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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審查與勞動部104年度預算案詢答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12-18

LawTrace 法律歷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進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逐條審查,並針對近期爆發之豆干含二甲基黃食安事件進行質詢與檢討。同時,會議也進行勞動部及所屬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及基金部分)之預算處理,委員針對勞動檢查、預算編列、外勞管理及勞保財務等議題提出多項刪減與凍結提案。

討論事項一

審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逐條審查與討論。
  • 近期豆干製品檢出工業染料二甲基黃之食安事件調查與檢討。

相關爭議

  • 食品檢驗及主管機關監控範圍:對於未預期或非法添加物(如二甲基黃)是否應擴大檢驗品項,引發委員對政府稽查效能與風險敏感度的質疑。
  • 國家級獨立實驗室與第三方驗證:針對是否於母法中增訂設立國家級獨立食品安全實驗室及中小企業輔導機制,行政部門與提案委員意見分歧。

立法委員發言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主張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應以風險評估為基礎,並設立國家級獨立食品安全實驗室與食品安全警察單位。
  • 批評衛福部針對二甲基黃僅監控糖果等項目,未能主動查出豆干問題,要求檢討檢驗與監控機制。
  • 認為應規範化工原料行販售食品原料時,應有明顯區別與嚴加管理。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質疑業者為何不用合法添加物而使用油漆原料,並強調應加強教育民眾選擇原味與自然食品。
  • 提出修正動議,規範經公告之食品業者應接受第三方驗證之外部查核監控。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對於醬油等日常大宗食品是否使用化學原料進行全面清查。
  • 關切檢驗報告公布與第三方驗證制度,並質疑行政部門在面對食安問題時是否有所隱匿。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指出豆類製品等高風險容易腐壞之食品,廠商常添加較多添加物,應列為高度優先管制範圍。
  • 建議檢討並限縮食品添加物的使用種類,避免過度氾濫造成人體負擔。

相關人員回應

蔣丙煌 衛生福利部部長

  • 說明德昌豆干驗出二甲基黃事件之追查過程,源頭為芊鑫實業社提供之乳化劑含有二甲基黃。
  • 承認過去監控二甲基黃主要針對糖果與油麵,未將豆干納入,未來將全面檢討並擴大清查。
  • 指出二甲基黃為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列入2B級致癌物質,行政院指示將以最高規格與最嚴厲之罰則處理。

姜郁美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代理署長

  • 說明食管署已公布二甲基黃檢驗方法,並將其列入監控豆干必須檢驗之項目。
  • 表示已對登錄使用於豆製品之其他6家消泡劑或乳化劑業者進行監控與現場查核。

相關後續

  • 第一條、第四條之一、第四條之二、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條及第四十四條之一保留。
  • 第八條照蘇清泉等所提修正動議修正通過。
  • 第二十五條照田委員秋堇等所提修正動議修正通過並增列第三項緩衝期規定。
  • 第四十八條照蘇清泉等所提修正動議通過。
  • 通過田秋堇等所提關於化工原料行管理之附帶決議。
  • 全案審查完竣,保留條文送朝野協商。

討論事項二

審查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公務部分及附屬單位預算)案

核心議題

勞動部及所屬104年度歲入、歲出預算編列情形之審查與預算刪減、凍結案處理。

相關爭議

  • 勞動部及所屬非典型人力(派遣與承攬)比例偏高之檢討。
  • 罰金罰鍰收入與規費收入編列減少是否涉及行政怠惰。

立法委員發言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工保險局及職業安全衛生署罰鍰收入較上年度大幅減少,涉有行政怠惰之嫌。
  • 提案凍結勞動部及所屬捐、補助費預算,並要求於官方網站設立專區以利民眾查詢。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批評勞工紓困貸款扣抵老年年金給付達二分之一門檻過高,應檢討並比照民法規定保留部分生活所需。
  • 質疑勞動部宣導業務過度偏重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而忽略失業給付與職業訓練之核心業務。

楊曜 立法委員

  • 主張國內旅費及委辦費等預算編列應撙節使用,並避免浮濫編列。

相關人員回應

陳雄文 勞動部部長

  • 針對委員質詢舊制勞退未足額提撥及勞動檢查等問題進行說明與回應。
  • 承諾將持續加強未開戶與未足額提撥企業之清查與裁罰。

石發基 勞動部勞工保險司司長

  • 說明勞工紓困貸款扣抵規定之背景,並表示願意針對弱勢勞工扣抵比例進行檢討。
  • 說明職災保險法草案相關規範與投保薪資上限之規劃。

相關後續

  • 歲入部分:第1案照列;第2案照列;第3案照列。
  • 歲出部分:多項預算案經朝野協商與溝通後,分別作成減列、凍結或改為主決議之處理,其餘未提案部分照列。

原始資料

公報
1040202
卷/期/冊
104/2/2
發布日期
2015-01-08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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