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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查都市更新、原民法案與中國新航線衝擊報告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01-21

LawTrace 法律歷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35次全體委員會議,上午繼續審查多項「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等相關法案,部分條文通過、保留或修正。下午則針對中國單方劃設M503等新航線對我國國際地位、飛航與國家安全及兩岸協議造成的衝擊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委員們對飛安、國安及兩岸關係表達嚴正關切,並要求政府採取更強硬的因應措施。

討論事項一

審查「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案 (含行政院及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議程主要針對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出的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進行併案審查,旨在檢討現行條文以回應社會需求。
  • 審查內容涵蓋多個章節及條文,部分條文達成共識並通過,部分則予以保留或修正。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以 104 年 1 月 9 日共識條文彙整工作小組結論為討論主軸,並併同委員修正動議一併討論。
  • 多項條文(包括第一章章名、第 1 條、第 2 條、第 4 條至第 6 條等)照 104 年 1 月 9 日共識條文通過。
  • 法案名稱、第 3 條、第 8 條、第 21 條、第 24 條、第 31 條之 1、第 32 條之 1、第 36 條、第 39 條、第 43 條、第 46 條、第 55 條、第 56 條、第 64 條等條文予以保留。
  • 第 9 條之 2、第 10 條、第 32 條、第 42 條、第 72 條、第 76 條、第 79 條等條文經修正後通過。
  • 第 21 條之 1、第 22 條、第 27 條、現行法第 25 條之 1 等條文予以刪除。
  • 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並推請吳育昇委員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二

審查「原住民族基本法」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 (含行政院及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本議程審查多項關於原住民族基本法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的修正草案,旨在保障原住民族權益與文化事業發展。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說明原住民族基本法修正草案提案要旨。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說明原住民族基本法修正草案提案要旨。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說明原住民族基本法修正草案提案要旨。

相關人員回應

林江義 主任委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

  • 就委員提案進行報告及說明。

周惠民 董事長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 就委員質詢即席答復說明。

楊宏志 副局長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 就委員質詢即席答復說明。

王彩葉 組長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 就委員質詢即席答復說明。

林家正 簡任視察 內政部地政司

  • 就委員質詢即席答復說明。

相關後續

  • 委員吳秉叡等 25 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廖國棟等 16 人擬具「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鄭天財等 22 人擬具「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鄭天財等 22 人擬具「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鄭天財等 19 人擬具「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均照案通過,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經黨團協商。
  • 委員簡東明等 18 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其第二項文字修正後通過,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
  • 委員鄭天財等 26 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廖國棟等 21 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鄭天財等 18 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增訂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委員簡東明等 22 人擬具「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條文保留,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
  • 行政院函請審議「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第十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另定期舉行會議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三

中國透過國際民航組織(ICAO)單方於臺灣海峽中線西側劃設新航線對我國國際地位、飛航與國家安全及兩岸協議造成之衝擊及因應作為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針對中國單方劃設 M503、W121、W122 及 W123 等新航線,討論其對臺灣飛航安全、國家安全、國際地位及兩岸關係造成的衝擊,並探討政府的因應策略。
  • 同時也討論了中國漁船越界捕魚日益嚴重的問題,及其對臺灣漁業資源與海域安全的影響,並檢討現行罰則與執法效力。

相關爭議

  • 中國單方劃設航線的合法性與尊重:陸方在未與我方完全達成共識前逕行發布新航路,我方政府表明不接受此做法,並質疑其對兩岸關係的傷害。
  • 飛航安全疑慮:M503 航線過於靠近海峽中線,W121、W122、W123 航線接近金門馬祖,交通部專業評估認為存在飛安疑慮,特別是 W122、W123 對金馬航線的衝擊。
  • 國家主權與安全:委員質疑中國劃設新航線有將臺灣海峽「內海化」或建立「軟性台海防空識別區」的政治考量,壓縮我國防空反應空間,國防部與國安局對此表示會持續監控並評估。
  • 政府應對策略的有效性:委員質疑陸委會的溝通與抗議成效不彰,未能有效阻止中國片面行動,並批評政府在談判中陷於被動局面。
  • 罰則不平等與執法困境:對於中國漁船越界捕魚,現行罰則(5 萬至 50 萬元)遠低於其他外籍漁船(100 萬至 500 萬元),導致嚇阻力不足,海巡署疲於奔命。
  • 兩岸協議與談判的連動:有委員建議若新航線問題未能解決,應暫停所有兩岸協議與談判(如「王張會」),以表達嚴正抗議,但陸委會認為溝通仍有必要。
  • 中國霾害與環境求償:有委員關切中國霾害對臺灣空氣品質的嚴重影響,建議陸委會應將向中國求償納入未來環保協議談判中。

立法委員發言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建議上午專案報告改開秘密會議,以利相關機關提供更深入資訊,並建議海基會董事長無需報告。
  • 建議報告採機密,詢答分兩階段,先近距離不拘形式請教首長,再恢復公開詢答。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支持改開秘密會議,認為可讓部會更誠實報告,不受媒體影響。
  • 建議未來兩岸溝通協商應讓立法院直接或間接參與,以反映台灣民意。
  • 提案修法提高中國漁船越界捕魚罰鍰至 100 萬至 500 萬元,以遏止越界行為並補貼海巡署油料費。
  • 關切中國霾害對台灣空污影響,建議陸委會將求償議題納入未來環保協議談判。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國新航線形同宣告軟性台海防空識別區,矮化台灣,陸委會應嚴正抗議。
  • 關切陸委會抗議成效,要求提出更有效的替代方案因應,以防中國不願釋出善意。
  • 強調立法院朝野共識對談判的助益,並呼籲兩岸透過協商尋求互利方案。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承認大陸 A470 航路運量暴增,但強調大陸劃設新航線必須先與我方協商,並往西移 4 里以上。
  • 認為將台灣海峽「內海化」說法言過其實,因國際航路各國班機皆可飛。
  • 強調 W121、W122、W123 等東西向航線接近金門馬祖,可能跨越海峽中線,對國家安全構成敏感議題。
  • 明確指出馬政府政策是不會同意航線直接穿過台灣海峽中線,國家安全考量超越航運。
  • 要求加快與大陸方面進行面對面談判,以解決新航線問題,並關注張志軍來訪的會談重點。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強烈質疑陸委會在中國單方劃設航線事件中表現懦弱,批評其「腦性麻痺」。
  • 質疑陸方承諾往西偏 4 里的有效性,並指出陸方未告知 W121 等航線。
  • 要求陸委會提出具體作為,例如立刻停止小三通落地簽,以因應中國的「侵門踏戶」。
  • 質詢國安局對新航線的國安疑慮,並對國防部「不會有影響」的說法表示不可接受。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批評陸委會雖掌握中國將發布新航線訊息,但提出的嚴重關切無效,導致中方逕行宣布。
  • 質疑陸委會未主張在 A470 航路旁加劃一條 20 海里航線,或安排不同空域高度的替代方案。
  • 認為中國劃設航線是「軟土深掘」,造成既定事實以壓迫我方談判籌碼,使我方陷於被動。
  • 強調 W121、W122、W123 等東西向航線對我國防安全的衝擊遠比 M503 更大,壓縮我方反應空間。
  • 主張應表達最嚴正抗議,包括暫停所有兩岸航權談判及航空協議,並反對張志軍來訪,除非問題解決。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質詢陸委會與大陸交涉越界捕魚問題的進展,並指出大陸漁船已越界至台灣東部盜採珊瑚。
  • 質疑海巡署對大陸漁船越界範圍的掌握度,並關切國防部與國安局對此的國安疑慮及應對措施。
  • 建議對越界捕魚增加罰則,並探討實務上沒入船舶的困難與處理方式。
  • 關切人工魚礁被撈走的問題,要求漁業署提供相關資料並加強實地了解。
  • 建議內政委員會排定海上考察,以了解實際情況。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詢中國劃設新航線對我國安威脅程度,並要求國安局與交通部提供專業評估。
  • 關切除台灣外,還有哪些國家公開反對中國劃設新航線,建議政府結合反對力量。
  • 強調若台灣孤掌難鳴,政府應思考如何突破困境,並透過外交途徑將此議題公開為國際問題。
  • 建議外交部努力爭取國際支援,而非僅靠兩岸溝通。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總結中國未事先溝通即劃設 W121 等航線,並強調 M750 航線未靠近海峽中線,與 M503 情況不同。
  • 建議若兩岸未能明確劃設海峽飛航中線,應終止召開 2 月上旬的「王張會」。

相關人員回應

王郁琦 主任委員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 陸方未達成共識即逕行發布新航路,我方不接受此做法,要求後續專業部門溝通。
  • 要求陸方須考量飛安疑慮並將 M503 航線繼續往西移,同時尊重台灣看法,避免傷害兩岸關係。
  • 表示陸方已表達溝通意向,若最終不釋出善意,政府將有因應措施。
  • 認同立法院朝野共識對談判有幫助,已向陸方表明其代表台灣民意。
  • 同意提高中國漁船越界捕魚罰鍰,若海巡署無意見,陸委會尊重立法院決議。
  • 表示氣象協議主要針對公開資訊交換,霾害等環保議題將納入未來環保協議談判。
  • 澄清 M503 航線劃設在上海飛航情報區內,不代表將台灣海峽「內海化」。
  • 強調 W121、W122、W123 航線陸方事前完全未提及,對其接近金門馬祖的飛安疑慮表示不滿。
  • 重申馬政府政策是不會同意航線直接穿過台灣海峽中線,但南北航線優化可由專業單位評估。
  • 確認張志軍將於 2 月上旬訪問金門,會談議題包括金門當地關切問題及陸委會與國台辦既有議題,並將嚴正轉達台灣對 M503 航線的立場。
  • 強調溝通比不溝通好,可化解誤會、減少誤判,並已向陸方表達嚴正抗議。

吳盟分 次長 交通部

  • 大陸 A470 航路運量自 2007 年的 500 架次增至現今 900-1,000 架次,需求確實增加近 1 倍。
  • M503 航線與 A470 航線距離最大 58 里、最小 42 里,往西偏仍有空間。
  • 表示中國劃設 M503 航線及 W121、W122、W123 等航線,與我方既有航路會產生飛安疑慮,雙方必須再行洽商。
  • 強調依照國際慣例,開闢新航路必須與周邊國家協商。
  • 目前僅美國希望中國與周邊飛安情報區國家繼續溝通,其他國家未公開表態。
  • 指出金門、馬祖航線會受到 W121、W122、W123 等 3 條大陸國內航線的干擾。

方志文 副局長 交通部民航局

  • 我國曾因 A1 航路運量太大,增設 M750 航路分流,且 M750 未靠近海峽中線。
  • 在兩次溝通中,曾提出 A470 航路是否可往內陸劃設,陸方回應有軍方考量。
  • 陸方在兩次溝通中均未提及 W121、W122、W123 航線,我方是於 1 月 12 日看到民航公告後才得知。

王德麟 副局長 國家安全局

  • 陸方強調飛航線路擁擠,新航路對我國飛安確實有影響,交通部會專業評估。
  • 國安局自 2007 年起持續關注中國劃設新航線情資,但未能事先獲知具體發布時間。
  • 認為飛安壅塞確實有風險,尤其 M503 航線距離台北飛航區近。
  • 國安局將蒐集後續預警資訊,優先適時提供予協商團隊作為情報支援。
  • 對大陸漁船越界捕魚問題高度關注,協調海巡署加強取締,並建議透過兩岸共打機制要求陸方嚴格管制。
  • 從研析部分不排除漁船從事對國家安全有顧慮的活動,但現況未發現恐怖分子等活動,已提醒海巡署注意。

沈一鳴 次長 國防部

  • 我國訓練空域不會因新航線做任何改變,仍執行空防安全任務。
  • 各單位對進入防空識別區的所有航機都會全程掌控,有效掌握不明船動態訊息並傳給海巡署。
  • 對大陸漁船越界問題,國防部僅做支援、應援角色,軍方非司法身分,由海巡署處理。
  • 目前未有需要海軍支援越界漁船案例,但從國防角度看不排除漁船攜帶武器或運載武裝人員的可能性。
  • 對所有活動航機有能力鑑別,對未通報不明航機,絕對不排除按照戰備規定實施攔截、監控與驅離。

張忠龍 處長 行政院海巡署巡防處

  • 目前越界捕魚情形以金門、馬祖、澎湖較多,澎湖海域有超過中線,北方三島附近有。
  • 曾查獲一艘大陸漁船因故障漂到台灣東部盜採珊瑚,但目前台灣東部海域沒有常態性越界捕魚。
  •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43 條及第 30 條之 2 規定應沒入越界漁船,目前正朝此方向執行。
  • 自 89 年至今,採取沒入措施的案件有 7 件,沒入船舶會先留置再拍賣。
  • 目前遣送大陸漁船船員沒有困難,但遣送回去的具體程序由海巡署與陸方談判中。

施俊毅 副組長 農委會漁業署

  • 目前確實有採珊瑚漁船到台灣東部海域作業。
  • 漁民發現大陸漁船越界作業會透過漁業通訊電台通報,轉交海巡署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理。
  • 人工魚礁經評估發現可能被沙埋或被網具覆蓋,未來將不再投置。
  • 漁業署會將漁業合作協議納入兩會協商議題進行評估,與對岸儘快達成漁業協議。

楊文凱 專門委員 內政部移民署國際及執法事務組

  • 目前對於大陸漁船船員的留置與遣送作業沒有困難,遣送程序由海巡署與陸方談判中。
  • 依照正常流程,平常對於偷渡犯的遣送沒有疑慮。

史亞平 次長 外交部

  • 外交部已逕洽 ICAO、IATA 等相關組織的重要會員國,希望他們了解與支持我國立場。
  • 目前大部分國家認為兩岸溝通管道暢通,針對中國劃設新航線,許多國家認為兩岸應該溝通協調。
  • 各國最關心飛安問題,若兩岸能處理飛安問題且不影響飛航安全,各國就會比較放心。

相關後續

  • 會議決議 9 時 25 分改開秘密會議至 11 時為止,11 時之後進行公開詢答。
  • 委員徐欣瑩等 29 人、陳雪生等 32 人、邱議瑩等 20 人、姚文智等 17 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二條及第八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因時間緊迫,決議另定期處理。
  • 黃昭順委員及盧嘉辰委員提出的 2 案臨時提案,因與本日會議議題無關,決議另定期處理。
  • 委員林滄敏及姚文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 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亦另予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041203
卷/期/冊
104/12/3
發布日期
201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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