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內政委員會審查陸委會、海基會及營建署預算與都更條例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12-29

LawTrace 法律歷程:都市更新條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104年度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與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案,多項預算遭減列或凍結,並要求就兩岸政策透明度、台商權益及協議成效提出報告。會議亦討論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決定延期至1月12日再審。下午議程則聚焦內政部營建署的營建建設基金及中央都市更新基金預算,針對林口國宅、社會住宅、淡海新市鎮開發及A7合宜住宅等議題,多筆預算遭凍結或減列,並要求營建署與內政部提出專案報告與檢討。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4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及其所屬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的104年度預算案,討論重點包括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兩岸政策執行成效、資訊透明度及資金運用效率。
  • 委員質疑陸委會內控問題、特別費及文康費編列的必要性、委辦計畫的透明度、兩岸經貿政策對國安的影響、以及兩岸協議(如投保協議、打擊犯罪協議)的實際成效。

相關爭議

  • 陸委會內控問題與特別費爭議:委員質疑前副主委張顯耀去職疑雲凸顯陸委會內控問題,並認為政府財政困窘,特任首長特別費及文康活動費應予減列或刪除。
  • 委辦計畫透明度不足:委員質疑陸委會以「密不錄由」方式隱藏委辦計畫內容,不利國會實質審查,並可能違反兩岸政治協商研究經費動支決議。
  • 兩岸經貿政策與台商權益:委員擔憂中國「以經促統」意圖明顯,台灣經濟過度依附中國,且兩岸投保協議簽訂後,台商在中國的財產與人身安全問題仍未獲有效解決。
  • 兩岸協議決策過程未透明:委員認為兩岸服貿、貨貿及相關協議談判過程未充分向人民及國會說明,有違民主政治。
  • 海基會預算結構與效率:委員質疑海基會近5成預算用於人事費,排擠兩岸業務推展,且派員赴大陸洽公頻繁但出國報告未如實公告,成效不彰。

立法委員發言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陸委會特任首長、副首長特別費130萬元,認為陸委會內控出現極大問題。
  • 連署提案凍結陸委會「委辦費」1/4,質疑其透明度不足。
  • 連署提案凍結陸委會「經濟業務」200萬元,擔憂台灣經濟過度依附中國。
  • 連署提案凍結陸委會「法政業務」部分預算,質疑兩岸投保協議及共同打擊犯罪協議成效不彰。
  • 連署要求陸委會於兩岸協議簽訂過程每會期至少兩次向內政委員會報告協議內容、決策過程及協商進度。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陸委會正副首長特別費1/2 (65萬元),理由為政府財政困窘,特別費非業務費用。
  • 提案減列文康活動費1/2 (29萬2千元),認為其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
  • 連署提案凍結陸委會「委辦費」1/4,質疑其透明度不足。
  • 提案凍結陸委會「經濟業務」200萬元,擔憂台灣經濟過度依附中國,且台商權益未獲保障。
  • 提案凍結陸委會「法政業務」部分預算300萬元,質疑兩岸投保協議及共同打擊犯罪協議成效不彰。
  • 連署要求陸委會於所有兩岸協議簽訂過程,每會期至少兩次向內政委員會報告協議內容、決策過程及協商進度。
  • 連署要求陸委會於相關條例未完成立法程序前,不得編列或動用任何經費設置兩岸辦事處。
  • 連署提案凍結海基會「經貿業務」200萬元,質疑其協處台商糾紛成效不佳。
  • 連署提案凍結海基會「派員赴大陸計畫」經費200萬元,指其出訪頻繁且報告闕漏。
  • 連署提案要求海基會檢討薪資結構,因人事費佔總預算近5成。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陸委會正副首長特別費1/2 (65萬元),理由為政府財政困窘,特別費非業務費用。
  • 提案刪除文康活動費1/2 (27萬2千元),認為其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
  • 提案凍結陸委會「委辦費」1/4,質疑其以密不錄由方式隱藏計畫內容,不利國會審查。
  • 連署提案凍結陸委會「經濟業務」200萬元,擔憂台灣經濟過度依附中國。
  • 連署提案凍結陸委會「法政業務」部分預算,質疑兩岸投保協議及共同打擊犯罪協議成效不彰。
  • 連署要求陸委會於兩岸協議簽訂過程每會期至少兩次向內政委員會報告協議內容、決策過程及協商進度。
  • 連署要求陸委會於相關條例未完成立法程序前,不得編列或動用任何經費設置兩岸辦事處。
  • 連署提案凍結海基會「經貿業務」200萬元,質疑其協處台商糾紛成效不佳。
  • 連署提案凍結海基會「派員赴大陸計畫」經費200萬元,指其出訪頻繁且報告闕漏。
  • 連署提案要求海基會檢討薪資結構,因人事費佔總預算近5成。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陸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200萬元,理由是擔憂中國「以經促統」及台商權益未獲保障。
  • 提案凍結陸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部分預算,質疑《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成效不彰。
  • 提案要求陸委會於所有兩岸協議簽訂過程,每會期至少兩次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協議內容、決策過程及協商進度。
  • 提案要求陸委會會同海基會定期將投資中國受害台商資料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並彙整公布。
  • 連署提案凍結海基會「經貿業務」200萬元,質疑其協處台商糾紛成效不佳。
  • 連署提案凍結海基會「派員赴大陸計畫」經費200萬元,指其出訪頻繁且報告闕漏。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陸委會104年度辦理第19屆兩岸新聞報導獎後,自105年度起不得再由政府辦理,應回歸新聞自主。
  • 連署提案凍結陸委會「委辦費」1/4,質疑其透明度不足。
  • 連署提案凍結陸委會「經濟業務」200萬元,擔憂台灣經濟過度依附中國。
  • 連署提案凍結陸委會「法政業務」部分預算,質疑兩岸投保協議及共同打擊犯罪協議成效不彰。
  • 連署要求陸委會於兩岸協議簽訂過程每會期至少兩次向內政委員會報告協議內容、決策過程及協商進度。
  • 連署要求陸委會於相關條例未完成立法程序前,不得編列或動用任何經費設置兩岸辦事處。
  • 連署提案凍結海基會「經貿業務」200萬元,質疑其協處台商糾紛成效不佳。
  • 連署提案凍結海基會「派員赴大陸計畫」經費200萬元,指其出訪頻繁且報告闕漏。
  • 連署提案要求海基會檢討薪資結構,因人事費佔總預算近5成。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凍結海基會「經貿業務」200萬元,質疑其協處台商糾紛成效不佳。
  • 連署提案凍結海基會「派員赴大陸計畫」經費200萬元,指其出訪頻繁且報告闕漏。
  • 提案要求海基會檢討薪資結構,因人事費佔總預算近5成,嚴重排擠業務推展,有違設立宗旨。

相關人員回應

王郁琦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 針對委員質詢進行即席答復說明。

林中森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

  • 針對委員質詢進行即席答復說明。

相關後續

  •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歲出部分減列3,145萬元,改列為9億5,030萬4,000元。
  • 陸委會歲出部分5案提案暫保留,另定期處理,包括減列首長特別費及文康活動費等。
  • 陸委會歲出部分通過7項決議,包括凍結「委辦費」1/4、凍結「經濟業務」200萬元、凍結「法政業務」300萬元,並要求陸委會就兩岸協議決策過程、受害台商資料及兩岸辦事處預算等提出專案報告或書面報告。
  •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收入總額減列300萬元,支出總額減列430萬元。
  • 海基會預算通過3項決議,包括凍結「經貿業務」200萬元、凍結「派員赴大陸計畫」經費200萬元,並要求海基會就協處台商糾紛成效、出國報告公告及薪資結構等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討論事項二

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 (專案小組報告)

核心議題

  • 專案小組報告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的審查進度,主要處理大法官709號解釋對人民權利義務與居住正義的保障,並釐清舊條例中公法與私權混淆不清的問題,以促進都市發展與再生。
  • 討論如何平衡維護居住正義與促成都市發展,並讓政府機關負起更大責任,同時整理公法及私權體系。

相關爭議

  • 審查進度延宕:專案小組雖已召開多次會議,但未能如期完成法條耙梳,導致原定委員會審查延期。
  • 違憲條文處理:委員關切大法官解釋已宣告部分條文違憲,目前卻仍以行政命令處理,呼籲應優先修正違憲部分,或一次性完成修法。
  • 地方政府執行問題:委員痛心文林苑事件中,地方政府拆除房屋後,內政部才表示有違居住正義,質疑政府在都更執行上缺乏一貫性。

立法委員發言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報告都更條例初審小組已舉行6次正式會議,但仍差最後一步才能完成所有法條耙梳。
  • 說明初審過程致力於面對大法官709號解釋,保障人民權利義務與居住正義。
  • 指出舊都更條例公法與私權混淆不清,且在都市發展願景與促成機制方面有所欠缺。
  • 請求讓初審小組再召開一次會議完成所有條文耙梳,並建議將委員會審查延至1月12日。

張慶忠 立法委員

  • 感謝專案小組用心處理都更條例,指出版本眾多且意見複雜。
  • 強調修法目的在於滿足社會期待,特別是處理大法官解釋中違憲的條文。
  • 建議若無法一次修完,應優先處理違憲部分,避免持續以行政命令處理。
  • 批評內政部在文林苑事件中,地方政府拆除後才表示有違居住正義,呼籲政府施政應一貫。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的內政委員會審查延期至1月12日進行,希望屆時能如期送出委員會。
  • 專案小組將利用延期時間再次開會,建立最大共識,並歡迎其他委員在1月12日提出意見。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營建署主管「營建建設基金」、「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內政部營建署主管的「營建建設基金」及「中央都市更新基金」104年度預算,針對各項計畫的資金運用、執行成效及政策規劃進行討論。
  • 核心議題涵蓋林口國宅撥款爭議、社會住宅政策規劃、淡海新市鎮開發必要性、A7合宜住宅弊案追討不當利潤,以及都市更新基金的透明度和法規遵循。

相關爭議

  • 林口國宅撥款與計畫變更:委員質疑林口國宅興建工程經費撥付遠大於實際支出,且內政部未經委員會同意即先行動工,後又將原規劃出售的國宅改為全數出租,財務規劃未重新提交審查。
  • 社會住宅政策成效不彰:委員批評合宜住宅爆發弊案、社會住宅比率不到1%、租屋平台成效不彰,且住宅法公布近3年仍未完成相關政策與計畫,質疑營建署住宅政策全盤規劃不足。
  • 新北市社會住宅BOT模式:委員質疑新北市社會住宅以BOT模式交由建商興建經營,營運期長且將3成戶數交由廠商出售,不符「只租不售」定義,有圖利建商之嫌。
  • 住宅基金「解繳國庫」爭議:委員反對住宅基金解繳國庫100億元,認為此舉形同掏空基金,不利政府推行住宅政策,影響居住正義,且公務預算已刪除此歲入,基金預算應配合刪減。
  • 淡海新市鎮第二期開發必要性:委員質疑淡海新市鎮第一期空屋率高、入住率低,且第二期開發區多為農林地,恐影響農民生計,認為在全國空屋數高的情況下,第二期開發已無必要。
  • 淡海輕軌運輸系統預算凍結:委員質疑淡海輕軌統包標案未截標即舉辦動工大典,恐有私相授受及選前誇大政績之嫌,要求內政部營建署提出完整綜合評估規劃。
  • A7合宜住宅弊案與追討不當利潤:委員指出A7合宜住宅爆發前營建署長收賄弊案,質疑得標廠商獲取超額利潤,要求內政部研議追討不當超額利潤。
  • 中央都市更新基金預算編列不符規定:委員質疑中央都市更新基金多項跨年期計畫未依預算法規定編製預算,揭露內容不足,不利審議。
  • 中央都市更新基金學者專家遴聘迴避機制:委員指出《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缺乏學者專家遴聘迴避機制,易生弊端。
  • 都市更新條例修法未完成即推動都更:委員認為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尚未完成,若依違憲法律繼續推行都更及核定事業計畫,將侵害人民居住權,故應暫停所有補助措施。

立法委員發言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新北市林口區─國民住宅興辦事業計畫」33億4,697萬元,質疑經費撥付不符實際需求,且內政部未經委員會同意即先行辦理。
  • 提案凍結營建建設基金「勞務成本」項下「住宅業務勞務承攬採購案之外包費」240萬元,質疑合宜住宅弊案、社會住宅比率低、租屋平台成效不彰。
  • 提案減列營建建設基金「行銷及服務費用」項下「廣告費」150萬元,認為住宅法公布近3年仍未完成相關政策與計畫。
  • 提案凍結營建建設基金補助新北市5處社會住宅土地價款,質疑新北市社會住宅BOT模式圖利建商,且不符「只租不售」原則。
  • 提案要求住宅基金積極研擬運用措施,如做為社會住宅出租運用,避免閒置未售國宅資源浪費。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新北市林口區─國民住宅興辦事業計畫」33億4,697萬元,質疑經費撥付不符實際需求,且內政部未經委員會同意即先行辦理。
  • 提案凍結營建建設基金「勞務成本」項下「住宅業務勞務承攬採購案之外包費」240萬元,質疑合宜住宅弊案、社會住宅比率低、租屋平台成效不彰。
  • 提案減列營建建設基金「行銷及服務費用」項下「廣告費」150萬元,認為住宅法公布近3年仍未完成相關政策與計畫。
  • 提案凍結營建建設基金補助新北市5處社會住宅土地價款,質疑新北市社會住宅BOT模式圖利建商,且不符「只租不售」原則。
  • 提案刪除住宅基金「解繳國庫」100億元,認為此舉形同掏空基金,不利政府推行住宅政策,且公務預算已刪除此歲入,基金預算應配合刪減。
  • 提案要求營建建設基金所編列補貼業務應檢討,並改正執行方式,因其違反基金作業原則。
  • 提案要求內政部研議追討A7合宜住宅不當超額利潤,並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質疑營建署在林口國宅撥款前未向內政委員會報告,將委員會決議視為無效。
  • 提案凍結營建建設基金「勞務成本」項下「住宅業務勞務承攬採購案之外包費」240萬元,要求內政部提出住宅政策全盤規劃報告。
  • 質疑內政部未提供新北市社會住宅投資及營運計畫書,要求凍結相關補助款。
  • 主張住宅基金「解繳國庫」100億元應刪除,因公務預算已刪除此歲入,委員會應保持一致立場。
  • 質疑淡海輕軌運輸系統計畫未截標即動土,且營建署對新北市政府予取予求,提案凍結相關預算。
  • 提案要求內政部於2個月內研議追討A7合宜住宅不當超額利潤,並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質疑中央都市更新基金遴聘學者專家缺乏迴避機制,要求營建署檢討並提出報告。
  • 質疑都市更新基金獎勵對象和項目,要求營建署說明。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在預算未通過情況下就先行辦理林口國宅動工,要求先說明計畫改變內容並經同意後再動支。
  • 要求內政部提出住宅政策全面規劃報告,因社會住宅數量不足,且人民對計畫信任度低。
  • 提案減列新市鎮開發基金「土地─淡海新市鎮第2期發展區第1開發區」7,462萬9千元,認為淡海新市鎮空屋多,二期開發無必要且影響農民生計。
  • 提案減列新市鎮開發基金「土地─淡海新市鎮第2期發展區第2開發區」1,604萬元,理由同上。
  • 提案凍結營建建設基金「淡海輕軌運輸系統」經費3億651萬元,質疑新北市政府未截標即動土,恐有私相授受之嫌。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營建建設基金補助臺北市及新北市5處社會住宅土地價款8億6,110萬7千元,質疑社會住宅政策實施三年無一戶完工,且新北市BOT案圖利建商。
  • 提案凍結營建建設基金「林口新市鎮機場捷運A7站開發案」經費25億9,983萬9千元,指出A7合宜住宅爆發貪污弊案,居住正義變圖利財團。
  • 連署提案要求內政部研議追討A7合宜住宅不當超額利潤,並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中央都市更新基金「不動產投資成本」全部,理由是跨年期計畫預算編製不符規定,且板橋浮洲合宜住宅工程品質有疑慮。
  • 提案凍結中央都市更新基金「用人費用」全部,理由是《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缺乏學者專家遴聘迴避機制。
  • 提案凍結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捐助補助項目」全部,認為都市更新條例修法未完成,不應依違憲法律繼續推行都更。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建議林口國宅撥款問題應改進。
  • 對於浮洲合宜住宅預算,表示「快要收尾了,生米煮成飯」,暗示不應凍結。
  • 對於住宅基金「解繳國庫」100億元,建議比照去年保留送院會協商。

相關人員回應

曾大仁 營建署署長

  • 承諾林口國宅將朝全數出租方向規劃,但涉及財務計畫調整及與新北市、台北市政府協商租金訂定問題。
  • 表示林口國宅撥款已實際支付16.4億元給台北市,帳戶餘額僅剩6萬9千元,若不繼續撥款將影響工程執行。
  • 承諾未來將定期向內政委員會報告林口國宅的付款及工程進度。
  • 說明營建建設基金「勞務成本」項下「外包費」用於建置租屋平台、資訊提供等必要業務,希望不要凍結。
  • 表示整體住宅政策已於今年1月經行政院核定,並正在修正中,可提出報告。
  • 說明營建建設基金「廣告費」用於住宅補貼政策宣導,與民眾申請權益相關,希望委員支持。
  • 解釋新北市社會住宅補助款是補助國防部土地款,且台北市亦有自辦進度,凍結會影響執行。
  • 說明住宅基金「解繳國庫」100億元是行政院資金調度需求,承諾將來如有需要會撥還。
  • 說明淡海新市鎮第二期開發目前正在進行環評及先期規劃作業,部分費用已簽約執行,刪除預算會影響進度。
  • 說明淡海輕軌運輸系統是配合新市鎮發展的交通補助費用,由新北市執行,刪減會影響工程進度。
  • 說明林口A7捷運站開發費用用於公共設施,與地主權益相關,希望委員支持盡速完成。
  • 說明浮洲合宜住宅工程品質疑慮經鑑定與補強已解決,目前接近交屋階段,相關費用需繼續支用。
  • 解釋都更基金學者專家遴聘雖無特定迴避機制,但會提醒利益衝突者迴避,且實務上會檢視並請迴避。
  • 說明都更基金的獎補助項目對地方政府推動都市更新非常重要,用於耐震補強評估、先期作業補助及關聯性公共工程等,最終用於民眾身上。

陳威仁 內政部部長

  • 表示尊重委員會將林口國宅全數做出租之用的決議,但財務計畫需與新北市協調。
  • 對於委員會決議未完全遵守表示歉意,並同意營建署應在下個會期開會前提出支付情況報告。
  • 同意淡海新市鎮第二期開發除行政費用及已簽約執行部分外,其餘預算可減列,暫緩動作,待環評通過及市場有需求再推動。
  • 表示內政部不能反對行政院整體資金調度,建議住宅基金「解繳國庫」100億元保留到院會協商。
  • 表示若中央總預算歲出刪減超過100億元,內政部當然希望住宅基金的100億元能留著。

邱幼惠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科長

  • 說明公務預算分組審查時已刪減住宅基金「解繳國庫」100億元歲入,建議此處先不要刪除,待院會協商時再配合處理。

王東永 新市鎮組組長

  • 說明淡海都市計畫於民國80年發布,目前第一期開發已達48%,交通建設逐步推動中。
  • 解釋淡海新市鎮第二期開發有必要性,目前主要費用用於環境影響評估的委託調查及早期人類活動遺址的試掘調查。
  • 表示已簽約且分年度執行的第二期預算約2,100萬元,希望委員同意支用,以避免進度落後。
  • 說明A7合宜住宅9成出售,1成出租,且已全部售出。

相關後續

  • 營建建設基金「新北市林口區─國民住宅興辦事業計畫」凍結11億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准予動支。
  • 營建建設基金「勞務成本」項下「住宅業務勞務承攬採購案之外包費」凍結120萬元,俟內政部提出住宅政策全盤規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營建建設基金「行銷及服務費用」項下「廣告費」不予處理。
  • 營建建設基金補助臺北市及新北市5處社會住宅土地價款,其中新北市部分凍結3億1,500萬元,俟內政部提供新北市社會住宅投資執行計畫書及營運執行計畫書,並提出整體完備社會住宅政策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營建建設基金「解繳國庫」100億元全數減列。
  • 新市鎮開發基金「土地─淡海新市鎮第2期發展區第1開發區」減列5,000萬元。
  • 新市鎮開發基金「土地─淡海新市鎮第2期發展區第2開發區」減列800萬元。
  • 新市鎮開發基金「淡海輕軌運輸系統」經費凍結1億元,俟內政部營建署提出淡海輕軌運輸系統完整綜合評估規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營建建設基金「林口新市鎮機場捷運A7站開發案」不處理,但通過主決議,要求內政部於104年2月24日前提出研擬追討不當超額利潤專案報告。
  • 營建建設基金「補貼業務」主決議照案通過,要求內政部營建署在6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並改正執行方式。
  • 營建建設基金「未售國宅運用」主決議照案通過,要求住宅基金應積極研擬運用措施如做為社會住宅出租運用。
  • 中央都市更新基金「鼎興營區與中山女中南側地區國有土地實施都市更新開發計畫」及「新北市板橋浮洲榮民公司及周邊地區合宜住宅投資興建計畫」不予凍結,但必須於104年2月24日前提出書面報告。
  • 中央都市更新基金學者專家遴聘機制不予凍結,但應於104年2月24日前提出書面報告說明迴避機制。
  • 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捐助補助項目」不予處理。
  • 營建署及所屬單位預算已審查完畢,擬具審查報告函覆財政委員會。
  • 內政部主管「營建建設基金」、「中央都市更新基金」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李俊俋召集委員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 陳超明委員提議增列的風力發電機組主決議暫時保留送院會,在協商公務預算時一併協商。

原始資料

公報
1040603
卷/期/冊
104/6/3
發布日期
2015-01-19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