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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環保署、勞動部、衛福部預算及檢討嬰兒奶粉廣告促銷與價格平抑措施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12-08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本次會議主要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環保署、勞動部及衛福部附屬單位預算,並繼續審查104年度環保署主管預算。會議重點聚焦於「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修正案,特別是禁止開罐價促銷引發民怨,以及國內奶粉價格持續上漲問題。各部會就其職責提出報告與回應,委員會最終決議暫緩開罐價禁令,並要求跨部會成立專案小組檢討奶粉價格與管理措施,財政部及公平會需提交調查報告。

討論事項一

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特別收入基金(環境保護基金)及信託基金(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基金部分、清潔人員執行職務死亡濟助基金)等預算案(預算處理)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的103年度特別收入基金(環境保護基金)及信託基金(資源回收管理基金、清潔人員執行職務死亡濟助基金)等附屬單位預算。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的環境保護基金、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基金部分、清潔人員執行職務死亡濟助基金等預算案已審查完竣。
  • 審查結果將提報院會處理,但在院會處理前須經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二

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公務部分)案(預算處理)及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特別收入基金(環境保護基金)及信託基金(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基金部分、清潔人員執行職務死亡濟助基金)等預算案(預算處理)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的104年度公務預算案及附屬單位預算,包括特別收入基金(環境保護基金)及信託基金(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基金部分、清潔人員執行職務死亡濟助基金)。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上述預算案將另擇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三

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有關勞動部(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勞工保險局營業基金預算案及非營業基金(特別收入基金—就業安定基金)、信託基金(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新制》、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等預算案(預算處理)及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作業基金(醫療藥品基金、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及特別收入基金(健康照護基金及社會福利基金)等預算案(預算處理)

核心議題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中,勞動部主管的勞工保險局營業基金、就業安定基金、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及新制)、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以及衛生福利部主管的醫療藥品基金、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健康照護基金及社會福利基金等預算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主管的預算案皆無委員提案,全數照列,並送院會協商。
  •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有關勞動部主管、衛生福利部主管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案已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處理,院會處理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 院會討論時,授權議事人員配合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審議結果,修正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基金及非營業特種基金應修正部分。

討論事項四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經濟部部長、財政部部長、法務部部長、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處長等就「新修正『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所訂禁止促銷與優惠方式之適切性、可行性、對民眾產生之衝擊影響評估,以及相關部會如何有效平抑國內奶粉價格,遏阻業者不當漲價行為」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檢討新修正「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中禁止促銷與優惠方式的適切性、可行性及對民眾的衝擊,特別是「開罐價」的影響。
  • 探討相關部會如何有效平抑國內奶粉價格,遏止業者不當漲價行為。

相關爭議

  • 「開罐價」禁令的適切性與衝擊:立法委員王育敏指出,取消開罐價將造成家庭每年3,600至7,200元額外負擔,引發強烈民怨,質疑食藥署管轄過廣且未考量實際安全風險,要求暫緩實施。
  • 奶粉價格上漲與政府平抑物價成效:多位立法委員質疑國際原物料及油價下跌,國內奶粉價格卻持續上漲,甚至有輪漲嫌疑,批評公平會、經濟部、財政部未能有效平抑物價或查處不當行為。
  • 奶粉進口成本與零售價差:立法委員王育敏及林淑芬質疑奶粉進口成本約每公斤300多元,零售價卻高達800至900元,中間利潤過高,要求財政部查稅,並要求公平會調查其中成本結構與利潤分配。
  • 母乳哺育推廣與配方奶粉管制界線:立法委員蘇清泉、陳節如、趙天麟、徐少萍等關切政府推廣母乳政策是否過度限制配方奶粉廣告及促銷,導致無法哺育母乳的家庭權益受損或資訊不足,並強調兩者應分開處理。
  • 公平會對聯合哄抬物價的查處能力:立法委員蔡錦隆及楊曜批評公平會對奶粉輪漲或變相壟斷行為查處不力,僅以「未有意思聯絡」或「漲幅未超過進口成本」為由推卸責任,未能有效為人民把關。
  • 奶粉轉售至中國大陸問題:立法委員蘇清泉及鄭汝芬提及陸客在台大量採購奶粉,可能影響國內供應量與價格,並質疑是否有業者將零關稅進口奶粉轉售至中國大陸牟取價差,導致國內價格上漲。
  • 政府跨部會協調與管理強度:多位立法委員批評各部會對奶粉議題存在本位主義,缺乏有效跨部會協調與管理手段,導致問題長期未解,無法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立法委員發言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批評食藥署10月公告的「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取消「開罐價」,對母親荷包衝擊大,估計每年多花3,600至7,200元,引發強烈民怨。
  • 認為食藥署管轄過寬,且實務上開罐行為未造成安全風險,應暫緩實施新辦法,廣泛蒐集民意。
  • 主張推廣母乳與配方奶粉是兩回事,政府應支持所有母親,而非剝奪配方奶消費者的權益。
  • 要求財政部查核奶粉廠商利潤,因進口價與零售價差距過大,質疑業者獲利不合理。
  • 要求公平會於12月底前提交已立案調查嬰幼兒奶粉價格輪漲情況的查價結果報告。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詢問母乳哺育率及嬰兒奶粉需求量,指出台灣嬰兒奶粉價格遠低於中國大陸,導致陸客大量採購。
  • 建議提高母乳哺育率以減少奶粉需求,並考慮對嬰兒奶粉免稅以減輕父母負擔,因其對國庫稅收影響微小。
  • 擔憂奶粉價格過低可能導致陸客大量採購,建議可參考香港限量購買政策。
  • 要求財政部配合主管機關,確保降稅利益能回饋給消費者,而非由業者獨享。

吳育仁 立法委員

  • 認同母乳協會鼓勵餵母乳的觀點,但質疑配方奶粉廣告促銷是否能達到實質降價效果。
  • 關切配方奶粉的品質與安全,要求食藥署加強檢驗,避免中國大陸三聚氰胺事件重演。
  • 建議政府可考慮由台糖公司從紐西蘭進口零關稅的嬰兒奶粉,以平抑國內物價,回饋消費者。
  • 詢問母乳協會對「開罐價」的態度,認為若安全無虞,可從管理規則中移除,但仍反對配方奶粉廣告。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健署推動母乳哺育成效遲緩的原因,並要求提供上班族哺乳時間及成效的調查數據。
  • 強調哺乳與奶粉漲價是兩回事,政府不應一味鼓勵哺乳而忽略配方奶粉使用者的需求。
  • 批評政府未能掌握台灣嬰兒奶粉的實際需求量與使用量,導致無法有效抑制價格哄抬。
  • 質疑食藥署修訂管理辦法禁止折扣價、開罐價等促銷方式的意義,認為業者仍有其他管道進行促銷。
  • 要求公平會及消保處針對奶粉進口價與零售價的巨大價差進行調查,並提出抑制價格的具體措施,而非任由業者哄抬物價。

蔡錦隆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以推廣母乳、開罐環境影響嬰兒及平穩物價為由,禁止開罐價促銷的妥適性與實際效益。
  • 指出「開罐價」能讓消費者省下200元,屬小確幸,且實際開罐行為污染風險不大,不應造成擾民。
  • 批評公平會未能有效處理奶粉價格上漲問題,即使國際原物料及油價下跌,國內奶粉價格仍反漲,質疑公平會功能不彰。
  • 要求公平會儘速公布奶粉價格調查結果,並採取具體行動平抑物價,而非僅立案調查而無實質作為。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強調世界衛生組織及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制定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旨在避免廣告促銷對母乳哺育率及弱勢經濟的負面影響。
  • 指出配方奶粉沖泡過程易受污染,且台灣氣候潮濕,廠商促銷大罐裝奶粉,與國際趨勢(液體奶水)不符,應關注奶粉衛生安全。
  • 支持禁止配方奶粉廣告,認為廣告扭曲事實,誤導消費者,應由醫學會、醫師或政府提供正確資訊。
  • 反對以「開罐價」作為低價促銷方式,認為若能提供低價,應是全面性且公平的,而非讓消費者冒污染風險取得小惠。
  • 強調政府應將聯合國相關規範國內法化,保護母親與兒童,並呼籲各界聯合面對奶粉廠商,要求實質降價而非贈品促銷。
  • 要求衛福部食藥署在檢討「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第五條時,僅能針對「開罐價」部分進行檢討,其他禁止樣品、贈品、折扣券、優待券等促銷方式應維持與國際接軌。

楊曜 立法委員

  • 質疑關務署對進口奶粉價格僅進行書面審核,未能有效查核實際進口價,導致無法判斷國內價格上漲是否合理。
  • 批評公平會對奶粉價格上漲的調查方式,僅關注業者有無「意思聯絡」,而未從進口端實際訪查原產地價格,導致無法有效認定聯合哄抬物價。
  • 指出國內奶粉價格連年上升,即使各家廠商分批漲價,仍可能構成變相的聯合壟斷和哄抬價格,要求公平會應深入調查此類態樣。
  • 對公平會官員的回應表示不滿,認為其未能為人民把關,質疑公平會的存在價值與功能。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奶粉完全仰賴進口,價格易受國外掌控,如同石油,應制定《奶粉管理法》專法,比照《石油管理法》對奶粉廠商實施特許執照制度。
  • 主張特許廠商應承擔國家奶粉戰備貯存義務,並接受政府對奶粉價格的評議與管控,確保在發生奶粉荒時優先供應國人。
  • 批評行政院及各部會對其提出的《奶粉管理法》專法長期不予重視,甚至以「違反WTO原則」為由推託,認為此為誤解WTO對重要民生資源特殊管制的例外規定。
  • 強調《奶粉管理法》能從根本解決奶粉供應、價格及戰備貯存問題,而非僅糾結於「開罐價」等枝微末節,呼籲朝野正視此一攸關國家生存發展的重要法案。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支持母乳哺育,但強調配方奶粉是不得已的替代品,不應造成無法哺乳母親的罪惡感,呼籲政府避免「母乳優越論」。
  • 質疑奶粉價格不合理,進口價與零售價之間存在數倍價差,批評公平會、經濟部、財政部對此束手無策。
  • 認為政府應有霹靂手段遏止廠商不當漲價,而非讓消費者為50、100元的優惠計較,強調政府應展現治理能力。
  • 支持暫緩「開罐價」禁令,認為其目的僅為價格優惠,而非嚴重的安全衛生問題,且是政府未能解決大問題下,業者與消費者自力救濟的結果。
  • 提醒政府在管制措施上應尊重市場發展,除非有能力解決大的價格問題,否則不應過度干預小老百姓的「小確幸」。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批評各部會出席層級低、報告內容不負責任且答非所問,未能觸及奶粉價格核心問題及解決手段。
  • 質疑公平會對奶粉進口價與零售價之間巨大價差的調查不足,未能釐清300多元進口價如何變成800多元零售價的過程,並指控其包庇業者。
  • 指出國際奶粉原物料價格大幅下跌,台灣奶粉價格卻逆勢上漲,質疑是少數財團壟斷市場,並將奶粉轉賣至中國大陸高價市場導致國內供應量減少、價格上漲。
  • 建議政府應對出口奶粉課徵出口貨物稅,以平抑物價,並直接介入採購打破市場寡占壟斷。
  • 表達對政府未能解決問題的強烈不滿,認為其聯手掩蓋問題,是對立法院及人民的侮辱。

林鴻池 立法委員

  • 指出本次會議雖聚焦「開罐價」,但核心問題仍是奶粉價格為何持續上漲,呼籲政府傾聽民意,解決民眾苦難。
  • 批評公平會、經濟部、財政部未能提出有效對策,官員應拋棄本位主義,以人民為中心思考解決方案。
  • 認為政府施政應分清本末,奶粉價格居高不下是根本問題,而「開罐價」僅是民眾的小確幸,不應為了推廣母乳而貿然取消。
  • 強調政府施政應有整體觀,不應只從單一部會角度看問題,並將奶粉問題視為政府施政成敗的縮影。

徐少萍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對嬰兒奶粉廣告的「全面禁止」規定過於嚴格,認為廣告也是資訊來源,弱勢民眾可能因此資訊不足。
  • 指出衛福部對「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實施日期訂在105年,而嬰兒奶粉相關辦法卻快速實施,質疑是否有廠商壓力導致雙重標準。
  • 強調推廣母乳雖重要,但不能因此限制母親了解配方奶粉的資訊,政府應提供正確資訊而非全面禁止廣告。
  • 對衛福部代理署長重申「開罐價」以外的促銷行為(如樣品、贈品、折扣券)仍被禁止表示不解,認為這與「限制範圍」的說法不符。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在制定奶粉政策前,是否進行過奶粉價格與母乳哺育人數相關的政策評估,以了解兩者間的關聯性。
  • 認為政府不應在未充分評估下,強迫性地鼓勵母乳哺育而反對配方奶粉,應同時顧及無法哺乳母親的需求。
  • 要求衛福部提供「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制定前的相關會議紀錄,以了解政策評估過程。
  • 關切國內兒童營養需求是否完整反映在奶粉配方上,並要求食藥署落實檢驗,醫事司管理坐月子中心及醫院推薦促銷奶粉的行為,甚至考慮將配方奶粉比照藥物管理。

相關人員回應

林四海 主任秘書 衛生福利部

  • 報告「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修正說明,包括推廣母乳哺育的重要性及相關措施。
  • 說明修正辦法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世界衛生組織「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規定,限制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
  • 解釋特價、減價、折扣、分期或買一送一等價格優惠,在未有廣告前提下,不在此辦法限制範疇。
  • 說明暫未開放「開罐價」促銷是考量產品開封時的衛生安全問題,並強調衛福部將持續依國人需求調整規定。
  • 說明平抑嬰兒奶粉價格的作為,包括掌握連鎖藥局調價資訊及辦理嬰兒奶粉查驗登記,以促進市場透明度。

張恩生 處長 公平交易委員會 製造業競爭處

  • 說明公平會職責為查處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等限制競爭行為及不公平競爭行為,並非物價主管機關。
  • 表示公平會歷來對嬰幼兒奶粉價格波動均主動立案查處,包括102年臺紐經濟合作協定生效後及近期業者調價情形。
  • 指出國內嬰幼兒奶粉零售市場競爭激烈,業者產品種類、品牌及配方屬性不同,尚未見有足以影響市場功能之業者。
  • 說明奶粉進口成本近年確有上升,但近期業者調價時間點不同,且部分業者有規劃促銷活動,目前尚未發現聯合行為具體事證。
  • 承諾將於12月底前向委員會報告嬰幼兒奶粉的調查情況,若發現違法將依法嚴懲。
  • 強調價格漲跌由市場機制決定,公平會重點在於查核有無聯合行為,並非直接干預物價,各部會應在「穩定物價小組」分工合作。

甘薇璣 執行秘書 經濟部研發會

  • 報告奶粉價格變動情形,指出嬰兒及成人奶粉進口平均單價今年以來均呈上漲走勢,但國內奶粉漲幅尚未超過進口成本增幅。
  • 說明跨國奶粉查價困難,因各國配方、銷售政策不同,但初步了解除泰國外,新加坡及香港價格均較台灣為高。
  • 表示將配合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持續關注奶粉價格變化,適時促請業者合理反應商品價格。

許虞哲 次長 財政部

  • 報告嬰兒奶粉及調製奶粉進口平均價格在103年1至10月均有增加,但進口量減少。
  • 說明財政部配合權責機關提供奶粉進口價格資料,參與「穩定物價小組」會議,監控物價。
  • 承諾未來將確保機動降稅利益回饋消費者,並本於職權注意是否有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等情事。
  • 表示關稅占整體稅收比例已低,若產業主管機關認定需要降稅,財政部可配合,但需確保業者將降稅利益回饋消費者。
  • 同意於明年1月底前,將102年度前5大進口嬰兒奶粉廠商的查稅結果報告送交委員會。

余麗貞 副司長 法務部檢察司

  • 說明法務部職掌為查緝以強暴、脅迫或囤積方式人為不法操縱商品價格的犯罪行為。
  • 指出已建立「查緝非法囤積與聯合哄抬物價跨部會聯繫窗口」及「舉發囤積商品單一窗口」(專線0800-007-007)。
  • 報告刑法第251條已修正,針對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囤積民生必需品、妨害販運或散布不實資訊等行為科以刑責,各檢察機關將嚴加查緝。
  • 強調法務部將持續督導所屬檢察及調查機關辦理相關工作,以利穩定物價。

劉清芳 處長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 說明消保處為「穩定物價小組」成員,負責下游端民生物價監測,並定期訪查奶粉價格變動情形。
  • 指出奶粉進口平均單價呈上漲趨勢,但市售奶粉價格漲幅已逐步回穩。
  • 說明近期雪印及桂格等品牌奶粉調漲價格,業者歸因於原物料成本上漲及配方升級,已函請經濟部及公平會進一步查處。
  • 表示將充分揭露價格資訊,查證業者漲價理由,促請業者提出優惠方案,並持續與相關機關分工合作遏阻不合理漲價。
  • 強調奶粉價格漲跌應尊重市場機制,但消保處將持續關注並維護消費者權益。

姜郁美 代理署長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解釋「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修正,旨在避免嬰兒奶粉知識被誤導,並符合世界衛生組織「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
  • 說明之前公告未正面表列促銷行為,此次修正為正面表列,但「開罐價」因衛生安全考量暫未開放。
  • 表示1歲以下嬰兒奶粉需經查驗登記,目前有逾20家廠商、200多項產品,並有每年、每季查驗及邊境查驗機制。
  • 同意實質降價才是最重要的,鼓勵所有廠商實質降價,並表示會做適當規範。
  • 解釋「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實施日期較晚,是因為該辦法為新制訂,與嬰兒奶粉管理辦法不同,後者已有17年原則規範基礎。
  • 同意提供開會相關會議紀錄給委員。

邱淑媞 署長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報告6個月以下嬰兒純母乳哺育率為48.7%,1個月以下為70.8%,但近年上升趨勢遲緩。
  • 說明母乳是嬰兒的最佳食物,對嬰兒及母親健康有益,並推廣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職場母乳哺育環境及提供諮詢管道。
  • 澄清奶粉價格上漲與推廣母乳哺育無關,是奶粉廠商未將利潤回饋消費者,不應將母乳推廣作為責難藉口。
  • 強調公部門政策不採取價格策略,而是透過推廣、塑造友善環境及提供資訊鼓勵母乳哺育,同時也支持無法哺乳的母親正確使用配方奶粉。
  • 指出國際上對母乳替代品的廣告有嚴格限制,旨在保護弱勢民眾免受誤導,正確資訊應由醫護人員及政府提供。
  • 同意新生兒體重減輕可能與人工生殖比例增加有關,並承諾加強對孕婦及媽媽們的衛教工作。
  • 表示會調查國內奶粉有無轉售國外情形,因這可能導致廠商無所忌憚漲價。

李秉穎 秘書長 社團法人台灣兒科醫學會

  • 說明嬰兒4到6個月可開始添加副食品,1歲後固體食物為主食,奶類為副食。
  • 強調嬰兒未滿6個月前奶類食物是主食,6到12個月是過渡階段,12個月後固體食物為主食。
  • 完全支持母乳哺育,配方奶只在母親無法哺育時才使用。

高宜伶 秘書長 台灣母乳協會

  • 指出世界衛生組織制定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是因為發現母乳哺育率與廣告有極大關係,且廣告對開發中國家經濟影響深遠。
  • 認為配方奶粉並非無菌,有被污染風險,因此不希望有「開罐價」這種促銷方式,但若政府認為安全無虞,可將其從管理規則中移除。
  • 強調實質降價才是關鍵,不反對降價,但反對廣告和促銷,因其會增加成本並誤導消費者。
  • 指出配方奶粉廣告常夾雜在哺乳資訊中,誤導母親,且廠商透過贈品促銷,將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 強調廣告不應是哺乳資訊提供者,應由醫學會、醫師、兒科學會或政府提供正確資訊。
  • 提及菲律賓在奶粉罐上加警語以降低銷量,認為不一定要禁止開罐價,但最重要的是禁止廣告並提供正確知識。

許瓊心 醫師 社團法人台灣兒科醫學會

  • 強調母乳是最好的嬰兒食品,能增加抵抗力、減少疾病感染,並對避免肥胖、糖尿病等有益,對母親也有降低癌症機率等好處。
  • 指出國外母乳代用品多為易開罐奶水,而非奶粉沖泡,以避免調配錯誤或污染問題,台灣使用奶粉沖泡不符世界潮流。
  • 提及沖泡奶粉需高於70度水溫以避免細菌,但塑膠奶瓶可能因高溫溶解塑化劑,顯示配方奶粉的潛在缺點。
  • 認為廠商以大罐裝促銷奶粉,但嬰兒應適用小罐,且對低知識水準媽媽容易受廣告促銷影響表示擔憂。
  • 強調不應讓母親冒著奶粉被污染的風險去求取低價,政府應全面了解奶粉價格,確保公平合理,而非僅靠「開罐價」促銷。

周順然 副署長 財政部關務署

  • 說明關務署對進口物品報價主要進行書面審核,但會根據業者經常進口的價格建立基準,對偏高或偏低的交易進行了解。
  • 表示目前查無異常,廠商交易情況仍依交易條件進行,紐西蘭產品零關稅後,因原產地價格提高,加上運費保險費,國內奶粉價格仍有上升。
  • 強調關務署職責在於查核有無異常報價,而非直接平抑物價。

許素珠 科長 經濟部國貿局

  • 說明跨國奶粉價格難以同一基準比較,因各國消費者習慣、國情及配方屬性不同。
  • 承認經濟部報告中提及除泰國外,新加坡及香港奶粉價格較台灣為高,但強調比較結果不見得能完全解讀價格差異。

相關後續

  •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將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針對如何有效平抑國內奶粉價格、遏止業者不當漲價、提高政府管理強度等,徹底檢討現行法制面、政策面及執行面之缺失。
  • 經濟部、行政院公平會、消保處、財政部、衛福部、農委會等相關部會需於2個月內研提修法評估報告與具體因應對策,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暫緩「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第五條中關於「開罐價」禁止之部分條文實施,其他促銷行為與贈品、樣品等仍禁止。
  • 財政部需於明年1月底前,將102年度前5大進口嬰兒奶粉廠商的查稅結果送交委員會。
  • 公平交易委員會需於今年12月底前,將已立案調查嬰幼兒奶粉的查價結果,送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財政部關務署需將奶粉進口價變成末端零售價的成本構成及比例,包含在給委員會的報告中。
  • 針對國際原物料下降但國內物價未隨之下降的問題,公平會需就其職掌及委員會需求,儘量提供相關調查資料送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原始資料

公報
1038801
卷/期/冊
103/88/1
發布日期
201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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