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查:菸酒公司與印刷廠營運、FTA衝擊及財政政策辯論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11-19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臺灣菸酒公司及財政部印刷廠104年度營業預算。會議聚焦於兩公司營運績效、市場競爭挑戰、食品安全議題、電子發票推動成效及轉型策略。同時,委員們就中韓FTA對台灣經濟的衝擊、富人稅、彰銀經營權爭議、頂新捐款處理原則及101煙火贊助等重大財政政策進行廣泛質詢與討論。最終,多項預算提案經協商後決議凍結部分經費,並要求兩公司提出改善報告或轉型計畫。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財政部印刷廠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及財政部印刷廠104年度的營運計畫與預算編列,並深入探討兩事業的經營現況、市場競爭力、轉型挑戰及社會責任。
- 討論延伸至台灣整體經濟與財政政策,包括中韓FTA的衝擊評估、所得分配公平性、公股銀行西進風險、政府對重大捐款的處理原則,以及股市動能與國營事業投資策略。
相關爭議
- 臺灣菸酒公司營運績效:立法委員質疑臺酒啤酒與香菸市占率持續下降,觀光酒廠使用率低迷,紅酒查緝不力,以及廣州亞運廣告投入效益不彰,與財政部長稱其「創新不錯」的說法產生矛盾。
- 假茅台酒案與食品安全:臺酒公司涉嫌代製假茅台酒的偵辦進度緩慢,以及網路謠傳麥芽含戴奧辛事件,引發委員對公股公司守法與食安把關的嚴重質疑。
- 財政部印刷廠轉型困境:電子發票推動5年仍未全面無紙化,印刷廠業務高度依賴紙本發票,委員質疑其轉型牛步且獎金發放比例過高,與財政部無紙化目標矛盾。
- 中韓FTA衝擊評估:財政部與經濟部對中韓FTA衝擊的數據掌握與影響評估不一致,委員質疑政府誇大衝擊數據恐嚇人民,且其因應策略「嚴肅面對、積極開放、勇敢競爭」流於口號。
- 頂新30億捐款處理:行政院與財政部對於是否接受頂新集團30億元食安基金捐款立場不一,委員憂心接受捐款將影響司法公正性與政府形象。
- 彰化銀行經營權爭奪:財政部與台新金控在彰銀董事改選中對審計委員會主導權的爭執,財政部稱旨在「制衡」而非「經營權」,委員質疑其是否充分維護小股民權益及公股事業投資策略。
- 遺產贈與稅與貧富差距:委員質疑遺產贈與稅率調降至10%是政策錯誤,未能有效縮小貧富差距,並建議財政部檢討配偶贈與免稅及改採繼承稅制。
立法委員發言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臺灣菸酒公司啤酒與香菸市占率持續下降、觀光酒廠績效不彰,且2013年決算達成率低於62%,績效不佳。
- 要求臺灣菸酒公司應主動查緝市場上以化工香料泡製的假紅酒,維護國人健康與市場品質。
- 提案刪除臺灣菸酒公司僻地津貼,並凍結績效獎金與業務宣導費,要求提出報告。
- 強調臺灣菸酒公司應代表MIT形象,若無法做好行銷就不應犧牲形象拓展中國市場。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關切臺灣菸酒公司涉嫌代製俄國伏特加假冒茅台酒銷往中國案的偵辦進度,強調公股公司應守法。
- 質詢臺灣菸酒公司進口麥芽是否含戴奧辛的網路謠言,並要求確保食品安全查驗嚴謹。
- 詢問米酒成分,指出料理米酒為食用酒精與米酒調和,純米酒為百分之百米釀造。
- 關心酒駕嚴罰後酒類消費習慣改變,以及台北啤酒工廠土地開發案的進度與公民團體意見。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詢問財政部對中韓FTA衝擊的因應立場,特別是面板、石化、汽車等產業的配額零關稅方案,主張先打折扣、部分零關稅以推進談判。
- 認同Piketty關於教育可讓窮人翻身、課徵富人稅填補教育資源不足的觀點,但質疑台灣教育問題不在經費而在方向(產學失調、技職教育不足)。
- 質疑財政部所稱中韓FTA導致70億稅損的估算依據,並批評臺灣菸酒公司對戴奧辛謠言的處理態度消極。
- 建議修法開放台灣酒類網購,以拓展市場,並批評臺灣菸酒公司對此缺乏主張。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將中韓FTA比喻為「溫水煮青蛙」,證所稅比喻為「熱水煮青蛙」,質疑證所稅導致股市低迷。
- 指出證交稅每年短收300億,證所稅徵收困難,卻對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斤斤計較,造成社會問題。
- 質疑金管會開放國際證券OSU及OBU銷售台股基金對台股的幫助,以及外資是否會買單。
- 關心不動產放款呆帳提高、房貸上漲及房地合一課稅對民眾購屋與貧富差距的影響。
- 要求財政部在彰銀董事改選中堅定立場,確保審計委員會主導權,以制衡台新金控整併彰銀,並維護全民利益。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與財政部對頂新30億元食安基金捐款的矛盾立場,認為政府不宜接受,以免影響司法公正性與社會觀感。
- 主張政府在推動FTA(如ECFA、服貿、貨貿)時應納入「包容性成長」觀念,成立受害補償基金,由受益行業提撥資金輔導受害行業,並應立法建置。
- 第三度關切101大樓跨年煙火贊助問題,要求財政部長保證煙火一定會舉辦,並追究董事長責任。
賴振昌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長對中韓FTA衝擊的「溫水煮青蛙」說法,要求明確定義「短期」影響(部長答約3年內),並批評政府對衝擊數據掌握不清、誇大數字恐嚇人民。
- 認為政府提出的12字因應對策「嚴肅面對、積極開放、勇敢競爭」流於口號,應以精確數據為前提。
- 強調中韓FTA談判複雜,簽訂與實施仍需時日,不應輕率恐嚇人民。
李應元 立法委員
- 強調產品競爭力是面對FTA衝擊的關鍵,而非關稅高低,並舉例說明韓國產品輸美免關稅比例低於台灣,不應過度悲觀。
- 批評臺灣菸酒公司行銷能力不足,廣告缺乏記憶點,應學習金門酒廠的活潑行銷策略,並透過競標方式引入創意人才。
- 建議財政部長對亞洲物流公司及印刷廠的轉型、民營化等政策面問題做出明確決定,不應讓其無工作卻被要求績效。
- 認為101煙火贊助應回歸市場機制,若無法處理應下台。
薛凌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在彰銀經營權爭議中,只強調「制衡」而非「經營權」,且要求台新金控簽署不價購委託書,認為財政部應正視小股民權益,不應讓兩大股東對抗損害小股民。
- 批評電子發票推動5年仍牛步化,每年浪費3.1億郵資於紙本發票兌獎,與無紙化目標矛盾。
- 質疑財政部印刷廠業務高度依賴統一發票,轉型成效不彰(其他收入僅6千元),卻編列高額年終獎金,要求財政部提出印刷廠裁撤或轉型計畫。
- 批評臺灣菸酒公司多個酒廠產能利用率低於60%,資產報酬率為負,且酒類存貨備抵跌價損失高達31億,要求提出轉虧為盈計畫書。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質詢中韓FTA對台灣造成的70億元稅損是否會逐年擴大,以及對就業機會的影響,並主張應快速簽訂服貿與貨貿以避免產業外移。
- 建議政府不應接受頂新30億元捐款,以免其抵稅並被視為花錢了事、買贖罪券。
- 批評部分媒體與政黨聲稱中韓FTA對台灣「沒有影響」是欺騙社會大眾。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比較臺灣菸酒公司與金門酒廠的盈餘與獲利率,質疑臺酒規模更大、產品多元卻獲利能力較差,主要獲利來自香菸和啤酒,米酒則虧損。
- 批評臺酒過去在廣州亞運投入數億廣告費,但中國大陸市場拓展成效不彰,營業額成長緩慢,獲利率逐年下滑。
- 建議臺酒應檢討海外市場拓展政策,避免錯誤投資侵蝕獲利基礎,並改善觀光酒廠的參訪人數與營收。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詢問近期股市是否存在「選舉行情」或「逃命行情」,認為台股量能不足、低迷,政府應全力做多。
- 建議四大基金多挪額度投入股市代操,並質疑臺灣菸酒公司及八大公股銀行等資金是否在低檔徘徊,是進場的好時機。
- 質疑電子發票推動後民眾仍收到消費明細,改革成效不明顯,要求財政部加強宣導其對營業人節省成本及減少砍樹的效益。
- 關切臺灣菸酒公司投資彰銀股票,是否與財政部在彰銀經營權爭奪中節節敗退有關,要求財政部努力守住總經理與審計委員會多數席次。
曾巨威 立法委員
- 引用Piketty的「成長與公平」理論及張忠謀對遺產贈與稅調降的批評,指出資本報酬率大於經濟成長率導致所得分配惡化,質疑遺贈稅率降至10%是政策錯誤。
- 認為台灣現行稅制在生前贈與控制不佳的情況下,輕易放掉死亡當下的遺產稅關卡,對稅制公平性與貧富差距有傷害。
- 建議財政部檢討現行遺產贈與稅制,考慮取消配偶之間贈與免稅,並將總遺產稅制改為繼承稅,以搭配自由化趨勢並解決分配惡化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臺灣菸酒公司在產品、市場、通路上有創新,尤其生技產品和活化酒廠方面表現不錯,稅後淨利逐年成長。
- 確認臺灣菸酒公司代製伏特加銷往中國案仍在偵辦中,已停止代工業務,並將加強酒類查察。
- 回應中韓FTA衝擊,認為短期(約2、3年內)影響不大,但中長期貿易環境會惡化,GDP可能下降0.5%,稅損約70億元,強調要「嚴肅面對、積極開放、勇敢競爭」。
- 同意配額零關稅是可行的談判方向,但需談好比例以避免對台灣產業造成重大影響。
- 認為教育是國家競爭力重要一環,台灣教育經費充足但方向有問題,應轉向技職教育。
- 表示台灣已課富人稅(所得千萬以上增5%),並期待房地合一課稅能彌補資本利得稅。
- 對於頂新30億捐款,表示國庫統收統支無法拒絕,但考量社會觀感,呼籲頂新不必捐給政府,若收到會退回。
- 在彰銀經營權爭議中,財政部目標是取得審計委員會2席,以制衡台新金控整併,維護全民利益,但實力不足以拿回經營權。
- 表示公股銀行西進是政策,但機會與風險並存,需注意風險控管。
- 認為股市基本面不差,不必過度看淡,金管會開放OSU/OBU銷售台股基金有助益,但關鍵仍在外資對股票價值的判斷。
- 回應遺產贈與稅爭議,認為稅率高低對稅收影響不大,富有者可規避,但同意Piketty的觀念,將考慮檢討遺贈稅制,包括配偶贈與免稅及改為繼承稅。
- 承諾101跨年煙火會辦成,責任在宋董事長,並將努力提升關務便捷化以降低通關成本。
徐安旋 臺灣菸酒公司董事長
- 承認啤酒市占率受嚴格酒駕規範影響而下降,但整體獲利逐年成長,去年稅後淨利達104.5億元。
- 澄清網路謠言,表示公司進口的是優質麥芽而非大麥,且無戴奧辛問題,已報案追究刑責。
- 說明料理米酒是50%食用酒精與50%米酒調和,純米酒為百分之百米釀造,加鹽米酒稅率與不加鹽米酒已一致。
- 表示已停止代工進口伏特加業務,部分同仁因出具證明不實被傳訊。
- 坦承酒類網購在台灣因法規限制不能開放,但已準備與大陸網路業者合作拓展大陸市場,並將持續努力開拓東南亞市場。
- 承認觀光酒廠參觀人次及營收呈遞減趨勢,有改善空間。
- 承諾將研擬改善工廠產能利用率、轉虧為盈及酒類銷售計畫,於1週內提交報告。
林讚峰 臺灣菸酒公司總經理
- 說明公司採購原料規範嚴謹,會自行檢驗或送外部公信單位檢驗,從未驗出戴奧辛。
- 強調公司所有酒類產品的食安檢驗都經國家實驗室認證,符合CNS方法,確保產品安全。
連坤耀 財政部印刷廠廠長
- 說明印刷廠主要業務為統一發票印製、發售、兌獎及政府公務印刷,發票業務占營業額92.95%。
- 強調統一發票銷售成本包含紙張、原物料及員工工資,以及全省25個銷售點的支出,皆為必要成本。
- 表示將配合財政部推動電子發票政策,規劃短中長期轉型策略,朝「印刷技術精緻化」及「轉型發展產品廣度化」方向努力。
凌忠嫄 財政部國庫署署長
- 說明民眾捐款直接進入國庫,事前無法得知捐款人,因此無法拒絕,且國庫統收統支,沒有法律規定可判斷捐款可收或不可收。
饒平 財政部關務署署長
- 表示化妝品關稅較高,但個別產品不同,對酒類關稅與銷量數據不清楚,需查閱資料。
蘇俊榮 財政部資訊中心主任
- 說明電子發票推動後,B2B營業人每年可節省近1億元紙張成本,且因無紙化每年可少砍約5萬棵樹,效益顯著。
相關後續
- 財政委員會通過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及財政部印刷廠預算,除協商結論調整相關科目金額外,其餘部分均照列。
- 臺灣菸酒公司104年度行銷費用項下僻地津貼凍結10%,需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臺灣菸酒公司104年度績效獎金凍結20%,需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臺灣菸酒公司104年度行銷費用及管理費用項下服務費用凍結10%,需研擬改善工廠產能利用率、轉虧為盈及酒類銷售計畫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臺灣菸酒公司104年度行銷費用項下業務宣導費凍結10%,需向財政委員會提出行銷計畫後始得動支。
- 臺灣菸酒公司104年度大陸地區旅費及國外旅費凍結10%,需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決議財政部應責成臺灣菸酒公司主動查緝市場上劣質或偽品酒類(尤其紅酒),提供財政部查緝及衛福部維護食安之用,以保護市場及消費者健康,照案通過。
- 財政部印刷廠統一發票銷售成本凍結20%,需提出轉型計畫並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38301
- 卷/期/冊
- 103/83/1
- 發布日期
- 2014-12-09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