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台電電價公式與回饋方案:聚焦民生與能源政策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12-18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修訂案。會議聚焦於台電營運效率、電價公式合理性、90億元電價回饋方案,以及綠能與水資源政策。委員們對重建成本、合理利潤、電業自由化進程等提出質疑與建議,經濟部與台電承諾將刪除重建成本、加速回饋民生用戶,並將擇期召開公聽會以廣納各界意見。
討論事項一
繼續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經濟部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處理未審竣部分)
核心議題
- 審查經濟部所屬各單位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歲入與歲出項目,並處理未完成審查的部分。
- 討論並決議與水資源利用、綠能推廣、貿易發展、中小企業輔導及商品檢驗等相關的預算編列與政策執行成效。
相關爭議
- 水資源管理:全國旱象與水庫淤積嚴重,污水回收再利用計畫進度緩慢,防洪設施損毀頻繁且原因不明,地下水保育及地層下陷防治計畫未獲核定即編列預算。
- 綠能推廣:綠色電價制度試辦計畫成效不彰,碳足跡標示制度推廣不力,再生能源躉購費率未達化石燃料發電平均成本。
- 國際貿易:國際貿易局未能達成新興市場出口成長率目標,會展產業國際排名下滑,南港展覽館擴建計畫工程延宕,對外經貿合作策略不積極。
- 中小企業:中小企業處預算逐年銳減,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平台使用成效欠佳,育成中心經費運用不符規定比率偏高。
- 商品檢驗:標準檢驗局國內市場商品檢查件數逐年減少,違規商品卻逐年攀升,對中國驗證認證未獲承認問題未能解決,捐助成立之基金會認證收入未繳國庫。
- 智慧財產:智慧財產局專利審查費預算達成率偏低,專利積案龐鉅,國外專利資料庫開放進度緩慢,行政處分訴願案撤銷件數攀升。
- 加工出口區:園區整體營業額衰退,部分廠商承租土地後閒置未用,私有廠房轉讓管理方式過於被動。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國際貿易局及所屬、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水利署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及能源局單位預算部分審查完竣,並對多項歲入歲出項目進行增列或減列。
- 能源局部分預算保留,送院會處理。
- 通過多項決議,要求經濟部及所屬單位就污水回收、綠電宣導、國際貿易策略、商品檢驗、智慧財產效率、水庫清疏、中小企業輔導、加工出口區營運等議題提出專案報告或改善方案,並設定明確提交期限。
討論事項二
審查「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的修訂擬議,以建立公開透明的電價調整機制,確保電力穩定供應及台電永續經營,同時兼顧民生與產業發展。
- 討論台電因燃料價格下跌而產生的盈餘回饋方案,以及新公式中「重建成本」等項目的合理性與對民生電價的影響。
相關爭議
- 電價回饋方案:對台電預估的90億元回饋金額、回饋對象(是否排除工業用戶)及實施時程(是否能於1月10日前公告並實施)存在討論與期待。
- 重建成本:新公式中附加的「每度重建成本」0.1元,被質疑是將台電過去累積虧損轉嫁全民負擔,應予刪除。
- 合理利潤:台電作為國營公用事業,其「合理利潤」的計算方式(如營運資金、最適自有資金率、投資報酬率及風險貼水)被質疑過高且定義不清。
- 電業自由化:批評政府推動電業自由化進程緩慢,缺乏具體時程表,導致台電經營效率不彰,缺乏外部競爭。
- 高耗能產業補貼:質疑高耗能產業消耗大量能源卻對GDP貢獻低,形成全民補貼無效率用電大戶的不合理現象,呼籲推動能源稅及碳稅。
- 核能與再生能源:核一、核二廠燃料棒儲存空間不足恐導致停機,對核四廠封存後的人員安置與核廢料處理缺乏明確方案,再生能源發展速度過慢,目標訂定不符時宜。
- 政策性負擔轉嫁:台電承擔學校電費補助、離島電費補助及環保支出等政策性負擔,卻未獲政府公務預算足額補助,導致成本轉嫁至全民電費。
- 電價調整頻率:討論電價調整頻率應縮短(半年或一季)以即時反映燃料成本,但工商業界希望有較長緩衝期。
- 物價緩和調漲機制:擔憂電價上漲可能帶動物價全面上漲且難以回跌,建議納入物價緩和調漲機制或輔助政策。
- 公式透明度與項目:質疑電價公式複雜不透明,部分營業費用(如公共關係、國慶佈置經費)是否應納入成本計算,以及購入電力燃料成本的合理性。
立法委員發言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支持合理的電價公式,但質疑用人費、折舊費、維護費等與台電經營績效相關的成本,應改進閒置設備過多及加動率不足的問題。
- 要求加速電業自由化,並設定具體時程表,借鑒日本經驗推動發電、輸電、售電分離。
- 主張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法與能源稅法、碳稅,解決高耗能產業補貼問題,提升台灣在氣候變遷評比中的表現。
- 關切核一、核二廠用過燃料棒貯存空間爆滿問題,可能導致機組停機,要求經濟部提出解決方案。
- 反對電價公式中納入「重建成本」0.1元,認為其已包含合理利潤和折舊費,應予扣除。
- 建議台電獲利回饋應限於民生家庭用戶,不應再補貼無效率用電大戶。
- 提議成立綠能信用保證基金,協助企業施行節能及更新綠能設備。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和台電明確宣布電價調降時機、回饋幅度及對象,並將回饋措施與電價公式審查脫鉤。
- 堅持電價公式中必須拿掉「重建成本」0.1元,認為其為過去虧損,不應由今天人民承擔。
- 質疑台電作為公用事業,其「合理利潤」的訂定過高,並提及IPP購電圖利財團的問題。
- 關切核四封存後的人員安置與心理壓力問題,要求預作準備避免憾事發生。
- 提議將90億元盈餘全數回饋於民,以一般住宅及小商店為主要回饋對象且排除空戶,並於1月10日前公告調降方案。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同意以少收或免收方式進行電價回饋,並支持召開公聽會討論電價公式細節。
- 質疑電價公式中的「重建成本」與「風險貼水」存在重複編列,將過去虧損與未來風險都轉嫁全民負擔。
- 要求簡化電價公式,並在合理利潤中考慮營運資金的變動因素及風險貼水的調整機制。
- 指出台電不當營運損失(如核一廠定子重繞工程失敗、大潭電廠蒸氣洩漏)不應由全民買單,要求追償並檢討。
- 主張電價回饋應與公式審查脫鉤,回饋先行,公式再充分討論。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要求電價回饋機制應於1月10日公告實施,並以帳單明列扣抵金額,讓民眾有感。
- 傾向將90億元盈餘回饋全數用於民生用電及小商家,不回饋工業用電,且對弱勢用電戶採等量齊觀回饋。
- 質疑台電因管理缺失或人謀不臧造成的營運損失,不應轉嫁全民負擔,要求台電加強管理並追究個人責任。
- 建議「風險貼水」應具體化、明文化,讓社會大眾清楚了解其計算基礎,避免成為電價灌水項目。
- 要求台電釐清「其他營業費用」是否包含國慶煙火、勞動節大會、公關費等與發電無關的支出,強調營業外費用不應納入電價公式。
李慶華 立法委員
- 要求台電將90億元盈餘回饋給民眾的時間點,並希望在下次電費帳單中直接扣除。
- 建議電價公式應刪除「每度重建成本」項目,認為其不應加在電價上。
- 提議電價調整應有「緩漲機制」,避免一次漲幅過大,並將電價檢討頻率縮短至每季。
- 要求經濟部勒令芊鑫公司停業或撤銷登記,並將「二甲基黃」列入管制化學物質,以維護食安。
- 呼籲企業界在油電降價後,給員工加發年終獎金,並檢討民生商品物價上漲問題。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肯定電價公式調整為關鍵時機,並認同將台電過去政策性補貼的支出回歸各主管機關負責。
- 主張電價調整間隔應縮短至半年或一季,以快速反映燃料成本變動。
- 提案將台電2,000多億元的累積負債與新電價公式脫鉤,不納入成本計算,以符公平正義。
- 要求台電將90億元盈餘於農曆年前回饋給住戶及小商家,並以紙本通知附上小卡,讓民眾有感。
- 建議核燃料棒處理應仿效美國建立行政法源制度,讓公民團體共同參與決策,並要求經濟部於2個月內送出相關法案至行政院。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尊重立法院決議,並確認電價回饋措施與新電價公式審查脫鉤,回饋部分應於1月1日啟動。
- 質疑90億元回饋金的計算方式,並建議回饋對象應明確定義,排除工業及大型商業用戶,並設定700度用電上限。
- 要求將電價公式中的「重建成本」拿掉,並將台電因政策因素造成的虧損(如學校電費、離島補助、環保支出)回歸政府公務預算負擔,而非轉嫁民眾。
- 建議電價公式應納入「緩和調漲機制」,以應對國際原物料短期漲幅,避免民生物價隨之飆漲且難以回跌。
- 關切「滅頂」計畫是否有政治力介入,要求經濟部認真思考,保障中小企業權益。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政策缺乏前瞻性,僅提供「小確幸」,未能解決年輕人薪資及產業升級問題。
- 要求中油公司加強管制桶裝瓦斯下游經銷商,確保國際降價能合理反映到終端售價,並呼籲過年前再降價。
- 質疑90億元電價回饋方案的公平性,擔心齊頭式扣抵可能與節能用電觀念衝突。
- 引用企業界意見,主張台電省下的錢應用於改善效率和環保設備,而非僅回饋。
- 要求台電檢討其高負債結構及利息支出,並對「風險貼水」與「所得稅」等公式項目提出合理性說明。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未重新向行政院送審新電價公式,並要求澄清90億元回饋金額的計算基礎,認為實際應回饋更多。
- 主張電價回饋應僅針對一般住戶及小商家,排除工業及大型商業用電。
- 要求提供國際油價若持續下跌至40美元時,新電價公式的具體降價預估。
- 質疑電價公式中「燃料」定義不清,並指出台電向民營電廠購電成本過高,遠高於自發電成本。
- 要求將電價公式中的「重建成本」移除,並解決工業用電虧損、民營電廠購電及燃料成本問題。
- 質疑台電預算書中包含國慶煙火、勞動節大會等與發電無關的費用,要求澄清這些是否納入電價公式計算。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強調國營事業應以照顧人民為目的,賺錢非唯一,電價公式不應成為台電未來賺錢的方式。
- 要求經濟部立即宣布90億元回饋方案,並強調脫鉤處理,回應人民期待。
- 建議電價公式應先將「所得稅」項目拿掉,待台電真正獲利時再考慮納入,避免增加民眾負擔。
- 質疑電價公式中合理利潤的計算方式,尤其自有資金率從9.18%提高到30%並不合理,且「其他營業費用」定義不清,恐導致管理失靈和支出浮濫。
- 指出政府錯誤政策導致物價上漲難回跌,即使電價回饋也僅是彌補錯誤,人民所得未增才是政府責任。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質疑台電作為受政府保障的公用事業,卻聲稱沒有穩賺不賠,並指出其盈餘預估與實際狀況存在矛盾。
- 感謝部長同意將「重建成本」0.1元從電價公式中拿掉,肯定此舉對減輕民眾負擔的功德。
- 建議重新考慮第三天然氣接收站政策,讓台電自行進口天然氣,避免中油賺一手,降低消費者成本。
- 批評台灣再生能源(特別是太陽能)發展步調過慢,目標訂定不合時宜,未能有效利用產業強項促進減碳與就業,要求加速推動。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關切天然氣發電成本偏高問題,建議評估向俄羅斯採購天然氣的可能性,並透過亞洲港口轉運,以分散來源並降低成本。
- 主張政府應具備企圖心和積極性,鼓勵分散式發電(如小型風機),並協調降低雜項建照申請限制與成本,以刺激產業發展和創造就業機會。
- 質疑台電電價公式在燃料、購電等方面的計價觀念未有實質改變,並對「最適資本適足率」與「風險貼水」的計算基礎提出專業疑問。
- 要求澄清電價委員會成立後,立法院在電價審查中的角色,以及電業法中要求地方政府配合的政策(如離島補助)由誰支付。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要求台電90億元回饋金應依照比例退給一般民生家戶用電,排除工業用戶,並儘快實施。
- 質疑台電發電成本居高不下,指出其天然氣發電成本比民間IPP高出1成,且發電機組閒置率高,卻仍持續投入龐大經費於發電設備。
- 要求台電有效控制發電成本,並透明公開相關資訊,避免過度投資導致成本無法下降。
- 請經濟部支持台東深層海水三和模廠重新布管作業,儘速完成,以推動地方發展。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肯定電價公式修訂審查能讓國人感受到電價調降,並對部長帶領經濟部寄予厚望。
- 認同台電有義務穩定供電並承擔政策任務,應給予合理利潤,但其過去虧損不應由下一代承擔。
- 要求經濟部儘快公布電價回饋方案的最終拍板定案,並期待90億元回饋能讓民眾有感。
- 建議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由台電自行興建,以減少中間管銷費用,均衡中油與台電的利潤與虧損。
- 關切桶裝瓦斯價格,要求中油確保國際燃料降價能合理反映到終端售價,並承諾1月份再降價60元。
相關人員回應
鄧振中 經濟部部長
- 強調維持台電正常營運對穩定電力供應至關重要,電價調整需反映永續經營需求並兼顧社會民生影響。
- 承諾將電價公式中的「每度重建成本」0.1元刪除,以回應委員及社會期待。
- 同意將90億元盈餘回饋給一般住戶及小商家,不回饋工業用戶,並將儘快公告實施,預計在下次電費帳單中扣除。
- 表示電業自由化是長遠目標,經濟部已將電業法修正案送行政院審議,將儘量推動。
- 指出推動節能減碳是經濟部政策,但能源稅法與溫減法由財政部及環保署統籌,經濟部會積極配合。
- 承諾將電價調整頻率縮短至半年或一季,以更快反映燃料成本變動。
- 同意將台電因政策性因素造成的負擔逐步回歸各主管機關,但需考量各部會預算編列能力。
- 同意將台電自行購買天然氣的空間擴大,不再完全由中油代為購買。
- 承諾將加速推動再生能源發展,特別是太陽能,並檢討目標與推動策略。
- 承諾儘快協調海巡署與內政部,降低小型風機建置的雜項建照限制與成本。
- 承諾會積極處理食安問題,對芊鑫公司將採取最嚴厲措施,並研究二甲基黃是否列入管制。
黃重球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 說明新電價公式內容,強調反映電業成本及合理利潤,並將「燃料」項目中納入購電燃料成本。
- 解釋合理利潤的計算方式,包括有效使用中固定資產重置現值、營運資金、最適自有資金率和投資報酬率,並指出新公式計算的合理利潤低於舊公式。
- 說明90億元回饋金的計算基礎,主要來自煤和天然氣價格下跌,並將以直接從帳單扣抵的方式回饋給住戶和小商家,約1,200萬戶。
- 解釋台電累積虧損2,000多億元是因長期凍漲及緩漲政策,合理利潤將用於彌補虧損,而非發放股東。
- 說明台電已與9家IPP完成合約更動,每年可節省約16億至17.5億元購電費用。
- 解釋核電廠燃料棒貯存問題,核一廠1號機正在大修,仍有小空間可擺放燃料棒,但乾式貯存槽尚未確定。
- 澄清台電發電成本高於IPP是因機組新舊效率差異,且冬季機組大修導致閒置率高是正常現象,備用容量率需維持穩定以確保供電。
- 承諾會加強管理,清除不當營運問題,並透過電價審議會挑出問題討論。
- 說明「風險貼水」將由電價費率審議會依經濟成長率及社會氛圍在2%至4%範圍內核定。
- 澄清國慶煙火、勞動節大會等費用屬於營業外支出,未納入電價公式計算。
- 表示台電一年利息支出約190多億元,已包含在成本中。
- 說明台電在節省成本方面已做很多努力,包括省油、省水、省電及燃料庫存減少。
陳綠蔚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 說明桶裝瓦斯價格已從去年1噸1,162美元降至五百多元,降幅近半。
- 表示中油公司採取緩漲緩跌方式,已吸收過去成本,目前會全額反映國際價格。
- 預計1月份桶裝瓦斯每公斤可再降至少3元,一桶約可降60元。
- 指出中油僅負責批售,下游經銷商、分裝廠及瓦斯行會增加成本,但會儘量要求相關廠商回饋消費者。
吳玉珍 經濟部能源局 副局長
- 說明能源稅法由財政部統籌,溫減法由環保署負責,經濟部積極配合。
- 表示太陽光電目標在2030年將從3,200MW推動至6,400MW,但需考量發展成本,未來成本降低會加速推動。
相關後續
- 針對「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案,將召開公聽會,並預計於下週四舉行,待公聽會後再繼續審查。
- 通過主決議,要求台電公司於104年1月10日前提出電價回饋措施,將90億元盈餘全數回饋於民,並以一般住宅及小商店為主要回饋對象且排除空戶。
- 通過主決議,要求刪除新版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中附加的「每度重建成本」0.1元。
- 通過主決議,要求新版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不須另列「所得稅」項目,避免重複訂定。
- 通過臨時提案,建請經濟部儘速研擬物價緩和調漲機制及相關配套措施,以因應國際原物料漲幅太大時穩定民生物價。
- 委員書面質詢及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經濟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40301
- 卷/期/冊
- 104/3/1
- 發布日期
- 2015-01-09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