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104年度教育部預算:聚焦終身學習、學輔與校安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11-05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104年度教育部預算,主要討論終身教育、學生輔導與性別教育、校園安全與藥物濫用防制、全民國防教育及特殊教育等議題。委員們針對補習班管理、社區大學定位、家庭教育成效、學生輔導預算、校園毒品防制及特教助理人員等問題提出質疑與建議。會議決議凍結多項預算,並要求教育部提出專案報告或書面說明,部分提案則獲行政部門承諾將檢討改進。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4年度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附屬單位預算 (討論事項第一案及第二案)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其附屬單位、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的104年度預算。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蔡春鴻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 第一案及第二案報告及詢答結束,另定期繼續審查。
  • 請各委員辦公室於11月10日下午5點前,將提案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彙整。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 (終身教育部分:提案第149案至第164案)

核心議題

  • 討論教育部終身教育預算中,補習班安全輔導、違規經營幼兒園問題、非正規教育學習認證制度、社區大學定位與績效評鑑、以及終身學習預算編列與佔比。
  • 聚焦於教育部對地方政府的督導、政策落實度及資源分配的有效性。

相關爭議

  • 補習班安全輔導補助成效:蔣乃辛委員質疑補助淪為形式,地方政府未落實稽查,建議改為獎勵制。
  • 補習班違規經營幼兒園:蔣乃辛委員與何欣純委員指出補習班變相經營幼兒園問題長期存在,教育部督導不力且影響幼教公平性。
  • 非正規教育認證混亂:何欣純委員與潘維剛委員質疑坊間認證多樣,教育部缺乏統一規範與品質保證,家長難以辨別。
  • 社區大學定位與評鑑:何欣純委員批評部分社區大學偏離公民教育主軸,淪為才藝班,教育部評鑑制度未能有效引導。
  • 社區大學預算增幅不足:陳亭妃委員與鄭麗君委員指出預算增幅未達總統承諾,且對用心經營的社大獎勵不足,造成資源分配不公。
  • 終身教育經費佔比過低:鄭麗君委員指出終身學習經費僅佔教育部總經費的1%,與推動學習型社會的口號不符,預算配置顯然不足。
  • 預算編列籠統與重複:何欣純委員質疑預算中包含消費者保護、交通安全教育等項目,與其他部會職責重複,且金額過少無實質效果。

立法委員發言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補習班安全輔導補助成效不彰,應改為獎勵制。
  • 批評補習班違規經營幼兒園問題長期未解決,影響幼教公平性。
  • 關切12年國教基北區招生辦法遲遲未定,呼籲教育部與台北市政府放下身段,以學生為重儘速協商。
  • 建議終身教育應區隔55歲以上與以下對象,並研議高齡人力資源發展機制,而非僅提供福利課程。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落實補習班視導,不能只看報表。
  • 質疑非正規教育認證制度混亂,教育部應統一說明認可標準。
  • 批評部分社區大學偏離公民教育主軸,淪為才藝班,且補助方式無效。
  • 質疑教育部終身教育預算編列籠統,與其他部會職責重複。
  • 建議終身教育預算應凍結,要求教育部就政策、核心價值及預算編列進行專案報告。
  • 質疑家庭教育中心功能不彰,政策無核心價值,且預算分配未考慮城鄉差異與實際成效。
  • 強調家庭教育應納入性平觀念,男性也需家庭教育,並應與學校、社政系統結合。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質疑12年義務教育延長後補習班家數反增,教育部應澈底研究。
  • 呼應非正規教育認證問題,認為教育部對認證機構缺乏規範。
  • 關切12年國教入學分發制度不確定性,造成學生及家長焦慮,要求教育部給出時間點。
  • 強調終身教育重要性,建議教育部應有整套規劃,並結合科技化學習工具。
  • 建議教育部應將高齡者視為社會資產,發揮其價值,而非僅提供福利課程。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指出社區大學預算增幅與馬總統承諾差距大,對用心推動的社大獎勵不足,造成不公。
  • 主張終身教育預算應凍結1億5,000萬元,要求教育部提出推動規劃報告。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指出終身學習經費僅占教育部總經費的1%,比例過低,應調整預算結構。
  • 質疑教育部在2010年曾大幅刪減社區大學預算,要求釐清預算增減歷史數據。
  • 批評教育部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功能不彰,缺乏新思維,導致家暴、受虐兒等社會問題增多。
  • 要求教育部檢討家庭教育政策,進行系統性規劃,並與學生輔導法、內政部社政系統連結。
  • 質疑樂齡學習中心成效不彰,部分中心停止營運,要求教育部說明運作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熊宗樺 終身教育司司長

  • 說明補習班管理有補助縣市並要求辦理消防安全、消費者保護等,並有統合視導機制。
  • 指出103年1至6月查獲125家違規經營幼兒園業者,已要求改善並將列入明年評分指標。
  • 說明教育部目前僅認可師大非正規認證中心的大學程度認證,坊間認證依縣市自治法規管理。
  • 坦承部分學校承辦的社區大學偏離公民議題,將於明年評鑑中加強改進。
  • 說明終身教育經費逐年增加,並解釋2010年預算減少1,700萬元,後續已補回。
  • 解釋家庭教育中心功能為第一級資訊提供、第二級支持、第三級介入輔導,並有8項主要業務。
  • 說明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已檢討並於今年召開2次會議,並成立中央級輔導團協助縣市。
  • 說明樂齡學習中心推動目標是一鄉鎮一樂齡,停止營運的100多個中心多為承辦單位轉移而非關閉,績效不佳會更換單位。

吳思華 教育部部長

  • 同意應將補習班安全輔導補助改為獎勵制,並將調整制度。
  • 承諾清查琳瑯滿目補習班發放證書問題,讓資訊透明公開。
  • 表示將與地方政府合作,將補習班開辦幼兒園案例列為下年度工作重點,落實稽查。
  • 承諾會持續與台北市政府溝通12年國教入學分發制度,期待台北市提出合法合理方案。
  • 表示將會整體研究終身學習政策,從積極貢獻而非福利角度思考,並整合各中心業務及導入民間力量。
  • 承諾將檢視國教署到學特司的學生輔導體系概算,確保預算增加以搭配人力及業務需求。
  • 同意將學生輔導工作落實於書面報告,說明性平會、通報系統及督導學校成效,並邀學者專家探討生命教育核心價值。

劉仲成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司長

  • 說明學生輔導法第19條規定轉銜輔導,子法將儘速完成,並已委託台師大研究相關做法。
  • 指出學生輔導法第11條明定大專院校專業輔導人員配置標準,將協助補足400多名人力。
  • 說明人權教育諮詢小組為諮詢性組織,討論體罰政策、繁星計畫、校規檢討等議題。
  • 坦承大學校規仍有11所學校在用字遣詞上可能違反比例原則,將要求修正。
  • 說明生命教育與性平教育有方案規劃,透過課程、活動、制度推動,並有自傷防治機制。
  • 說明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有23位委員,每3個月開會,並有4個小組規劃政策。
  • 指出性平教育經費運用於性平防治、社會推展、課程發展、季刊發行、補助民間團體及人才培訓等。
  • 強調學校知悉疑似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案件須24小時內通報,否則將處罰。
  • 說明學生藥物濫用防制預算適用於各級學校,透過校外巡查、三級輔導機制及教育警政合作進行防制。
  • 指出藥物濫用防制宣導已推動至國小,強調不明來源物品切勿使用,並有漫畫版文宣。
  • 說明學生濫用藥物人數在101年達高峰2,432人,102年已降至2,021人。
  • 說明全民國防教育預算與教官人事無關,主要用於教材編輯、學科中心、替代役訓練及全民防衛動員,教官制服與體檢屬法定義務支出。
  • 說明大專特殊教育預算主要針對學生助理員、手語翻譯員、生活照顧員等,預算充足且依需求補助。
  • 指出學生助理員時薪200元包含基本工資與勞健保,將要求學校落實並於通報網標示清楚。

相關後續

  • 第149案凍結2,000萬元,俟教育部針對相關委員提案之建議提出詳盡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150案至第153案原列預算數照列,但將做主決議,要求之後逐年提高終身教育關於社大的經費,且不得低於2008年的2.6億元。
  • 第154案至第157案中「03推行家庭教育」部分凍結2,000萬元,教育部須針對終身教育行政工作作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158案至第164案中「04推動高齡及婦女教育」部分凍結1,000萬元,併同終身教育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做成主決議:社區大學年度預算應以97年度2.6億元為基準,105年度及其後預算應逐年增加。
  • 做成主決議:教育部應於6個月內提出整體終身學習發展政策,並區隔社區大學與樂齡學習中心效益,研議高齡人力資源發展之輔導推動機制。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預算 (訓育與輔導部分:提案第165案至第172案)

核心議題

  • 討論大專院校學生輔導機制、專業輔導人員配置、生命教育與性平教育的落實,以及校園霸凌與情感教育問題。
  • 關注學生輔導法通過後預算是否相應增加,以及人權教育諮詢小組的運作與校規檢討進度。

相關爭議

  • 學生輔導法預算未即時增加:鄭麗君委員質疑學生輔導法三讀通過後,預算未即時反映人力增加及業務需求,恐空有法律而無實質支持。
  • 人權教育諮詢小組討論議題狹隘:何欣純委員質疑小組討論偏向權利意識問題,缺乏基本人權觀念的探討。
  • 校規限制言論自由:鄭麗君委員指出大學及高中職校規仍存在限制言論自由等違反基本人權問題,教育部應澈底檢討。
  • 生命教育與性平教育落實度:何欣純委員與呂玉玲委員質疑教育部在生命教育、性平教育及情感教育方面,缺乏具體執行與落實策略,導致社會事件頻傳。
  • 校園霸凌通報機制:呂玉玲委員指出學校對霸凌事件存在隱匿不報情形,要求教育部加強學校管理與通報機制。

立法委員發言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大專院校輔導機制能否預防問題,專業性不足,並關切高中與大專輔導轉銜問題。
  • 質疑人權教育諮詢小組討論議題狹隘,缺乏基本人權觀念。
  • 要求教育部與法務部協調,提供監獄青年老舊教材改善及教育資源。
  • 關切生命教育與性平教育如何落實,以預防情殺、弒親等社會事件。
  • 質疑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運作與經費分配,並要求具體說明執行成效。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質疑學生輔導法通過後,預算未即時反映人力增加及業務需求,要求教育部提出整體概算。
  • 指出大學及高中職校規仍存在限制言論自由等違反基本人權問題,要求澈底檢討。
  • 強調學生輔導體系應與家庭、學校、內政部社政系統緊密連結,而非各自為政。
  • 質疑教育部每年預算審查皆為大雜燴,缺乏系統性策略,成效不彰。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關切學校輔導教育,特別是情感教育與霸凌問題,指出家長忙碌導致孩子壓力無處宣洩。
  • 批評學校對霸凌事件存在隱匿不報情形,要求教育部注意學校管理與建立通報機制。
  • 建議教育部做專案報告,建立輔導學生處理情感問題和兩性關係的機制。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強調生命教育應一以貫之,不論學校或終身學習皆需強化。
  • 指出性平教育應強調基本人權,不應以性別傷害對方,對社會頻傳的殘忍事件表示痛心。
  • 呼籲部長全面關切,掌握重點,避免流於形式,並關注立法內涵的落實。

相關人員回應

劉仲成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司長

  • 說明學生輔導法第19條規定轉銜輔導,子法將儘速完成,並已委託台師大研究相關做法。
  • 指出學生輔導法第11條明定大專院校專業輔導人員配置標準,將協助補足400多名人力。
  • 說明人權教育諮詢小組為諮詢性組織,討論體罰政策、繁星計畫、校規檢討等議題。
  • 坦承大學校規仍有11所學校在用字遣詞上可能違反比例原則,將要求修正。
  • 說明生命教育與性平教育有方案規劃,透過課程、活動、制度推動,並有自傷防治機制。
  • 說明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有23位委員,每3個月開會,並有4個小組規劃政策。
  • 指出性平教育經費運用於性平防治、社會推展、課程發展、季刊發行、補助民間團體及人才培訓等。
  • 強調學校知悉疑似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案件須24小時內通報,否則將處罰。

吳思華 教育部部長

  • 承諾將檢視國教署到學特司的學生輔導體系概算,確保預算增加以搭配人力及業務需求。
  • 同意將學生輔導工作落實於書面報告,說明性平會、通報系統及督導學校成效,並邀學者專家探討生命教育核心價值。
  • 表示將與學者專家討論,就生命教育和未來輔導工作進行連結,讓學生認識生命核心價值。

相關後續

  • 第165案凍結1,000萬元,俟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 第167案預算照列。
  • 第168案至第172案凍結5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討論事項四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預算 (校園安全維護與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部分:提案第175案至第177案)

核心議題

  • 討論校園藥物濫用問題日益嚴重且年齡層下降的趨勢,以及教育部防制策略的成效。
  • 檢視紫錐花運動、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運作、三級預防機制及教育警政合作的執行狀況。

相關爭議

  • 防制策略成效不彰:蔣乃辛委員指出教育部反毒宣導方式流於形式,如舉辦有獎徵答,無法真正解決校園毒品問題,要求提出具體有效辦法。
  • 毒品分級問題:潘維剛委員與何欣純委員指出K他命、安非他命未升級為一級毒品,導致年齡層下降,毒害學童,呼籲教育部應從教育立場促法務部研議調整毒品等級。
  • 藥物濫用數據問題:委員質疑教育部提供的藥物濫用學生人數數據,對其下降趨勢表示懷疑,要求澈底了解實際情況。
  • 不明類毒品宣導不足:何欣純委員關切校園中新興類毒品(如糖果狀)的辨識與宣導不足,家長與學生易誤用。

立法委員發言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指出校園藥物濫用問題日益嚴重且年齡層下降,要求說明防制預算運用與成效。
  • 質疑紫錐花運動與校安委員會成效,並關切校外巡查機制是否遇到困難。
  • 關切校園中新興類毒品辨識與宣導不足,呼籲教育部加強宣導,讓家長與學生有防備心。
  • 呼籲教育部應從教育立場,聯絡法務部研議毒品分級問題,評估低齡使用者健康傷害。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建議藥物濫用防制案以凍結3,000萬元方式處理,並要求書面說明。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預算,認為教育部防制毒品方式流於宣導與有獎徵答,無實質成效。
  • 要求教育部找出校園毒品存在的真正原因,並針對不同環境、學校提出具體辦法。
  • 質疑教育部提供的反毒健康小學題庫及有獎徵答活動,無法達成反毒效果。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指出K他命、安非他命未升級為一級毒品,導致毒品問題從小二、小三開始,造成嚴重後果。
  • 建議教育部委託專業單位研究毒品問題,提出具體辦法,以說服法務部調整毒品等級。

相關人員回應

劉仲成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司長

  • 說明藥物濫用防制預算適用於各級學校,透過校外巡查、三級輔導機制及教育警政合作進行防制。
  • 指出藥物濫用防制宣導已推動至國小,強調不明來源物品切勿使用,並有漫畫版文宣。
  • 說明學生濫用藥物人數在101年達高峰2,432人,102年已降至2,021人。
  • 表示將透過系統告知學校加強新興毒品宣教,並強調不明物品切勿使用。

吳思華 教育部部長

  • 感謝委員指教,藥物濫用是共同關心議題,將以專業角度深入探討學生濫用藥物原因及宣導方式。
  • 承諾在專案報告前,將委託學者進行專案研究,深入探討學生問題及宣導策略。

相關後續

  • 第173案至第177案凍結1,000萬元,俟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 建議與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內政委員會召開聯席會議,召集警政、司法、法務部,從加重罰則及查緝工作著手。

討論事項五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預算 (學生全民國防教育推展部分:提案第178案至第184案)

核心議題

  • 討論全民國防教育與全民防衛精神動員的預算編列、法源依據、政策目標與實際執行成效。
  • 關注軍訓教官相關經費的歸屬,以及全民國防教育的歷史背景與當代意義。

相關爭議

  • 軍訓教官經費歸屬:何欣純委員質疑教官制服及體檢費用應回歸國防部支應,不應佔用教育經費。
  • 全民國防教育預算歷史淵源:何欣純委員質疑全民國防教育與全民防衛精神動員的預算科目與法源依據的歷史背景,認為可能為動員戡亂時期產物,要求釐清。
  • 全民防衛精神動員目的不明:委員質疑教育部未能清楚說明全民防衛精神動員的具體教育目標與目的,與校園安全災害防救項目有重疊之虞。
  • 教官退出校園政策衝突:鄭麗君委員指出部分提案要求教官留在校園,與先前通過的教官8年內逐步退出校園的主決議相互矛盾。

立法委員發言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全民國防教育預算中包含教官制服等費用,應回歸國防部。
  • 要求教育部說明全民國防教育與全民防衛精神動員的預算科目從何時開始編列,依據何法,其修法轉折為何。
  • 質疑全民防衛精神動員的救災功能與其他校園安全災害防救項目重複,要求釐清差異。
  • 表示全民國防教育是之前軍訓的換名延續,質疑其當代意義與目標。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認為教官8年內回歸國防體系已有主決議,教官制服、體檢、國防教育及替代役訓練經費有需要,建議照列。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指出教官制服和體檢補助佔用教育經費,去年已要求教育部與國防部協商,應由國防部支應。
  • 強調教官8年內退出校園是既定政策,不應通過與此矛盾的決議。

相關人員回應

劉仲成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司長

  • 說明全民國防教育預算與教官人事費用無關,主要用於教材編輯、學科中心、替代役訓練及全民防衛動員,教官制服與體檢屬法定義務支出。
  • 說明全民國防教育法於94年公布、95年實施,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於90年公布實施。
  • 解釋全民防衛精神動員準備法要求教育部擔任精神動員主管機關,負責愛國意志、國防知識宣導。

林曉瑩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全民國防教育科科長

  • 說明全民國防教育預算科目沿革,從91年以前的「軍訓教育行政督導」演變至97年後的「全民國防教育加上防衛動員」。
  • 解釋全民國防教育法第一條宗旨為「增進全民之國防知識及全民防衛國家意識,健全國防發展,確保國家安全」。
  • 解釋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一條宗旨為「建立全民防衛動員體系,落實全民國防理念,實施動員準備,保障人民權益」。
  • 說明教育部在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14條職責為宣揚全民國防理念,培養愛國意志,增進國防知識,堅定參與防衛國家安全之意識。

吳思華 教育部部長

  • 說明全民國防教育預算中,教育替代役部分並非教官,教官相關費用僅809萬元。
  • 表示將會持續向委員說明全民國防教育的政策緣由、目標與目的。

相關後續

  • 第178案至第184案凍結1,000萬元,俟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 第183案、第184案建議併入上一次主決議的協商項目,在教官8年之內退出校園執行落實之前,相關經費由國防部支應。

討論事項六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預算 (發展與改進大專校院特殊教育部分:提案第185案)

核心議題

  • 討論大專校院特殊教育中,學生助理人員的人數、配置、經費及權益保障問題。
  • 關注特殊教育法子法中學生助理人員的學歷限制,以及勞健保等福利問題。

相關爭議

  • 學生助理人員預算未倍增:鄭麗君委員指出教育部曾承諾特殊教育預算倍增,但目前編列的8,000萬元並未達到此目標。
  • 學生助理人員學歷限制:鄭麗君委員質疑子法中對生活照顧類學生助理人員設有學歷限制,導致現有照顧者無法續聘,缺乏彈性。
  • 學生助理人員勞健保問題:何欣純委員與蔣乃辛委員質疑學校未確實為學生助理人員投保勞健保,教育部對此缺乏清查與督導機制。
  • 時薪200元補助標準:蔣乃辛委員質疑每小時200元補助標準的計算依據,以及其中勞健保等費用是否充足。

立法委員發言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大專院校特殊教育中學生助理人員人數不足、配置問題,以及教學現場的困境。
  • 建議教育部主動掌握身心障礙學生入學情形,提供輔具、教學設備、轉銜計畫及學生助理的充足與適任性。
  • 質疑學生助理人員的聘任方式、勞健保等權益保障問題,要求教育部清查並將勞健保納入通報網。
  • 提案凍結「06發展與改進大專校院特殊教育」預算5,000萬元,要求專案報告特殊學生的問題。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指出特教法中學生助理人員子法定義不清楚,教師助理員與學生助理員區隔不明。
  • 質疑教育部未兌現特殊教育預算倍增承諾,要求提供學校申請資料以了解落實狀況。
  • 要求檢討生活照顧類學生助理人員的學歷限制,應保持彈性,避免影響既有照顧者。
  • 要求國教署在審查預算時,說明縣市政府補助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的經費及學歷問題。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關切學校聘請工讀生(包括學生助理人員)因勞健保規定導致僱用困難,建議教育部與勞動部溝通簡化方式。
  • 認為應保障學生工讀機會與權益,同時兼顧學校實務運作的便利性。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對學生助理人員每小時200元補助標準的計算依據,以及其中勞健保等費用是否充足。
  • 要求教育部了解補助款內容,並確保學校確實為學生助理人員投保勞健保。

相關人員回應

劉仲成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司長

  • 說明大專特殊教育預算主要針對學生助理員、手語翻譯員、生活照顧員等,預算充足且依需求補助。
  • 指出103年將請學校提報104年需求,符合協助同學部分將100%滿足。
  • 說明學生助理員時薪200元包含基本工資與勞健保,將要求學校落實並於通報網標示清楚。
  • 澄清大學以上特教子法已修改,學生助理員與教師助理員定義無混淆,生活照顧類無學歷限制。
  • 說明學生助理員分為身心障礙生活照顧員、手語翻譯員及協助同學三類,共5,031位協助同學。

廖雙慶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特教科科長

  • 說明去年10月通過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辦法,納入學生助理員經費8,000萬元,目前執行約7,500萬元,認為經費充足。
  • 指出生活照顧員無學歷限制,手語翻譯員及協助同學依需求提供服務。
  • 說明學校會公告學生申請,教育部對此經費100%補助,並有訪視學校了解落實情況。
  • 說明高中職以下學生助理員定義混淆問題由國教署負責處理。

相關後續

  • 「06發展與改進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原列數8億8,759萬元,凍結5,000萬元,俟專案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 要求教育部清查各大專院校為學生助理人員投保勞健保情況,並將結果告知委員會。
  • 要求教育部提供學校申請學生助理人員的資料,供委員了解落實狀況。
  • 要求教育部檢討生活照顧類學生助理人員的學歷限制,確保彈性。

討論事項七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預算 (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網路學習發展計畫部分:提案第186案至第202案)

核心議題

  • 討論教育部在資訊與科技教育領域的整體布局,包括網路基礎建設、數位學習載具、教育雲內容建構、數位學習品質認證及創新應用。
  • 關注偏鄉數位落差縮減、行動學習計畫的城鄉差異,以及數位學習對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方式的影響。

相關爭議

  • 網路學習計畫資源分配不均:何欣純委員質疑高中職行動學習計畫資源集中於都會區(如台北市),偏鄉分配不足。
  • 網路學習品質認證目標不明:蔣乃辛委員質疑網路學習品質認證通過率48.5%的標準依據,及其對預算決定的影響。
  • 教育雲端應用績效不明:蔣乃辛委員質疑教育雲端應用及平台服務推動計畫的績效數據與計畫目標不符,要求提供詳細資料。
  • 預算書資訊揭露不足:蔣乃辛委員批評預算書未清楚標示連續性計畫,導致委員審查困難。
  • 數位學習內容缺乏整合與分享:鄭麗君委員指出硬體建構良好但內容整合不足,缺乏優質學習資源分享機制,未能有效促進教育均優化。
  • 資訊教育目標與衛福部協調:潘維剛委員建議教育部應與衛福部共同研究學童使用電腦時間限制,以保護視力健康。

立法委員發言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建議凍結3,000萬元,質疑高中職行動學習計畫資源集中在都會區,偏鄉分配不均。
  • 要求教育部提供全台灣高中職以下校園WiFi建置普及率的精準數據。
  • 質疑行動學習計畫在偏鄉與都會區的執行落實程度與學習效果評估。
  • 建議凍結「網路學習發展計畫」預算,要求提供更詳細資料。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希望看到數位學習的整體布局,強調網路環境配置的重要性。
  • 要求教育部說明數位學習計畫在整體數位學習上的意涵及如何建構環境。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網路學習品質提升認證機制48.5%通過率的目標設定與原因。
  • 要求提供教育雲端應用及平台服務推動計畫的詳細績效數據,如電子郵件服務人數、單一簽入機制導入縣市與人數、不當資訊阻擋筆數、教學元件數及電子字典使用人次。
  • 批評預算書未清楚呈現連續性預算計畫,導致委員審查困難。
  • 質疑教育雲端電子字典實際使用人次遠高於計畫目標,要求釐清計畫目標設定依據。
  • 提案凍結1億元,因教育部提供資料不夠詳細。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建議資訊教育目標應明確,如英國基礎教育重視科技,頻寬應視為基本人權。
  • 呼籲教育部與科技部研究智慧型教室與雲端教學,並與衛福部共同研究學童電腦使用時間限制。
  • 強調資訊教育應有執行力,普及平板學習,並鼓勵軟體與內容開發。
  • 關切教室燈具定期更換以保護學童視力,不應等到閃爍才更換。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指出硬體建構良好但內容仍是重點,學生應透過網路獲得優質學習資源。
  • 建議教育部研究推動12年國教時,讓一定比例的教案公開分享,縮減區域落差,促進教育均優化。
  • 質疑教育部在高中職以下科技教育的資源分配,以及大學電腦網路預算名稱的狹隘性。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希望能在偏遠鄉鎮廣設數位機會中心(DOC),以縮減數位落差,並建議相關經費照列。

相關人員回應

楊鎮華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司長

  • 說明高中職行動學習計畫依申請案件審查,台北市通過率50%,台中市60%,與縣市資訊準備度有關。
  • 指出偏鄉數位關懷計畫主要投入3、4、5級偏遠地區,國中小行動學習以台南市表現最好。
  • 說明數位學習整體布局包括骨幹網路升級至100G、校園WiFi補助、廠商捐贈載具、教育雲內容建構及創新應用(如MOOCs、數位閱讀)。
  • 解釋網路學習品質認證通過率48.5%為平均值,重點在課程製作輔導。
  • 說明教育雲端電子郵件服務目前有26萬帳號,年底達30萬,單一簽入機制已導入22縣市,超過30萬人使用。
  • 坦承預算書未清楚標示連續性計畫為疏失,會補上。
  • 說明雲端電子字典每月有200萬人次使用,與教育百科目標不同。
  • 說明WiFi建置率大學由學校自行管理,高中職部分由縣市支應或教育部補助,國中小目標每年提升10%至75%。
  • 解釋行動學習計畫在高中職都會區較多,國中小則有40%在偏鄉,特別強調第3、4、5級偏遠學校。
  • 說明教育雲內容建構透過創用CC蒐集合法內容,整合圖書館電子書、博物館資料,並鼓勵老師共同備課與分享教案。
  • 說明大學端MOOCs平台已有47所大學加入,國教院則針對12年國教課綱進行內容建構,並與民間團體合作補助教材。
  • 說明資科司負責整體教育體系的科技建構,包括硬體、網路費用及軟體架構,大學電腦網路實為臺灣學術網路,服務全國師生。
  • 說明環境教育、防災教育及永續校園計畫,防災教育因應台灣天然災害,要求學校繪製防災地圖並演練,每年9月21日為國家防災日。
  • 說明地震預警系統分為氣象局提供的平民版(全面普及,提供約10秒預警)與科技部提供的富人版(針對地震頻繁區學校,提供約20秒預警)。

吳思華 教育部部長

  • 感謝委員對資訊科技計畫的關心,希望資科司能邀請委員實地考察教育雲成果展。
  • 承諾下年度將整合國教署與資科司在數位學習方面的工作,提出更完整推動藍圖。
  • 規劃在偏鄉推動以本土文化教育或偏鄉數位為核心的實驗,目標在明年度找到100個點實施。
  • 表示將委託學者專家進行藥物濫用專案研究,探討學生濫用原因及宣導策略。

相關後續

  • 資科司編列的24億元預算全數照列通過。
  • 要求資科司提供WiFi建置普及率的精準數據及行動學習計畫的詳細資料。
  • 要求資科司提供網路學習品質認證通過率48.5%的標準依據及教育雲端應用績效的詳細數據。
  • 要求資科司將預算科目中「大學電腦網路」名稱修改為「臺灣學術網路」,以反映其服務全國的性質。

討論事項八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預算 (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部分:提案第203案至第215案)

核心議題

  • 討論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預算的人才培育、高等教育輸出、華語文教育推動、留學獎學金及境外生招收與輔導等議題。
  • 關注台灣研究講座計畫成效、華語文教育市場開拓策略、境外生休退學率,以及與文化部業務重疊問題。

相關爭議

  • 台灣研究講座經費不足與重疊:何欣純委員質疑台灣研究講座450萬元經費不足以大規模推動,且與文化部台灣書院或光點計畫業務重疊。
  • APEC研究計畫委託機制:何欣純委員質疑APEC相關研究計畫從公開招標改為委託特定學校辦理的機制,要求說明合理性。
  • 境外生招收目標與品質:鄭麗君委員質疑109年境外生達15萬人的目標是否緣木求魚,且休退學率快速成長顯示品質控管有待加強。
  • 華語文教育市場開拓抽象:鄭麗君委員質疑華語文教育開拓海外市場策略過於抽象,且成立專案辦公室的必要性與委外執行問題。
  • 境外生打工與招生亂象:陳碧涵委員與何欣純委員指出部分境外生來台打工而非唸書,且後段學校為衝人數與人力仲介合作引進學生,教育部缺乏防範機制。
  • 台商子女不就讀台商學校:陳碧涵委員指出台商子女趨向就讀雙語學校並赴國外名校,台商學校吸引力下降,要求教育部嚴肅看待。
  • 認證國外學校速度慢:潘維剛委員指出教育部對國外學校(如香港新設大學)認證速度慢,應定期檢視。

立法委員發言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關心台灣研究講座計畫的執行成效與推動目的。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詢問國際與兩岸經費比例,並建議國際交流預算照列。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灣研究講座450萬元經費不足,與文化部台灣書院業務重疊,要求釐清區隔與協調機制。
  • 質疑APEC相關研究計畫由公開招標改為委託特定學校辦理的機制,要求說明合理性。
  • 質疑華語文教育開拓海外需求市場的對象與行銷專業性,以及專案辦公室的必要性與委外問題。
  • 關切部分境外生來台打工而非唸書的亂象,要求教育部建立防範機制,並質疑招收東南亞國家官方人才的利多條件。
  • 要求教育部釐清國際教育情勢與台灣自身定位及優勢。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質疑109年境外生達15萬人的目標是否緣木求魚,且休退學率快速成長顯示品質控管有待加強。
  • 質疑華語文教育開拓海外市場策略抽象,專案辦公室必要性與委外問題。
  • 指出華語文教育推動應結合跨部會資源,精簡利用。
  • 關切陸生與其他外籍生比例,擔憂外籍生減少導致過度依賴陸生。
  • 建議興建國際學舍,促進境外生與台灣學生交流,強化文化影響力。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認為吸引菁英來台非常重要,建議教育部推動建設國際學舍,促進文化交流。
  • 建議教育部應學習日本經驗,設立重點國際大學,並從語言介入鎖定目標國,而非僅限本部做法。
  • 指出台商子女不就讀台商學校的趨勢,要求教育部嚴肅看待台商學校吸引力下降問題。
  • 關切後段學校境外生中輟、打工亂象,要求教育部檢討輔導與支撐方式。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支持國際交流,建議邀請世界一流人才來台演講,強化學校國際性。
  • 指出香港有新的大學但教育部認證速度慢,應定期檢視國外學校認證標準。
  • 建議教育部主動聯繫葡萄牙等華語學習潛在市場,拓展華語教學。
  • 認為文化部業務不必與教育部重疊,學術教育交流應由教育部主導。

相關人員回應

楊敏玲 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司長

  • 說明國際兩岸司預算主要用於選送學生留學及招收境外學生,並推動華語文8年計畫。
  • 說明台灣研究講座計畫自96年推動至今,已與30所知名大學合作,培養台灣研究人才。
  • 解釋台灣研究講座與文化部光點計畫有區隔,教育部強調學術人才培育,文化部強調文化藝術弘揚。
  • 說明國際教育交流活動包括雙邊論壇、邀請國際教育人士訪台,以促進高等教育輸出。
  • 說明華語文教育推動設立專責機構、建構華語文標準體系、提升教育品質、開拓市場及強化輸出。
  • 說明鼓勵國外留學計畫透過獎學金、宣導會等機制,吸引學生出國。
  • 說明吸引外國學生來台計畫建構友善學習環境,擴張境外學生數量與品質。
  • 說明境外僑生及僑校輔導項目包括海外台灣學校、台商學校及港澳兩岸學術交流。
  • 說明華語文教育海外市場開拓透過徵求創意計畫,與大學結合學會到日本、韓國、馬來西亞、俄羅斯、美國等地開拓市場,強調正體華語推廣。
  • 解釋「專案辦公室」為計畫書用語,非實體辦公室,將運用海外中文僑校或在地主流學校資源。
  • 說明菁英來台計畫透過聯盟大學為印尼、越南等國官方培訓講師,獎學金由對方政府提供,我方大學提供免學費或獎學金。
  • 說明境外生休退學率101學年度合計11%,主因志趣不合、健康、家庭、經濟等因素,占整體境外生比例低。
  • 說明15萬境外生目標包括中國大陸學生,102學年度陸生與其他外籍生人數約各2.5萬人,陸生多為研修生。

吳思華 教育部部長

  • 承諾教育部與文化部將建立次長級正式平台,定期討論台灣研究講座與光點計畫等議題,釐清定位。
  • 強調教育部重點在引導國際學者研究台灣議題,讓世界了解台灣,文化部重點在推廣文化輸出。
  • 承諾將在細節上進一步協調,讓雙方定位更清楚。
  • 感謝委員提醒,興建國際學舍是8年計畫重點項目,已看到住宿需求急迫性。

相關後續

  • 第203案至第215案凍結2,500萬元,針對每位委員提案關心的問題,儘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216案待審查非營業基金時再處理,今日不處理。
  • 第217案通過。
  • 第218案中之「1個月」修正為「2個月」,修正通過。
  • 第219案通過。
  • 第220案通過。
  • 第221案第2行文字修正為「出國就學人數以年齡或教育程度來區分……」,修正通過。
  • 第222案通過。
  • 第223案通過。
  • 第224案通過。
  • 第225案通過。
  • 第223案、第226案、第227案、第229案先行保留。
  • 第228案通過。
  • 第230案提案文字中之期限改為「教育部於下一會期開議前」,修正通過。
  • 第231案通過。
  • 第232案提案中之時間改為「1個月內」,修正通過。
  • 第233案刪除「學位認證」等文字後修正通過。
  • 第234案將「於兩週內」改為「於一個月內」,修正通過。
  • 第235案將時間修正為「兩個月內」,修正通過。
  • 第236案將「兩週內」修正為「三個月內」,修正通過。
  • 第237案通過。
  • 第238案文字修正為「因教育部已積極推動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計畫,於103年度結束後,將執行成果及改善情形以書面報告送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修正通過。
  • 第239案通過。
  • 第240案通過。
  • 第241案通過。
  • 第242案通過。
  • 其餘提案明天再處理,今日議程處理至第242案。

原始資料

公報
1037801
卷/期/冊
103/78/1
發布日期
2014-11-27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