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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審查:官員缺席、白色恐怖復辟爭議導致擇期再審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04-02

LawTrace 法律歷程:國家安全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及委員所提「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會議焦點集中於相關部會首長缺席、列席官員層級過低,以及修正草案內容可能導致「白色恐怖復辟」並限縮言論自由的爭議。多位立法委員強烈質疑修法內容對民間團體及網路的管制,並呼籲應納入轉型正義議題。最終,主席裁示該案擇期再審。

討論事項一

審查「國家安全法第二條之二、第五條之一及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及第二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核心議題包括擴大國家安全法適用範圍至網路及民間團體,以及成立「全國保防工作會報」等。
  • 會議中亦引發對戒嚴時期軍事審判不當判決的轉型正義議題討論。

相關爭議

  • 法務部部長及資通安全辦公室主任等主管機關首長缺席,導致委員質疑行政部門對法案的態度及討論的實質性。
  • 列席官員層級過低 (僅內政部次長),委員認為此重大法案應由更高層級官員負責,是對委員會的輕視。
  • 修正草案將民間團體納入保防對象,並由內政部主管,引發委員擔憂可能復辟「白色恐怖」或「警察國家」。
  • 增訂條文(特別是第五條之二)被認為將網際網路納入國安範圍並可能限制言論自由,被視為「一網打盡」且過於嚴苛。
  • 行政院提議成立「全國保防工作會報」,被質疑是創設一個「小型國安會」,權力過大且缺乏監督。
  • 姚文智委員的「國家安全法第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關於不當軍事審判轉型正義)提案長期遭程序委員會阻擋,委員要求應一併排審以全面討論國安法。
  • 多數委員認為此修正草案在社會上沒有共識,若強行推動將引發軒然大波,甚至導致政府不穩。

立法委員發言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質疑法務部部長及資通安全辦公室主任等相關部會首長缺席,認為沒有人能對法案負全責。
  • 擔憂將民間團體納入保防對象,可能導致「民間保防」成為另一次「白色恐怖」。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抱怨相關主管部會首長缺席,質疑他們迴避責任或不同意草案內容。
  • 要求將其提出的「國家安全法第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關於戒嚴時期不當軍事審判的轉型正義)一併排審,指出該案已被程序委員會擋了53次。
  • 透過歷史案例說明蔣介石在戒嚴時期對軍事審判的干預,強調轉型正義的重要性,批評國民黨不願面對真相。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建議先協商,以達成共識再處理法案。
  • 提醒本會期已過半,應思考哪些法案應優先審查,避免任期結束前法案積壓。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批評列席官員層級過低,認為是對內政委員會的輕視。
  • 指出修正草案中的「全國保防工作會報」形同「小型國安會」,是「白色恐怖復辟」與「警察國家」的象徵。
  • 認為該法案將限縮言論自由、侵害人權,在社會無共識前應退回重議。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強調國安法審查應極為慎重,回顧過去國安三法審查時曾發生重大抗爭。
  • 憂慮修正草案將網際網路納入國安範圍並擴大社會保防至民間團體,是「白色恐怖復辟」。
  • 批評設立「全國保防工作會報」是創設一個「小國安會」,是全世界最嚴苛的法案。
  • 建議在未取得共識前,應停止審查該法案,避免引起社會軒然大波。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主席裁示該案擇期再審。
  • 主席同意將姚文智委員提出的國安法修正案在送到委員會後優先排審。

原始資料

公報
1042701
卷/期/冊
104/27/1
發布日期
2015-04-23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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