者研發類似日本緊急地震速報系統,提升救災能量。

陳根德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氣象局對部分地區最大雨量預測值掌握仍有誤差,造成防災漏洞,要求持續研擬改善方案。
  • 提案要求氣象局加強我國海平面上升數據之預測及推估,以維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 提案要求氣象局以日本御嶽火山噴發為鑑,加強我國火山觀測及預警機制。
  • 提案要求氣象局儘速研議完成其餘2條光纖海纜建置,以有效觀測海底地震及海嘯。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氣象局優先針對阿里山氣象站歷史氣象觀測史料辦理調查研究,並擬定後續整理保存數位化工作執行計畫。
  • 提案要求氣象局於3個月內辦理完成歷年委託研究報告上網公開並得線上瀏覽之工作。
  • 提案要求氣象局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送未來與中國辦理氣象協議之詳細合作計畫內容及簽署合作協議書草案。
  • 提案要求氣象局將經濟部能源局發展離岸風機計畫中之海氣象觀測塔納入管理,並於3個月內提出詳細書面報告。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氣象局針對彰化縣境內應增設派有專業人員駐守之氣象站,並加強彰化地區海域海象測報能力。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氣象局對於如何形成預報結果之分析,可以再為詳盡之解說,俾讓民眾更進一步了解天氣預報。
  • 提案要求氣象局與警政或商家等單位合作,將其所建置之高解析度監視景象提供上網,讓民眾能更即時瞭解某一地之即時天氣。
  • 提案要求氣象局於經費許可下,儘量增加海象觀測站、點。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氣象局加強氣候監測與預報作業能力,以降低氣候變遷對民生經濟與社會安全的影響。
  • 提案要求氣象局研謀改進措施以強化西南氣流或颱風引進的西南氣流等災害性天氣預報能力,並開發相關預報產品。
  • 提案要求氣象局應加快落實地震測報相關計畫執行成果,改善地震測報、預警及海嘯通報效率,並推廣強震即時警報系統應用。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氣象局針對國人旅遊需求擴充客製化天氣預報查詢地點,方便民眾取得相關氣象資訊。

相關人員回應

陳建宇 政務次長 交通部

  • 回應委員質詢,針對氣象局預算編列及業務執行進行說明。

辛在勤 局長 中央氣象局

  • 回應氣象預報準確性問題,表示會持續加強改進。
  • 回應歷史氣候資料整理與數位化工作,表示會優先處理阿里山氣象站史料。
  • 回應與中國氣象合作的敏感性,表示會審慎透明處理。
  • 回應彰化縣氣象站設置問題,表示會研議增設。

相關後續

  •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處理完畢,歲入部分照列,歲出部分減列25萬元,改列為20億1,551萬元,並通過23項決議。
  • 針對氣象預報準確性問題,凍結「氣象測報」預算四分之一,待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針對降雨預報命中率下滑及豪大雨特報預測準確度問題,凍結「天氣預報及颱風測報」預算五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 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持續加強整體資源及績效控管,以利臺灣海象及氣象資訊之有效掌握,並提高預報作業與氣象服務效能。
  • 建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持續研擬改善方案,以解決氣象預報資訊誤差造成防災漏洞問題。
  • 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優先針對阿里山氣象站所留歷史氣象觀測史料辦理調查研究,並擬定後續整理保存數位化工作執行計畫。
  • 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於3個月內辦理完成歷年委託研究報告上網公開並得線上瀏覽之工作。
  • 建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送未來與中國辦理2項氣象協議之詳細合作計畫內容及簽署合作協議書草案。
  • 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針對彰化縣境內應增設派有專業人員駐守之氣象站,並加強彰化地區海域海象測報能力。
  • 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加強氣候監測與預報作業能力,以降低氣候變遷對民生經濟與社會安全的影響。
  • 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對於如何形成預報結果之分析,可以再為詳盡之解說,俾讓民眾更進一步了解天氣預報。
  • 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與警政或商家等單位合作,將其所建置之高解析度監視景象提供上網,讓民眾能更即時瞭解某一地之即時天氣。
  • 建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加強我國海平面上升數據之預測及推估,以維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國家永續發展。
  • 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亦應研謀改進措施以強化西南氣流或颱風引進的西南氣流等災害性天氣預報能力。
  •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除應於日後優先編列常態性預算,以推展重大天氣資訊公布記者會時之同步手語播出作業外,亦應於104年度積極籌備相關作業,並於適當時機進行試播。
  • 建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參考各國民間氣象服務發展模式,研擬如何提振我國民間氣象產業發展。
  • 建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以此次日本火山噴發為鑑,加強我國火山觀測及預警機制。
  • 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儘速完成東部海域海纜式海底地震儀及海嘯觀測系統之建置,建立完整地震預警系統。
  • 建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加快落實計畫執行成果,改善地震測報、地震預警及海嘯通報效率,並擬定推廣強震即時警報系統具體措施及辦理時程。
  • 建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提出類似日本緊急地震速報系統,並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共同協調電信業者研發相關技術,以提升我國救災能量。
  • 建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儘速研議完成其餘2條光纖海纜建置,以有效觀測海底地震及海嘯。
  • 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於經費許可下,儘量增加海象觀測站、點。
  • 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立即依據氣象法納入管理經濟部能源局發展千架海陸風機計畫中之海氣象觀測塔,並於3個月內提出詳細書面報告。
  •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針對國人旅遊需求擴充查詢地點,以便民眾方便取得相關氣象資訊。

討論事項四

繼續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單位預算 (11月3日)

核心議題

  • 本次議程繼續審查交通部104年度單位預算,主要處理歲入歲出預算,特別是針對中華電信釋股案、派員出國計畫、交通科技研究發展計畫、國民旅遊卡預算、行政事務費、國土資訊系統建置計畫等進行討論與決議。
  • 核心議題包括中華電信公股比例與釋股對國家財政及主導權的影響、各項計畫預算編列的合理性與執行效率,以及交通安全宣導的成效問題。

相關爭議

  • 中華電信釋股案:交通部計畫出售中華電信股票1億5,519萬1,257股,預計收入142億元,但此舉將使政府持股比例降至33.29%,低於行政院規定之最適公股比例34%,且釋股為一次性收入,將喪失未來穩定股息收入,被質疑不符財務管理原則。
  •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增加:交通部104年度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較103年度增加,違反行政院緊縮經常支出原則。
  • 交通科技研究發展計畫執行率低:該計畫預算保留數偏高,如「區域交通控制中心雲端化計畫」保留率高達90%,顯示計畫不夠周延、預算編列不實。
  • 國民旅遊卡僅公務員享有:國民旅遊卡發行近十年,僅公務員享有權益與優惠,形成特權,與當初成立宗旨不符。
  • 行政事務費浮編:交通部「一般行政」項下「一般事務費」預算較上年度增加,但人員減少,且部分宣導活動成效不佳,被質疑浮濫編列。
  • 國土資訊系統建置計畫預算暴增:該十年計畫最後一年預算暴增至往年2-3倍,其中「系統開發」費佔98.9%,被質疑為消化預算且成效不明。
  • 航政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經費凍結:自由貿易港區入駐事業家數及進用員工人數未見明顯成長,港埠貨物量對提升整體競爭力成效不彰。
  • 載客船舶營運油價補貼:交通部編列1,700萬元補貼載客船舶營運成本,但國際原油價格下跌,且此補貼原由中油負責,被質疑預算編列不合理。
  • 無線麥克風頻段問題:交通部在4G頻譜釋出規劃時未兼顧民間無線麥克風業者需求,導致頻段重疊,影響既有業者權益。
  • 汽車客運業購車補助:交通部補助客運業購置新車,但部分業者進口零件組裝,導致國內車體打造業萎縮,被要求檢討補助辦法,增加國產自製率條件。
  • 彰化縣聯外橋梁規劃:彰化縣與台中市聯外交通壅塞,建議設置橋梁跨越烏溪至台中市烏日區高鐵東路,以提升交通能量。
  • 自行車附載坐人法規落後:現行法規規定自行車不得附載坐人,不符實際需求且存安全隱患,被要求檢討相關法令。
  • 汽車燃料使用費分配不公:分配比率仍依行政院70年函辦理,與現行直轄市劃分不符,且連續三年短收,被要求重新檢討分配方式與比率。
  • 道路交通安全宣導成效不彰:近年交通事故肇事率及受傷人數上升,道安活動流於形式化、廣告化,花費巨額預算卻無實際效果。
  • 高鐵彰化站與田中站銜接:高鐵彰化站施工進度已逾60%,但與田中站銜接問題由台鐵局負責,進度受關注。
  • 船舶逾期未檢查問題:航港局船舶管理系統顯示大量船舶逾期未檢查,且檢查未規範完成期限,被質疑怠忽職守。
  • 港口國管制檢查率低:我國外籍進港船隻檢查率遠低於國際標準,執行績效不彰。
  • 重大公共工程計畫未經核定:交通部7項重大公共工程計畫預算共編列73.98億元,但送審時尚未經行政院核定,違反預算法規定。
  • 台北機廠遷建建設計畫:台北機廠遷建至富岡基地,但富岡基地尚未完成驗收且有缺失,影響維修能量,被要求凍結預算。
  • 台鐵非電氣化支線購置車輛計畫:該計畫總經費60億元,但台鐵以往購車不符所需且規格紊亂,被要求凍結預算,待提出購車計畫。
  • 台鐵行車安全六年改善計畫:總經費275億2,240萬元,但改善內容付之闕如,被要求凍結預算,待提出改善計畫。
  • 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增資計畫:交通部編列9億元增資桃園國際機場公司興建第三航廈、第三跑道,但計畫尚在規劃設計階段,且機場公司資金充裕,被質疑預算編列不符時程。
  • 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執行率低:多項捷運計畫執行率未達50%,預算編列超前,被質疑為炒作沿線不動產或選舉造勢。
  • 國道電子計程收費違約金追繳:遠通電收公司違約金高達5.51億元未繳納,交通部未採取強制處分,被質疑怠忽職守。
  • 國道收費員轉置問題:遠通電收公司未全數媒合收費員至適當工作,政府被要求研擬提供職缺並由遠通支付薪資。
  • 台灣高鐵財務改善方案:高鐵公司瀕臨破產,交通部研擬減資再增資,被要求確保政府主導權,增資對象應以公股為主。
  • 生活圈道路計畫地方配合款比例:104-107年生活圈道路計畫擬逐年調高地方政府配合款比例,加重地方財政負擔,被要求在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通過前不得提高。
  • 松山機場整體規劃案與桃園機場擴建衝突:推動松山機場成為重點機場與桃園機場擴建相互矛盾,且松山機場關聯產業廊帶開發效益被質疑。
  • 飛航管制員及空勤組員勞動條件惡化:業務量大增但人力不足,且國籍航空紅眼航班增加導致勞動條件惡化,被要求檢討改善。
  • 國籍航空國際航班誤點:兩岸通航後中國軍方空域管制影響國籍航空國際航班誤點,被要求採取具體行動。
  • 新航空科學館規劃:新航科館規劃未達國家級航空博物館規模,且對我國航空史料保存不足,被要求納入規劃檢討。
  • 桃園計程車油價補貼:桃園計程車費率調漲後被取消原有油價補貼,被要求考量實際困境,繼續給予補貼。

立法委員發言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審查費用項下自由港區事業營運審查收入應按交通部績效指標增加。
  • 提案要求全數刪除交通部預算中有關中華電信釋股所有相關預算,包括歲入財產售價、投資收回,歲出之所需證券交易稅及手續費等。
  • 提案指出國民旅遊卡僅公務員享有權益與優惠,形成特權,建議凍結預算,俟交通部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指出交通部「一般行政」下「一般事務費」預算增加,但部分宣導活動成效不佳,建議刪減30萬元。
  • 提案指出國土資訊系統建置計畫最後一年預算暴增,質疑為消化預算,堅持刪減1,200萬元,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指出載客船舶油價補貼預算增加,但國際油價下跌,且原由中油補貼,建議刪減700萬元。
  • 提案指出自行車不得附載坐人規定不符實際,且市面有販售兒童座椅但無安全規範,要求交通部檢討相關法令。
  • 提案指出汽車燃料使用費分配不公,要求交通部會商財政部及內政部重新檢討分配方式與比率。
  • 提案指出道路交通安全宣導經費龐大但成效不彰,交通事故不減反增,要求刪減1,000萬元,並於6個月後進行專案報告。
  • 提案指出台鐵非電氣化支線購置車輛計畫總經費60億元,但台鐵以往購車不符所需,要求凍結預算,待提出購置車輛計畫。
  • 提案指出台鐵行車安全六年改善計畫總經費275億2,240萬元,但改善內容付之闕如,要求凍結預算,待提出改善計畫。
  • 提案指出高鐵公司財務問題應將公司與營運分開處理,解決模式不應侷限於延長特許年限。
  • 提案要求在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通過前,交通部不得提高地方政府生活圈道路計畫配合款比例。
  • 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運輸研究所與各有關單位,就臺北車站如何在體制上建立具專業性之整合經營機制進行規劃,並於一年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所屬相關單位,就臺鐵西部幹線如何提供快速中程運輸妥為規劃,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路政單位與運輸研究所,就票證整合等相關問題妥為規劃,並於6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在6個月內,就軌道車輛工業發展政策之檢討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部內相關單位,就如何促進停車換乘設施之設置進行全面檢討,並於一年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運輸研究所與各有關單位,分期通盤檢討全國各大眾運輸場站之人行動線與指標設計,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全面檢討小型汽車置放架之安全檢測基準,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就桃園機場擴建與松山機場關聯產業廊帶,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就飛航管制員與民用航空空勤組員疲勞管理如何檢討改善,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就國籍航空國際航班誤點問題採取具體行動,並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相關單位,將航空史料與文物典藏推廣納入新航空科學館規劃中,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陳根德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全數刪除交通部104年歲入預算中中華電信釋股預算,共計142億元,因政府應優先節流或開拓其他財源,而非犧牲穩定獲利來源。
  • 提案要求交通部歲出第1項第1目投資事業股權移轉預算6,283萬5千元全數刪除,因不宜繼續釋出中華電信股份。
  • 提案要求交通部每三個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國道三號龍潭第二交流道工程進度報告,並應落實於104年動工之承諾。
  • 提案要求交通部立即檢討現行各自由貿易港區產業發展定位及招商機制,積極改善發展,並提出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相關單位一個月內辦理地方說明會,並配合地方政府協調於一年內完成龜山陸橋拆除。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積極檢討台鐵桃園、中壢高架化工程延宕問題,並應每三個月就計畫進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全數刪除交通部104年度單位預算歲入項目「有價證券售價」及「投資資本回收」全數刪除,要求交通部不得執行此項中華電信釋股案。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研擬是否自行提供相關職缺以供媒合,並由遠通公司支付薪資之方式,儘速完成收費員之轉置。
  • 提案要求未來高鐵公司財務改善計畫若需進行減資後增資作業,其增資對象除不應含原始股東外,並應僅限公股行庫、公營企業或政府主導之基金。
  • 提案要求交通部提出具體因應方案,並審慎注意政府權益之保障,全面檢討高鐵之未來營運方式及政府監督管理機制,並於一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監督高鐵公司於三個月內提出妥善經營及積極解決財務虧損等具體因應方案。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於一個月內研擬高鐵財務解決方案,尤其重著在延展特許期的試算、現行合約全面性檢討修正、後續回饋金及政府買回機制的合理規範、如何強化政府對於營運或票價等監督控管機制等方面,並向本會提出報告。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全數刪除交通部104年度預算案編列出售中華電信股票,因將導致公股持股比率降為33.29%,低於行政院規定之公股最適持股比率34%,且售股收入屬一次性收入,不符財務管理運作原則。
  • 提案指出交通科技研究發展計畫預算保留數偏高,執行效果最低,建議刪減3,000萬元。
  • 提案指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計畫預算增加但成效不彰,且「為愛啟程」道安活動流於花大錢辦活動,建議刪除預算10%。
  • 提案指出自行車事故件數及傷亡人數不減反增,顯示防制措施未有效改善,建議刪減「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預算2,000萬元。
  • 提案指出交通部102年度預算補助紅十字總會辦理急救訓練計畫,與補助政府機關規定相悖,顯然補助浮濫,建議刪減「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預算1,000萬元。
  • 提案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計畫預算增加但成效不彰,尤其自行車事故嚴重,建議凍結「道路交通安全」項目50%,待提出改善計畫。
  • 提案指出台鐵富岡基地尚未完成驗收且有缺失,導致維修車輛能量未達預期,要求全數凍結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機廠遷建建設計畫預算,俟完成驗收並進行責任調查後始得動支。
  • 提案指出交通部應檢討汽車客運業購車補助辦法,增加本國自製率等條件,扶植相關車輛製造產業。
  • 提案指出交通部在4G頻譜釋出規劃時,未兼顧民間無線麥克風業者需求,造成頻段重疊,要求凍結「郵電業務規劃及督導-頻譜規劃與產業經營策略之協助」項目20%,俟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指出交通部應檢討小型汽車置放架之安全檢測基準,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全數減列交通部104年度出售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收入,因將影響政府收益及主導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研議評估從遠通公司之委辦費扣款,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配合國一甲線快速道路於桃園煉油廠區與中山高交會之際也規劃就近與五股楊梅快速道路銜接,以利分散中山高可能的再度壅塞。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立即檢討現行各自由貿易港區產業發展定位及招商機制,積極改善我國自由貿易港區之發展,並向本會提出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要求台灣港務公司檢討蘇澳港營運連續數年掛零之原因,並研謀有效及長遠之港埠經營政策,以利我國港埠競爭力,並於一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指出台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高架化建設計畫已獲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交通部應積極與地方政府溝通協調,儘速完成建置。
  • 提案指出桃園都會區綠線大眾捷運系統計畫已完成環評,建請交通部積極協助桃園縣政府做好細部規劃,得以早日動工。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考量桃園計程車業者實際困境,繼續給予原有的油價補貼。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全數減列交通部104年度出售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收入,因將影響政府收益及主導權。
  • 提案指出交通統計網的統計數據與民眾感受有落差,足見交通部在統計工作上不落實,建議凍結「交通統計」預算二分之一,待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 提案指出航港局船舶管理系統顯示大量船舶逾期未檢查,且檢查未規範完成期限,建議凍結「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預算二分之一,待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 提案指出國道三號龍潭第二交流道工程應加速推動,並應落實於104年動工之承諾,請交通部每三個月提出進度報告。
  • 提案指出五股楊梅快速道路通車後,中山高在北桃園車流量仍不斷攀升,建議交通部配合國一甲線快速道路規劃就近與五股楊梅快速道路銜接。
  • 提案指出台灣港務公司所屬四大國際商港業務均呈現衰退現象,尤其蘇澳港營運掛零,要求交通部要求台灣港務公司檢討原因,並研謀有效及長遠之港埠經營政策,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全數減列交通部104年度出售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收入,因將影響政府收益及主導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研擬是否自行提供相關職缺以供媒合,並由遠通公司支付薪資之方式,儘速完成收費員之轉置。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研擬會同相關食安部會,針對宣傳之重點觀光型夜市攤商提出一套認證機制,讓遊客安心消費。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全數刪除交通部104年度預算案編列出售中華電信股票,因將導致公股持股比率降為33.29%,低於行政院規定之公股最適持股比率34%,且售股收入屬一次性收入,不符財務管理運作原則。
  • 提案指出交通部104年度載客船舶營運油價補貼預算成長幅度達100%,但國際原油價格下跌,顯見航港局罔顧事實,建議刪除1,000萬元,其餘700萬元全數凍結,俟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指出彰化縣對外公路路線規劃有待加強,建議凍結「鐵公路路線、平交道等站場路線改善事項」預算200萬元,俟交通部針對金馬路至台中市烏日區高鐵東路之間設置橋梁提出可行性評估後,將書面報告送交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 提案指出鐵路高架化將有效打通現有交通瓶頸,為民眾多年期盼,唯獨桃園進展緩慢,相關單位顯有失職,要求交通部應積極檢討,並應每三個月就計畫進度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指出員林鐵路高架化即將完工,但彰化市鐵路高架化初審作業進度緩慢,建議凍結預算三分之一,俟交通部提出改善計畫送交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 提案指出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未評估彰化延伸線,建議凍結經費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於6個月內提出「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彰化延伸線評估報告」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要求交通部研議於彰化火車站設置福鹿線輕軌鐵路之可行性評估報告,於6個月內送交本委員會。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花東鐵路電氣化並未全縣雙軌化,運量仍無法提升,故建請交通部另提花東鐵路、南迴鐵路全面雙軌化工程建設計畫,以節省時效,改善台東地區交通。

相關人員回應

葉匡時 部長 交通部

  • 建議中華電信釋股案保留至院會協商,表示主計總處編預算有其考量。
  • 回應國民旅遊卡問題,表示此為人事總處負責,但同意凍結預算並提出書面報告。
  • 回應「運輸及觀光產業青年論壇」成效,表示已蒐集資料,建立與年輕人溝通模式,但承認效果不如預期,會修正。
  • 同意凍結「交通統計」預算四分之一並提出書面報告。
  • 同意凍結「航政業務規劃及督導」預算四分之一並提出書面報告。
  • 回應載客船舶油價補貼問題,表示由國營事業補貼不合理,應由公務預算支應,同意刪減200萬元。
  • 回應無線麥克風頻段問題,同意提出書面報告。
  • 回應汽車客運業購車補助問題,同意提出書面報告。
  • 回應道路交通安全宣導問題,承認「為愛啟程」活動辦得不好,會修正,並表示親自督導道安會報,會檢討執行效率。
  • 回應高鐵財務問題,表示合約正在檢討修改,涉及法律及財務顧問費用,同意凍結部分預算並提出書面報告。
  • 回應中華電信釋股案中增資對象問題,表示實質上會想辦法做到以公股為主,並取得主導經營權。
  • 回應台鐵非電氣化支線購置車輛計畫,表示為支線購車,不予處理。
  • 回應台鐵行車安全六年改善計畫,表示金額龐大,同意保留至院會協商,並會私下向委員報告。
  • 回應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增資計畫,表示為重大建設,請委員支持,會提出書面報告。
  • 回應高鐵財務問題,表示沒有意見。
  • 回應台鐵西部幹線快速中程運輸規劃,表示沒有意見。
  • 回應票證整合等相關問題,表示沒有意見。
  • 回應軌道車輛工業發展政策檢討,表示沒有意見。
  • 回應停車換乘設施設置檢討,表示沒有意見。
  • 回應大眾運輸場站人行動線與指標設計檢討,表示沒有意見。
  • 回應桃林鐵路停駛後龜山陸橋拆除問題,表示沒有意見。
  • 回應桃園都會區綠線大眾捷運系統計畫,表示同意。
  • 回應高雄機廠遷建潮州及原有廠址開發計畫,表示沒有意見。
  • 回應夜市攤商食安認證機制,表示會配合相關食安部會研擬。
  • 回應花東鐵路、南迴鐵路全面雙軌化工程建設計畫,表示沒有意見。

洪玉芬 處長 會計處

  • 回應「一般行政」預算總體是減少的,增加的部分是從其他額度調配或因公共工程會併入導致檔案增加等需求。
  • 回應國土資訊系統建置計畫是經建計畫,專案性質,非基本需求。

施仁忠 主任 管理資訊中心

  • 回應國土資訊系統建置計畫系統開發費增加,主要是蒐集地理資訊資料自動化,減少人工處理,需要先標準化再自動介接資料。
  • 回應國土資訊系統建置計畫雖是第一期十年計畫最後一年,但後續還有第二期計畫。

林木順 執行秘書

  • 回應載客船舶油價補貼問題,表示102年由中油補貼2,900多萬,交通部負擔800多萬,104年編列1,700萬是在預期全年2,800萬之下,且政策上應由公務預算支應。

謝界田 執行秘書

  • 回應道路交通安全預算中60%以上補助地方政府,中央部會也有編列,主要用於教育宣導。
  • 回應「為愛啟程」活動是配合聯合國「道安行動10年計畫」推動「全國道安扎根強化行動計劃」,承認效果不如預期但會修正。
  • 回應增加的1,000萬元預算用於自行車安全、行人安全及十字路口斑馬線規劃等,中央會蒐集資料進行通盤檢討。

胡湘麟 局長 高速鐵路工程局

  • 回應高鐵彰化站與田中站銜接問題,表示此部分由台鐵局作業,高鐵局預算項目是人員薪水,委員已同意不予處理。
  • 回應高雄機廠遷建潮州及原有廠址開發計畫,表示已與委員溝通,同意凍結五分之一並提出書面報告。
  • 回應高鐵財務問題,表示合約正在檢討修改,涉及法律及財務顧問費用,建議凍結部分預算。
  • 回應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同意凍結十分之一預算,並建議文字修正為由交通部洽請台中市政府、彰化縣政府提出評估報告。
  • 回應彰化市鐵路高架化初審作業延誤問題,經與委員溝通,同意改為決議案,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回應台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高架化建設計畫,指出提案文字漏字,修正後通過。
  • 回應桃園都會區綠線大眾捷運系統計畫,表示同意。
  • 回應台鐵桃園、中壢高架化工程文字修正,刪除多餘字後通過。
  • 回應福鹿線輕軌鐵路可行性評估報告,建議修正為「建請交通部洽請彰化縣政府」辦理,並刪除時間限制。

祁文中 局長 航港局

  • 回應港口國管制檢查率問題,表示已符合亞太地區東京備忘錄,將依巴黎備忘錄方式提高高風險船隻抽樣率,明年需要展現公權力,希望預算不要刪減。

周永暉 局長 臺灣鐵路管理局

  • 回應台北機廠遷建建設計畫預算,表示已送文化部審議,但需執行經費的是新機廠(富岡基地),且富岡基地維修能量已達舊廠規模。
  • 回應高雄機廠遷建潮州及原有廠址開發計畫,表示已與委員溝通,同意凍結五分之一並提出書面報告。
  • 回應台鐵非電氣化支線購置車輛計畫,表示純粹為支線購車,不予處理。
  • 回應台鐵行車安全六年改善計畫,表示8億元預算用於南迴邊坡處理、老舊橋梁及電車線等急迫項目。

費鴻鈞 總經理 桃園國際機場公司

  • 回應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增資計畫,表示為重大建設,請委員多幫忙,會提出書面報告。

林繼國 司長 路政司

  • 回應淡海輕軌和萬大─中和─樹林線計畫達成率問題,表示萬大線修正計畫已核定,輕軌統包預計決標,可大幅提高執行率,為避免履約爭議,建請免予刪減。
  • 回應新莊線和蘆洲支線預算執行率已達95%,預計年底可全數執行完畢,且已發包施工,建請免予凍結。
  • 回應票證整合等相關問題,建議將3個月內提出報告改為6個月內,因涉及多方整合及資料蒐集評估。
  • 回應停車換乘設施設置檢討,建議將5個月內提出報告改為1年內。
  • 回應大眾運輸場站人行動線與指標設計檢討,表示沒有意見。
  • 回應福鹿線輕軌鐵路可行性評估報告,建議修正為「建請交通部洽請彰化縣政府」辦理,並刪除時間限制。
  • 回應桃園計程車油價補貼,建議增列「建請」二字,修正為「建請交通部應考量桃園計程車業者實際困境,繼續給予原有的油價補貼」。
  • 回應自行車停車架安全檢測基準,建議將「要求」改為「建請」,「應」字刪除,並將「檢討報告」改為「檢討書面報告」。
  • 回應松山機場擴建與關聯產業廊帶,建議改為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回應夜市攤商食安認證機制,建議將「交通部應研擬會同」改為「交通部應配合」,因為食安業務非交通部主管。

吳木富 副局長 高速公路局

  • 回應遠通公司違約金追繳問題,表示已與委員辦公室聯絡,作文字修正,將評估從委辦費扣款,並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回應國道收費員轉置問題,建議將最後一行改為書面報告。
  • 回應國道三號龍潭第二交流道工程,已向陳委員報告作文字修正,將「獲交通部同意」等字刪除,增列「於奉主管機關核定後」等字,最後改為提出書面報告。

黃運貴 副局長 公路總局

  • 回應生活圈道路補助降低問題,表示是依行政院核定公文執行,建議原提案中之「要求」改為「建請」。

陳進生 司長 航政司

  • 回應自由貿易港區發展問題,表示已與委員報告,最後改為「書面報告」。

林場站組長宏憲 交通部

  • 回應松山機場擴建與關聯產業廊帶,建議最後一行改為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相關後續

  • 第1案照案通過。
  • 第2案到第18案有關中華電信釋股的提案,經協商後,歲入、歲出中有關中華電信釋股之證券交易稅及手續費等相關預算全部刪除。
  • 第19案、第20案不予處理。
  • 第21案不予處理。
  • 第22案照案通過,凍結預算400萬元,交通部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23案改為刪減「一般事務費」30萬元後通過。
  • 第24案凍結四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25案刪減1,200萬元,並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第26案凍結四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27案、第28案併案刪減100萬元。
  • 第29案改為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30案改為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31案不予處理。
  • 第32案改為「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33案凍結四分之一,俟交通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34案修正為「待交通部重新提出符合公平原則汽車燃料使用費分配方式與比率,並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再予解凍」通過。
  • 第35案修正為凍結四分之一,刪除「會商(同)財政部及內政部」文字,並改為「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通過。
  • 第36案、第37案、第38案、第39案和第40案併案處理,刪減1,000萬元,於6個月後進行專案報告。
  • 第41案、第42案、第43案、第44案均不予處理。
  • 第45案不予處理。
  • 第46案凍結四分之一,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47案凍結四分之一,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48案凍結四分之一,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49案、第50案不予處理。
  • 第51案凍結四分之一,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52案、第53案保留送院會協商,並要求盡快向委員報告計畫內容。
  • 第54案、第55案凍結四分之一,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56案凍結四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57案及第58案凍結四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59案不予處理。
  • 第60案依照胡局長文字修正結果通過,凍結十分之一預算,俟交通部洽請台中市政府、彰化縣政府於1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書,始得動支。
  • 第61案不予處理。
  • 第62案改為決議案,文字修正為「請交通部針對彰化市鐵路初審作業,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交本委員會」後通過。
  • 第63案依照高公局修正文字通過,高公局應研議評估從遠通公司之委辦費扣款,並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第64案依照高公局修正文字通過,將評估報告送交通委員會,於2個月內送評估報告。
  • 第65案改為書面報告。
  • 第66案文字修正通過,增資對象應以公股或泛公股行庫、公營事業為主,並由政府取得主導經營權。
  • 第67案照案通過。
  • 第68案照案通過。
  • 第69案照案通過。
  • 第70案照案通過。
  • 第71案文字修正後通過,刪除「獲交通部同意」等字,增列「於奉主管機關核定後」等字,最後修正為「提出書面報告」。
  • 第72案改為「建請」後修正通過。
  • 第73案改為「建請交通部」後修正通過。
  • 第74案改為「書面報告」後修正通過。
  • 第75案照案通過。
  • 第76案照案通過。
  • 第77案照案通過;第78案不予處理,提案人轉移至第77案。
  • 第79案第三行最後增列「部」字後修正通過。
  • 第80案照案通過。
  • 第81案刪除「同」字後修正通過。
  • 第82案照案通過。
  • 第83案改為「一年內」後修正通過。
  • 第84案照案通過。
  • 第85案將三個月內改為六個月內就初步規劃情形,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後通過。
  • 第86案照案通過。
  • 第87案改為「一年內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修正通過。
  • 第88案照案通過。
  • 第89案改為「建請交通部洽請彰化縣政府」,並刪除後面「於六個月」等字後修正通過。
  • 第90案增列「建請」二字後修正通過。
  • 第91案最後一句改為「並於3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修正通過。
  • 第92案刪除「本席等」字,改為「爰建請交通部應全面檢討小型汽車置放架之安全檢測標準,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修正通過。
  • 第93案改為「三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修正通過。
  • 第94案文字修正通過,將「勞動條件」改成「疲勞管理」。
  • 第95案將「勞動條件」改成「疲勞管理」,並將二個月內改為三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修正通過。
  • 第96案改為「書面報告」後修正通過。
  • 第97案改為「交通部應配合」後修正通過。
  • 第98案照案通過。
  • 第99案不予處理。
  • 第100案已與第23案一併處理,不再處理。
  • 本日審查預算部分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 11月5日下午有關請交通部就「高鐵財務問題及解決方案」提出報告的議程改至當日上午進行。

原始資料

公報
1037701
卷/期/冊
103/77/1
發布日期
201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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