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委員會審查道交條例及質詢交通瓶頸與工安議題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04-13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本次會議併案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並邀請交通部就「交通瓶頸路段『陸海空』之改善措施」進行報告及備質詢。會議聚焦於台中捷運工安事故責任歸屬、國道5號塞車問題、桃園機場跑道啟用爭議、無障礙計程車普及率及南迴鐵路電氣化等議題。多位立委對交通部政策執行及監督提出質疑,並提出具體建議,部分臨時提案經討論後通過。
討論事項一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併案審查)
核心議題
- 本次議程主要針對行政院與多位立法委員所提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併案審查。
- 審查內容涵蓋道路標誌、標線、號誌的設置與管理、增訂條文、罰則修訂,以及特定交通違規行為的處罰標準。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3條、第7條之2、增訂第7條之3、增訂第8條之1、第50條、增訂第53條之1、第63條、第74條、第76條及增訂第85條之5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第4條條文依行政院提案及委員修正動議,修正第一項與第四項,其餘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第21條條文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
- 第45條條文依行政院提案及委員修正動議,修正第一項第11款與第二項,其餘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第80條條文依委員提案,修正第一項序文,其餘照案通過。
- 全部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毋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召集委員楊麗環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二
交通瓶頸路段「陸海空」之改善措施報告及備質詢
核心議題
- 交通部就國內陸海空交通瓶頸路段的改善措施提出報告,特別關注連續假期龐大旅運需求所造成的鐵公路及海空運輸壅塞問題。
- 討論範疇涵蓋工程改善、管理手段、公共運輸推廣、即時資訊提供及緊急應變機制,並就台中捷運工安、國道5號塞車、桃園機場跑道等議題進行質詢。
相關爭議
- 台中捷運工安事件責任歸屬:立委質疑行政院長要求地方政府檢討,但三方契約顯示交通部負責督導進度與經費,台北市政府負責設計施工,地方政府負責都市變更與用地取得,認為中央有推卸責任之嫌。
- 國道5號塞車對策成效不彰:立委批評交通部對連假塞車問題缺乏具體對策,部長「90分鐘」承諾跳票,質疑匝道儀控時間過長導致回堵,以及雪隧科技執法恐慌性拉長車距加劇塞車。
- 桃園機場南跑道驗收與安全:立委質疑南跑道在未正式驗收前即啟用,且滑行道燈光設備存在問題,影響飛安與班機延誤,部長對此細節狀況不甚清楚。
- 無障礙計程車普及率過低:立委指出全國無障礙計程車數量嚴重不足,政府補助、國內車廠生產意願及市場機制問題,並反對對身心障礙者多收50元費用。
- 南迴鐵路電氣化工程瓶頸:南迴鐵路電氣化工程因隧道淨高不足,可能需降挖導致鐵路停駛1至2年,引發對台東地區運輸黑暗期的擔憂。
- 原住民鄉道養護經費不足:立委指責交通部長期漠視原住民鄉道養護問題,經費嚴重不足,導致縣市政府解編鄉道,影響國土保安與水庫淤積。
- 交通部對工安事件監督態度:立委批評交通部對重大工安事件的回答充滿政治考量,未從專業角度承擔主辦單位監督不周的責任,並憂心交通建設部成立後恐成災難。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在一週內提出中捷工安事件全面檢視報告,強調安全第一,不應盲目趕工。
- 質疑國道5號塞車對策無效,指出匝道回堵與雪隧科技執法造成恐慌性塞車是主因。
- 建議提升大眾運輸系統效率,推動觀光套票及門對門接駁系統,並加強替代道路宣導。
- 要求觀光局針對全國國道旁大型遊樂區進行跨業者合作,推行套票鼓勵搭乘大眾運輸。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台中捷運工安意外中,中央與地方政府互推責任,認為交通部應具體承擔責任。
- 對國道5號塞車問題提出10點具體建議,包括提高南港-坪林段速限至80公里、雪隧設立超龜速車道、塞車路段調撥客運專用道、取消雪隧車距科技執法、調整匝道儀控時間、假日離峰免費計程、完成國道宜4上下匝道、補助宜蘭縣政府接駁配套、增加東部直達列車班次。
- 要求交通部於1週內就其提出的10大方案給予書面答覆。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痛批中央政府對台中捷運工安事件推卸責任,指出三方契約中交通部負責進度與經費督導,北捷負責設計施工,台中市負責都市計畫與用地取得。
- 質疑桃園機場南跑道未經驗收即啟用,且滑行道燈光設備有問題,影響飛安與班機延誤,認為其中有弊案。
- 要求交通部立即查明桃園機場南跑道驗收狀況及滑行道燈光設備問題,並追究責任。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關切台中捷運工安事件是人為疏失,要求交通部在所有工程中落實工安SOP。
- 肯定南迴公路草埔到安朔隧道工程的工安措施,但擔憂平時督導不實及居民反映的污染問題。
- 建議交通部檢討大武養灘土方處理方式,並協調水利署與環評問題。
- 要求交通部訂定偏遠原住民地區土地徵收的通案性補償原則,提高補償金以避免強制徵收及長期協商。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批評交通部對連續假日塞車問題的對策跳票,部長「90分鐘」承諾是笑話。
- 質疑車牌分流方案侵犯人權且缺乏配套,建議大眾運輸票價優惠以增加誘因。
- 建議調整匝道儀控時間及彈性化管理,並在雪山隧道內設置車距參考指示牌。
- 要求交通部考量觀光景點容量,加強景點接駁配套,並透過智慧看板提前告知遊客景點狀況。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揭露台中捷運綠線整體工程進度落後10%,而非官員聲稱的超前,質疑趕工導致工安事故。
- 指出工安事故主因在於使用不合格機械、不應施作時間施工、不符程序吊掛、未採適當交管。
- 要求交通部通令所有業管工程重新清查工安安全規定的SOP,並及時、即刻要求落實,不能怠慢。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批評交通部對台中捷運工安事件的回答充滿政治考量,認為交通部尚未準備好接掌交通建設部。
- 強調工安事故是施工不當而非單純趕工問題,指出廠商未依約通報、白天施工等違規行為。
- 質疑交通部不敢直接究責遠揚營造,認為交通部作為主辦單位監督不周,應向社會道歉並反省公共工程施工文化。
- 建議雪山隧道科技執法應暫緩懲處6個月,而非暫緩政策執行,以提供宣導期並避免民眾恐慌。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強調交通部對重大公共工程監督應堅持原則,避免與地方政府互推責任,並要求得標廠商確保工程品質與施工安全。
- 關切桃園捷運及鐵路高架化因地方政府變更計畫而停擺,要求交通部主動溝通協調地方政府,以國家發展為重。
- 建議五楊高架增設楊梅交流道以加強疏散,並研究北北桃地區新的跨區交通路廊或上下兩層通行方式以節省土地。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分析台中捷運工安事故主因是曲線鋼梁吊掛未設支撐柱,施工計畫審核與監督存在嚴重問題。
- 再次提醒國道5號塞車問題,反對貿然公布單雙號管制方案,建議政策成熟後再發言。
- 建議交通部應增加替代道路的誘因,如在坪林段增加休閒景觀,或改善台2線道路整備,以分散車流。
- 建議雪山隧道車距規定應具彈性,考量車速與車流量,並探討龜速車及隧道內排氣問題。
孫大千 立法委員
- 指出全國無障礙計程車數量嚴重不足,無法滿足身心障礙者需求,建議政府應積極推動普及化。
- 建議交通部協調本土車廠投入無障礙計程車生產,並提供補貼獎勵以降低車價。
- 建議交通部應訂定明確目標,要求每個車隊達到一定比例的無障礙計程車,並提供協助解決經營困難。
- 堅決反對北北基對身心障礙者搭乘無障礙計程車多收50元,認為此舉不合理且歧視。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指出交通部是台中捷運綠線主管機關且出資最多,質疑當時由毛治國部長主導的三方協議,要求交通部對工安事件提出痛切檢討報告並釐清責任歸屬。
- 質疑曲線鋼梁未設支架、吊車噸數不足等施工問題,要求北捷與遠揚營造負責。
- 指出北捷違反交維計畫提前施工,要求交通部查明事故原因並追究責任。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希望中捷工安事件能對未來公共工程發揮啟示作用,要求交通部檢討工程施作與責任釐清的改善空間。
- 質疑國道5號科技執法是否會如期上路,並要求交通部協調內政部檢討執法妥適性及50公尺車距辨識問題。
- 詢問單雙號車牌管制措施的成效評估,並建議地方政府推動Ubike等輕旅行交通工具。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質詢部長對原住民鄉道管理與總長度不了解,批評交通部長期忽視原住民道路養護問題。
- 指出原住民鄉道及部落聯絡道路養護經費嚴重不足,導致縣市政府解編鄉道,恐造成道路崩塌、泥沙流入水庫,影響國土保安與水源。
- 要求交通部向行政院長及主計總處反映,提高原住民鄉道養護經費,並檢討中央統籌分配款制度,避免鄉道成為孤兒。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希望交通部記取清明節連假塞車經驗,在後續督導工作上做整體檢討,徹底改善。
- 建議交通部無須做通行時間的信心喊話,應將配套措施做好,讓民眾方便。
- 建議屏東水底寮5道交叉路口處應申請補助,改用智慧型儀控管理,減少堵車時間。
- 關切台鐵人力不足導致工作過勞與行車安全問題,要求儘快補齊人力並加強設施改善。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針對台中捷運工安事件,肯定台北市長柯文哲的負責態度,並建議交通部參考,避免推卸責任。
- 指出台鐵普悠瑪號改點後,播報系統與小電視未及時更新,反映SOP執行不確實,要求立即改正。
- 建議民航局與航空公司研究,將台東到台北航線未滿座的優惠票開放給臨櫃購買的民眾,以紓緩火車擁塞。
- 關切南迴鐵路電氣化工程因隧道淨高不足,可能導致停駛1至2年,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及替代方案,將傷害降至最低。
相關人員回應
陳建宇 交通部部長
- 回應中捷工安事件,強調院長期待工安、交維做好,達到零工安事件,並說明三方契約權責分工,交通部負責進度督導及經費分配。
- 承諾一週內提出全面檢視工安報告,強調工安第一,尊重專業時程管控,不因進度影響安全。
- 提出解決國道5號塞車七大方向,包括引導小車流至公共運輸、搭配台鐵高折扣、處理地方接駁運輸、協助地方調整路線與補助。
- 承諾會徹底了解桃園機場南跑道驗收與滑行道燈光設備問題,如有弊案將請政風單位徹查,如有責任將追究。
- 同意將委員提出的原住民土地徵收補償問題納入研究,訂定通案性原則並報院爭取。
- 回應無障礙計程車問題,表示已開會了解,將研究價格降低、政府補助、車隊扶助、與復康巴士結合等,今年目標補助390輛。
- 承諾將要求交通部所有業管工程重新清查工安安全規定的SOP,並及時、即刻要求落實,不能怠慢。
- 強調中央與地方分工合作,交通部負責計畫進度管控,地方負責工程施作的確實督導責任。
- 表示會請運研所檢視北北桃區域性路廊研究,探討五楊高架之外的替代途徑或多層通行可能性。
- 承諾會主動了解屏東縣等縣市政府解編鄉道的原因,並提供協助,但強調鄉道是縣府主管,經費非交通部處理。
- 表示會請鐵工局提出南迴鐵路電氣化隧道淨高不足問題的專案報告,評估替代方案,並承諾3個月內提出。
林繼國 路政司 交通部
- 報告交通瓶頸改善措施,強調連續假期交通尖峰特性,除工程改善外,將以鼓勵公共運輸、減少私人運具為原則。
- 說明國道管制採供需管理與時空分散策略,包括降低需求(單一費率、高乘載等)、增加供給(開放路肩)、時間分散(暫停收費等)及空間分散(替代路線、路況資訊)。
- 說明公共運輸服務強化措施,包括東部地區臺鐵加開列車、國道客運加密;西部地區高鐵主軸、國道客運與臺鐵輔助;離島地區航空運輸為主、軍機海運協助。
- 回應原住民鄉道養護經費問題,認為應提高經費,但說明鄉道解編需經地方政府評估、部會審核、報院程序。
陳彥伯 高公局 交通部
- 承諾將更加精進所有疏運措施,想盡辦法紓解國道5號擁塞情形。
- 說明民國99年9月曾因應民意放寬匝道管控秒差,結果造成高速公路回堵至地方,情況更糟。
- 說明雪隧車距在交通堵塞時可允許縮短至20公尺。
- 回應雪山隧道科技執法爭議,表示會與內政部國道公路警察局協調執法方式,並研議如何妥適執行該政策。
胡湘麟 鐵工局 交通部
- 說明台中捷運綠線整體計畫進度落後10%,而非超前,但發生工安事故的標案進度略超前。
- 說明台中捷運綠線總共有18個站,到3月底實際進度為59.82%,預算執行率80.7%均落後。
- 說明中捷工安事故發生時,高鐵局未派人到現場,高鐵局主要負責企劃管理。
- 說明南迴鐵路電氣化工程遇到隧道淨高不足問題,正協調克服,若需降挖可能導致停駛1至2年,需靠公路客運接駁,目前仍在評估中。
簡哲宏 工管處 台北市捷運局
- 說明台中捷運綠線路線長度16公里,有18個站。
- 說明中捷發包給遠揚工程是透過公開招標方式。
- 回應交維計畫爭議,表示交維計畫報台中市政府核定,對於交維計畫認知與台中市政府有不同,但未來會以夜間施工為主。
徐榮崇 組長 交通部高鐵局
- 確認台中捷運綠線工程進度到3月底是落後,4月份統計資料尚未出爐。
謝謂君 觀光局 交通部
- 建議臨時提案第1案中「要求交通部應增加」修正為「建議交通部應增加」台灣好行路線與服務時間。
陳進生 航政司 交通部
- 回應桃園機場南跑道驗收問題,表示預計下半年才會正式驗收,但飛測與安全已確定。
林志明 民航局 交通部
- 說明桃園機場南跑道於1月8日啟用是經過飛測確認安全後才啟用。
- 回應台東到台北航空搭乘率問題,表示會與航空公司研究將未滿座的優惠票開放給臨櫃購買的民眾,並承諾一個月內協調。
周永暉 鐵路局 交通部
- 確認台鐵普悠瑪號改點已約一個月前確定,並承諾立即改正播報系統與小電視未更新的問題。
相關後續
- 交通部應增加「台灣好行」路線、拉長服務時間,並於假日將班距減少為15分鐘,以提高外來遊客搭乘意願。
- 交通部應擬定完整配套措施後,方能執行國道5號單雙號車牌管制政策。
- 交通部應協調內政部研議妥適執行雪山隧道科技執法的方案,並於6個月的宣導期間內暫緩實施懲處。
- 主管機關應於6個月內對適當提高國道高速公路最高時速限制進行研究並提出書面報告。
- 主管機關應於3個月內對差別費率折扣擴大實施效果進行研究並提出書面報告。
- 交通部應儘速向行政院爭取另行發放安朔—草埔隧道土地徵收「生活補償金」,並將協調進度定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 交通部應積極協助地方政府規劃桃園市桃園區和雙北市公車系統及捷運之聯絡網,並於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 交通部應督促桃園市政府通盤考量桃園航空城捷運及鐵路桃園段之開發形式,並儘快動工,提醒地方政府避免時間延宕經費被收回,並於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書面資料及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並於1星期內向高委員金素梅報告有關鄉道解編及後續相關問題。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43201
- 卷/期/冊
- 104/32/1
- 發布日期
- 2015-05-06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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