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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綱微調爭議與行政法院敗訴案:資訊公開、程序正義與上訴決策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03-09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部關於十二年國教國文及社會領域課綱微調案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的後續處理。會議聚焦於課綱審議過程的資訊公開、檢核小組的合法性及爭議內容。多位立法委員質疑教育部黑箱作業並堅持上訴的決定,要求暫緩實施新課綱。教育部則強調程序合法性及上訴是為釐清法律見解,並承諾未來將更公開透明。

討論事項一

教育部部長率相關單位主管列席報告「近期十二年普通高級中等學校國文及社會領域課程綱要變更相關乙案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之爭議事件後續處辦情形」,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教育部就近期十二年國教普通高級中等學校國文及社會領域課程綱要微調案,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後續處辦情形進行報告,並備受立法委員質詢,核心議題涵蓋資訊公開、課綱內容爭議、檢核小組合法性及教育政策穩定性。
  • 會議主要討論教育部決定對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提起上訴的理由,以及是否應暫緩實施已微調的課綱,以回應社會對程序正義及黑箱作業的質疑。

相關爭議

  • 資訊公開與內部程序保障:教育部堅持會議紀錄中委員個人發言及記名投票單不公開,以保護委員權益及確保決策過程專業獨立。高等行政法院及多位委員則認為政府資訊公開法應保障人民知的權利,教育部「臆想推測」委員受騷擾的辯解「尚屬無稽」。
  • 課綱微調程序合法性:多位委員質疑課綱微調過程倉促、檢核小組缺乏法源依據、會議記錄內容模糊(多處以「○○○」代替)、投票方式不透明(主席帶回統計、未明確反對者視為同意),構成黑箱作業。教育部則重申程序嚴謹且經監察院調查認定合法。
  • 上訴決定與公共資源運用:委員批評教育部堅持上訴是浪費人民公帑,且不尊重司法判決,應藉機公開資訊並暫緩課綱實施。教育部則解釋上訴旨在釐清政府資訊公開的法律分際,為未來所有行政委員會運作建立統一依循標準。
  • 課綱內容的史觀爭議:部分委員認為課綱微調是「去台灣化」、「中國化」,重回大中國史觀,影響學生史觀養成。教育部則稱僅為「微調」,增加了台灣主體性內容,台灣史比例未大幅減少。
  • 檢核小組的合法性與代表性:委員質疑檢核小組是「黑機關」,無獨立提案權卻發動課綱修改,且成員組成缺乏台灣史專業及多元代表性。教育部回應檢核小組是基於業務需要成立的任務編組,僅負責幕僚作業及資料蒐集。
  • 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抵制:地方首長和公民團體表態將抵制新課綱,沿用舊版或自編教材。教育部呼籲各縣市尊重專業,不應以政治干涉教育。
  • 教育政策穩定性:委員對課綱、招生辦法等教育政策頻繁變動表示擔憂,認為影響學生學習與家長安心,要求教育部確保政策穩定性。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立即提供檢核小組成員名單及負責領域。
  • 質疑檢核小組成員的專業背景與代表性,特別是台灣史學者比例過低。
  • 批評課綱微調程序違法、資訊不公開,如同「偷雞摸狗」暗渡陳倉。
  • 要求教育部放棄上訴,暫緩爭議課綱實施,並依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重新審議課綱。
  • 指出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教育部敗訴,已證明程序違法,教育部應重新省視。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批評教育部報告「文不對題」,未清楚說明不公開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的原因。
  • 指控教育部「此地無銀三百兩」,不公開會議過程是黑箱作業,且時間點安排倉促不合理。
  • 強調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揭示的資訊公開問題並非個案,將影響教育部未來所有會議進行。
  • 質疑教育部花人民納稅錢上訴,若最終仍敗訴,應有人負責。
  • 要求教育部在公開所有資料前,暫停所有課綱微調的公告及實施。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認同教育部上訴是為釐清法律見解,以確保未來行政工作推動順利,並保護委員權益。
  • 認為課綱微調程序合法,且監察院調查報告亦認定無不當。
  • 質疑課綱微調內容並無明顯「去台灣化」或「中國化」傾向,不解為何引起巨大爭議。
  • 關切課綱審議委員會缺乏原住民代表,且歷史課本中原住民內容貧乏,要求未來國教院邀請原住民代表參與並增加原住民歷史定位與貢獻。
  • 強調偏鄉原住民學校教育資源欠缺,要求教育部國教署重視並補足經費與師資宿舍等問題。

賴振昌 立法委員

  • 嚴厲批評教育部連提供檢核小組名單都困難,表現不及格。
  • 質疑教育部部長吳思華未聽從行政院長毛治國「無共識不推動爭議案」的指示,仍執意推動課綱。
  • 強調行政法「程序優先於實體」原則,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已證明教育部行政程序有瑕疵。
  • 認為教育部對法院判決的解釋站不住腳,不應濫權解釋,且上訴不代表判決無約束力。
  • 質疑檢核小組缺乏法源依據,其所訂課綱違法,要求教育部提供書面說明。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關切12年國教基北區會考招生辦法中「十量尺」的核備與公布時程,要求教育部儘快定案並提供計算方式,讓家長有充分時間填寫志願。
  • 建議教育部在推動105年擴大特招學校政策時,應加強與地方政府溝通,避免重蹈基北區招生爭議覆轍,並給予地方政府彈性。
  • 呼籲教育部應努力讓教育政策具備穩定性,減少重大政策年年改變,以利學生規劃學習生涯。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認同教育部上訴以釐清法律見解的必要性,並強調政策應具延續性,教育改革應審慎。
  • 說明檢核工作小組是依據《中央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8條設置的任務編組,具法規依循,並非師出無名。
  • 強調課綱微調過程嚴謹,經國教院工作圈、公聽會、課發會、高中小組、課審會等多階段審議,並非兩個月草率決定或上而下命令。
  • 反駁台灣史比例因微調減少六成的說法,指出實際調整約20%,且與其他領域比重相當,要求教育部公布正確數字。
  • 呼籲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應尊重教育專業,不應以政治干預教科書內容,並建議教育部積極與地方首長建立共識。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認為若地方政府或民間擅用舊課綱,教育部以和善態度協調將徒勞無功,因涉及主義與意識形態之爭。
  • 指出過去民進黨執政期間亦曾多次微調課綱,而國民黨執政僅微調一次,卻引發巨大紛擾。
  • 呼籲教育部應思考機制,避免教材內容因政黨輪替而輪替,維護學生受教權。
  • 建議教育部應比較過去與現行課綱調整制度的精進之處,讓機制更公開透明。
  • 要求教育部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時,需具體提出事證證明索取資料者的意圖,例如過去的攻擊與渲染行為,以協助法官理解教育現場問題。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批評教育部部長吳思華決定上訴,是繼前部長蔣偉寧之後的「第二個罪人」,無視學者專家與民間呼籲。
  • 指出去年課綱微調是因總統馬英九指示,是政治干預教育專業的實例,部長卻稱不知情或輕描淡寫。
  • 質疑教育部課審會投票過程黑箱,會議紀錄不詳實,且不公開記名投票單,抹殺課綱調整機制透明化可能性。
  • 要求部長放棄上訴,暫緩8月上路的課綱微調,讓課發會、課審會回歸公開透明、理性專業討論。
  • 呼籲中選會與教育部協調,將明年大選日延後或學校期末考調整,確保學子投票權。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上訴理由,認為敗訴原因在於未公開資料,應接受法院判決以建立依循標準。
  • 建議教育部讓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加入課綱審議委員會,以更開放多元方式參與。
  • 關切教育部修正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將服務年限由4學期延長至6學期,質疑此為黑箱作業,影響教師工作權。
  • 建議教育部應以提高偏鄉教師薪資待遇等誘因,而非強制綁定服務年限,來穩定偏鄉師資。
  • 質疑幼教法修正將非營利幼兒園改為公私協力幼兒園,是否圖利財團,並呼籲教育部應增加幼教實質補助,改善幼教師資待遇。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建議教育部應正視幼教師團體提出的降低班級人數、減少行政工作、維持非營利幼兒園等主張,並檢討教保員補助方式與教大班資格問題。
  • 呼籲教育部儘速處理《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案,避免教保員與幼教師頻繁上街抗議。
  • 反對小學英檢再上路,認為其無教育目的與意義,要求教育部立場堅定,督促語測中心維持原立場。
  • 強調在資訊開放時代,政府決策應公開透明,教育部應及早因應,在資訊透明與保護參與者之間取得平衡與配套,不應再閉門造車。
  • 認同教育部應支持偏鄉教育,強化教育資源分配的公平正義,並建議體育署在運動設施補助上亦應重視城鄉與南北差異。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透過家族歷史故事闡述歷史詮釋的多元性與複雜性,強調修史應謹慎小心,廣納眾議,用更柔軟的心看待歷史,避免增加仇恨與對立。
  • 呼籲教育部在12年國教課綱修正中秉持開放、多元的態度,廣納不同意見,並保證過程公開透明。
  • 建議教育部在修史過程中應與中研院、國史館及地方誌等單位合作,以獲得更完整的資料。
  • 肯定本次會議能理性討論,展現台灣社會進步,並期許未來處理類似議題能更細緻。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引用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文,指出法院明確駁斥教育部「臆想推測」委員受騷擾的辯解為「無稽之談」,判決應公開資訊。
  • 批評教育部堅持不公開資訊,以「兩者無關」及「判決有問題」為由上訴,是意圖拖延,讓課綱上路。
  • 質疑課審會分組會議的投票方式(主席帶回統計、未明確反對者列入同意)扭曲民主,違反行政程序正義,是黑箱作業。
  • 駁斥教育部引用的3個判例,指出其與本案資訊公開無關,批評教育部扭曲判例,缺乏法律常識。
  • 指控檢核小組無職權卻以臨時動議方式發動課綱修改,是政治黑手介入黑箱操作,教育部全盤買單是違法濫權。
  • 呼籲教育部放棄上訴,公開資訊,否則課綱違法不應上路,並對部長吳思華繼續承擔蔣偉寧的法律責任表達遺憾。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指出教育部上訴且課綱照常實施,代表部長吳思華捍衛課綱程序並接受其內容,等同為內容背書。
  • 批評教育部課綱採用「光復」說法,等同接受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的「恢復」說,將「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連結,傷害台灣主權與國格。
  • 強調李登輝與民進黨執政時期努力區隔「中華民國在台灣」與聯合國憲章中的「中華民國」,以維持台灣生存空間,而新課綱卻將其重新連結,是回到「法統論」時代。
  • 呼籲部長應本於學術專業,重新思考課綱對台灣基本結構問題的傷害,放棄上訴,搶救台灣主權與國格。
  • 建議課綱應擱置爭議,採中性字眼,將歷史詮釋留給後代,而非恢復到上一任政府的邏輯。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肯定法院判決,強調民主國家程序正義中資訊公開的重要性,批評政府資訊不公開導致人民無法監督。
  • 質疑教育部課審會數十年慣例不公開會議紀錄、委員名單與發言,與性別平等委員會等其他委員會公開資訊的做法形成反差,不符民主程序。
  • 強調政府資訊公開法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教育部以「擔心委員被騷擾」為由拒絕公開,法益不足以超越公共利益。
  • 批評教育部將人民當愚民,僅公布會議結論而非完整討論過程,且事後才公布名單,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 質疑教育部決定上訴後仍照常推動課綱,是「生米煮成熟飯」,人民監督無用,高估課綱價值卻迴避台灣主體性爭議。

邱委員志偉 立法委員

  • 肯定教育部「濟弱扶傾」的教育資源分配原則,並呼籲對偏鄉、非都會區(特別是南部與東部)投入更多資源,以實現教育公平正義。
  • 建議體育署在中小學跑道、運動設施補助上,也應重視城鄉與南北分配不正義的問題。
  • 呼籲教育部高度重視足球運動發展,增加對足球協會的補助(至少6,000萬),並由部長親自帶頭參與觀看比賽,提升全民參與熱度。
  • 不認同楊弘敦校長關於招收外籍生虧本的觀點,認為學校學費可彈性自訂,且不應壓縮本國生資源。
  • 建議教育部應管控博士生名額,避免過度培養導致品質與就業問題,並減少國家教育資源的浪費。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教育部 部長

  • 承認檢核工作小組已解散,未事先告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是疏失,會改進。
  • 解釋課綱微調過程嚴謹,符合程序及審議民主,回應教學與學生需求。
  • 說明教育部拒絕公開課審會記名投票單等資訊,是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規定,為確保審議公正、專業、獨立,並保護委員暢所欲言。
  • 指出行政院訴願駁回台權會請求,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教育部應公開資訊,但教育部認為有上訴必要,以求最高行政法院統一法律見解,避免影響未來行政機關內部諮商會議的運作。
  • 強調監察院調查報告已認定本次課綱微調程序並無不當。
  • 表示課綱微調僅是「微調」,符合憲法、社會變遷及國際脈動,台灣史部分調整約20%,並未大幅減少。
  • 呼籲地方政府應尊重教育專業,不應以政治干涉教科書內容,教育部將努力與各縣市溝通。
  • 解釋檢核工作小組是依《中央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8條設置的任務編組,為教育部業務需要成立的幕僚工作小組,負責蒐集彙整資料。
  • 承諾會努力讓12年國教課綱修正過程更開放、多元、公開透明,廣納各方意見。
  • 表示將與中選會聯繫,協調明年大選日與學校期末考衝突問題,確保學生投票權。

柯華葳 國家教育研究院 院長

  • 說明檢核小組成立後,與宜蘭工作圈合作,成員徵詢意見、形成草稿,並舉辦3次公聽會廣徵意見,草稿經多次修改後,才送至課發會、高中小組及課審會審議。
  • 表示檢核小組工作效率快,但過程並非從上而下的意志貫徹。
  • 說明檢核小組成員為參與過課綱研修、教科書審查或編寫經驗的學者專家,名單由國教院推薦後由部長圈定。
  • 回應課審會最後有原住民代表參與,未來十二年課綱討論會特別留意原住民部分,並承諾國教院各組目前已有原住民代表參加。

吳清山 教育部國教署 署長

  • 解釋檢核小組是機關基於任務需要,依《機關組織基準法》成立的任務小組,協助行政業務推廣,提供意見。
  • 說明基北區12年國教招生辦法中,教育部原則上會提供「十量尺」分數,以協助學生分發順利,預計在6月底前提供,以利家長填寫志願。
  • 表示教育部在修正《國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時,將服務年限延長至6學期,是為降低教師流動率,確保學生受教權,此政策已討論一年多,並經多次公聽會與協調會,獲得絕大多數地方政府與家長支持。

王水文 教育部體育署 副署長

  • 說明體育署對足球協會的補助金額從以前的600萬提升到去年的800萬,是根據協會所提計畫審核。
  • 回應中華男足世界排名約170幾名,現為182名。

楊敏玲 教育部國際司 司長

  • 說明各學校外籍生學費問題,教育部訂有下限,學校可依經費成本與政策考量自訂收費標準。
  • 表示楊校長提出的外籍生虧本問題,應是整個高教產業學費政策議題。

相關後續

  • 主席要求教育部立即提供檢核小組名單及黃國書委員要求的相關資料。
  • 主席要求教育部於星期三(下次會議)前補足所有「○○○」內容的資料,以供委員參考。
  • 陳淑慧委員提案要求教育部繼續提起上訴,並依原定時程於104年8月1日實施課綱微調案,此兩案由陳淑慧、孔文吉、呂玉玲、陳碧涵等提案,黃志雄、蔣乃辛、陳學聖連署。
  • 黃國書、賴振昌、何欣純、尤美女提案要求教育部於1週內建置課審會資訊公開網站,公開組成員、開會資料、會議紀錄等。
  • 陳亭妃、黃國書、何欣純、鄭麗君、賴振昌提案要求教育部於3天內撤回103年2月10日課綱微調公告,廢止104年8月1日起實施的課綱,並立即停止所有課綱微調教科書的審定和編印程序。
  • 許智傑、潘維剛、陳碧涵、周倪安委員的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臨時提案因部長需提早離席,主席決定休息,將於星期三(下次會議)繼續處理臨時提案。

原始資料

公報
1041701
卷/期/冊
104/17/1
發布日期
201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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