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預算解凍審查與金融議題質詢:涵蓋股市、保險及對陸曝險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04-13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度13項預算解凍案,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就各凍結項目提出專案報告。會議中,多位立法委員針對台灣股市動能、銀行對中國大陸曝險、問題保險公司處理、微型保險推動、靜止戶權益、亞投行參與及金融業過勞等廣泛金融議題進行質詢。最終,13項預算凍結案獲同意動支,並要求相關部會就質詢內容提供書面答復或研議。
討論事項一
彙總整理提出「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草案」提報院會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審查並彙總中央政府104年度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中營業及非營業部分的審查總報告草案,以提報院會討論。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草案內容通過,提報院會討論,請議事人員儘速函送。
- 經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等3委員會之審查報告送達後,授權議事人員整理,逕行提報院會併案討論。
討論事項二
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包括各單位決算、附屬單位營業基金及非營業特種基金的執行情況與審核結果。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就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出質詢。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就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出質詢。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就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出質詢。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就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出質詢。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就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出質詢。
李應元 立法委員
- 就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出質詢。
薛凌 立法委員
- 就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出質詢。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就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出質詢。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就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出質詢。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就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出質詢。
孫大千 立法委員
- 就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出質詢。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就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出質詢。
相關人員回應
林慶隆 審計長
- 對委員質詢進行答復。
石素梅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
- 對委員質詢進行答復。
黃天牧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對委員質詢進行答復。
吳當傑 財政部政務次長
- 對委員質詢進行答復。
楊偉甫 經濟部常務次長
- 對委員質詢進行答復。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鄭汝芬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分送各相關委員。
- 本次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案」部分,有關各單位預算之執行、政策之實施及特別事件之審核、救濟等事項,均照列。
討論事項三
「房地合一稅制改革中如何興建捷運青年宅具體措施以照顧弱勢與青年」專題報告 (104年4月2日)
核心議題
- 探討房地合一稅制改革背景下,如何規劃並興建捷運青年宅及合宜住宅,以具體措施照顧弱勢與青年族群的居住需求。
- 研議引導海外資金回台投資,並檢討國有土地地上權設定作業要點。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規劃22萬戶捷運青年宅或合宜住宅,作為房地合一稅制改革的配套措施。
- 提案要求內政部於4週內調查45歲以下年輕人對住屋需求的確切數據。
- 提案建議行政院相關部會研議推動可行方式,一次性處理稅務問題以利引導海外資金回台實質投資。
- 共同提案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允許地上權人將地上物一部連同應有地上權持份讓與他人。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要求內政部規劃22萬戶捷運青年宅或合宜住宅。
- 共同提案建議行政院相關部會引導海外資金回台實質投資。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要求內政部規劃22萬戶捷運青年宅或合宜住宅。
- 共同提案要求內政部調查年輕人住屋需求數據。
- 共同提案建議行政院相關部會引導海外資金回台實質投資。
- 共同提案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要求內政部規劃22萬戶捷運青年宅或合宜住宅。
- 共同提案要求內政部調查年輕人住屋需求數據。
- 共同提案建議行政院相關部會引導海外資金回台實質投資。
- 共同提案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要求內政部調查年輕人住屋需求數據。
李應元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財政部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准予地上權人得將地上物之一部,連同應有之地上權持份讓與他人,以解決地租、房屋稅捐催收及稅率適用爭議。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
薛凌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對委員質詢進行答復。
許文龍 內政部營建署署長
- 對委員質詢進行答復。
高仙桂 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對委員質詢進行答復。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潘維剛、盧秀燕、林滄敏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分送各相關委員。
- 通過臨時提案4案,主要內容包括規劃青年宅、調查住屋需求、引導資金回台及修正地上權作業要點。
討論事項四
審查或處理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請安排報告案計13案 (討論事項)
核心議題
審查金管會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13項凍結預算案的解凍專案報告,涵蓋一般行政、金融監理、證券期貨市場監理、保險監理及金融機構檢查等多個業務領域,以確保金管會各項業務推動順利。
相關爭議
- 金管會對大陸地區曝險控管是否足夠:許添財委員質疑台灣資金仍流向中國,且銀行對大陸曝險比率升高,金管會的掌控成效不彰。曾銘宗主委表示已嚴密掌控且未開放更多曝險,並將採行強化措施如增提準備金。
- 幸福、國寶人壽接管案的賠付成本與責任歸屬:吳秉叡、賴振昌、費鴻泰委員質疑政府賠付303億元(實質損失約223億元)的合理性與求償進度,以及媒體對財委會的批評。曾銘宗主委強調是依法行政,為保障50萬保戶權益,並已啟動刑事及民事求償程序,未來將透過「立即糾正措施」避免公帑支出。
- 靜止戶權益維護與宣導不足:盧秀燕委員指出台灣靜止戶高達4,980萬戶,凍結金額613億元,但民眾查詢意願低,質疑金管會宣導不足。曾銘宗主委表示會加強宣導,並將在臉書發布相關資訊。
- 股市量能不振與政策影響:林德福、盧秀燕、賴士葆、羅明才委員質疑台灣股市動能遲緩、量能不足,與鄰近國家股市表現脫節,並關切「滬港通」及證交稅等政策影響。曾銘宗主委認為是市場機制及比較基期問題,並表示揚升方案旨在提升交易效率,而非直接拉抬股價,且將檢討交易成本。
- 亞投行參與與資金籌措:林德福、羅明才、費鴻泰委員關心台灣加入亞投行的股款金額、資金來源及對金融業的影響。曾銘宗主委表示相關規定未明朗,股款需分階段繳納並由國庫支出,且加入亞投行有助於金融業「打亞洲盃」。
- 金融業勞工過勞調查公正性:盧秀燕委員質疑金管會委託四大公會調查金融業超時工作問題,恐有「球員兼裁判」疑慮。曾銘宗主委表示公會是中性組織,會確保調查真實客觀,並可作double check。
- 壽險公司治理與投資失利責任:孫大千委員關切新光人壽內部治理問題,特別是媒體報導公司找不該負責的員工頂罪。曾銘宗主委表示已進行專案檢查並要求改進,將追究真正責任人,並將嚴懲欺騙主管機關行為。
立法委員發言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未能有效提升股市量能,認為其政策僅關注短期表現,忽視經濟實體面與金融市場健全。
- 指出荷蘭ING國際集團報告新興經濟體資金反向流動,但台灣資金卻持續流向中國,對此感到警覺不足。
- 批評台灣銀行對中國曝險持續提高,質疑金管會對資金外逃的掌控成效不彰,擔憂中國經濟崩壞對台灣的影響。
- 認為金管會應關注經濟根本之道,而非僅表面膚淺的政策,並對台積電、大立光等優質企業外資持股過高表示擔憂。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詢幸福、國寶人壽接管及標售的法律依據,並詢問若不接管將導致的後果,以澄清外界對政府賠付的質疑。
- 指出媒體攻擊金管會以國家錢填補業者經營不善窟窿,認為應向民眾說明不接管可能引發的金融市場波動及50萬保戶權益歸零的風險。
- 質疑幸福人壽早期與國民黨的關係,以及繳黨費送保險專案是否圖利國民黨或掏空公司。
- 要求金管會和央行公開對中國大陸曝險金額的爭議計算方式,包括未計入短期貿易融資及僅計算20%的短期資金拆存,確保資訊透明。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股市動能遲緩、不活絡,與滬港股市氣勢如虹形成對比,質疑資金外流或政策對股市的影響。
- 關切台灣參與亞投行可能需繳納的股款金額,詢問是否由國庫支出,以及能否開放民間參與籌募。
- 質疑外資持續匯入但未進入股市,對台股量能幫助有限,擔憂台股大戶轉往陸港股市。
- 詢問金管會對股市交易時間、漲跌幅放寬等變革的宣導與配套措施,及揚升計畫不如預期的加溫措施。
- 關切微型保險推動5年成效不彰,續保率偏低,建議金管會加強宣導並提供政策誘因,以造福弱勢。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關切靜止戶問題,指出台灣靜止戶高達4,980萬戶,凍結金額613億元,銀行卻未計息,對民眾不公平。
- 質疑金管會對靜止戶解凍計息及查詢服務宣導不足,導致民眾知悉度低,要求加強推廣。
- 指出台灣股市漲幅遠低於東南亞及東北亞國家,質疑台灣股市動能不佳的原因,是否與經濟環境有關。
- 要求金管會提供金融業超時工作調查的題庫,質疑委託公會調查恐有「球員兼裁判」問題,建議應委託工會或兩方共同調查。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關切長照法資金來源問題,並指出老人信託、房屋逆向貸款等銀髮族金融商品推動不力,要求金管會突破困境,將其納入社會安全網推動計畫。
- 詢問股市漲跌幅放寬至10%後,金管會是否期待量能提高,並關切散戶投資人的適應狀況及宣導措施。
- 指出台灣股市量能萎縮,質疑是否因「滬港通」導致資金外流,要求金管會提出讓量能回升的具體目標與措施。
- 要求金管會對國營銀行對大陸曝險比重升高提出具體有效辦法,包括加強查核、提高權數及增提準備金等。
薛凌 立法委員
- 質詢金管會推動銀行3.0(行動化、網路化、數位化)的進度,指出台灣資訊投資佔比遠低於國外,要求金管會強力推動並培養相關人才。
- 詢問金管會對大陸曝險的計算方式、控管額度及天花板條款,並關切是否會提升或放寬額度。
- 指出台灣銀行業同質性高,詢問其最大障礙為何,並建議金管會檢討法令、鼓勵業者創新。
- 質疑保險監理存在「黑洞」,要求保險局說明RBC分級公布時程為何拖延至明年,並批評保險局網站資訊不透明、簡介空白。
- 指出保險業綜合審議虧損嚴重,要求金管會公布數據以提升危機意識,並詢問幸福、國寶人壽賠付金額的資金來源與規劃,關切保險安定基金提撥率是否足夠。
賴振昌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對幸福、國寶人壽賠付303億元(平均每人分攤1,317元)的態度過於輕鬆,認為這筆金額巨大且無形影響匪淺。
- 指出金管會依法對問題保險公司墊付資金應取得代位求償權,要求金管會具體說明對國華人壽883億元及幸福、國寶人壽303億元的求償進度與金額。
- 批評金管會對問題保險公司的事前管理與監督不足,讓其自行自救導致窟窿擴大,並質疑幸福人壽與國民黨的傳聞。
- 詢問金管會除了幸福、國寶人壽外,是否還有其他問題保險公司,點名朝陽人壽淨值為負,要求金管會積極處理。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指出全球股市強勢上漲,質詢台灣股市何時能跟上,並表示許多大陸投資人對台灣股市有興趣,詢問如何吸引陸資來台投資。
- 關切台灣上市櫃公司對大陸投資金額龐大,但陸資來台投資金額卻非常少,兩岸投資明顯失衡,要求金管會放寬陸資來台投資的窄門。
- 詢問金管會開放大陸人來台開設證券戶、銀行戶的籌備進度及預估引入資金量,建議在確保防制洗錢與投資者保護前提下,不設存款金額上限。
- 呼籲台灣金融市場應自由化、國際化,歡迎港資來台投資,並建議金管會檢討證交稅率,使其與國際接軌以提升競爭力。
孫大千 立法委員
- 關切新光人壽公司治理問題,特別是媒體報導公司為應付金管會調查而找不該負責的內部員工頂罪,要求金管會深入查證。
- 強調若公司高層欺騙主管機關,金管會除追究真正責任人外,更應重懲公司高層的欺騙行為,以維主管機關威信並警惕其他公司。
- 指出新光人壽作為上市公司,肩負對股東和保戶的雙重社會責任,要求金管會對其加強監理,確保其經營團隊健全,避免表現持續惡化。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肯定金管會及保險局在處理國寶、幸福人壽接管案上的努力,認為223億元的實際損失遠低於外界預期,並讚揚其勇氣處理歷屆政府未解決的問題。
- 呼籲社會不應指責金管會接管行為,指出問題早在李登輝、陳水扁時期就已存在,並強調金管會已立下規矩,要求資本適足率不足的公司限期增資,否則將接管。
- 呼籲獨派人士不應為意識形態反對台灣參與亞投行,並喊話中國大陸應敞開心胸,讓台灣以創始會員國身分加入,以利兩岸互動與台灣對亞洲的貢獻。
- 質疑投信投顧不能從事私募基金,而創投卻可以的邏輯,認為這是不合情理且阻礙投信投顧發展,要求金管會檢討相關規定。
相關人員回應
曾銘宗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表示金管會已嚴密掌控對大陸曝險風險,未做任何開放,並將採行加強檢查、督導銀行確保債權、審慎評估授信政策、協調監控信用風險等措施,且近期內將增提準備金。
- 澄清對股市點數沒有公開喊話或期待,心中有股市但沒有點數,並表示股市是經濟櫥窗,中長期會反映上市櫃基本面,台灣本益比與殖利率在合理水準。
- 說明幸福、國寶人壽接管是依保險法為保障50萬保戶權益的必要措施,實際損失約223億元,遠低於外界預期,並已啟動刑事及民事求償程序,未來將透過「立即糾正措施」避免公帑支出。
- 承認靜止戶問題,但因存款金額小且民眾忙碌而查詢意願低,將加強宣導並在臉書發布資訊。
- 表示台灣參與亞投行股款需分階段繳納,由國庫支出,並認為加入亞投行有助於金融業「打亞洲盃」。
- 說明金管會強力推動銀行3.0,但台灣資訊投資佔比相對低,未來會持續推動並培養資訊科技人才。
- 表示對大陸曝險額度維持淨值1倍的控管,且未來不會放寬。
- 承認台灣銀行業同質性高,將檢討法令是否妨礙產品創新,並鼓勵業者投入更多資源。
- 澄清媒體報導「台股是下坡補漲市場」非其發言,並表示對股市漲跌幅放寬至10%是為與國際接軌,提升市場效率,而非直接拉抬股價。
- 承諾會與保險公司協同強力推動微型保險,並加強宣導。
- 承諾會籌劃銀髮族金融商品推廣計畫,並表示房屋逆向抵押貸款目前由土地銀行試辦但案例很少。
- 表示對金融業過勞調查委託公會進行,公會是中性組織,會確保調查真實客觀,並可作double check,若有欺騙主管機關行為將重懲。
- 承諾將依法查處新光人壽內部治理問題,追究真正責任人,並重懲欺騙主管機關的行為。
- 表示金管會對金融業營業稅調整與財政部商量,理解保代保經若調為5%獲利幾乎被吃掉,但承認解釋上可能造成制度混亂,會與財政部溝通。
- 重申對股市發言會謹慎,強調主管機關責任在制定政策、規則、管理秩序及說清楚事實。
- 說明房地產壓力測試結果顯示,房價下降20%或30%對金融業的衝擊是在可承受範圍內,不會產生系統性風險。
- 表示已要求RBC較差的朝陽人壽增資,且淨值為負,將持續監管。
- 表示已與央行接洽陸資來台投資議題,央行無意見,但陸委會尚未回復,需全民共識,且現有QFII額度低,將進一步研議開放。
- 表示將開放大陸人來台開銀行OBU帳戶及購買基金等金融商品,但證券戶需進一步研議,預計吸引數千億美元華人海外資金回台,並強調防制洗錢與投資者保護。
- 表示台灣證交稅0.3%相對高,將整體檢討交易成本和費用,但現階段不談降證交稅。
李滿治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局長
- 表示保險資金運用有制度面與法規面規範,不認為存在「黑洞」。
- 說明保險法中立即糾正措施將於明年1月1日施行,資本分級為4級,因此RBC數據公布時程配合新法實施。
- 表示金管會已完成保險法修正,納入「立即糾正措施」,將自105年起實施,未來主管機關可在淨值為正時介入處理問題保險公司,不再需要使用公帑。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李委員應元、潘委員維剛及蔡委員正元所提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金管會以書面答復。
- 未及答復部分,請金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請於1週內送交相關委員。
- 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預算凍結報告案13案均已報告完畢,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43201
- 卷/期/冊
- 104/32/1
- 發布日期
- 2015-05-06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