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車險修正案審查:聚焦健保代位求償、費率與金融監管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12-25
LawTrace 法律歷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財政委員會審查多項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正草案,核心議題包括健保對強制車險的代位求償合理性、費率調整、汽機車行照免換發後的強制險投保漏洞,以及金融業監管與產業發展。會議中委員針對健保求償比例、大戶條款、金融營業稅、高鐵財務改善方案及行動支付等提出質詢,金管會與衛福部官員進行回應。最終,部分強制車險法條文修正通過,多項臨時提案亦獲修正通過,但部分議題仍待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一
審查「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主要針對所得稅法第14條之2修正草案,討論證券交易所得稅中關於10億元大戶課稅規定的實施延期。
- 會議亦提及兩稅合一減半扣抵對企業及股東權益的影響,以及財政健全方案的實施爭議。
相關爭議
- 大戶條款實施延後:立委對大戶條款的實施延後持不同意見,部分委員認為其影響資本市場發展,但國民黨團表示全力支持財政健全方案,反對延後實施導致稅收短少。
- 兩稅合一減半扣抵溯及既往爭議:吳秉叡委員質疑財政部將87年至102年預繳的10%營所稅,在103年修法後只能扣抵一半,認為此舉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及租稅法定主義。
- 金融營業稅調整與壽險業負擔:壽險業者爭取降低稅務負擔,金管會表示支持財政部的財政健全方案,但壽險公會希望就課稅扣抵基礎進行務實調整,引發是否圖利財團的質疑。
立法委員發言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將87年至102年預繳的營所稅在103年修法後只能扣抵一半,認為這不合理且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 批評財政部在公聽會前透過媒體扭曲事實,扼殺立法院討論權利,喪失機關互信。
- 指出大戶條款一旦實施將影響數百萬股民,應予討論。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關切金融營業稅調降空間,以及壽險業爭取降低稅務負擔的合理性。
- 認為大戶條款妨礙資本市場發展,導致證交稅收減少,金管會應認同延後實施。
- 質疑財政部對兩稅合一減半扣抵未溯及既往的說法,以及反對者是否替富人掩護。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強調國民黨團全力支持財政部的財政健全方案,反對將兩稅合一扣抵減半的方案延後實施。
- 指出延後實施將導致每年數百億元的稅收短少,最終由子孫買單,老百姓無法接受。
- 呼籲金管會應明確告知壽險業者金融營業稅調整「沒得談」,並應勸導金融業為員工加薪。
薛凌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支持財政健全方案的同時,為何不追蹤反避稅條款(第43條之3及之4),該條款可帶來300億元稅收。
- 要求金管會於1週內查明頂新集團捐贈馬英九總統2億元政治獻金是否屬實,尤其涉及上市櫃公司治理問題。
- 關切馬來西亞IOI集團以7億元自備款、244億元貸款收購台北101股權,要求金管會牽制銀行業者不予貸款,防範拿台灣錢玩台灣東西。
- 詢問金管會行動支付發展進度,呼籲應有明確計畫與期程,並當金融業領頭羊。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對證所稅問題感到苦惱,認為其立法是一部拼裝車,對台灣資本市場的健全發展感到遺憾。
- 指出IPO課稅與大戶條款實施延後,造成資本市場籌資功能受損,應一併考慮或調整限額。
- 提醒金管會應留意房地產價格下跌及未來利率上漲對金融業的潛在不良影響,要求加強壓力測試及不動產授信品質管理。
- 建議金管會應全面重新衡量新型態金融交易與管理方式,檢視傳統金融業資本要求是否合理,鼓勵創新。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關切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赴北京進行「金融三會」的成果,預期將有互利的好消息傳回,有助於券商、銀行及保險業在大陸設點。
- 詢問OBU、OSU及OIU對金融業獲利的貢獻及預期效益,強調這些措施有助提升金融業競爭力、研發能力及員工紅利。
孫大千 立法委員
- 要求金管會針對頂新TDR案的疑點向外界做出更清楚說明,澄清是否有內鬼或包庇圖利,以避免對執政黨造成傷害。
- 質疑頂新TDR發行時使用老股而非新股,導致資金回歸私人,要求金管會說明TDR發行是否強制規定使用新股或有比例限制。
- 關切頂新TDR股價訂價問題,認為其訂價方式導致散戶被坑殺,要求金管會檢討並調整TDR訂價機制。
- 要求金管會向銀行業者表達政府不贊成IOI集團以高槓桿收購台北101股權的立場,避免銀行協助融資。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質疑強制汽車責任險保費已調降10次,死亡給付提高,但理賠率卻達113%,擔憂未來財務缺口。
- 認為過去健保署對強制車險的代位求償因果關係不明確,導致不合理求償,要求金管會檢討。
- 反對丁守中委員提案完全拿掉強制車險的傷害醫療費用給付,認為此舉將剝奪民眾權益,違背無過失主義精神,且不合理地將責任轉嫁給全民健保。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關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的修正對未來的影響,以及其保費收入與理賠情況。
- 質疑強制車險投保率未達百分之百,要求檢討未投保者的罰則是否應調高。
- 詢問油價暴跌是否會影響汽機車使用率進而影響保費,並建議若醫療給付排除應調降費率。
- 建議金管會應規劃強制食品安全責任險,以因應食安問題,保障民眾安全。
相關人員回應
黃天牧 金管會副主任委員
- 尊重立法院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3條及第16、23條修正草案的決議。
- 建議「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5條維持原條文,因機車數量多,採從人因素將增加行政負擔。
- 建議「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0、27、33條維持現行條文,反對將財物損害納入給付項目,並主張維持現行受害人定義。
- 原則上尊重刪除強制車險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的提案,但建議保留健保給付範圍外及民眾自付部分。
- 表示金管會支持財政部的財政健全方案,包括金融營業稅復徵5%及兩稅合一減半扣抵,但對溯及既往爭議則尊重財政部專業。
- 回應頂新TDR發行當時可用老股或新股,並無強制規定,且非頂新獨有,將提供相關資料澄清外界疑慮。
- 針對高鐵財務改善方案,表示金管會僅負責私募有價證券的法規修改,票價調整應由交通部主導,但會將委員意見帶入會議。
- 說明強制險保費已調降10次,死亡給付提高至200萬元,但理賠率達113%,準備金面臨消耗。
- 強調金管會持續推動行動支付,已有2、3家銀行開辦,10幾家試辦,並將科技與金融商品結合納入政策。
- 承諾將努力促使金融業加薪,研究如何回饋員工。
楊慧芬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副司長
- 說明健保向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代位求償是依據立法原意及健保法規定,並已改善模式,排除無過失事件且以3,184項疾病代碼作為求償原則,求償金額已從30億元降至21-24億元。
- 強調汽車交通事故醫療費用應由汽車使用者分擔,不宜轉嫁由全民健保共同負擔,否則不公平合理。
- 指出健保代位求償總額以20萬元為限,超過部分仍由健保負擔,因此不影響民眾權益。
- 反對將強制車險的傷害醫療費用給付完全取消,認為若將汽車使用者相關損害賠償轉由全民健保負擔,需全民共識。
- 承諾將回去瞭解強制食品安全責任險的規劃進度,並請食藥署同仁向委員報告。
蔡淑鈴 衛福部健保署主任秘書
- 說明強制汽車責任險與全民健康保險皆為強制險,立法時即有優先順位,健保費率精算時已扣除代位求償部分。
- 承認過去代位求償項目與車禍無關者,因行政效率考量而妥協,但已與金管會協商,精簡求償項目。
- 強調健保法賦予代位求償權利,且第三人責任險為任意險,並非每人皆投保,因此求償順位有其考量。
劉成焜 法務部參事
- 指出交通事故與原有疾病的因果關係區分在司法實務上不容易,但若能區分,則贊成相關作法。
廖謹志 交通部路政司科長
- 說明機車投保率雖為77.14%,但扣除老舊未使用的機車後,實際使用中機車的投保率約為85%。
- 承認約有180萬輛機車未投保強制險,且可能上路肇事,表示後續將與金管會研究處理方式。
- 指出強制險法規中已有罰則,但委員質疑執法效率。
張麗真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
- 說明頂新TDR發行時使用老股籌資,當時TDR發行並無強制規定使用新股或老股比例,且過去亦有其他公司採取此模式。
- 指出TDR訂價曾有券商修正自律規範,要求不能低於原上市地9成,以處理股價訂價問題。
- 預估證券商的OSU業務,未來5年營業收入可增加400億元。
陳開元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
- 預估OIU經營國際保險業務,10年內可能增加約4億多元的淨稅收,但獲利部分尚未評估。
邱淑貞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
- 表示目前尚未收到IOI集團向銀行申貸台北101股權的相關文件,也未聽說有此案件。
相關後續
- 羅明才等17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完竣,將證券交易所得稅10億元大戶課稅規定延至107年1月1日實施,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毋須交由黨團協商。
- 針對藥品攜帶數量過高移送法辦問題,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財政部關務署儘速與法務部、衛生福利部研議修改現行移送標準,並於1週內達成協議。
- 行政院函請審議「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等併案審查案尚未審查完竣,另擇期繼續併案審查。
- 針對網路金融服務發展,通過臨時提案,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限期於3個月內,針對第三方支付等網路金融服務業務的鬆綁、開放,提出具體方案。
- 院會交付行政院函請免予繼續審議經濟部所屬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案,因院會已初步協商同意免予審議,擬提報院會存查。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40603
- 卷/期/冊
- 104/6/3
- 發布日期
- 2015-01-19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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