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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查陸委會與海基會預算及主決議案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12-24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大陸委員會與海峽交流基金會的年度預算及多項主決議,主要議題涵蓋兩岸協議進度報告機制、投資中國受害台商權益保障、兩岸互設辦事處經費、赴大陸旅費編列,以及獎補助費運用等。會議結論包括多項預算刪減或凍結,並要求兩機關就特定議題定期報告、公布資訊或召開座談會,以強化監督並提升行政效率。

討論事項一

大陸委員會104年度『文教業務』預算編列『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動』,該項下擬辦理兩岸新聞報導獎 (主決議第9-8案)

核心議題

討論政府是否應繼續辦理「兩岸新聞報導獎」,以確保新聞自主性與媒體自律。

相關爭議

政府介入新聞獎項:委員們認為政府不應再介入兩岸新聞報導獎,而應回歸新聞自主、媒體自律及市場機制,由民間辦理,因該獎項已舉辦18屆,政府角色應扮演媒體監督者而非獎勵者。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陸委會104年度辦理第19屆兩岸新聞報導獎後,自105年度起不得再由政府辦理。
  • 該案通過並改列為主決議第2案。

討論事項二

陸委會每月向內政委員會報告兩岸協議進程 (主決議第1案)

核心議題

建立陸委會向內政委員會定期報告兩岸協議協商進度、內容及決策過程的機制,以強化國會監督。

相關爭議

  • 報告頻率與實務困難: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認為每月報告過於頻繁,因兩岸協議協商主政機關不同且進度不一,可能導致無進度可報告而流於形式;周倪安委員則堅持應有固定報告流程,建議改為每兩個月或每季一次,並可採書面報告。
  • 報告內容範圍:周倪安委員建議報告應包含開會時間、地點、參與人員、協議內容、決策過程及協商進度;主席則澄清產業和勞工部分非內政委員會監督範圍,不宜列入決議。

立法委員發言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認為「適當時機」太籠統,建議改為每兩個月或每季報告一次,並可採書面報告。
  • 希望報告內容能包含開會時間、地點、參與人員、協議內容、決策過程及協商進度。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認為每會期報告一次已足夠。

相關人員回應

王郁琦 主任委員 陸委會

  • 兩岸協議協商由各部會主政,陸委會主要扮演協調角色,進度掌握在主政機關。
  • 每月報告過於頻繁,可能會有好幾個月沒有進度,久了會麻痺。
  • 若有進度,報告是沒問題的。

相關後續

主決議第1案修正通過,要求陸委會於所有兩岸協議簽訂過程,在適當時機(每會期至少2次,含書面)向內政委員會各委員報告協議之內容、決策過程、協商進度。

討論事項三

要求陸委會會同海基會定期報告並公布投資中國受害台商資料 (主決議第3案)

核心議題

要求陸委會與海基會整合資源,定期向立法院報告並公開投資中國受害台商的資料,提供警惕與協助,並召開座談會以解決問題。

相關爭議

  • 受害台商定義與資料公布進度:陸委會表示「受害台商」不容易定義,但承諾會分類統計並公布;周倪安委員則質疑其處理緩慢,並要求公布「case study」及政府解決之道。
  • 資料公布範圍與形式:姚文智委員建議陸委會可在年終回顧時選出十大受害事件;邱議瑩委員建議彙整成冊子或書籍;陸委會則承諾會在網站公布類型與統計數據,並考慮出書。
  • 提案文字的爭議性:吳育昇委員建議刪除原提案中「其共犯結構包括公安、檢察官和法官等從未受到真正處分」的文字,認為不應橫生枝節;周倪安委員則認為這是事實,不應刪除。

立法委員發言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要求陸委會應將受害台商案例以「case study」方式公布於網站,提供警惕與風險管理。
  • 要求公布資料以外,還要提供政府解決之道,包括已解決和未解決案例的處理方式。
  • 質疑吳育昇委員刪除「共犯結構」文字的提議,認為這是事實。
  • 建議公布資料應分省分、分案例類型,揭露離譜案例,如資產被法院法官佔據。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建議陸委會應分類、統計受害台商資訊並公開,保護個資前提下,可在年度回顧時選出十大受害或風險事件提醒民眾。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建議陸委會彙整受害案例,編成冊子或書籍供民眾了解,類似民進黨執政時海基會的做法。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建議召開座談會,讓台商相互協助,並要求陸委會、海基會具體重視。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建議刪除原提案中「其共犯結構包括公安、檢察官和法官等從未受到真正處分」的文字,認為立法院決議應對政府提出要求,不應橫生枝節。

相關人員回應

王郁琦 主任委員 陸委會

  • 表示「受害台商」不容易定義,但承諾會統合經濟部和海基會,設法分類並定期提供相關統計資訊向立法院回報。
  • 承諾會在相關網站上揭露台商權益受損類型、案件統計數據,並在經費許可下考慮編成冊子。
  • 同意內部討論是否排名重大事件,並會提醒民眾和台商注意。

葉寧 處長 法政處

  • 解釋提供榮民資料給陸方比對涉及個資保護、法律依據及兩岸公權力行使問題,在無協議基礎下有困難。

相關後續

主決議第3案修正通過,要求陸委會會同海基會定期將投資中國受害台商資料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並於下會期前統合經濟部、海基會等部會之受害台商相關資料彙整公布,並建議定期召開受害台商之座談會。

討論事項四

陸委會會議紀錄公開透明化 (主決議第4案)

核心議題

檢視陸委會網站公布會議紀錄的透明度及完整性,特別是列席人員和紀錄人員的揭露,以及密件處理的原則。

相關爭議

  • 會議紀錄公開程度:周倪安委員質疑陸委會網站上根本看不到列席人員、紀錄人員的名字,且討論事項未公布;陸委會則表示已回溯至民國99年改正並公布,但密等資料依政府資訊公開法不適合公布。
  • 密件範圍與監督:周倪安委員對密件未公布表示不滿;主席則認為涉及密件部分,委員會無權要求公開,但可召開秘密會議請其說明,不一定需做成決議。

立法委員發言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質疑陸委會網站未公布會議紀錄的列席人員、紀錄人員姓名及部分討論事項。
  • 認為即使是密件,也應向內政委員會報告。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詢問會議紀錄公開是否存在問題。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認為該決議案不必要,因會與之前要求重複。

相關人員回應

王郁琦 主任委員 陸委會

  • 表示過去3年只有1個機密性較高的案子未公布,陸委會向來都有公布。
  • 上次審查解凍案時委員已提出要求,當時已改正,網站資料已做到,並回溯至99年公布。

楊家駿 主任秘書 陸委會

  • 說明9月24日處理凍結案時已處理,並回溯至民國99年公布,只有密等資料依政府資訊公開法不適合公布。
  • 舉例近3年未公布的密等案為大陸地區旅遊警示系統,屬內部機關協調。

相關後續

主決議第4案撤案,因陸委會已改正相關問題,且涉及密件部分可另行處理。

討論事項五

於相關條例未完成立法程序前,不得編列預算及動用經費辦理互設辦事處事宜 (主決議第5案)

核心議題

釐清陸委會於兩岸互設辦事處相關條例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預算編列與經費動用的限制範圍。

相關爭議

經費動用範圍的精確定義: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說明,協商過程的旅費不應在此限制範圍內,因為協商是立法程序完成前必須進行的,建議將末句修正為「設置辦事處」,以精確限制實際設置辦事處的相關經費。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王郁琦 主任委員 陸委會

  • 表示陸委會將遵守委員會要求,在相關條例未完成立法程序前,不會編列預算及動用經費辦理互設辦事處事宜。
  • 澄清協商過程的旅費不在此範圍內,因協商是立法程序完成前必須進行的。
  • 建議將決議案末句修正為「設置辦事處」,以精確限制實際設置辦事處的相關經費。

相關後續

主決議第5案修正通過,末句修正為「不得編列任何預算及動用任何經費辦理設置辦事處」。

討論事項六

將榮民資料提供陸方比對 (主決議第6案)

核心議題

討論是否應將榮民資料提供給大陸方面進行比對,以關懷在中國大陸長住的榮民,並處理其退休金及其他相關問題。

相關爭議

  • 個資保護與適法性:陸委會法政處處長葉寧指出,榮民資料屬退輔會管轄,陸委會無法律依據索取;若提供給陸方比對,將涉及國民個資公開及兩岸公權力行使,在無協議基礎下有重大困難。
  • 統戰疑慮與政策矛盾:吳育昇委員強烈反對,認為此舉恐助長中共統戰目的,並與民進黨長期批判的政策矛盾,應從內部管理瞭解榮民情況。
  • 提案目的與執行機關:姚文智委員澄清提案目的為照顧榮民,而非統戰;主席則指出退輔會不在內政委員會監督範圍,且年金改革問題不應以此方式處理。
  • 現行關懷機制:葉處長寧說明退輔會已依兩岸條例停發退休俸規定,並會派員訪視特殊情況的榮民,持續進行關懷工作。

立法委員發言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詢問陸委會職掌是否包含所有與中國大陸相關的事務,包括在中國長住的榮民、台商、學生及台灣幹部。
  • 質疑陸委會作為協調單位,在處理人民資訊方面是否有權責去協調其他部會。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反對將榮民資訊提供給陸方,認為此舉可能達到中共統戰目的,與台灣政策矛盾。
  • 建議應從內部管理,透過入出境管理系統瞭解榮民進出及所在地,而非將資料給予陸方。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澄清提案目的為照顧榮民,而非讓中國方便統戰,希望了解陸委會與退輔會有何機制照顧在中國的榮民。

相關人員回應

王郁琦 主任委員 陸委會

  • 解釋陸委會是協調單位,許多兩岸政策主政單位非陸委會。
  • 表示若牽涉人民資訊,需退輔會提供法律依據,且將國民個資與陸方比對恐有適法性問題。

葉寧 處長 法政處

  • 說明榮民資料在退輔會,陸委會無法律依據索取。
  • 指出將國民資料與陸方比對,恐公開個資並涉及兩岸公權力行使,在無協議基礎下有困難。
  • 說明退輔會已依兩岸條例規定處理退休俸停發問題,並會派員訪視特殊情況榮民,持續進行關懷工作。

相關後續

主決議第6案不予處理,因涉及個資保護、適法性問題,且退輔會非內政委員會監督範圍,問題應從年金改革等其他方式處理。

討論事項七

陸委會「大陸地區旅費」預算編列 (通案第6案、第7案及第8案)

核心議題

  • 審查陸委會104年度大陸地區旅費預算編列的合理性與必要性,特別是因兩岸官方常態化溝通及首長互訪所導致的費用增加。
  • 探討陸委會預算編列的透明度與說明能力,以及其與海基會功能重疊的問題。

相關爭議

  • 旅費增加的合理性與透明度: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表示因兩岸官方制度化溝通及首長互訪,業務量大增,旅費有實際需要,但委員質疑陸委會對增加的169萬7,000元用途及預計赴陸次數說明不清。
  • 預算編列與實際業務量:周倪安委員質疑陸委會主委連明年預計赴陸次數都說不清楚,如何編列預算;邱議瑩委員指出預算書有詳細計畫,但官員卻無法說明,顯示說明能力不足。
  • 海基會功能弱化:邱議瑩委員認為陸委會業務量增加,海基會功能性已弱化,只剩下吃飯、參訪、助選等功能,暗示可從海基會預算扣除以補陸委會。
  • 兩岸交流的正負面影響:張慶忠委員主張兩岸交流應朝正向發展,旅費不應刪減;周倪安委員則認為兩岸互動良性與否因個案而異,且陸委會主委赴陸次數越多,中華民國越可能被「看不見」,質疑其赴陸成效。

立法委員發言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質疑陸委會對大陸地區旅費增加的用途及預計赴陸次數說明不清,預算書已有明細卻無法口頭說明。
  • 認為陸委會業務增加,海基會功能已弱化,僅剩吃飯、參訪、助選等功能,建議從海基會預算扣回。
  • 指出林董事長涉嫌為國民黨助選,缺乏行政中立。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要求陸委會提供100年及102年陸方來台與我方赴陸的次數資料,以評估未來預算需求。
  • 質疑陸委會主委對明年赴陸次數及目的說明不清,認為預算編列不合理。
  • 認為陸委會主委赴陸次數越多,中華民國越可能被「看不見」,對兩岸交流成效持懷疑態度。
  • 主張大幅刪減旅費,建議刪減600萬元,後折衷至300萬元。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建議刪減陸委會大陸地區旅費200萬元,以符合預算達成率要求。
  • 認為該筆預算原為「馬習會」準備,現已不可能,應刪除。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建議不要刪減旅費,認為102年度決算與104年度預算人次穩定,且首長互訪是新增業務。
  • 肯定周倪安委員將陸方來台人數納入參考的建議。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認為不應刪減旅費,因陸委會工作量增加,且需解決兩岸談判及台商問題,旅費是基本需求。

張慶忠 立法委員

  • 主張兩岸交流應朝正向發展,不應刪減旅費,並希望大陸能更像台灣,兩岸差距縮小。
  • 提及國台辦主任張志軍曾對「零團費」表示錯誤,希望陸委會、海基會爭取改善。

相關人員回應

王郁琦 主任委員 陸委會

  • 說明陸委會工作量因兩岸官方制度化、常態化溝通而大增,大陸地區旅費有實際需要,會撙節使用。
  • 表示104年度暫編人次246人次,較102年度決算數242人次僅增加4人次,顯示已壓縮經費。
  • 說明新增的100多萬元預算主要用於兩岸事務首長互訪等新業務。
  • 承諾會後提供101年與102年陸方來台次數資料。
  • 表示兩岸協商與互動會有各種狀況,但重點是解決問題並找到共識,兩岸關係整體朝正面穩定發展。

周杏春 主任 主計室

  • 說明陸委會104年度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201萬5,000元,較103年度增加169萬7,000元,主要因應兩岸事務首長互訪與考察。
  • 表示104年度出國計畫總人次為246人次,平均每人次天數為4.59天。

胡愛玲 處長 企劃處

  • 說明增加的169萬7,000元主要用於兩岸事務首長互訪(如王主委與張志軍會談)及104年新增協商議題赴陸溝通費用。
  • 表示赴陸次數和天數可能增加,但會秉持撙節經費原則。

相關後續

  • 陸委會「大陸地區旅費」減列8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要求陸委會未來說明預算時應更清楚,避免造成誤會。

討論事項八

陸委會「獎補助費」預算編列 (通案第9案)

核心議題

審查陸委會獎補助費的編列與使用,特別是補助民間團體(如台灣競爭力論壇、國政基金會)的合理性、專業性與效益,以及對兩岸話語權的影響。

相關爭議

  • 特定團體長期獲補助:姚文智委員質疑陸委會連續多年補助台灣競爭力論壇,每年達五、六十萬元,且該論壇曾發表誘導式民調並涉入選舉爭議,缺乏專業性。
  • 補助團體專業性不足:主席指出台灣競爭力論壇及國政基金會常從事不專長的業務,研究成果不佳,建議應補助更多、更專業的團體。
  • 獎補助費的效益與目的: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強調獎補助費主要用於補助民間團體進行兩岸交流,以爭取中華民國話語權,避免大陸單方面投注資源;委員則質疑部分補助的實際效益。
  • 台港策進會的職能與效益:周倪安委員質疑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的職能範圍,特別是在占中事件等重要議題上是否有所作為,認為其功能不明顯。

立法委員發言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質疑陸委會長期補助台灣競爭力論壇,該論壇曾發表誘導式民調並涉入選舉爭議,缺乏專業性。
  • 認為陸委會主委受該論壇民調影響,顯示其沉浸在虛假、吹捧的聲音下,非常危險。
  • 主張刪除對該論壇的補助預算,至少應反映過去每年50、60萬元的補助額度。
  • 要求陸委會將獎補助費預算依提案內容刪除,而非僅個案注意。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詢問去年獎補助費刪減金額。
  • 建議若無不實或不好的地方,不應刪除,因許多項目如台商子弟學校、海基會補助等皆為必要支出。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詢問「策進會」的全名、主要工作內容及其對占中事件的研究,質疑其在重要議題上無回應,功能不明顯。
  • 質疑陸委會從未遇過中國官方吃定我方的情況,認為其「報喜不報憂」不利於捍衛國格。
  • 主張刪減獎補助費800萬元。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認為獎補助費雖額度高,但用於台商子弟學校、台商服務、海基會補助及大陸民主人士人道協助等,皆為必要支出,不應刪減。
  • 主張若無不實或不好的地方,不應流於靠感覺刪除預算。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主張大幅刪減獎補助費2,000萬元,後折衷至400萬元。

相關人員回應

王郁琦 主任委員 陸委會

  • 說明獎補助費主要補助民間團體,不偏好特定政治團體,絕大多數補助NGO,以爭取中華民國政策與話語權。
  • 表示獎補助費編列2億多元,較前一年度減列286萬2,000元。
  • 解釋策進會是台港之間類似海基會的團體,主要職責是促進台港經貿及文化活動。
  • 承諾未來會注意相關補助費用應讓更多、更專業的團體有機會使用。

周杏春 主任 主計室

  • 說明獎補助費編列2億多元,較前一年度減列286萬2,000元。
  • 表示主要補助海基會和策進會,佔87%,其餘13%多用於台商子女學校及工商團體辦理台商在地服務,以及旅外大陸人士及團體。

葉凱萍 處長

  • 說明「財團法人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是促進台港經貿文化活動的組織,不涉政治。
  • 表示策進會預算900萬元,較去年減少50萬元,其中352萬2,000元為成為公設財團法人的本金,實際可用只剩547萬8,000元。
  • 說明策進會不涉及占中事件業務,相關動態由陸委會香港事務局持續關心。

相關後續

  • 陸委會「獎補助費」減列4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不含海基會已刪除的300萬元部分。
  • 要求陸委會未來在個案上多加注意,讓更多、更專業的團體有機會使用政府補助經費。

討論事項九

海基會「人員維持費用」及「工讀生用人費用」預算編列 (第1案及第2案)

核心議題

  • 審查海基會104年度人員維持費用及工讀生用人費用的合理性與撙節狀況。
  • 探討海基會人事安排,特別是大量使用工讀生進行庶務性工作的必要性與效益。

相關爭議

  • 工讀生費用與人事安排:姚文智委員質疑海基會工讀生人數多達27人,且費用高昂幾乎等同正式人員,認為若有需求應聘用正式或約聘人員,而非大量使用工讀生。
  • 海基會人事與陸委會業務重疊:主席建議海基會人事可考量配合陸委會業務增加,避免海基會人員過多而陸委會不足的情況。

立法委員發言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建議若海基會人員未增加,不必計較人事費用。
  • 建議主席裁量出一個空間,不要因過去案件處理不佳就凍結預算,影響台商服務。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基會臨時人員和工讀生費用特別高,薪資撥給幾乎等同正式人員,認為若有需要應聘用正式或約聘僱人員。
  • 要求海基會提供工讀生派駐地點及詳細人數細目。

相關人員回應

林中森 董事長 海基會

  • 說明104年度人員維持費用編列1億5,395萬2,000元,較上年度已刪減302萬元,已非常撙節。
  • 說明工讀生用人費用是為撙節開支,將較簡易業務交由工讀生處理,而非使用正式人員。
  • 表示工讀生人數為27位,已比原來29位減少2位,且主要負責公文收發、建檔影印、文書送達等庶務性簡易工作。
  • 承諾會提供各工讀生派駐地點及人數細目。

劉益誠 主任

  • 說明103年及104年工讀生人數皆為27人,較以前29人已逐漸減少2位。

相關後續

  • 海基會第1案及第2案預算不處理。
  • 要求海基會提供各工讀生派駐地點及人數細目做參考。

討論事項十

海基會董事長待遇及捐補助案件公開 (第3案及第4案)

核心議題

釐清海基會董事長待遇是否符合規定,以及捐補助案件的公開透明度。

相關爭議

  • 董事長待遇合法性:提案質疑海基會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但林董事長中森澄清監察院調查報告認為並無違反,且待遇經陸委會邀請專家學者審定並改為有給職,為前任董事長任內董事會通案制度。
  • 捐補助案件公開透明度:提案質疑海基會未全部公開捐補助案件,林董事長中森則說明海基會總共只補助過3筆,且已全部揭露公開,今年並未編列任何補助預算。

立法委員發言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詢問海基會臨時人員和工讀生的費用特別高,對他們的薪資撥給幾乎等同正式人員,質疑人事安排。
  • 質疑海基會國會助理考察費用由海基會編列預算,雖解釋為贊助印刷費,但仍感不解。

相關人員回應

林中森 董事長 海基會

  • 澄清監察院調查報告已認定海基會未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並提供公文供委員參考。
  • 說明董事長待遇經陸委會邀請專家學者審定,並改為有給職,為前任董事長任內董事會通案制度。
  • 表示海基會總共只補助過3筆案件,且已全部揭露公開,今年未編列任何補助預算,包括台北經營管理學院論壇5萬元、立法院國會助理大陸考察印刷費6萬元、陸配車禍補助3萬元。

相關後續

海基會第3案及第4案預算不處理。

討論事項11

海基會「文教業務」預算編列 (第5案及第6案)

核心議題

  • 審查海基會文教業務預算編列的合理性與效益,特別是接待大陸文教人士、文教交流參訪團及台商子女夏令營的費用與成效。
  • 探討台商子女夏令營的內容、招標過程及參與費用,以及活動的實質意義。

相關爭議

  • 文教業務的實質內容與效益:姚文智委員質疑海基會文教業務預算編列過高,實際支出遠低於預算,且接待對象難以看出文教性質,認為是「巧立名目」進行交流。
  • 台商子女夏令營的招標與費用:姚文智委員質疑2012、2013年由味全文教基金會辦理夏令營的招標過程,以及其與海基會的政商網絡;周倪安委員質疑今年度夏令營費用平均每人提高57%,且實際參加人數遠低於預期,課程內容空洞。
  • 宣明智安排柯文哲與海協會會長會面事件:段宜康委員質疑海基會對宣明智安排海協會會長與柯文哲「巧遇」午宴事件毫不知情,顯示行程掌握能力不足,且有違兩岸交流應光明正大的原則。

立法委員發言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要求海基會提供台商子女夏令營的相關資訊、內容及教師資料。
  • 質疑夏令營平均每人費用大幅增加,且實際參加人數遠低於預期,認為費用過於誇張。
  • 質疑夏令營內容空洞,並建議課程可加入中國打壓法輪功、活摘器官等現況。
  • 主張凍結人員培訓預算,待審查辦理內容後再決定。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基會文教業務預算編列過高,實際支出遠低於預算,且接待對象難以看出文教性質,認為是「巧立名目」。
  • 質疑2012、2013年台商子女夏令營由味全文教基金會辦理的招標過程,認為其與海基會存在「惡質政商網絡」。
  • 主張刪除文教業務預算,後折衷為併案減列300萬元。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基會對宣明智安排海協會會長與柯文哲「巧遇」午宴事件毫不知情,顯示行程掌握能力不足。
  • 認為此類私下安排有違兩岸交流應光明正大的原則,對雙方都不好。
  • 要求海基會應對此類企業家企圖安排見面事件拿出態度,強調應光明正大溝通。
  • 質疑海協會來台目的為兩岸兩會人員交流,但實際行程卻未見實質交流。

張慶忠 立法委員

  • 建議夏令營應擴大辦理,經費不應減列,並可作成附帶決議限制來過的人不可再來參加,以增加新生人數。

相關人員回應

林中森 董事長 海基會

  • 說明文教業務主要辦理接待大陸文教人士、文教交流參訪團及海協會交流團,費用僅編列137萬元。
  • 表示台商子女回台夏令營旨在讓台商子女了解台灣歷史、地理、社會風貌及故鄉情懷,有其必要性,且獲台商家長與子女認同,希望擴大辦理。
  • 澄清對宣明智安排午宴事件事先不知情,行程安排沒有細到了解隔壁桌客人,且後來因時間延誤未成行。
  • 承諾未來會做得更細緻,特別要求報准行程不能再變更,若有不適當安排會處理。

劉克鑫 處長

  • 說明文教業務137萬元包含聯繫、接待大陸文教、籌組參訪團赴陸及國內文教團體聯繫等4部分,且接待費用逐年下降,已較103年減列45萬元。
  • 說明台商子女夏令營每年暑假辦理,約4個梯隊,總計800位學生,分國小、國中組,課程內容微調,國中組有加品格與法制教育。
  • 說明2012、2013年夏令營採公開招標,依採購法辦理,經評選選擇廠商,並非由海基會決定。
  • 解釋今年夏令營因招標流標壓縮作業時間,導致報名人數僅471人,但場租、講師等固定成本未減,導致平均費用增加,但明年不會再發生此情況。
  • 表示約90%以上為第一次參加,重複參加者不多。
  • 承諾提供味全這兩年得標資料及招標金額給委員。

盧正愷 代處長

  • 說明綜合業務1,661萬已較103年減列50萬,包含兩岸情勢研析、對外宣導聯擊、刊物出版、資訊服務、人員培訓及工讀生聘僱6項。
  • 說明資訊服務占綜合業務45%,達750萬元,用於全會資訊與資安系統維護及耗材,並支援文書驗證系統。
  • 說明為與陸委會區隔,104年不再辦理委託研究案。
  • 說明刊物出版的交流雙月刊及年報是兩岸情勢學者專家重要參考資料。
  • 說明對外宣導聯繫業務費360萬,已較103年少編40萬,臉書經營由同仁自行負責,未動用公務費用,主要功能是處理民眾請求協助與陳情。
  • 說明人員培訓分為教育訓練及會外研習,旨在增進同仁本職學能及兩岸情勢理解,每年都會辦理。

王郁琦 主任委員 陸委會

  • 表示在宣明智安排午宴事件時間快到時,有風聲傳出,但並非在前一天知道,而是媒體報導後才得知。
  • 解釋海協會也是看到媒體報導後才知道有此安排,因為安排在隔壁桌,並非同一桌。

相關後續

  • 海基會「文教業務」減列200萬元。
  • 要求海基會提供味全這兩年得標的資料。
  • 要求海基會未來對於員工訓練活動的規劃、內容予以加強,避免與兩岸事務無關的內容。

討論事項12

海基會「經貿業務」預算編列 (第7案、第8案及第9案)

核心議題

審查海基會經貿業務預算編列的合理性,特別是赴大陸參訪出國經費的效益,以及對投資中國受害台商案件的處理成效。

相關爭議

  • 經貿業務與陸委會功能重疊:提案質疑海基會經貿業務與陸委會經濟業務重疊,但海基會解釋其著重第一線台商聯繫服務,陸委會著重政策規劃,兩者有區隔且事前會函報陸委會。
  • 赴大陸參訪費用與效益:提案質疑海基會赴大陸參訪出國經費節節高昇,人數減少但天數增加;海基會解釋為關懷更多台商,多跑城市以節省單價,且平均每人每日團費遞減。
  • 受害台商案件結案率:提案質疑海基會對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提出的13個案件處理成效及結案率(47%),周倪安委員質疑其回應內容,並認為部分案件處理結果不合理。
  • 兩岸關係的真實狀況:周倪安委員認為許多台商受害頗深,質疑張慶忠委員所稱「兩岸良性互動」的真實性,並認為海基會對中國官方的跋扈態度應有報告與解決之道。
  • 預算凍結與服務影響:吳育昇委員、陳超明委員、盧嘉辰委員皆反對凍結預算,認為會影響對台商的服務,應支持海基會積極解決問題,並肯定林董事長努力走入台商。

立法委員發言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主張凍結經貿業務預算500萬元。
  • 要求海基會報告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提出的13個案件的具體處理情況。
  • 質疑海基會對沈柏勝等個案的回應,認為其未得到合理解決。
  • 認為中國大陸即使是大國也不應傲慢野蠻,質疑海基會面對中國官方跋扈態度時的處理能力與方式。
  • 質疑海基會從未遇過中國官方吃定我方的情況,認為其「報喜不報憂」不利於捍衛國格。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認為海基會這幾年積極走入台商,林董事長努力解決台商問題,應支持其多跑地方。
  • 反對凍結預算,認為應給予海基會權力與實力去解決問題,而非透過凍結預算來鞭策。
  • 認為中國並非壞到這種程度,世界各國對大國也有所忍讓,不應過度比較受害案例。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肯定海基會曾協助台商救援並獲得迴響,認為只要盡力,台商不會埋怨。
  • 建議若有凍結必要,應凍結少量預算以示鞭策,而非大幅刪減。

張慶忠 立法委員

  • 強調台商是同胞,朝野應全力爭取其權益,主張不刪減預算,讓海基會加強溝通。
  • 認為ECFA投資保障協議可溯及既往,應共同督導13個受害台商案件。

林滄敏 立法委員

  • 認為兩岸事務因地制宜,對方是人治,我方是法治,應成立平台解決台商問題。
  • 主張支持預算,並成立跨部會平台關心台商,因問題複雜,有公司內鬨、賄賂等情況。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反對凍結預算,認為會影響對台商的服務,與目標矛盾。
  • 認為海基會預算已少,若凍結將無法有效運作,無法協助受害者。
  • 主張手段與目標應成比例,具有正當合理性。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基會帶媒體團赴大陸參訪的效益,認為中國仍限制媒體,無法促進新聞自由。
  • 質疑林董事長中森在中國的行為,認為其順帶幫國民黨輔選,缺乏行政中立。
  • 主張大幅刪減海基會出國預算1,000萬元,並凍結300萬元。

相關人員回應

林中森 董事長 海基會

  • 說明經貿業務著重第一線台商聯繫與服務,與陸委會政策規劃有顯然不同,且重大計畫事前會函報陸委會。
  • 解釋赴大陸參訪天數增加但人數減少,是為關懷更多台商,多跑城市以節省單價,並利用機會向地方領導反映意見解決問題。
  • 說明海基會對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提出的13個案件,其中12個曾反映,10個已獲回覆,部分有進展,2個已結案。
  • 表示結案率47%是得來不易,因兩岸恢復接觸後海協會處理態度轉趨積極,且會持續努力追蹤未結案件。
  • 說明董事長勤跑大陸,每次會將未解決案件交給當地官員關注,並透過經濟部投資處與國台辦投訴協調局的協處平台處理「P to G」案件。
  • 表示經貿業務預算已從去年的2,037萬6,000元自動減列為今年的1,921萬3,000元,希望委員支持不凍結或刪減。
  • 承諾會提供13個受害台商案件的相關處理資料給委員。
  • 表示會盡力處理台商受害狀況,並將受害案例或成功案例公布網站,舉辦座談會。

陳榮元 處長 經貿處

  • 說明海基會經貿業務著重與第一線台商聯繫服務,與陸委會經濟業務有區隔,且重大計畫會函報陸委會,不會重疊。
  • 解釋赴大陸參訪經費並非節節高昇,若考量出團天數,平均每人每日費用是在遞減的。
  • 說明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反映的13個案件,12個曾向海基會反映,10個已獲海協會回覆,多為歷史積案,部分有進展,2個已結案。
  • 舉例欒有廷案當事人同意接受補償金結案,張遵義案房產回轉名下結案。
  • 解釋47%結案率是兩岸恢復接觸後得來不易的成果,相較於過去海協會不回應的情況已轉趨積極,會持續力爭上游。

相關後續

  • 海基會「經貿業務」凍結200萬元,俟報告後解凍。
  • 要求海基會提供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提出的13個案件的相關處理資料。
  • 內政委員會將共同督導、爭取13個受害台商案件的權益。

討論事項13

海基會「綜合業務」預算編列 (第10案、第11案及第12案)

核心議題

審查海基會綜合業務預算的合理性與效益,特別是資訊服務、對外宣導聯繫(含臉書經營)及人員培訓的內容與成效。

相關爭議

  • 臉書經營成效不佳:主席與陳其邁委員批評海基會臉書按讚人數慘不忍睹,經營不認真,敷衍了事。
  • 人員培訓內容與兩岸事務無關:陳其邁委員指出海基會員工教育訓練中,有許多課程主題與兩岸事務無關,如攝影、採購、健康飲食等。
  • 預算刪減幅度:陳其邁委員提案刪減對外宣導聯繫費50萬元,吳育昇委員建議比照去年減列40萬元或刪減20萬元;周倪安委員建議凍結人員培訓預算,待審查辦理內容後再決定。

立法委員發言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批評海基會臉書經營不認真,成效不彰,認為是官員敷衍的工作態度。
  • 質疑海基會員工訓練內容有許多與兩岸事務無關的課程,如攝影、採購、健康飲食等。
  • 提案刪減對外宣導聯繫費50萬元,並堅持此數額。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建議海基會對外宣導聯繫費比照去年減列40萬元,或僅刪減20萬元,因其預算已少。
  • 認為應就預算來談,不應擴大討論其他議題。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基會人員培訓課程內容,建議可聘請老師講授中國打壓法輪功、活摘器官等議題。
  • 主張凍結人員培訓預算,待審查辦理內容後再決定,因過去從未有相關課程。
  • 質疑海基會對外宣導聯繫費用,認為其使用效率不佳。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建議海基會臉書經營可「留校察看」,先讓預算通過,下次若再不佳再凍結。

相關人員回應

林中森 董事長 海基會

  • 說明綜合業務預算經過刪減後,已比去年少了50萬元,已很撙節。
  • 表示海基會臉書並未使用公務費用,由同仁自行經營,主要功能是處理民眾請求協助或陳情。
  • 說明人員培訓主要為充實同仁新知,了解新情勢,每年都會辦理。

盧正愷 代處長

  • 說明104年綜合業務預算1,661萬已較103年減列50萬。
  • 說明資訊服務占綜合業務45%,達750萬元,用於全會資訊與資安系統維護及耗材,並支援文書驗證系統。
  • 說明為與陸委會區隔,104年不再辦理委託研究案。
  • 說明刊物出版的交流雙月刊及年報是兩岸情勢學者專家重要參考資料。
  • 說明對外宣導聯繫業務費360萬,已較103年少編40萬,臉書經營由同仁自行負責,未動用公務費用,主要功能是處理民眾請求協助與陳情。
  • 說明人員培訓分為教育訓練及會外研習,旨在增進同仁本職學能及兩岸情勢理解,每年都會辦理。

相關後續

  • 海基會「綜合業務」減列3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要求海基會未來對於員工訓練活動的規劃、內容予以加強,避免與兩岸事務無關的內容。

討論事項14

海基會「兩岸協商交流業務」預算編列 (第13案、第14案及第15案)

核心議題

審查海基會兩岸協商交流業務預算的合理性與效益,特別是推動兩岸兩會高層會談、事務性協商、理監事交流互動及媒體團赴大陸參訪的必要性與成效。

相關爭議

  • 媒體團參訪效益與新聞自由:段宜康委員質疑海基會籌組媒體團赴大陸參訪如何傳播新聞自由,認為中國仍限制媒體參與,且媒體報導仍受官方決定,失去交流意義。
  • 林董事長行政中立問題:邱議瑩委員質疑林董事長中森在中國的行為,認為其順帶幫國民黨輔選,缺乏行政中立。
  • 海基會功能弱化:邱議瑩委員再次強調陸委會功能增加,海基會事務性功能減少,認為應大幅刪減預算。
  • 赴大陸交流行程透明度:陳其邁委員指出海基會赴中國的次數、內容公告與提供資料有落差,部分協商或敏感議題未公告,要求未來全部公告。
  • 蘋果日報參訪權利:陳其邁委員質疑蘋果日報被中國禁止參訪,海基會是否曾就此交涉,並建議若蘋果日報無法參與,該團就不應去。

立法委員發言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基會籌組媒體團赴大陸參訪如何透過參訪讓他們學習新聞自由,認為根本沒有成效。
  • 要求海基會詳細說明如何傳播新聞自由。
  • 質疑海基會赴大陸交流行程透明度不足,部分協商或敏感議題未公告。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主張海基會赴大陸旅費應大幅刪減1,000萬元,並凍結300萬元,因海基會功能已弱化。
  • 質疑林董事長中森在中國的行為,認為其為國民黨助選,缺乏行政中立,並有照片為證。
  • 認為與中國時報、聯合報、旺旺等媒體交流,反而使台灣新聞自由度退步。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基會帶媒體團赴大陸參訪的效益,認為中國仍限制媒體,無法促進新聞自由。
  • 質疑林董事長中森帶團赴陸花費1,500萬元卻無法保障台商權利,每次順帶幫國民黨輔選。
  • 質疑蘋果日報被中國禁止參訪,海基會是否曾交涉,並建議若蘋果日報無法參與,該團就不應去。
  • 指出海基會赴中國的次數、內容公告與提供資料有落差,部分協商或敏感議題未公告,要求未來全部公告。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為林董事長中森作證,表示其在台商餐會上並未講選舉的事情,不應冤枉人家。
  • 建議海基會赴大陸旅費減列100萬元,凍結200萬元。

相關人員回應

林中森 董事長 海基會

  • 說明兩岸協商交流預算較今年減少200萬元,主要配合政府兩岸政策,推動兩岸兩會高層會談及事務性協商、理監事交流等。
  • 表示媒體參訪團旨在推動兩岸新聞交流,透過媒體人交流傳播台灣新聞自由精神,並安排與台商座談了解當地投資注意事項。
  • 澄清三立、民視等媒體也有派人參加媒體團,並非僅限特定媒體,蘋果日報若報名會與陸方協調。
  • 否認在中國為國民黨助選,表示保持行政中立,在週年慶活動上只講「中性」的話,未參加大陸後援會造勢活動。
  • 承諾會提供媒體參訪報告,報告都有上網。
  • 表示依法可以公告的部分會公告,但如違法或涉及機密的部分不能公告。
  • 承諾未來會做得更細緻,特別要求對報准的行程不能再變更,若有不適當安排會處理。

廖運源 處長

  • 說明兩岸協商交流預算較今年少了200萬元,配合政府兩岸政策,推動兩岸兩會高層會談及事務性協商、理監事交流等。

盧正愷 代處長

  • 說明海基會籌組媒體團赴大陸參訪,旨在推動兩岸新聞交流,透過媒體人交流傳播台灣新聞自由精神。
  • 表示媒體團除了參訪當地新聞媒體,也安排與台商座談會,了解當地投資注意事項。
  • 解釋赴大陸洽公部分有12個團未上網公告,其中6次為協商和業務溝通的密件,5次為同仁陪同學者專家辦理講座或聯繫在陸國人,1次為隨國會助理工會參訪的敏感議題密件。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認為台灣媒體到大陸交流,台灣的民主價值和媒體自由一定會影響對方,無形中讓他們了解台灣媒體運作不受官方掌控。
  • 認為海基會協調媒體團參訪有其功能,不應刪減預算。

相關後續

  • 海基會「兩岸協商交流業務」減列200萬元、凍結200萬元,俟專案報告後解凍。
  • 要求海基會未來赴大陸交流的次數、內容等資訊,除涉及密件部分,其餘皆應上網公告,即使密件也應註明「協商」等字樣。
  • 要求海基會就如何傳播新聞自由的部分提供詳細說明。
  • 要求海基會就蘋果日報被中國禁止參訪一事進行交涉,並作為附帶決議,若蘋果日報無法參與,該團就不應去。

討論事項15

海基會人事組織與薪資標準專案報告 (主決議第1案)

核心議題

要求海基會就其人事組織與薪資標準向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以確保其運作透明與合理性。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林中森 董事長 海基會

  • 表示海基會將會來做專案報告。

相關後續

主決議第1案通過,要求海基會到內政委員會就其人事組織與薪資標準進行專案報告。

原始資料

公報
1040401
卷/期/冊
104/4/1
發布日期
201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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