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黨團協商
黨團協商會議日期:2014-11-05
本次黨團協商主要針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9案進行研商。經主席及與會代表確認,第九條維持前次協商結論通過,針對未成年人及懷胎婦女犯罪加重其刑至2分之1;第三十六條則修正施行日期相關條次。本案順利達成共識並完成協商。
討論事項一
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等9案
核心議題
研商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之條文內容、加重刑責及施行日期。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召集黨團協商,確認前次協商結論並尋求與會人員對修正草案之共識。
相關人員回應
吳陳鐶 法務部政務次長
- 建議第三十六條第二項後段的條次刪除,修正為「○年○月○日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相關後續
- 第九條照10月22日協商結論通過,成年人對未成年人及明知為懷胎婦女犯前三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2分之1。
- 第三十六條修正通過,明定本條例施行日期及特定修正條文之施行方式。
- 其餘條文均照審查會通過條文通過,本案完成協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41107
- 卷/期/冊
- 104/11/7
- 發布日期
- 2015-02-02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