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台美軍事合作與亞投行參與風險效益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04-02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舉行會議,首先討論台美國防工業合作現況與未來展望,通過3項臨時提案以強化國防自主與工業合作透明度。隨後,外交部、財政部、陸委會及中央銀行就我國申請加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IIB)的風險與效益進行專案報告及質詢。會議聚焦於亞投行參與的決策程序、名稱與國家尊嚴、經濟效益及兩岸關係等議題,委員對政府決策過程的倉促性、名稱矮化風險及效益評估的充分性提出質疑,行政部門則強調爭取參與機會及維護國家尊嚴的立場。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上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二
邀請國防部部長、經濟部次長率工業局局長報告「台美國防工業合作現況和未來展望」
核心議題
- 探討台美國防工業合作的現況與未來發展,特別關注軍購案工業合作額度的運用、後勤維保能量的建立及國防自主的目標。
- 討論如何提升工業合作的效益,包括技術轉移、資源整合及資訊公開透明。
相關爭議
工業合作額度分配與透明度:委員提案要求優先支應國防工合需求,逐步增加國防運用比例,並要求國防部與經濟部公開工合額度、產業運用規劃、民間合作條件及廠商等資訊,以提升透明度。
立法委員發言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軍購工業合作額度須優先支應國防工合需求,並逐步增加國防運用比例。
- 提案要求國防部與經濟部合作,爭取後勤修能技術轉移,並運用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能力統合國防科技工業與民間產業資源,以達成國防自主目標。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軍購工業合作額度須優先支應國防工合需求,並逐步增加國防運用比例。
- 提案要求國防部與經濟部合作,爭取後勤修能技術轉移,並運用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能力統合國防科技工業與民間產業資源,以達成國防自主目標。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防部與經濟部應將工業合作相關額度、點數、產業發展運用規劃、民間合作條件及廠商等資訊公開於網站,以解決工業界對工合內容不清楚及機制缺乏透明化的問題。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防部與經濟部應將工業合作相關額度、點數、產業發展運用規劃、民間合作條件及廠商等資訊公開於網站。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防部與經濟部應將工業合作相關額度、點數、產業發展運用規劃、民間合作條件及廠商等資訊公開於網站。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防部與經濟部應將工業合作相關額度、點數、產業發展運用規劃、民間合作條件及廠商等資訊公開於網站。
相關人員回應
劉震武 國防部軍備副部長
- 針對委員質詢進行即席答復。
吳明機 經濟部工業局局長
- 針對委員質詢進行即席答復。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單位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楊應雄、周倪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通過臨時提案3案,內容包括:軍購工業合作額度須優先支應國防工合需求並逐步增加比例;國防部與經濟部工業局應合作爭取後勤修能技術轉移,並運用中科院能力統合國防科技工業與民間產業資源;國防部與經濟部應將工業合作相關資訊公開於網站。
討論事項三
邀請外交部部長、財政部部長、中央銀行總裁、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報告「我國申請加入亞投行的風險與效益評估」
核心議題
- 評估我國申請加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IIB)的潛在風險與效益,包括國際參與、經貿外交拓展、兩岸關係及對廠商商機的影響。
- 探討亞投行籌建進度、各國加入情形、章程談判,以及我國參與的名稱、地位與決策程序等關鍵議題。
相關爭議
- 決策程序爭議:委員質疑政府申請加入亞投行的決策過程倉促,缺乏國會和民間的充分參與及監督,尤其是在總統拍板前,各部會評估報告尚未最終完成,且在最後2天才決定遞交意向書。
- 名稱與國家尊嚴:委員高度關切台灣加入亞投行的名稱與地位問題,擔憂可能被矮化,損及國家尊嚴。外交部堅持不接受任何矮化安排,財政部則表示若不符合國家尊嚴將不加入,並以WTO或APEC模式為參考底線。
- 美國態度與國際情勢判讀:初期美國對各國加入亞投行持保留態度,後轉為尊重與合作意願。委員質疑政府對美國態度轉變的判讀是否過於樂觀,以及是否過於急切地「集體過馬路」而未充分評估。
- 效益與風險評估:委員質疑政府對加入亞投行的經濟效益評估過於樂觀,認為實際獲利可能有限,並擔憂中國主導的亞投行運作模式不透明,可能涉及政治目的(如人民幣國際化、一帶一路戰略),甚至損及台灣利益。
- 遞件管道與兩岸關係:委員質疑財政部透過陸委會向國台辦轉交意向書的「雙軌制」做法,認為此舉將國際經濟事務「兩岸化」,可能被中國視為地方政府,進一步矮化台灣地位。政府解釋是為確保對方收到,且已建立財政部與籌備處直接聯繫管道。
- WHO模式爭議:委員管碧玲質疑財政部對「WHO模式」(台灣為中國一省、觀察員身分)是否接受的態度,認為其模稜兩可,可能預留接受矮化模式的空間,但外交部長林永樂明確表示不接受。
- 國安會決策機制:委員質疑國安會在如此重要的國際參與決策中,未召開正式會議進行政策評估,顯示決策機制存在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在亞投行申請過程中的程序是否公開透明,以及是否受到國會與社會監督。
- 關切美方對台灣加入亞投行的態度,從最初的不樂見轉為尊重的原因。
- 質疑財政部幕僚作業不足,連亞投行籌備處的傳真號碼都不知道,以及採取雙軌制遞件是否妥當。
- 要求政府評估過去參與國際金融組織的實際效益。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詢問亞投行與其他國際開發銀行的差異,特別是其投資銀行性質與主導國的權力分配。
- 認為亞投行的關鍵在於政治外交利益而非單純經濟利益,並質疑中國放棄否決權後,章程制定方向與美日加等國仍觀望的原因。
- 關切中國大陸透過亞投行推動人民幣國際化的金融戰略意圖。
- 要求各單位對台灣加入亞投行後可能面臨的不同情境,包括被退件或無法成為創始會員國的因應方案。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詢問中國大陸成立亞投行的戰略目標,認為其具有國力發展企圖和經濟需求。
- 質疑在國際情勢明朗前,台灣是否抱持觀望態度,以及加入亞投行是否為台灣發展的必然選擇。
- 關切民間對加入亞投行出現「黑箱作業」的聲音,要求政府加強與民間溝通,說明決策細節與原則。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質疑美國F-18軍機迫降台南的政治意涵,認為與M503及亞投行爭議有關。
- 批評財政部長「22億變壁紙」的說法,認為是輕忽人民血汗錢,並過度神話亞投行效益。
- 主張政府不應急於在中國設定的框架下遞件,應凝聚國內共識、接受國會監督,光明正大加入。
- 強調主權的重要性,批評政府遞件方式有矮化國格之嫌,並要求外交部在談判中堅持高標。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肯定外交部長在亞投行名稱問題上的堅持,認為在國際政治現實下,政府的務實態度是正確的。
- 強調台灣不能自絕於中國大陸國力不斷膨脹的國際現實,應務實參與國際組織以避免被邊緣化。
- 認為美方並未反對台灣加入亞投行,且隨著更多大國加入,亞投行將更符合國際規範,對台灣是保障。
- 不認為美軍機迫降與亞投行議題有關聯,純屬機件故障,並肯定台美友誼。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詢問美方對台灣參與亞投行表達關切的具體內容與單位層級,以及其是否代表壓力。
- 質疑政府決策程序,特別是國安會會議的合憲性與民間參與決策的途徑。
- 高度期待台灣加入亞投行,認為應將其視為突破外交困境、拓展經貿外交的新典範,並強調在名稱與身分上不應被矮化。
- 建議外交部與財政部將參與亞投行視為外交使命,藉此建立與未設駐處國家的互信與合作關係,特別是與印度及新加坡的互動。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爭取參與亞投行的決策過程過於倉促,缺乏充分討論與社會溝通。
- 關切各部會初期對加入亞投行態度保留,最終卻情勢翻轉的原因。
- 詢問政府在亞投行章程制定階段將提出的具體主張,包括對環境影響評估、社會公平、反貪污、獨裁等議題的立場。
- 關切若亞投行維持不透明或不符合國際標準,政府是否有設定停損點,以及如何維持台灣在亞太地區布局的自主性與靈活性。
- 質疑陸委會與中方在蕭前副總統表達意願前,未就亞投行議題進行意見交換,以及中方「一中框架」回應後,政府如何應對名稱與地位問題。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在遞交亞投行意向書時,未明確使用國號或「財政部」名義,是自貶身價,將多邊關係陷入兩岸關係陷阱。
- 擔憂中國大陸會以台灣不具國家身分為由拒絕加入,並批評政府為爭取話語權而犧牲國格。
- 批評政府對中國大陸經濟情勢(外強中乾、人民幣風險)缺乏務實分析,認為亞投行是習近平的政治生命逆勢操作。
- 質疑政府對亞投行經濟效益的分析不足,未能說明對國家經濟利益的具體好處,並關切中國大陸在東南亞的基礎建設布局(如克拉運河)對台灣的潛在威脅。
- 批評政府在亞投行決策過程中,未主動向財政委員會報告,且各部會對經濟面向問題缺乏了解。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將加入亞投行定位為「啟動重大政策」,但各部會提出的「衝擊影響評估」過於簡略,缺乏深度分析與沙盤推演。
- 要求外交部應堅持以APEC或WTO模式加入亞投行,並堅決拒絕任何損及國格與尊嚴的矮化方案(如WHO模式)。
- 質疑政府在亞投行議題上,將國際經濟事務「兩岸化」,透過陸委會向國台辦遞交意向書,可能導致台灣被框限在「一國兩區」的架構下。
- 呼籲政府應運用創意,透過各種外交管道爭取支持,並與重視人權的歐洲國家合作,共同參與亞投行規則的設立,而非被動接受中國主導的遊戲規則。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肯定外交部長在維護國家尊嚴上的堅持,並認為加入亞投行是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的機會。
- 認為亞投行是國際組織也是政治匯集,對台灣絕對有利,無論設在哪裡都應積極爭取。
- 指出中國大陸放棄否決權是策略運用,導致多國跟進,政府應有計畫、有步驟地推動,並及時公布資訊。
- 強調談判不應過早揭露底線,朝野應協助政府度過門檻,並思考章程對台灣最有利的方案,不應在名稱問題上過度爭吵。
- 要求陸委會預判中國大陸的大戰略,包括人民幣國際化等下一步動作,以利台灣預為準備。
- 認為美軍F-18戰機迫降事件與亞投行無關,是台美互信的體現,並呼籲加強聯合作戰。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安會從頭到尾未正式列管亞投行政策評估,顯示決策機制荒腔走板,並批評由財政部主導評估不妥。
- 指控政府在總統做成決策(告知美方、蕭前副總統表達意願)時,財政部第二次評估報告尚未完成,是粗糙決策。
- 質疑若台灣未能成為創始會員國,將面臨更大外交挫敗,且政府未事先與中國協商可接受的底線。
- 要求政府評估所有模式(APEC、WTO、ADB)的可行性及底線,並堅持兩岸互不隸屬的底線。
- 批評政府外交工作「看報紙辦事」,在3月24日片面告知美方參與意願前,未透過正式管道探詢美方真實態度。
- 強調無人反對參與國際組織,但政府應在決策前進行完整的政策評估,包括風險與效益。
相關人員回應
林永樂 外交部部長
- 亞投行倡議由中國大陸提出,旨在促進亞洲基礎設施投資,目前已有50個創始會員國申請,涵蓋五大洲,英國等歐洲多國及美日盟邦陸續加入,美國態度已轉為歡迎合作。
- 我國參與亞投行有利於擴大國際參與、強化跨區域經貿金融佈局,善盡國際社會責任,並增加國際能見度及話語權。
- 參與亞投行可為我國廠商尋求東南亞、中亞、中東等地區基礎建設龐大商機,並加強與會員國(尤其未設駐處國家)的雙邊經貿及合作關係。
- 我國已遞交參與意向書,希望爭取參與章程制定,保障我國權益與地位,將堅持以可接受之適當名稱、平等地位及尊嚴待遇為前提參加。
- 強調亞投行是政府間的國際金融組織,我國參與國際金融組織有助於外交空間。
- 美方對亞投行態度已從初期關切轉為尊重各國決定,並希望亞投行符合國際標準、加強內部治理與透明度。
- 政府決策過程經過跨部會會議與國安高層會議,提出意向書是表達參與意願,後續實質協商將接受國會監督。
- 堅決不接受任何損及國格與尊嚴的矮化安排,如中國大陸要求台灣為其一省的模式,並以WTO或APEC模式為參考底線。
- 美軍F-18戰機迫降台南純屬機件故障,與亞投行議題無關,反映台美密切友誼與合作關係。
- 財政部是亞投行申請的主管機關,外交部負責協助與國際事務的協調。
吳當傑 財政部次長
- 亞投行是政府間的亞洲區域多邊開發機構,側重亞洲基礎建設,與亞銀宗旨不同。
- 亞投行法定資本額1,000億美元,亞洲區域內會員投票權占75%,創始會員國於3月31日截止申請。
- 我國自2014年11月起即研擬因應對策,經跨部會評估後,於2015年3月31日遞交參與意向書,表明希望成為創始會員之意向。
- 我國加入亞投行可增加參與國際事務機會、提升國際能見度,有助融入區域經濟整合,並拓展兩岸經貿合作新方向及增加廠商跨國商機。
- 我國加入亞投行必須在維持國家尊嚴前提下爭取,並考量美方對治理透明度的關切及兩岸關係特殊性。
- 強調「先舉手,未來才有發言權」,遞交意向書是表達參與意願,未來入會談判將本對等原則爭取國家利益,並接受國會及全民監督。
- 澄清財政部長「22億變壁紙」的說法是比喻,國際金融組織不會有投資損失。
- 台灣在亞洲開發銀行已承攬約5億美元採購合約及5千萬美元顧問合約,若加入亞投行可望獲得更多間接商機。
- 承認初期美方對台灣加入亞投行有不樂見立場,但3月後國際情勢轉變,美方態度鬆綁,轉為尊重。
- 財政部遞交意向書是直接傳真至亞投行籌備秘書處,同時透過陸委會轉交國台辦,採雙管道確保對方收到,並非將國際事務兩岸化。
- 承諾未來會虛心聽取外界聲音,並透過多元管道向民眾說明,確保資訊透明,接受國會監督。
- 強調台灣擁有龐大外匯存底、超額儲蓄及工程技術與經驗,參與亞投行對金融業及廠商具實質效益。
林祖嘉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亞投行是政府間性質的亞洲區域多邊開發機構,側重亞洲基礎建設,與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宗旨不同。
- 政府積極參與區域經濟組織是既定政策,堅守國家尊嚴和權益,無論加入身分、名稱及相關權益均不能被矮化。
- 陸委會已將研析意見提供財政部彙整,並參與行政院跨部會會議及國安高層會議,決定掌握時機表達參與意願。
- 台灣參與亞投行可對亞洲經貿發展做出貢獻,有助台灣業者獲得工程標案及拓展金融業商機。
- 兩岸共同參與亞投行,有利建立雙方在國際間良性互動新模式,共創雙贏新局。
- 經行政院核定,由陸委會協助財政部轉交我國參與意向書,但未來加入的身分、名稱等仍將確保我方權益。
- 3月31日遞送意向書是先表達參與意願,未來各相關機關將密切注意發展,秉持「對等、尊嚴」原則爭取最大權益,並落實國會監督。
- 陸委會與國台辦是兩岸正式的官方溝通管道,在本次亞投行遞件中扮演信差角色,未來協商將由財政部主導。
楊金龍 中央銀行副總裁
- 台灣作為全球第26大經濟體,擁有龐大外匯存底,在國際金融方面實力堅強,參與亞投行是務實做法。
- 亞投行可將亞洲地區超額儲蓄導入基礎建設,加速經濟成長,有助台灣出口及經濟成長,提供廠商商機。
- 亞投行發行債券可為持有外匯存底國家提供高品質投資工具,提升報酬率並分散風險。
- 先進國家加入亞投行可提升其內部治理及營運透明度,美國對亞投行態度已轉為歡迎合作。
- 中國大陸透過亞投行有發展人民幣國際化的意圖,這是美國關切的議題之一。
- 台灣加入亞投行的間接效益大於直接效益,有助於台灣經濟在全球及亞洲地區的角色。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單位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潘維剛、馬文君、黃昭順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42801
- 卷/期/冊
- 104/28/1
- 發布日期
- 2015-04-24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