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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技職教育法、教育部預算與青年政策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12-17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多項議案,包括通過《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草案》大部分條文及附帶決議。另針對104年度教育部預算進行協商,重點討論青年發展署的職場體驗、公共參與、國際學習等計畫,委員質疑其成效不彰,多筆預算遭凍結或刪減。同時,關於校園教官去留與本土語言課程推動亦引發激烈討論,並做出相關決議。

討論事項一

科技部部長、交通部航港局局長列席報告「海研五號事件緊急因應措施及我國研究船能量重建計畫」

核心議題

科技部與交通部就海研五號沉沒事件的緊急應變措施及我國研究船隊的重建計畫進行報告,並接受委員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 交通部航港局應將海研5號調查工作之各階段程序及進度以表格明列,並於1週內提供給本委員會。

討論事項二

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草案」、委員賴振昌等19人擬具「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草案」、委員蔣乃辛等33人擬具「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草案」案

核心議題

  • 委員會併案審查多個版本的《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草案》,旨在建立技職教育人才培育制度,培養職業觀念,並落實務實致用特色。
  • 討論內容涵蓋技職教育政策綱領的制定與檢討、學校職業試探與生涯輔導課程、產學合作課程設計、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師資職前教育及業界實習等關鍵面向。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法案名稱:「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照行政院及委員提案通過。
  • 草案多條條文,包括第一章至第五章章名、第二條、第三條部分、第五條至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至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九條,均照行政院及委員提案通過或綜合修正。
  • 增訂草案第四條,明定行政院應定期召開技職教育審議會,制定宏觀技職教育政策綱領,至少每2年通盤檢討並公告。
  • 增訂草案第九條,要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開設或融入職業試探、生涯輔導課程,並安排學生至相關產業參訪。
  • 增訂草案第十一條,規定學校辦理職業準備教育,專業課程得與產業共同設計,並參採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之職能基準,且職能基準至少每2年檢討更新。
  • 增訂草案第十四條,允許學校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並要求主管機關獎勵大量員工參與學校實務教學的企業。
  • 草案第十五條中「專業證照」修正為「證照」。
  • 增訂草案第二十四條,要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將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相關科目列為必修學分,高級中等學校職業群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包括時數至少18小時之業界實習。
  • 行政院提案第二十三條及委員賴振昌等提案第二十四條均不予採納。
  • 通過2項附帶決議:本法第七條之學校代表名額中,技職校院代表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二;教育部應規劃協助業界專家透過輔導與培訓機制取得合格之技術教師資格。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本案時,推請許智傑召集委員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三

繼續審查104年度教育部及所屬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 委員會繼續審查教育部及所屬單位104年度預算案,重點關注青年發展署的青年職場體驗、青年創業、青年公共參與、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等計畫預算的合理性與執行成效。
  • 同時討論了本土語言課程的推動方式,以及校園教官的去留問題,涉及預算編列與政策方向的調整。

相關爭議

  • 青年職場體驗計畫 (第437案) 預算效益爭議:何欣純立法委員質疑青年發展署三千多萬預算多年來成效不彰,無法掌握媒合件數和績效,認為計畫過於傳統且缺乏跨部會整合。羅署長則強調弱勢暑期工讀有績效,吳部長承諾檢討改進。
  • 青年創業輔導計畫 (第440案及第441案) 成果不明:蔣乃辛立法委員質疑補助五百多個團隊後的實際營運績效不明確,認為青年發展署提供的資料空洞,要求凍結預算並提供詳細報告。
  • 青年公共參與計畫 (第445案至第448案) 形式化與民意脫節:何欣純與蔣乃辛立法委員皆批評六千多萬預算執行多年卻未能有效反映青年心聲,認為計畫流於形式、由上而下,導致年輕人對政府不滿。羅署長提出的85%政策採納率數據也遭蔣委員質疑為「膨風」。
  • 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計畫 (第449案至第452案) 政策目標與執行:何欣純立法委員質疑八千多萬預算用途與成效,認為計畫零碎,缺乏宏觀政策目標。主席陳淑慧立法委員也關切國外青年來台體驗的招募與服務品質,指出台灣在國際形象上的不足。
  • 本土語言課程列為必修爭議 (第227案):何欣純立法委員與吳思華部長就本土語言課程應列為國中「必修」或「校訂」課程、以及方案研擬時程產生分歧,最終決議研擬「方案」而非「具體方案」。
  • 校園教官去留問題 (第223案與第254案):鄭麗君立法委員主張依據去年朝野協商決議,教官應於8年內退出校園,預算逐步由國防部編列。呂玉玲立法委員(提案人)與蔣乃辛立法委員則不認為教官留校與既有決議相牴觸,引發激烈爭辯,最終兩案皆保留送院會協商。

立法委員發言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就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中的「服務學習」提出建議,強調應鼓勵大學將學習內容、社區需求融合,透過系統性方式推動深層意義的服務學習,並可整合跨部會資源。
  • 就本土語言課程列為必修的「具體方案」措辭提出疑慮,認為可能予人教育部勢在必行的印象。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青年職場體驗計畫 (第437案) 3,000多萬預算效益不彰,青年發展署無法掌握媒合件數和績效,認為計畫過於傳統且缺乏跨部會整合。
  • 質疑青年公共參與計畫 (第445案至第448案) 6,000多萬預算執行多年卻未能有效反映青年心聲,認為計畫流於形式、由上而下,要求教育部痛定思痛調整作法。
  • 質疑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計畫 (第449案至第452案) 8,000多萬預算用途與成效,特別是國內外壯遊服務體系,認為計畫零碎且未明確政策目標。
  • 主張將原民語、閩、客語等母語列為國中必修、高中校訂課程,並要求教育部於1個月內研擬具體方案送交委員會。
  • 主張校園教官應依循先前決議,逐步於8年內退場,認為呂玉玲委員的提案與既有決議相違背。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青年創業輔導計畫 (第440案及第441案) 補助成果與營運績效不明確,認為提供的資料空洞,要求凍結預算並提供詳細報告。
  • 質疑青年公共參與計畫 (第445案至第448案) 流於形式,未能反映年輕人真正心聲,對青年發展署提出的政策採納率數據表示懷疑,要求凍結預算並提供詳細資料。
  • 認為校園教官去留問題上,呂玉玲委員的提案與鄭麗君委員的提案雖意見不同,但不認為有牴觸去年決議的問題,主張兩案可並陳送院會討論。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針對校園教官問題,強調應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朝野協商通過的附帶決議,教官應於8年內退出校園,並要求教育部開始準備銜接工作。
  • 認為呂玉玲委員的提案牴觸了去年已三讀通過的附帶決議,不應一併通過,否則將導致國會一事多議、反覆無常。
  • 主張在教官回歸國防體系前,可持續參與學生輔導工作,並希望相關預算逐步由國防部編列,以匡列更多教育經費。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就校園教官去留問題,建議應兼顧校園安全,教育部、國防部先會商評估教官功能,並建議兩案皆保留送院會協商。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就本土語言課程方案,建議教育部應以「研議」性質提出方案。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教育部部長

  • 承認過去在協助年輕人了解職場方面做得不好,承諾積極改變作法,將研究結合觀光工廠等新模式,並希望保留預算以推動新工作方法。
  • 就青年公共參與政策,承諾將努力改變溝通媒介,化主動為被動,讓年輕人表達關心議題,並同時重視政策層面與社區改造的執行面,希望下個年度有本質上的改變。
  • 就本土語言課程,建議將「兩週內」修正為「儘速」,並將「必修課程」改為「校訂課程」,務實考量課綱審定程序與現行課綱已定的情況,表示可以提出研議方案。
  • 就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肯定委員意見,承諾未來在國內壯遊活動中加入讓國內青年與國際青年共同參與的元素,以促進國際交流。

羅清水 青年發展署署長

  • 說明青年職場體驗計畫主要辦理生涯體驗及培育活動,透過RICH網站提供工讀機會及勞動權益資訊,並有600位弱勢暑期工讀及350人次公部門見習,約有700-800人媒合成功。
  • 說明青年創業輔導計畫透過大學育成中心提供技術及專業輔導,98年至103年有590多個團隊受到補助,並有持續追蹤營運狀況。
  • 說明青年公共參與計畫分為政策參與、公共社區參與及志工參與三大部分,承諾檢討並調整工作方法,加強由下而上的活動推廣和網路溝通。
  • 說明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計畫包含國際參與人才協助、服務學習及國際志工、體驗學習(遊學臺灣及壯遊臺灣),國外壯遊已取消,國內體驗則有38個壯遊點,今年首次辦理國外課程體驗有22所學校約600多人參與。
  • 承認青年發展署在青年公共參與計畫中,過去在數據連結與跨部會整合方面有待強化。

蕭智文 青年發展署組長

  • 說明弱勢暑期工讀對象為申請教育部助學方案者,社區產業及社會福利團體透過公開說明會、轉文通知NPO提案申請,經審查後核給工讀名額,並有外聘委員分區書面審查。
  • 說明青年政策建言是依政府六大政策議題進行專案競賽,選出優勝團隊企劃送主責部會參採,並非僅是腳踏車議題,且每年追蹤2年。

宋廣英 青年發展署組長

  • 提供青年志工參與數據,青年署今年統計約14.7萬人次,結合相關部會約24萬人次。

相關後續

  • 第350案原編預算照列,但體育人才預算需將舞蹈人才納入考量。
  • 第437案凍結5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440案及第441案凍結1,000萬元,俟提出詳細書面資料後始得動支。
  • 第443案中04業務費的100萬元指定凍結於第440案凍結的1,000萬元內。
  • 第445案至第448案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448案凍結100萬元,並作成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執行青年公共參與計畫時,對邀請參與青年對象應普及化、全面性,對政府所提政策建言與意見應連結至政府各相關部會業務,並追蹤採納政策之項目。
  • 第449案至第452案凍結1,0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 針對青年國際參與與體驗部分,附帶決議要求應重視國際青年學生來台之機會,能與國內青年學生共同學習,分享了解不同文化,增進同儕學習影響之效益。對於青年公共參與及國際參與與體驗這2項計畫之執行應更宏觀的調整及修正,並擬訂書面改進報告。
  • 第453案、第454案、第455案照提案通過。
  • 第227案修正通過,要求教育部應於1個月內研擬原住民課程與閩、客語等母語列為國中必修、高中校訂之課程方案送交本委員會。
  • 第229案修正通過,要求教育部落實本土語言課程,並會同文化部將本土語言運用於文創產業之中。
  • 第223案及第254案(校園教官問題)保留送院會協商。
  • 104年度教育部及所屬單位預算審查完畢,委員提案未涉及之部分予以照列。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原始資料

公報
1040101
卷/期/冊
104/1/1
發布日期
201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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