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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審查暨財經議題質詢:聚焦彰銀經營權、反避稅與大戶條款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12-10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多項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涵蓋勞動債權、稅捐分期繳納、稅務資訊揭露及重大欠稅公告標準等。同時,委員們就彰化銀行經營權爭議、國際反避稅趨勢、台北101股權收購、食安風暴追稅進度及證所稅大戶條款等重大財經議題向財政部與金管會提出質詢。會議最終通過部分稅捐稽徵法修正條文,並將臨時提案修正後通過,另有多項議題交付相關部會研議。

討論事項一

併案審查「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六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併案審查稅捐稽徵法共6項修正草案,主要聚焦於稅捐徵收優先順序、納稅義務人因經濟困頓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事由、稅務資訊揭露範圍、重大欠稅案件公告標準,以及法人負責人刑罰適用等問題。
  • 核心關切點包含勞工債權受償順序優於稅捐、弱勢族群的稅捐繳納彈性、政府機關與學術界取得稅務資料的規範,以及公務員重大欠稅公告標準是否應有別於一般民眾。

相關爭議

  • 勞動債權優先順序:李應元委員提案希望將勞動契約所積欠之資遣費與退休金受償順序列於稅款之前,但財政部建議於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中處理,最終決議維持現行條文。
  • 公務員重大欠稅公告標準:賴士葆委員及曾巨威委員提案建議對具軍公教人員身分者,訂定較低(如500萬元)的重大欠稅公告金額標準,以作為表率。費鴻泰委員則質疑此舉是否侵犯公務員基本人權,主張應採單一標準。財政部部長張盛和表示贊同費委員意見,最終決議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 稅務資料揭露與政府資訊公開法:曾巨威委員提案擴大稅務資料提供對象至學校、學術機構及民意機關等用於統計、教學、研究與監督,財政部贊同但建議納入「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曾委員擔心此舉可能限縮修正條文原意,但經財政部確認不會,最終照財政部建議修正通過。

立法委員發言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軍公教人員累積欠稅逾500萬元即應公告姓名,認為應作為人民表率,並質疑財政部對其提案與曾巨威委員提案的「厚彼薄此」態度。
  • 認為500萬標準可再討論,但應有明確數字,並要求財政部從善如流。

薛凌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稅捐稽徵法第26條,建議新增因民眾實際經濟需要之規定,授權財政部訂定稅負分期繳納作業原則,以幫助經濟困頓及弱勢族群。
  • 強調台灣經濟景氣波動下,受害最深的是人民,薪資倒退,生活負擔日益增加,應避免稅負年年增加。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質疑對公務員訂定較低重大欠稅公告標準是否侵犯其基本權利,認為公務員亦為人民,不應有差別對待,且若只有懲罰而無獎勵則不合理。
  • 建議應從人權角度考量,不要隨意破壞對公務員的尊重,並建議兩位提案委員撤案。

曾巨威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稅捐稽徵法第33條與第34條,建議擴大稅務資料提供對象,並對公務員重大欠稅公告訂定不同標準,以彰顯公務員為民表率的示範效果。
  • 表示其第34條版本預留空間,可依不同標準公告,兼顧人權考量。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對薛凌委員所提稅捐稽徵法第26條修正草案表示贊同,但建議酌作文字修正。
  • 對於曾巨威委員所提稅捐稽徵法第33條修正草案,表示贊同增列資料提供對象,但建議定明資料提供應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辦理。
  • 對於曾巨威委員及賴士葆委員所提稅捐稽徵法第34條修正草案,表示本部敬表贊同對公務員另訂較低公告標準,但建議金額標準為1,000萬元,具公務員身分者為二分之一,以避免修正兩個金額。
  • 接受費鴻泰委員關於公務員重大欠稅公告標準應與一般民眾一致的意見,認為既然都是納稅義務人,應採單一標準。

吳自心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

  • 說明李應元委員所提稅捐稽徵法第6條修正草案關於勞動債權受償順序部分,行政院已於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中處理,建議於該法案處理。
  • 說明薛凌委員所提稅捐稽徵法第26條修正草案,財政部同意其意旨,但建議修正文字並增列第二項授權財政部訂定實施辦法,避免空白授權。
  • 說明曾巨威委員所提稅捐稽徵法第33條修正草案,贊同擴大資料提供對象,並建議納入「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以臻周延,並確認不會限縮條文原意。
  • 說明高志鵬委員所提稅捐稽徵法第47條修正草案,指出該內容已於101年修法時納入,建議不必再修正。

相關後續

  • 稅捐稽徵法第6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 稅捐稽徵法第26條照財政部建議修正條文通過,新增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或經濟弱勢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並授權財政部訂定相關辦法。
  • 稅捐稽徵法第33條照財政部建議修正條文通過,擴大稅務資料提供對象至學校、教研人員、學術研究機構與研究人員、民意機關與民意代表,並增列需符合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
  • 稅捐稽徵法第34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即不特別針對軍公教人員訂定較低公告標準。
  • 稅捐稽徵法第47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討論事項二

國際反避稅條款與台灣因應 (質詢)

核心議題

  • 委員關切國際反避稅趨勢(如OECD BEPS行動方案)對台灣稅收及台商的影響,質詢財政部與金管會的因應措施及進度。
  • 特別關注頂新集團出售台北101股權可能涉及境外避稅的問題,以及兩岸租稅協議和國內反避稅條款立法的急迫性。

相關爭議

  • 兩岸租稅協議與反避稅條款立法進度:張部長盛和強調兩岸租稅協議已有共識,呼籲立法院支持簽署,並表示將積極推動國內反避稅條款立法。吳秉叡委員則認為不應將避稅天堂的實質課稅與兩岸租稅協議掛鉤,應兩者並行推動。
  • 金管會對跨國企業避稅資訊透明化的配合度:許添財委員質疑金管會對上市上櫃公司財報透明化及反避稅的配合程度,認為金管會不應將責任推給財政部,應嚴格要求資訊透明化。金管會副主委黃天牧表示會配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辦理,並會照委員意思要求,但未提出具體方案。

立法委員發言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指出國際反避稅趨勢已形成定局,台灣跨國企業避稅嚴重,導致稅基侵蝕,質詢財政部因應準備。
  • 擔憂BEPS啟動後台商面臨重複課稅,若台灣財稅外交失能,恐不利企業國際發展。
  • 建議主席針對反避稅條款議題安排專案報告與討論,強調其急迫性,並預警2016年可能成為台灣經濟災難元年。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疑頂新集團出售台北101股權(頂固開發持股)透過境外交易,可能規避36.1億元的交易所得稅。
  • 強調不應將境外避稅解釋為與台灣無關,要求財政部以實質課稅原則處理,並催促加速所得稅法反避稅條款修正案的協商。
  • 批評財政部不應將避稅天堂的實質課稅與兩岸租稅協議掛鉤,應兩者並行推動。

薛凌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對避稅條款立法不積極,導致所得稅法反避稅條款被擋下,擔憂台灣被歸類為避稅天堂。
  • 呼籲部長積極作為,讓反避稅條款通過。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表示已注意國際反避稅趨勢,將積極洽簽租稅協定,並希望有法律依據追溯課徵境外避稅所得。
  • 說明與中國大陸租稅協議已有共識,正與立法院溝通,若有共識將立刻簽署;與美國洽簽較困難。
  • 承諾會好好研究處理頂新101股權境外交易的避稅問題,若為紙上公司將考慮用實質課稅原則。
  • 呼籲立法院支持兩岸租稅協議簽署,並表示將努力推動國內反避稅條款立法,兩者將同步進行。
  • 相信下個會期反避稅條款一定會通過,請求委員支持。

黃天牧 金管會副主任委員

  • 回應金管會已從去年1月配合國際財務報表準則(IFRSs),各方面都按照國際準則去做,資訊透明化應無問題。
  • 表示將會照委員的意思去要求企業資訊透明化,並會配合財政部處理國際反避稅議題。

相關後續

  • 許添財委員要求針對「國際反避稅趨勢條款,台灣如何因應」安排專案報告與討論,金管會需先行準備報告。
  • 財政部承諾將研究頂新集團出售101股權是否涉及避稅,並以實質課稅原則處理。
  • 財政部呼籲立法院支持儘快通過兩岸租稅協議,並表示將積極推動國內反避稅條款立法。

討論事項三

彰化銀行經營權爭議 (質詢)

核心議題

  • 委員們質詢財政部在彰化銀行董事改選中取得經營權的合法性與正當性,特別是針對台新金控指控財政部毀約、霸凌,並提告求償100億元的爭議。
  • 討論焦點包括財政部對94年承諾函的解釋、對台新金控造成的財務影響,以及政府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與誠信問題。

相關爭議

  • 財政部是否毀約:台新金控指控財政部片面違反94年標購彰銀股權時的承諾,以市場派手法搶奪經營權。財政部部長張盛和堅稱94年承諾函僅適用於「當次」改選,且當時的政策背景(二次金改)已時過境遷,強調財政部沒有背信,選舉結果是股東的選擇。
  • 訴訟成敗與全民買單:台新金控已提告求償100億元,委員質疑若財政部敗訴是否由全民買單。張部長盛和表示對勝訴有把握,認為訴訟不會成立,並堅稱會依法處理、捍衛公股權利。
  • 政府在經營權爭奪中的不對等地位:吳秉叡委員認為政府與民營公司爭奪經營權,尤其透過徵求委託書方式,兩邊地位不平等,政府具有強勢地位,可能造成被霸凌的印象。

立法委員發言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詢財政部在彰銀經營權之爭中是否毀約,導致台新金控認列148億元虧損並提告求償。
  • 指出94年招標公告雖未提及經營權,但財政部後續回函可能形成承諾,提醒財政部應認真準備訴訟。
  • 認為政府與民營公司爭奪經營權地位不平等,容易造成政府霸凌民營公司的印象,建議財政部應與台新金控好好談判。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詢台新金控指控財政部悖離誠信、不當操縱董事改選,是否被迫提告,以及若敗訴是否由全民買單。
  • 關切財政部是否有以彰銀總經理職位與台新金控洽談,以降低其抗爭訴求。
  • 詢問財政部對訴訟的勝算把握,以及是否會堅持走完訴訟程序。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詢問財政部派員與台新金控洽談的目的與結果,質疑是否為勸說撤告或尋求和解。
  • 呼籲部長公開表態是否希望台新金控撤告、和解。

薛凌 立法委員

  • 引用94年財政部公文內容,指出政府曾承諾經營權移由策略投資人主導,質疑政府失信於民。
  • 以彰銀在台新金控入主後獲利逐年成長的數據,質疑財政部爭奪經營權的正當性。
  • 要求部長承諾未來彰銀績效要比照台新金控經營期間,甚至更佳,以保障股東權益。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肯定財政部在彰銀股權爭奪戰的表現,但要求財政部澄清外界對其「破壞承諾」的批評。
  • 詳細詢問94年承諾函的內容、簽署人、生效範圍(「本次」或「永久」),以釐清事實真相。
  • 質疑台新金控僅持有22.5%股權,在未增加持股的情況下,其提告財政部背信的理由為何,並認為訴訟難以成立。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解釋彰銀經營權之爭是單純的公股改選,因眾多股東支持財政部,結果超出預期,否認毀約或霸凌。
  • 說明台新金控認列148億元虧損是因會計處理規定,若未持股過半需以實價認列資產。
  • 澄清94年承諾函僅針對「當次」改選,且配合當時公股整併政策,承諾三項內容不包括永久經營權,且部分條件(如公股釋出)因立法院決議已無法實施。
  • 表示過去一年與台新金控談判不下十幾次,但對方在董事席次分配上只願給財政部1席一般董事,無法接受。
  • 對台新金控的訴訟有勝算把握,認為沒有背信,會依法處理並捍衛公股權利。
  • 表示財政部一向希望維持官民和諧共治,昨天已派次長拜訪台新金控董事長,希望總經理由對方選派,但被婉拒,並表示歡迎台新金控撤告。

凌忠嫄 財政部國庫署署長

  • 說明94年招標公告上並無經營權承諾,相關承諾是彰化銀行來函詢問後,財政部對於詢問的答復,且有前提條件。
  • 回應各行庫投資股票是自行決策,水位天天漲跌不一,無法提供確切銀彈數量。

相關後續

  • 財政部與台新金控就彰銀經營權爭議持續僵持,台新金控已提告求償100億元,財政部對勝訴有把握。
  • 財政部表示將持續努力維持官民和諧共治,並歡迎台新金控撤告。

討論事項四

台北101股權爭奪與政府護盤 (質詢)

核心議題

  • 委員關切台北101經營權可能落入外資手中,質詢財政部如何確保公股主導地位,以及公股行庫在股市護盤的銀彈狀況。
  • 討論焦點包括財政部增購101股權的進度與價格問題,以及外資IOI集團收購股權的企圖與投審會的審議態度。

相關爭議

  • 台北101經營權爭奪:外資IOI集團以高價收購頂新集團的101股權,引發外界對經營權可能旁落的擔憂。財政部部長張盛和表示IOI的企圖是取得經營權,但其收購價格過高(每股45元),財政部無法接受,並認為投審會將從嚴審議,不看好此交易案。
  • 公股增購101股權的進度與挑戰:財政部欲增購7%股權以達51%過半持股,但因公股購買受法律限制,需合理市價,導致價格談判困難。賴士葆委員質疑財政部進度緩慢,盧秀燕委員則詢問若政府未達過半持股,是否會駁回IOI投資案。
  • 公股行庫護盤銀彈狀況:委員關切選前公股行庫是否被要求進場護盤,導致銀彈不足,若股市持續下跌,政府將如何應對。財政部部長張盛和否認有大量買股要求,並表示即使公股行庫水位不足,還有國安基金可進場,請股民放心。

立法委員發言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詢財政部在101經營權爭奪中,公股買股過半的進度與價格問題,認為IOI以高價收購股權代表其意圖取得經營權,政府應緊張。
  • 建議財政部可透過泛官股(如華南、兆豐金控)而非台銀、土銀來收購股權,加快進度。
  • 認為只要財政部買到7%股權,IOI拿不到經營權就會打退堂鼓,問題即可解決。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求證財政部是否會積極接洽購買101其他民股,讓泛公股持股超過51%。
  • 質詢若政府未達過半持股,是否會駁回IOI投資案;若政府持股過半且IOI放棄經營權,是否會同意交易。
  • 關切選前護盤股市是否導致泛公股行庫銀彈不足,若股市下跌,政府將如何護盤,並要求財政部提供公股銀行剩餘銀彈數量,以安定股民信心。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證實財政部正接洽民股購買101股權,目標是讓泛公股持股超過51%。
  • 解釋IOI收購價格(45元)遠高於市價,財政部無法接受,認為其企圖在於經營權。
  • 表示投審會將以最嚴謹態度審議IOI投資案,從公共利益、國民健康、國家安全等角度從嚴審議,不看好該交易案。
  • 說明公股購買股權受法律限制,需合理市價,導致價格談判需謹慎,但已有一家民股願意出售,對取得7%股權持「審慎樂觀」態度。
  • 否認曾要求泛公股行庫進場大量購買股票護盤,並表示即使公股行庫水位不足,政府還有國安基金可進場,股民無需擔心。

凌忠嫄 財政部國庫署署長

  • 說明各行庫投資股票均為自行決策,且泛公股行庫水位每日漲跌不一,無法提供確切銀彈數量。

相關後續

  • 財政部表示將積極爭取購買台北101的7%股權,以確保泛公股持股過半,掌握經營權。
  • IOI集團對台北101的投資案將由投審會從嚴審議。
  • 財政部表示即使泛公股行庫水位不足,仍有國安基金可作為股市護盤的備用資金。

討論事項五

食安風暴追稅與GDP影響 (質詢)

核心議題

  • 委員關切食安風暴發生後,財政部對頂新等相關企業的追稅進度與金額,以及食安事件對台灣GDP造成的具體損失。
  • 討論焦點為追稅的效率、金額與政策的連貫性,以及食安對國家經濟的衝擊。

相關爭議

追稅進度與金額:委員質疑食安風暴已過一個多月,財政部對頂新的追稅進度緩慢,目前僅追回4,900多萬元,與因食安風暴導致GDP損失800億元形成巨大落差。財政部部長張盛和表示頂新有逃漏稅,會依法追討,一毛都不會讓它逃掉,並承諾提供完整統計數據。

立法委員發言

薛凌 立法委員

  • 質詢食安風暴後,財政部對頂新的追稅進度與金額,認為目前追回的4,900多萬元與因食安風暴導致GDP損失800億元的規模不符。
  • 指出頂新有逃漏稅且情節重大,應追回所有租稅優惠及盈虧互抵部分。
  • 要求部長說明因食安風暴造成的GDP損失,並承諾提出具體的追稅數據。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證實頂新集團有逃漏稅,已確定的部分約4億多元,正義油廠盈虧互抵部分已追回4,900多萬元。
  • 表示會依法追討所有逃漏稅款,一毛都不會讓它逃掉,並承諾統計後提供完整數據。
  • 說明主計處預估今年GDP為3.41%,食安風暴前已上修,但承認食安事件對GDP有影響。

吳自心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

  • 說明正義油廠盈虧互抵部分,高雄國稅局已全部追回4,900多萬元。

相關後續

財政部承諾將依法追討頂新集團的逃漏稅款,並提供完整的追稅統計數據。

討論事項六

證所稅大戶條款存廢與財政部網站改革 (質詢)

核心議題

  • 委員們質詢證所稅「大戶條款」的存廢問題及其對股市的影響,以及財政部對政策決策的反覆態度。
  • 討論焦點亦涵蓋財政部網站的互動性與民眾溝通方式,以因應民意高漲的新政治情勢。

相關爭議

  • 證所稅大戶條款存廢:金管會與財政部對大戶條款的立場被質疑搖擺不定。金管會副主委黃天牧表示大戶條款對市場有影響,但未做強烈價值判斷。財政部部長張盛和則表示稅制應在公平與效率間動態調整,但如果立法院三讀通過廢除,行政部門也只能尊重接受。曾巨威委員嚴厲批評財經部會對大戶條款修改理由的扭捏與不實,認為其決策反覆導致兩面不討好,並表示若大戶條款通過,將第一個連署支持廢除證所稅。
  • 財政部網站改革:賴士葆委員指出財政部網站過於官方、靜態,缺乏互動性,無法與年輕人及網軍互動,建議應參考民間民調中心或台北市政府「1999」專線,改為互動式平台以傾聽民聲。財政部部長張盛和表示會設法將網站內容變得更活潑,並感謝委員提供的新思維。

立法委員發言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詢財政部對毛內閣推出電子化退稅與大數據中心等政策的看法,並建議財政部網站應改革,從衙門式改為互動式,傾聽民聲。
  • 建議財政部網站可參考雅虎民調中心或台北市政府「1999」專線,讓民眾透過網路平台參與政策,留下建言。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質詢金管會與財政部對下週將審議的大戶條款的立場,要求明確表態是希望廢止或提高門檻。
  • 批評金管會對振興股市毫無意見,且對大戶條款影響股市的說法模稜兩可。
  • 質疑財政部對「大戶條款宜修不宜廢」的立場,並詢問若立法院全體委員主張廢除,財政部是否會接受,不會極力阻擋。

曾巨威 立法委員

  • 表達對證所稅大戶條款問題的沉重心情,認為社會太悶、太苦,決策反覆令人無法呼吸。
  • 嚴厲批評財經部會對大戶條款修改理由的扭捏與不實,認為不應為了找理由而否認過去決策考量,並指出金管會將課稅比喻為百貨公司拍賣是錯誤說法。
  • 擔憂若大戶條款更動導致成交量變大,未來將面臨更多擴大課稅的壓力,最終可能兩面不討好。
  • 強調政策決定應有價值理念與堅持,若大戶條款現在通過,他將第一個連署支持廢除證所稅。

薛凌 立法委員

  • 質詢證所稅目前的稅收損失,指出每年虧損200多億元,認為大戶條款為收9億元而損失200億元是政策錯誤。
  • 批評台灣不應將政策當作實驗,強調稅制應兼顧公平與效率,但政策錯誤導致巨大損失。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回應財政部網站非常龐大,包含法規、釋令、統計資料及宣導網頁,會設法將內容變得更活潑,並感謝委員提供的新思維。
  • 表示稅制可在公平和效率之間作動態調整,但不能讓效率或公平變零,並強調要兼顧社會中下階層看法。
  • 對於大戶條款,表示過去一直主張先實施再檢討,但現今委員已先提案,行政部門尊重委員提案。
  • 強調財政部會極力表達立場,但若立法院三讀通過廢除,行政部門也只能尊重、接受,這是目前的政治現實。
  • 證所稅收不應只考慮稅收面向,還要考慮公平、效率、簡政等面向,社會上仍有聲音認為資本利得未課稅是不公平的。

黃天牧 金管會副主任委員

  • 回應大戶條款是財政部法規,金管會立場是尊重立法院決議與財政部。
  • 表示曾主委上任後對股市有許多興革,大戶條款對市場有一些影響,但未做強烈因果判斷,只是公會報告指出有投資人顧慮,最終仍尊重立法院與財政部的看法。

相關後續

  • 下週將審議證所稅大戶條款,財政部表示將尊重立法院決議。
  • 財政部承諾將改革其官方網站,使其更具互動性,以傾聽民眾心聲。

討論事項七

臨時提案:公民營銀行感熱紙雙酚A檢測 (臨時提案)

核心議題

委員提出臨時提案,要求金管會與財政部要求各公民營銀行定期檢測所使用之感熱紙,確保國人免於雙酚A之疑慮。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提出臨時提案,要求金管會與財政部應要求各公民營銀行定期檢測所使用之感熱紙,以確保國人健康,免於雙酚A疑慮。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建議對臨時提案作文字修正,將原「爰提案要求金管會與財政部...」修正為「爰提案建請金管會與財政部,要求各公民營銀行定期檢測...」,因財政部無法直接進行檢測。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經文字修正後通過,修正為「爰提案建請金管會與財政部,要求各公民營銀行定期檢測所使用之感熱紙,確保國人免於雙酚A之疑慮。」

原始資料

公報
1038901
卷/期/冊
103/89/1
發布日期
2014-12-26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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