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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財團法人預算與國防部凍結案,聚焦募兵制、採購及軍紀議題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04-20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本次會議首先審查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臺灣民主基金會及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4年度預算,並通過多項預算調整及決議。隨後,會議重點處理國防部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案,主要討論募兵制推動困境、軍品採購弊案、軍紀問題、太平島防務及自主國防等議題。立法委員對預算運用、透明度及人員管理提出質疑,國防部則回應說明並承諾改進。最終,多項凍結預算案獲准動支。

討論事項一

審查外交部主管「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4年度預算書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外交部主管之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臺灣民主基金會及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4年度預算案,涵蓋其工作計畫、收支狀況及特定業務運作。
  • 審查內容著重於預算編列的合理性、績效評估的透明度,以及人事費用的管理機制。

相關爭議

  •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預算報告缺乏具體績效數據,且人事分配資訊不透明,引發委員對其預算凍結及要求改進的爭議。
  • 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兼職費」編列浮濫,執行長與副執行長每月兼職費過高,委員要求提出整體人事制度報告以撙節預算。

立法委員發言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部分預算,因其預算書未能具體說明績效數據,缺乏有效監督依據。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部分預算,要求提出書面報告以改進績效數據呈現。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部分預算,要求提出書面報告以改進績效數據呈現。
  • 提案要求臺灣民主基金會就整體人事制度提出書面報告,以撙節浮濫編列的兼職費。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部分預算,要求提出書面報告以改進績效數據呈現。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比照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模式,明列國內外員額及員工薪資等用人費用,以利有效監督。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明列國內外員額及員工薪資等用人費用。
  • 提案要求臺灣民主基金會就整體人事制度提出書面報告,因其兼職費編列浮濫。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明列國內外員額及員工薪資等用人費用。
  • 提案要求臺灣民主基金會就整體人事制度提出書面報告,因其兼職費編列浮濫。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明列國內外員額及員工薪資等用人費用。
  • 提案要求臺灣民主基金會就整體人事制度提出書面報告,因其兼職費編列浮濫。

相關人員回應

柯森耀 外交部政務次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施文斌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秘書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黃德福 臺灣民主基金會執行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邱達生 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秘書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4年度預算中,業務支出減列305萬1,000元,改列為15億6,025萬2,000元,本期短絀改列為2億0,606萬7,000元。
  • 通過決議凍結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業務支出」項下1億元,待其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報告需改善績效數據呈現。
  • 通過決議要求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比照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明列國內外員額及員工薪資、獎金等用人費用,以利有效監督。
  • 通過決議要求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就整體人事制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檢討「兼職費」編列浮濫問題。
  • 全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提報院會,院會進行二讀前不須交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蕭美琴召集委員作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二

處理院會交付國防部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案等22案 (含機密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處理國防部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多達22項被院會決議凍結的預算案,旨在檢視國防部對凍結原因的改善報告並決定是否解凍。
  • 討論內容廣泛,聚焦於國軍募兵制推動成效、軍品採購弊案與防弊機制、軍紀事件頻傳對士氣的影響、太平島防務部署、國防智庫籌備進度以及對志願役因公傷殘人員的撫卹待遇等關鍵國防議題。

相關爭議

  • 募兵制推動困境:蕭美琴委員質疑募兵制實施後兵力募集未達需求,面臨嚴重人力缺口,應考量延長徵兵或恢復徵募兵制,並要求國防部提出具體風險管控措施。國防部則強調推動募兵制決心不變,並已透過加給等措施提升招募成效。
  • 軍品採購弊案與防弊機制:楊應雄及江啟臣委員質疑國防部採購弊案頻傳,包括特戰裝備、戰車履帶、裝甲運兵車變速箱等,要求國防部修訂作業要點、強化內控機制並公開透明採購資訊。國防部表示已著手修正相關規定,並設有採購稽核小組,但承認部分案件存在行政瑕疵。
  • 軍紀事件與士氣影響:蔡煌瑯、馬文君及周倪安委員關切阿帕契事件及其他軍紀問題對國軍士氣的打擊,質疑懲處連坐法與不教而殺的狀況,並要求國防部徹底檢討、整頓不良軍人、確保申訴管道有效性,並對無心之過者給予機會。國防部坦承有衝擊但士氣穩定,並承諾依法行政、檢討內規。
  • 太平島防務部署:林郁方委員主張應研究在太平島和東沙島部署Sea Chaparral飛彈的可行性,以因應南海局勢,並質疑國防部以「海島天候影響甚鉅」為由推託。國防部承認理由不佳,並表示會持續內部預置規劃,但需考量國安政策及不升高區域緊張情勢。
  • 志願役因公傷殘撫卹待遇:陳鎮湘委員指出志願役因公一等殘人員的撫卹慰助金額遠少於義務役及替代役同等傷殘人員,對募兵制推動造成嚴重問題,要求國防部檢討改進。國防部坦承有差距,並表示正在研究彌補方案。
  • 國防智庫籌備延宕:馬文君委員質疑國防智庫籌備已5年仍未完成,要求國防部提出具體期程。國防部表示正積極研究以財團法人形式成立,但需行政院及立法院同意,難以立即提出確切期程。
  • 國防預算與自主國防:黃偉哲及邱志偉委員質疑國防預算不足,馬總統未兌現GDP 3%目標,導致自主國防難以推動,並將有限資源投入亞投行而非國防。國防部回應需有效運用有限經費,並強調自主國防是國家決心。

立法委員發言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募兵制兵力募集未達需求,可能需考慮延長徵兵或恢復徵募兵制,要求國防部提出完整人力資源評估報告與風險管控措施。
  • 要求國防部就中科院UAV系統的服役狀況與媒體報導落差提供書面報告,並強調自主國防的重要性。
  • 對中研院民調顯示29歲以下年輕人有62%不反對恢復徵兵制感到驚訝,建議國防部深入研究民意變化。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關切國軍採購弊案頻傳,要求國防部修訂「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與維修作業要點」以強化防弊機制,並訂出明確研修完成期程。
  • 建議國防部擴大全民國防知性之旅規模,讓民眾公開了解國軍軍力,以轉化阿帕契事件對形象的衝擊。
  • 要求軍備局加快金馬地區國軍閒置土地釋出進度,提高歸還比例,並對未使用的土地進行深入檢討。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質疑中科院50億元備料問題,認為一次採購20年份備料不符經濟效益,建議軍方改變飛彈等武器一次購足的政策。
  • 主張應研究在太平島和東沙島部署Sea Chaparral飛彈的可行性,質疑國防部以「海島天候影響甚鉅」為由推託,認為此為不佳理由。
  • 對中研院民調顯示年輕人高比例支持恢復徵兵制感到驚訝,建議國防部參考研究,並質疑若民進黨執政是否可能恢復徵兵。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參與泛太平洋區域軍演的政府態度,認為這是維持亞太和平及國防安全的重要一步,並詢問主要障礙。
  • 詢問中科院UAV交給陸軍訓練時出現狀況的責任歸屬,並關切操作手訓練、訓練手冊及與民間交流情況。
  • 對教召流程僅限於營區內基礎演練感到擔憂,建議強化組合訓練及防務現地瞭解,以提升後備戰力。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中科院UAV系統不符海巡署任務需求,要求國防部說明其與海軍、陸軍使用無人機的差異及系統複雜性。
  • 詢問國產無人載具與國際同級產品的比較,強調在有限經費下應追求成本效益與匹敵性能。
  • 對國防部副部長「中國是吃肉獅子」的評估表示認同,並質疑在兩岸軍力失衡、國防預算不足下,如何建立自主國防能力。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質疑國軍官舍長期遭不肖之徒占用、轉賣或轉租,要求軍備局積極處理非法占用官舍問題,收回並停止違規營業,否則拒絕解凍相關經費。
  • 質疑國軍7月4日舉行閱兵大典的政治意義,認為與美國國慶日巧合,恐間接證實「台灣民政府」主張。
  • 要求軍備局全面清查遭竊占、轉售、轉租或非法營商的官舍,並做到官舍官用,提供給募兵制士官兵使用。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強調募兵制是革命性改變,不應再懷疑搖擺,呼籲朝野支持募兵制暫行條例,提供法源依據。
  • 建議國防部與海巡署密切結合,因應南海局勢變化,檢討太平島防務的打裝編訓需求,而非被動回應民意代表建議。
  • 指出志願役因公一等殘人員撫卹待遇低於義務役,對募兵制推動是嚴重問題,要求國防部檢討改進,希望待遇能一致。
  • 提案要求行政院及國防部於8月底前完成發放志願役因公重度傷殘軍人三節慰問金及每月安養津貼之規定及作業,以彰顯平等照顧並建構募兵誘因。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嚴厲質疑國防部採購弊案一籮筐,包括特戰裝備、中科院備料、變速箱、履帶墊塊等,要求國防部痛下決心解決,建立廉政委員會或採購透明小組。
  • 要求國防部公開透明所有不涉國家機密的採購作業機制與執行成效,並提供採購違規失職人員的行政懲處資料。
  • 指出國防部每年採購金額高達近1,000億元,內控機制顯然有很大問題,導致買貴、買到不能用或涉及不法,嚴重影響外界信心。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強調部隊與政府最重要的是信任與決心,質疑國防部在蔡學良中士自殺案中推託,影響人民對政府的信任。
  • 質疑馬總統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友善政策,是否讓國防部軍心潰散,信念與主義產生鴻溝,導致軍中問題層出不窮。
  • 關切阿帕契事件中參謀總長被記過對部隊士氣的影響,認為若涉及軍紀問題應自行下台,並質疑懲處決策者。
  • 呼籲國防部在蔡學良案中應妥善善後,檢討內部缺失,並強調立法委員的責任是改正政府錯誤,重建國家士氣。

蔡錦隆 立法委員

  • 關切愛三飛彈後續維修和零組件補足的工合案參與情況,要求國防部確保工合足夠,避免重蹈過去愛國者飛彈的疑慮,以提升國內產業發展。
  • 質疑國防部閒置土地活化比率過低,僅訂10%目標,要求加快回收速度,並對台中西屯區中平路眷村閒置多年成為治安死角提出活化建議。
  • 要求國防部軍備局針對台中西屯區閒置眷村土地提出具體活化腹案,而非僅談巡管與髒亂,並限期一周內回報處理方案。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關切一連串軍紀事件對國軍士氣及榮譽感的影響,肯定絕大多數國軍弟兄克盡職守,並強調國防無朝野之分,應有高標準以獲國民信任。
  • 憂心國防預算逐年下降未達GDP 3%目標,認為國家領導人應負最大責任,呼籲增加國防預算以提升待遇、士氣及武器裝備性能。
  • 質疑政府寧願投入600億元參與亞投行,卻不願增加國防預算,認為國家安全為最上位政策,應優先保障。
  • 預判若希拉蕊當選美國總統,其對中國強硬態度可能對我國國防武器銷售帶來更樂觀的期待,要求國防部預做功課因應未來戰略調整。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詢問國防部7月4日抗戰70周年紀念活動(國防戰力展示)與以往有何不同,是否展示阿帕契等新式武器,並邀請老兵參加。
  • 關切小琉球垃圾清運問題,詢問國軍弟兄有無支援,並肯定駐軍敦親睦鄰的自主行動。
  • 主張應推動「國機國造」以實現國防自主,詢問國防部對建造飛機的打算與方向,特別是高教機汰換計畫。
  • 關切國軍軍紀問題,認為是軍人武德與教育問題,要求國防部提出強化軍人武德、教育與培養的方法報告。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認為國防部應拿出決心處理軍紀案件,徹底整頓不良軍人,並將危機化為轉機。
  • 質疑國防部懲處常採連坐法及不教而殺狀況,導致幹部人人自危,詢問國軍士氣是否低落及對募兵制的不利影響。
  • 指出飛官攜帶個人飛行裝備轉場是通案,過去可能未諳營規而犯無心之過,建議國防部訂下規範並對過往無心之過者既往不咎,以穩定軍心。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質疑開放中國船隻與人員進入我國禁止海域協助離岸風力發電施工,對國防安全構成威脅,要求國安單位負起聯合審查責任,而非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
  • 批評能源局核准中國工程人員進來施工,並以「台船一對一監督」為由,是愚蠢可笑的決策,要求國防部與海巡署協助監控水下作業。
  • 要求國防部副部長轉達部長,請高華柱出來整合離岸風力發電中國船隻問題的國安聯審權責,不應違背立法院決議。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關切軍中性騷擾事件頻傳,質疑軍令如山原則下,若命令違法或不當,國防部有無預防機制,並要求申訴管道應有文字紀錄且確保受害者敢於發聲。
  • 質疑國防部「所有人員不得單獨進入異性官兵寢室」及「女性官兵營內活動一律兩人同行」等規定,認為違反兩性平權,要求落實建立安全互信的環境。
  • 質疑國防智庫籌備5年仍未完成,要求國防部提出具體期程,以行政法人或財團法人形式成立,避免延宕。

相關人員回應

陳永康 國防部副部長

  • 政府推動募兵制決心不變,將調整期程至105年底,並持續徵集82年次以前役男服役,適時啟動風險管控以維繫戰力。
  • 澄清中科院50億元備料並非呆料,而是歷年專案餘料的通盤管理與再利用,且已改變飛彈採購方式,採小量分批、階段性提升。
  • 承認「海島天候對於複雜電子裝備的飛彈系統影響甚鉅」的理由不佳,表示會持續內部預置規劃,但在不升高區域緊張情勢下,應繼續進行預置。
  • 強調國防部將積極配合外交部,爭取參與地區性聯合軍事演習,但最大障礙來自對岸。
  • 指出自主國防能力建設是回應兩岸軍力失衡的關鍵手段,並需有效運用有限經費,找到最佳切入角度,確保裝備負擔得起且用得上。
  • 針對軍紀問題,表示國軍在部長、總長要求下,各級幹部親力親為重振士氣,承認有衝擊但士氣穩定,不會嚴重影響募兵制,將檢討改進。
  • 表示國防部對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需要法源依據以克服短期困難,將全力以赴爭取支持。
  • 回應太平島防務問題,表示從100年起已協助提升東南沙戰備整備,將強化與海巡署聯繫,從打裝編訓檢討,並在國安政策指導下預擬應對方案。
  • 承認志願役因公一等殘撫卹待遇低於義務役,表示完全認同委員指導,將研究彌補方案,希望待遇一致。
  • 說明抗戰70周年紀念活動(國防戰力展示)目標是驗證漢光演習成效,展示軍容與建軍成果,傳承愛國情操,與美國國慶無關,因7月4日為最接近紀念日的週末。
  • 承諾將強化軍人武德與教育,從基礎軍校教育建立軍人價值觀與榮譽感,保有為國犧牲決心,並提供書面報告。
  • 回應中國船隻進入禁止海域施工問題,表示國防部願與海巡署協助監控水下作業,並承諾將轉達委員意見給部長與高華柱。

陳正棋 國防部資源規劃司司長

  • 為因應少子女化趨勢推動募兵制,未來作戰不以數量為關鍵,而是提升武器效能與戰場環境。
  • 表示去年實施志願役勤務加給與地域加給後,留營與招募數據有成長,今年4月1日再核定戰鬥部隊勤務加給及留營慰助金。
  • 承諾國防部將在6月以前完成軍品試研製修作業要點的簡化流程,並已與經濟部完成會銜修正工業合作相關辦法。
  • 說明義務役因內政部加發金額及三節慰問金,導致其撫卹金額高於志願役,坦承差距並表示正在研究彌補方案,希望一致。
  • 對志願役因公一等殘人員慰問金及津貼提案表示尊重,但增額發放需經行政院同意,請求將「本會期內」期限延長至8月底,並將行政院納入提案主體。

張冠群 中山科學研究院院長

  • 澄清50億元備料並非呆料,也非一次採購20年備料,而是包含研發使用及結案餘料,已積極再利用。
  • 澄清中科院UAV系統從101年服役至今無脫鎖落海紀錄,媒體報導可能誤解,並表示UAV系統出海監控距離可達百公里以上。
  • 說明UAV系統複雜,涉及操作人員訓練、後勤、維護及編制等龐大計畫,購置前需考慮多項因素。
  • 將國產無人載具與美國Predator(復仇者)相比,強調在任務需求範圍內,國產UAV成本比別人便宜,規格比別人高,優先發展區域型情監偵能力。

黃希儒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副主任

  • 回應軍品採購弊案問題,表示產製維修辦法與作業要點正在修正,已加入防弊機制,包括成本分析、廠商溝通及人員教育訓練。
  • 說明國防部有內控機制,採購稽核小組每月到各單位稽核,並統一訂定政策與權責,遵循政府採購法及國防採購作業規定。
  • 表示每年採購金額約700億至1,000億元,除機密採購(不到5%)外,其他均公開上網公告,並會公開使用效益報告。
  • 承諾會後提供採購違規失職人員的行政懲處資料給委員。

陳曉明 國防部參謀本部訓練參謀次長室次長

  • 澄清年度例行的6場營區開放活動並未縮小規模,承諾會朝擴大方向規劃,讓民眾了解國軍軍力,排除特權現象。
  • 表示阿帕契戰機曾公開展示,若規劃得宜,可在不洩密情況下讓鄉親看到。

黃仲奇 國防部軍備局副局長

  • 表示金馬地區國軍閒置土地釋放進度,已處理超過50%,剩餘49%預計在今年10月底前全數辦理公告,並依程序還地於民。
  • 說明年度計畫目標是回收10%閒置土地,但與民眾協商常因市價認知差異而難達成協議,承諾後續會加快速度。
  • 說明空置營區會先拆除地上物、架設圍籬並加強巡管,活化方式包括提供地方政府撥用、移撥國產署或納入營改機制。
  • 說明愛三飛彈案的工合額度已列入後續討論項目,國軍維修單位已在進行能量建置,承諾會確保工合參與以提升國內產業發展。

王明我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局長

  • 回應龍江一村官舍違規營商問題,表示已立即前往取締並尋求法律途徑,承諾會積極處理違規占用官舍的眷戶。
  • 承諾針對委員提出的龍江一村餐廳個案,會後立即處理,並展開全面清查遭竊占、轉售、轉租或非法營商的官舍,確保官舍官用,並停止餐廳營業。

周志仁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司長

  • 說明蔡學良中士案,因槍管未檢出唾液,法院判決非自殺,國防部尊重司法,並將依法賠償148萬731元,不得上訴。
  • 表示蔡學良案中,靶場訓練有問題,相關連長、督導官和副營長已受行政處分,因地檢署重新偵查,不便評論。
  • 強調國防部在處理蔡學良案時,並無推託,而是依程序處理,並表示委員關心的案子都在處理中。

李世國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參謀長

  • 為強化後備戰力,從今年開始調整教召課程內容,將組合訓練從10小時增加到16小時,強化指揮能力。
  • 說明教召課程包括到防務現地瞭解作戰類型、環境備置、作戰任務等,並回到單位進行兵棋推演,以強化組合訓練成效。

郝以知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參謀長

  • 說明UAV初期使用有空域限制,經國防部與民航局溝通後,南部地區已有4個空域可正常訓練,操作手訓練能量提升,符合當初需求。
  • 澄清UAV操作手選定及訓練流程無問題,均經戰備測考鑑定合格才成軍,且操作手有基礎遙控飛機訓練。
  • 說明飛行員移地訓練攜帶個人頭盔需登記,個人負保管責任,不當使用則屬違規,並非所有幹部過去都不知情。

周皓瑜 國防部參謀本部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次長

  • 說明小琉球垃圾清運國軍基於敦親睦鄰原則,派出部分兵力做輕度清潔,鄉公所並未提出正式支援需求,但部隊長可在自主範圍內執行。

徐衍璞 國防部參謀本部人事參謀次長室次長

  • 就「所有人員不得單獨進入異性官兵寢室」及「女性官兵營內活動一律兩人同行」等軍紀規定,表示為參謀作業誤植,已在委員會專案報告時拿掉,並為此致歉。

嚴振國 國防部整合評估司司長

  • 說明國防智庫籌備處已籌備5年,正積極朝財團法人形式研究,但需經行政院同意及立法院審查,期程較長,承諾一周內向委員報告確切日期。

林耀宗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眷服處處長

  • 說明眷改土地活化方式包括委託地方政府代管或作為停車場,並承諾針對台中西屯區閒置眷村土地進行了解,一周內向委員回報活化方案。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外交部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
  • 委員馬文君、潘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通過決議修正陳鎮湘委員提案,要求行政院及國防部於本年8月底前,完成發放三節慰問金及每月安養津貼之規定及相關作業,以平等照顧因公重度傷殘志願役軍人。
  • 處理院會交付國防部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案等18案,均准予動支。
  • 處理院會交付國防部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案等4案,均准予動支。

原始資料

公報
1043301
卷/期/冊
104/33/1
發布日期
201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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