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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預算審查:聚焦特教、派遣、校規、技職與十二年國教改革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11-06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繼續審查教育部104年度預算,會議重點涵蓋特教助理員額、派遣人力運用、校園申訴管道、文化資產保存、技職教育再造及十二年國教推動等。委員們就各項議題提出質疑與修正,行政部門則說明政策方向與執行現況。多項預算案經討論後修正通過或照案列,部分重要議題則要求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並凍結部分預算以待後續檢討。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43案: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員額編列及預算)

核心議題

  • 討論104年度教育部預算中,關於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的員額編列與預算分配,特別是針對國立及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外高中特教助理經費倍增的承諾。
  • 審視教育部對於地方政府補助特教經費的原則,以及是否能全額承擔相關費用。

相關爭議

  • 經費倍增承諾未到位:鄭麗君委員指出教育部承諾的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經費倍增(達2億2,000萬元)並未在104年度預算中實現,僅增加5,000萬元,認為經費不足將影響法案執行。
  • 補助原則爭議:吳思華部長建議將「教育部亦應全額承擔」修正為「教育部亦應依地方政府財力等級及補助基準予以補助」,以符合行政院對地方補助的等級區分原則。

立法委員發言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關切教育部對未來事件交易所被搜索一事的看法,並詢問其智慧財產權歸屬與技術移轉細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指出教育部承諾的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經費倍增(從1億1,000萬元增至2億2,000萬元)並未在104年度預算中到位,僅增加5,000萬元。
  • 強調經費到位對保障特教學生教育權的重要性,尤其高中職部分是國民教育權的法律保障。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說明未來事件交易所是政大老師設計的預測方式,已透過技術移轉成立公司,學校和教授獲得授權金。
  • 表示將持續關心未來事件交易所的司法案件及其牽涉的政大技轉與教授權益問題。
  • 同意根據104年度預算執行結果在105年度編列足額特教經費,但建議將「教育部亦應全額承擔」修正為「教育部亦應依地方政府財力等級及補助基準予以補助」。

吳清山 署長

  • 承諾105年度將編足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經費,確保學生需求獲得滿足。
  • 解釋對地方補助需依照財政收支劃分法及財力等級區分原則。

相關後續

第243案修正通過,將「教育部亦應全額承擔」修正為「教育部亦應依地方政府財力等級及補助基準予以補助」。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44案:派遣人員檢討)

核心議題

檢討教育部及其附屬單位派遣人力的運用與控管問題,特別是教育部本部派遣人員比例過高,以及未依立法院決議逐年減少的情況。

相關爭議

  • 派遣人力比例過高:鄭麗君委員指出教育部派遣人力比例為各部會最高,部分科室甚至只有科長而無編制內科員,全部是派遣人力,顯示人力運用失衡。
  • 未逐年調降:鄭麗君委員質疑教育部未依立法院通案決議逐年減少派遣人力,去年至今並無減少,顯示未有效檢討。

立法委員發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派遣人力比例過高,已達三分之一,且未依立法院決議逐年調降。
  • 強調教育部人力運用已完全失衡、失控,要求部長務必檢討。
  • 同意將提案文字「逐年調降」修正為「不得增加」,給予部長調整機會。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請求委員諒解內部派遣人員檢討的必要性,並同意將「逐年調降」修正為「不得增加」。
  • 承諾將會檢討配置不平衡的部分。

張秋元 處長

  • 表示部所屬單位在控管後已減少超過3成派遣人力,但減到一定程度會遇到人力瓶頸。
  • 承認部本部的派遣人力比例偏高,但總量並非最多。

相關後續

第244案修正通過,將「逐年調降」修正為「不得增加」。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45案:綜規司業務報告)

核心議題

討論教育部綜合規劃司業務報告的形式。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建議將報告形式從「專案報告並備質詢」改為「提出書面報告」。

相關後續

第245案修正通過,將「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修正為「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四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46案:過時校規與校園申訴管道)

核心議題

  • 檢討校園中過時校規對學生思想與表意自由的箝制,以及教育部以「關心」為名行調查之實的問題。
  • 研議設立獨立於校園之外的學生申訴管道制度的可行性。

相關爭議

  • 提案文字爭議:潘維剛委員認為提案中直接點出「教官」太有針對性,建議修改為「部分學校」,避免將責任歸咎於教官個人。
  • 申訴管道獨立性:鄭麗君委員強調申訴管道必須獨立於校園之外才能有效,校園內面對同樣管理單位將無效,主張應直接設立而非僅研議。
  • 適用範圍爭議:潘維剛委員建議將規範界定在公立學校,因私立學校有權利規範校規,學生可選擇不就讀;鄭麗君委員則主張憲法保障人權不分公私立學校學生身分,應普遍性處理。

立法委員發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強調設立獨立於校園之外的申訴管道是關鍵,因校內申訴無效。
  • 主張人權保障不應區分公私立學校學生身分,教育部應普遍性關切和保障學生人權。
  • 同意將提案中「教官」改為「部分學校」,以避免針對性。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認為提案中直接點名「教官」不適宜,建議修改為「部分學校」,因教官僅執行學校政策。
  • 建議將規範範圍界定在公立學校,因私立學校有校規自主權,學生可自由選擇就讀與否。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同意將提案最後一句話修正為「由教育部研究辦理」,以保有彈性。
  • 接受將「教官」改為「學校」的建議。

林思伶 次長

  • 同意將「校園之中部分教官」修正為「部分學校」。

林淑真 次長

  • 說明現行國教法已有校內申訴及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再申訴的管道,高中部分可研究辦理校外申訴管道。

相關後續

第246案修正通過,將提案中「校園之中部分教官」改為「部分學校」,並將最後一句「由教育部直接進行……」等文字改為「由教育部研究辦理」。

討論事項五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47案)

核心議題

討論一份報告的提交形式。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建議將報告形式從「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

相關後續

第247案修正通過,將「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六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48案)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表示配合辦理。

相關後續

第248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七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49案)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表示配合辦理。

相關後續

第249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八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50案:學校文化資產保存預算)

核心議題

討論教育部對各級學校所管理文化資產保存的預算編列與督導責任。

相關爭議

  • 預算匡列與督導責任:教育部希望刪除「要求教育部匡列預算」字句,改為督導學校落實預算編列,而提案委員認為「匡列預算」是展現教育部對文化資產保存的重視,且後續「予以協助」已具彈性。
  • 適用範圍:潘維剛委員建議將範圍界定在公立學校,鄭麗君委員則主張應擴及公私立各級學校,以普遍保障文化資產。

立法委員發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認為「匡列預算」是教育部展現對文化資產保存重視的表現,且後續「予以協助」已具彈性,不應刪除。
  • 建議將督導對象擴大至「教育部督導學校及相關單位」,並將文化資產範圍擴及「各級學校」。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關心交通大學是否有編列古蹟修復預算,並指出有捐贈的客家厝因無法修復而遲遲未解決。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詢問學校古蹟是否也需編列預算,並建議將文化資產保存的範圍界定在公立學校。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支持將文化資產保存範圍擴大至「公私立各級學校」。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建議刪除「要求教育部匡列預算」字句,並同意將範圍擴大至「各級學校」。

饒邦安 副司長

  • 建議修正為「要求教育部督導學校落實預算之編列」,並表示教育部已發函請學校在104年度編列維護預算。
  • 說明學校是真正的管理機關,教育部將督導學校執行,並在需要時提供專案補助。

相關後續

  • 第250案修正通過,將「教育部匡列預算,對國立學校所管理之文化資產」修正為「教育部督導學校及相關單位落實預算之編列,對各級學校所管理之文化資產」。
  • 潘維剛委員、陳碧涵委員加入第250案連署。

討論事項九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51案)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請求同意以書面報告取代專案報告。

相關後續

第251案修正通過,將「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十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52案)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請求同意以書面報告取代專案報告。

相關後續

第252案修正通過,將「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11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53案)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表示配合辦理。

相關後續

第253案照提案通過。

討論事項12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54案:教官退出校園)

核心議題

討論八年內教官退出校園的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澄清上次相關決議是附帶決議而非主決議。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建議保留此案。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建議將本案併入上次的主決議處理。

相關後續

第254案先行保留,待會一同討論。

討論事項13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55案)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表示配合辦理。

相關後續

第255案照提案通過。

討論事項14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56案)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表示配合辦理。

相關後續

第256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15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57案)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表示配合辦理。

相關後續

第257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16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58案)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表示配合辦理。

相關後續

第258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17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59案)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表示配合辦理。

相關後續

第259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18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60案:教育部與財政部協商)

核心議題

討論教育部與財政部協商某項議題的必要性。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建議將提案文字修正為「建議教育部與財政部協商」並加入「可行性」字樣。

相關後續

第260案修正通過,在第七行「是以,」後加入「建議」,以及倒數第三行「時」後加上「之可行性」。

討論事項19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61案:產學合作與創新育成中心)

核心議題

討論產學合作計畫中是否應包含創新育成中心。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黃文玲 司長

  • 建議刪除提案中「與創新育成中心」的文字,因為並非所有學校都有設立,應納入廣義的產學合作。

相關後續

第261案修正通過,刪除倒數第二行末句「與創新育成中心」。

討論事項20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62案)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表示配合辦理。

相關後續

第262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21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63案)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表示配合辦理。

相關後續

第263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22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64案)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表示配合辦理。

相關後續

第264案照提通過。

討論事項23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65案)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表示配合辦理。

相關後續

第265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24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66案:高中導師費)

核心議題

討論高中職教師導師費應比照國中小提高至3,000元的可行性。

相關爭議

  • 導師費未全面落實:鄭麗君委員指出高中職導師費提高至3,000元的政策已討論兩年,但至今仍未全面落實,僅國中小部分增加,造成高中職與國中小導師費差距拉大。
  • 預算爭取困難:吳清山署長表示已向行政院爭取,但主計總處和人事總處尚未同意,因涉及取消軍教人員薪資所得稅的配套措施,且預期稅收未達標。

立法委員發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質疑高中職導師費提高至3,000元的政策為何至今仍未全面落實,已討論兩年卻無進展。
  • 關切國中小導師費已增加,但高中職部分未比照,將拉大差距。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詢問導師費爭取困難是否因主計處不同意。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說明本來的調薪制度只針對國中小,高中部分比照的建議尚未獲得主計總處和人事總處同意。

吳清山 署長

  • 表示將積極向行政院爭取高中導師費比照國中小提高,但因涉及配套措施和稅收未達預期而面臨困難。
  • 承諾會繼續爭取。

相關後續

  • 第266案修正通過,在最後一行「3,000元」後加入「經費之可行性」。
  • 連署人增加何欣純、潘維剛、呂玉玲及黃志雄委員。

討論事項25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67案)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表示配合辦理。

相關後續

第267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26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68案)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建議先保留以後再處理。

相關後續

第268案保留。

討論事項27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69案)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表示配合辦理。

相關後續

第269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28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主決議1:擴大招收境外學生計畫檢討)

核心議題

檢討教育部擴大招收境外學生相關計畫的成本效益、落實情況及對外籍生語言能力提升的方案。

相關爭議

計畫成效不彰:研考會報告指出境外學生中英文能力素質理解有問題,且語言課程輔助未相應提升,導致休退學率上升,顯示預算運用及計畫本身需檢討。

立法委員發言

何欣純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鄭麗君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碧涵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潘維剛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孔文吉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淑慧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表示配合辦理。

相關後續

  • 主決議第1案照案通過。
  • 要求教育部擬定相關計畫時需檢討招生之成本效益,並於每年預算審議時提供計畫落實情況;於盤點檢討「高教輸出計畫」上,應於3個月內提出具體內容、迄今辦理情況與成果,及對外籍生語言能力提升檢討方案提出報告,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

討論事項29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主決議2:技專校院人才培育規劃)

核心議題

討論教育部應協同相關部會,就國內產業人才供需及技專校院人才培育重點系所規劃,提出整體綜合配套方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蔣乃辛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碧涵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呂玉玲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孔文吉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潘維剛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淑慧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表示配合辦理。

相關後續

  • 主決議第2案照案通過。
  • 要求教育部應協同國家發展委員會、勞動部、國防部等單位,就當前國內產業人才之供需及產業人才培育重點系所規劃,提出整體綜合之上下游階段配套具體方案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討論事項30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70案:國教署大陸地區旅費)

核心議題

討論國教署編列大陸地區旅費的合理性,主要用於辦理國中會考業務。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清山 署長

  • 說明大陸地區旅費主要用於派員至東莞及華東考場辦理國中會考業務,希望委員支持。

相關後續

第270案預算照列。

討論事項31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71案至第274案:國教署人員維持與人力運用)

核心議題

  • 檢討國教署編制內人力不足,大量使用派遣工、約聘僱人員及借調教師的問題,包括其職掌內容、加班福利及人力通盤考量。
  • 討論國教署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中,文康、慶生、獎勵、慰問等經費編列的必要性及撙節原則。

相關爭議

  • 派遣人力職掌不清:何欣純委員質疑派遣人力是否從事編制內員工的法定業務,以及公權力業務與非公權力業務的區分。
  • 借調教師影響學校運作:何欣純委員指出國教署借調大量教師(41位),可能導致原學校需聘請代理老師,影響學校運作,而非解決超額老師問題。
  • 行政經費撙節:何欣純、鄭麗君委員質疑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中,文康、慶生、獎勵、慰問等費用是否過於繁多且缺乏法律依據,主張應撙節行政經費,將資源用於學生。

立法委員發言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派遣與約聘僱人力是否從事公務人員法定業務,以及其加班福利是否與編制內員工相同。
  • 關切國教署借調41位老師,導致原學校需聘請代理老師,要求通盤檢討人力調度方式。
  • 提案刪減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00萬元,指出其中文康、慶生、獎勵、慰問等經費缺乏法律依據且政府財政困難,應撙節。
  • 要求國教署提供借調教師原學校課務處理的詳盡書面報告。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贊成何委員意見,認為應優先借調超額老師,而非讓原學校聘請代課老師。
  • 呼籲全面檢討派遣人力問題,認為其工作無保障且影響工作用心。
  • 建議國教署應向中央爭取員額,而非僅靠借調和派遣。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強調立委對學校和地方教育經費多以凍結而非刪減,但部本部行政單位經費應撙節。
  • 指出教育部派遣人力與委外經費增加,內部活動繁多,應將錢用在孩子身上,展現撙節精神。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承諾將通盤檢討借調老師問題,確保十二年國教發展與學校教學需求同步考量。

吳清山 署長

  • 說明派遣人力主要協助相關業務,核心業務仍由公務人員處理,國教署人力吃緊。
  • 表示國教署有借調41位老師,但強調借調原則是不影響學校運作和教學。
  • 同意在105年編足特教經費,並承諾在105年調整導師費,並持續向行政院爭取。
  • 同意何委員提案刪減100萬元,並自行調整科目。

邱東坡 主任

  • 說明文康費用依據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實施要點編列,三節慰問金依退休人員照護事項編列,是通案。
  • 澄清進修與訓練補助僅限編制內正式員工,文康活動則包含約聘僱人員和派遣人員。

相關後續

  • 第271案至第274案中的第271案凍結2,000萬元,俟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272、273案併案處理,原列數4,715萬9,000元,刪減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274案併入第272、273案處理,刪減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討論事項32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75案)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第275案先保留。

討論事項33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276案至第280案: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預算與十二年國教檢討)

核心議題

  • 檢討104年度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預算,特別是技職再造計畫中教學設備更新的資源分配與審查過程。
  • 深入討論十二年國教推動的亂象、微調方案的成效、基北區升學方案的延宕,以及補習風氣盛行等問題。
  • 關切技職教育中傳統科系招生困難、新興產業師資認證不足、藝術師資標準不一、城鄉機器人學習差距等問題。
  • 要求教育部為十二年國教亂象負起政治責任,並提出具體結構性改革方案與財政計畫。

相關爭議

  • 基北區方案延宕:基北區十二年國教入學方案一再延宕,造成學生、家長、老師恐慌與不確定性,且宣導時間縮短。
  • 技職再造資源分配:何欣純委員質疑技職再造計畫中,設備更新經費偏向服務產業,理工類案子遭駁回,與政策目標「與傳產無縫接軌」相悖,要求檢視審查過程。
  • 十二年國教成效不彰:鄭麗君委員批評十二年國教微調方案跳票,入學制度導致雙重考試、競爭壓力更大,補習班數量暴增,認為是失敗的假改革,且無人負政治責任。
  • 技職師資與課程脫節:陳學聖、陳碧涵委員指出技職端傳統科系招生困難,新興產業師資認證跟不上需求,產業界人才因無教師證無法任教,以及藝術類教師聘用標準不公等問題。
  • 城鄉學習差距擴大:陳學聖委員擔憂機器人學習等新科技將造成新的城鄉學習差距,教育部思維未改變。
  • 補救教學成效與經費:蔣乃辛、鄭麗君委員關切補救教學學生人數、學校應付能力及三分之一學生待加強的合理性,質疑國中教育系統性問題,並擔憂經費挪用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技職再造計畫中,充實基礎教學實習及發展學校特色課程需求的預算資料過於簡略。
  • 關切基北區十二年國教方案定案進度,建議教育部與基北區三單位坐下來好好談,而非隔空喊話。
  • 要求教育部提供補救教學學生人數(國中小、國中升高中的銜接)的詳細分析資料,並檢討教學方式與制度。
  • 要求教育部提供專任老師出缺數、生師比及未來聘僱不足的因應書面說明。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關切十二年國教15個學區中,基北區入學方案仍未核備,導致不確定性與宣導時間縮短。
  • 質疑技職再造計畫中,高職教學設備更新的資源分配與審查委員背景,認為理工類案子常遭駁回,與政策目標不符。
  • 要求教育部提供技職再造補助要點、作業方式及審查委員背景的書面資料。
  • 指出高職端業師比例放寬、系所調整等配套措施未到位,要求教育部半年內提出引進業界專任教師的方案草案。
  • 關切補救教學經費可能被學校挪用作課業輔導,要求教育部確保經費確實用於補救教學,並強化高中端補救教學的執行與落實。
  • 建議凍結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預算10億元,後改為5億元,並要求專案報告。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批評吳部長上任後對十二年國教微調方案「8月底定案」的承諾跳票,顯示中央領導能耐不足。
  • 指出十二年國教亂象無人負政治責任,且入學制度導致學生競爭壓力更大,補習風氣盛行,是失敗的假改革。
  • 主張應先實施均優質化、補救教學等結構性改革,而非先改入學方案,導致「穿著衣服改衣服」的痛苦。
  • 要求教育部提出五年精進工作圈的具體計畫與財政計畫,以正本清源,縮減教育品質差距。
  • 批評教育部優質化認證流於形式主義,補助金額過少且一半用於硬體,要求重新檢討優質化預算執行方式。
  • 指出會考英數兩科有三分之一學生待加強,顯示國中教育存在系統性問題,要求教育部擴大補救教學預算與計畫。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建議教育部直接宣告對基北區入學方案不予核備,但尊重地方決定權,由地方百分之百負責,以避免延宕對學生和家長造成傷害。
  • 指出技職體系傳統科系招生困難、新興產業師資認證不足、藝術師資標準不一,以及城鄉機器人學習差距等問題,認為教育部內部思維未變。
  • 建議若因臺北市問題凍結預算,應依臺北市學生比例凍結,不要禍及其他配合地區。
  • 指出十二年國教導致國三生學習動力降低,私立高中招生增加,是假象下的失敗。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指出藝術類技術教師因學位與業界經驗無法比照工業類副教授職級聘用,要求修正辦法。
  • 呼籲技職科系應趕快調整以符合新科技產業結構,並在設備補助上優先扶弱。
  • 強調設備更新後需有師資配合,高職業師比例應放寬,師資與設備應一次到位。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建議將國教署遷回台北,以利推動十二年國教工作與部內溝通,但尊重中部員工心情。
  • 贊同何委員對技職再造師資與設備的意見,強調應從超額老師中選拔優秀者,而非借調後再聘代理老師。
  • 指出技職教育中,高職學生過度傾向升學,導致產學落差,社會所需人才缺乏,呼籲教育部認真思考技職體系改革。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承諾將檢討高職系科選擇、教學內容、實務經驗師資及設備儀器等問題,並提出完整書面報告。
  • 強調十二年國教核心精神是五育均衡、適性揚才,已確定「先免後特、多元入學、一次分發到位」三大原則。
  • 說明入學分發制度是地方決定、中央備查,中央依合法、符合十二年國教精神、變動最小、避免內部矛盾等四原則監督基北區方案。
  • 表示已成立五年十二年國教精進工作圈,探討落實免試、就近、特色、補救教學及均優質化等五大議題,預計12月底完成討論,1月份與各縣市局處長會議討論。
  • 說明補救教學工作圈已成立,將突破傳統教學方式,利用不同引導方式提升學生程度,並研究從其他專業領域引導學科表現不佳的學生。

吳清山 署長

  • 說明國教署負擔技職再造計畫中18億元預算,其中8億用於設備更新,10億用於務實徵人。
  • 表示基北區十二年國教方案已展延至11月15日,因需與家長及相關團體溝通。
  • 說明技職再造計畫審查原則為設備更新優先,工業類補助金額採加權比重,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委員。
  • 澄清工業類補助占70%,商業類較低,駁回理工類案子可能性低,並承諾提供補助要點及作業方式書面資料。
  • 說明高職業師引進無教師證限制,技術教師八分之一比例限制將研議放寬,半年內提出方案。
  • 說明優質化計畫從96年開始,就近入學比例在102年達95.32%,高中優質認證達87%,並已調整優質認證標準,將教師合格率列為重要指標。
  • 承諾將持續關注補救教學經費挪用問題,並透過督導確保經費確實用於補救教學,104年將落實小班制補救教學。

李秀鳳 組長

  • 說明技職再造104年度預算編列18億元,其中8億用於設備更新,10億用於務實徵人,並非僅有26個字。
  • 說明技職再造計畫審查過程,學校先提出申請,透過資源平台比對現有資源與設備標準,優先核准需更新的設備。
  • 說明高職端技職再造補助,工業類占70%,商業類較低。
  • 說明高職端技術教師八分之一比例限制將研議放寬,半年內提出方案。
  • 說明優質化計畫以3年為期程,學校依發展提出競爭型計畫,每年進行評鑑,並已調整優質化標準。
  • 說明101學年度曾調查高職設備需求約30億,5年計畫爭取中,103年10億,104年8億。
  • 說明補救教學方面,針對會考待加強學生,學校可申請補助,目前已申請人數約5萬人(不含第三次申請)。

林祝里 科長

  • 說明國中小補救教學人次為22萬7,591人,國小英數三科合計11萬2,900人次,國中部分7萬3千人次,強調是人次而非人數。
  • 說明目前補救教學經費充裕,即使不足也會從優質化計畫撥用,確保學校能辦理。

相關後續

  • 第276案至第302案總計凍結5億元,其中包括第282案的5,000萬元,經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專案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 要求教育部就十二年國教實施檢討、五年精進工作圈具體計畫與財政計畫、優質化改革方向、補救教學執行狀況與成效等議題,提出專案報告。
  • 要求教育部提供補救教學學生人數(國中小、國中升高中的銜接)的詳細分析資料,並檢討教學方式與制度。
  • 要求教育部提供專任老師出缺數、生師比及未來聘僱不足的因應書面說明。

討論事項34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303案至第324案:國民中小學教育預算)

核心議題

  • 檢討國民中小學教育預算中,基本需求經費的運用、閒置校舍的活化再利用,以及公立幼兒園增班與公私立比例。
  • 關切國中小補救教學經費挪用問題,以及國小教師員額編制比例的逐年提高計畫。
  • 討論本土語言學習的強化計畫及會考定義與成效檢討。

相關爭議

  • 閒置校舍活化成效:何欣純委員質疑閒置校舍活化計畫中,真正用於老人或社福用途的比例不高,且全校廢校的偏遠校舍再利用困難。
  • 公立幼兒園增班不足:何欣純、陳碧涵委員認為教育部預計明年僅增20個班、6個園過少,未能滿足家長需求,且公立幼兒園比例目標4成不足以鼓勵生育。
  • 偏鄉公幼成班困難:孔文吉、陳碧涵委員指出偏鄉地區幼兒園常因人數不足難以成班,且距離遙遠無法合併,影響偏鄉幼兒受教權。
  • 補救教學經費挪用:何欣純委員質疑國中小補救教學經費可能被學校挪用作課業輔導,要求教育部加強稽核與督導。
  • 教師員額編制進度緩慢:何欣純委員質疑國小教師員額編制比例提高至1.7人以上的逐年計畫不明確,且精算進度緩慢。
  • 會考定義與成效:蔣乃辛、鄭麗君委員關切會考英數科有三分之一學生待加強,質疑國中教育系統性問題,並討論會考題目難易度及是否淪為競爭工具。

立法委員發言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提供補救教學學生人數的詳細分析資料,以檢討國中小教學方式與制度。
  • 關切三分之一學生需要補救教學是否合理,以及學校是否有能力應付。
  • 要求教育部提供國小教師員額編制、生師比及未來聘僱不足的因應書面說明。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關切國中小基本需求經費的具體用途,以及閒置校舍轉作公托、社福或老人活動場域的成功案例與規劃。
  • 質疑教育部明年公立幼兒園增班數量過少,未能滿足托育需求,並要求教育部了解衛福部托育政策目標。
  • 關切補救教學經費可能被學校挪用作課業輔導,要求教育部加強稽核與督導,確保經費確實運用。
  • 質疑國小教師員額編制比例提高的逐年計畫不明確,要求教育部在下個會期前提出精算表。
  • 建議凍結國民中小學教育預算2億5,000萬元,並要求將補救教學、本土語言學習及會考檢討納入十二年國教專案報告。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指出偏鄉地區公立幼兒園多掛設於國小,應鼓勵增設,並關切原住民族教育經費被資本門排擠的問題。
  • 要求教育部調整原住民族教育經費,增加業務費和活動經費,而非全部用於校舍整建。
  • 關切校園廁所男女比例問題,要求教育部在修繕補助時納入考量。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教育真相是國家承擔責任不足,公立幼兒園比例僅三成,遠低於需求,呼籲教育部擴大投資。
  • 建議教育部應主導閒置校舍活化,結合社區與社會力量,規劃理想型的社區中心,而非被動接受地方計畫。
  • 強調會考英數三分之一學生待加強,顯示國中教育系統性問題,要求教育部擴大補救教學預算與計畫。
  • 建議凍結國民中小學教育預算,並要求教育部針對強化本土語言學習提出專案報告。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關切公立幼兒園收托數不足,尤其偏鄉地區幼兒園成班困難且距離遙遠,影響家長意願與生育率,要求教育部改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說明閒置校區活化已在積極規劃,將配合實驗學校法,明年尋找100個實驗基地,由社區與民間共同參與。
  • 表示補救教學工作圈將從教學方法上突破,利用不同引導方式提升學生程度,並研究從其他專業領域引導學科表現不佳學生。
  • 承諾將請心測中心從命題與題目選擇上進一步檢討會考,以因應三成學生程度待加強的問題。

吳清山 署長

  • 說明國民中小學基本需求經費主要用於發展特色學校、設施整建、設備充實、校舍耐震補強及廁所整建。
  • 說明閒置空間活化實施計畫,活化用途包括幼托機構、社教機構、老人活動中心等11種形式,已活化209所學校校地。
  • 說明公立幼兒園增班是每年持續鼓勵,103年增加147個班,目標是將公立與非營利幼兒園比例提升至四成。
  • 承諾105年調整原住民族教育經費,增加業務費,並強調校舍補強和廁所修繕在原住民地區有迫切需求。
  • 說明國中小補救教學已從攜手計畫轉型,104年將落實6至15人小班制,並加強督導避免經費挪用。
  • 說明國小教師員額編制103、104學年度均為1.65人,承諾在下個會期前提出5至8年精算表,考量大校、小校及偏鄉、都會的合理員額。
  • 表示會考題目難易適中,並確保補救教學經費充裕,即使不足也會從優質化計畫撥用。

許麗娟 組長

  • 說明閒置校舍活化有11種使用方式,已活化209處校地,但用於老人福利比例不高,會後將提供詳細資料。
  • 說明公立幼兒園增班多利用局部空間,103年增加147個班,累計已增加1,100多個班,目標是公立與非營利幼兒園提升至四成。
  • 說明公立幼兒園增班會考量各鄉鎮市區出生狀況及供需規劃,並每兩個月與縣市政府召開列管會議。
  • 說明偏鄉幼兒園可混齡教學,15人以下即可成班,以確保偏鄉幼兒受教權益。
  • 說明補救教學已培訓300多名督導人員進行跨校督導,104年將要求落實6至15人小班制,確保回歸補救教學精神。

相關後續

  • 第303案至第324案總計凍結2億元;第310案凍結5,000萬元,俟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 第303案、第317案(強化本土語言學習)及補救教學等議題,併同十二年國教實施檢討一併做專案報告。
  • 第320案預算照列,下個會期之前提出國小教師員額精算書面報告。
  • 第305案至第309案照列。
  • 第312案預算照列,委員建議改列為建議案。
  • 第313案至第316案預算照列。
  • 第317案、第318案預算照列。
  • 第319案預算照列。

討論事項35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325案至第330案:學前教育預算)

核心議題

討論學前教育預算中,5歲免學費政策的經費分配,以及幼兒園興設、公私立幼兒園收托數比例與偏鄉幼兒園成班問題。

相關爭議

  • 偏鄉公托集中化問題:何欣純委員指出幼托整合後,偏鄉公立托兒所集中化,導致交通不便,影響幼兒受教權。
  • 公立幼兒園收托數不足:陳碧涵委員關切公立幼兒園收托數與私立懸殊,尤其偏鄉地區幼兒園成班困難,影響生育意願與教養品質。

立法委員發言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關切學前教育95億預算中,除65億免學費外,其餘30億的分配用途。
  • 指出幼托整合後,偏鄉公托集中化造成交通與受教權問題,要求教育部引導地方政府在鄰近地區增設幼兒園。
  • 要求教育部了解衛福部托育政策,並制定公私立幼兒園比例的政策目標,以滿足家長需求。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關切公立與私立幼兒園收托數懸殊,希望增加公托數量以鼓勵生育,並確保教養品質。
  • 特別在意偏鄉地區幼兒園成班困難,如苗栗西湖國小案例,要求教育部解決此迫切問題。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指出偏鄉地區多為公立幼兒園,且常掛設於國小,應鼓勵每個部落都設,不可能去上別的部落幼兒園。

相關人員回應

吳清山 署長

  • 說明學前教育95億預算中,65億用於5歲免學費及弱勢補助,其餘用於促進幼教發展及優質教保發展。
  • 表示不建議幼兒園集中化,會引導地方政府在鄰近地區增設幼兒園,並了解偏鄉幼兒園成班困難問題。
  • 說明幼兒園可混齡教學,15人以下即可成班,以確保偏鄉幼兒受教權益。

許麗娟 組長

  • 說明95億學前教育經費包含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5歲免學費及配套措施、促進幼教發展、優質教保發展等。
  • 說明公托建物問題,署方不建議集中化,會引導地方政府在鄰近地區增設幼兒園。
  • 說明全國公私立幼兒園比例約公立三成、私立七成,長期目標是公立與非營利幼兒園提升至四成。
  • 說明目前每年預計增設20個班、6個新的園,並持續鼓勵縣市政府辦理,累計已增加1,100多個班。

相關後續

第325案至第330案預算照列。

討論事項36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331案至第337案:校園安全與衛生教育)

核心議題

討論校園安全與衛生教育相關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第331案至第337案預算照列。

討論事項37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338案)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表示配合辦理。

相關後續

第338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38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339案:優質認證檢討)

核心議題

討論教育部優質認證的檢討與改善方案,以及合格教師率的提升。

相關爭議

  • 公布廢止名單爭議:教育部希望不輕易公布學校名單,而提案委員則希望公告優質認證廢止名單。
  • 方案提交時程:提案要求兩週內提交方案,教育部則建議改為兩個月。

立法委員發言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詢問教育部打算如何修改提案文字,並同意將「兩週」改為「兩個月」。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建議文字修正為「請教育部持續檢討改善,公告優質認證廢止名單,並持續協助學校提升合格教師率」。

李秀鳳 組長

  • 建議文字修正為「兩個月內,將檢討改善方案送」,並表示學校名單不宜輕易公布。

相關後續

第339案修正通過,將最後一行的「兩週」改為「兩個月」,文字修正為「特要求教育部於兩個月內,將檢討改善方案送」。

討論事項39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340案)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表示配合辦理。

相關後續

第340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40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341案:高雄市內高中職教師介聘機制)

核心議題

討論高雄市內高中職教師市內介聘機制的研議可行性。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詢問提案文字修改範圍。

相關人員回應

在場人員

  • 建議文字修正為「就上開主管機關所屬高中職教師參加高雄市內高中職教師市內介聘機制可行性研議」。

相關後續

第341案修正通過,將倒數第二行「成立」刪除,修正為「就上開主管機關所屬高中職教師參加」,並在逗號後加入「之可行性進行研議」。

討論事項41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342案)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 表示配合辦理。

相關後續

第342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42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343案:體育署大陸地區旅費)

核心議題

檢討體育署業務費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過高,以及出國考察團次頻繁且工作內容籠統的問題。

相關爭議

  • 大陸旅費編列過高:何欣純委員質疑體育署大陸地區旅費高達200多萬元,且去大陸考察次數(19次)遠高於歐美日韓(11次),總計30次出國團次過於頻繁。
  • 考察目的與成效:何欣純委員批評體育署出國考察計畫的工作內容籠統,例如「文物蒐整保存及展示」或「參訪大陸國家體育產業基地」,且預期「提升運動產業產值10%」過於誇大。
  • 考察地點選擇:何欣純委員質疑體育署考察偏重中國大陸,卻稱歐美日韓旅費太高或不讓看,認為考察應多元化,學習各國體育發展策略。
  • 重複考察與經費疊床架屋:何欣純委員關切體育署與地方政府或中華奧會等單位可能重複編列出國考察經費,造成浪費。

立法委員發言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體育署大陸地區旅費編列高達200多萬元,且去中國考察次數(19次)遠多於歐美日韓(11次),總計30次出國團次過於頻繁。
  • 批評體育署出國考察計畫的工作內容籠統且誇大成效,例如預期「提升運動產業產值10%」。
  • 質疑體育署考察地點選擇理由不充分,不應因旅費高昂而放棄考察歐美國家,且應避免與地方政府或中華奧會等單位重複考察。
  • 要求體育署提供詳細的考察計畫與去年赴同一單位拜會的資料,以了解有無重複。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詢問體育署去大陸考察的主要目的,是交流還是比賽。

相關人員回應

何卓飛 署長

  • 說明大陸地區旅費較去年減少7萬多元,大陸在體育發展和國際賽事籌辦上值得學習。
  • 解釋去歐美日韓旅費較高且部分國家不讓看,但也有編列國外旅費。
  • 說明大陸地區旅費包含兩岸奧會、國際運動賽會籌辦人員及單項運動協會等不同性質的參訪,總計19次赴大陸,11次赴國外。
  • 承諾將提供更詳細的考察計畫資料給委員。

相關後續

第343案先保留,要求體育署提供去年所有赴大陸考察的詳盡計畫與工作內容,以及今年所有計畫考察項目的詳細資料。

討論事項43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附屬單位預算未審畢之部分 (第344案至第349案:學校體育教育預算)

核心議題

討論學校體育教育預算,包括對原住民選手的獎勵、體育選手培訓場地規劃,以及體育班課程教學優質化與特色招生計畫。

相關爭議

  • 原住民選手獎勵不足:孔文吉委員希望增加對原住民得獎選手的獎勵,並擴及教練。
  • 培訓場地規劃不足:何欣純委員指出輕艇選手因訓練場地問題臨時更換,質疑國家對單項體育選手培訓場地的規劃不足。
  • 體育班課程優質化計畫不明:陳碧涵委員認為體育署雖有提計畫,但未看到詳細的落實方案,因此提案凍結預算。

立法委員發言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希望增加對原住民得獎選手的獎勵,並擴及教練,以肯定其辛勞。
  • 指出仁川亞運有2位原住民選手得獎,棒球、壘球也有,共17位。
  • 表示支持學校體育教育預算,不凍結,但希望增加對原住民獎勵項目。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指出台中輕艇選手因訓練場地問題臨時更換,質疑國家對單項體育選手培訓場地的規劃不足,要求體育署了解狀況。
  • 建議凍結推動體育班課程教學優質化預算1,000萬元,以了解體育班設置、特色、招生狀況及單項體育人才培育計畫。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關切十二年國教體育班特色招生計畫的落實細節,要求體育署提供詳細計畫。
  • 強力建議學校體育教育預算照列,不應動用,以支持選手培育,向下紮根,導入科學訓練方法。

相關人員回應

何卓飛 署長

  • 說明得獎原住民選手有17位,已提供國光獎章和獎金,未來培訓費和生活費也在照顧之列,不足會尋求企業贊助。
  • 說明國光獎章發給辦法已修正,對啟蒙教練到國家教練都會建檔,並透過單項協會公平分配獎勵。
  • 說明水域訓練基地在日月潭、鯉魚潭、微風運河和冬山河,將了解台中輕艇選手臨時換場地問題。
  • 說明體育班課程教學優質化將成立課程中心、整合學科教材、辦理教師研習,並推廣高中體育班課程綱要。

相關後續

  • 第344案至第349案預算照列。
  • 委員所提建議,例如增加對原住民得獎選手及教練的獎勵辦法、提供體育班特色招生詳細計畫等,列入建議案。
  • 第348案推動體育班課程教學優質化預算照列。

原始資料

公報
1037801
卷/期/冊
103/78/1
發布日期
201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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