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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投行創始會員申請遭拒始末與政府決策爭議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04-20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我國申請加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亞投行)創始會員國遭拒的始末與相關事宜進行專案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於政府決策過程的透明度、申請遭拒原因、對國家尊嚴的影響、以及未來參與策略。多位立法委員質疑行政部門的評估與應對,行政官員則強調申請旨在爭取發言權與國際能見度,並承諾未來將在尊嚴平等原則下爭取參與。

討論事項一

審查「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草案」案

核心議題

本次議程主要針對「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草案」進行提案要旨說明及委員質詢,由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即席答復。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林江義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 本案另定期處理。

討論事項二

我國申請加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亞投行)創始會員國遭拒始末與相關事宜專案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專案報告主要探討我國申請加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亞投行)創始會員國的完整過程、申請遭拒的具體原因,以及政府對此結果的立場與後續因應策略。
  • 討論內容涵蓋了政府決策的時機、評估報告的內容、與中國大陸的溝通管道、對國家尊嚴與國際地位的影響,以及加入亞投行對台灣經濟與其他國際經貿組織參與的潛在效益與風險。

相關爭議

  • 政府決策過程的透明度與時機:委員質疑政府在短時間內(如國安會議後)倉促決定申請,缺乏事前充分評估與跨部會磋商,形同「一人決策」或「黑箱作業」。
  • 申請遭拒原因:委員質疑政府明知中國大陸會以「主權國家」問題阻撓,卻仍堅持申請創始會員國,導致被拒絕後政府對原因避而不談或歸咎於國際情勢變化。
  • 國格與尊嚴矮化:委員認為政府以傳真方式遞交意向書,且透過國台辦轉達,甚至被拒絕時也未收到正式回函,顯然未獲對等尊嚴待遇,有「自取其辱」之嫌。
  • 「先舉手後發言」策略的有效性:委員批評政府將申請被拒解讀為「先舉手後發言」策略奏效,認為實際上是「被打臉」,並未獲得實質發言權或國際社會的有效協助。
  • 對其他國際經貿組織參與的影響:委員擔憂加入亞投行的過程和結果,可能對台灣未來參與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或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產生負面影響。
  • 資源分配與經濟效益評估:委員質疑政府投入巨額資金(如 600 億元)參與亞投行,卻未能提出具體經濟效益評估,且優先順序可能錯誤,應優先固本國內經濟或提升國防預算。
  • 兩岸溝通管道與效力:委員質疑陸委會在亞投行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僅為「信差」,未能有效與中國大陸進行實質磋商,也未能在被拒絕後提出抗議,顯示兩岸溝通管道的不足與效力不彰。

立法委員發言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在亞投行議題上優柔寡斷、裹足不前,導致喪失最佳申請時機,未能成為創始會員國。
  • 質疑政府未提前做好沙盤推演與因應對策,導致在名稱問題上猶豫不決,最終喪失尊嚴。
  • 認為政府對服貿協議能先斬後奏,對亞投行卻怠惰執行,要求行政部門向國人解釋。
  • 期望行政部門能加把勁,補救被拒絕的劣勢,不要再錯失機會。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決策過程突然,特別是總統召開國安會議後才決定遞件,缺乏事前評估與鋪排。
  • 詢問陸委會在決策前是否與中國大陸就亞投行議題進行過磋商,並質疑政府是透過媒體報導或「偷聽」消息來做決策。
  • 提出政府決策的四種可能原因(攻其不備、凸顯處境、私下溝通、神秘因素),並要求政府說明被拒絕的真正原因。
  • 批評政府無法讓國人相信其掌握狀況,將國際組織參與變成「荒謬劇」,並指責政府傲慢。
  • 強調政府應向立法院說明決策原因和被拒絕的始末,而非讓總統「拿著耍」。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不滿官員對被拒原因的答復,指出陸委會夏主委在 3 月 30 日曾表示不加入,隔日卻申請,前後矛盾。
  • 批評政府加入亞投行決策過程是各單位各行其是、少數人決斷的「黑箱」作業,最終傷害國人自尊。
  • 質疑台灣非創始會員國,未來章程制定時誰能協助發言,擔憂最終仍需拜託中國大陸。
  • 要求陸委會夏主委對「朱習會」議題明確宣示,未經政府授權,任何協議或共識皆無法拘束政府。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我國被拒訊息僅透過國台辦電話告知,而非亞投行秘書處正式回函,認為不符外交慣例且不對等。
  • 批評政府明知中國大陸會因「主權國家」問題拒絕台灣,卻仍堅持申請創始會員國,是「笨蛋才會用的做法」、「自取其辱」。
  • 要求陸委會說明對中國大陸「馬曉光說台灣不是主權國家」言論的抗議行動,質疑政府未實質抗議。
  • 指責總統馬英九在 3 月 24 日做出亞投行申請決策前,陸委會與國台辦未曾正式交換意見,是「一人決策」導致「自取其辱」。
  • 批評陸委會在亞投行事件中完全未掌握、未參與、無管道,淪為「信箱」,且對中國大陸的作為「唾面自乾」。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在明知可能不被同意的情況下,仍倉促申請加入亞投行,且事後說明不夠清楚。
  • 認為政府在兩岸關係良好時仍被拒絕,應思考此舉對中華民國政府的利弊。
  • 主張政府應考量朝野對兩岸關係的立場差異,避免重蹈服貿協議覆轍,並建議不要推動貨貿。
  • 呼籲陸委會主動協調部會,將核廢料境外處理(可考慮大陸)列為「夏張會」議題,以解決台灣人民關切的健康問題。

張慶忠 立法委員

  • 認為政府在宣導亞投行議題上未針對主題,導致社會誤解。
  • 指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是 FTA 形式,服貿與貨貿是其重要項目,應持續推動談判。
  • 強調服貿協議已在立法院審查 5 年,並非「黑箱」,是兩岸特殊關係導致審查困難。
  • 呼籲陸委會加強兩岸關係宣導,並解決陸客「零團費」及「人頭社團」等問題。
  • 呼籲朝野儘快合作,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審查。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指出陸委會夏主委 3 月 30 日曾表示台灣不太可能被「邀請」成為創始會員國,與後續行動矛盾。
  • 要求財政部提供各部會關於加入亞投行創始會員國可能性的評估報告,並指出報告中可能已提及「不可能」的結論。
  • 質疑政府在亞投行申請過程中,評估、內容、程序、動作皆與過去參與國際組織不同,是「一人主導」改變計畫。
  • 批評政府「先舉手後發言」的策略實為「被打臉」,並質疑作為一般會員國的經濟效益評估不明確。
  • 擔憂亞投行章程可能賦予創始會員國否決權,影響台灣未來加入的可能性。
  • 警告政府加入亞投行的模式與過程,可能影響台灣加入 TPP 或 RCEP 的進度。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批評國發會報告只見金錢利益,缺乏國家發展視野。
  • 質疑財政部對中國大陸的法治、透明度、問責制等金融中心條件的評估,並提及中國侵占台商資產問題。
  • 質問政府為何以傳真方式申請加入亞投行,此舉有損國家聲譽與國格,且財政部長不敢用職銜。
  • 質疑陸委會在亞投行事件中扮演「信差」角色,且對被拒訊息的接收管道不透明,有「矮化」之嫌。
  • 比較上海世博與米蘭世博的參與經費與國格待遇,批評政府對中國相關事務「卑躬屈膝」卻對其他國際場合「袖手旁觀」。
  • 強調未來與中國大陸相關的國際組織參與,不應再透過陸委會「轉彎」,應堅持光明正大、抬頭挺胸的原則。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亞投行申請案為馬總統「一人決策」,要求釐清行政院跨部會會議的召開時程與決策過程。
  • 質疑國台辦在亞投行申請案中僅扮演「信差」角色,且我國透過媒體才得知申請遭拒,顯示不對等。
  • 批評政府在申請過程中未能獲得尊嚴與平等,擔憂未來作為一般會員國的待遇。
  • 詢問政府若亞投行堅持主權國家才能成為正式會員或「中華台北」僅能作為準會員,是否會放棄申請。
  • 質疑我國未能成為創始會員國是政治因素而非經濟實力不足,並指出台灣 GDP 排名在創始會員國中屬於中上。
  • 提醒政府在參與亞投行時,須謹慎評估「中華台北」名稱是否會被視為中國一部分,影響權益。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對亞投行申請結果的定調矛盾,既感遺憾又稱「策略成功」。
  • 批評政府明知不可能成為創始會員國,卻仍提出意向書,是「愚蠢」且「自取其辱」的決策。
  • 指出過去參與國際組織(如APEC、WTO、國際奧會)的經驗,強調台灣曾成功爭取或改變章程,反觀此次政府表現失職。
  • 指責政府替中國大陸掩蓋矮化台灣主權的事實,是「駝鳥」行為,並將被打臉的內容「保密」。
  • 要求政府應比照過去處理聯合國案,揭露被拒原因(主權問題),並發動國際社會公開抗議。
  • 批評政府決策是「送肉餵虎」、「自殺、自投羅網」,且未掌握亞投行內部討論資訊。
  • 認為政府在台灣有籌碼時(中國希望台灣參與以獲面子),卻「賭輸」了,讓台灣「被打臉打得很腫」。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要求陸委會提出參與亞投行事件的具體行動與表現(公文、電報、通話紀錄、接觸對象等),而非空泛報告。
  • 質疑陸委會對外溝通的有效性,若無具體交涉紀錄,則應坦承「什麼都沒做」,並建議召開秘密會議。
  • 質疑經濟部國貿局對加入亞投行重要性的評估,認為台灣經濟沉淪 20 年,政府應優先固本國內經濟而非向外投資基礎建設。
  • 批評政府將資金撒向國外,卻未強化國內經濟基礎,是「本末倒置」,缺乏專業判斷。
  • 指出政府在經濟政策上追逐新聞熱點,凡遇「兩岸」議題即無主張,對不利情況也說成好處,呼籲政府勿「加快速度的將錢撒出去」。

邱委員志偉 立法委員

  • 強調參與國際經貿組織是國家重大戰略,應審慎評估、謀定而後動,而非「不謀而亂動」。
  • 指出台灣、香港、北韓是唯一有意願成為創始會員國卻被排除的,認為將台灣與香港聯想造成「一個中國」架構,與北韓聯想造成「邊緣化」,嚴重貶低國格。
  • 批評政府決策是「一人決策」、「盲動」,明知會被中國大陸打臉卻仍堅持,是「作球給中國打臉」。
  • 質疑政府未與亞太盟邦(美、日)同進退,政策「暴衝」,且在亞投行章程未明朗前即提出申請。
  • 質疑政府寧願投入 600 億元加入亞投行,卻不願增加國防預算,是「錯估形勢、敵友不分」。
  • 擔憂加入亞投行會對台灣加入 TPP 造成影響,並質疑美國對台灣申請的回應(「充分了解」)僅是外交辭令。
  • 呼籲外交部與陸委會官員應拿出專業良心,向國家元首提出專業判斷,避免成為「威權政黨」的「一言堂」。
  • 詢問若希拉蕊與安倍繼續執政,對台美關係及兩岸政策的潛在影響與政府的因應策略。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指出亞投行倡議已久(2013年),我國卻遲至 2014 年底才開始評估,決策時間點不長。
  • 認為我國決策主要受英國加入及美國態度轉變影響,顯示我方決策依賴觀察他國反應。
  • 關切未來亞投行章程對我國參與名稱(State, Party, Member, Economy, Partner)的規定,強調這將影響我國能否「有尊嚴參與」。
  • 要求政府積極與友好國家溝通,爭取在章程制定中有利於我國尊嚴參與的機會。
  • 質疑財政部「參與後才評估效益」的說法無法接受,應事先進行總體利益評估,並對台灣廠商參與商機的配套措施提出疑問。
  • 提醒政府不應過於樂觀估計亞投行效益,需考慮其他國家對我國工程顧問公司認可度等實際問題。
  • 關切金門海域盜採海砂問題,質疑海巡署執法消極,呼籲陸委會積極與大陸溝通並要求海巡署採取行動。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要求陸委會夏主委釐清我國被拒絕的具體方式:是經會議表決、秘書處拒絕,還是僅透過國台辦電話告知?
  • 質疑亞投行籌備處有關人士的身份與多邊臨時秘書處的運作模式,以及外交部對此的掌握程度。
  • 批評政府對亞投行內部會議的決策過程、參與國家、表決結果等資訊一無所知,顯示其「無能」。
  • 指出財政部在 3 月 4 日的評估報告中,可能已清楚台灣加入創始會員國的困難,但政府仍堅持申請。
  • 質疑政府將申請亞投行僅視為「舉手發言」的機會,是為了避免被歸類為與美日同一陣營的「生存困難」策略。
  • 批評陸委會夏主委在亞投行事件中未能善盡職責,未踩煞車,反與「一意孤行」的馬英九同調。
  • 指責政府在亞投行事件中「出賣國格」、「賣台」,是「愚蠢、莽動」,且未尊重國家職能。

相關人員回應

夏立言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 強調政府對亞投行議題的推動過程非常審慎,英國和美國態度的改變是積極投入的重要原因。
  • 承認無法成為創始會員國感到遺憾,但認為提出申請已引起國際社會關注,有助於未來章程制定考量台灣權益。
  • 否認與中國大陸就亞投行進行過磋商,但從媒體報導及國際場合得知中方表示可用「適當名義」加入。
  • 解釋被拒絕原因可能是亞投行以「主權國家」為單位,而中國大陸在兩岸關係中不認為台灣是國家。
  • 表示陸委會已向國台辦表達政府對亞投行處理進度的關切與既定政策立場,並對國台辦處理方式不滿意。
  • 強調若亞投行章程有矮化台灣,政府絕對不會參加,並會透過友好國家爭取尊嚴平等參與。
  • 表示陸委會已發布新聞稿,明確指出朱立倫以市長身份赴陸須按程序申請,未經授權不能簽署涉及公權力的協議。
  • 承認財政部當時沒有亞投行直接聯繫管道,故陸委會協助將財政部部長的意向書轉交國台辦。
  • 否認政府在亞投行事件中「自取其辱」,認為已獲得創始會員國的注意,並將繼續爭取公平待遇。
  • 表示亞投行籌備處未明確說明拒絕原因,且可能不存在表決過程,僅透過國台辦電話告知負面結果。
  • 承認陸委會未參與 3 月 24 日前的亞投行評估會議,但強調陸委會是行政團隊一分子,決策非個人決定。
  • 說明陸委會與國台辦的聯繫屬正式官方管道,但強調亞投行案是個案,未來不一定會成為通案。
  • 否認政府在亞投行事件中「出賣國格」,強調公務員在處理兩岸關係時,會堅守「國格」原則。

吳當傑 財政部次長

  • 說明政府完全掌握國際情勢發展,在英國表態加入後,經過審慎評估才於 3 月 31 日申請加入亞投行。
  • 表示亞投行臨時秘書處已表示會考量台灣關切,未來在章程制訂中注意台灣權利,不排除成為成員的機會。
  • 強調加入亞投行有助增加國際參與、提升能見度,有助融入區域經濟整合,並增加台灣廠商商機及健全金融市場發展。
  • 承認加入亞投行須考量加入身分、名稱、國內民意支持、美國態度及組織章程內容未明朗等問題。
  • 說明財政部曾於 3 月 31 日直接傳真參與意向書至亞投行多邊臨時秘書處,並透過陸委會雙管道確認對方收到。
  • 承認亞投行秘書處未正式回函告知被拒絕,僅透過陸媒引述疑似秘書處說明,並由陸委會轉告。
  • 解釋作為創始會員國可參與章程討論,而一般會員國權利義務依 ADB 例子應相同。
  • 強調加入亞投行是多部門共同評估的共識,並非一人決策,且政府已向立法院報告。
  • 承諾將提供 3 月 4 日及各部會對亞投行的評估報告,並強調評估是動態的,隨國際情勢變化而調整。
  • 否認加入亞投行會影響我國加入 TPP 或 RCEP 的進度,表示已與美國充分溝通,美方表示尊重。

史亞平 外交部次長

  • 表示外交部從早期即蒐集亞投行資訊提供財政部評估,並參與決策過程,但主政單位為財政部。
  • 說明外交部已通電所有外館,與已成為意向創始會員的友好國家保持聯繫,請他們在章程制定時納入台灣關切。
  • 承認過去參與國際組織(如 WHO、聯合國)曾遭拒絕,但強調我國會持續爭取尊嚴參與。
  • 表示外交部已要求參與創始談判的國家提供相關資訊,並透過駐外館處聯繫當地政府高層。
  • 說明美國對我國申請亞投行表示「充分了解並尊重」,並無不高興或需諒解之處。
  • 強調我國參與亞投行的原則是尊嚴、平等,若不符此原則,政府不會參與,最終決定權仍在我方。
  • 指出外交部對美國的交往一向是兩黨平衡,不論哪黨執政,都會謀求提升台美雙邊關係。
  • 澄清上海世博參展主政單位是經濟部,外交部未出資,且義大利世博不允許以國家名義參展,故由企業出資。

吳明蕙 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發展處處長

  • 表示國發會支持台灣加入亞投行,認為有助台灣融入區域經濟整合,並能善盡國際社會責任。
  • 說明參與亞投行可透過國際性金融機構參與基礎建設,滿足援助需求,有助於台灣國內經濟發展。

徐景文 工程會技術處處長

  • 說明工程會在評估加入亞投行時,對產業鏈及生命週期進行細部分析,評估台灣廠商在規劃設計、施工、維護等方面的商機。
  • 指出台灣廠商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已有布局,且有部分顧問機構已獲 APEC junior 相互認許,有助參與國際投資。
  • 表示民間部門比公部門更早布局,且廠商認為不加入亞投行則無商機。

楊淑媚 經濟部國貿局副局長

  • 表示加入亞投行後,台灣廠商才有機會拿到採購案,帶來經濟效益。
  • 澄清參與亞投行僅為出股本,不應視為政府對外投資,並強調會爭取後續採購案。

相關後續

  • 本次會議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陸委會、財政部及外交部另以書面答復。
  • 吳育昇、潘維剛及陳超明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另以書面答復。
  • 主席要求財政部於 15 分鐘內提供 3 月 4 日及各部會對亞投行的評估報告。
  • 主席要求陸委會夏主委提供金門挖砂問題相關資料及上海世博相關資訊。

原始資料

公報
1043301
卷/期/冊
104/33/1
發布日期
201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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