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預算審查:聚焦食安、長照、健保與安寧醫療爭議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11-10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104年度衛福部主管預算,討論重點涵蓋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並深入質詢安寧療護政策。會議核心聚焦於衛福部預算各項爭議,包括健康資料應用、食品安全管理(尤其問題油品與查廠報告)、二代健保與長照保險制度、醫療人力培育、偏鄉醫療及登革熱、愛滋病防治等。多項預算提案經審查後,部分予以減列或凍結,並有多項議題改以主決議方式要求衛福部提出報告或改善方案。
討論事項一
審查「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繼續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共22案「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旨在修訂相關條文以強化水污染防治。
- 本次會議主要處理先前已報告及詢答完畢的條文,並針對未審及保留條文進行程序性處理。
相關爭議
- 議事錄記載爭議:林淑芬委員質疑議事錄僅記載其提案保留,而非行政院及其他委員版本一併保留,擔憂行政院版本可能獨自出委員會,認為議事人員處理不中立。
- 保留範圍爭議:江惠貞委員澄清,只要有委員提出保留且主席裁定,該案即整體保留,不限於特定委員的提案,並舉例說明行政院及其他委員提案亦會一併保留。
立法委員發言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質疑議事錄記載的水污法審議保留決議有誤,認為不應只保留其提案,而應是所有版本(包括行政院版)一併保留,避免行政院版本獨自出委員會。
- 主張議事人員的處理方式有失中立。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解釋只要有委員提出保留且主席裁定,該案即整體保留,不限於特定委員的提案。
- 指出議事人員已對照版本,確認行政院及其他委員提案均會一併保留。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13條、第14條、第14條之一、第15條、第16條、第18條之一、第19條、第20條等多項條文提案保留。
- 本22案未審及保留條文,另定期繼續審查。
- 上次會議議事錄經主席說明及委員確認後確定。
討論事項二
國際安寧療護現況、我國如何提升生命末期照護品質、推動在地安寧及減少無效醫療 (報告及質詢)
核心議題
- 探討我國安寧療護的現況與國際趨勢,並研議提升生命末期照護品質、推動在地安寧服務及減少無效醫療的策略。
- 關注安寧療護的可近性、醫護人員教育訓練、民眾認知及健保給付等面向。
相關爭議
- 安寧療護品質參差不齊:專家警示我國安寧療護品質落差大,醫護人員教育訓練不足,民眾對末期照護認知有待提升(僅約1%簽署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
-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實務誤解:醫護人員錯誤解讀法律,導致延誤急救或漠視病人自主意願,顯示醫護人員對安寧緩和醫療理解不足。
- 健保給付項目與金額限制:健保對安寧緩和醫療的給付項目與金額有限,影響醫院及醫護人員投入意願,例如「緩和醫療家庭諮詢費」支付點數低且限制多,安寧居家療護給付不足以涵蓋完整團隊成本。
- 安寧療護評鑑制度問題:現行評鑑制度偏向結構面,且常出現「外行評鑑內行」情況,無法忠實反映服務品質。
- 社區安寧醫療推動成效不彰:乙類居家安寧療護(社區安寧)推動方式被質疑降低專業訓練標準,且照護人數成效不彰,未能有效盤點及聘用現有專業人力。
- 減少無效醫療與健保資源耗用:台灣病患死前接受呼吸器、洗腎等介入性治療比例高,生命末期耗用大量健保資源,卻可能讓病人無法善終。
立法委員發言
楊玉欣 立法委員
- 指出我國安寧療護品質參差不齊,醫護教育訓練不足,民眾認知待提升,建議衛福部召集專家學者研議改善對策。
- 提案規劃全國各縣市分層負責的「安寧緩和醫療照護群」,以提升整體品質。
- 要求衛福部檢討醫護人員教育機制,改善對《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錯誤解讀與適用情形。
- 建議檢討安寧療護評鑑制度,參考先進國家做法,注重服務內容、結果與家屬滿意度。
- 呼籲提高健保安寧療護支付標準,增列預算改善可近性,鼓勵投入安寧緩和醫療。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連署多項臨時提案,支持改善安寧療護環境、推動社區安寧醫療、提升醫護人員對安寧緩和醫療的理解與認同。
- 建議檢討健保安寧療護支付標準與評鑑制度。
- 要求衛福部提出減少不當醫療、檢討末期病患健保給付合理性的專案報告。
- 主張衛福部應積極宣導善終權利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法內容,並建立安寧療護資源地圖與床位資訊查詢窗口。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要求衛福部提出失智症患者安寧緩和醫療補助經費與成效報告。
- 要求衛福部提出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執行成效,因簽署比例不高。
- 質疑乙類居家安寧療護(社區安寧)專業訓練不足且成效不彰,要求檢討人員資格、健保給付合理性,並盤點現有人力。
- 建議中央健康保險署提高「緩和醫療家庭諮詢費」每人每院申報次數,鼓勵醫病多次溝通。
蔡錦隆 立法委員
- 建議衛福部在安寧緩和醫療推廣教育訓練中,提倡在痛苦療程及無效醫療之前簽署意願書,以符合安寧緩和醫療精神。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提案肯定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金山分院在社區安寧療護的典範,建議衛福部將安寧療護發展列為重大計畫。
相關人員回應
蔣丙煌 衛生福利部部長
- 列席報告並備質詢,針對委員提問進行即席答覆。
邱泰源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家庭醫學部主任
- 列席說明相關議題。
黃勝堅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金山分院院長
- 列席說明相關議題。
趙可式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護理學系教授
- 列席說明相關議題。
陳秀丹 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主任
- 列席說明相關議題。
姚建安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緩和醫療病房主任
- 列席說明相關議題。
劉景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台灣)安寧照顧基金會董事
- 列席說明相關議題。
相關後續
- 本日會議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書面答覆。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覆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2週內以書面答覆。
- 通過18案臨時提案,要求衛福部針對安寧療護環境改善、社區安寧醫療照護網絡規劃、醫護人員教育訓練檢討、評鑑制度改革、健保支付標準提高、失智症患者安寧醫療、預立意願書推廣、安寧資源地圖建置、非基改食品標示、疑慮食品下架原則、登革熱防治補助款查核、金山分院典範移轉等議題,於指定期限內提出研議結果、改善計畫或報告。
討論事項三
審查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部分)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衛生福利部及其所屬機關(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民健康署、社會及家庭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歲入與歲出部分。
- 討論預算編列的合理性、效益評估、政策方向及執行成效,特別關注食品安全、健康資料隱私、長照保險、健保財務、醫療人力、公共衛生等議題。
相關爭議
- 食安問題資訊不透明:委員質疑衛福部未提供強冠日本豬油可食用證明及3,000萬元以上查廠原始資料,影響預算審查的監督能力。
- 問題油品流向追查困難:委員關切維力28,000噸油及北海貨號1518廢油的流向,質疑衛福部推卸責任給檢調或地方政府,未能向民眾交代問題產品去處及侵權賠償權利。
- 健康資料加值應用法源不足:多位委員質疑衛福部在無明確法源依據下將全民健保資料庫販售供學術及非學術單位使用,侵犯國人個人健康資訊自主權及隱私權。
- 健保保險公司調閱個資爭議:保險公司調閱被保險人就醫紀錄資料,健保法未明確授權,且無通知被保險人制度設計,恐侵害國人醫療個資隱私權。
- 衛福部出國計畫與自經區關聯:委員質疑衛福部編列「國際健康產業園區布局規畫作業所需國外旅費」用於自由經濟示範區招商,但相關條例未通過,且認為此為平時業務不應特別編列。
- 公費生培育計畫問題:偏鄉護理菁英計畫執行期間與預算書不符,對私校獎助與培育人才恐有扞格,且缺乏成效說明。
- 科技發展計畫效益不明:多項科技發展計畫預算增加原因不明、缺乏效益評估,部分計畫名稱類似有重複之嫌,且捐助醫藥品查驗中心執行多項計畫是否人力足夠存疑。
- 國衛院研究效益與人事費爭議:國衛院醫衛生命科技研究計畫權利金收入與投入經費不成比例,人事費比率偏高,且缺乏兒童重症醫療研究。
- 健保藥價差與實價登錄:秀傳醫療集團藥價差醜聞凸顯醫院賺取藥價差的普遍現象,委員要求藥價實價登錄及追查藥價差流向,避免掏空健保基金。
- 長照保險制度規劃爭議:長照保險草案沿用二代健保收費制度被質疑不公平,且服務涵蓋率低、人力缺口大,部分委員要求召開聽證會,並質疑其衝擊評估不足。
- 國民年金財務不健全與催繳成效:國民年金中央應負擔款項財源不足,積欠款逐年增加,催繳成效不彰,影響民眾繳費意願。
- 公立醫院經營與改革成效不彰:部立醫院經營績效不佳,曾爆發採購弊案,改革成效不明顯,且未能成為健保改革與長照服務推動的領頭羊。
- 醫事人員勞動權益:護理人員超時工作、護病比高,住院醫師工時未納正式評鑑,實習醫學生勞動權益缺乏保障,受僱醫師未納勞基法,急診醫師人力不足。
- 登革熱疫情失控與防治預算:南部登革熱疫情嚴峻,疾管署防治預算投入多但成效不彰,質疑補助款用途與防疫工作。
- 愛滋病防治年輕化與醫療費用負擔:愛滋病新增感染人數逐年成長且年輕化,醫療費用資金缺口持續擴大,防治成效待提升。
- 食藥署預算編列與職掌混淆:食藥署預算書未依內部分工編列工作計畫,導致單一科目經費過高,有規避經費流用限制之嫌。
- 中醫藥體系發展與管理:中藥房數量減少,中藥材管理界線模糊,固有成方未公告,中藥師制度未建立,中醫藥政策方向不明。
立法委員發言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要求衛福部提供強冠日本豬油可食用證明及3,000萬元以上查廠原始資料,作為預算審查依據,批評行政部門不給資料影響問政。
- 質疑衛福部將全民健保資料庫販售供學術或非學術單位使用,侵犯國人個人健康資訊自主權,要求制定完整法律規範。
- 提案凍結健保署民意調查預算,認為立委可反映民意,且應撙節支出。
- 主張健保藥價差問題應透過實價登錄或縮小價差空間來解決,避免掏空健保,要求衛福部提出具體方案。
- 質疑長照保險籌備經費編列過多,要求減列,並要求衛福部公布委託學者研究的經費及成果。
- 批評食藥署邊境查驗人力吃緊且多為派遣人力,要求逐步恢復邊境實驗室。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未公布可食用的油品名單,並追問維力28,000噸油及北海貨號1518廢油流向,批評衛福部推卸責任。
- 要求衛福部針對健康資料加值應用提出相關法案,否則應凍結預算,擔憂個資外洩問題。
- 質疑健保會委員出席率過低,代理次數過多,要求修改規定,嚴格規範出席及代理資格,並要求凍結預算。
- 質疑衛福部對長照保險的規劃未充分評估對體系的衝擊,主張應先進行影響評估報告,並凍結相關預算。
- 批評衛福部高估低收入戶人數編列健保費補助預算,要求減列並凍結部分預算。
- 質疑公務人員協會的補助缺乏合理性,要求全數刪除3萬元補助款。
- 提案凍結醫政業務預算,要求醫事司針對在宅醫療議題,偕同相關單位共同擬定具體「居家整合醫療試辦計畫」。
徐少萍 立法委員
- 質疑林淑芬委員要求查廠原始資料的目的,認為應整理後提供,並批評其問政態度粗暴。
- 提案凍結衛福部科技發展工作中「推動遠距健康照護」等新增經費,要求衛福部說明偏鄉網路環境是否相應。
- 提案刪減「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國際健康產業」中網站操作維護費與政策宣導費,認為應撙節經費。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出國招商計畫與自由經濟示範區條例未通過的矛盾,要求詳細說明。
- 提案減列並凍結衛福部科技發展預算中多個項目,如對國內團體補助、國家型科技計畫、臨床試驗計畫等,要求提出執行年限與成效報告。
- 提案凍結性別暴力防治與社會工作發展計畫預算,要求衛福部研議性騷擾三法合一的適法性研修報告。
- 提案凍結偏鄉資訊醫療照護網計畫預算,要求衛福部提出改善計畫報告,解決連線速度慢、介面繁瑣等問題。
- 提案凍結電子病歷相關預算,要求衛福部提出改善計畫報告,解決總體藍圖遲未定案、互通進度遲緩等問題。
- 提案凍結中醫藥科技發展計畫預算,要求衛福部提出建立完整中醫體系的規劃報告。
- 提案凍結長照保險籌備工作預算,要求衛福部就保險財源與收費方式等爭議召開聽證會,並重新研擬規劃。
- 提案減列並凍結多項國民健康署科技發展預算,要求提出成效分析或改善方案。
- 提案凍結疾管署登革熱防治業務預算,要求提出有效減少中南部登革熱疫情的改善方案。
- 提案凍結疾管署愛滋防治業務預算,要求提出有效提高愛滋病感染者後續醫療意願報告及防治報告。
- 提案凍結食品藥物管理署基改食品標示預算,要求提出散裝食品基改食品標示方式或查緝方向報告。
- 提案凍結食品藥物管理署研究檢驗管理業務預算,要求提出檢驗方式及項目如何與歐盟結合的報告。
楊曜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衛福部科技發展預算中多個項目,如醫療科技評估、奈米科技政策研究等,認為增加原因不明且欠缺效益評估。
- 提案減列國衛院醫衛生命科技研究計畫預算,認為權利金收入與投入經費不成比例,應提高技術研發效益。
- 提案減列衛福部一般行政人事費用,質疑人事費用增加與員額減少的矛盾。
- 提案減列衛福部國際衛生業務預算,認為計畫籠統且效益不明。
- 提案減列國民健康署科技發展預算中多個項目,如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活躍老化監測與資料整合分析等,質疑重複編列且效益不明。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衛福部派員出國計畫中「國際健康產業園區布局規畫作業所需國外旅費」,質疑其招商性質與自經區條例未通過的合理性。
- 提案刪減公費生培育計畫預算,質疑其執行期間、對私校獎助及成效。
- 提案刪減衛福部科技發展工作預算,質疑計畫名稱類似、捐助醫藥品查驗中心執行多項計畫的人力不足。
- 提案刪減國衛院「促進健康老化及產業升級─新藥及保健食品之研發」計畫經費,質疑國衛院投入保健食品與藥妝品研發是否符合宗旨。
- 提案刪除衛福部一般行政中「不開業獎金」,認為缺乏法律依據且不公平。
- 提案刪減衛福部國際衛生業務預算,質疑其推動參與世界衛生組織計畫成效不彰,且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實質意義不大。
- 提案刪減衛福部資訊處資訊服務費及軟硬體設備費,質疑其編列過高且資安問題未解決。
- 提案刪減部立醫院營運業務預算,質疑其經營績效不佳、採購弊案及改革成效不明。
- 提案刪減疾管署科技發展工作預算,質疑委託辦理費用過高且用途不明。
- 提案刪除疾管署醫師不開業獎金,認為缺乏法律依據且不公平。
- 提案刪減食品藥物管理署委辦經費,質疑其效益不明且有浮濫編列之嫌。
- 提案刪除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安全守護聯盟計畫及教育訓練」預算,質疑其計畫定位不清、無周詳規劃。
- 提案刪除食品藥物管理署「重建食品藥物安全計畫」中傳統小型食品加工業者衛生安全風險分析與輔導計畫,認為應由地方政府負責。
- 提案刪除食品藥物管理署「大陸地區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會議」預算,認為其未能發揮實質作用。
- 提案刪減國民健康署科技發展預算中「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計畫」等項目,質疑重複編列且效益不明。
- 提案刪減社會及家庭署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預算,質疑長照人力培訓機制與目標不足,未能解決照顧服務人力缺口。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衛院抗蛇毒血清產能計畫預算,要求衛福部提出增加產能方案,考量動物用需求。
- 提案凍結國民年金保險業務預算,要求衛福部提出健全國民年金保險財務結構的改善計畫。
- 提案凍結國民年金監理業務兼職費預算,要求衛福部提出促請審議委員踴躍出席會議的具體改善措施。
- 提案凍結醫政業務預算,要求醫事司針對在宅醫療議題,偕同相關單位共同擬定具體「居家整合醫療試辦計畫」。
- 提案凍結醫療隱私維護規範預算,要求衛福部將「門診醫療隱私維護規範」擴展為全院就醫適用。
- 提案凍結健全醫療衛生體系預算,要求衛福部針對「住院護理照護品質方案」成效與醫院評鑑資料進行比對研究。
- 提案凍結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預算,要求衛福部提出有效提升長照服務涵蓋率對策。
- 提案凍結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預算,要求衛福部提出改善方案,解決獨居身障者照顧需求及外籍看護工休假空窗期問題。
- 提案凍結托育管理制度實施計畫預算,要求衛福部提出核定計畫並修正托育費用補助與保母管理制度脫鉤處理。
- 提案凍結健保署科技發展工作預算,要求健保署會同醫事司建立無效醫療之明確定義、評估標準及流程。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雄氣爆醫療費用由健保總額負擔不合理,應由行政院第二預備金或高雄市政府善款支應,並要求建立制度。
- 提案凍結衛福部辦理智慧銀髮健康計畫相關工作預算,要求相關部門研發成果彙整資訊完成後,提出具體創新科研需求說明。
- 提案凍結國衛院「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預算,要求衛福部提出增加抗蛇毒血清產能方案。
- 提案凍結中醫藥業務預算,要求衛福部儘速公告「固有成方」範圍。
- 提案凍結國健署科技發展工作新增活躍老化相關經費,要求實質推動並促請改善我國老年醫學整合式照護及醫療品質。
- 主張健保署應積極擬定獎勵措施,鼓勵各級醫院及藥局導入雲端藥歷查詢系統,提高使用率,減少重複用藥。
- 主張衛福部應徵詢多角度意見,研擬民眾端的健保醫療費用控制策略或教育民眾適當就醫的有效策略。
- 主張衛福部應嚴格把關黑心醫療器材,報告執行成效。
- 主張衛福部應針對護理人力永續發展建立完善制度,改善工時過長、福利不完善等問題。
- 主張衛福部補助範圍應增設偏遠地區救護車輛的補助款項與品質。
- 主張疾管署應追蹤檢討登革熱防治第二預備金運用情況,有效控制疫情。
- 主張疾管署應儘速研議解決愛滋醫療費用資金缺口日益擴大的問題。
- 主張衛福部應檢討健保政府負擔法定下限的解釋,確保健保財務健全。
- 主張衛福部應嚴加查核勾稽各醫療院所昂貴醫療儀器檢查數量,避免不必要或重複檢查。
- 主張衛福部應在藥價管制之外,尋求醫療品質與財務管控的雙贏策略,提高醫師專業服務費,鼓勵醫藥專業合作。
鄭汝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衛福部科技發展工作中「以醫療科技評估建置衛生資源分配機制」計畫預算,認為未以具體指標評量如何落實「健康全面覆蓋」。
- 提案凍結國民年金保險業務預算,要求衛福部提出改善繳費率並加強宣導效益之方案。
- 提案凍結國民年金監理業務兼職費預算,要求衛福部提出促請審議委員踴躍出席會議之具體改善措施。
- 提案減列並凍結低收入戶健保費補助預算,質疑衛福部高估低收入戶人數。
- 提案凍結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預算,要求衛福部提出有效提升長照服務涵蓋率對策。
- 提案凍結中醫藥業務預算,要求衛福部提出整體中醫藥未來政策方向報告。
- 提案凍結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預算,要求衛福部提出改善方案,解決獨居身障者照顧需求及外籍看護工休假空窗期問題。
- 主張衛福部應督促各地方政府改善公益彩券回饋金執行方式,避免排擠弱勢民眾。
- 主張衛福部應會同相關單位,研議保護機制之改善,以應對兒童性侵害案件增加。
- 主張衛福部應會同相關單位,研議相關法律之修正,以減少熟人性侵案件再度受害風險。
- 主張衛福部應針對長照服務實際涵蓋率及長照醫事人力分布不均,提出改善方案。
- 主張疾管署應會同相關主管機關檢討現行登革熱防疫計畫,並提出改善計畫。
- 主張食藥署應盡速訂立基改食品相關追溯或追蹤系統之建立、應記錄之事項、查核等辦法。
- 主張食藥署應立即規範若販售重組牛肉,應依業者店面之有無分階段強制標示。
蔡錦隆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醫政業務預算,要求衛福部提出安寧緩和醫療觀念推廣改善計畫。
- 提案凍結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經費,要求衛福部提出所屬醫院醫療品質改善報告。
- 提案凍結疾管署辦理登革熱及其他病媒蚊防治業務預算,要求提出防疫提升計畫。
- 提案凍結疾管署伊波拉病毒相關預算,認為疾管署未重視疫情且國際疫情分析有待改進。
- 提案凍結綜合規劃業務預算,要求衛福部提出改善計畫,落實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各項法定服務及補助項目。
- 提案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預算,要求衛福部提出改善方案,解決弱勢家庭申請社會福利流程繁瑣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蔣丙煌 衛生福利部部長
- 承諾衛福部將努力整理查廠報告,並儘快提供日本豬油食用證明。
- 表示衛福部關切國人食用油安全,努力確保市面油品安全,過去油品流向及廠商犯罪行為交由檢調處理。
- 同意委員凍結高雄氣爆醫療費用部分經費,並表示後續將處理。
- 同意委員概念,會督促儘快訂定健康資料加值應用專法,並強調健康加值資料對醫藥發展有正面意義。
- 承諾將在明年10月提出健康資料加值應用專法草案。
姜郁美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代理署長
- 表示食藥署非常忙碌,需要時間整理查廠報告,食用證明數量龐大,會盡快提供典型紙本。
- 承諾立即提供食用證明,並解釋查廠報告需完整撰寫,但同意提供原始初資料。
- 說明北海油脂帳目在檢調手上,提供進口資料有困難,但台南市衛生局已通報6支油品下架。
- 承諾在星期五前提供地方衛生局已給中央的查廠報告、彰化衛生局關於維力的報告、台南市衛生局關於統一椰子油的查察結果。
陳憫 衛生福利部統計處處長
- 說明健康資料加值應用依照政府法規及作業規範進行,已成立統計應用管理審議會,並將朝制定法制面規範努力。
- 澄清目前僅政府部門和學研單位可使用健康資料,無商業用途,且不能攜出單筆資料。
- 表示已在規劃法制面專法,希望委員給予經費支持,並承諾積極處理。
- 解釋歲入規費與歲出經費是收支併列,以因應設備等支出,公務預算不足以支應。
黃三桂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署長
- 說明保險公司申請調閱就醫紀錄制度是為被保險人需要,每次收費300元,僅提供就醫地點與日期。
- 表示高雄氣爆部分負擔2,359萬元已確定由中央處理,醫療費用1億1,200萬元將在11月健保會討論,若無共識再考慮民間捐款或第二預備金。
- 說明健保會每年編列8億5,578萬元是為解決北、高兩市101年7月以前的欠費問題,之後已無欠費。
- 說明雲端藥歷檔系統已正式啟用,將積極擬定獎勵措施,鼓勵各級醫院及藥局導入使用,提高普及率。
王宗曦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
- 說明醫事法中僅病人或持病人委託書者可向醫療機構調閱病歷資料,且委託書應規範調閱內容。
- 解釋出國計畫旨在了解各國國際醫療最新策略、園區規劃及醫材醫療發展重點,而非招攬病人或宣導自經區。
- 承諾將在明年2、3月提出智慧銀髮健康計畫初步成果,並提供計畫給委員。
- 說明醫師不開業獎金是依法行政的給付,旨在縮短衛生醫療機關與醫院醫師待遇差距,有利於延攬人才。
曲同光 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司長
- 說明長照保險法草案已送行政院,長照需求調查是基礎資料,每5年進行一次,與身心障礙統計不同。
- 表示二代健保總檢討報告是專家學者意見,衛福部尊重並接受,將分為中長期規劃,並會提出中長程財務規劃報告。
- 澄清長照保險的外勞部分沒有給錢,照顧者津貼是給家庭照顧者。
- 同意提供長照保險現行規劃草案對長期照護體系健全發展的衝擊影響評估報告。
- 說明國民年金中央應負擔款項會依基金估算足額編列,並承諾在105年度公務預算足額編列。
- 同意提供過去3至5年委託學者研究的經費及成果,包括每位學者拿多少錢及研究報告。
施養志 衛生福利部科技發展組技監
- 說明衛福部科技發展預算增加是因新增長照相關醫療科技評估及奈米計畫經費移轉,同意減列300萬元。
- 解釋國衛院雄才大略2.0計畫是產學研合作,國衛院主要進行生技製藥(癌症、糖尿病新藥)研發,與陽明大學及業界的化妝品研究不同。
- 說明奈米產品風險研究預算非新增,而是已進入收尾階段,同意減列100萬元。
- 說明西藥風險流行病學研究預算增加是因將中藥納入研究範圍,同意減列65萬元。
龔行健 衛生福利部國家衛生研究院院長
- 說明國衛院醫衛生命科技研究計畫權利金收入與投入經費不成比例是舊資料,去年有1.7億的技轉,今年會更多。
- 承諾國衛院將持續加強兒童重症醫療相關研究,並將近年資料送委員會備查。
- 同意減列國衛院醫衛生命科技研究計畫預算100萬元,並凍結扣除人事費後的二十分之一。
- 說明國衛院雄才大略2.0計畫是科技部要求產學研合作,國衛院主要做生技製藥,與陽明大學及業界的化妝品不同,並非包裝預算。
- 同意減列「促進健康老化及產業升級—新藥及保健食品之研發」預算300萬元。
郭旭崧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署長
- 表示動物蛇毒血清非疾管署權責,但因是唯一生產廠,願配合提出計畫,考慮擴充能量以納入動物用藥需求。
高正本 衛生福利部會計處處長
- 解釋收支併列預算編列方式是因國家財源不足,收入可因應支出,且電腦設備等硬體支出需由收入支應。
- 說明衛福部預算在行政院編列時,主計處規劃導致業務費偏少,是財政規劃問題。
謝銀沙 衛生福利部人事處處長
- 說明醫師不開業獎金是依法行政的給付,旨在縮短衛生醫療機關與醫院醫師待遇差距,有利於延攬人才,並涉及多個部會。
- 說明公務人員協會是依據《公務人員協會法》成立的人民團體,各部會均有編列預算補助,用於勞動協商和建議。
相關後續
- 第20款第1項歲入部分:第2款「罰款及賠償收入」照列;第3款「規費收入」第191項、第194項提案保留;第4款「財產收入」照列;第5款「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照列;第7款「其他收入」照列。
- 第20款第1項歲出部分:第5案「派員出國計畫─開會、考察」保留。
- 第6案「公費生培育計畫」刪減50萬元。
- 第7案至第14案(含第7、8、9、10、11、13、14案)科技發展工作相關預算總共減列1,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12案保留。
- 第15案「推動性別暴力防治與社會工作發展計畫」改為主決議,要求衛福部於2個月內邀集相關單位召開公聽會,研議推動單一窗口報案服務。
- 第16案「建構偏鄉醫療資訊照護網及健康照護發展計畫」改為主決議,要求衛福部於3個月內提出推動遠距健康照護規劃說明。
- 第17案「建構偏鄉資訊醫療照護網及健康照護發展計畫」改為主決議,要求衛福部提出改善計畫報告。
- 第18案、第19案、第20案(健康資料加值應用相關)保留。
- 第21案與第22案(醫療品質效能及心理健康促進政策發展計畫)併案,共減列125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23案「以醫療科技建構社會保險永續發展藍圖─建構社會保險體系計畫」改為主決議,要求衛福部辦理相關研究時廣邀各方團體參與。
- 第24案「以醫療科技建構社會保險永續發展藍圖─建構社會保險體系」保留。
- 第25案與第26案(數位資訊醫療之推動與整合)併案,凍結1,800萬元。
- 第27案、第28案與第29案(智慧銀髮健康計畫相關工作)整個改凍100萬元。
- 第30案「建立雲端醫療照護服務計畫」改為主決議,要求衛福部及所屬醫院補充設置及服務計畫內容。
- 第31案與第32案(推動中醫藥科技發展計畫)凍結200萬元。
- 第33案「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減列100萬元,扣除人事費用後凍結二十分之一。
- 第34案「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改為主決議,要求國衛院持續加強兒童重症醫療相關研究,並將近年資料送委員會備查。
- 第35案「醫衛生命科技研究計畫」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36案(抗蛇毒血清產能)改為主決議,要求疾管署會同國衛院於3個月內提出抗蛇毒血清供應方案,考量動物用需求。
- 第37案「奈米產品風險研究」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38案「西藥風險流行病學相關研究」減列65萬元。
- 第39案「整合性食品健康風險評估機制建立」維持原列數。
- 第40案與第41案(促進健康老化及產業升級─新藥及保健食品之研發)總共減列300萬元。
- 第42案「社會保險行政工作」凍結200萬元,並修正主決議文字,要求衛福部提出二代健保總檢討推行事項。
- 第43案「全民健康保險業務」保留。
- 第44案「全民健康保險業務」保留。
- 第45案「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及監理業務」凍結100萬元。
- 第46案、第47案、第48案(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及監理業務)統一凍結100萬元,減列50萬元。
- 第49案至第56案(長期照護保險籌備工作)保留。
- 第57案與第58案(國民年金保險業務)均改為主決議。
- 第59案「國民年金保險業務」照列。
- 第60案(國民年金監理業務)改為主決議,要求衛福部於2個月內提出促請委員踴躍出席會議之具體改善措施。
- 第61案「直轄市非設籍健保欠費繳款專案補助」照列。
- 第62案「低收入戶健保費補助」減列3,000萬元,凍結3億元。
- 第63案、第64案、第65案(社會救助業務)均改為主決議。
- 第66案(社工及社區發展業務)改為主決議。
- 第67案(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照列。
- 第68案(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凍結63.6萬元。
- 第69案(保護服務行政管理)減列40萬元。
- 第70案、第71案、第72案(性騷擾、家庭暴力、性侵害防治業務)均改為主決議。
- 第73案(一般行政人事費用)照列。
- 第74案(一般行政獎金)照列。
- 第75案(醫師不開業獎金)照列。
- 第76案(特殊功勳獎賞、其他業務獎金)照列。
- 第77案、第79案、第80案、第82案(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共減列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78案(首長特別費)與上述合併減列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81案(臨時人員酬金)照列。
- 第83案(捐助全公務人員協會)3萬元全數減列。
- 第33案(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減列100萬元,扣除人事費用後凍結二十分之一。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37901
- 卷/期/冊
- 103/79/1
- 發布日期
- 2014-12-01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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