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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部主管基金預算,聚焦高教改革與運動發展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01-12

LawTrace 法律歷程:博物館法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審查104年度教育部主管之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附設醫院作業基金、社教機構作業基金、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學產基金及運動發展基金預算。會議針對大學創新課程成效、註冊率低迷、學術研究重數量、學生兼職勞健保、校舍工程延宕、自籌收入不足及運動發展基金運用等議題進行廣泛討論。多項提案經協商後通過,部分預算凍結或減列,並要求相關單位提交檢討報告,其中台電取消學校電費優惠之影響尤其受關注。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確認上次會議議事錄內容。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二

文化部、國防部報告「文化部對現有文化資產及眷村文化保存成果及相關作為之執行情形」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文化部與國防部就文化資產及眷村文化保存的執行成果與相關作為進行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潘維剛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許智傑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亭妃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何欣純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鄭麗君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邱志偉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管碧玲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學聖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蘇清泉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洪孟啟 代理部長 文化部

無相關發言紀錄

王明我 局長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要求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質詢所要求之相關資料或書面答覆。

討論事項三

教育部、科技部等報告「大學整併、退場之教職員生等相關人力資源配置,及我國未來十年高教藍圖、人才培育規劃與教授多元升等方案執行狀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教育部、科技部等單位報告大學整併、退場、高教藍圖、人才培育及教授多元升等方案的執行現況,並接受立法委員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孔文吉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蔣乃辛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淑慧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亭妃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許智傑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碧涵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鄭麗君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黃志雄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呂玉玲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何欣純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賴振昌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李桐豪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許添財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教育部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一平 代理部長 科技部

無相關發言紀錄

高仙桂 副主任委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

無相關發言紀錄

吳明機 局長 經濟部工業局

無相關發言紀錄

郝鳳鳴 次長 勞動部

無相關發言紀錄

吳聰成 政務次長 銓敘部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要求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質詢所要求之相關資料或書面答覆。

討論事項四

科技部、經濟部及台灣電力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列席報告「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之成果與我國再生能源發展及發電、輸電、配電之電力規劃」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科技部、經濟部、台電及中油報告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成果、我國再生能源發展及電力規劃,並接受立法委員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蔣乃辛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許智傑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碧涵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淑慧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何欣純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鄭麗君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潘維剛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田秋堇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周倪安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黃志雄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管碧玲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林一平 代理部長 科技部

無相關發言紀錄

沈榮津 次長 經濟部

無相關發言紀錄

朱文成 總經理 台灣電力公司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綠蔚 總經理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要求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質詢所要求之相關資料或書面答覆。

討論事項五

臨時提案:台灣電力公司對各級學校用電優惠措施

核心議題

針對台灣電力公司決議自105年起取消對各級學校用電優惠,要求台電與教育部、各縣市政府協商,確保學校用電補貼無虞,以維護學生權益。

相關爭議

  • 台電取消優惠可能導致學校電費成本轉嫁給學生,加重私校學生負擔,並影響國中小教育資源。
  • 教育部目前僅同意補助國立高中職以上學校,對佔7成學生數的私立大專院校卻無補貼,引發對公平性的質疑。
  • 縣市政府不願增加教育經費補貼國中小電費,可能導致學校節約用電影響學生學習環境。

立法委員發言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台電與教育部、各縣市政府協商,若無法確認補貼無虞,不得取消優惠,以顧及各級學生權益。
  • 強調教育是國家根本,學生是培育人才的基礎,政府應優先照顧學生權益,現行電費優惠制度不宜取消。
  • 建議若行政院要求優惠電費由主管機關編預算支應,經濟部、教育部應以不影響學生權益為前提,繼續優惠措施。
  • 指出104年度電費優惠取消後,國立大學增加的3%電費應由行政院動支預備金負擔,而非由校務基金吸收。
  • 呼籲教育部應挺身向行政院爭取,不能讓學生承擔電費增加的負擔,且應一視同仁照顧公私立學校學生。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台電與教育部、各縣市政府協商,若無法確認補貼無虞,不得取消優惠,以顧及各級學生權益。
  • 強調教育是國家根本,學生是培育人才的基礎,政府應優先照顧學生權益,現行電費優惠制度不宜取消。
  • 建議若行政院要求優惠電費由主管機關編預算支應,經濟部、教育部應以不影響學生權益為前提,繼續優惠措施。
  • 指出台電取消優惠將提高教育成本,排擠資源,尤其對私校學生不公,教育部應分階段編列預算因應。
  • 認為教育部不應只負擔國立學校電費,私立學校經營更沉重,不能不管。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台電與教育部、各縣市政府協商,若無法確認補貼無虞,不得取消優惠,以顧及各級學生權益。
  • 強調教育是國家根本,學生是培育人才的基礎,政府應優先照顧學生權益,現行電費優惠制度不宜取消。
  • 建議若行政院要求優惠電費由主管機關編預算支應,經濟部、教育部應以不影響學生權益為前提,繼續優惠措施。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台電與教育部、各縣市政府協商,若無法確認補貼無虞,不得取消優惠,以顧及各級學生權益。
  • 強調教育是國家根本,學生是培育人才的基礎,政府應優先照顧學生權益,現行電費優惠制度不宜取消。
  • 建議若行政院要求優惠電費由主管機關編預算支應,經濟部、教育部應以不影響學生權益為前提,繼續優惠措施。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台電與教育部、各縣市政府協商,若無法確認補貼無虞,不得取消優惠,以顧及各級學生權益。
  • 強調教育是國家根本,學生是培育人才的基礎,政府應優先照顧學生權益,現行電費優惠制度不宜取消。
  • 建議若行政院要求優惠電費由主管機關編預算支應,經濟部、教育部應以不影響學生權益為前提,繼續優惠措施。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台電與教育部、各縣市政府協商,若無法確認補貼無虞,不得取消優惠,以顧及各級學生權益。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出面協調,盡速與台電及地方政府協商,尋求解方,俾使各級學校用電及其費用不致影響教學且不得排擠現有教育經費。
  • 要求在未達共識前,台電不得逕自取消對各級學校之電價優惠。
  • 建議將提案文字修正為「教育部轉請行政院出面協調」,並強調教育部應支持各級學校,包括私立學校,學生不分公私立皆應照顧。
  • 提議104年度因台電取消電費優惠而增加的支出,應由行政院預備金支付。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僅口頭支持學校沒有實質意義,若台電堅持取消優惠,教育部是否會編列預算支持學校。
  • 指出電價優惠取消可能成為下一波漲學費的理由,教育部應拿出對策,而非僅要求行政院協調。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教育部

  • 表示教育部支持學校,會全力爭取。
  • 說明104年度國立大學增加的電費,學校先以校務基金吸收,105年起教育部會編列預算支應。
  • 指出國中小部分尚未與地方政府談妥。
  • 承諾會向行政院建議,若協調不成,104年度增加的電費由行政院動支預備金支應。

黃永傳 處長

  • 說明現行大學電費打97折,國中小及高中以下打85折,公私立學校皆同。
  • 指出台電目前已取消國立高中與大學的電費優惠,國中小部分則由台電與地方政府協調。

相關後續

  • 臨時提案1與2照案通過,要求台灣電力公司立即與教育部、各縣市政府協商,若無法確認105年起各級學校優惠電費補貼無虞,不得任意取消各級學校用電優惠政策。
  • 臨時提案3經修正文字後通過,要求教育部轉請行政院出面協調,盡速與台電及地方政府協商,尋求解方,俾使各級學校用電及其費用不致影響教學且不得排擠現有教育經費;未達共識前,台電不得逕自取消對各級學校之電價優惠。
  • 附帶決議:104年度因台電取消各級學校之電價優惠而增加之支出,教育部應報請行政院動支預備金支應。
  • 委員會所有委員均加入臨時提案3的連署。

討論事項六

繼續審查104年度教育部主管51所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學產基金及運動發展基金預算

核心議題

  • 審查教育部主管之各項非營業基金預算,包含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附設醫院作業基金、社教機構作業基金、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學產基金及運動發展基金。
  • 討論議題涵蓋大學創新課程成效、註冊率低迷、學術研究評估、教職員生權益、校舍工程進度、自籌收入提升、基金財務永續性及運動發展策略等。

相關爭議

  • 大學創新課程成效:部分委員質疑創新課程數量雖多,但與創業、技轉、專利等連結不強,未能達成促進青年創業、提高就業的目標。
  • 大學註冊率與資源分配:委員關切博士班、碩士班或學士班註冊率掛零或過低現象,要求學校提出解決方案,並建議教育部減列補助款以集中資源。
  • 學術研究「重量不重質」:委員指出大學招聘教職仍多以論文數量為考量,與教育部部長改革政策「不按件計酬」的目標相悖,導致學術亂象。
  • 台大研究論文尖端性:委員肯定台大論文質量提升,但認為發表於Nature、Science等頂尖期刊的論文篇數仍有增長空間,建議設定更高目標。
  • 台大教師彈性薪資運用:委員質疑台大彈性薪資經費多用於現職教師「加薪」,而非積極延聘國內外優秀教研人才,不利多元發展。
  • 學生兼職勞健保爭議:高教工會檢舉多所大學未依法為學生兼職勞動者投保勞健保、提撥勞退金,要求學校擔負雇主責任,教育部應研擬可行模式。
  • 大學工程進度延宕:多所大學(如台大、政大、成大)的校舍新建工程因校內審查、設計變更、古蹟認定等因素導致進度嚴重落後,影響預算執行效益。
  • 社教基金與學產基金財務短絀:社教基金連年短絀仰賴政府補助,開源節流成效不佳;學產基金也面臨土地被占用、租金滯納、呆帳難回收及聯合開發案店鋪出租率低等問題,影響基金永續運作。
  • 運動發展基金預算編列與成效:委員質疑運動發展基金在人才培訓、國際交流活動等項目預算逐年遞減,與拚奧運、辦世大運的目標背道而馳,且專任教練與運動傷害防護員到位狀況不佳。
  • 世大運經費與財務透明度:委員高度質疑台北世大運高達198億元的總預算,特別是選手村附屬設施26億元的規劃,要求台北市政府儘速提交財務計畫,並呼籲中央補助應暫緩,以避免浪費。
  • 運動彩券收入與基金運用:委員質疑運動彩券收入未如預期增長,導致運動發展基金預算受限,且基金內仍有100億元儲備金卻不願動用,影響人才培訓經費。

立法委員發言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各大專院校推動創新課程須具體提出市場需求說明,且教育部審查應跨部會邀集勞動部、經濟部審議,以達成產學結合、人才培育目標。
  • 提案要求國立大專院校公布註冊率同時,應針對過低系所提出解決之道,掛零系所立即檢討停招,避免教育資源浪費;教育部應研議減列註冊率過低學校補助款,並檢視系所與產業連結。
  • 提案凍結台灣大學校務基金研究論文相關預算1,725萬6千元,要求台大提交檢討報告,以增加尖端研究論文發表篇數。
  • 提案凍結運動發展基金「培訓體育運動人才及運動訓練環境改善計畫」2億元,要求體育署進行專案報告,以釐清經費規劃與世大運籌辦關係。
  • 質疑世大運花費26億元蓋設施12天後拆除的合理性,要求台北市政府儘速提出財務計畫,中央應審慎評估補助,能省則省。
  • 提案凍結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大型國際體育運動交流活動計畫」5,000萬元,要求體育署說明103年執行內容與效益及104年預算減列原因。
  • 提案凍結運動發展基金「非亞奧運及基層運動人才培育計畫」1億元,質疑基層運動人才培育成長有限,要求體育署專案報告。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儘速提出改革方案,導正大專校院學術研究「重量不重質」的亂象,配合教學卓越計畫、頂尖大學計畫等,貫徹部長改革政策。
  • 提案凍結台灣大學校務基金研究論文相關預算1,725萬6千元,要求台大提交檢討報告,以增加尖端研究論文發表篇數。
  • 提案凍結國立政治大學校務基金「通識教育大樓新建工程」預算500萬元,因該計畫已決議暫緩興建。
  • 提案要求中央大學協調身心障礙升學甄試試場變更,考量肢障學生交通不便問題,未來應由交通更便利、經驗豐富的學校提供試場。
  • 提案要求清華大學普設立綠能發電設備,並訂定提高太陽能、風力發電佔校內用電量比例,作為績效考核項目。
  • 提案要求清華大學通識教育課程應檢討並提出增加理工自然科學學生學習人文社會學科之方案,並逐年提高人文社會學院預算,以扭轉「重理工輕人文」慣習。
  • 提案要求教育部體育署對國中小學運動校隊運作狀況進行通盤檢視,並規劃運動發展基金如何提供補助,以發掘、培訓及照顧體育運動人才。
  • 提案要求教育部於3個月內檢討「學產基金土地參與聯合開發案」分得單位出租率不佳現況,並提出包含「年度出租目標」在內的改善計畫。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台灣大學校務基金研究論文相關預算1,725萬6千元,要求台大提交檢討報告,以增加尖端研究論文發表篇數。
  • 提案凍結台灣大學校務基金「房屋及建築」科目預算5,091萬元,因多項連續工程進度延宕,要求台大提交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台大醫院旅費預算1,391萬3千元,因其逐年成長且超出預算編列規範,要求台大醫院提交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台大醫院用人費用6,021萬6千元,因職員空缺率超逾規定且常態性契僱醫事人員進用比率過高,要求台大醫院提交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台大醫院兒童醫院比照其他分院編列分預算,以清楚呈現營運收支狀況,並利預算審議與績效考核。
  • 提案要求台大醫院檢討104年度業務賸餘及年度賸餘大幅衰退原因,並研謀改善對策。
  • 提案要求台大醫院檢討部分分院病床占床率長期偏低問題,增進經營彈性,發展醫療特色,提高營運績效。
  • 提案要求成功大學醫院比照台大醫院編製斗六分院之分預算及分決算,以符立法院決議。
  • 提案要求成功大學醫院改正「業務外費用」之「其他費用」科目預算未依規定編列並列示明細及金額,且決算書未列舉內容的問題。
  • 提案要求教育部檢討學產基金建教合作收支及賸餘預算數明顯低估問題,應參照過去實績覈實編列。
  • 提案要求教育部檢討社教基金各館所首長公共關係費編列標準偏高且收支連年短絀的問題,以符公平合理原則。
  • 提案要求體育署修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資訊公開內容,以達資訊公開目的。
  • 提案要求體育署儘速修正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辦法等未完成機關更名之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以符法制。
  • 提案要求體育署慎選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並配合工作項目選定多元及客觀之衡量標準,合理訂定目標值,以考核計畫成效。
  • 質疑世大運總預算198億元中,台北市政府連財務計畫都未提交,中央卻已核定整體計畫,要求提供核定計畫總體檢,避免亂花錢。
  • 強調運動教練制度保障不足,巡迴教練機制應重新檢討,並要求提高對地方政府的補助比例,以鼓勵聘任專業教練及防護員。
  • 指出運動傷害防護員應確保能隨時跟隨選手,提供第一線保護與預防,若無法一次到位,應規劃分階段目標。
  • 質疑行政院砍體育署部預算軟體與培訓部分,又要求運動發展基金減列預算,卻不願動用100億元本金的矛盾,建議凍結預算以促使行政院重新溝通。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台灣大學校務基金教師彈性薪資預算4,000萬元,要求台大檢討經費運用方式及成效,適度增加延聘國內外優秀教研人才。
  • 提案凍結台灣大學校務基金「一般服務費」與「專業服務費」預算3,000萬元,質疑補充人力是否遠超出原計所需,要求台大提交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國立政治大學校務基金「通識教育大樓新建工程」預算500萬元,因該計畫已決議暫緩興建。
  • 提案凍結國立成功大學校務基金「旅運費」預算1,000萬元,因其較前年度大幅增加,要求成大提交書面報告說明增長原由。
  • 提案凍結國立交通大學校務基金「旅運費」與「印刷裝訂與廣告」預算1,000萬元,因相關費用超支且未能合理預估,要求交大提交書面報告。
  • 質詢教育部部長吳思華關於青年居住論壇臉書按讚排班事件,要求部長自清並檢討此做法對公共政策討論的助益。
  • 強調學生宿舍不足是教育部應優先解決的問題,而非透過臉書論壇討論,並質疑教育部在執行國家政策上不敢承擔,只敢補助國立大學電費。
  • 支持蔣委員關於台電取消學校電費優惠的立場,強調學生不分公私立都是我們的孩子,電費取消優惠不應拿學生的視力健康來彌補台電虧損。
  • 要求體育署檢討運動教練及運動傷害防護員制度,包括中央與地方經費分配比例,並以各縣市實際狀況盤點後提出預算分配與比例調整方案。
  • 支持凍結運動發展基金「培訓體育運動人才及運動訓練環境改善計畫」5,000萬元,要求體育署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約用人員及兼任助理等預算二十分之一,要求台大提交勞健保加保及勞退提撥資料,以保障研究人員及計畫助理勞工權益。
  • 提案凍結國立政治大學校務基金計時計件人員酬金預算二十分之一,要求政大提交勞健保加保及勞退提撥資料,以保障研究人員及計畫助理勞工權益。
  • 提案凍結國立臺北大學外包費及計時與計件人員酬金預算二十分之一,要求北大提交勞健保加保及勞退提撥資料,以保障研究人員及計畫助理勞工權益。
  • 提案減列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勞務成本」科目100萬元,因基金短絀逐年擴大且開源節流成效不佳。
  • 提案減列學產基金「學產房地管理計畫」科目200萬元,因永春站聯合開發店鋪及停車位出租情形不佳,影響租金收入。
  • 提案凍結學產基金「學產房地管理計畫」經費2,000萬元,因被占用土地處理績效甚低,要求教育部檢討並提出改善方案。
  • 提案凍結學產基金「學產房地管理計畫」之「外包費」200萬元,因租金及補償金催收款收回成效欠佳,要求教育部提出改善方案。
  • 提案凍結運動發展基金「培訓體育運動人才及運動訓練環境改善計畫」項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5,000萬元,因預算編列與執行效率不佳,專任教練及運動傷害防護員未完整到位。
  • 提案凍結運動發展基金「非亞奧運及基層運動人才培育計畫」1,000萬元,質疑預算合理性及與公務預算重複編列問題。
  • 提案要求教育部通令各大學研擬為校內學生擔任兼職勞動者投保勞、健保之可行模式,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以確保學生權益。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國立台北大學「綜合體育館暨活動中心新建工程」預算1億8,000萬元,因執行進度落後且無法全數執行完畢。
  • 提案凍結運動發展基金「培訓體育運動人才及運動訓練環境改善計畫」項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5,000萬元,因預算編列與執行效率不佳,專任教練及運動傷害防護員未完整到位。
  • 提案凍結運動發展基金「非亞奧運及基層運動人才培育計畫」1,000萬元,質疑預算合理性及與公務預算重複編列問題。
  • 支持對世大運經費進行總體檢,認為在台北市政府未提出財務計畫前凍結預算合理,並呼籲新政府應突破舊思維,避免浮濫使用。
  • 質疑運動發展基金在人才培訓預算逐年遞減,與拚奧運、辦世大運目標背道而馳,且專任教練與運動傷害防護員到位情形差。
  • 強調應努力讓所有體育班都有專任教練及運動傷害防護員,這是基本邏輯,不能以經費有限為由推託。
  • 質疑運動發展基金仍有100億元卻不願動用,導致人才培訓經費不足,認為此邏輯不合理,應與行政院溝通突破相關法制。
  • 建議體育署應將運動彩券的餅做大,研究整體玩法調整空間,增加盈餘,才能有更多預算協助運動發展。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政治大學應於相關校園公共設施地面加設止滑設施,維護行人安全。
  • 提案凍結國立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研究中心相關預算,質疑中心主任連任屆數可能遭把持,且運作未涵蓋所有人文社會系所,似有偏頗。
  • 提案要求清華大學與交通大學協商,將交通車延伸行駛至清華大學,方便清大師生往返校區及高鐵站,避免資源浪費。
  • 提案要求清華大學普設立綠能發電設備,並訂定提高太陽能、風力發電佔校內用電量之比例,並逐年提高,作為績效考核項目。
  • 提案要求清華大學通識教育課程應檢討並提出增加理工自然科學學生學習人文社會學科之方案,並逐年提高人文社會學院預算,以扭轉「重理工輕人文」慣習。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台灣大學校務基金「房屋及建築」科目預算1億元,因多項連續工程進度延宕,要求台大提交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台灣師範大學檢討並研謀有效方案,以落實「提升學生外語能力」及「開設全英語學位學程」之教學目標。
  • 提案要求教育部儘快針對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短絀金額居高不下並逐年升高、國庫補助比例攀升的問題進行檢討並提出改善方案。
  • 提案要求教育部要求各學校儘速完成補照或辦理公共安全檢查,並對建議拆除之校舍立即檢討停止使用,以維護校園公共安全。
  • 提案要求教育部於3個月內清查各特殊教育學校師資不足現況,督促改善,並將調查結果與研謀方案送交委員會備查。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關心台灣師範大學原住民族語認證辦理失誤問題,要求學校加強宣導與處理。
  • 肯定台北藝術大學校長在提升自籌款方面的努力,但期許其自籌率在105年度能突破20%。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部長 教育部

  • 同意配合辦理蔣乃辛委員關於創新課程的提案。
  • 建議將蔣乃辛委員關於註冊率過低系所「亦立即停招」修正為「應立即檢討停招」。
  • 回應青年居住論壇臉書按讚事件,表示是鼓勵性質,希望更多人參與公共政策討論,並無強迫按讚或排班。
  • 說明學生兼任助理性質與一般公司助理不同,涉及學習過程,部裡已報解決方案至行政院,正在協調中。
  • 強調職業安全保障意見一致,應全面保障;勞保年資採計部分仍在與勞動部協調。
  • 說明教育部公務預算增加主要在硬體而非軟體,運彩基金重新簽約導致預算減少,但必要時可專案申請動用100億元本金。
  • 承諾會向委員們說明運動發展基金預算相關事宜。

黃雯玲 司長

  • 針對學生兼職勞健保議題,表示已與吳育仁委員辦公室溝通,吳委員同意改為「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說明兼任助理樣態多樣,與學習有關者回歸學習處理,涉及安全者要求學校加強職業安全保險,與學習無關者則督請學校依勞基法投保。
  • 表示教育部對學習會有從嚴定義,學校需訂定規範、準則和評量,而非老師說學習就是學習。
  • 指出已將釐清兼任助理性質的處理原則報送行政院,但行政院尚未召開會議討論。
  • 承諾在1個月內提出學生擔任兼職勞動者權益保障的可行模式書面報告。

楊淑蘭 主任 交通大學主計室

  • 說明交通大學國外旅費預算與決算差距大的主要原因在於建教合作計畫,因依計畫列支,且最近三年與科技部及產業界合作計畫國外旅費較高。
  • 承諾未來會對預算做更詳細的說明,並提供書面報告給何欣純委員。

薛富井 校長 國立臺北大學

  • 說明台北大學綜合體育館暨活動中心新建工程因執行進度考量,104年度預算1億8,000萬元將配合全數減列。
  • 表示學校自籌款從101年的15%預計提升到104年的18%,並持續努力。
  • 承諾在105年度將自籌率突破20%,並將提供相關方案報告。

張國恩 校長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 承諾會加強原住民族語認證的宣導,尤其在學校部分,並處理延後報名的問題。

楊其文 校長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 說明學校沒有研究生宿舍,學生宿舍供給率不到50%,興建機車停車場是為配合法規。
  • 表示過去5年學校自籌款逐年提高,從101年的15%預計到104年提升到18%,並會持續努力。
  • 承諾在2年內,最慢1年內,將自籌率突破20%,並提供相關方案報告。

謝顒丞 校長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 表示學校過去3年自籌項目每年努力逐年攀升約1.5%,相信不久將來可達到20%,會繼續努力。

黃冠棠 院長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 感謝委員支持,並表示若委員有提案會全力支持。
  • 回應台大醫院服務聲譽有所提升,表示感謝委員鼓勵。

吳清山 署長

  • 建議修正第54案文字,將「第8屆第6會期結束前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刪除。
  • 說明社教基金各館所扣除折舊攤提後是有盈餘的。

周以順 處長

  • 說明學產基金在永春捷運站的店鋪與停車位出租情況不理想,可能還需調整租金。
  • 承諾在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與改善方案,以提升學產基金房地管理績效。

何卓飛 署長

  • 說明運動發展基金主要財源來自運彩,因第2屆運彩收入編列回歸現實面而降低,導致整體預算規模縮減。
  • 解釋明年是奧運年,衝刺奧運資格賽及聘請國外教練等需要大量經費,不足部分將報行政院同意增加執行額度。
  • 說明世大運附屬設施(選手村)財務計畫尚未報部,但整體計畫行政院已核定198億元,個別工程計畫已報部審議。
  • 承諾會請台北市政府加快提交世大運財務計畫,並遵照能省則省的原則審查。
  • 說明專任運動教練部分,體育署主管的已補實41名國立高中教練,全國共565名,皆按計畫執行。
  • 說明運動傷害防護員目標3年達到75名,去年增加15名,今年增加30名,明年再增加30名,逐年增加中,且防護員費用由中央全額支付。
  • 表示政府經費有限,但有與衛福部、國立醫院合作建構醫療防護網,並有企業贊助。
  • 說明運動發展基金配合整體預算規模縮減,今年度體育署預算增加在資本門(世大運、國民運動中心、國訓中心),壓縮到經常門經費。
  • 指出運彩績效去年是有史以來最好的,但因第1期與第2期承包商契約不同,導致基金收入編列數減少,但盈餘實際可達20億以上。
  • 說明基金內仍有近100億元,但行政院擔心寅吃卯糧及富邦訴訟案,故要求縮小年度收支差額,因此預算支出被控制在19億元。
  • 承諾會在1週內提出第63案、65案相關資料,1個月內提出第64案書面報告。
  • 懇請委員不要刪減非亞奧運及基層運動人才培育計畫預算,因公務預算減少,基金預算有助推動,且績效良好。

相關後續

  • 蔣乃辛委員關於「創新」課程的提案1照案通過。
  • 蔣乃辛委員關於註冊率過低系所的提案2,經教育部建議修正「亦立即停招」為「應立即檢討停招」後通過。
  • 鄭麗君委員關於學術研究「重量不重質」的提案3,因提案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
  • 陳亭妃委員關於台灣大學研究論文質量的提案4,因提案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
  • 何欣純委員關於台灣大學教師彈性薪資的提案5,因提案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
  • 陳淑慧委員與吳育仁委員關於台灣大學學生兼職勞健保的提案6,改為提出書面報告後,預算始得動支。
  • 何欣純委員關於台灣大學服務費用的提案7,因提案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
  • 呂玉玲委員關於台灣大學房屋及建築預算的提案8,改為請教育部提書面報告,預算照列。
  • 陳亭妃委員關於台灣大學房屋及建築預算的提案9,因提案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
  • 提案10、12、13、14、16、26、28、29、30、41案均同意撤案。
  • 陳淑慧委員與吳育仁委員關於政治大學學生兼職勞健保的提案11,比照提案6處理,要求詳實檢討改進方式。
  • 何欣純委員關於政治大學通識教育大樓新建工程的提案15,預算500萬元全數減列,照提案通過。
  • 許智傑委員關於政治大學校園止滑設施的提案17,照案通過。
  • 許智傑委員關於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研究中心的提案18、19,照案通過。
  • 許智傑委員關於清華大學至高鐵接駁交通的提案20,照案通過。
  • 許智傑委員關於清華大學綠能發電設備的提案21,照案通過。
  • 許智傑委員關於清華大學通識教育課程與人文素養的提案22,照案通過。
  • 鄭麗君委員關於清華大學綠能發電設備的提案23,照案通過。
  • 鄭麗君委員關於清華大學至高鐵接駁交通的提案24,照案通過。
  • 鄭麗君委員關於清華大學通識教育課程與人文素養的提案25,照案通過。
  • 何欣純委員關於成功大學旅運費的提案27,改為提出書面報告,預算照列。
  • 提案31、32因提案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
  • 何欣純委員關於交通大學旅運費與印刷裝訂廣告費的提案33,預算照列,要求交大提供書面報告。
  • 鄭麗君委員關於中央大學身心障礙升學甄試試場的提案34,將「4月」修正為「3月」後通過。
  • 陳淑慧委員與吳育仁委員關於台北大學學生兼職勞健保的提案35,比照提案6和11處理。
  • 黃志雄委員關於台北大學綜合體育館新建工程的提案36,預算全數減列,照案通過。
  • 陳淑慧委員與吳育仁委員關於台北大學自籌款收入的提案37,預算全數減列,照案通過。
  • 呂玉玲委員關於台灣師範大學國際化目標的提案38,照案通過。
  • 陳淑慧委員與吳育仁委員關於台北藝術大學自籌款收入的提案39、40,預算照列,但要求學校在105年度自籌率突破20%,並提交相關方案報告。
  • 提案42、43因提案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
  • 提案44、45、46因提案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
  • 提案47、48因提案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
  • 陳淑慧委員關於社教機構作業基金勞務成本的提案49,預算照列,提案改為主決議。
  • 陳亭妃委員關於社教基金公共關係費的提案50,不予處理。
  • 陳碧涵委員關於社教機構作業基金提升成效的提案51,照案通過。
  • 陳碧涵委員關於台灣圖書館陽明山中山樓營運績效的提案52,照案通過。
  • 陳亭妃委員關於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建教合作收入的提案53,不予處理。
  • 陳碧涵委員關於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短絀問題的提案54,修正文字後通過,刪除「第8屆第6會期結束前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 呂玉玲委員關於高級中等學校校舍安全問題的提案55,照案通過。
  • 呂玉玲委員關於特殊教育學校師資不足問題的提案56,照案通過。
  • 陳淑慧委員關於學產基金學產房地管理計畫的提案57,預算照列,要求在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與改善方案。
  • 呂玉玲委員關於學產基金被占用不動產處理績效的提案58,預算照列,要求在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與改善方案。
  • 呂玉玲委員關於學產基金租金及補償金催收款收回成效的提案59,預算照列,要求在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與改善方案。
  • 陳亭妃委員關於學產基金財務短絀問題的提案60,照案通過。
  • 鄭麗君委員關於學產基金聯合開發案出租率不佳的提案61,照案通過。
  • 陳碧涵委員關於學產基金呆帳回收及占用地效率的提案62,照案通過。
  • 蔣乃辛委員關於運動發展基金培訓體育運動人才計畫的提案63,預算照列,要求體育署在1週內提出書面報告。
  • 黃志雄委員關於運動發展基金培訓體育運動人才計畫會費等費用的提案64,預算照列,要求體育署在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蔣乃辛委員關於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大型國際體育運動交流活動計畫的提案65,預算照列,要求體育署在1週內提出書面報告。
  • 蔣乃辛委員關於運動發展基金非亞奧運及基層運動人才培育計畫的提案66,預算照列。
  • 黃志雄委員關於運動發展基金非亞奧運及基層運動人才培育計畫的提案67,預算照列。
  • 陳亭妃委員關於運動發展基金會費、捐助、補助等費用的提案68、69、70,預算照列,要求體育署在1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陳淑慧委員關於運動發展基金培訓體育運動人才計畫經費未揭露的提案71,照案通過。
  • 鄭麗君委員關於運動發展基金對國中小運動校隊補助規劃的提案72,照案通過。
  • 陳亭妃委員關於運動發展基金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審查缺失的提案73,修正文字後通過。
  • 陳亭妃委員關於運動發展基金補助運動產業專題研究審核效率的提案74,照案通過。
  • 陳亭妃委員關於運動發展基金「其他─其他支出」科目未編列預算的提案75,修正文字後通過,要求體育署於公務預算編列相關經費。
  • 陳亭妃委員關於運動彩券發行風波與管理機制的提案76,照案通過。
  • 陳淑慧委員關於學生兼職勞動者權益保障的臨時提案,經修正文字為「立即研擬為校內學生擔任兼職勞動者之權益保障提出可行模式,並於1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通過。
  • 陳亭妃委員等關於巡迴運動教練制度檢討的臨時提案2,照案通過。
  • 104年度教育部主管之非營業基金預算審查完畢,照先前協商審查結果通過,委員提案未涉及部分,基金預算均照列。
  • 對於委員要求提供資料或書面答覆者,請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原始資料

公報
1041204
卷/期/冊
104/12/4
發布日期
201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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