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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委員會審查桃機預算與高鐵財改:聚焦機場建設、服務品質及交通疏運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01-05

LawTrace 法律歷程:發展觀光條例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桃園國際機場公司104年度營業預算,並討論高鐵財務改善方案。會議核心議題涵蓋機場跑道整建、第三航廈與跑道規劃、機場服務品質提升、連假交通疏運問題、機場保全公司成立爭議、以及高鐵財改是否符合全民利益。多位立法委員就上述議題提出質疑與建議,交通部與桃機公司則針對預算編列、工程進度及政策方向進行回應,最終多項預算提案經協商後部分刪減或凍結,部分議題要求提交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五十七),檢送「高鐵延長特許期報告」案。

核心議題

  • 交通部提交高鐵延長特許期的相關報告,待交通委員會審查通過。
  • 交通部提交高鐵未來營運計畫及財務改善方案報告,未經同意前不應延長特許年限。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葉匡時 交通部部長

  • 就高鐵延長特許期與未來營運計畫及財務改善方案進行報告。

范志強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就高鐵延長特許期與未來營運計畫及財務改善方案進行說明。

相關後續

本日會議所列討論事項,下週三繼續討論。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核心議題

  • 審查桃園國際機場公司104年度營業預算,包括收入、支出、淨利及固定資產投資計畫,並討論機場營運量、旅客服務、基礎設施強化、國際接軌等業務計畫。
  • 探討桃園機場跑道整建、第三航廈及第二航廈擴建進度、廉價航空專用航廈規劃、機場保全公司成立、Smart Airport APP功能、陸客中轉、機場捷運進度及春節連假交通疏運等相關議題。

相關爭議

  • 高鐵財務重整計畫是否真正符合全民利益,而非僅圖利原始五大股東,特別是延長特許期與票價調降的關聯性。
  • 桃園航空城計畫中,第三跑道原規劃軍方基地卻改為商業住宅區,引發土地炒作及犧牲在地民眾權益的質疑。
  • 桃園機場跑道整修進度緩慢,長期單跑道運作導致航班延誤與飛航安全疑慮。
  • 機場服務費調漲的合理性,在機場設施老舊、漏水、通訊品質不佳等服務品質問題仍存在的情況下。
  • 成立機場保全公司是否為酬庸退休人員,而非提升效率,且其業務範圍與航警職責的劃分不明。
  • 桃園機場在廉價航空專用航廈建設上進度遲緩,與國際機場發展趨勢脫節。
  • 機場Smart Airport APP設計不佳,資訊分類混亂、外語介面不足、導航功能不彰,影響旅客使用體驗。
  • 桃園機場捷運通車期程延宕,延伸線進度緩慢,以及試車階段的噪音問題。
  • 陸客中轉談判進度緩慢,癥結在於陸客來台證件辦理繁瑣,影響機場潛在效益。
  • 桃園機場公司多項預算科目(如旅運費、廣告費、棧儲費、委託調查研究費、房屋修護費等)被質疑大幅成長、浮編,或與業務性質不符,以及數筆建物長期閒置,資產運用效益不佳。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批評交通部元旦連假輸運計畫失敗,國道5號嚴重塞車,要求春節成立專案小組改善國道5號輸運計畫。
  • 要求臺鐵紅眼班次票價應降至65折,以提高民眾搭乘意願。
  • 要求交通部督促部屬規劃風景區人潮管制,避免塞車回堵國道。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質疑桃園航空城計畫因新市長上任而政策改變,影響土地徵收及規劃進度。
  • 批評桃園機場跑道整修緩慢且無妥善規劃,導致長期單跑道運作,影響飛航效率與安全。
  • 反對在服務品質未改善前調漲機場服務費,並指出機場設施老舊、漏水、通訊品質差等問題。
  • 質疑成立機場保全公司是為退休人員鋪路,反對國營事業增加子公司成為酬庸去處。
  • 要求機場公司補足安檢警力缺口,並配合增加的安檢線所需人力。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批評桃園機場廉價航空專用航廈興建進度緩慢,與日本關西機場形成對比。
  • 質疑第三跑道原規劃軍方基地卻改為商業住宅區,批評民航局不務正業、炒作地皮。
  • 關切亞航失事案例,提醒民航局注意Airbus飛機在惡劣天氣下的潛在問題,並擔憂航管人員經驗不足。
  • 要求將飛安事故案例做成教戰守則,供航管人員因應。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批評第三跑道將軍方土地改為商業住宅區,犧牲在地居民權益,要求以保障桃園人權益為優先。
  • 關切航空公司因營運增加而員工過勞問題,特別提及復興航空事故機長疲憊案例,建議天候惡劣時應建立更嚴格的放飛標準。
  • 建議機場公司應提撥經費,讓身心障礙及弱勢團體有機會參訪機場。
  • 建議交通部建置景點交通App,及早告知民眾交通狀況並分散人潮。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鐵財務重整計畫中,延長特許期及獲利預估的合理性,認為原始股東獲利過高而全民利益未彰顯。
  • 批評交通部在高鐵財改案中,對原始股東的獲利保障,卻未充分顧及消費者權益。
  • 要求交通部說明全民利益何在,並提供高鐵財務數據細節。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肯定執政黨委員對高鐵財改案的專業質疑,強調數字暗藏玄機,未來審查將不草率。
  • 要求交通部調查機場保全公司董事長職務關說事件。
  • 質疑第三跑道環評進度遲緩,海軍基地用地都市計畫及開發時序顛倒,認為是「捐地計畫」而非跑道需求。
  • 批評桃園機場路標設計混亂,資訊過於密集,建議應簡化並提早宣導。
  • 關切航管人員年齡輕、經驗不足問題,要求提出充實人才的計畫,並突破人事制度僵化。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批評桃園機場Smart Airport APP設計未從使用者角度出發,功能不彰、資訊錯誤、語言介面不足。
  • 要求機場公司立即改善APP功能,並建議交通部所屬其他單位也應全面檢視其APP。
  • 質疑機場公司高階主管出國預算變更頻率過高,以及即將退休主管藉公務出國旅遊的酬庸行為。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主張全國機場應統一公司化,而非僅桃園機場公司化,以提升整體營運效率。
  • 要求交通部加速桃園機場北跑道維修進度,縮短工期,並提供必要協助。
  • 批評第三跑道及第三航廈建設進度緩慢,影響機場競爭力與旅客運量突破。
  • 關切機場捷運通車延宕,延伸線進度緩慢,以及試車階段噪音問題。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肯定交通部同仁在連假交通輸運中的努力,並感謝民航局、航港局對金馬澎春節交通的規劃。
  • 關切機場航警人力不足問題,建議保全公司應協助非公權力業務,讓航警專注安檢。
  • 批評成立機場保全公司成為酬庸退休人員去處,要求國營事業應找專業經理人經營。
  • 要求交通部重視離島博弈專法進度,指出馬祖公投已通過,應依法行政。
  • 建議交通部支持將舊台馬輪改為南竿至東引航線,解決離島交通問題。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關切花東鐵路電氣化對台東機場航空業的衝擊,要求交通部提供更強誘因鼓勵台東國際包機業務。
  • 要求交通部持續支持台東縣政府修築台9線聯外道路計畫,不應因行政院長更替而停擺。
  • 關切台9線安朔至草埔段隧道工程進度,建議交通部協調台東、屏東縣政府尋求台26線替代方案。
  • 質疑桃園機場自由貿易港區進駐廠商數未成長,推行成效不彰,要求機場公司加強招商。
  • 提醒交通部桃園航空城計畫應有更完整規劃,避免重蹈台東修車廠土地閒置的覆轍。

陳根德 立法委員

  • 反駁委員質疑第三跑道不設於軍方跑道,解釋是因高鐵限高與噪音汙染考量,批評此為炒作議題。
  • 要求交通部檢討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租金政策,指出租金過高影響廠商進駐意願,並應與經濟部協調,比較鄰近國家條件。
  • 要求桃園機場在春節期間維持雙跑道運作,確保輸運順暢。
  • 建議檢討民航作業基金中服務業特許費的收費標準,降低業者負擔以提升競爭力。
  • 要求加速北跑道整修進度,採切割發包方式壓縮工期。
  • 建議檢討南跑道以南航空城規劃限高問題,以利地方發展,並透過飛航流量管制減少噪音影響。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肯定桃園機場公司化後的服務品質與硬體提升,強調用人得當的重要性。
  • 建議交通部應放手讓機場公司專業團隊經營,避免過多介入日常營運。
  • 關切機場航廈空間飽和問題,要求短期內提升服務品質,並探討機場開放時間延長的可能性。
  • 建議桃園機場應參考國際機場委外安檢經驗,並由機場公司提供補充性安檢人力。
  • 建議機場公司總經理應採走動式管理,並參考關西機場等國際成功模式,引進創新服務與回饋機制。
  • 關切陸客中轉談判進度,要求交通部積極協調,解決陸客來台證件問題。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關切元旦連假桃園機場電扶梯管制引發旅客抱怨,認為是量體容量不足導致,要求未來設計應考慮更充分容量。
  • 提醒機場與捷運轉運站空間狹小,應未雨綢繆,加強研究與改善。
  • 質疑國道高乘載與匝道儀控在連假期間失靈,要求交通部加強配套措施。
  • 提醒台鐵在販售站票時應考慮人數限制,避免車廂過度擁擠引發乘客身體不適的風險。

鄭汝芬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高鐵破產警訊是否為促使財改案過關的說法,並認為破產重組可引進新資金,非全然是壞事。
  • 質疑高鐵票價與財改方案綁定,認為應優先考量民眾權益而非泛公股投資意願。
  • 要求交通部應站在民眾立場,審慎討論高鐵財改方案,確保營運不受影響並回饋國家。

相關人員回應

葉匡時 交通部部長

  • 承認今年4天元旦連假無歷史經驗,國道5號塞車主要在地方道路回堵,承諾春節前成立工作小組與地方政府協調公共運輸與轉乘系統。
  • 表示桃園航空城蛋白區因桃園市政府重新檢討,進度可能延遲,但第三航廈和第三跑道土地已定,不會受影響。
  • 說明南跑道整修將於1月8日啟用,為全新跑道,北跑道將於農曆年後進行大翻修,預計明年底完成。
  • 表示第三航廈土地已確定並通過環評,第二航廈擴建預計1.5至2年內完成,增加500萬人次容量。
  • 同意檢討機場服務費調漲與服務品質問題,並承諾機場公司將改善Smart Airport APP功能。
  • 表示機場公司已積極加強航管專業人員訓練,並支持突破人事制度僵化問題。
  • 承諾支持台東國際包機業務,提供降落費減免及觀光局獎金誘因,並檢討提供更強誘因。
  • 承諾支持台東縣政府修築台9線聯外道路計畫,並將協調台東、屏東縣政府討論台26線替代方案。
  • 表示陸客中轉談判已取得進展,大陸方面已願意討論,主要癥結在於陸客來台證件問題。
  • 強調飛安是最高考量,將建立更嚴格的放飛標準及研議修改機組人員工時規定。
  • 表示春節期間會維持双跑道運作,並檢討民航作業基金中服務業特許費的收費標準。
  • 強調國營事業應找專業經理人經營,人事更迭以專業角度考量,並非酬庸。
  • 支持舊台馬輪行駛南竿至東引航線,解決離島交通問題,但需研究預算科目等相關問題。
  • 同意機場轉運站空間狹小問題,將研究加強,並檢討國道高乘載與匝道儀控強度不足問題。
  • 承諾桃園機場公司將立即改善Smart Airport APP功能,並檢視其他附屬機關APP。
  • 表示將調查機場公司高階主管出國預算變更及退休前出國旅遊的酬庸疑慮。

尹承蓬 交通部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說明桃園機場102年度旅客量創歷史新高,達3,070萬人次,並連續2年獲ACI機場服務品質前3名。
  • 報告104年度預算總收入編列149億2,756萬9千元,稅前淨利38億4,780萬6千元。
  • 說明第三航站區重大建設計畫已陳報行政院審議中,預計104年辦理國際競圖及設計監造招標。
  • 解釋桃園機場通訊品質問題,表示遠傳電信係透過公開招標得標,並承諾持續改善Wi-Fi死角。
  • 說明機場保全公司不執行航警職責,主要負責機邊戒護及管制區,行政院核定295人,有增加新的工作。
  • 解釋廉價航空航廈進度,表示曾評估圓山空廚舊址,但因廉價航空運量佔比不高且空側空間限制,需審慎評估效益。
  • 承諾機場公司將立即改善Smart Airport APP功能,並檢討出國預算變更頻率過高問題。
  • 說明南跑道將於本週四(1月8日)啟用,北跑道預計農曆年後維修9個月,將努力縮短工期。
  • 表示機場公司每年都有安排弱勢團體參訪機場,將努力讓更多人享受國家建設成果。
  • 說明機場捷運站已規劃於第三航廈,將與捷運公司協調動線引導與航班配合。
  • 表示自由貿易港區由遠雄貿易港區公司執行,機場公司未編列預算,廠商進駐數穩定但貿易值有成長。
  • 說明桃園機場為24小時開放,目前因單跑道營運,夜間有2小時封閉維修,雙跑道啟用後將恢復24小時開放。
  • 表示安檢部分受法令限制由航警局執行,機場公司可提供補充性人力,並有此計畫。
  • 同意參考國際機場創新經營模式,提供旅客回饋與消費誘因。
  • 表示機場電車使用率高,但搭車地點設計有先天缺陷,將在第三航廈計畫中一併改善。

方志文 交通部民航局副局長

  • 說明Airbus發動機有適航指令,駕駛員應避免飛進雷雨區。
  • 表示桃園航空城特定區計畫已完成政策環評,第三跑道建設環評將於實質計畫時進行,並非2022年才啟動。
  • 說明交通部與民航局積極協助地方政府促進國際包機業務,近期將有香港包機案。

洪玉芬 交通部會計處處長

  • 回應高鐵獲利預估問題,說明高鐵公司採用運量折舊法,導致特許期末期折舊較低,獲利數字會波動。

陳進生 交通部航政司司長

  • 說明部內已準備召開會議討論舊台馬輪行駛南竿至東引航線方案,將討論財務、船齡等議題。

相關後續

  • 營業總收入及營業總支出部分,營業總支出統刪1,000萬元,由機場公司自行調整。
  • 針對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營業總支出』編列1億4,726萬3千元,予以全數刪減,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成立機場保全公司之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再依法定程序重新編列預算送審。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旅運費」編列751萬6千元,刪減35%。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預算案「旅運費」內所編「國外旅費」刪除200萬元。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各出國計畫之旅運費全數凍結,俟提出檢討及改進報告後,始得動支。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預算案「廣告費」與「業務宣導費」合計數4,197萬元,刪減2,741萬4千元。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廣告費及業務宣導費刪減2,500萬元。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預算案「印刷裝訂與廣告」內之廣告費及業務宣導費刪除2,000萬元。
  • 桃園機場公司廣告費刪減770萬元。
  • 桃園機場公司業務宣導費刪減1,870萬元。
  • 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新增之213萬元予以刪除。
  • 業務費用編列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刪除2,500萬元。
  • 機場公司與機場保全公司104年度預算案編列「廣告費」及「業務宣導費」預算費用凍結四分之一,俟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 管理費用下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刪除1,175萬8千元。
  • 勞務成本下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刪除6,253萬元。
  • 其他營業成本編列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刪除1億元。
  • 業務費用編列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用刪除1,000萬元。
  • 桃園國際機場公司104年度預算「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總計編列5億3,870萬2千元,凍結5分之1,俟桃機公司就該預算細目向交通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且桃機公司以後年度預算書內應詳列該項費用之細目運用情形。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委託調查研究費』共編列6,100萬3千元,刪減3,000萬元,並凍結四分之一,俟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桃園國防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農業與園藝用品預算各刪除本項預算之半數,共計刪除350萬元。
  • 勞務成本下之跑道、機坪維護費刪除6,000萬元。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勞務成本─服務費用─修理保養與保固費」項下『一般房屋修護費』編列7,006萬2千元,刪減50%。
  • 勞務成本項下「租金與利息」編列承租民航局土地租金2,408,473千元,凍結四分之一,待機場公司提出資產運用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 其他營業成本編列土地改良物維護費刪除3,600萬元。
  • 其他營業成本編列公務車輛等修護費刪除1億元。
  • 其他營業成本項下「租金與利息」編列承租民航局土地租金1,729,494千元,凍結四分之一,待機場公司提出資產運用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 業務費用編列跑道、機坪等維護費刪除1,500萬元。
  • 專業服務費用編列4,921萬元,刪除4,000萬元。
  • 勞務費用項下「租金與利息」編列承租民航局土地租金710,024千元,凍結四分之一,待機場公司提出資產運用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 管理費用下編列土地改良物維護費刪除400萬元。
  • 機場保全公司104年度預算案編列公共關係費42萬元全數刪除。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編列公共關係費預算42萬元全數刪除。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預算案編列「公共關係費」預算費用全數刪除。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於管理費用中,材料及用品費用編列用品耗費1,329萬9千元,該預算數減列十分之一。
  • 業務費用項下「租金與利息」編列承租民航局土地租金159,230千元,凍結四分之一,待機場公司提出資產運用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 折舊及攤銷數凍結四分之一,待向交通委員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機場公司閒置之4筆土地,應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措施並向交通委員會報告。
  • 桃園機場公司應檢討租給華航及長榮航空維修廠棚有無違反租約內容、未收取合理權利金,並於2週內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 桃園機場公司應積極辦理土地利用活化,並每半年向本委員會提送資產運用效益檢討報告。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檢討資產運用效益,於2個月內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從104年起於預算書中清楚表列出國計畫,以利審查。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檢討「臺灣桃園國際機場道面整建及助導航設施提升工程計畫」執行率,並於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建請桃園機場公司應實踐企業社會責任每年將部分盈餘提撥成立基金會,持續關懷弱勢,並與高鐵公司合作贊助身障與弱勢團體及低收入戶免費參訪桃園機場園區。
  • 要求相關單位正視航警值班鬆懈問題,並且對有失職紀錄的航警從嚴懲處,並加以列管,以確保航警認真值勤。
  • 機場公司應在第二航廈安檢區整建完成前,除了補足原有的安檢警力缺口,更要配合增加的安檢線所需的安檢警力。
  • 機場公司應提出創新想法,引進國內具特色的商品外,也要依照旅客需求增加免稅商店營業項目,提高機場公司非航空收入。
  • 機場公司應確實檢討改善營運管理失當、設備規劃設計欠佳、未確實辦理相關設施維護作業等問題,並建立嚴謹之危機處理機制與品質管理制度,落實執行。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辦理計畫後續事宜,提升預算執行率,日後亦須加強改善預算擬編作業,避免類此缺失再度發生。
  • 桃園機場公司應於6個月內研擬可行之行李分檢作業環境空氣淨化改善方案,並設置空氣污濁偵測及警示設備。
  • 鑒於開放分散式所有權及共同持有權之商務航空營運模式事涉跨部會事項,主管機關應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於委員會,評估可行性並研擬配套措施。
  • 鑒於台灣港務公司當初國營化過程乃是將全台灣所有原港務局港口全體公司化,而桃園機場公司卻僅單就全國機場中最賺錢之桃園機場公司化,導致台灣機場一國兩制,建請主管機關應於1個月內提出全國機場與桃園機場公司化之可行性評估報告。
  • 交通部與桃機公司應積極提升建設效率、簡化行政流程,儘速完成桃園機場第三航廈之興建。
  • 交通部除加強取締白牌車違法招攬共乘,亦應正視嶄新科技與搭乘服務,研議納入現有法規中,讓運輸業能夠有正面的發展,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交通委員會。
  • 交通部應就天候不同建立更嚴格的放飛標準及研議修改機組人員工時及休時規定,並於2週內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 桃園機場公司協調施工廠商,於不影響工程品質與整體期程下,維持桃園機場春節期間以雙跑道營運。
  • 交通部及所屬機關應於1個月內徹查所開發APP軟體資訊是否正確、功能是否齊全、資料是否更新、操作是否方便,並將結果提出書面報告送交交通委員會。

原始資料

公報
1041002
卷/期/冊
104/10/2
發布日期
201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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