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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103年度預算審查:電價、燃料成本與營運效率成焦點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12-04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台灣電力公司10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主要圍繞電費收入低估、各項費用(如兼任駕駛津貼、郵電費、旅運費、廣告費、各發電成本、購電費用、行銷費用、研發費用等)編列浮濫或不合理,以及重大建設專案延宕等議題。委員們對台電的經營效率、燃料存量、資產報廢損失及電價公式透明度提出質疑,並多數要求台電應反映國際燃料價格調降電價。最終,多項預算項目被減列或凍結,並要求台電提交多份專案檢討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詢答及處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台灣電力公司2014年度預算,聚焦於其營業收支、成本控制、各項費用編列的合理性,以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執行進度與效益。
  • 核心議題包括電費收入預估、各類發電成本、向民營電廠購電價格、行銷及管理費用、研究發展支出、資產報廢損失,以及在國際燃料價格下跌背景下,台電電價調整的必要性與公司治理效率。

相關爭議

  • 電費收入預估爭議:立法委員質疑台電電費銷售收入有低估之嫌,要求增列,但台電表示實際售電量未達預期,且已將電價調整納入預算,收入無法增加。
  • 兼任公務車駕駛加給津貼浮濫:委員質疑該津貼依據20年前函示,時空背景已變,且領取人數遠超公務車輛數,發放浮濫,要求減列。
  • 營運費用支出過高:針對郵電費、旅運費、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水力/火力/核能/再生能源發電費用、輸電費、配電費等多項費用,委員認為增幅過高或未見撙節作為,尤其質疑獨佔事業的廣告費用必要性,要求大幅減列。
  • 民營電廠購電支出不合理:委員指出購電總度數減少但支出金額卻增加,且民營電廠購電成本高於台電自發成本,質疑合約不公及聯合壟斷,要求大幅減列購電預算並檢討購電計畫。
  • 核四廠及其他重大建設預算:委員對核四廠發電工程計畫的持續編列提出質疑,要求轉變為非核能發電或停建,並對深澳、大林、通霄電廠及風力/太陽光電計畫等因延宕或遭反對的建設預算提出刪減或凍結。
  • 電價公式與反映國際燃料價格:多位委員強烈要求台電應反映國際原油、天然氣價格下跌趨勢,調降電價或提出優惠措施,但台電以累積虧損及燃料油價格未跌等理由回應。
  • 公司治理與經營效率不彰:委員批評台電物料存貨過高、資產報廢損失逐年增加、員工借調不符規定、宿舍水電費標準偏低等問題,顯示經營無效率、管理不善,要求檢討改善並釐清虧損責任。

立法委員發言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質疑台電電費收入預估與經濟部報告不符,要求釐清。
  • 強調應加速研議104年度電價計價公式,以反映國際燃料價格下跌趨勢。
  • 對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的預算執行率低表示關切,建議刪減。
  • 要求台電檢討睦鄰經費效益、借調人員、兼任司機加給、燃料存量、鉅額存貨、降低成本措施、老舊用電設施汰換、電價費率公式、電源配比、宿舍收費、虧損原因與責任歸屬、購電資訊透明、工程計畫進度與資產報廢損失等,並提交專案報告。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質疑兼任公務車駕駛加給津貼的合理性及發放浮濫問題。
  • 要求大幅減列火力發電費用,指出國際原油價格下跌,燃料支出應可撙節。
  • 批評核能發電費用編列過高,尤其在核子設施違規頻傳及管理疏失下,要求減列。
  • 質疑台電向民營電廠購入電力成本過高且購電支出不合理增加,批評其經營改革空泛。
  • 質疑台電行銷費用過高,認為在獨佔市場下不應有巨額廣告宣傳費,要求大幅減列。
  • 要求減列管理費用,以彰顯領導階層的管理能力。
  • 建議將核四廠轉變為非核能發電或停建核四,並刪除核四發電工程計畫預算。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台電電費收入預估偏低,與實際售電量成長不符。
  • 批評台電兼任公務車駕駛加給津貼的浮濫發放問題。
  • 質疑台電印刷裝訂與廣告費、行銷費用等支出過高,與節能宣導的社會責任相悖,認為應逐年下降。
  • 對民營電廠購電支出不減反增表示不滿,認為台電保證民營電廠獲利而自身虧損,要求與IPP議價。
  • 質疑研究發展費用中委外經費比例過高,要求減列。
  • 批評台電資產報廢損失逐年增加,顯示規劃欠缺長遠性。
  • 要求台電檢討睦鄰經費效益、借調人員、兼任司機加給、燃料存量、鉅額存貨、降低成本措施、老舊用電設施汰換、電價費率公式、電源配比、宿舍收費、虧損原因與責任歸屬、購電資訊透明、工程計畫進度與資產報廢損失等,並提交專案報告。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質疑103年度台電電費銷售收入編列減少,與電價調漲及售電量增加趨勢不符。
  • 質疑兼任公務車駕駛加給津貼的預算編列高估且發放人數與公務車輛數不符,正當性不足。
  • 批評台電水力發電費用增幅過高,未見撙節作為。
  • 質疑台電購入電力總度數減少但購電支出卻增加,認為不合理,批評經營改革空話。
  • 提案凍結借調人員用人費用,認為不符借調原則且增加台電負擔。
  • 提案凍結宿舍水電費預算,認為扣繳標準偏低,加重營運負擔。
  • 質疑發電機組修理保養與保固費連續多年編列大修預算,與大修間隔時間不符,要求凍結檢討。
  • 批評台電燃料存量過高,積壓資金,徒增營運成本,要求凍結相關預算並檢討最適存量。
  • 提案刪除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預算,因計畫延緩且必要性合理性有疑慮。
  • 要求台電提出電價調降方案,以反映國際油價下跌。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台電103年度電費銷售收入,認為有低估之嫌。
  • 提案減列兼任公務車駕駛加給津貼20%,認為時空背景已不同且發放浮濫。
  • 提案減列購入電力預算5%並凍結20%,要求台電與民營電廠洽談合理購電價格。
  • 提案減列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費用25%,認為台電虧損嚴重且基金績效不彰,無急迫性提撥。
  • 提案凍結發電機組修理保養與保固費20%,質疑部分機組連續數年編列大修預算不符週期。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台電103年度電費銷貨收入600億元,認為營業收入顯有低估之嫌。
  • 提案減列兼任公務車駕駛加給津貼500萬元,認為與遞減趨勢不符且有檢討必要性。
  • 提案減列大林電廠、通霄發電廠、風力發電第四期計畫、太陽光電第一期計畫、澎湖低碳島風力發電計畫、第七輸變電計畫等多項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理由為工程延宕、場址爭議或預算需求減少。
  • 要求台電檢視兼任公務車駕駛加給津貼的妥適性,依行政院規定檢視。
  • 要求台電檢討物料存量合理性及必要性,避免積壓資金。
  • 要求台電檢討備勤房屋電費分擔妥適性,不符使用者付費原則。
  • 要求台電清查老舊用電設施並逐年編列預算汰舊換新,落實節能政策。
  • 要求台電於103年底前研擬電價調降措施並於104年1月1日起調降電價,以反映國際燃料價格,符合社會期待。
  • 要求台電民生用電價格應於3週內提出價格調降措施。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支持深澳電廠的跨年度預算保留,用於環評監測及溝通。
  • 提案要求台電逐步增加再生能源發電比例,降低火力發電比重,以維持電價平穩。
  • 提案要求台電於103年底前研擬電價調降措施並於104年1月1日起調降電價,以合乎社會大眾期待。

潘孟安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台電103年度郵電費、旅運費、印刷裝訂與廣告費,認為增幅過高且缺乏撙節。
  • 提案減列台電資產報廢損失,認為連年鉅額損失顯示規劃欠周延。
  • 提案要求經濟部重新修訂電價費率計算公式,指出其存在成本控制誘因不足、合理利潤高估、風險貼水空白授權等疑義。
  • 提案要求台電就發電機組修理保養與保固情形提出書面報告,質疑部分機組連續多年大修不符週期。
  • 提案要求台電就物料存貨採購過剩原因、責任歸屬及去化規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指出呆廢料多、積壓資金。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與台電應迅速反映市場機制,調降電價以嘉惠全民,尤其在台電預估獲利且國際燃料價格大跌的情況下。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台電行銷費用中「委託外界抄表及收費等所需代理費」,認為在推動智慧電表基礎建設下應遞減而非調增。
  • 提案減列台電「其他營業外費用」中的「用品消耗」及「會費捐助與分攤」,質疑浮編且加重虧損。
  • 提案要求台電調降電價或提出相關優惠措施,以反映國際油價下跌,照顧民生。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台電研擬將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辦公室旁荒廢變電所用地開放予民眾休憩使用,並保留用地內樹木。

李慶華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兼任公務車駕駛加給津貼,質疑高估且有浮濫變相支領疑慮。
  • 提案減列購入電力預算5%並凍結20%,要求台電與民營電廠洽談合理購電價格。
  • 提案減列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費用25%,認為台電虧損嚴重且基金績效不彰。
  • 提案要求台電調降電價或提出相關優惠措施,以反映國際油價下跌,照顧民生。

相關人員回應

沈榮津 經濟部常務次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昭義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宏遠 副總經理

  • 解釋售電量變化導致電費收入減少,難以達成增列收入要求。
  • 說明IPP合約已減少約16億元利息支出,並已反映在103年度預算中。
  • 指出燃料費隨中油牌價調整,天然氣價格增加是購電成本增加主因。

張明杰 會計處處長

  • 說明電費收入未達預期主因是經濟成長率不如預期,售電量未達標,故無法增列收入。
  • 同意兼任公務車駕駛加給津貼減列1,400萬元。
  • 建議郵電費減列500萬元,因仍需郵寄收費單,且鄉下地區無法使用電子帳單。
  • 建議旅運費減列800萬元,因高鐵票價未降,支出仍多。
  • 反對廣告印刷費大幅減列1億元,認為許多業務宣導仍需持續進行,建議減列2,000萬元。
  • 解釋水力發電費用增加主因是運轉設備折舊,如萬松電廠商業運轉,建議減列1億元。
  • 同意火力發電費用依委員提案減列250億元,因燃料價格變動。
  • 建議核能發電費用減列3億元,主要考量福島事件後安全措施改進費用。
  • 反對再生能源發電費用減列,稱機組分散老舊但可用率已提高。
  • 解釋輸電費用增加主要為折舊,因線路及變電所完工,建議減列1億元。
  • 解釋配電費用增加亦主為折舊,建議減列1億元。
  • 說明其他營業成本為對外承攬業務服務成本,今年已超預算,無法減列。
  • 表示行銷費用中抄表收費及外包費用隨用戶數自然成長,節能宣導亦為社會責任。
  • 建議研究發展費用可減列1億元,主要針對委外部分。
  • 同意雜項費用中「用品消耗」減列10% (約700萬元),但「會費捐助與分攤」為指定項目,無法減列。
  • 同意資產報廢損失減列2億元,表示已檢討報廢措施。
  • 說明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雖緩建,但仍需保留經費進行環評監測、溝通及替代方案評估,建議減列500萬元。

黃重球 董事長

  • 說明台電主要原料成本為天然氣,103年天然氣價格在11月前與去年平均價持平,12月開始下降,電費反映需待明年。
  • 強調台電用油量僅佔約10%,燃料油價格未降,汽柴油下降影響有限。
  • 解釋台電預算編列需與中油對編,天然氣價格隨中油調整。
  • 說明民營電廠購電合約中與利率相關的利息部分已修改,每年減少約16億元,但購電量依需求調度,且燃料費隨中油牌價調整。
  • 指出民營電廠興建公開招標,購電價格依合約及天然氣價格決定。
  • 表示已努力將許多舊設備修復重用,減少採購,資產報廢部分應會減少,但103年可能因林口電廠除役導致報廢增加。
  • 說明核四廠經費已花到103年底,明年為封存預算,涉及停工損失及解約賠償,環評監測及地質調查仍需經費。
  • 表示不宜由台電自行決定停建核四,應由政府評估。
  • 對於行銷費用被指為浪費,表示董事長難做,但承諾會努力。
  • 承諾會與IPP電廠協調,達到社會正義與公平性,以取信於民。

朱文成 總經理

  • 說明台電用油僅佔10%,燃料油價格未降,汽柴油降價影響不大。
  • 指出天然氣佔燃料支出六成多,12月開始大幅下降,會觀察營運狀況適時反映價格。
  • 表示電價公式已在大院審議,包含經營績效、燃料成本等機制,若能回歸固定制度可共同討論。
  • 解釋民營電廠有燃煤、天然氣、燃油機組,購買價格較高的IPP是為避免購買更昂貴的燃油機組,是調度問題。

吳黎明 專門委員

  • 同意兼任公務車駕駛加給津貼依第4案減列1,400萬元。

相關後續

  •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審查項目,依協商結論通過。
  • 電費銷售收入維持原編預算數,不予增列;另要求經濟部檢討電價計價公式,精確燃料成本連動,訂定合理電價。
  • 兼任公務車駕駛加給津貼減列1,400萬元。
  • 郵電費減列500萬元。
  • 旅運費減列800萬元。
  • 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減列2,000萬元。
  • 水力發電費用減列1億元。
  • 火力發電費用照案減列250億元。
  • 核能發電費用減列3億元。
  • 再生能源發電費用維持原編預算數,不予減列。
  • 購入電力減列25億元;另要求台電公司於103年12月底前將104年度民營電廠購電計畫及相關預算資料送經濟委員會。
  • 輸電費用減列1億元。
  • 配電費用減列1億元。
  • 其他營業成本維持原編預算數,不予減列。
  • 行銷費用減列2億5,000萬元。
  • 管理費用減列2,000萬元。
  • 員工訓練費用維持原編預算數,不予減列。
  • 研究發展費用減列1億元。
  • 什項費用中的「用品消耗」減列700萬元。
  • 資產報廢損失照案減列2億元。
  • 核能四廠第一、二號機發電工程計畫,除已發生權責及因應安全檢測已動支者外,其餘全數刪除,並將末句改為「建請評估將核四廠轉變為非核能發電之可行性」。
  • 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減列500萬元。
  • 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減列6億元。
  • 通霄發電廠更新擴建計畫減列8億元。
  • 風力發電第四期計畫、太陽光電第一期計畫及澎湖低碳島風力發電計畫共減列7億元。
  • 第七輸變電計畫減列10億元。
  • 借調人員用人費用、宿舍預算、機組修理保養與保固費、燃料存量等相關凍結案均撤案。
  • 多項主決議及決議案照案通過,內容包含要求台電檢討電價費率公式、睦鄰經費效益、借調人員、兼任司機加給、物料存量、降低成本措施、老舊用電設施汰換、發電機組修理保養與保固、物料存貨去化、備勤房屋電費、電源配比規劃、宿舍收費、虧損原因與責任歸屬、購電資訊透明、工程計畫必要性、計畫事前評估、逾期電費催繳、資產報廢損失等,並於指定期限內提交專案報告。
  • 多項關於電價調降的主決議及決議案,將「要求」修正為「建請」,並通過,強調台電應反映國際燃料價格調降電價。

原始資料

公報
1038601
卷/期/冊
103/86/1
發布日期
20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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