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同意案審查:聚焦資格、中立性與選務改革
內政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01-19
立法院內政及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繼續審查行政院函送的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包括劉義周、陳文生、張瓊玲及劉嘉薇等4位被提名人。會議聚焦於被提名人的政治中立性、專業背景、資歷揭露完整性及財產申報等資格議題,並深入討論總統與立委合併選舉、罷免案宣傳與投票所設置、不在籍投票、選務與選政合一,以及開票過程錄影等重大選務政策。儘管部分被提名人面臨嚴厲質疑,但最終全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並要求陳文生補正財產資料。
討論事項一
繼續審查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同意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行政院提名之4位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包括主任委員劉義周、副主任委員陳文生、委員張瓊玲及劉嘉薇的同意案,核心在於檢視其資格、政治中立性、專業能力,並討論與選舉相關的重大政策議題。
- 討論議題涵蓋總統與立委合併選舉的利弊、罷免案的宣傳限制及投票所設置合理性、不在籍投票制度的推動,以及選務與選政合一的組織改造方向。
相關爭議
- 張瓊玲被提名人被質疑隱匿多項與中國國民黨相關的黨職及政治經歷,委員認為其政治色彩濃厚,不符中選會委員應超然獨立的要求,但張瓊玲否認刻意隱瞞,稱是義務職且非正式職位。
- 陳文生被提名人被質疑財產申報不實,其多筆房屋貸款申報為零,與其實際資產狀況不符,陳文生承諾將補正資料。
- 多位立法委員質疑行政院提名名單中,多數被提名人與國民黨關係密切,例如陳文生長期與連戰家族相關的青年發展基金會互動,擔憂中選會的獨立性與公正性會受損。
- 對於總統與立委是否應合併選舉,委員們持不同意見,主要爭議點在於合併選舉可節省經費,但可能導致看守政府空窗期長達4個月,影響國家憲政穩定。
- 選罷法第86條規定罷免活動不得宣傳,立法委員普遍認為此規定不合時宜,限制人民憲法權利;中選會代理主委劉義周也認同應修改,但強調修法前現行法律仍有效。
- 中選會對蔡正元罷免案減少投票所數量,被質疑是技術性護航被罷免人,透過增加投票不便性來降低投票率,以阻礙罷免案通過。
- 對於開票過程是否應開放錄影,委員們主張公開透明,但被提名人則有不同看法,有的贊成開放,有的建議中選會統一錄影,有的則擔心影響秩序和影像使用。
立法委員發言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張瓊玲曾任國民黨婦女部主任及中央委員候選人,卻未揭露相關資歷,認為其不誠實且政治色彩過濃,不適任中選會委員。
- 提醒行政院秘書長李四川,國民黨秘書長任命需經中央委員會同意,並質疑其即將轉任黨職的時機。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詢問新北市議會亮票案判決問題,關切無記名投票與亮票的法律界定,並詢問被提名人對記名投票的看法。
- 詢問被提名人對選舉年齡下修至18歲及公投50%投票率門檻的看法。
- 對被提名人劉義周在罷免案議題上的發言表示擔憂,認為其言論可能導致社會對立和資源浪費。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提名程序不透明,特別是張瓊玲與劉嘉薇的提名管道。
- 對張瓊玲過去擔任公投審議委員會委員時擋下多項公投案的紀錄表示擔憂,認為其可能成為國民黨的「打手」。
- 質疑張瓊玲的美國永久居留權問題,認為其具結書的邏輯矛盾。
- 關切中選會對罷免案投票所數量縮減及罷免案宣傳限制的立場。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對候選人資格審查程序應在登記時進行初步審查,避免後續爭議。
- 提醒被提名人,亮票問題影響深遠,可能波及農會、水利會等選舉。
- 批評被提名人對罷免案的態度過於輕率,認為應強調罷免的嚴謹性,避免造成社會對立與資源浪費。
- 再次提醒張瓊玲雙重國籍(居留權)問題的重要性。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建議中選會應積極推動選務法律修正,特別關注原住民選舉的不在籍投票制度,並質疑中選會委員為何不設原住民籍。
- 指出原住民立委選舉因選區廣泛、選民散居,投票率遠低於一般區域,強調不在籍投票的重要性。
- 建議中選會應為年長選民設計更清晰的選票指示。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詢問劉嘉薇被提名人關於客家族群選舉研究的發現,以及其在大陸觀察基層選舉的目的和成果。
- 詢問張瓊玲被提名人對選罷法中性別保障名額的看法,以及其對海洋部會組織改造的立場,特別是支持成立海洋部。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質疑劉嘉薇被提名人客家投票行為研究的實用性及其研究中國基層選舉的目的,認為與中選會職責相去甚遠。
- 質疑張瓊玲被提名人過去擔任公投審議會委員時,反對多項公投案的立場,認為其投票行為與國民黨立場一致,不適任中選會委員。
- 質疑張瓊玲對太陽花學運警察暴力事件的看法,並要求其提供警專相關人權課程的師資與課程資料。
- 質疑陳文生被提名人研究政治經濟學卻迴避兩岸經濟關係問題,並對其「吃苦出身」卻不關懷基層勞工投票權的說法提出批評。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強調中選會應獨立行使職權並充分完備職責,質疑中選會未及時釐清總統與公職選舉補貼事項的法律差異,導致社會誤解。
- 批評中選會對選罷法第86條「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未積極執法或釐清,認為中選會缺乏擔當,影響人民對其威信的信任。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強烈質疑行政院秘書長李四川對中選會被提名人推薦來源不清楚,認為提名過程不透明。
- 批評張瓊玲被提名人刻意隱瞞國民黨黨職和政治經歷,並質疑其擔任公投審議會委員時的投票紀錄與國民黨立場一致,不具中立性。
- 質疑陳文生被提名人與連戰家族的關係,並指控其財產申報不實,貸款金額為零。
- 批評本次中選會提名名單政黨色彩過於濃厚,將中選會變成「國民黨的人才培訓所」,不尊重中選會的獨立性。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提名中選會委員未依慣例組成審議小組,提名程序不符規矩。
- 指出選罷法與公投法主管機關與中選會職掌之間的矛盾,倡議選務與選政應合一。
- 質疑張瓊玲被提名人刻意隱瞞多項黨職經歷,認為其不具去政黨化及專業化的資格。
- 質疑陳文生被提名人著作多在中國大陸發表,並與連戰家族的青年發展基金會有關聯,懷疑其獨立性。
張慶忠 立法委員
- 強調中選會委員雖可具黨籍但須公正獨立行使職權,並受立法院監督,若有不當行為可依法免職。
- 對總統與立委合併選舉的政策提出擔憂,認為長達4個月的看守政府空窗期可能對國家政治穩定造成影響,呼籲中選會審慎考量。
- 指出歷次總統與立委選舉多為分開舉辦,合併選舉是特例,中選會不應僅從節省成本考量。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延續質疑總統與立委合併選舉議題,批評中選會委員對此缺乏明確立場和主張。
- 質疑陳文生被提名人過去任職青年發展基金會的性質,認為該基金會是連戰的外圍組織,並再次質疑其財產申報不實。
- 批評張瓊玲被提名人刻意隱瞞資歷及過去與國民黨立場一致的投票紀錄,認為其不適任中選會委員。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強調中選會委員需超然獨立,質疑張瓊玲被提名人刻意隱瞞黨職經歷,認為影響其獨立性判斷。
- 支持選務與選政合一,認為這是落實中選會獨立機關本質的重要方向。
- 質疑中選會對罷免案的處理方式,特別是表格設計與造冊要求,認為中選會阻撓人民行使罷免權。
- 呼籲中選會開放開票過程錄影錄音,提升透明度,並詢問被提名人對此的看法。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強調中選會委員應是憲法與公民權利的捍衛者,而非執政者的附和者。
- 質疑中選會推動總統與立委合併選舉的日期可能玩弄憲法,導致看守政府期過長,影響憲政穩定。
- 積極主張中選會應排除政治考量,積極推動不在籍投票和通訊投票,以捍衛人民參政權。
相關人員回應
李四川 行政院秘書長
- 本次中選會委員提名作業依組織法規定辦理,委員應遴選具法政相關學識、經驗之公正人士,且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數三分之一。
- 張瓊玲女士具中國國民黨籍,但其他3人為無黨籍,提名後中選會委員組成符合黨籍規定。
- 被提名人若獲立法院通過,日後執行業務須秉持中立並獨立行使職權,不得參加政黨活動,違者院長可免除其職務。
- 就高院亮票案判決及檢察總長非常上訴均表示尊重,因屬法律判定,不便表達個人意見。
- 關於總統與立委合併選舉,認為各有優劣,但合併可節省選舉經費約5億元。
- 否認行政院為此次提名組成審議小組,表示是院長直接提名,自己負責徵詢意願。
劉義周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被提名人
- 無記名投票主要為保守秘密,選罷法明文規定投票人不得將圈選內容出示他人,即不得亮票。
- 個人贊成修法改為記名投票,從政黨政治正常發展角度來看,政黨代表對黨負責而亮票是正常事,但需看社會共識。
- 基本上贊成將選舉年齡下修至18歲,因在世界各國是普遍標準。
- 認為公投50%投票率門檻無可厚非,雖難達成但非絕對不可突破,關鍵在於議題的社會討論程度。
- 回應投開票所公開攝影記錄開票過程,表示中選會已承諾規劃適當制度。
- 認為選罷法第86條限制罷免宣傳不合時宜,贊成修改,但在修法完成前現行法律仍有效。
- 解釋罷免案投票所數量減少是基於投票率預期較低,不需像多項選舉時設置大量投票所,但會確保原設置點不減少。
- 理解不在籍投票對原住民選舉的重要性,認為原住民選區可作為不在籍投票的試行部分。
- 認為中選會應積極推動不在籍投票制度。
- 對於總統與立委合併選舉,表示中選會委員會上次已做合併決定,個人長期看法一致,認為整併選舉的政策方向目前無變化理由。
- 對於合併選舉可能導致的看守政府期過長問題,表示會向委員會轉達委員意見,審慎考量。
- 對於選務與選政合一,認為合一方向簡單但執行複雜,因中選會需地方民政單位支持,法律主管機關應歸中選會。
- 否認中選會阻撓罷免案,強調處理過程符合規定,未曾限制表格人數或要求同一里造冊。
- 認為開票過程公設錄影是研議方向,但不適宜開放所有人拍攝,監察員制度已容納民間力量。
陳文生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被提名人
- 投開票所錄影議題具複雜性,中選會正在進行完整報告,若能有防弊措施,可朝此方向規劃。
- 回應無記名投票問題,認為議員部分若能促進政黨政治良好運作,可考慮記名投票,但強調現行選罷法規定一般人民投票不得出示內容。
- 說明不在籍投票有多種方式,包括提前投票、移轉投票及通訊投票。
- 認為選務與選政合一方向可行,但需做好配套工作,考量戶政等業務仍需內政部配合。
- 解釋政治與經濟相互影響,無法完全分開,但經濟互動不應影響政治判斷。
- 說明投票時間延長過去並未顯著提高投票率,勞工可依法請假投票。
- 承諾將補正財產申報中房屋貸款資料。
- 否認青年發展基金會接受政府補助,並強調自己擔任主任秘書時一切按法令規定走。
張瓊玲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被提名人
- 曾任國民黨婦女部主任負責婦女政策,但當時是黨務幹部且已多年未參與黨務。
- 否認刻意隱瞞黨職資歷,認為是義務職且非正式職位,不認為在正式場合需填寫,且當初未被告知要寫。
- 擔任公投審議委員會委員時,是合議制決定,當時投下反對票是就語意、文字公開辯論後的決定,否認是因黨籍關係。
- 承認曾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但已多年未入境,依規定已失效,並表示願配合國家規定辦理放棄。
- 認為被提名是因擔任性別委員,主張所有政策應涵蓋性別主流化觀點,維護婦權及弱勢性別人權。
- 支持成立海洋部,認為海洋部比海洋委員會更能發揮功能。
- 贊成開票過程公開攝影,但更希望由中選會統一錄影,以取信於民眾。
- 支持選務和選政合一。
- 贊成公開檢視國民黨不當黨產,認為會造成國民黨困擾。
劉嘉薇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被提名人
- 研究客家族群投票行為,發現北藍南綠有極化現象。
- 曾到大陸觀察居民委員會及村民委員會的基層選舉,主要了解動員細節及如何達成較高投票率。
- 認為開票錄影可以研議,若經費、人員及現場秩序維護有配套,可朝此方向努力。
- 支持選務和選政合一。
- 個人傾向支持分開選舉,因現行憲政體制下立法院有解散權,合併選舉在實務上可能不可行。
- 希望能夠積極推動不在籍投票。
相關後續
- 全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並由李召集委員俊俋補充說明。
- 中央選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被提名人陳文生需於下午以前補正房屋貸款資料。
- 行政院被要求將委員們對於中選會委員提名審議小組的設立,以及未來財產申報和醫療資料提供標準的意見帶回研議。
- 中選會需在3個月內就開票所進行公費錄影部分進行專案報告。
- 內政委員會已作成決議,罷免案可以進行宣傳。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41203
- 卷/期/冊
- 104/12/3
- 發布日期
- 2015-02-13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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