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大選投票日與選務爭議:聚焦學生勞工權益及制度改革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03-23
內政委員會針對2016年總統與立委合併選舉相關事宜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中央選舉委員會、教育部、勞動部及考選部列席。會議核心討論包括1月16日投票日對學生期末考與勞工休假權益的影響、不在籍投票的推動、選務人員比例、開票流程透明度、政黨票宣導不足,以及合併選舉的憲政空窗期爭議。多項臨時提案通過,要求相關部會研議改進措施並提交報告。
討論事項一
中央選舉委員會業務概況及第14任總統、副總統與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相關事宜暨如何保障選舉人參政權行使專題報告與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中央選舉委員會業務報告,特別是2016年總統與立委合併選舉的相關規劃,以及如何確保學生、勞工、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等選舉人的參政權益。
- 討論範圍涵蓋投票日期選定、選務流程標準化、不在籍投票制度、選務人員組成、選舉經費預算、政黨票宣導,以及投票所設施無障礙化等議題。
相關爭議
- 投票日期選定:中選會將投票日定於1月16日(小週末),引發學生期末考衝突、返鄉投票不便及勞工休假權益受損的爭議。
- 合併選舉的憲政爭議:委員質疑合併選舉導致總統當選人與就職日期間長達4個月的憲政空窗期,可能由卸任總統任命新閣揆,違背新民意。
- 首投族資料缺乏:中選會未統計九合一選舉首投族數據,遭質疑對選民結構缺乏基本掌握與研究。
- 勞工投票權保障:勞動部未曾針對投票日雇主妨礙勞工投票權進行專案勞動檢查,也未積極爭取投票日改為週日,遭批不重視勞工權益。
- 不在籍投票進度緩慢:儘管多數委員支持不在籍投票以解決異地投票困難,但中選會與內政部在推動立法與實施上進度遲緩。
- 原住民秘密投票問題:都會區部分投票所僅有少數甚至1位原住民投票,導致秘密投票原則受損,中選會對此問題的解決方案被質疑不夠積極且需修法。
- 開票流程透明度與宣導不足:委員批評中選會開票流程標準化不足、宣傳片過於簡略,且對「政黨票」意義宣導不力,影響民眾對選舉制度的理解與小黨的發展空間。
立法委員發言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確認2016年總統與立委合併選舉日期為1月16日已確定不變。
- 關切選務人員中公務人員比例過高(50%),建議降低門檻至三分之一,以利公務人員能返戶籍地投票。
- 質疑合併選舉預算不減反增,應撙節開銷。
- 要求中選會儘速規劃改善選務,並報告公務人員門檻降低方案。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批評中選會和內政部未統計九合一選舉的首投族數據,缺乏基本選務研究。
- 質疑勞動部未統計雇主妨礙勞工投票的案件,且未積極要求將投票日改為星期日,以保障勞工權益。
- 要求勞動部一個月內與中選會商議日後投票日訂於星期日的可能性。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選定1月16日投票日對大學生返鄉投票造成時間與經濟上的極大不便,尤其期末考與宿舍規定。
- 主張投票日應改為星期日或延後,給予學生充裕返鄉投票時間。
- 建議教育部應考慮對學生返鄉投票提供交通經費補貼。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指出原住民投票率偏低與經濟、工作地點及交通不便有關,應推動不在籍投票解決此問題。
- 批評中選會未積極推動不在籍投票,且未解決都會區原住民投票所僅有單一選民,違反秘密投票原則的問題。
- 要求中選會一個月內提出修法條文,解決單一原住民投票所的秘密投票問題。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要求勞動部針對投票日雇主未依法給假或妨礙投票權益進行專案勞動檢查,並與中選會、法務部共同釐清雇主妨礙投票的法律責任。
- 建議延長投票時間(例如至晚間6點),以保障更多民眾的投票權利。
- 呼籲中選會與教育部積極協調各大學調整期末考日期,確保學生投票權。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詢問不在籍投票的具體推動時程,建議可分階段試辦,例如先以原住民、海巡人員、漁民等群體為對象。
- 要求中選會提供合併選舉的民調報告,並強調委員會在做決定時應廣泛徵求外界意見。
- 建議中選會應與身心障礙團體協商,強化投票所無障礙設施及選務人員培訓,確保身障者投票權益。
張慶忠 立法委員
- 批評合併選舉導致總統就職前長達4個月的看守期,形成憲政空窗,且卸任總統任命閣揆不符新民意。
- 質疑中選會的合併選舉民調問卷過於膚淺,未涵蓋憲政問題。
- 要求中選會應以行政措施解決單一原住民投票所違反秘密投票的問題,而非推給當事人或修法。
- 呼籲朝野儘速將「兩岸監督條例」付委審查。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每次合併選舉的標準不一,2008年因看守期過長不合併,2012年合併選在大週末,2016年合併卻選在小週末。
- 要求勞動部針對2016年1月16日投票日進行專案勞動檢查,確保勞工投票權。
- 指出教育部對大學期末考調整的權限僅止於勸說,無法強制要求,恐影響學生投票權。
- 要求中選會應依內政委員會決議,於3個月內提出公設錄影專案報告,確保開票透明度。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批評中選會對去年九合一選舉開票瑕疵(如場所不佳、唱票過快、阻礙監票)未積極調查並提出報告,也未有效改進。
- 質疑中選會選定投票時間過短(8點至4點),且以選務人員作息為由拒絕延長,影響民眾投票權。
- 嚴厲批評中選會對「政黨票」的宣導不足,導致民眾不了解政黨票的意義與制度變革精神,扼殺小黨生存空間。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承諾所有學校確實避開期末考,並探討若教師故意衝突考期時的配套措施。
- 質疑投票日為何不能定在週日,要求勞動部調查勞工意願,並提出彈性加班或給假規定以保障投票權。
- 建議中選會延長投票時間以保障人民基本投票權。
- 要求中選會應邀集相關部會及團體,研議身障者從家中到投票所的無障礙投票環境。
- 建議中選會與勞動部共同宣導,以刑法處罰雇主以不正當方式妨礙勞工投票的行為。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批評中選會網站被評為最爛之一,且對合併選舉的理由僅限於選務方便和節省公帑,缺乏制度化標準。
- 質疑中選會對投票日是否變動的說法不確定,並要求中選會與勞動部一個月內確認大小週末調整方案。
- 批評中選會民調問題設計可能刻意導引結論,未充分說明合併與分開選舉的優缺點,影響其公正性。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關切部分大學期末考日期未定,若學校不配合調整恐影響學生投票權益,並質疑中選會決策前與教育部溝通不足。
- 詢問勞動部關於週六或週日投票對勞工投票率的影響,認為習慣可以改變,應以保障投票權為優先。
- 建議中選會應研究投票所30公尺警戒線外候選人技術性干擾投票行為的遏止方式及罰則。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批評教育部和勞動部對學生外宿人數、勞動人口移動等基本資料掌握不足,且未積極參與投票日期的協調會議。
- 質疑勞動部未積極作為,對雇主妨礙勞工投票權益的案件缺乏統計和處罰。
- 主張中選會應堅持合併選舉,但應努力將選舉日改為星期日、延長投票時間,並加強行政支持與公開透明。
- 要求中選會與勞動部共同宣示,投票日勞工應放假一日,加班給付2倍工資,若雇主妨礙投票將依刑法處罰。
相關人員回應
劉義周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 2016年總統與立委合併選舉日期已確定為1月16日,不會變動。
- 合併選舉主要考量是節省社會整體動員資源,而非僅節省選舉經費。
- 承認未統計2014年首投族數據,但已請戶政司預估2016年選民人數約107-108萬人。
- 表示已將降低選務人員中公務人員比例至三分之一的修法建議草案送至內政委員會。
- 說明選務人員可在工作地點投票,且下次大選選區較大,困難度較小。
- 表示在選定投票日期前曾進行民調,約68%民眾贊成合併選舉。
- 承諾將與身心障礙團體協商,制定無障礙檢核表並加強選務人員培訓,保障身障者投票權益。
- 承認未邀請勞動部參與投票日期協調是疏忽,將儘速與勞動部協商投票日勞工權益保障事宜。
- 表示不支持延長投票時間,但會考慮其他措施確保投票日為假日。
- 關於單一原住民投票所違反秘密投票問題,認為可透過不在籍投票或修法解決,承諾會努力推動修法條文。
陳德華 教育部次長
- 已於3月18日行文各大學,要求配合中選會公告日期調整104學年度第1學期期末考日期,避開選舉投票日。
- 表示大學排課與期末考屬大學自主事項,但各校均表示會機動調整,不影響學生投票權益。
- 根據調查,約55%學校期末考將於1月15日前結束,其餘學校將調整行事曆,目標是確保不影響學生投票。
- 承認教育部目前經費無法補貼學生返鄉投票交通費用。
- 承諾將於月底前確定每所學校的考試時間及調整情況,以不影響學生投票為最主要考量。
郝鳳鳴 勞動部次長
-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選舉投票日為應放假日,具投票權且原排定出勤勞工應放假一日,工資照給,不得調移。
- 雇主若徵得勞工同意於投票日出勤,應加給該工作時間的工資,未依法給假或給薪最高可罰30萬元。
- 承諾將在2016年1月16日投票日進行專案勞動檢查,保障勞工投票權利,並將發現的妨礙投票行為移送相關單位處理。
- 表示目前約50%勞工實施週休二日,但投票日若改為週日,恐影響勞工連假規劃,需再評估。
- 承諾會後一個月內與中選會協商討論投票日訂於週日或大小週末調整的可能性,並將相關措施納入宣導。
董保城 考選部部長
- 考選部排定國家考試日期會避免與選舉日、大型考試等重疊,並考量人力與考場因素。
- 2016年考試期日計畫表將於4月份邀請相關部會討論確認後公告,會避開1月16日選舉日,確保考生參政權。
- 說明國家考試類科產生需經銓敘部、用人機關與考試院共同決定,考選部會配合協助。
賴錦珖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處長
- 說明目前妨礙投票罪的案例主要是在投票所直接阻止他人投票。
- 表示雇主以非直接方式(如威脅開除)限制員工投票,目前尚無直接妨礙投票罪的案例,但勞動部可依勞基法處理並移送評估是否有妨礙投票之嫌。
高美莉 中央選舉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
- 說明中選會網站上的影片是簡介性質,用於讓國內外來賓了解選務過程,並非實際選舉宣導影片。
相關後續
- 中選會應於1個月內提出修法條文送內政部,解決都會區原住民以「鄉、鎮、市、區」為投開票所單位,保障秘密投票。
- 中選會應確實宣導政黨票的內涵,幫助民眾瞭解選舉制度變革精神。
- 中選會應慎重選擇投開票所場地、嚴格培訓選務人員,建立標準投開票作業流程,並制定相關獎懲規定。
- 中選會應研議是否改至週日投票或延長投票時間;勞動部應加強宣導投票日勞工給假給薪規定並進行專案勞動檢查;教育部應持續追蹤各大專校院期末考日期調整情形,並按月函送本會。
- 中選會應邀集勞動部等相關部會,研議有關投票日訂於週日之評估,以保障勞工投票權之行使。
- 內政部及中選會應研擬於下次全國選舉前,公布合格選民之各年齡層人數統計,選後提供選民性別、縣市、年齡層之投票率統計。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42101
- 卷/期/冊
- 104/21/1
- 發布日期
- 2015-04-13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