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委員會審查104年度預算:聚焦國道基金、高鐵財務與收費員安置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11-10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核心議題涵蓋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高鐵財務困境及收費員安置問題。會議中,委員們對遠通電收績效、國道7號預算、以及中國權宜輪「華韵12號」涉偽造文書等提出嚴厲質詢與提案。最終,多項預算凍結或刪減案獲通過,部分爭議事項則保留送院會協商。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交通部104年度公務預算,涵蓋歲入歲出各項預算編列,並針對國民旅遊卡、交通統計、航政業務、4G頻譜釋出、客運購車補助、自行車載人規定、汽車燃料費分配、港口國管制、重大公共工程、臺北機廠遷建、桃園機場擴建投資、捷運系統建設、國土資訊系統、道路交通安全、彰化市鐵路高架化、遠通電收違約金、國道收費員轉置、高鐵財務、生活圈道路、五股楊梅高架、自由貿易港區、臺灣港務公司營運、桃林鐵路、桃園鐵路高架化、高雄機廠遷建、臺北車站整合、臺鐵中程運輸、票證整合、軌道車輛工業、停車換乘設施、大眾運輸場站指標、彰化輕軌、桃園計程車補貼、自行車停車安全、松山機場開發、飛航管制員疲勞管理、國際航班誤點、航空科學館、食安與觀光、台鐵南迴線雙軌化等58項決議。
- 會議亦處理了台灣高鐵財務問題及解決方案報告,並針對「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待公聽會後另擇期繼續審查。
相關爭議
- 國民旅遊卡僅公務員享有特權,與成立宗旨不符,應檢討存廢。
- 4G頻譜釋出未兼顧無線麥克風業者權益,造成頻譜覆蓋問題。
- 客運購車補助辦法未要求本國自製率,導致國內車體打造業萎縮。
- 汽車燃料使用費連續短收且稽徵業務逐年降低,分配方式不公,應重檢討。
- 我國港口國管制檢查率遠低於國際標準,執行績效不彰。
- 多項重大公共工程計畫預算編列未經行政院核定,違反預算法。
- 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廈與第三跑道建設計畫尚在規劃設計階段,交通部卻提前編列巨額投資,資金運用時程不符。
- 多項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執行率偏低,預算編列超前,導致鉅額預算保留,資源配置不合理。
- 遠通電收因利用率未達契約規範、進度落後及收費員轉置未達標等遭罰5.51億元,但遲未繳納,交通部未強制追繳,有失公平。
- 台灣高鐵財務嚴重虧損瀕臨破產,政府擔保金額龐大,財務改善方案涉及減資增資及政府主導權等爭議。
- 桃園煉油廠反對國1甲線通過廠區,阻礙北桃園交通發展,中油公司憂心300億R3計畫受影響。
- 台北松山機場整體規劃案與桃園國際機場擴建政策矛盾,資源重複投資,且機場城市概念不適用都心機場。
- 中國工程船「華韵12號」涉嫌偽造文書取得柬埔寨船籍,並在台灣海域自由行動,執行南沙太平島軍事碼頭工程,航港局審查不嚴。
- 國道計程收費後,通行費收入減少、塞車未改善、收費員失業,政策成效不彰。
立法委員發言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國民旅遊卡僅公務員享有特權,與成立宗旨不符,應檢討存廢。
- 凍結「交通統計」預算1/4,要求交通部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 凍結「路政管理」預算1/5,要求交通部檢討客運購車補助辦法,增加本國自製率等條件。
- 凍結「路政管理」項下「公路監理業務督導與管理」預算1/5,要求交通部儘速檢討自行車載人相關法令。
- 凍結「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預算1/4,因短收且稽徵業務逐年降低。
- 凍結「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經費1/10,要求提出彰化延伸線評估報告書。
- 要求交通部針對彰化市鐵路初審作業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主張凍結「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外包費用」1/4,因政府帶頭大量運用非典型人力。
- 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國道高速公路局應於2個月內處理先前已離職之收費員,比照提供7個月資遣費。
- 提案要求交通部評估在彰化縣境內國道1號與八卦山脈之間增設一條高速公路的可行性,以解決彰化縣交通不公及壅塞問題。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國道收費員轉置問題嚴重,仍有268人待業,遠通公司未依約完成轉置,應開罰。
- 高公局外包人力經費從4億暴增至16億,明年更達22億,質疑其用途。
- 批評高公局面對遠通公司無能,對收費員無情無義,要求局長下台。
- 凍結「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預算1/4,因港口國檢查率遠低於國際標準。
- 凍結交通部104年度7項重大公共工程計畫總經費1/4,因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
- 凍結執行率未達40%的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預算1/4,因預算編列超前。
- 凍結「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計畫」預算,要求提出歷年執行成效、系統開發成果利用及智慧財產商用回收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勞動部訂定辦法,明訂約聘僱人員年資與勞保損失補償辦法,並評估專案補償可行性,於半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刪除「派遣人力」預算142.2萬元,因非典型雇用是低薪元兇。
- 提案刪除「國道經常養護暨路容景觀維護」預算1,673.5萬元,因業務內容與養護里程未增加。
- 提案刪除「道路維護作業」預算1億0,515萬元,因未增加維護項目卻浮編。
- 提案刪減「國道事故處理費」1成,認為政府交通安全宣導不周,本末倒置。
- 提案刪除「交通及運輸設備維護費」6,892.1萬元,因養護項目未增加卻浮編。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遠通公司未完成270位收費員轉置,應深入了解原因並強制提供專業技能訓練、補足薪資或調整工作地點。
- 質疑高公局支付遠通電收的委辦費計算方式不準確,預算編列含糊不清,要求提出報告。
- 質疑高公局管理及總務費用中「其他獎金」編列5,977萬元不符預算法,要求回歸合法補助。
- 要求交通部堅持國1甲線通過桃園煉油廠區,不應受經濟部中油公司抵制,以利北桃園交通發展及航空城聯外。
- 提案要求高速公路局與各縣市政府協調足夠的高鐵接駁車班次,並提供夜間婦女安心計程車叫車服務。
- 提案要求交通部檢討現行各自由貿易港區產業發展定位及招商機制,積極改善發展。
- 提案要求交通部檢討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國際商港營運衰退原因,並研謀有效及長遠之港埠經營政策。
- 提案要求高公局就改善國道1號台北─桃園雙向路段塞車情形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配合國1甲線規劃作業,研究於中山高林口至桃園路段提供大桃園地區民眾進出五楊高架之可能方案。
- 提案要求交通部觀光局配合食安部會,為重點觀光型夜市攤商提出一套認證機制,確保遊客飲食安全。
- 提案要求交通部觀光局與國土及自然保育專家學者會商,在開發利用風景區之餘也能兼具守護資源永續發展的政策。
- 提案要求交通部觀光局與所有店家建置一套有賞有罰的獎懲辦法,以保障守法業者及遊客權益。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圖利遠通電收,導致國庫短少收入、塞車未改善、收費員問題未解。
- 批評國道通行費收不到的金額高達960多萬元,但遠通電收僅負責30多萬元,質疑高公局放水。
- 反對eTag打9折優惠由國庫負擔,認為是在幫助遠通促銷衝高裝機率,應由遠通分擔。
- 批評遠通電收拒繳5億多元違約金並打官司,交通部卻束手無策,對民眾與對遠通採取雙重標準。
- 質疑遠通電收董事長徐旭東指控收費員只想領救助金是污辱。
- 提案凍結「電費」預算1/4,要求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因電費暴增且台電取消公用路燈半價優惠。
- 提案全數刪除「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2,392.5萬元,認為顧問未對遠通電收提出改善建議且收費成功率稽核成效不佳。
- 提案全數刪除「管理及總務費用─用人費用」項下編列之其他獎金5,977萬元,質疑其無法律授權且恐變相加薪。
- 提案凍結「電子收費委辦服務費」1/4,因通行費交易異常、可收費成功率未達契約標準。
- 提案要求高公局需針對通行費收入逐年下降,以及欠費和無法追討案件的金額,盡速研擬具體改善方案。
- 提案要求高公局輔導收費員學習第二專長,並全額補助相關職訓班學費,以減少收費員離職率。
- 提案要求高工局就舊泰山收費站拆除後長期施工拖延情形進行檢討,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針對高速公路交流道路段尖峰時段車輛插隊、違規跨越槽化線等行為,研擬更具效果之取締與宣導作為。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國道基金因遠通計次收費後,通行費收入佔比下降,總收入比去年少29億元,遠高於安置收費員所需費用。
- 批評高公局對遠通電收的裁罰金額過低,且不敢提解約或收歸國有,態度與對高鐵的魄力不同。
- 揭發中國工程船「華韵12號」涉嫌偽造文書,以租用者名義在柬埔寨註冊船籍,並謊報船東為香港永進,獲准在台灣海域執行南沙太平島軍事碼頭工程。
- 質疑航港局對「華韵12號」核准營運期間超過半年限制,且未查明其真實船東為中國公司,有行政疏失。
- 要求立即停止「華韵12號」所有作業,徹查其偽造文書及中國權宜輪身分。
- 凍結交通部104年度7項重大公共工程計畫總經費1/4,因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
- 凍結執行率未達40%的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預算1/4,因預算編列超前。
- 凍結「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計畫」預算,要求提出歷年執行成效、系統開發成果利用及智慧財產商用回收報告。
- 主張全刪「委託調查研究費」,認為公務員應自行評估服務區營運績效,不應委託外部研究。
- 提案全數凍結「電子收費委辦服務費」,要求交通部與遠通公司建立多元安置就業計畫,徹底解決收費員轉置工作。
- 提案要求交通部在6個月內就軌道車輛工業發展政策的全面調整與落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在1年內就如何促進停車換乘設施設置,從法規環境到政策進行全面檢討,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在3個月內就全國各大眾運輸場站之人行動線與指標設計檢討改進,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就桃園國際機場擴建與台北松山機場關聯產業廊帶,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就飛航管制員與民用航空空勤組員疲勞管理如何檢討改善,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就兩岸通航後,中國軍方空域管制對我國國際航班誤點及空勤組員疲勞管理的影響,採取具體行動,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將航空史料與文物典藏推廣納入新航空科學館規劃中,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國道計程收費決策過程粗糙,配套雜亂無章。
- 國道收費站廢除近1年,仍保留146位站長、副站長、站務員等公務同仁,10個月領走1.04億元乾薪,質疑政府浪費公帑且未妥善安置。
- 提案將給遠通電收的委辦費全數凍結,作為迫使遠通解決國道收費員安置問題的籌碼。
- 凍結「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計畫」預算,要求提出歷年執行成效、系統開發成果利用及智慧財產商用回收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儘速針對自行車載人問題檢討相關法令,以符合實際需求並確保安全。
- 提案要求交通部研擬設立有專人管理的自行車室內停車場之評估,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以解決戶外停車架防竊功能不足問題。
- 提案要求交通部全面檢討小型汽車置放架之安全檢測基準,參考國際標準,並提出書面報告。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質疑遠通公司「壓霸」,交通部對收費員安置及違約金追討執行不力,要求農曆年前解決收費員問題。
- 建議交通部應多方面思考,例如由交通部提供職缺而請遠通公司付薪資,或請立法院配合施壓遠通公司。
- 要求高公局固定於假日在各休息站進行隨機抽樣問卷調查,每月公布結果,以公開民眾對ETC服務的真實意見。
- 關切國道3號增設鹽埔交流道規劃設計進度,要求縮短期程,力求明年動工。
- 要求高公局針對國道各瓶頸路段(如圓山至泰山、彰化至和美、鼎金系統、雪隧等)提出詳細改善方案。
- 提案要求交通部觀光局配合食安部會,為重點觀光型夜市攤商提出一套認證機制,確保遊客飲食安全。
- 提案凍結「法律事務費」1/4,因高公局對遠通公司違約金追討不力,缺乏積極作為。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質疑高公局處理國道收費員問題的專案小組人力不足,成效不彰,批評政府缺乏決斷力與執行力。
- 主張全數刪除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2,500萬元預算,認為該計畫環評尚未完成,且造價過高、效益存疑,恐加劇環境污染及交通壅塞。
- 提案凍結「航政業務規劃及督導」預算1/4,要求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預算1/4,要求重新提出符合公平原則的分配方式與比率。
- 提案凍結「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預算1/4,要求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臺灣鐵路管理局」項下「高雄機廠遷建潮州及原有廠址開發計畫」預算1/4,要求交通部重新檢討。
- 提案凍結「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項下「設備及投資」9億元之1/4,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鐵路建設計畫」項下「高速鐵路後續工程建設計畫」3,950萬元之1/4,要求交通部重新檢討。
- 提案要求交通部立即檢討現行各自由貿易港區產業發展定位及招商機制,積極改善我國自由貿易港區之發展,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重新審酌「高雄機廠遷建潮州及原有廠址開發計畫」辦理期程,並督促臺灣鐵路管理局加速並提早於106年底完成遷建計畫。
- 提案要求交通部監督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提出妥善經營及積極解決財務虧損等具體因應方案。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研擬高鐵財務解決方案,重著在延展特許期的試算、現行合約全面性檢討修正、後續回饋金及政府買回機制的合理規範、如何強化政府對於營運或票價等監督控管機制等方面,並提出報告。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ETC是一個失敗的政策,高速公路未更順暢,國庫收入減少,失業率增加。
- 質疑高公局對站長、副站長等公務員給予過渡期,卻快速解僱基層收費員,是欺負弱勢。
- 要求交通部代替收費員向遠通公司代位求償所增加的支出,並扣除委辦費以施壓遠通。
- 批評交通部一遇到遠通公司就舉雙手投降,協調委員會機制僅讓遠通拖延。
- 提案凍結「臺灣鐵路管理局」新增「臺鐵非電氣化支線購置車輛計畫」104年度預算,待提出購置車輛計畫並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臺灣鐵路管理局」新增「鐵路行車安全六年改善計畫」104年度預算,待提出改善計畫內容並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道路交通安全」項下預算,要求交通部於6個月內提出道安執行成效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在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通過前,不得提高地方政府生活圈道路計畫配合款比例。
- 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所屬相關單位,就臺鐵西部幹線如何提供快速中程運輸妥為規劃,並於3個月內就初步規劃情形,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所屬路政單位與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就票證整合等相關問題妥為規劃,並於6個月內就初步規劃情形,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全數凍結「臺北機廠遷建建設計畫」預算,俟文化部審議完成後始予解凍。
- 提案要求交通部全面檢討小型汽車置放架之安全檢測基準,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刪除「國道改善工程可行性研究費及先期規劃作業費」6,655千元,比照103年度預算數。
- 提案刪除「委託調查研究費」1/2,認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整合研究資源。
陳根德 立法委員
- 凍結「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預算1/4,因交通部未通盤檢討不公平分配方式。
- 提案要求台灣高鐵財務改善計畫若需減資增資,應以公股或泛公股行庫、企業為主,並由政府取得主導經營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每3個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國道3號龍潭第2交流道工程進度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相關單位1個月內辦理地方說明會,並配合地方政府協調於1年內完成龜山陸橋拆除。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積極檢討臺鐵桃園、中壢高架化工程進度延宕問題,並每3個月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高速公路局就改善國道1號台北─桃園雙向路段塞車情形,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高工局就舊泰山收費站拆除後長期施工拖延情形進行檢討,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即針對高速公路交流道路段尖峰時段車輛插隊、違規跨越槽化線等行為,研擬更具效果之取締與宣導作為。
相關人員回應
吳盟分 交通部次長
- 交通部與高公局沒有圖利遠通的問題,相關執行皆依法依約。
- 已責成高公局、公路總局與公路警察局執行淨牌專案,取締車牌污損等問題。
- 交通部及高公局全力支持國1甲線案,希望相關單位共同支持。
- 國道收費員安置需要大家同心協力,包括收費員個人配合。
- 交通部要求高公局對遠通公司提出的五大保障必須全數做到,包括就業地點等。
- 高公局已要求遠通提供就地、沒有門檻的職缺,並對未安置成功的收費員做個案輔導。
- 交通部會督促高公局盡速妥善安排收費站公務同仁的精簡退離案,並加速部會間協調。
- 對於委員提出凍結遠通委辦費的提案,會審慎評估對國家高速公路收費的影響。
- 鹽埔交流匝道規劃設計需要時間、土地徵收也需要時間,部裡會督促高公局列出時程控管,儘量縮短。
- 國道5號雪隧機電設備提升經費懇請委員支持,因雪隧消防機電設備不如蘇花改先進,更新有助安全。
- 會後將向委員請教如何改進民意調查,使其更具公信力。
- 對於代位求償的建議,如果標的可以依法進行,會來研究。
- 勞動部是否願意一起提出可行的辦法草案是關鍵,但會加速部會間協調。
陳彥伯 交通部高公局兼代局長
- 國道基金104年度業務總收入編列310億2,886.6萬元,業務總支出189億0,166.1萬元,賸餘121億2,720.5萬元。
- 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運作原則為使用者付費、受益者付費、以路養路、循環使用,自償率為78%。
- 國道高速公路四大願景為提升服務水準、智慧化運輸管理、節能減碳及全生命週期管理。
- 目前仍有270位收費員待業,已對遠通公司開罰450萬元,但遠通公司仍需繼續履行轉置工作。
- 高公局持續要求遠通公司召開關懷轉職輔導會議,並提供相關職缺,將放寬至遠東相關集團尋求職缺。
- 對於車牌污損、變造導致通行費無法辨識問題,已透過取締從每日8,000多件降至2,000多件。
- eTag打折優惠是政府為鼓勵用路人使用ETC服務而提供,屬於政府費率內打折。
- 目前保留的146位收費站公務同仁主要負責ETC相關申訴、稽核及關懷工作,精簡退離計畫已於7月核定,預計年底前處理。
- ETC政策實施旨在實現「用多少,收多少」的公平收費,並達到節能減碳、節省旅行時間及交通管理彈性化等效益。
- 國道通行費收入減少部分,是因計程費率訂定未考量20公里免費里程及橫向國道不收費因素。
- 國道3號鹽埔交流道規劃設計承商甄選預計下個月定案,原規劃105年9月動工,會設法壓縮期程。
- 國道目前嚴重塞車瓶頸路段包括北部圓山至泰山、中部彰化至和美、高雄鼎金系統交流道及國道5號雪隧等,局裡已列為重點加強辦理事項,將提出解決方案。
- 國道事故處理費增加是因計程收費後,事故班待命及處理車輛數增加,費用實報實銷。
許國慶 交通部航港局主任秘書
- 針對「華韵12號」船隻,航港局原則核准其逐航次提出申請,並非一次核准1年多。
- 國際商港為開放港口,允許中華民國籍船舶與非中華民國籍通商船舶進出,進港前24小時申報即可。
- 「華韵12號」目前光船租賃在柬埔寨,其是否為中國權宜輪正在調查中。
- 否認航港局有偽造文書情事,表示有確認其為bareboat charter operator。
傅桂枝 交通部高公局人事室兼代主任
- 目前仍有18位國道收費站站長、41位副站長、9位主計員及30位站務員在職。
- 其他獎金是按照行政院核定的全國軍公教待遇支給要點訂定,並非不合法,相關法案已在立法院審議。
劉逢良 交通部高公局業務組組長
- 國道收費員安置專案諮詢委員會共15人,業務組有4人承辦,各工程處設有輔導員。
- 專業服務費中的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包含新增計畫、連續性計畫、財務顧問費、費率研究及通行量稽核與可收費成功率稽核費用。
許鉦璋 交通部高公局總工程司
- 國道事故處理費增加是因全面計程收費後,事故班待命車輛數增加,費用實報實銷。
- 交通及運輸設備維護費增加是因國道5號相關隧道機電設備提升及國道3號隧道總體檢費用。
相關後續
- 交通部單位預算審查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 歲入部分,罰款及賠償收入、其他收入照列;規費收入增列1.4萬元,其餘照列;財產收入減列142億元,其餘照列;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部分暫照列,俟所屬基金審議確定再調整。
- 歲出部分,交通部主管預算減列8,613.5萬元,其餘照列。
- 通過58項決議,多為凍結部分預算,要求交通部於期限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內容涵蓋國民旅遊卡、交通統計、航政業務、4G頻譜釋出、客運購車補助、自行車載人規定、汽車燃料費分配、港口國管制、重大公共工程、臺北機廠遷建、桃園機場擴建投資、捷運系統建設、國土資訊系統、道路交通安全、彰化市鐵路高架化、遠通電收違約金、國道收費員轉置、高鐵財務、生活圈道路、五股楊梅高架、自由貿易港區、臺灣港務公司營運、桃林鐵路、桃園鐵路高架化、高雄機廠遷建、臺北車站整合、臺鐵中程運輸、票證整合、軌道車輛工業、停車換乘設施、大眾運輸場站指標、彰化輕軌、桃園計程車補貼、自行車停車安全、松山機場開發、飛航管制員疲勞管理、國際航班誤點、航空科學館、食安與觀光、台鐵南迴線雙軌化等議題。
- 「營業基金」項下「臺灣鐵路管理局」新增「臺鐵非電氣化支線購置車輛計畫」及「鐵路行車安全六年改善計畫」預算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委員會另有14案不予通過或不予處理,主要涉及派員出國預算、交通科技研究、交通服務e網通、一般事務費、公路路線規劃、道路交通安全經費、高鐵彰化站、台北機廠遷建、捷運計畫執行率等議題。
討論事項二
交通部就「高鐵財務問題及解決方案」報告案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邀請交通部部長及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就高鐵財務困境及解決方案進行報告與質詢,探討高鐵永續經營、財務改善方案(如減資增資)、公股/泛公股與小股東權益、政府監督機制等關鍵議題。
相關爭議
- 高鐵財務問題延宕多年,瀕臨破產,政府擔保金額龐大,對社會大眾權益及政府財政影響甚鉅。
- 交通部研擬的財務改善方案(先減資再增資)引發公股代表及委員質疑,恐導致私人持股比例過高,國家無法控制,公共資產落入財團口袋。
- 委員要求增資對象應以公股或泛公股為主,並由政府取得主導經營權,以保障政府權益。
- 委員認為解決模式不應侷限於延長特許年限,應依契約精神處理財務問題,不應將國家利益提供給私人公司解決財務。
- 委員質疑高鐵財務改善方案的評估過程缺乏跨部門與公眾檢視,要求提供詳細財務資料及模擬試算,並舉辦公聽會。
- 高鐵接駁車班次不足,停靠站多位處交通不便地區,增加民眾交通負擔。
- 高鐵訂票系統對無障礙座位預訂不便,語障人士無法親電訂票。
- 高鐵財務改善方案或破產接管將由全民負擔,委員要求交通部提出更多元優惠平民百姓的方案,並守住「減少全民負擔,要求原始股東合理負擔」原則。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先邀集相關部會、學者專家、原始5大股東、公股/泛公股代表、小股東代表、8大公股/泛公股行庫以及消費者團體代表舉辦公聽會,就高鐵財務改善方案進行討論研商,俟彙整各方意見後,再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財務改善方案專案報告。
- 質詢高鐵接駁車班次少、時刻表不密集,導致民眾須搭計程車,增加經濟負擔,要求高速鐵路工程局協調增加班次並提供夜間婦女安心叫車服務。
- 質詢高鐵網頁及超商無法預訂無障礙座位車票,語障人士訂票不便,要求高速鐵路工程局修改訂票系統。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高鐵假期行程應配合當地特色民宿,提供民眾更多選擇,而非僅限飯店等級高價住宿。
- 質疑高鐵票價下修獲利只惠及少數商務客,要求交通部提出更多元優惠平民百姓的方案,讓全民共享搭乘高鐵的利益。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及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於10日內向交通委員會提供各種高鐵財務與經營資料,包括未來增加之40年營運期之票價變化、站區土地利用發展、每年之資產負債變化、現金流量表、簡要損益表等模擬試算,待交通委員會辦理公聽會後,交通部應據以配合辦理相關事宜。
- 提案要求交通部待交通委員會召集會同財政部、經濟部、金管會、國發會等單位,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之整體經營、財務改善及發展等解決與管理方案辦理相關公聽程序,依據公聽會相關共識辦理完畢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送專案報告審查。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及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於10日內向交通委員會提供各種高鐵財務與經營資料,包括未來增加之40年營運期之票價變化、站區土地利用發展、每年之資產負債變化、現金流量表、簡要損益表等模擬試算,待交通委員會辦理公聽會後,交通部應據以配合辦理相關事宜。
- 提案要求交通部待交通委員會召集會同財政部、經濟部、金管會、國發會等單位,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之整體經營、財務改善及發展等解決與管理方案辦理相關公聽程序,依據公聽會相關共識辦理完畢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送專案報告審查。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在高鐵財務改善方案或破產接管問題上,必須守住「減少全民負擔,並要求原始股東合理負擔營運虧損責任」的原則進行改善或接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提出更多元優惠平民百姓的方案,讓全民都有能力支付共享搭乘高鐵的利益。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高鐵假期行程應配合當地特色民宿,提供民眾更多選擇,而非僅限飯店等級高價住宿。
- 質詢高鐵接駁車班次少、時刻表不密集,導致民眾須搭計程車,增加經濟負擔,要求高速鐵路工程局協調增加班次並提供夜間婦女安心叫車服務。
- 質詢高鐵網頁及超商無法預訂無障礙座位車票,語障人士訂票不便,要求高速鐵路工程局修改訂票系統。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將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與高鐵營運分開處理,思考解決模式不應侷限於延長特許年限,而應依契約精神、條款處理財務問題,不應將屬於國家之利益之特許年限提供予性質上屬於私人之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解決財務。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先邀集相關部會、學者專家、原始5大股東、公股/泛公股代表、小股東代表、8大公股/泛公股行庫以及消費者團體代表舉辦公聽會,就高鐵財務改善方案進行討論研商,俟彙整各方意見後,再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財務改善方案專案報告。
陳根德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未來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財務改善計畫若需進行減資後增資作業,其增資對象應以公股或泛公股行庫、企業為主,並由政府取得主導經營權。
相關人員回應
吳盟分 交通部次長
- 高鐵財務問題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胡湘麟 高速鐵路工程局局長
- 高鐵財務問題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范志強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高鐵財務問題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相關後續
- 交通部就「高鐵財務問題及解決方案」報告案,報告及詢答完畢。
- 行政院函請審議「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待召開公聽會後,另擇期繼續審查。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 通過10項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及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高鐵財務與經營資料、舉辦公聽會、檢討高鐵假期方案、改善接駁車服務、修改無障礙座位訂票系統、提出全民優惠方案、確保政府權益、研商食安與觀光因應辦法、會商觀光資源永續發展政策、建置業者獎懲辦法等。
- 另有1案委員提案不予處理,涉及高鐵財務改善方案中公股/泛公股投資決策及減資方案的爭議。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分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交通部主管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04年度預算案,討論重點包括國道公路建設、維護及管理,通行費收入與支出、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以及提升服務水準、智慧化運輸管理、節能減碳、全生命週期管理等四大願景。
- 會議亦針對國道收費員安置問題、遠通電收委辦服務費、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預算、國道電費、派遣人力、道路維護作業、國道事故處理費、國道生態維護、交通及運輸設備維護費、管理及總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委託調查研究費、用品消耗費、工作獎金、法律事務費、欠費處理及降低委辦費率等議題進行質詢及提案審查。
相關爭議
- 國道基金電費預算暴增1億458.8萬元,因台電取消公用路燈半價優惠及電費調漲,與政府節約減碳政策相悖。
- 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編列派遣人力預算,被質疑為低薪元兇,政府單位應逐年降低非典型人力運用人數。
- 國道經常養護暨路容景觀維護預算、道路維護作業預算、交通及運輸設備維護費預算相較去年均有增加,但業務內容與養護項目未增,被質疑浮編。
- 國道事故處理費預算編列被質疑政府交通安全宣導不周,未能有效預防事故發生,本末倒置。
- 國道生態維護工作成效不彰,路死動物數量高,紫斑蝶致死率達近5年最高,預算增加卻未見顯著改善。
- 國道管理及總務費用中大量運用非典型人力外包行政水電勞務及駕駛休息室管理等業務,被質疑政府帶頭違法破壞就業市場機制。
- 國道計程收費實施以來,通行費交易異常、可收費成功率未達契約規定,質疑系統收費正確性,遠通公司稽核業務成效不佳。
- 國道收費員轉置工作問題仍未完全解決,遠通公司被指責不積極作為,且其董事長言論引發爭議。
- 專業服務費項下編列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通行量及可收費成功率稽核業務費用,被質疑顧問未提出改善建議,且國庫收入短缺,費用無存在必要性。
- 國道改善工程可行性研究費及先期規劃作業費預算暴增95%,被質疑編列浮濫且未提供詳細資料。
- 委託調查研究費成長幅度超過100%,被質疑交通運輸研究所應整合研究資源,且服務區營運績效調查等業務應由公務員自行處理。
- 國道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用人費用」科目下編列其他獎金5,977萬元作為高公局員工工作獎金,被質疑無法律授權依據,恐變相加薪。
- 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預算編列2,500萬元,被質疑環評尚未通過、造價過高、效益存疑,且恐惡化區域排水、破壞生態與文化資產,地方民眾及學界強烈反對。
- 國道通行費欠費金額高達3億6,110.3萬元,其中計程收費後呆帳比例大幅增加,質疑公路監理單位及警察單位執法不當,且業者辨識系統功能不足。
- 國道通行費收入逐年下降,但車輛通行量上升,質疑計程收費政策導致國庫損失,且將影響未來國道建設及維護。
- 國道1號台北─桃園雙向路段多處長期車輛回堵未見改善,五楊高架及電子收費系統未達紓解效果。
- 舊泰山收費站拆除後長期施工已近1年,造成民眾塞車及行車安全疑慮。
- 高速公路部分交流道路段尖峰時段車輛插隊、違規變換車道,造成交通紊亂及事故,執法與宣導不足。
- 經濟部中油公司對國1甲線經過桃園煉油廠區仍有不同意見,阻礙建設推動。
- 彰化縣僅有1條縱向國道1號,交通建設不公,導致彰化路段經常車輛回堵,要求評估增設高速公路。
- 清水服務區權利金大幅下降32%,高公局推行招商新制降低權利金以降低商品售價,但廠商是否確實回饋消費者需落實監督。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派遣人力」預算142.2萬元,因非典型雇用是低薪元兇。
- 提案刪除「國道經常養護暨路容景觀維護」預算1,673.5萬元,因業務內容與養護里程未增加。
- 提案刪除「道路維護作業」預算1億0,515萬元,因未增加維護項目卻浮編。
- 提案刪減「國道事故處理費」1成,認為政府交通安全宣導不周,本末倒置。
- 提案刪除「交通及運輸設備維護費」6,892.1萬元,因養護項目未增加卻浮編。
- 提案刪除「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2,392.5萬元,認為顧問未對遠通電收提出改善建議且收費成功率稽核成效不佳。
- 提案刪除「國道改善工程可行性研究費及先期規劃作業費」6,655千元,比照103年度預算數。
- 提案刪除「委託調查研究費」1/2,認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整合研究資源。
- 提案全數刪除「管理及總務費用─用人費用」項下編列之其他獎金5,977萬元,質疑其無法律授權且恐變相加薪。
- 提案要求交通部針對國道收費員適用勞基法之年資、勞保年資損失問題及工作轉置等問題,會同勞動部訂定辦法,明訂約聘僱人員年資與勞保損失補償辦法,及評估專案補償之可行性,並於半個月內至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國道高速公路局應於1個月內處理先前已離職之收費員,比照提供7個月的資遣費。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道基金104年度電費預算1/4,因電費暴增且台電取消公用路燈半價優惠,要求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電子收費委辦服務費」1/4,因通行費交易異常、可收費成功率未達契約標準。
- 提案全數刪除「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2,392.5萬元,認為顧問未針對民眾需求對遠通電收提出改善建議。
- 提案全數刪除「管理及總務費用─用人費用」項下編列之其他獎金5,977萬元,質疑其無法律授權且恐變相加薪。
- 提案全數刪除「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編列2,500萬元,認為環評及財務計畫尚未通過,與預算法不合。
- 提案要求高公局需針對通行費收入逐年下降,以及欠費和無法追討案件的金額,盡速研擬具體改善方案。
- 提案要求高公局輔導收費員學習第二專長,並全額補助相關職訓班學費,以減少收費員離職率。
- 提案要求高速公路局就改善國道1號台北─桃園雙向路段塞車情形,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高工局就舊泰山收費站拆除後長期施工拖延情形進行檢討,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即針對高速公路交流道路段尖峰時段車輛插隊、違規跨越槽化線等行為,研擬更具效果之取締與宣導作為。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道基金104年度電費預算1/4,因電費暴增且台電取消公用路燈半價優惠,要求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電子收費委辦服務費」1/4,因通行費交易異常、可收費成功率未達契約標準。
- 提案全數刪除「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編列2,500萬元,認為環評及財務計畫尚未通過,與預算法不合。
- 提案要求高公局應以低欠費不加罰款的方式,積極輔導民眾繳納,避免呆帳過高。
- 提案要求高公局需針對通行費收入逐年下降,以及欠費和無法追討案件的金額,盡速研擬具體改善方案。
- 提案要求高公局依實際延車公里數增加及考量遠通相關衍生性事業收入條件下,研議降低委辦費率之可行性,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請國道警察局及各縣市警察局加強於閘道口攔查取締未懸掛車牌、車牌遮蔽、變形、塗污等違規行為。
- 提案要求高公局輔導收費員學習第二專長,並全額補助相關職訓班學費,以減少收費員離職率。
- 提案要求經濟部中油公司對國1甲線經過桃園煉油廠區仍有不同意見,建請交通部再予協調,早日推動建設。
- 提案要求交通部配合國1甲線規劃作業,研究於中山高林口至桃園路段,提供大桃園地區民眾進出五楊高架之可能方案。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道路維護作業」預算1億0,515萬元,因未增加維護項目卻浮編。
- 提案凍結國道生態維護及作業費1/4,要求提出國道生態維護工作成效檢討及未來改善計畫書面報告,因路死動物仍居高不下。
- 提案凍結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04年度管理及總務費用中外包費用1/4,要求提出書面報告,因政府帶頭違法大量運用非典型人力。
- 提案全數凍結「電子收費委辦服務費」,俟交通部與遠通公司建立多元安置就業計畫,徹底解決收費員轉置工作後,始得動支。
- 提案要求交通部針對國道收費員適用勞基法之年資、勞保年資損失問題及工作轉置等問題,會同勞動部訂定辦法,明訂約聘僱人員年資與勞保損失補償辦法,及評估專案補償之可行性,並於半個月內至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國道高速公路局應於1個月內處理先前已離職之收費員,比照提供7個月的資遣費。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派遣人力」預算142.2萬元,因非典型雇用是低薪元兇。
- 提案刪除「國道經常養護暨路容景觀維護」預算1,673.5萬元,因業務內容與養護里程未增加。
- 提案刪除「道路維護作業」預算1億0,515萬元,因未增加維護項目卻浮編。
- 提案刪減「國道事故處理費」1成,認為政府交通安全宣導不周,本末倒置。
- 提案刪除「交通及運輸設備維護費」6,892.1萬元,因養護項目未增加卻浮編。
- 提案刪除「國道改善工程可行性研究費及先期規劃作業費」6,655千元,比照103年度預算數。
- 提案刪除「委託調查研究費」1/2,認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整合研究資源。
- 提案全數刪除「管理及總務費用─用人費用」項下編列之其他獎金5,977萬元,質疑其無法律授權且恐變相加薪。
- 提案要求交通部針對國道收費員適用勞基法之年資、勞保年資損失問題及工作轉置等問題,會同勞動部訂定辦法,明訂約聘僱人員年資與勞保損失補償辦法,及評估專案補償之可行性,並於半個月內至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國道高速公路局應於1個月內處理先前已離職之收費員,比照提供7個月的資遣費。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道基金104年度電費預算1/4,因電費暴增且台電取消公用路燈半價優惠,要求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提案刪除「材料及用品費」項下「用品消耗費」100萬元,本於政府預算開源節流精神。
- 提案凍結「法律事務費」1/4,俟高公局針對遠通公司提出更有效及強力性之處分作為,該筆預算方准予動支。
- 提案全數刪除「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編列2,500萬元,認為環評及財務計畫尚未通過,與預算法不合。
- 提案要求高公局應以低欠費不加罰款的方式,積極輔導民眾繳納,避免呆帳過高。
- 提案要求高公局需針對通行費收入逐年下降,以及欠費和無法追討案件的金額,盡速研擬具體改善方案。
- 提案要求交通部請國道警察局及各縣市警察局加強於閘道口攔查取締未懸掛車牌、車牌遮蔽、變形、塗污等違規行為。
- 提案要求高公局輔導收費員學習第二專長,並全額補助相關職訓班學費,以減少收費員離職率。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電子收費委辦服務費」1/4,待高速公路局督促委辦之遠通公司提出檢討計畫及改善情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全數刪除「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2,392.5萬元,認為顧問未針對民眾需求對遠通電收提出改善建議。
- 提案全數刪除「管理及總務費用─用人費用」項下編列之其他獎金5,977萬元,質疑其無法律授權且恐變相加薪。
- 提案全數刪除「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編列2,500萬元,認為環評及財務計畫尚未通過,與預算法不合。
- 提案要求高速公路局應對遠通公司的不積極作為再研議裁罰機制,並嚴厲督促遠通公司儘速於3個月內完成收費員轉置工作。
陳根德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高速公路局就改善國道1號台北─桃園雙向路段塞車情形,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高工局就舊泰山收費站拆除後長期施工拖延情形進行檢討,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即針對高速公路交流道路段尖峰時段車輛插隊、違規跨越槽化線等行為,研擬更具效果之取締與宣導作為。
- 提案要求交通部定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國道1甲(航空城北側聯外高(快)速公路)進度報告,以加速推動本案。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即針對國道1號高速公路自建國北路交流道自中壢交流道雙向路段如何改善壅塞狀況,進行長遠規劃,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再予協調經濟部中油公司對國1甲線經過桃園煉油廠區仍有不同意見,早日推動建設。
相關人員回應
吳盟分 交通部次長
- 對於電費預算增加,會後將向委員說明,並要求國道基金遵循節約減碳政策。
- 國道5號相關隧道的機電設備提升經費,懇請委員支持,因雪隧消防機電設備不如蘇花改先進,更新有助安全。
- 國道收費員安置問題,高公局的困難是勞動部是否願意一起提出可行的辦法草案,但會加速部會間協調。
- 對於臨時提案要求停止「華韵12號」作業,同意配合辦理。
陳彥伯 交通部高公局兼代局長
- 對於派遣人力預算,皆依照行政院相關派遣規定辦理,沒有增加員額。
- 國道經常養護暨路容景觀維護、道路維護作業預算增加,是因有相關工程計畫在執行,會提供細目報告。
- 國道事故處理費預算增加是因事故班待命,費用實報實銷。
- 交通及運輸設備維護費增加是因國道5號隧道機電設備提升及國道3號隧道總體檢,懇請委員支持。
- 同意凍結管理及總務費用中外包費用1/4,並提出書面報告。
- 同意凍結「電子收費委辦服務費」1/2,並承諾與遠通公司談判,在遠通相關企業中提供職缺,協助收費員轉置。
- 對於專業服務費中的諮詢服務費、費率研究、服務區招商機制研擬及通行量稽核等計畫,會提供詳細資料說明。
- 對於國道改善工程可行性研究費及先期規劃作業費預算增加,是因新增計畫,如臺中路段接74線、彰化地區第三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等,會提供資料說明。
- 對於委託調查研究費,將提供書面報告說明其重要性,包括通行費率調整、LED標誌規範研究及服務區營運績效調查等。
- 對於其他獎金,是按照行政院核定的支給要點編列,並非額外獎金,會向委員詳細說明。
- 對於法律事務費,同意凍結1/4,並提出更有效及強力性之處分作為。
- 對於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去年剩餘1,800萬元,今年預算全數刪除。
- 對於通行費欠費,目前對50元以下小額欠費先採取勸導方式,若不繳納仍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 清水服務區權利金下降是因招商新制,未來將回歸公共服務本質,以平價餐飲為訴求,督促廠商提供優惠多元選擇。
- 同意配合辦理臨時提案,停止「華韵12號」所有裝載準備作業,待航政機關查明確認無誤後,始得依法令及程序辦理後續作業。
傅桂枝 交通部高公局人事室兼代主任
- 工作獎金是按照行政院核准「交通部台灣區高速公路局員工工作獎金支給要點」編列,法案已在立法院審議。
劉逢良 交通部高公局業務組組長
- 專業服務費中的諮詢服務費、財務顧問費、費率研究及通行量稽核與可收費成功率稽核費用,會公開招標,並非由運研所獨攬。
許鉦璋 交通部高公局總工程司
- 交通及運輸設備維護費增加是因國道5號相關隧道的機電設備提升經費,另外國道3號的隧道已經用了將近20年,這次要做相關的隧道總體檢。
陳議標 交通部高公局總工程司
- 國道改善工程可行性研究費及先期規劃作業費增加是因新增計畫,例如臺中路段接74線計畫、南投路段彰化地區第三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及大園支線研究等。
相關後續
- 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分預算處理完畢,審查結果為歲入歲出部分依協商結論調整。
- 第1案(電費預算)凍結1/4,待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2案(派遣人力預算)不予處理。
- 第3案(國道經常養護暨路容景觀維護預算)不予處理。
- 第4案(道路維護作業預算)刪除2,360萬元,並要求提供細目報告。
- 第5案(國道事故處理費預算)不予處理。
- 第6案(國道生態維護及作業費)凍結1/4,俟提出國道生態維護工作成效檢討及未來改善計畫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7案(交通及運輸設備維護費)不予處理。
- 第8案(管理及總務費用中外包費用)凍結1/4,俟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於3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9案(電子收費委辦服務費)凍結1/4,待高速公路局督促委辦之遠通公司提出檢討計畫及改善情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10案(電子收費委辦服務費)凍結1/2,俟交通部與遠通公司建立多元安置就業計畫,徹底解決收費員轉置工作後,始得動支。
- 第11案(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保留,送院會協商。
- 第12案(國道改善工程可行性研究費及先期規劃作業費)保留,待提供資料後再處理。
- 第13案(委託調查研究費)保留,送院會協商。
- 第14案(用品消耗費)刪除100萬元。
- 第15案(工作獎金)保留,送院會協商。
- 第16案(管理及總務費用中外包費用)凍結1/4,俟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於3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17案(法律事務費)凍結1/4,俟高工局針對遠通公司提出更有效及強力性之處分作為,該筆預算方准予動支。
- 第18案(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專案計畫)全數刪除。
- 第19案(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與第18案併案處理,全數刪除。
- 第20案(通行費欠費處理)不予處理。
- 第21案(通行費收入下降及欠費問題)照案通過。
- 第22案(降低委辦費率可行性)照案通過。
- 第23案(加強攔查取締車牌違規)照案通過。
- 第24案(收費員年資、勞保損失補償及工作轉置)修正文字後通過,要求交通部會同勞動部研訂約聘僱人員年資與勞保損失補償及評估專案補償之可行性,並於半個月內提出草案。
- 第25案(遠通公司裁罰機制及收費員轉置)修正文字後通過,要求高速公路局研議裁罰機制之可行性,並嚴厲督促遠通公司儘速完成收費員轉置工作。
- 第26案(先前離職收費員資遣費)修正文字後通過,要求高速公路局研議比照提供7個月資遣費之可行性。
- 第27案(收費員第二專長輔導)照案通過。
- 第28案(國道1號台北─桃園路段塞車改善)照案通過。
- 第29案(舊泰山收費站拆除工程拖延)修正文字後通過。
- 第30案(交流道區違規取締宣導)修正文字後通過。
- 第31案(國道1甲線進度報告)照案通過。
- 第32案(國道1號台北─中壢路段壅塞改善規劃)照案通過。
- 第33案(國1甲線與中油協調)照案通過。
- 第34案(國1甲線與五楊高架銜接方案)照案通過。
- 第35案(彰化縣增設高速公路評估)修正文字後通過。
- 第36案(清水服務區商品價格降幅及服務品質提升調查)修正文字後通過,要求高公局於重新開幕後2個月內提出調查報告。
- 臨時提案第1案(華韵12號船舶查處)修正文字後通過,要求停止所有裝載準備作業,待航政機關查明確認無誤後始得辦理後續作業。
- 所有保留的案子都送院會協商。
- 委員魏明谷、劉櫂豪、李鴻鈞、楊瓊瓔及鄭汝芬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38001
- 卷/期/冊
- 103/80/1
- 發布日期
- 2014-12-03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