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研五號事故檢討與研究船隊重建計畫:聚焦管理、船隻採購與調查進度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12-11
本次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議針對海研五號沉沒事件進行檢討,並討論我國研究船能量重建計畫。會議核心議題包含事故原因調查進度、保險理賠、新研究船的採購策略與經費規劃,以及海洋研究船隊的營運管理精進方案。委員們普遍關切調查透明度、重建計畫的合理性與效率,並強調強化專業管理與人才培育的重要性。多項建議將交付相關部會研議並要求提交報告。
討論事項一
「海研五號事件緊急因應措施及我國研究船能量重建計畫」報告及備質詢
核心議題
- 科技部與交通部航港局報告海研五號沉沒事故的緊急應變措施、事件檢討與管理營運精進規劃,以及我國海洋研究船隊的能量重建計畫,包含新研究船的採購與海洋科學研究園區的規劃。
- 會議主要討論海研五號事故原因調查進度、保險理賠問題、未來研究船隊的規模與採購策略,以及如何強化研究船的管理與專業人才培育,確保航行安全與提升海洋科研能量。
相關爭議
- 事故調查報告延宕與資訊不透明:航港局表示報告已大致完成但有人為疏失,卻以不影響評議為由拒絕提前揭露細節,引發委員對調查進度緩慢與透明度的質疑。
- 保險理賠時程過長:國研院預估保險理賠可能需耗時2年,委員認為時間過久,要求加速處理以利重建計畫。
- 研究船重建計畫的合理性與效率:委員質疑為何不直接購買一艘3000噸級船隻,而要分兩階段先外購2000噸級再新建3000噸級,並質疑在事故原因未明前即規劃新船的合理性。
- 外購與自製船隻的考量:委員關切外購船隻的資安問題與國內造船技術的利用,科技部則以緊急性為由傾向外購現有探勘船隻。
- 研究船營運管理能力不足:委員們普遍認為科技部及國研院在研究船的管理能力上存在不足,質疑外包模式的安全性,並建議應成立專責單位或跨部會合作,培育專業人才。
- 新船採購預算來源與行政程序:委員質疑6億元預算變更用途的合法性,以及保險理賠金用於新建船隻是否已獲行政院核定,並要求明確說明預算細項。
- 船隻結構與沉沒原因:委員對於海研五號船體多層隔艙未能阻止迅速沉沒感到不解,航港局僅表示可能是裂痕過長,需待報告公布。
立法委員發言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質疑航港局對船隻出海的管制權責,認為即使無颱風,面對惡劣海象也應有阻止船隻出港的機制。
- 強調若科技部、國研院無能力管理研究船,就不應擁有,要求重建計畫必須包含管理能力提升。
- 質疑重建計畫分兩階段購置2000噸級再新建3000噸級船隻的必要性與效率,建議可先租用應急再直接重建一艘。
- 建議應跨部會合作,利用國防部等單位支援船隻硬體維護和人員訓練,而非外包。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對航港局拒絕揭露海事檢查報告中船長與船員人為疏失細節表示不滿,認為應儘快公布真相。
- 關切保險理賠金入庫時程冗長(預估2年),要求科技部盡全力縮短時程。
- 質疑科技部對新船隻取得時程的說法不一,要求明確說明。
- 強調海洋研究對國家主權、安全戰略及經濟利益的重要性,要求科技部應有更緊急且明確的重建計畫。
- 建議應以自製船隻為主,並考量外購船隻的資安問題,特別是涉及機敏資料探勘的船隻。
- 支持航港局提出的建立海難災害緊急應變中心、提升公務船舶航行安全標準作業流程、以及聘用船舶管理營運專才並成立專責單位等建議。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詢海研五號沉船原因調查報告的公布時程,認為3個月過久,要求儘快公布初步結果。
- 質疑沉了一艘船卻規劃購買2000噸級再新建3000噸級,是否真有足夠研究需求支持兩艘遠洋研究船。
- 要求科技部提供租船與買船的成本、優缺點評估報告。
- 關切新建3000噸級船隻的保險理賠金來源與行政院核定程序,並質疑其不確定性。
- 質疑6億元預算變更用途購買2000噸級船隻的合法性,並要求明確說明採購儀器設備的預算細項。
- 要求科技部提供書面報告,內容需包含買船租船差異、儀器費用、定案時程、營運管理方式等。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感謝科技部與國研院協助高雄市規劃海洋科學研究園區,並要求提供相關詳細規劃資料予委員會。
- 強調船難應徹底檢討,要求科技部保證未來不再發生將寶貴生命託付給任務編組、不熟悉地形船長的情況,應由長期訓練的專業人員負責。
- 質疑海研五號船體內部多層隔絕系統為何失效,導致船隻迅速沉沒。
- 要求航港局將海研五號事故調查工作的各階段程序、進度及預計提出報告時間以表格式明列,並於一週內提供委員會,以加快調查進度。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質疑科技部對海洋研究的預算編列比例過低(佔總預算不到百分之二),認為是不重視海洋政策與研究的表現。
- 強調船隻操作的專業度才是重點,應加強專業人才培育,嚴謹落實管理措施及使用規則SOP,而非僅著重船隻購買。
- 指出政府應加強網路與大數據運用,了解年輕人需求,並改善4G普及率與穩定性問題,以提升民眾對政府施政的感受。
相關人員回應
林一平 代理部長 科技部
- 報告海研五號事件檢討,規劃強化船務管理、航次管理作業及參酌國際模式精進研究船營運。
- 說明緊急因應措施包括協調使用現有研究船、暫停無時效計畫、租用國外研究船,但涉及機敏資料者不適合外租。
- 提出海洋研究能量重建規劃,預計2年內外購1艘2000噸級研究船,並待保險理賠後新建1艘3000噸級研究船。
- 承諾會盡全力加速保險理賠金入庫。
- 同意委員關於加強管理能力與專業人才培育的建議,並保證未來不會再發生將船員外包導致安全疑慮的情況。
- 表示科技部已與國發會溝通海洋科學研究園區規劃,並獲原則支持。
李雲萬 副局長 交通部航港局
- 報告海研五號事故的緊急應變與海難救護過程,強調各單位通力合作成功救起所有人員。
- 說明已啟動海事調查,並打撈航行資料紀錄器(VDR)進行判讀。
- 提出後續緊急因應措施,包括規劃建置海難災害緊急應變中心、加強公務船舶安全抽查與演練、提升航行安全管理機制、強制研究人員安全訓練、建議研究船比照客船規範,以及建議機關聘用船舶管理專才。
- 回應船隻能否出海原則上尊重船長決定,除非有颱風警報。
- 表示海事檢查報告書已大致完成,但需送海事評議委員會評議後才能公布,預計還需約3個月。
- 說明船隻會做防水區隔,但海研五號可能因裂痕太長導致多個艙進水而迅速沉沒。
- 承諾將海研五號調查工作的各階段程序及進度以表格式明列,並於一週內提供委員會。
羅清華 院長 國家實驗研究院
- 說明保險理賠進度:船體已委付新光產物保險公司,第二、第三責任險已解決絕大部分,設備險預計可獲理賠,但船體理賠金額大,預估需2年時間。
- 解釋新船規劃:急需建構船隻能力以執行攸關國家主權權益的計畫,且現有海研船功能有限。
- 說明外購船隻原因:為縮短時程,因自製需6年;優先考慮歐洲及友邦國家製造的探勘工作船,以解決機密性問題。
- 解釋兩艘新船功能差異:原有海研五號號稱全方位,但實際上功能侷限,新規劃是將工具分成兩類以發揮綜效。
- 回應租船問題:租船費用高且有船員與船隻默契問題,不如購置。
- 確認3000噸級新船將以保險理賠金購買,並需經科技部轉送行政院核定及立法院同意。
- 表示海洋中心總部建置與海洋科技產業創新育成中心等規劃,將有助於扶植國內海洋底層產業。
錢宗良 次長 科技部
- 說明海研五號保險理賠金將直接進入國研院,可彈性運用於新建3000噸級研究船,但計畫仍需報行政院核定與立法院同意。
- 解釋購買2000噸級船隻的6億元預算,是將原用於海研五號設備的科技預算變更用途,需立法院支持。
- 說明新購儀器設備預計在1億元以內,並強調會爭取科技預算配合。
- 表示海洋科學研究園區規劃將以公共建設預算匡列,已獲國發會原則支持,預計本月底報送國發會。
相關後續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詢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 交通部航港局應將海研五號調查工作之各階段程序及進度以表格式明列,並於1週內提供本委員會,列入議事錄。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39001
- 卷/期/冊
- 103/90/1
- 發布日期
- 2014-12-30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