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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人事同意案審查遭擱置:資料不全與隱匿經歷引發爭議

內政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01-15

立法院內政及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聯席會議,原定審查行政院函送之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但因多位立法委員對被提名人資料的完整性、學經歷記載不實及隱匿政黨背景提出嚴重質疑,認為行政院不尊重立法院職權。經協商後,決議暫停本次審查,要求行政院補齊資料,並將同意案延至下週會議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一

繼續併案審查「政黨法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五案)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繼續審查行政院與多個黨團及立法委員所擬具的「政黨法草案」各版本,旨在推動政黨相關法律的修正與整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另定期舉行會議,繼續審查本案。

討論事項二

審查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同意案 (劉義周等4人)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行政院提名劉義周、陳文生、張瓊玲、劉嘉薇等4人擔任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含主委及副主委)的同意權案,重點在於評估被提名人的資歷與適任性。

相關爭議

  • 行政院秘書長是否應全程留席備詢:主席原同意行政院秘書長先行離席參與其他協商,但李俊俋委員認為秘書長應代表行政院全程留席備詢,以示負責。
  • 被提名人資料不完備:李俊俋委員質疑被提名人資料缺少自傳、學經歷記載不完整,影響委員審查權。
  • 被提名人隱匿重要經歷與政黨背景:李俊俋及陳其邁委員指出部分被提名人未如實記載或隱匿重要職務與政黨背景(如公投審議委員會委員、國民黨智庫成員、競選總部職務、不分區立委被提名人等),認為其記載不實且對立法院不尊重。
  • 資料格式與完整性與以往審查不符:多位委員比較本次中選會被提名人資料與過去考監委員審查時的資料,發現本次資料簡略許多,質疑行政院對立法院的不尊重。
  • 審查時間壓力與資料補齊:邱文彥委員建議考量會期時間緊迫,資料已足夠應繼續審查;但多數委員堅持應等資料補齊後再審,以維護審查嚴謹性。

立法委員發言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行政院秘書長應全程留席備詢,代表行政院對提名負責。
  • 被提名人資料不完備,缺少自傳、學經歷記載不完整,且有被提名人隱匿重要職務經歷(如公投審議委員會委員、國民黨智庫成員、競選總部婦女組副召集人、國民黨婦女會主任)。
  • 要求行政院退回提名或補齊資料後再審查,不應在資料不全情況下倉促審查。
  • 質疑本次資料遠不如考監委員審查時的完整性。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認為手邊資料(包括自我介紹、簡歷、雙重國籍具結書)已足夠進行審查。
  • 指出簡歷通常只挑選最重要或最具代表性的職務列入,難以完全臚列。
  • 考量會期僅剩2星期,時間安排不易,建議繼續進行審查。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被提名人資料過於簡略,薄薄不到一頁,比求職資料還少,無法深入了解背景。
  • 發現被提名人隱匿政黨背景,如國民黨不分區立委被提名人、國民黨智庫顧問、馬蕭競選總部婦女組副召集人等,影響對中選會政黨比例的考核。
  • 認為行政院提供不完備資料是對立法院的不尊重,應等資料完備後再進行審查。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即使下午補齊資料,對委員而言仍是不尊重,不應隨便交差了事。
  • 建議下週再排會議審查,並要求行政院補齊資料,特別是隱瞞政黨背景的簡歷和學經歷。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認為被提名人提供資料不完備是「惡意隱瞞」。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指出行政院秘書長所提資料為10月份送達,質疑其時效性及完整性。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建議主委和副主委因專職且影響重大,應提供比較完整的資料。

相關人員回應

李四川 秘書長

  • 行政院送來的被提名人審查資料已包含個別基本資料、學經歷及著作等,請求委員支持繼續審查。
  • 說明4位被提名人中,兩位兼任委員不必申報財產,僅主委和副主委為專職需申報。

相關後續

  • 本次中選會委員提名名單審查暫時停止。
  • 要求行政院補足被提名人資料,尤其是主委及副主委的鉅細靡遺資料,並儘量比照考監委員格式。
  • 同意案將延至下週一由李俊俋召委主持會議繼續審查,並於下週一下班前完成審查,以便送程序委員會列案。

原始資料

公報
1041203
卷/期/冊
104/12/3
發布日期
2015-02-13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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