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委員會業務報告與質詢:聚焦採購、品質及重大建設挑戰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03-18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聽取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業務報告,內容涵蓋公共工程推動成果、採購效能、品質管理及閒置設施活化等。委員質詢聚焦於最低標弊端、最有利標透明度、重大工程延宕(如機場捷運)、BOT案爭議、電子採購網收費不合理、路平專案成效及偏鄉工程困境。會議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工程會提出改善報告、召開公聽會並強化資訊公開。
討論事項一
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許俊逸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報告其在公共工程推動、預算執行、產業全球化、工程倫理、政府採購效能、品質管理、重大計畫管控、閒置設施活化及全民督工等方面的業務概況與未來施政重點。
- 立法委員就報告內容及當前公共工程面臨的挑戰進行質詢,核心議題涵蓋採購制度弊端、重大工程延宕、閒置設施活化、路面不平、偏鄉工程困境及電子採購網路服務費用等。
相關爭議
- 最低標採購與品質問題:李昆澤委員質疑台鐵柴液型車輛調動機採最低標可能重演韓製列車品質不佳的惡夢;許主任委員坦承最低標可能導致最低品質,但強調可透過嚴格履約確保品質。
- 最有利標的黑箱作業與透明度:李昆澤委員及陳素月委員指出最有利標可能存在黑箱作業及評審護航問題;許主任委員表示系統資訊公開,但評審意見因保護委員而不個別公開。
- 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比例下降:李昆澤委員提出中小企業參與採購比例及金額下降,不利青年創業;許主任委員回應有相關獎勵措施,並同意召開公聽會研議改善方案。
- 機場捷運工程延宕及工程會列管功能:陳根德委員質疑機場捷運從98年延宕至106年完工,工程會列管失能;許主任委員表示工程會負責監督列管而非執行,並承諾提供相關監督資料。
- BOT案的成效與爭議:陳歐珀委員及羅淑蕾委員批評台灣BOT案多數不成功且爭議頻傳,質疑合約年限過長及政府對財團的妥協;許主任委員認為BOT構想良好,爭議源於合約事後看法不同,並表示正研究PPP模式。
- 電子採購網收費不合理:管委員碧玲質疑中華電信獨家經營電子採購網,收取過高且不合理的系統使用費及文件代收費,費用細項繁多且計價方式有違規之嫌;許主任委員承諾徹查並檢討收費合理性,並研議免費領標。
- 路平專案成效不彰與權責劃分:多位委員質疑路平專案成效不彰、路面頻繁開挖、罰則過低且執行不力,並指出工程會與內政部、公路總局間的權責不清;許主任委員表示路平非工程會主要業務,但曾列管,並指出問題在於頻繁開挖及共同管溝推動困難。
- 原鄉公共工程執行率低落:簡東明委員指出原住民地區公共工程達成率低、流標頻繁,原因在於路途遙遠、廠商意願低、補助經費不足;許主任委員表示已在經費審查加成,但仍需探討深層原因。
- 公共工程委員會的監督職能與組織再造:羅淑蕾委員及楊麗環委員嚴厲批評工程會監督不力,對不良廠商(如國登營造)僅停權1年,質疑其存在必要性;許主任委員強調工程會依法行政,並表示正努力建立履約計分制度以有效管理廠商。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質疑台鐵柴液型車輛調動機採最低標可能導致品質問題,建議採異質性招標。
- 要求提高政府採購透明度,決標後公開評審名單與意見,避免黑箱作業。
- 關切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比例下降,建議鼓勵年輕人參與官方APP軟體採購。
- 建議工程會於3個月內召開公聽會,討論最低標、最有利標、中小企業參與採購及青年參與軟體採購等問題。
陳根德 立法委員
- 質詢機場捷運工程嚴重延宕8年,要求工程會提供列管、建議及警訊資料,檢視其監督功能。
- 指出桃園鐵路高架化改地下化導致工程停擺,批評工程會未掌握地方政府最新決策。
- 要求工程會針對重大工程建立檢核與預警機制,並提供列管作業SOP。
- 質疑高鐵破產及求償3000億問題,要求工程會就政府變更設計導致費用增加的求償贏面進行專業分析。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肯定工程會103年度公共工程預算執行績效創歷年新高。
- 關切北宜直鐵規劃缺乏公共參與,建議未來重大工程應以聽證會方式形成公共政策。
- 批評台灣BOT案漏洞百出,建議引進國外PPP(公共私營合作)模式,並要求工程會備齊相關法令。
- 支持行政院副院長張善政提出讓年輕人公平競爭的採購新概念,建議工程會為此準備相關法令。
- 建議工程會整合路平會報平台,提升路平專案績效。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共工程委員會職責不明,工程品質差,事前未參與、事後監督不力。
- 嚴厲批評國登營造等多家有重大弊案、工安紀錄不良的廠商仍能持續得標,且僅被停權1年,要求工程會強化懲處機制,甚至永不錄用。
- 指出最低標搶標後透過變更設計追加預算的問題,並以金門大橋案為例。
- 質疑工程會制定的制度有問題,無法有效防範不良廠商,要求檢討單位存在必要性。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批評工程會的監督制度無效,問題長期存在,應嚴格執行,拿出良心。
- 關切大樓外牆磁磚剝落問題,要求營建署與工程會加強品質管控與全面檢測。
- 質疑機場捷運年底通車承諾,要求說明測試進度與桃園機場公司的疑慮。
- 建議路平專案應採鼓勵與裁罰並行,並檢討SOP標準或採隨機處理方式。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關切信義區大樓外牆磁磚剝落砸死人事件,質疑政府機關多頭馬車,要求從施工初期規範源頭管理。
- 指出最有利標雖有助品質,但也容易成為不肖官員圖利廠商的機會,要求檢討漏洞並強化防範措施。
- 支持公開最有利標的評審過程、委員名單和意見,增加監督。
- 關切工程會調解案件成立率僅約6成,要求未來應有努力空間。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質疑路平專案成效不彰,市民滿意度低,指出問題在於瀝青標準不一致及路面頻繁開挖。
- 批評現行「公共設施管線工程挖掘道路注意要點」執行不力,罰金過低且多為「得」處罰而非「應」處罰。
- 要求工程會統計各縣市政府亂挖道路的裁罰數據並公開透明,作為考核依據。
- 建議修法將「得」處罰改為「應」處罰,並提高行政裁罰金額至30萬或50萬元,以嚇阻濫挖行為。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強調共同管溝是解決路平問題的根本之道,批評路平專案僅針對人孔蓋是外行作法。
- 指出共同管溝普及率低,地方政府不願投入預算,建議中央推動重大建設時應強制納入共同管溝計畫。
- 關切工程會人力編制僅150人,如何監督全國5萬件採購案,質疑抽檢比例與考核效力。
- 建議公布考核丙等的廠商與施工單位,並列入未來投標的考核對象。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建議工程會與相關單位協商提高道路維護費用,因應國賠問題。
- 建議提高地方首長小額採購金額限制(目前10萬元),以利地方政府推動公共事務,避免工程拆分。
- 指出審計部對最有利標的查核態度與工程會推動方向存在認知差距,要求工程會與審計部溝通以達成共識。
- 要求工程會檢討政府採購法中派遣人力與替代人力的勞工權益問題,並提出保障方案。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要求工程會提供原住民地區公共建設達成率統計,並具體建議改善原鄉公共工程困境。
- 指出原鄉災害重建工程(如蘇力、潭美颱風)核定件數高但未完工比例極高,原因為流標嚴重,補助款不足。
- 建議調整原鄉工程補助款標準,不應比照平地,應加成讓包商有利潤,以提高承包意願。
- 要求工程會提供原住民地區閒置公共設施(蚊子館)的細目數據,並檢討路平考核是否應由工程會主辦。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嚴厲質疑中華電信獨家經營政府電子採購網,收取過高且不合理的系統使用費及文件代收費,並指出計價公式誤用導致廠商多付費用。
- 要求工程會徹查中華電信收費細項的合理性,並要求取消系統使用費和招標文件代收費,實現免費領標。
- 要求工程會提供與中華電信的合約內容,並朝修改合約方向進行協商,追回多收費用。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建議政府在法律或制度設計上允許公部門優先採購偏鄉地區產業產品,以提振地方產業及增加在地就業機會。
- 再次強調共同管線普及率低是陳年老問題,要求工程會扮演統合角色,做好橫向聯繫,訂出施作期程。
- 指出工程會雖非第一線執行機關,但應利用其資源與經驗,研究解決共同管線問題,提升普及率。
- 期許工程會即使組織再造後仍能持續努力,提升公共工程品質,解決實際困難。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關切壽險基金投入公共建設的專案研究結論,要求工程會主動了解財政部成立的平台進度,確保政府組織改造期間業務銜接。
- 質疑最低價標導致品質問題,以台鐵採購韓製車輛為例,建議可依採購法101條將不良廠商列入拒絕往來戶。
- 關切建築物外牆磁磚剝落砸人事件,呼籲工程會督促營建署加強安全規範。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詢申訴與調解案件大幅增加的原因,許主任委員解釋是因審計部查帳追繳壓標金所致。
- 指出採購稽核發現不法比率高達15%,建議工程會擴大稽核件數至每年1,000件,以查緝更多不法案件。
相關人員回應
許俊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工程會施政主軸為「效率、品質、清廉」,並將「工程倫理」向下扎根,103年度預算執行績效創歷年新高。
- 回應最低標問題,坦承可能導致最低品質,但強調可透過嚴格履約確保品質,並推動最有利標及異質最低價招標。
- 表示已建立廠商履約計分制度,要求客觀評估,並承諾提高政府採購透明度,公開評審總結果。
- 說明機場捷運年底可完工並達成通車條件,工程會持續監督列管,並非執行機構。
- 表示桃園鐵路高架化因地方要求地下化而暫停,承諾了解最新進度。
- 指出高鐵案已移轉財政部主管,求償問題需依具體事實證據判斷,天災風險理論上由甲乙雙方分攤。
- 肯定BOT構想良好,爭議源於合約事後看法不同,將來合約應保留協商機制,並表示正研究PPP模式在台灣執行的可行性及法規修訂。
- 同意為鼓勵年輕人參與政府採購,將召開公聽會研擬具體方案。
- 表示路平專案非工程會主要業務,但曾列管,問題在於頻繁開挖破壞路基,推動共同管溝困難因地方政府預算不足及事業單位意願低。
- 說明原鄉工程經費審查時有加2至3成補助,並將檢討流標原因,提升當地技術培養。
- 承諾徹查電子採購網收費合理性,並檢討收費項目及免費領標的可能性,將依合約規定與委員期待調整。
- 說明工程會主要任務是協助主辦機關及地方機關解決問題,在重大計畫審議階段會要求納入共同管道計畫。
- 回應壽險基金投入公共建設平台已設在財政部,並已撥派25人支援,承諾主動了解進度。
- 說明申訴與調解案件增加是因審計部查帳追繳壓標金所致,採購稽核查獲不法比率高因多數為檢舉案件,承諾會後提供相關資料並盡力擴大稽核件數。
何育興 工程會工程管理處處長
- 說明路平專案績效指標包含道路平整度、孔蓋減量、主動通報查詢等,孔蓋減量已達8成以上。
- 指出路平專案考核與補助款扣減機制已納入內政部營建署和公路總局的考核指標。
- 解釋工程會未投入路平專案預算,主要建置平台督導各機關,該專案於101年結束後,工程會自動列管至103年。
巫建緯 工程會企劃處專門委員
- 解釋電子採購網的文件費是機關收取,中華電信不會列為收入,僅代收5%招標文件費及10%系統使用費,若機關不收費則收20元。
蕭家興 工程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執行秘書
- 補充說明中央稽核小組查核300多件,全國稽核小組全年查核7,000件,且稽核對象多為檢舉案件,故違法比率較高。
相關後續
- 臨時提案1:要求工程會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原鄉公共工程困境的書面報告。
- 臨時提案2:針對全國閒置公共工程,要求主辦機關應將資訊透明公開,並廣徵民意召開公聽會。
- 臨時提案3:建議政府應建立閒置公共建設通報APP,以簡易方式方便民眾及時通報。
- 臨時提案4:建議政府應建立重大公共工程計畫時程檢核與預警機制,工程會扮演協調角色,並避免包商為趕工犧牲品質。
- 臨時提案5:建請公共工程委員會在3個月內召開公聽會,協助年輕人參與政府採購並研擬具體方案。
- 臨時提案6:建請公共工程會應在官網設立專欄,公告各機關查核丙等工程案件、材料抽檢不合格承包商及爭議申訴調解案件數,以達透明監督之效果。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41901
- 卷/期/冊
- 104/19/1
- 發布日期
- 2015-04-02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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