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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文化部、科技部與原能會104年度預算及相關議題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11-17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5次會議,首先聽取教育部與體育署關於2014亞運、2016奧運及2017世大運的報告與質詢。隨後,會議重點審查文化部、科技部及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04年度預算,針對多項文化、科技、核能安全及人才培育計畫進行預算刪減或凍結,並要求相關部會提交專案報告或檢討改善方案,以確保預算效益與政策透明度,部分爭議性議案則暫予保留。

討論事項一

教育部部長、體育署署長報告「2014年韓國仁川亞洲運動會我國奪牌績效檢討、2016年巴西里約奧運準備規劃、2017年世界大學運動會之籌辦進度、各縣市學校及國民運動設施之現況與發展」,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報告主要檢討2014年仁川亞洲運動會我國奪牌績效,並規劃2016年巴西里約奧運及2017年世界大學運動會的籌辦進度。
  • 同時也針對各縣市學校及國民運動設施的現況與未來發展進行說明,並接受立法委員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教育部

  • 針對委員質詢即席答復說明。

何卓飛 署長 教育部體育署

  • 針對委員質詢即席答復說明。

相關後續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 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討論事項二

繼續審查(處理)104年度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繼續審查文化部及其所屬單位的104年度預算案,重點討論歲出預算中各項業務的經費編列,特別是針對文化創意產業、影視流行音樂、人文出版、藝術發展及文化交流等項目進行審議。
  • 會議針對多項預算項目提出凍結決議,要求文化部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以確保預算執行效益、政策透明度及回應社會期待。

相關爭議

  • 預算減列與凍結:文化部歲出預算多項科目被減列或凍結,包括派員出國計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人文及出版業務、藝術發展業務及文化交流業務,顯示委員對這些項目效益或規劃有疑慮。
  • 中央通訊社公正性爭議:委員質疑中央通訊社新聞編採受政府干預,特別是在「太陽花學運」期間英文網站報導與中文新聞存在顯著落差,要求其強化基層新聞工作者編採自由的內部機制。
  •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運作問題:委員關切籌備處專業人力不足、展覽久未更新、園區整合經營缺乏觀點,以及戒嚴時期檔案接管後遲未公開且保管空間不符標準,要求檢討並公開資料。
  • 社區營造計畫整合與公民參與:委員指出「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與文化部其他政策重疊,且存在目標不明確、重複投資、缺乏社區精神等弊端,要求試辦公民審議和參與式預算機制。
  •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定位與發展:委員關切樂團人才流失、定位不明,以及臺灣音樂文化園區未能發揮預期效益,要求文化部提出永續發展計畫。
  • 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預算合理性:委員質疑衛武營籌備處未配合文化中心成立裁撤,同時編列兩者營運經費,要求說明分工與角色區別。

立法委員發言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五分之一預算,要求文化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中金馬獎補助200萬元,要求文化部書面報告。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五分之一預算,要求文化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中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二分之一預算,要求文化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人文及出版業務中臺灣文學館業務15萬3千元,要求文化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藝術發展業務中推展交響樂團業務1千萬元,要求文化部書面報告。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五分之一預算,要求文化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中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二分之一預算,要求文化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人文及出版業務中辦理國民記憶庫計畫200萬元,要求文化部書面報告。
  • 建議衛武營藝術中心入口意象應標示水之造景與搭配,以調和水泥鋪面生硬景象。
  • 提案要求文化部與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協調,建制鳳儀書院至曹公廟之文化廊道與藝術造街。
  • 建議文化部研擬安排台灣豫劇團每年於曹公誕辰前後,前往曹公廟與鳳儀書院公演,並列為固定活動。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五分之一預算,要求文化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中金馬獎補助200萬元,要求文化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人文及出版業務中辦理國民記憶庫計畫200萬元,要求文化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人文及出版業務中臺灣文學館業務15萬3千元,要求文化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藝術發展業務中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六分之一預算,要求文化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藝術發展業務中視覺藝術之輔導與推動等5千萬元,要求文化部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文化部與地方政府於3個月內提出霧峰光復新村整體規劃,並鼓勵申請藝術村及藝術浸潤空間計畫。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五分之一預算,要求文化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中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二分之一預算,要求文化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人文及出版業務中辦理國民記憶庫計畫200萬元,要求文化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人文及出版業務中臺灣文學館業務15萬3千元,要求文化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人文及出版業務中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業務944萬元,要求文化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藝術發展業務中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六分之一預算,要求文化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藝術發展業務中視覺藝術之輔導與推動等5千萬元,要求文化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文化交流業務5千萬元,要求文化部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中央通訊社於6個月內設計並落實強化基層新聞工作者編採自由之內部機制,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文化部於4個月內就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景美與綠島兩園區常設展與特展逐項檢討,並提出短、中期展覽規劃方向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於1年內建造檔案儲藏空間,儘速整理編目移交檔案,並就涉及個人資料部分舉辦公聽會制定公開辦法。
  • 提案要求文化部就2015年「新故鄉」經費試辦導入公民審議和參與式預算機制,並納入第三期計畫。
  • 提案要求文化部於3個月內邀請專家會勘前公路大樓,將其意見納入攝影文化中心空間規劃,以尊重歷史及空間紋理。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五分之一預算,要求文化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中金馬獎補助200萬元,要求文化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中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二分之一預算,要求文化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中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二分之一預算,要求文化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中推動紀錄片國際行銷三分之一預算,俟財團法人國家電影中心設置條例送立法院後始得動支。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五分之一預算,要求文化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中金馬獎補助200萬元,要求文化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中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二分之一預算,要求文化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中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二分之一預算,要求文化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中推動紀錄片國際行銷三分之一預算,俟財團法人國家電影中心設置條例送立法院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藝術發展業務中視覺藝術之輔導與推動等5千萬元,要求文化部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國家人權博物館研商多樣化詮釋,增添立體、動態表演藝術,呈現人權多面性風貌,並於明年度起規劃實施。
  • 提案要求文化部會同科技部研議「中興新村為主體之科技與表演藝術跨域實驗基地」發展計畫,並於立法院第6會期結束前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文化部及所屬相關單位研擬「國發基金投入文化軟體建設發展」之計畫,於立法院第6會期結束前提出規劃報告,併報請行政院審議。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五分之一預算,要求文化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中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二分之一預算,要求文化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人文及出版業務中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業務944萬元,要求文化部專案報告。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文化部及所屬相關單位研擬典藏本土作曲家許石作品與文物的計畫,於11月底前提出整體規劃之書面評估。
  • 提案要求衛武營籌備處與文化中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分工規劃與角色區別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文化部參考日本「特攝劇」海外整合行銷手法,研析我國表演藝術優劣勢,進行實質有效拓展計畫,於立法院第6會期內將表演藝術納入「價值產值化計畫」中,並於104年度起規劃。
  • 提案要求文化部應會同地方政府於3個月內提出霧峰光復新村整體規劃,並鼓勵申請藝術村及藝術浸潤空間計畫。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文化部參考日本「特攝劇」海外整合行銷手法,研析我國表演藝術優劣勢,進行實質有效拓展計畫,於立法院第6會期內將表演藝術納入「價值產值化計畫」中,並於104年度起規劃。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中金馬獎補助200萬元,要求文化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中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二分之一預算,要求文化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中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二分之一預算,要求文化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中推動紀錄片國際行銷三分之一預算,俟財團法人國家電影中心設置條例送立法院後始得動支。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文化部主管歲出部分,減列派員出國計畫(不含智利參訪及威尼斯美術展)5萬元、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1千萬元、文化交流業務1千5百萬元,共計減列2千5百05萬元,其餘照列。
  • 凍結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原列4億3千3百01萬3千元之五分之一,俟文化部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中金馬獎頒獎典禮等活動補助200萬元,俟文化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原列10億2千2百40萬元之二分之一,俟文化部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原列7億1千3百30萬元之二分之一,俟文化部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推動紀錄片國際行銷原列2千5百萬元之三分之一,俟財團法人國家電影中心設置條例(草案)送立法院後始得動支。
  • 凍結人文研發業務中辦理國民記憶庫計畫200萬元,俟文化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臺灣文學館業務15萬3千元,俟文化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業務944萬元,俟文化部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表演暨視覺藝術之策劃與發展六分之一預算,俟文化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視覺藝術之輔導與推動等5千萬元,俟文化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推展交響樂團業務1千萬元,俟文化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文化交流業務5千萬元,俟文化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中央通訊社應於6個月內設計並落實強化基層新聞工作者編採自由之內部機制,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文化部應就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景美與綠島兩園區之常設展與特展逐項檢討,並於4個月內就檢討結果與籌備處短、中期展覽規劃方向,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應在1年內建造完成恆溫恆濕並防火消防之儲藏空間,再將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移交檔案搬回保管;編定計畫、儘速將此批檔案整理編目,以便早日開放大眾使用;就資料中涉及個人資料部分如何公開舉辦公聽會,並依公聽會結果制定資料公開辦法。在文化部完成前揭程序,再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文化部應就2015年「新故鄉」經費之執行,試辦導入具公民審議和參與式預算等新一代社區治理策略精神之機制,並於檢討2015年試辦情形後,將相關機制納入「新故鄉社區營造第三期計畫」中。
  • 文化部及所屬相關單位應研擬典藏本土作曲家許石作品與文物的計畫,於11月底前提出整體規劃之書面評估。
  • 國家人權博物館應研商多樣化詮釋,增添立體、動態的表演藝術,呈現人權的多面性風貌。請於預算審查結束前擬定,並於明年度起規劃實施。
  • 文化部應與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協調,輔導並建制鳳儀書院至曹公廟之文化廊道與藝術造街等活動,有效串連鳳儀書院與曹公廟之文化意象。
  • 文化部應研擬安排台灣豫劇團每年於曹公誕辰前後,前往曹公廟與鳳儀書院公演,並將此活動列為台灣豫劇團每年之固定活動。
  • 文化部應會同科技部研議「中興新村為主體之科技與表演藝術跨域實驗基地」發展計畫,並於立法院第6會期結束前提出整體規劃之書面報告。
  • 文化部及所屬相關單位應研擬「國發基金投入文化軟體建設發展」之計畫,於立法院第6會期結束前提出規劃報告之書面資料,併報請行政院審議。
  • 文化部應參考日本「特攝劇」的海外整合行銷手法,研析我國表演藝術在海外市場所具備之優劣勢,進行實質有效之拓展計畫,於立法院第6會期內將表演藝術納入「價值產值化計畫」中,並於104年度起規劃。
  • 文化部應會同地方政府於3個月內提出結合在地特色性質之霧峰光復新村整體規劃,並鼓勵申請藝術村及藝術浸潤空間計畫。
  • 文化部應於3個月內邀請臺灣近代史、建築史、交通史及科技與社會研究(STS)專家到場會勘前公路大樓,並於會勘後將其意見整理,再納入攝影文化中心之空間規劃中。
  • 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 本案另定期繼續審查處理。

討論事項三

繼續審查(處理)104年度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繼續審查科技部及所屬單位104年度預算,涵蓋歲入及歲出,重點討論科學園區管理、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太空科技、科技政策人才培育、學術倫理與科研成果轉化等議題。
  • 多項預算項目被凍結,並要求科技部針對科研效益、產學合作、人才流失、學術倫理、兩岸科技貿易及科學園區營運等問題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以提升科技發展與管理效能。

相關爭議

  • 科研經費分配與效益:委員質疑科技預算分配缺乏整體科技願景,聚焦個別領域研究,導致缺乏整合性科技政策人才,且研發成果轉化為經濟效益不彰,技術貿易逆差擴大。
  • 學術倫理與論文掛名:針對國際期刊撤銷台灣論文事件,委員批評學術界因升等、獎補助過於重視論文數量,導致論文掛名浮濫及學閥現象,要求科技部與教育部檢討改善。
  • 科學園區營運與轉型:委員指出部分科學園區土地及廠房出租率偏低,未能發展創新聚落,且科技部未積極參與ITA談判策略制定,對園區員工保障不足,要求檢討招商、勞動政策及科技貿易因應。
  • 國家實驗研究院運作與專利效益:委員質疑國家實驗研究院多個研究中心功能重疊,未積極整併,且專利授權應用情形欠佳,權利金收入不足以支應申請及維護費用,研發成果轉化經濟效益未如預期。
  • 海研五號沈船事件:委員關切海研五號沈船原因、後續保險理賠及海洋研究影響,要求科技部檢討經營模式、加強海下技術與工程,並提出新船替代方案。
  • 太空計畫與社會推廣:委員認為科技部未能系統性推介太空計畫重大進展及福衛五號、七號科學技術,要求提出口述史採集與整合性社會推廣方案。
  • 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發展:委員質疑高等研究園區開發計畫一再改變,廠商進駐率低,特別是文創業者進駐條件嚴苛,要求檢討開發方式及強化文創業者進駐辦法。

立法委員發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家實驗研究院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1千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發展趨勢分析與資訊服務計畫2千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國家實驗研究院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中海洋科技研發平台服務等500萬元,要求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國家實驗研究院海研五號科研儀器建置暨營運2億9千3百13萬元,要求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籌組任務編組之科技貿易因應小組,並就我國ITA策略與科技政策之整合協調,於5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在6個月內提出「無人飛行載具發展計畫」,並就此計畫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會同經濟部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就「開放晶圓廠赴大陸投資相關配套管理規劃方案」之執行與檢討,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提出福衛五號、七號與太空計畫之口述史採集與整合性社會推廣方案,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就科技政策人才之養成、科技政策人才庫之建立與我國重大政策與法規之科技評估如何強化,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5個月內就科研中心分散化問題擬定方案,並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就促進科普領域之發展與科技與社會研究(STS)人才之養成,擬定具體計畫,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就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仰賴國庫撥款、支應行政經費問題如何改善,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就科學園區發展挑戰,於5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全面整合相關機關權限。
  • 提案要求科技部邀集勞工團體等,就如何制定「科學園區勞動政策」進行研究,並於5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慎重考慮將海洋中心擴大改組為整合性之海洋研究機構,並與「海洋科學研究園區」之建置相互配合。
  • 提案要求科技部就前國科會時期政策推動歷程,於2個月內擬定計畫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就智慧型工廠相關技術缺乏整合與上位政策問題,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規劃推動如失職審查委員停止審查資格等措施,杜絕科技經費分配流弊,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就面板產業發展挑戰與中國擴產威脅,於3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扮演科技幕僚角色。
  • 提案凍結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中企劃行政17萬元,要求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中綜合企劃81萬元,要求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輻射偵測中心一般行政項下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6萬元。
  • 提案凍結輻射偵測中心天然游離輻射偵測500萬元,俟原子能委員會報告改進方案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輻射偵測中心天然游離輻射偵測中建構國土安全輻射監測網二分之一,待輻射偵測中心邀集民間單位公開複驗人工核種監測結果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輻射偵測中心人造游離輻射偵測80萬元,俟原子能委員會報告減容中心強化監控方案始得動支。
  • 提案刪除放射線物料管理局赴中國交流36萬元預算,認為無實質效益。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局一般行政2千萬元,俟原子能委員會報告加速推動蘭嶼居民健康檢查計畫與時程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局一般行政項下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13萬2千元。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放射性物料管理作業1千萬元,俟原子能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放射性物料管理作業1千萬元,要求原能會表達反對經濟部修改公投規定之意。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物料及小產源廢棄物安全管制100萬元,俟原子能委員會報告具完整公民投票機制的「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立法計畫與推動期程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一般行政1億元,俟核能研究所修改預算編列方式,全面揭露派遣人力所有預算並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一般行政項下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177萬9千元。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中計畫管理及科技人才培訓300萬元,俟原子能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中核物料與核設施活動管理1千萬元,要求提供六氟化鈾回運美國事宜詳細說明。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項下運費2千萬元,要求核研所就核燃料引進用途、貯存方式、維護成本等提出說明,並待與美國商洽進一步成果後再報告。
  • 提案刪除核能研究所太陽光電技術計畫預算,認為其法定職掌無此項目,且相關技術不如民間與其他單位,有浪費預算之虞。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纖維酒精產業推廣平台及加值化生質精煉技術之研發四分之一,要求核能研究所提出報告說明。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物料及小產源廢棄物安全管制100萬元,要求原能會表達反對經濟部修改公投規定之意。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1千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科技發展趨勢分析與資訊服務計畫2千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之海研五號科研儀器建置暨營運2億9千3百13萬元,要求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33萬元,要求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國家型科技計畫績效評估方式,並研議推動食品安全國家型計畫,要求科技部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於1個月內積極檢討海洋研究船經營模式,提出改善管理制度方案,以避免海研五號沈船事件再次發生。
  • 提案凍結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中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1千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3個月內重新檢討高等研究園區案是否可採分區開發,並檢討廠商進駐規定,提高進駐可能性。
  • 提案凍結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中綜合企劃500萬元,要求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衛福部與原能會協商,購置邊境查驗機器設備,針對日本輸入食品提供立即快速輻射檢測,並要求日本產地提供輻射檢測合格證明,保護國人食的健康。
  • 提案要求原能會於3個月內研議增加原子能相關人才培育經費、鼓勵學校投入專案研究計畫,並與教育部協商增列公費留學名額、推行尖端科技人才培育獎學金,避免核安管制出現人力斷層。
  • 提案要求原能會檢討現行核安宣傳方式與效果,多利用電子媒體、網路宣傳等管道擴大效果,提升民眾核能相關知識,相關檢討情形以書面送交教育文化委員會。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中計畫管理及科技人才培訓,要求說明具體目標與成效。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中核物料與核設施活動管理1千萬元,要求提供六氟化鈾回運美國事宜詳細說明。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環境與能源科技研究1億元,要求說明執行成效及能否協助政府達成替代能源開發目標。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核能安全科技研究5千萬元,要求原能會針對研究計畫列出詳細目的、評估與審核標準。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核能安全管制技術發展研究3千5百萬元,要求說明總經費年年調整原因及如何達到預期目標。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推廣能源技術運用5千萬元,要求強化研發專利運用,逐年提升技術授權應用。
  • 提案凍結輻射偵測中心天然游離輻射偵測中建構國土安全輻射監測網200萬元,俟原能會提出連結國家災害防救中心災害資訊平台計畫時程並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放射性物料管理100萬元,俟原能會提出加速推動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選址作業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物料及小產源廢棄物安全管制1千萬元,要求嚴格監督台電強化安全配套措施。
  • 提案凍結輻射偵測中心環境輻射偵測中環境輻射偵測整備計畫全數預算,要求說明執行內容與預期成效。
  • 提案凍結輻射偵測中心人造游離輻射偵測中環境輻射偵測整備計畫全數預算,要求說明執行內容與預期成效。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海研五號科研儀器建置暨營運2億9千3百13萬元,要求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33萬元,要求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1個月內提出「縮短研究產出和經濟產值之落差」的調整績效指標與補助機制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國家型科技計畫績效評估方式,並研議推動食品安全國家型計畫,要求科技部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3個月內重新檢討高等研究園區案是否可採分區開發,並檢討廠商進駐規定,提高進駐可能性。
  • 提案要求科技部研擬強化文創業者進駐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之辦法,調和科技與人文,深化科技在文創之應用,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衛福部與原能會協商,購置邊境查驗機器設備,針對日本輸入食品提供立即快速輻射檢測,並要求日本產地提供輻射檢測合格證明,保護國人食的健康。
  • 提案要求原能會於3個月內研議增加原子能相關人才培育經費、鼓勵學校投入專案研究計畫,並與教育部協商增列公費留學名額、推行尖端科技人才培育獎學金,避免核安管制出現人力斷層。
  • 提案要求原能會檢討現行核安宣傳方式與效果,多利用電子媒體、網路宣傳等管道擴大效果,提升民眾核能相關知識,相關檢討情形以書面送交教育文化委員會。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中計畫管理及科技人才培訓,要求說明具體目標與成效。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中核物料與核設施活動管理1千萬元,要求提供六氟化鈾回運美國事宜詳細說明。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環境與能源科技研究1億元,要求說明執行成效及能否協助政府達成替代能源開發目標。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纖維酒精產業推廣平台及加值化生質精煉技術之研發1千萬元,待核研所檢討1、2期計畫缺失並提出精進方案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核能安全科技研究5千萬元,要求原能會針對研究計畫列出詳細目的、評估與審核標準。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放射性物料管理1千萬元,要求促使放射性物料管理局重視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之急迫性。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物料及小產源廢棄物安全管制1千萬元,要求嚴格監督台電強化安全配套措施。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建構全國實驗動物資源服務中心計畫960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36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之海洋科技研發平台服務、海洋資訊平台服務、海洋科技前瞻研究推動等500萬元,要求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之海研五號科研儀器建置暨營運2億9千3百13萬元,要求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33萬元,要求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2個月內就災防科技中心考量複合式防災之需求,提出各項跨域資訊整合之規劃。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於2個月內提出專利技轉進度及可預期效益說明,並連結各部會研究單位與經濟部產業輔導中心。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提出具體方針,配合國家產業政策、經濟發展需求及社會民生福祉,合理調整補助及管考機制,著重產出效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就學術倫理檢討作為提出說明,以發揮實際的稽核效果。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與教育部持續檢討改善學術審查制度中論文掛名浮濫等弊端,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與教育部儘速處理科學園區實驗中學之預算及管理問題,以求事權統一,並於6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應於105年預算中,檢討修正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專題補助計畫不合宜之資本支出項目,明確劃分經常門、資本門,避免虛增資本預算。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加強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之管控機制,改善成果報告品質。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1個月內,針對我國研發人才主力成長明顯趨緩之瓶頸,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凍結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派遣人力及業務承攬300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一般行政1千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中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1千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一般行政五分之一預算,要求核能研究所針對非典型人力進用情況未核實編列預算書提出報告。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一般行政項下超時加班費、不休假加班費、值班費共1千萬元,要求科技部提出報告。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設備運轉維護與改善2千萬元,要求科技部提出報告,說明歷年周邊地域及水質監測值、環境除汙工作等資訊公開管道。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輻射應用科技研究中核子醫藥及醫材與儀器之應用研究1千萬元,要求科技部提出報告,研發相關使用規範及強化醫護人員核能安全教育。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環境與能源科技研究中纖維酒精產業推廣平台及加值化生質精煉技術之研發五分之一,要求科技部提出報告,說明持續投入經費欲改善效益。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核能安全科技研究中核電營運安全領域關鍵技術發展綱要計畫五分之一,要求科技部提出報告,評估疏散所需交通時間及利用現有科技減少疏散時間。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推廣能源技術運用5千萬元,要求強化研發專利運用,逐年提升技術授權應用。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建構全國實驗動物資源服務中心計畫960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36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之海洋科技研發平台服務、海洋資訊平台服務、海洋科技前瞻研究推動等500萬元,要求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之海研五號科研儀器建置暨營運2億9千3百13萬元,要求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33萬元,要求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104年度各單位主管之各項計畫及預算執行,如何配合國家產業政策、經濟發展需求及社會民生福祉之分析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應儘速與教育部檢討調整獎補助之相關辦法,改造教研人員多元升等之誘因結構,於3個月內提出相關方案之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2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針對「前瞻及應用科技」預算執行中,科研成果缺乏完整全貌資訊、研發效益不彰等問題。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2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針對國家型科技計畫評估綜效部分面向指標未能確實衡量研發成果,且缺乏後續成果追蹤機制。
  • 提案要求科技部除修正學術倫理相關規範外,更亟需會同教育部檢討論文掛名問題之原因,儘速修正相關學術審查制度,並於2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針對聘用人員多為久任且未符聘用條例規定,應檢討用人方式,進用及培育適任之正式人力,改善整體用人結構。
  • 提案要求科技部需落實節能減碳暨環保再生能源產學計畫,並使廠家皆能接受節能減碳之相關技術。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1個月內,針對我國研發人才主力成長明顯趨緩之瓶頸,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協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1個月內妥處中國手機小米公司擅自上傳用戶資料問題,並將具體改善報告送交委員會。
  • 提案要求科技部不應預設立場與刻意護航,須秉公查處陳震遠論文造假事件,必要時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秘密會議報告審議委員名單,以昭公信。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1個月內將海研五號沈船事件相關替代之具體性計畫送交委員會。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1個月內將4G加速、物聯網全面創新相關產學整合計畫送交委員會。
  • 提案要求科技部責成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於2週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針對專利授權應用欠佳、服務收入未同步成長等問題。
  • 提案要求科技部責成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於2週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針對同步輻射中心階段性任務達成後,應適時減少或停止相關實驗補助。
  • 提案凍結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派遣人力及業務承攬300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一般行政1千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中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1千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臨時人員酬金5千萬元,質疑進用過多研發替代役人力。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委辦費1千萬元,質疑委辦案件數每年不減反增,有浮濫之嫌。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一般行政項下人事費4千2百36萬9千元,質疑核能職務加給發放對象及標準,應檢討調整。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中計畫管理及科技人才培訓300萬元,要求原子能委員會提出核能人才斷層應對措施。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中核物料與核設施活動管理1千2百06萬元,要求妥善規劃六氟化鈾回運美國之安全防範措施,並儘速妥處其餘核廢料。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設施運轉維護與改善1千萬元,質疑租用台鹽及南科展示系統土地租金起伏過大。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核能安全科技研究5千萬元,質疑核研所承接台電委辦案件有利益衝突之虞,且電漿焚化熔融爐效能不彰。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推廣能源技術運用5千萬元,要求強化研發專利運用,逐年提升技術授權應用。
  • 提案減列核能研究所推廣能源技術應用項下業務費1千1百97萬元,要求強化研發專利運用,逐年提升技術授權應用。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1千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科技發展趨勢分析與資訊服務計畫2千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之海研五號科研儀器建置暨營運2億9千3百13萬元,要求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33萬元,要求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國家型科技計畫績效評估方式,並研議推動食品安全國家型計畫,要求科技部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於1個月內積極檢討海洋研究船經營模式,提出改善管理制度方案,以避免海研五號沈船事件再次發生。
  • 提案凍結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中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1千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3個月內重新檢討高等研究園區案是否可採分區開發,並檢討廠商進駐規定,提高進駐可能性。
  • 提案要求科技部研擬強化文創業者進駐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之辦法,調和科技與人文,深化科技在文創之應用,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中綜合企劃500萬元,要求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中計畫管理及科技人才培訓,要求說明具體目標與成效。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中核物料與核設施活動管理1千萬元,要求提供六氟化鈾回運美國事宜詳細說明。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環境與能源科技研究1億元,要求說明執行成效及能否協助政府達成替代能源開發目標。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纖維酒精產業推廣平台及加值化生質精煉技術之研發1千萬元,待核研所檢討1、2期計畫缺失並提出精進方案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核能安全科技研究5千萬元,要求原能會針對研究計畫列出詳細目的、評估與審核標準。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核能安全管制技術發展研究3千5百萬元,要求說明總經費年年調整原因及如何達到預期目標。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推廣能源技術運用5千萬元,要求強化研發專利運用,逐年提升技術授權應用。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1千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科技發展趨勢分析與資訊服務計畫2千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之海研五號科研儀器建置暨營運2億9千3百13萬元,要求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國家型科技計畫績效評估方式,並研議推動食品安全國家型計畫,要求科技部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於1個月內積極檢討海洋研究船經營模式,提出改善管理制度方案,以避免海研五號沈船事件再次發生。
  • 提案凍結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中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1千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中綜合企劃500萬元,要求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中計畫管理及科技人才培訓,要求說明具體目標與成效。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中核物料與核設施活動管理1千萬元,要求提供六氟化鈾回運美國事宜詳細說明。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環境與能源科技研究1億元,要求說明執行成效及能否協助政府達成替代能源開發目標。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纖維酒精產業推廣平台及加值化生質精煉技術之研發1千萬元,待核研所檢討1、2期計畫缺失並提出精進方案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核能安全科技研究5千萬元,要求原能會針對研究計畫列出詳細目的、評估與審核標準。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核能安全管制技術發展研究3千5百萬元,要求說明總經費年年調整原因及如何達到預期目標。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推廣能源技術運用5千萬元,要求強化研發專利運用,逐年提升技術授權應用。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1千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建構全國實驗動物資源服務中心計畫960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36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科技發展趨勢分析與資訊服務計畫2千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之海洋科技研發平台服務等500萬元,要求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之海研五號科研儀器建置暨營運2億9千3百13萬元,要求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33萬元,要求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針對「縮短研究產出和經濟產值之落差」,調整績效指標與補助機制。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盤點我國各區域之主要產業聚落,檢討小聯盟計畫學界是否與鄰近產業聚落需求相連結,提升產學合作成效。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研擬小聯盟相關核定規範與資源補助辦法,優先補助學界與鄰近產業聚落產學合作計畫。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研擬海洋中心經費籌措計畫,送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並於3年內籌措完畢。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提出如何加強海下研究、工程技術、與民間合作等相關事宜之書面報告,藉海研五號沈船事件重新檢討海下技術推動方向。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2個月內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評估報告,檢討科技專案計畫投入對經濟發展的貢獻效益。
  • 提案要求科技部主責彙整相關計畫之成果與成效,以提供計畫考核之相關資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104年度各單位主管之各項計畫及預算執行,如何配合國家產業政策、經濟發展需求及社會民生福祉之分析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應儘速與教育部檢討調整獎補助之相關辦法,期改造教研人員多元升等之誘因結構,允請科技部及教育部於3個月內提出相關方案之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派遣人力及業務承攬300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一般行政1千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中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1千萬元,要求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中綜合企劃500萬元,要求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中綜合企劃81萬元,要求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一般行政五分之一預算,要求核能研究所針對非典型人力進用情況未核實編列預算書提出報告。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一般行政項下超時加班費、不休假加班費、值班費共1千萬元,要求科技部提出報告。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輻射應用科技研究中核子醫藥及醫材與儀器之應用研究1千萬元,要求科技部提出報告,研發相關使用規範及強化醫護人員核能安全教育。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太陽光電技術發展與應用之電費四分之一,要求加強技術應用,運用到自身計畫以節能與減列電費。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纖維酒精產業推廣平台及加值化生質精煉技術之研發四分之一,要求核能研究所提出報告說明。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推廣能源技術運用5千萬元,要求強化研發專利運用,逐年提升技術授權應用。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輻射偵測中心天然游離輻射偵測中建構國土安全輻射監測網二分之一,待輻射偵測中心邀集民間單位公開複驗人工核種監測結果始得動支。
  • 提案刪除放射線物料管理局赴中國交流36萬元預算,認為無實質效益。
  • 提案刪除核能研究所太陽光電技術計畫預算,認為其法定職掌無此項目,且相關技術不如民間與其他單位,有浪費預算之虞。

相關人員回應

張善政 部長 科技部

  • 談及「4G加速、物聯網全面創新」議題時,強調台灣發展物聯網最大的劣勢在於「應用」,受制於市場規模太小。
  • 建議後續業者和政府可從應用推廣下手,有助加速4G發展,進而推動物聯網更趨成熟。
  • 表示物聯網發展須從應用著手,藉由4G應用帶動產業蓬勃,再進而推動硬體發展。
  • 表示科技能力扎根需要把學界和業界能量合起來,透過工研院篩選作技術移轉,也輔導學界率領團隊開公司。
  • 指出過去3年有6萬筆科技研究計畫,須把科技計畫中的應用潛力激發出來,初步聚焦資通領域,過去3年有7千件,過去2年也帶出15個新公司。

相關後續

  • 歲入部分,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增列罰金罰鍰10萬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增列罰金罰鍰149萬元,其餘照列。
  • 歲出部分,科技部減列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500萬元,其餘照列。
  • 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1千萬元,俟科技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建構全國實驗動物資源服務中心計畫960萬元,俟科技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36萬元,俟科技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科技發展趨勢分析與資訊服務計畫2千萬元,俟科技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之海洋科技研發平台服務等500萬元,俟科技部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海研五號科研儀器建置暨營運2億9千3百13萬元,俟科技部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33萬元,俟科技部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科技部應於3個月內籌組任務編組之科技貿易因應小組,並就我國ITA策略與科技政策之整合協調,於5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科技部應在6個月內,提出「無人飛行載具發展計畫」,並就此計畫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科技部應於3個月內會同經濟部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就「開放晶圓廠赴大陸投資相關配套管理規劃方案」之執行與檢討,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科技部應於3個月內,提出福衛五號、七號與太空計畫之口述史採集與整合性社會推廣方案,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科技部應於3個月內,就科技政策人才之養成、科技政策人才庫之建立與我國重大政策與法規之科技評估如何強化,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科技部應於5個月內就科研能量配合國土計畫之分散安排擬定方案,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科技部應於3個月內,就促進科普領域之發展與科技與社會研究(STS)人才之養成,擬定具體計畫,並就此計畫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科技部應於3個月內就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相關問題如何改善,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科技部應就科學園區發展挑戰,於5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全面整合相關機關權限。
  • 科技部應邀集相關勞工團體、職工代表與專家學者,就如何制定「科學園區勞動政策」進行研究,並於5個月內就辦理情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科技部應慎重考慮將臺灣海洋科技研究中心擴大改組為整合性之海洋研究機構,並與「海洋科學研究園區」之建置相互配合。
  • 科技部應就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時期政策推動之歷程進行整理,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科技部應於3個月內,就智慧型工廠相關技術缺乏整合與上位政策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科技部應於3個月內,規劃推動如失職審查委員停止審查資格、第三審查人與審查件數上限等具體措施,以杜絕目前科技經費分配流弊,並就辦理情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科技部應就面板產業發展遭遇多重挑戰,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科技部應就「縮短研究產出和經濟產值之落差」,調整績效指標與補助機制,著重產出帶來之效益及對經濟社會之影響,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科技部應儘速盤點我國各區域之主要產業聚落,並檢討小聯盟計畫中學界是否有與鄰近之產業聚落需求相連結,以提升科技部小聯盟產學合作之成效,書面報告請於1個月內送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科技部應儘速研擬小聯盟相關核定規範與資源補助辦法,若學界提出與鄰近產業聚落產學合作之小聯盟計畫,應優先補助相關合作經費,書面報告請於1個月內送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科技部應於3個月內研擬海洋中心經費籌措計畫,送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並於3年內籌措完畢海洋中心所需之設置經費。
  • 科技部應藉由本次海研五號觸礁沈船之際,重新檢討我國海下技術之推動方向,並積極結合民間廠商建置完整之海下技術與海下工程,請科技部於3個月內提出如何加強海下研究、工程技術、與民間合作等相關事宜之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科技部應重新評估檢討科技專案計畫的投入,對促進經濟發展的貢獻效益如何,並將相關評估報告於2個月內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各委員辦公室。
  • 科技部應主責彙整相關計畫之成果與成效,以提供計畫考核之相關資訊。
  • 科技部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104年度各單位主管之各項計畫及預算執行,如何配合國家產業政策、經濟發展需求及社會民生福祉之分析報告。
  • 科技部應儘速與教育部檢討調整獎補助之相關辦法,期改造教研人員多元升等之誘因結構,允請科技部及教育部於3個月內提出相關方案之書面報告,提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科技部應於3個月內檢視調整國家型計畫績效評估方式,並研議推動食品安全國家型計畫,以提高研究成果對整體社會之貢獻。相關檢討及研議規劃報告應以書面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應於1個月內積極檢討海洋研究船經營模式,提出未來改善管理制度方案。相關檢討改善報告應以書面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災防科技中心應考量複合式防災之需求,提出各項跨域資訊整合之規劃,供各級機關參考。災防科技中心並應就檢討內容於2個月內送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應於2個月內提出說明,關於專利技術轉化為經濟效益成效未如預期問題之推動進度及期程,以及積層型3D-IC技轉進度及可預期效益。
  • 科技部應於3個月內提出具體方針,配合國家產業政策、經濟發展需求及社會民生福祉,合理調整補助及管考機制,著重產出帶來之效益及對經濟社會之影響,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
  • 科技部應於3個月內就學術倫理檢討作為提出說明,以發揮實際的稽核效果。
  • 科技部應於3個月內與教育部持續檢討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
  • 科技部應儘速與教育部就科學園區實驗中學之預算及管理問題加以處理,以求事權統一,並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科技部應於105年預算中,檢討修正不合宜之資本支出項目,就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專題補助計畫之經費依經常門、資本門明確劃分,避免虛增資本預算。
  • 科技部應於3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送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之管控機制仍有待加強問題。
  • 科技部應儘速提出具體性之改善計畫,俾利持續發展我國研發產業之效能,針對研發人才主力成長明顯趨緩之瓶頸。
  • 科技部責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於2週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並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針對各研究中心未積極整併問題。
  • 科技部責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於2週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並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針對專利數授權廠商應用情形欠佳,權利金收入不足支應專利申請及維護費用問題。
  • 科技部除會同交通部儘速調查、解決黑盒子解讀窘境,以釐清海研五號事故原因,並且責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於海事調查結果完成後1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 科技部應將檢討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針對科學園區已完成開發之土地及廠房出租率偏低問題。
  • 科技部於2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並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針對「前瞻及應用科技」預算執行中,科研成果缺乏完整全貌資訊、研發效益不彰等問題。
  • 科技部應檢討改善,並於2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針對國家型科技計畫評估綜效部分面向指標未能確實衡量研發成果,且缺乏後續成果追蹤機制。
  • 科技部除修正學術倫理相關規範外,更亟需會同教育部檢討論文掛名問題之原因,儘速修正相關學術審查制度,並於2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 科技部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並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針對聘用人員多為久任且未符聘用條例規定,應檢討用人方式,進用及培育適任之正式人力,改善整體用人結構。
  • 科技部需落實該環保再生能源產學計畫,並使廠家皆能接受節能減碳之相關技術。
  • 科技部於1個月內,針對我國研發人才主力成長明顯趨緩之瓶頸,提出檢討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 科技部協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1個月內妥處中國手機小米公司擅自上傳用戶資料問題,並且將具體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 科技部不應預設立場與刻意護航,須秉公查處陳震遠論文造假事件,必要時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秘密會議報告審議委員名單,以昭公信。
  • 科技部於1個月內將海研五號沈船事件相關替代之具體性計畫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 科技部於1個月內將4G加速、物聯網全面創新相關產學整合計畫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 科技部儘速落實加速產學整合及科技扎根規劃,並於1個月內,將相關產學整合計畫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 科技部責成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於2週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並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針對專利授權應用欠佳、服務收入未同步成長等問題。
  • 科技部責成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於2週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並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針對同步輻射中心階段性任務達成後,應適時減少或停止相關實驗補助。
  • 科技部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應協調經濟部將全國之石化管線做安全總體檢,並提出具體改善之防救方案。
  • 凍結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派遣人力及業務承攬300萬元,俟科技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一般行政1千萬元,俟科技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中企劃行政17萬元,俟科技部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中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1千萬元,俟科技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3個月內重新檢討高等研究園區案是否可採分區開發方式進行,以及檢討現行廠商進駐園區之規定,提高廠商進駐可能性,將園區開發經費做最有效之利用。相關檢討與研議規劃報告應以書面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科技部應研擬強化文創業者進駐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之辦法,調和科技與人文、深化科技在文創之應用,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凍結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中綜合企劃81萬元,俟科技部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之「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案,俟審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時,併案審查。
  • 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討論事項四

繼續審查(處理)104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審查104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預算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五

繼續審查104年度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繼續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104年度預算,重點討論派員赴大陸計畫、業務費中委辦費及資訊費用、派遣人力運用、核能人才培育與斷層危機、核電廠延役與除役政策、核設施安全管制、輻射安全防護、核子保安與緊急應變等議題。
  • 多項預算項目被提案刪減或凍結,並要求原能會針對資訊公開、核安演習、核廢料處置、輻射屋處理及核能人才培育等問題提出檢討改善報告或專案報告,以提升核安管理效能及回應民意關切。

相關爭議

  • 派員赴大陸計畫:委員質疑中國核能技術非世界頂尖,且中國資訊不公開,赴大陸交流效益不明,預算逐年增加且核研所佔大宗,要求刪減或凍結。
  • 委辦費比例過高:委員質疑原能會業務費中委辦費佔比高達62.5%,且部分研究案委託核能研究所,擔心其安全管制能力受影響,並質疑核研所同時承接台電研究案的利益衝突問題。
  • 資訊相關費用與重複編列:委員質疑原能會資訊服務費及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編列金額年度間差距大,且有重複編列之虞。
  • 派遣人力運用:委員質疑原能會長期行政業務外包,以派遣方式進用人力處理常態性事務,違反派遣原則,且派遣人員待遇與正式人員不公,要求檢討人力需求並改善待遇。
  • 核能人才斷層危機:委員指出我國核能專業人才平均年齡偏高,面臨退休潮及人才斷層,且核研所組改後核安會人才培育、留用與經驗傳承問題,要求原能會提出應對措施。
  • 核一廠延役與除役政策:委員質疑政府大玩兩面手法,總統宣示核一不延役,台電卻提出延役申請,原能會依法受理審查,政策不明且未向社會公開說明,要求原能會停止延役審查並釐清政策方向。
  • 核設施安全管制:委員指出近年核電廠異常違規事件頻傳,核安管制有待加強,質疑原能會對台電監督不力,且核四已封存卻仍編列相關研究預算。
  • 游離輻射安全防護:委員質疑原能會輻射屋處理進度緩慢,健檢照護不足且標準不一,以及X光機去向不明、輻射源邊境管制有漏洞,要求檢討資源分配與執行重點。
  • 核子保安與應變:委員批評核安演習像兒戲,民眾參與率偏低,緊急應變計畫區劃設不足(未涵蓋20公里撤離圈),且預警系統故障率高,要求原能會檢討改善並擴大應變計畫區。
  • 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址:委員指出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期程一再延後,場址遲未選定,且經濟部擬修改公投規定,漠視居民權益,要求原能會積極促請經濟部辦理選址公投並研議替代方案。
  • 用過核子燃料貯存:委員關切核一、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貯存池容量不足問題,質疑乾式貯存設施安全疑慮,且台電可能採取「再密集化」存放方式,要求原能會強化安全配套措施並拒絕權宜貯存方式。
  • 核研所人事及核能職務加給:委員質疑核研所臨時人員酬金與派遣人力編列浮濫,且核能職務加給核發標準非以風險曝露程度為主要考量,要求檢討調整。
  • 核研所纖維酒精技術研發:委員質疑核研所投入鉅額經費研發纖維酒精技術,但研究成果無法有效落實產業界,不具市場競爭力,且測試廠效能過低,要求檢討改善。

立法委員發言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原子能委員會及其所屬機關104年度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50%,質疑中國核能技術非世界頂尖。
  • 提案減列原子能委員會104年度業務費項下資訊相關費用600萬元,質疑經費編列差距大且有重複之虞。
  • 提案減列原子能委員會104年度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50萬元,質疑中國非核能設施發展先進國家,學習效益有限。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一般行政三分之一預算,質疑原能會對核四安全問題冷處理,且無視國會決議同意核二廠重啟運轉。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一般行政1億元預算,要求原能會提出核能人才不足應對措施。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原子能科學發展三分之一預算,質疑原能會對減核規劃消極,應減少核能科學發展經費,增加替代能源研發。
  • 提案減列原子能委員會核能技術及後端處置之安全強化研究5千萬元,質疑核四停工後研究投入優先性。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游離輻射安全防護2千萬元,質疑將預算增加在研究計畫上,不符工作重點。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游離輻射安全防護項下游離輻射安全評估及防護督導與輻射鋼筋處理專案二分之一,質疑輻射屋問題長期未解決。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游離輻射安全防護項下醫用及非醫用游離輻射安全防護檢查與管制二分之一,質疑X光機去向不明及輻射源邊境管制問題。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設施安全管制2千萬元,質疑核電廠異常違規事件頻傳,且我國複合性災難風險高,核電廠安全防護亟待強化。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設施安全管制1千萬元,質疑原能會未能善盡監督之責,核電安全管制出現問題。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設施安全管制項下核設施安全與維護之管制500萬元,質疑核電廠異常違規事件頻傳,原能會監督不力。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設施安全管制項下核能安全管制技術發展研究二分之一,質疑核電安全管制出現問題。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保安與應變800萬元,質疑核安演習像兒戲,民眾參與率偏低,應加強宣導。
  • 提案凍結輻射偵測中心天然游離輻射偵測500萬元,質疑食品飲用水及磁磚建材輻射偵測樣件偏低。
  • 提案凍結輻射偵測中心天然游離輻射偵測中建構國土安全輻射監測網二分之一,質疑系統建置完成後應與災害資訊平台整合。
  • 提案凍結輻射偵測中心人造游離輻射偵測200萬元,質疑核電廠周圍學校學生安全稽查不足。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放射性物料管理作業1千萬元,質疑經濟部擬修改低放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公投規定,原能會應表達反對。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物料及小產源廢棄物安全管制100萬元,質疑經濟部擬修改低放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公投規定,原能會應表達反對。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中計畫管理及科技人才培訓300萬元,要求原子能委員會提出核能人才斷層應對措施。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太陽光電技術發展與應用之電費四分之一,要求加強技術應用,運用到自身計畫以節能與減列電費。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纖維酒精產業推廣平台及加值化生質精煉技術之研發四分之一,要求核能研究所提出報告說明。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推廣能源技術運用5千萬元,要求強化研發專利運用,逐年提升技術授權應用。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業務費5千萬元,質疑委辦費佔比過高,影響保護核安目的。
  • 提案減列原子能委員會一般事務費1千萬元,質疑大量工作外包,恐危及主要任務。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100萬元,質疑長期外包行政業務且以派遣方式傷害勞工權益。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原子能科學發展五分之一預算,質疑原能會未依規範公開核電廠壓力測試資訊,且資訊公開效益不彰。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能安全施政規劃與績效管理三分之一預算,質疑原能會核安管制處處遷就監督機關,未能主動規劃落實核安施政。
  • 提案刪除原子能委員會原子能資訊公開與對外溝通208萬1千元,質疑經費運用效益不彰,未達溝通釋疑功能。
  • 提案減列原子能委員會核能技術及後端處置之安全強化研究5千039萬7千元,質疑核四停工後,進步型反應器運轉安全強化研究欠缺應用性,浪費公帑。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能技術及後端處置之安全強化研究中用過核燃料池冷卻能力安全分析二分之一,質疑是否為台電核一、核二廠燃料棒「再密集化」解套。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能技術及後端處置之安全強化研究中前瞻核能安全技術研究暨國際合作二分之一,質疑計畫說明過於簡略,難以判斷內容與執行方式。
  • 提案減列原子能委員會游離輻射安全防護5千萬元,質疑經費編列不符比例,研究經費過高。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游離輻射安全防護五分之一預算,質疑核設施游離輻射防護管制等預算減少,且增加項目與計畫目的不符。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游離輻射安全防護項下游離輻射安全評估及防護督導與輻射鋼筋處理專案350萬元,質疑原能會對輻射屋居民健檢補助消極,造成二等國民。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游離輻射安全防護項下提升輻射安全管制技術之研究計畫五分之一,質疑醫用輻射濫用問題,要求強化作業規範及醫護人員核能安全教育。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設施安全管制五分之一預算,質疑原能會對核能電廠違規事項糾正不足,且核四預算妥適性有疑義。
  • 提案減列原子能委員會核設施安全管制項下核設施安全與維護之管制200萬,並凍結剩餘數五分之一,質疑龍門電廠封存後駐廠人力費用應精簡,且核一廠延役計畫應退回。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設施安全管制項下核設施安全與維護之管制500萬元,質疑核電廠人力配置、員工訓練與配置問題。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設施安全管制項下核能安全管制技術發展研究二分之一,質疑核電安全管制出現問題。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保安與應變800萬元,質疑核安演習像兒戲,民眾參與率偏低,應加強宣導。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保安與應變600萬元,質疑現行緊急應變計畫區僅設定在8公里內,未將人口稠密區納入,應檢討並擴大至20公里撤離圈。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保安與應變500萬元,質疑緊急應變計畫區擴大至16公里政策石沉大海,原能會嚴重失職。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保安與應變五分之一預算,質疑核安演習警報器故障率高,原能會未第一時間糾正台電。
  • 提案凍結輻射偵測中心天然游離輻射偵測500萬元,質疑食品飲用水及磁磚建材輻射偵測樣件偏低。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中計畫管理及科技人才培訓五分之一,質疑核能人才斷層問題,核研所應提出相關措施。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項下運費2千萬元,質疑六氟化鈾回運美國費用不明確,要求說明核燃料引進用途、貯存方式、維護成本等。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設施運轉維護與改善2千萬元,質疑核研所核武高階核燃料氫爆事件污染環境,要求公開周邊地域及水質監測值、環境除汙工作等資訊。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輻射應用科技研究中核子醫藥及醫材與儀器之應用研究1千萬元,質疑醫用輻射濫用問題,要求研發相關使用規範及強化醫護人員核能安全教育。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環境與能源科技研究中纖維酒精產業推廣平台及加值化生質精煉技術之研發五分之一,質疑研究成果產值為零,市場競爭力低,要求提出具體說明。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環境與能源科技研究中我國能源科技及產業政策評估能力建置五分之一,質疑部分研究內容有爭議,如綠色電力願付價格研究,且成果公開不足。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核能安全科技研究5千萬元,質疑核研所承接台電委辦案件有利益衝突之虞,且電漿焚化熔融爐效能不彰。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核能安全科技研究中核電營運安全領域關鍵技術發展綱要計畫五分之一,質疑核子事故民眾疏散路線及交通時間評估過於樂觀,應比照先進國家評估。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推廣能源技術運用5千萬元,質疑技術授權推廣成效不彰,要求強化研發專利運用。
  • 提案減列核能研究所推廣能源技術應用項下業務費1千1百97萬元,質疑研發計畫績效評量指標不全,專利運用成效待提升。
  • 提案要求核研所於2個月內提出過去一年內本院決議之執行情況,包括檢驗項目、件數及向其他主管機關申報次數,並說明如何加強落實,針對日本進口食品輻射檢測問題。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業務費5千萬元,質疑委辦費佔總業務費62.5%過高,不符核安目的。
  • 提案減列原子能委員會104年度資訊服務費及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合計600萬元,質疑經費編列差距大且有重複編列之虞。
  • 提案減列原子能委員會104年度以業務費支付派遣人力200萬元,質疑長期行政業務外包,有違工作責任,且隱匿人事成本。
  • 提案減列原子能委員會原子能科學發展3千萬元,質疑原能會對減核規劃消極,且資訊公開不透明,功能不彰。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原子能資訊公開與對外溝通二分之一,質疑原能會有違歐盟壓力測試規範關於透明度之規定,應確實落實核能資訊透明化。
  • 提案減列原子能委員會核能技術及後端處置之安全強化研究5千039萬7千元,質疑核四停工後研究投入優先性,浪費公帑。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游離輻射安全防護2千萬元,質疑將預算增加在研究計畫上,不符工作重點。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游離輻射安全防護項下游離輻射安全評估及防護督導與輻射鋼筋處理專案二分之一,質疑輻射屋問題長期無法解決,原能會應積極處理。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游離輻射安全防護項下醫用及非醫用游離輻射安全防護檢查與管制二分之一,質疑X光機去向不明及輻射源邊境管制問題。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設施安全管制四分之一預算,質疑核電廠違規事件仍頻,維護運轉有待強化,要求督促台電改善。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設施安全管制2千萬元,質疑我國複合性災難風險高,核電廠安全防護亟待強化。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設施安全管制項下核設施安全與維護之管制500萬元,質疑核電廠異常事件頻傳,原能會監督不力。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保安與應變800萬元,質疑核三廠外電系統故障、核四爐心隔離冷卻系統積水,保安及應變能力太差,且核安演習像兒戲。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保安與應變600萬元,質疑現行緊急應變計畫區劃設不足,未將人口稠密區納入,應檢討。
  • 提案凍結輻射偵測中心資訊服務費及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合計200萬元,質疑經費編列差距大且有重複編列之虞。
  • 提案凍結輻射偵測中心天然游離輻射偵測500萬元,質疑食品飲用水及磁磚建材輻射偵測樣件偏低。
  • 提案凍結輻射偵測中心天然游離輻射偵測中建構國土安全輻射監測網二分之一,質疑系統建置完成後應與災害資訊平台整合。
  • 提案凍結輻射偵測中心人造游離輻射偵測200萬元,質疑核電廠周圍學校學生安全稽查不足。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放射性物料管理作業1千萬元,質疑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選址作業一再延宕,應審慎評估替代及應變方案。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放射性物料管理作業1千萬元,質疑經濟部擬修改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公投規定,原能會應表達反對。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物料及小產源廢棄物安全管制100萬元,質疑核一廠用過燃料束貯存池無容納空間,原能會包庇護航乾貯。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臨時人員酬金5千萬元,質疑進用過多研發替代役人力。
  • 提案減列核能研究所委辦費1千萬元,質疑委辦案件數每年不減反增,有浮濫之嫌。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派遣人力酬金1千萬元,質疑核研所龐大人力仍進用大量研發替代役及派遣人力,人事成本負擔沉重。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一般行政項下人事費4千2百36萬9千元,質疑核能職務加給發放對象及標準,應檢討調整。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中計畫管理及科技人才培訓300萬元,要求原子能委員會提出核能人才不足應對措施。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中核物料與核設施活動管理1千2百06萬元,要求妥善規劃六氟化鈾回運美國之安全防範措施,並儘速妥處其餘核廢料。
  • 提案減列核能研究所設施運轉維護與改善1千萬元,質疑高科驗證與發展中心及路竹示範場設施運轉租金費用起伏大。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核能安全科技研究5千萬元,質疑核研所承接台電委辦案件有利益衝突之虞,且電漿焚化熔融爐效能不彰。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推廣能源技術應用5千萬元,質疑技術授權推廣成效不彰,要求強化研發專利運用。
  • 提案減列核能研究所推廣能源技術應用項下業務費1千1百97萬元,質疑研發計畫績效評量指標不全,專利運用成效待提升。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一般行政─人事費100萬元,俟原能會針對如何有效培訓國內核安人才訂定具體計畫並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原子能資訊公開與對外溝通20萬元,待原能會提出精進作為,並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設施安全管制項下核設施安全與維護之管制500萬元,質疑核電廠接連發生系統故障等問題,要求強化核設施安全維護之監測管制。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設施安全管制中核設施安全與維護之管制200萬元,待原能會提出精進作為,並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設施安全管制中核能安全管制技術發展研究3千5百萬元,質疑總經費年年調整,分年經費越編越少,恐影響核安監測計畫執行目標。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保安與應變中輻射事故緊急應變管制技術發展全數預算,質疑經費逐年遞減,如何達成既定目標。
  • 提案凍結輻射偵測中心天然游離輻射偵測中建構國土安全輻射監測網200萬元,待原能會提出連結國家災害防救中心災害資訊平台之計畫時程並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放射性物料管理100萬元,俟原能會提出加速推動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選址作業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物料及小產源廢棄物安全管制1千萬元,要求嚴格監督台電強化安全配套措施。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一般行政中人員維持人事費500萬元,質疑核能職務加給發放標準非以工作環境風險曝露程度為主要考量。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中計畫管理及科技人才培訓全數預算,質疑整體經費較去年減少,不利人才培育。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中核物料與核設施活動管理300萬元,待核研所提出具體推動時程、回運美國處理及處置之相關前置作業,及核研所現有UF6處置措施並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環境與能源科技研究1億元,要求說明執行成效及能否協助政府達成替代能源開發目標。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纖維酒精產業推廣平台及加值化生質精煉技術之研發1千萬元,待核研所檢討1、2期計畫缺失並提出精進方案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核能安全科技研究5千萬元,要求原能會針對研究計畫列出詳細目的、評估與審核標準。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核能安全管制技術發展研究3千5百萬元,要求說明總經費年年調整原因及如何達到預期目標。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推廣能源技術運用5千萬元,要求強化研發專利運用,逐年提升技術授權應用。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一般行政─人事費100萬元,俟原能會針對如何有效培訓國內核安人才訂定具體計畫並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原子能資訊公開與對外溝通20萬元,待原能會提出精進作為,並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設施安全管制中核設施安全與維護之管制200萬元,待原能會提出精進作為,並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設施安全管制中核能安全管制技術發展研究3千5百萬元,質疑總經費年年調整,分年經費越編越少,恐影響核安監測計畫執行目標。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保安與應變中輻射事故緊急應變管制技術發展全數預算,質疑經費逐年遞減,如何達成既定目標。
  • 提案凍結輻射偵測中心天然游離輻射偵測中建構國土安全輻射監測網200萬元,待原能會提出連結國家災害防救中心災害資訊平台之計畫時程並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放射性物料管理100萬元,俟原能會提出加速推動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選址作業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物料及小產源廢棄物安全管制1千萬元,要求嚴格監督台電強化安全配套措施。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物料及小產源廢棄物安全管制中執行放射性廢棄物運送及貯存設施管制200千元,俟原能會提出核一廠乾式貯存設施申請專案精進報告並通過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物料及小產源廢棄物安全管制中執行用過核子燃料營運及設施之管制100萬元,要求原能會與台電儘速決定最終場址設置地點,並於104年6月前公布地點、施工時程與規劃。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一般行政中人員維持人事費500萬元,質疑核能職務加給發放標準非以工作環境風險曝露程度為主要考量。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中計畫管理及科技人才培訓全數預算,質疑整體經費較去年減少,不利人才培育。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中核物料與核設施活動管理300萬元,待核研所提出具體推動時程、回運美國處理及處置之相關前置作業,及核研所現有UF6處置措施並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環境與能源科技研究1億元,要求說明執行成效及能否協助政府達成替代能源開發目標。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纖維酒精產業推廣平台及加值化生質精煉技術之研發1千萬元,待核研所檢討1、2期計畫缺失並提出精進方案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核能安全科技研究5千萬元,要求原能會針對研究計畫列出詳細目的、評估與審核標準。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核能安全管制技術發展研究3千5百萬元,要求說明總經費年年調整原因及如何達到預期目標。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推廣能源技術運用5千萬元,要求強化研發專利運用,逐年提升技術授權應用。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能源政策不明確,不能說又要除役又要延役,要求主委請示上級,釐清能源政策走向。
  • 認為原能會是監督者而非受害者,不應被動接受台電計畫,應為政策負責。
  • 關切高階核廢料貯存地點問題,特別是大南澳花崗岩地區的反彈,要求說明。
  • 建議一般行政預算酌凍3千萬元即可,不要凍結太多,以免影響基本業務支出。
  • 同意原能會就除役準備或國外作法進行專案報告。
  • 建議主席尊重原能會行政作業,不應過多干預其如何處理行文或口頭詢問,重點在於透過專案報告瞭解非核家園進程。

相關人員回應

蔡春鴻 主任委員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回應派員赴大陸預算增加主因是福島事故後與中國簽訂核安協議,雙方有頻繁交流需求,且中國大陸核電發展迅速。
  • 解釋原能會只收到核一廠延役的執照更新申請,除役申請尚未收到,但會與台電討論除役指導方針。
  • 強調原能會作為安全管制機關應獨立,不受政治、經濟或能源政策等非安全考量因素影響,職責是依核子設施管制法把關安全。
  • 表示核能人才培育是重要課題,尤其組改後核能研究所將劃分出去,需要訓練新的同仁、教授或研究人員取代其過去角色,為管制培養人才來源及技術來源。
  • 說明核四所用ABWR反應器屬第三代進步型,全球除日本外,許多新建電廠也採用第三代壓水式,進步型概念20年前即有。
  • 解釋福島事故後,研究重點轉向超過設計基準的複合型災害事故,分析燃料池熱傳與流力,以確保安全。
  • 承諾若台電提出用過核燃料再密集化計畫,原能會將依過去經驗、相關導則及國際標準審查,並有能力審核。
  • 同意就除役準備或國外作法進行專案報告,並可邀請經濟部共同說明。
  • 表示行政院關於核一是否延役的政策是清楚的,會在未來能源會議討論後決定,因此不認為原能會需要函文解釋,但口頭詢問可接受。
  • 強調原能會人力與預算若固定,業務量增加時會從業務及現有人力、資源考量做適當分配,不會因為沒有延役申請就沒事幹。
  • 承諾會儘量讓派遣同仁得到與正式員工相同的待遇,並輔導他們參加公職考試,已在績效獎金、年終獎金、休假及加班等方面有所改善。
  • 解釋派遣人力減少需用正式人員取代,但員額有限,會優先將員額用於專業技術部分。
  • 表示原能會派員赴大陸的經費,除了核安協議會議,也鼓勵同仁參訪、參加國際會議,瞭解核能或新能源研究,蒐集資訊,且出國報告公開。

饒大衛 處長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綜計處

  • 說明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於100年簽訂,101年報立法院通過,每年輪流在兩岸舉辦會議,交流核能安全意見、提供事故訊息及分享資訊公開經驗。
  • 解釋104年度赴大陸預算中,原能會本部100萬5千元用於參訪核能設備、機構及研習會,核能研究所259萬元用於核能技術及新能源研發,共計359萬5千元。
  • 說明原能會歲出部分新增「核能技術及後端處置之安全強化研究計畫」,旨在長期從事人才培育,提供學校穩定研究環境,吸引師生投入相關研究。
  • 解釋行政業務外包費係指派遣人力,協助各業務處的文書處理及資料建檔等輔助性工作,未參與核心業務,且104年度派遣人力已減少1人。
  • 說明原能會科技研究計畫過去多由核能研究所執行,組改後核能研究所將改隸經濟及能源部,核安會將設立核能安全管制研究中心負責這些研究,部分委託學校或核研所,但不會涉及管制決策。
  • 表示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的通聯測試是依國際IAEA標準程序,確保固定窗口24小時暢通,以便核子事故時傳遞資訊。
  • 說明兩岸交流協議相關資訊的摘要會登錄在網路上,出國報告也公開,但基於陸委會要求,細節不公開。
  • 說明中國大陸鄰近台灣沿海地區有22部核電廠運轉中,28部興建中,一旦發生事故可能衝擊台灣,兩岸協議重點之一即是事故通知機制。
  • 解釋核能研究所赴大陸經費增加,除了核安協議,也因大陸經濟發展後舉辦許多國際會議,以及核研所參與能源國家型計畫,需赴大陸參訪相關單位或參加國際會議。
  • 說明核一廠用過核燃料池冷卻能力安全分析計畫與燃料池滿池無直接關係,是針對超過設計基準的事故,如福島複合型災害,研究熱能如何被帶出,確保安全。
  • 強調「前瞻核能安全技術研究暨國際合作」計畫重點是培育人才,透過與美國國家實驗室合作,派學生實習學習新技術,建立爐心設計能力。

李懷銀 處長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秘書處

  • 說明原能會行政人力不足,派遣人力主要協助各業務處的資料建檔及文書處理等輔助性事務,未參與核心業務。
  • 表示104年度派遣人力為20人,較去年減少1人,並已遵照委員指示,在待遇方面照顧派遣同仁,例如發給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加班費及參與文康活動。
  • 承諾會後將針對派遣同仁輔導其參加公職考試,並清楚報告派遣同仁與正式人員在年終獎金等方面的差異,以及基於何種考量。
  • 解釋派遣同仁的考核制度由派遣公司負責,但原能會會提供資料給派遣公司進行考核。

楊秀珍 代理主任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人事室

  • 說明行政院規定臨時人力不能超過100年底的人力,原能會一直沒有進用臨時人力,因此現在也不能再進用臨時人力,目前僅有7名約聘人員。

張欣 處長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管處

  • 說明原能會網站公布核四系統功能試驗報告審查資訊時,對於退回的報告會取消其提送日期,是為提升審查效率,督促台電配合,並非隱瞞。
  • 承諾將會更正網站做法,將所有提送日期都擺上去,並寫明退件原因,以確保資訊公開透明。
  • 說明核四DRS+32安全系統平台已於2003年通過原能會認證,且經過獨立第三方Software Engineering Institute(SEI)認證,取得CMAM認可。
  • 解釋美國核管會(NRC)對DRS+32系統的審查仍在進行中,因美國無迫切需求,審查進度較慢,且台灣與美國情況不盡相同,例如在分隔性方面台灣採用兩個不同系統。
  • 表示若美國NRC審查不通過,原能會將持續追蹤瞭解不通過的原因及對台灣的影響,並會重新檢討2003年的認證。
  • 說明核四反應器的保護系統使用的是NeO Mac,特殊系統才是用DRS,兩者是不同系統。
  • 澄清福島核電廠事故研究計畫並非針對「福島型」反應器,而是針對福島事件中電廠全黑(Station Blackout)等長時間嚴重事故相關研究,試圖在進步型反應器中進行模擬,以因應超過設計基準的事故。
  • 表示目前台電從未向原能會提出用過核燃料再密集化計畫,認為這是非常假設性的問題,且原能會對此有能力審查。
  • 說明核一廠用過核燃料池冷卻能力安全分析計畫旨在建立燃料池的熱傳與流力模型,以分析事故時熱能如何被帶出,與燃料密不密集無關,是為印證新裝的冷卻設備。

邱賜聰 局長 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 說明台電已提出除役綱要計畫,原能會已訂定除役審查規範及台電撰寫規範,並有標準審查計畫,綱要計畫可視為台電初級規劃。

周源卿 副主任委員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表示原能會成為核一廠延役與除役兩個案子都要審查的「受害者」,感到無奈。
  • 強調原能會仍需依照職掌審查,否則會失職。

馬殷邦 所長 核能研究所

  • 說明核能研究所同仁101年赴大陸13天公差,是參加西安的「海峽兩岸破壞科學與材料試驗學術研討會」及北京的參訪行程,並非兩個研討會。
  • 澄清出國報告上的行程皆為事先報備的公務行程,並非私人拜會。
  • 表示核研所赴大陸經費中,除了核能技術,也包括新能源方面的需求。
  • 說明核研所出國實習經費約100萬元,每年可派5至8人到美國、日本、歐洲等國實驗室實習1個月以上,此經費編列在教育訓練科目中。
  • 解釋核研所赴中旅費與其他國家旅費比例失衡是長期造成,因行政院對出國及實習經費設有上限,只能逐年下降。

相關後續

  • 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相關提案(第1、8、9案)照列。
  • 針對派遣人力相關提案(第5案)先行保留,待原能會提出檢討報告。
  • 業務費項下委辦費相關提案(第6、7案)暫保留,待原能會提供詳細資料。
  • 一般行政預算相關提案(第10至14案)中,凍結3千萬元,俟原能會向行政院釐清核一廠延役或除役方向,並就除役安全作為準備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原子能科學發展相關提案(第18至31案)凍結1千5百萬元,並提供委員會及個別委員資料,包括赴大陸經費使用內容、行政院8月18日核定2億616萬3千元移撥計畫相關內容細節,凍結部分自行調整但應包括06部分。
  • 委員們要求原能會針對赴大陸經費使用的項目、人數、經費及會後報告,以及核四DRS+32安全系統平台、福島核電廠事故研究計畫等議題,提供更詳細的書面資料。
  • 委員會主席宣布因審查進度遲緩,將在下個禮拜三繼續審查原能會預算。

討論事項六

繼續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管104年度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繼續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管的104年度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
  • 主要關切點在於核安演習的民眾參與率偏低,以及應如何提升緊急應變計畫區內民眾的參與意願與行動能力。

相關爭議

  • 核安演習民眾參與率偏低:委員指出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每年支應核安演習,但民眾參與率仍屬偏低,未能有效強化民眾的緊急應變行動能力。
  • 應變計畫區劃設不足:委員質疑現行緊急應變計畫區僅設定在核子反應器設施半徑8公里內,未能涵蓋全部緊鄰核電廠附近人口稠密區,且未能比照日本福島核災經驗擴大至20公里撤離圈。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原能會應研謀相關措施,以提升緊急應變計畫區民眾參與演習比率,並於2週內將改善報告送交委員會。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原能會應研謀相關措施,以提升緊急應變計畫區民眾參與演習比率,並於2週內將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原始資料

公報
1038401
卷/期/冊
103/84/1
發布日期
2014-12-09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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