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經濟委員會審查國營事業營運、人事與加薪議題,聚焦核廢料與水資源管理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03-23

LawTrace 法律歷程:公司法、工廠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營運概況、公平交易委員會業務報告,以及經濟部帶動民間企業員工加薪的專案報告。會議聚焦於核一、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再處理案的招標爭議、國營事業人事任命的專業性與酬庸疑慮、水資源管理與耗水費徵收、以及「加薪四法」的實質效益。多項臨時提案獲通過,要求經濟部檢討並提出報告。

討論事項一

核一、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服務案專案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專案報告主要針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在預算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前,逕自招標「核一、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服務案」的決策過程、契約草案與核能安全事項進行說明與質詢。
  • 核心問題為台電未獲預算授權即招標,其預算金額高達112億5,705萬元,佔總預算99.62%,且涉及跨年度發包,引發藐視國會監督權的爭議。

相關爭議

  • 招標程序合法性爭議:台電在預算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亦未取得未來承諾授權的情況下,逕自辦理高達112億5,705萬元的核廢料再處理服務案公開招標,涉嫌違反預算法第54條規定。
  • 「專案核定」說法與預算法扞格:經濟部及台電聲稱的「專案核定」與預算法規定有所衝突,被質疑藐視國會監督權。
  • 世代正義議題:此案涉及跨越24個年度的預算總經費,卻採取一次性發包招標,被視為重大世代正義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岱樺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明文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李慶華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廖正井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蘇震清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丁守中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廖國棟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田秋堇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李貴敏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葉津鈴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翁重鈞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鄭麗君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高志鵬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鄭汝芬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鄧振中 經濟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黃重球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蔡春鴻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楊明祥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處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吳國英 審計部副審計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葉宗洸 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暨研究所系主任

無相關發言紀錄

賀立維 宜蘭人文基金會專業技術顧問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立即暫停「核一、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服務案」公開招標公告,於預算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前不得辦理招標。
  • 經濟部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104年度所列「核一、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再處理計畫」預算,雖經行政院同意先行辦理,但未來類此重大案件仍應循正常程序辦理。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審慎推動小規模國外再處理計畫,確保如期完成,並加強用過核燃料運送安全、輻射防護,妥善與地方及社會大眾溝通說明。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 議事錄增列備註:「委員李貴敏表達核廢料應儘可能運出台灣。」

討論事項二

公平交易委員會業務概況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報告主要針對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業務概況進行說明,並就國內民生商品價格不合理現象,如桶裝瓦斯與嬰兒奶粉價格,進行質詢與討論。
  • 核心議題為公平會對市場價格異常變動的監管職責,以及是否存在聯合壟斷行為的查處不力。

相關爭議

  • 桶裝瓦斯價格未能即時反映國際跌幅:國際液化石油氣價格大幅下跌,但國內零售桶裝瓦斯價格跌幅不符比例,質疑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計價公式合理性及瓦斯業者聯合行為。
  • 嬰兒奶粉價格不合理上漲:嬰兒奶粉在免關稅情況下,市場價格由300多元漲至800多元,被質疑有利用輪漲謀取暴利及非法聯合壟斷之嫌。
  • 公平交易委員會監管不力:委員譴責公平交易委員會漠視嬰兒奶粉不合理上漲導致民生問題,要求積極調查。

立法委員發言

廖正井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丁守中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李貴敏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應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的液化石油氣計價公式合理性進行查察,並對瓦斯業者是否有聯合行為進行查處,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譴責公平交易委員會漠視嬰兒奶粉不合理上漲,要求立即採取積極調查作為。

蘇震清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確實進行嬰兒用奶粉市場調查,遏止非法聯合壟斷,維持市場合理價格。

廖國棟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許添財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滄敏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秀明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邱永和 公平交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公平交易委員會應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之液化石油氣計價公式合理性進行查察,同時對瓦斯業者是否有聯合行為進行查處,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公平交易委員會應立即採取積極調查作為,針對嬰兒奶粉不合理上漲情形,讓百姓得以安心養兒育女。
  • 公平交易委員會應確實進行嬰兒用奶粉市場調查,遏止非法聯合壟斷,維持市場合理價格。
  • 委員口頭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請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討論事項三

經濟部業務概況及帶動民間企業員工加薪專案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報告主要探討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及政府捐助超過20%之財團法人與轉投資事業的營運概況,以及經濟部如何透過政策帶動民間企業員工加薪。
  • 核心討論聚焦於國營事業人事任命的專業性與政治酬庸爭議、「加薪四法」的實質效益與可行性、水資源管理(如耗水費與漏水率)及工業區環保工安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國營事業人事任命:多位委員質疑國營事業董事長人事案存在政治酬庸,而非專業考量,並批評人事決策過程不透明、部長答詢不實,導致社會觀感不佳。例如台鹽、淳品公司董事長任命案。
  • 「加薪四法」的實質效果:委員質疑政府提出的「加薪四法」能否有效帶動民間企業員工加薪,認為強制分配盈餘可能不符自由經濟原則,且不如直接調升基本工資有效。
  • 水費政策與漏水問題:經濟部擬徵收耗水費,被質疑是「漲水費」且未積極解決台灣高達17%至23%的漏水率問題,認為不應將管理不善的責任轉嫁人民。
  • 國營事業轉投資「與民爭利」:中鋼等國營事業投資多家子公司,被質疑與民爭利,未能有效帶動中小企業發展,且部分轉投資事業虧損。
  • 油價調整機制僵化:中油油價調整機制被批不如台塑靈活,導致消費者流向競爭對手,影響國營事業競爭力。
  • 工業用水量標準與環保責任:質疑現有工業用水量標準過時,且工業區廠商環保工安責任未落實。

立法委員發言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質疑本次議程主題「國營事業營運方針與帶動民間加薪」的關聯性,並詢問國營事業是否有加薪帶動民間加薪的規劃。
  • 質疑台鹽董事長楊秋興的任命案,認為是政治酬庸且部長說謊,破壞民眾與國會信任感。
  • 要求部長明確說明台鹽、台水等人事案的決策過程與專業性。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部長關於台鹽董事長人事案的說法,認為是欺騙社會。
  • 詢問楊秋興、劉政鴻等國營事業董事長人選是酬庸還是專業派任。
  • 要求經濟部追究台糖協會公產變私產為武智基金會的責任,並報告懲處情況。
  • 質疑「加薪四法」的實質幫助,認為用法令強制私人企業分配盈餘不符資本主義原則,不如直接調升基本工資。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召開的「耗水費」會議實為「漲水費」,批評台水公司漏水率高卻未積極處理,反而趁旱災喊漲。
  • 要求經濟部在1週內將所屬國營事業轉投資公司的清單(含股份、主導型/非主導型)送交委員會,以檢視是否存在「與民爭利」情況。
  • 要求經濟部工業局比照大社工業區成立林園工業區廠商協進會,訂定自我管理規範及回饋機制,並於1週內報告。
  • 要求經濟部於2週內依環境基本法精神修正工業區管理法規草案及相關機制,並報告。
  • 要求經濟部3個月內完成水費收費標準檢討,並提出專案報告,指出現行四級距收費標準變相鼓勵用水大戶浪費。
  • 感謝台電與中油董事長推動產學合作,並建議台糖、台船、台水也應積極與高職相關科系進行產學合作。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近期國營事業人事安排的「下雨」現象,認為發布換人後又撤回的做法令人情何以堪,要求部長承諾不再輕易更換績效良好的董事長。
  • 質疑經濟部徵收耗水費的政策,要求部長保證一般家戶水費不會上漲,並謹慎考量此政策對GDP及民生的影響。
  • 批評中油油價調整機制不如台塑靈活,導致消費者流失,要求中油改進經營方式,提高競爭力。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部長關於國營事業人事決策的說法,要求具體說明與哪些同事討論。
  • 批評淳品公司董事長人事案處理不當,認為先通知現任董事長下台後又因接任者拒絕而要求其續任,是對現任者的侮辱。
  • 質疑范姜泰基人事案是政治酬庸而非專業考量,批評經濟部人事作業流程混亂且對外說法不一。
  • 質疑國營事業人事任命淪為「肥了失意政客、瘦了市井小民」,導致專業員工缺乏晉升機會。
  • 質疑部長「董事長負責帶動文化與政策,總經理負責技術運作」的說法,認為這意味著董事長職位將淪為政治派任。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所有國營事業及公股事業轉投資具經營主導權的事業,其相關訊息應符合OECD公司良善治理原則(透明、課責、參與、效率),並提供董監事名單及簡歷。
  • 要求經濟部3個月內澈底檢討各轉投資公司及國營事業是否落實OECD規範的良善治理原則及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批評部分國營事業轉投資公司長期虧損卻仍領高薪,且薪資評定級距差距過小,要求檢討。
  • 質疑部分國營事業轉投資公司透過多層次投資,造成不必要開銷和虧損。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部長關於國營事業人事案的說法心虛且不坦誠,批評范姜泰基人事案處理不當,認為其人格有問題。
  • 建議經濟部應比照金管會推動「台灣高薪100指數」,並公布各產業別企業的薪水高低,以作為鼓勵企業加薪的誘因。
  • 支持國營事業進行產業升級和轉投資,鼓勵他們到國外投資,以提高盈餘並擺脫單一業務限制。
  • 批評台糖在桃園火車站附近土地閒置且與台灣銀行打官司,要求部長有魄力解決。

李慶華 立法委員

  • 詢問人造雨實施進度與效果,並建議加強清淤工作,考慮國軍協助。
  • 質詢徵收耗水費的立法進度、實施時間、內容及對象,並關切旱季水價的規劃。
  • 詢問本次旱災對台灣經濟的影響,特別是第三階段限水對工業及竹科產值的衝擊,並關切GDP「保3」的困難度。
  • 批評經濟部舉辦「全民抗旱大作戰創意行動海報設計大賽」緩不濟急、紙上談兵,建議停辦。
  • 強調台灣漏水率高是缺水主因,要求加速漏水改善計畫,並質疑學校不准學生開水龍頭節水的政策。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詢問經濟部是否有「經濟部及所屬機關事業機構遴派公民營事業與財團法人董監事及其他重要職務管理要點」,並確認國營企業人事派令是否依此辦法執行。
  • 質疑國營事業負責人是否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以及公股代表在執行政策時是否會產生「利益衝突」,導致違反公司利益。
  • 詢問中油公司虧損嚴重是否由全民買單,並要求董事長提出具體政策以縮小虧損。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批評經濟部部長關於國營事業人事案的說法前後不一且不敢明說,質疑人事案中政治考量大於專業。
  • 質疑范姜泰基人事案的處理流程混亂,認為經濟部在「替人家造勢」,導致其「信用破產」。
  • 呼籲國營事業人事任用應公開透明,採用公開遴選方式,以專業考量為首要優先條件,避免政治酬庸。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批評經濟部對綠能投資預算不足,特別是太陽能裝置經費不足半年即用罄,要求加重投資金額。
  • 建議將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上方裝置太陽能板,估算其發電量,以取代核能發電廠。
  • 要求水利署加速曾文水庫清淤速度,並強調集水區水土保持的重要性。
  • 質詢漂流木管理問題,指出山老鼠利用颱風天盜伐珍貴木材,要求經濟部與農委會跨部會合作,檢討後端撿拾管理制度。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詢問「加薪四法」的推動進度,並要求經濟部部長作為領頭羊,要求國營事業單位率先加薪,帶動民間企業。
  • 強調「本勞跟外勞脫勾」議題,認為應採取市場機制,給予老闆彈性處理空間,以真正照顧本國勞工權益。
  • 建議在枯水期運用時機,讓水庫乾淨,增加蓄水量,並呼籲抗旱應從教育、建設、蓄水同步進行。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澄清「加薪四法」並非強制企業提撥固定比例加薪,而是希望企業在章程中規定,以永續經營和照顧員工。
  • 批評內閣「無民意基礎、無法貼近民意」,建議走入民間了解需求,並批評部分官員的「知識份子傲慢」。
  • 強調國營事業人事任命雖有政治考量,但應尊重專業,並給予被任命者時間證明能力,同時批評「死豬佔砧」和出賣長官的行為。
  • 建議經濟部在推動政策時,即使方向正確,也應考量時機,避免對立法委員造成傷害,採取漸進方式。

相關人員回應

鄧振中 經濟部部長

  • 說明國營事業103年度營運績效及104年度營運方針,包括台電、中油、台糖、台水等4家公司。
  • 說明經濟部所屬事業轉投資事業及直接投資事業的營運狀況。
  • 報告經濟部主管之財團法人營運概況及轉投資事業情況。
  • 說明經濟部如何帶動民間企業員工加薪,包括「產業升級轉型行動方案」、協助中小企業拓銷國際市場、「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案(基層員工薪資加成減除)、支持「公司法」明定員工酬勞分配,以及透過政府補助鼓勵企業善盡社會責任。
  • 回應國營事業加薪需跟隨公務員調整,轉投資事業則尊重董事會決定。
  • 證實台鹽公司董事長已發布楊秋興接任,但台水公司目前無更動計畫。
  • 承認國營事業人事任命有綜合考量,包括政治因素,但強調會找最合適的人選。
  • 表示「加薪四法」是加薪方法之一,若通過會有幫助,但非唯一辦法,並指出社會氛圍已促使多數廠商願意加薪。
  • 承諾所有經濟部主管的國營事業及公股事業轉投資具經營主導權的事業,其相關訊息將符合公司良善治理原則,並於3個月內努力達成。
  • 說明人造雨持續進行,今年已做9次,今天中午會加強實施。
  • 說明徵收耗水費需修改水利法,預計明年1月實施,針對用水超過1000度以上的大戶分級距徵收,一般家戶不影響。
  • 解釋「全民抗旱大作戰創意行動海報設計大賽」是節水月常態活動,非因缺水才舉辦。
  • 說明漏水改善計畫目標是10年內將漏水率從18%降至15%,並將加速腳步。
  • 回應對漂流木管理問題,表示會與林務局檢討後端撿拾管理缺失。

楊偉甫 經濟部次長

  • 說明耗水費是針對用水量1,000度以上的大用戶(工廠、工業、大型旅宿等)分級距加徵,目的為鼓勵節約用水,一般家庭用戶不受影響。
  • 指出耗水費方案已送行政院審議,將再送立法院同意後公布。
  • 說明目前水庫淤泥清除主要問題在運搬而非挖掘,民間運搬能量已達極致,國軍協助無法增加效率。
  • 說明旱季水價仍在部內討論階段,預計3個月內提出計算公式,實施時間會比耗水費慢,可能在汛期過後進入旱季才徵收。
  • 表示目前尚未有廠商因缺水而減產,若供水減少10%尚可支撐,但持續限水將影響產值。
  • 說明石門供水區每日產值133億,若供水減少10%至35%,影響產值可能達13億至46億。
  • 解釋學校節水政策並非禁止學生開水龍頭,而是宣導減量用水,如提水沖馬桶,讓學生體驗無水之苦。

阮剛猛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澄清去年12月底漏水率為18.04%,今年2月為17.63%,全年度目標值為17.60%,並非23%。
  • 說明開徵耗水費並非自來水公司規劃,而是行政院政策。
  • 表示目前未被告知要下台,將努力工作,並以102、103年業績冠軍證明其績效。

林聖忠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說明中油油價調整必須依照機制走,應變上無法像台塑隨時彈性變動,但若能有彈性作必要應變會有幫助。
  • 說明中油若要更換轉投資公司董事長,需經董事會通過任命,但因范姜泰基無意願,故未執行更換程序,已口頭向經濟部報告。
  • 承認中油公司百分之百持股,若虧損嚴重將由全民買單。
  • 說明中油除商業考量外,還有政策面考量,如避免大幅影響物價或造成業者、庶民無法承擔。
  • 承諾將提出具體政策,努力讓中油公司儘快轉虧為盈。

洪璽曜 台灣鹽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證實已在上週被告知將下台,但因尚未正式交接,故仍出席會議。
  • 澄清是因即將屆齡,於1月27日主動提出申退,而非被告知離職。

姚坤泰 環能海運公司董事長

  • 說明已擔任董事長4年,並於農曆年前10天被告知將被撤換,待新人上任即離職。
  • 表示其任期已到,並非被逼退,當初在中油負責轉投資業務。

游松樹 淳品實業公司董事長

  • 說明已任職1年半,曾被告知做到3月20日,但因接任者不來,故被要求繼續擔任。

吳豐盛 國營事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政府對於直接投資事業的公股代表要求,重大事件須報請經濟部徵詢大股東意見,支持對公司有利、股東權益獲照顧且符合政府政策的決策。
  • 說明國營事業董事長月酬金有5級,最優約33萬元,最差約20萬元(唐榮30萬元)。
  • 承認公股事業薪資差距過小且有時未能與績效結合,承諾將再檢討經濟部所屬部分。

鄒若齊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說明中鋼投資的子公司主導型有24家,非主導型36家,共60家。
  • 解釋主導型指對日常營運管理與人事有完全控制權,非主導型則不控制經營團隊但了解財務狀況。
  • 否認中鋼子公司「與民爭利」,強調中鋼本身是民間公司,每個投資計畫都經過評核具經濟效益。
  • 說明中鋼投資公司需報部,經國營會報經濟部核定。

陳昭義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說明台糖與武智基金會(前糖業協會)的訴訟案,其中修改章程的訴訟已確定台糖勝訴,準備接收,但另一訴訟案尚未完全定案。
  • 表示目前不清楚糖業協會的財務情況,但知道有數十億資產,目標是順利平和接收。

相關後續

  • 經濟部應全面檢討現有工業用水量標準及用水量估算方式,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並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經濟部工業局應就所轄之林園工業區比照大社工業區成立廠商協進會,訂定自我管理規範及相關回饋機制,並於1週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
  • 經濟部應於2週內完成依環境基本法精神修正工業區管理法規草案及相關機制,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
  • 行政院應立即撤銷牛雜新增獨立貨品號列預告,不准自美加進口,以避免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並威脅國人健康。
  • 經濟部應於3個月內完成水費收費標準的檢討,並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及委員。
  • 國營事業應加強投資綠能及新創產業,檢討現行法規,並將輔導國內綠能及新創產業業績列入績效考核。
  • 經濟部應研議要求所屬國營事業及投資公司,比照中油、台電公司成立與高中職之產學合作專班,並於1個月內提出具體實施方案向委員會報告。
  • 經濟部應研議針對國營事業及轉投資事業之董事長、監察人、理監事及總經理等職務,禁止提名擬參選立法委員及其他公職而被勸退者,以避免捲入選舉賄選爭議。
  • 經濟部應於1週內彙整各國營事業轉投資事業之清單,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及委員,以檢視是否存在「與民爭利」情事。
  • 經濟部針對擬提高水費及徵收耗水費之政策規劃,需廣徵社會各界意見,必要時應召開公聽會,並將規劃方案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台糖公司就高職農業科系、台船公司就高職機械科、電機科、木工科、室內設計科及台水公司就高職電機科、配管科成立產學專班的提案撤案,併入第2案處理。
  • 經濟部及所屬機關事業所遴派之公民營事業與財團法人董監事及其他重要職務,遇有出缺時,建議採取「公開徵選」制,以納專門人才並杜絕政治酬庸。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經濟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 議事錄增列備註:「委員李貴敏表達核廢料應儘可能運出台灣。」
  • 經濟部應提供國營事業及經濟部所屬公股事業具經營主導權事業的董監事名單及簡歷。
  • 經濟部應於3個月內澈底檢討各轉投資公司及國營事業有無落實OECD規範的良善治理原則,並完全依據政府規定的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原始資料

公報
1042201
卷/期/冊
104/22/1
發布日期
2015-04-13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