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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委員會審查財團法人預算、台糖與台水營運及經濟政策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04-20

LawTrace 法律歷程:企業併購法、水土保持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開會議,主要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之26家財團法人、經濟部主管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的104年度預算及相關資料。會議中,委員們針對財團法人薪資、業務績效、經濟部對財團法人的監督、台灣自來水公司的漏水率、偏鄉供水及財務狀況提出多項質疑與建議,並對台灣經濟戰略、TPP與亞投行參與、限水危機及空污改善等重大議題與經濟部進行了深入討論。部分議案決議續審或送院會處理,並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政府部門檢討改進。

討論事項一

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等26家財團法人104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26家財團法人2015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檢視其營運狀況與預算編列。
  • 核心議題聚焦於這些財團法人是否落實原始設立的公益目的及政策性任務,並探討其轉型與整合為農政部門智庫的可能性。

相關爭議

財團法人功能性與目的性爭議:多位立法委員質疑這些財團法人是否確實達成其設立時的公益目的和政策性任務,並提出應進行通盤檢視和政策研議,以評估轉型或整合為農政智庫的可能性。

立法委員發言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通盤檢視各財團法人是否落實公益目的及政策性任務,並研議轉型或整合為農政部門智庫的規劃。

李慶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通盤檢視各財團法人是否落實公益目的及政策性任務,並研議轉型或整合為農政部門智庫的規劃。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通盤檢視各財團法人是否落實公益目的及政策性任務,並研議轉型或整合為農政部門智庫的規劃。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通盤檢視各財團法人是否落實公益目的及政策性任務,並研議轉型或整合為農政部門智庫的規劃。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通盤檢視各財團法人是否落實公益目的及政策性任務,並研議轉型或整合為農政部門智庫的規劃。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通盤檢視各財團法人是否落實公益目的及政策性任務,並研議轉型或整合為農政部門智庫的規劃。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通盤檢視各財團法人是否落實公益目的及政策性任務,並研議轉型或整合為農政部門智庫的規劃。

相關人員回應

陳保基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張正昇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執行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朱慶誠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執行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黃慶堂 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總經理

無相關發言紀錄

胡興華 財團法人農村發展基金會董事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蘇明道 財團法人農業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無相關發言紀錄

郭正和 財團法人台灣區花卉發展協會董事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葉瑩 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院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院會交付審查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26家財團法人104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繼續審查。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個月內(2015年5月15日前)就各財團法人是否落實公益目的與政策性任務進行通盤檢視,並研議轉型、整合為農政部門智庫的政策規劃,提交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及委員。
  • 委員口頭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討論事項二

繼續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議題

  • 繼續審查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
  • 討論空氣污染管制議題,特別是PM2.5的防治與經濟產業活動的關聯。

相關爭議

空氣污染管制與經濟發展平衡:委員提案要求經濟部成立專案小組檢討經濟產業活動與環保標準,並提出具體改進目標與時程,顯示對現行空氣污染管制措施與經濟活動影響的關切。

立法委員發言

邱議瑩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成立專案小組,全面檢討國內相關經濟產業活動及環保標準,並提出具體改進目標及時程,以管制PM2.5等空氣污染。

黃昭順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丁守中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李貴敏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廖國棟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經濟部成立專案小組,全面檢討國內相關經濟產業活動及環保標準,並提出具體改進目標及時程,以管制PM2.5等空氣污染。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經濟部成立專案小組,全面檢討國內相關經濟產業活動及環保標準,並提出具體改進目標及時程,以管制PM2.5等空氣污染。

黃國書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唐山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翁重鈞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鄧振中 經濟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昭義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經濟部主管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繼續審查。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經濟部成立專案小組,就國內相關經濟產業活動及環保標準進行全面檢討,並提出具體改進目標及時程,以管制PM2.5等空氣污染。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經濟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討論事項三

繼續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議題

  • 審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預算,重點討論漏水率改善計畫、偏遠地區自來水普及率、水價調整、財務結構惡化及水資源多元開發等問題。
  • 探討自來水公司在採購與施工規範、工業用水與民生用水分離供水與差別計價、以及停復水作業效率等方面的改進措施。

相關爭議

  • 漏水率與管線汰換:多位委員指出台灣漏水率遠高於先進國家,質疑自來水公司汰換管線計畫成效不彰,且採購及施工規範不嚴,導致偷工減料,年年修年年漏。
  • 偏鄉供水普及率:委員關切全國自來水普及率已高,但偏遠及原住民地區普及率仍低,且評比方式對偏遠地區不公,影響居民飲水安全。
  • 水價政策與財務虧損:委員指出水價21年未調導致自來水公司長期財務困窘、營運虧損持續擴大,影響汰換管線能力,建議提出漲價配套方案以提升節水意識。
  • 工業用水與民生用水分離:委員認為工業用水無需比照民生飲用水標準,處理成本不經濟,主張推動「飲」、「用」水分離及「次級水差別計價」政策。
  • 板新地區供水改善二期工程:委員批評該計畫期程延長、總經費倍增,且預算執行率偏低,顯示規劃與執行效率欠佳。
  • 高雄水質問題:委員指出高雄水質硬度高、鍋垢明顯,且集水區污染嚴重,導致民眾對自來水無信心,需自費購買飲用水,要求自來水公司提出水質改善報告。
  • 海水淡化成本:委員指出台灣海水淡化成本遠高於他國,建議引進新技術降低成本,並應將海淡水作為替代水源而非主要水源,以平衡成本與發展需求。

立法委員發言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迅速訂出符合國際高標準的施工及採購規範,以改善漏水率問題。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針對偏鄉無自來水用戶,提出專案設置管線計畫。
  • 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儘速研謀相關因應對策,避免財務加速惡化。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積極推動節約用水宣導及多元水源開發,減少限水危機。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儘速研謀改進之道,改善公司經營,因長期債務與負債比率逐年上升,償債能力惡化。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針對問題癥結研謀具體改善措施,以提升無自來水地區供水計畫的投資效益。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加強停復水作業效率,降低對用戶影響。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參酌技術先進國家經驗,引進最新海水淡化技術以降低成本。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研議推動「飲」、「用」水分離政策之可行性,並採「次級水差別計價」。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於3個月內提出財務改善檢討方案,以積極開源節流。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研議提升電子帳單申請率之辦法,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於3個月內提出漏水率改善報告,並提出加速汰換老舊管線作業計畫。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定期公布大高雄地區水質檢測結果,並於3個月內提出水質改善報告。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於3個月內提出財務改善報告,並提出債務清償計畫。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會同經濟部水利署,於2015年度內針對偏鄉無自來水用戶,提出專案設置自來水管線計畫。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編列相關建設預算,逐年提高原住民地區自來水普及率。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擬定相關計畫,編列預算逐步更換老舊管線,降低台灣自來水漏水嚴重的問題。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方式,提高台東縣自來水普及率及水質,保障台東縣民健康。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積極推動節約用水宣導工作,同時以多元化方式開發新水源,減少台灣地區限水危機。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研議提升電子帳單申請率之辦法,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於3個月內提出漏水率改善報告,並提出加速汰換老舊管線作業計畫。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定期公布大高雄地區水質檢測結果,並於3個月內提出水質改善報告。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於3個月內提出財務改善報告,並提出債務清償計畫。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迅速訂出符合國際高標準的施工及採購規範,以改善漏水率問題。
  • 提案減列台灣自來水公司「專案計畫」預算20億元,以減輕公司財政負擔。
  • 提案酌予減列「加速辦理降低自來水漏水率及穩定供水計畫」1,000萬元,並凍結2,000萬元,待提出具體措施報告後始得動支。
  • 連署提案凍結「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預算十分之一,待提出計畫改善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加強停復水之作業效率,儘可能降低對於用戶之負面影響。
  • 連署提案建議台灣自來水公司參酌技術先進國家經驗,引進最新海水淡化技術以發展台灣的海水淡化產業,降低成本。
  • 連署提案建議台灣自來水公司儘速研議推動「飲」、「用」水分離政策之可行性,並採「次級水差別計價」。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減列台灣自來水公司「專案計畫」預算20億元,以減輕公司財政負擔。
  • 連署提案酌予減列「加速辦理降低自來水漏水率及穩定供水計畫」1,000萬元,並凍結2,000萬元,待提出具體措施報告後始得動支。
  • 連署提案凍結「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預算十分之一,待提出計畫改善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連署提案凍結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預算十分之一,待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於2015年5月底前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多元供水方案」專案報告。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於3個月內提出自來水費漲價相關配套方案。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編列相關建設預算,逐年提高原住民地區自來水普及率。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擬定相關計畫,編列預算逐步更換老舊管線,降低台灣自來水漏水嚴重的問題。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方式,提高台東縣自來水普及率及水質,保障台東縣民健康。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儘速研謀相關因應對策,避免財務加速惡化。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積極開源節流,降低虧損幅度,以減輕財務負擔。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積極推動節約用水宣導工作,透過節約用水、改善漏水率、區域彈性調度等措施,以提升整體用水效率。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儘速研謀改進之道,改善公司經營,因長期債務與負債比率逐年上升,償債能力惡化。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針對問題癥結研謀具體改善措施,以提升無自來水地區供水計畫的投資效益。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積極推動民生用水及工業用水分離供水與不同收費政策,以有效運用水資源。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加強停復水之作業效率,以降低對於用戶之負面影響。
  • 連署提案建議台灣自來水公司參酌技術先進國家經驗,引進最新海水淡化技術以發展台灣的海水淡化產業,降低成本。
  • 連署提案建議台灣自來水公司儘速研議推動「飲」、「用」水分離政策之可行性,並採「次級水差別計價」。
  • 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儘速研擬各項增加收益、降低成本措施,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財務改善檢討方案。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就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研謀改善作用,並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檢討報告。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就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進度控管落後情事,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檢討報告。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儘速研議推動「飲」、「用」水分離政策之可行性,並採「次級水差別計價」方式,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如何獲致損益平衡,達成增加收益、降低成本措施的改善報告。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減列台灣自來水公司「專案計畫」預算20億元,以減輕公司財政負擔。
  • 連署提案酌予減列「加速辦理降低自來水漏水率及穩定供水計畫」1,000萬元,並凍結2,000萬元,待提出具體措施報告後始得動支。
  • 連署提案凍結「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預算十分之一,待提出計畫改善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連署提案凍結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預算十分之一,待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於2015年5月底前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多元供水方案」專案報告。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於3個月內提出自來水費漲價相關配套方案。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編列相關建設預算,逐年提高原住民地區自來水普及率。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擬定相關計畫,編列預算逐步更換老舊管線,降低台灣自來水漏水嚴重的問題。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方式,提高台東縣自來水普及率及水質,保障台東縣民健康。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儘速研謀相關因應對策,避免財務加速惡化。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積極開源節流,降低虧損幅度,以減輕財務負擔。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積極推動節約用水宣導工作,透過節約用水、改善漏水率、區域彈性調度等措施,以提升整體用水效率。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儘速研謀改進之道,改善公司經營,因長期債務與負債比率逐年上升,償債能力惡化。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針對問題癥結研謀具體改善措施,以提升無自來水地區供水計畫的投資效益。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積極推動民生用水及工業用水分離供水與不同收費政策,以有效運用水資源。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加強停復水之作業效率,以降低對於用戶之負面影響。
  • 連署提案建議台灣自來水公司參酌技術先進國家經驗,引進最新海水淡化技術以發展台灣的海水淡化產業,降低成本。
  • 連署提案建議台灣自來水公司儘速研議推動「飲」、「用」水分離政策之可行性,並採「次級水差別計價」。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儘速研擬各項增加收益、降低成本措施,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財務改善檢討方案。
  • 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就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研謀改善作用,並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就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進度控管落後情事,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儘速研議推動「飲」、「用」水分離政策之可行性,並採「次級水差別計價」方式,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如何獲致損益平衡,達成增加收益、降低成本措施的改善報告。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高雄地區增設伏流水工程」經費1億元。
  • 提案刪除「水庫設施更新改善計畫」經費16億6,700萬元。
  • 提案刪除「調度及備援系統提升計畫」經費1億5,000萬元。
  • 提案刪除「大肚、龍井高地區一帶供水計畫」經費3億4,796萬元。
  • 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於3個月內提出自來水費漲價相關配套方案。
  • 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編列相關建設預算,逐年提高原住民地區自來水普及率。
  • 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擬定相關計畫,編列預算逐步更換老舊管線,降低台灣自來水漏水嚴重的問題。
  • 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方式,提高台東縣自來水普及率及水質,保障台東縣民健康。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研議提升電子帳單申請率之辦法,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積極解決漏水問題,避免民眾受無水可用之苦。
  • 連署提案建議台灣自來水公司未來允宜從開源、節流、合理分配、永續利用等面向,進行澎湖地區水資源供水規劃,並在水資源供給成本與區域整體發展需求之間取得平衡。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儘速研謀相關因應對策,以避免財務加速惡化。
  • 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積極開源節流,降低虧損幅度,以減輕財務負擔。
  • 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積極推動節約用水宣導工作,透過節約用水、改善漏水率、區域彈性調度等措施,以提升整體用水效率。
  • 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儘速研謀改進之道,以改善公司經營,因長期債務之舉借與償還為國營事業預算之重要內容,且長期借款金額與負債比率逐年上升,而償債能力之利息保障倍數卻逐年下降。
  • 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針對問題癥結研謀具體改善措施,以提升經費之投資效益,因供水普及率僅微幅成長,且部分地區自來水普及率不及五成。
  • 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積極推動民生用水及工業用水分離供水與不同收費政策,以有效運用水資源。
  • 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加強停復水之作業效率,以降低對於用戶之負面影響。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就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研謀改善作用,並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檢討報告。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就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進度控管落後情事,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檢討報告。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儘速研議推動「飲」、「用」水分離政策之可行性,並採「次級水差別計價」方式,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如何獲致損益平衡,達成增加收益、降低成本措施的改善報告。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積極開源節流,降低虧損幅度,以減輕財務負擔。
  • 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針對問題研擬具體改善措施,以提升經費之投資效益,因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十年來普及率僅提升2.05%。
  • 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積極推動節約用水宣導工作,同時以多元化方式開發新水源,以穩定及因應各地區用水需求,減少台灣地區限水危機。
  • 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加強停復水之作業效率,儘量降低對於用戶之影響。
  • 提案建議台灣自來水公司未來允宜從開源、節流、合理分配、永續利用等面向,進行澎湖地區水資源供水規劃,並在水資源供給成本與區域整體發展需求之間取得平衡。
  • 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積極解決漏水問題,避免民眾受無水可用之苦。
  • 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研議提升電子帳單申請率之辦法,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迅速訂出符合國際高標準的施工及採購規範,以改善漏水率問題。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會同經濟部水利署,於2015年度內針對偏鄉無自來水用戶,提出專案設置自來水管線計畫。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編列相關建設預算,逐年提高原住民地區自來水普及率。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擬定相關計畫,編列預算逐步更換老舊管線,降低台灣自來水漏水嚴重的問題。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方式,提高台東縣自來水普及率及水質,保障台東縣民健康。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積極推動節約用水宣導工作,同時以多元化方式開發新水源,以穩定及因應各地區用水需求,減少台灣地區限水危機。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針對問題研擬具體改善措施,以提升經費之投資效益,因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十年來普及率僅提升2.05%。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加強停復水之作業效率,儘量降低對於用戶之影響。
  • 連署提案建議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未來允宜從開源、節流、合理分配、永續利用等面向,進行澎湖地區水資源供水規劃,亦必須在水資源供給成本與區域整體發展需求之間取得平衡。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解決漏水問題,避免民眾受無水可用之苦。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研議提升電子帳單申請率之辦法,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於3個月內提出漏水率改善報告,並提出加速汰換老舊管線作業計畫。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定期公布大高雄地區水質檢測結果,並於3個月內提出水質改善報告。
  • 連署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於3個月內提出財務改善報告,並提出債務清償計畫。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審查完竣。
  • 通過決議2項: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迅速訂出符合國際高標準的施工及採購規範,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會同經濟部水利署,於104年度內針對偏鄉無自來水用戶,提出專案設置自來水管線計畫。
  • 營業總支出減列827萬8,000元,改列為292億1,489萬5,000元。
  • 稅前淨損減列827萬8,000元,改列為7億2,655萬2,000元。
  • 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減列3,000萬元,改列為117億8,955萬1,000元。
  • 關於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預算,有6案修正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通過決議33項,內容涉及凍結預算、要求提出專案報告、改善財務狀況、提高普及率、加強節水宣導、改善水質等。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經濟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 委員口頭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經濟部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討論事項四

審查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104年度預算書及附冊案、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104年度預算書案、經濟部函送該部主管中國生產力中心等18家財團法人104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核心議題

  • 審查經濟部主管之20家財團法人2015年度預算,包括工業技術研究院、中華經濟研究院、中國生產力中心等,檢視其預算編列、運作績效及監督管理情形。
  • 委員關注財團法人平均用人費用、獎金編列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立法院決議,以及其對台灣經濟發展、產業轉型、創新創業及環境保護等政策目標的貢獻與落實情況。

相關爭議

  • 財團法人薪資與獎金偏高:多位委員質疑財團法人平均用人費用及獎金編列過高,部分單位獎金總額超過立法院決議的2.5個月上限,被外界視為「肥貓」,且各財團法人間薪資落差大,名目繁多。
  • 經濟部監督管理能力:委員質疑經濟部對財團法人人事預算管理失能,未能有效落實立法院決議,且監督機制(公股董事、績效審核、業務督導)未見成效,要求提出更有力監督方法。
  • 財團法人營運績效與產業需求:委員指出部分財團法人收入減少,可能營運消極或服務不符產業需求,質疑其存在意義,並要求檢討業務範圍,訂定符合產業需求的發展方向。
  • 台灣經濟戰略與國際組織參與:委員質疑政府在參與TPP與RCEP、亞投行等區域經濟整合組織上的戰略目標不明確,擔心台灣經濟體無法承受多方談判的產業犧牲,或兩邊落空。
  • 經濟成長與加薪問題:委員批評政府未能有效改善薪資結構與貧富差距,經濟成長率未達目標,並質疑「加薪四法」的實效,強調經濟問題應透過搞好經濟來解決。
  • 空氣污染與能源政策:委員質疑經濟部網站發布「工業並非PM2.5肇因之首」的反駁消息,認為此舉恐嚇民眾,且顯示經濟部拒絕改變、不願發展綠能產業,未能兼顧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
  • 研發成果產業化與退場機制:委員批評科專計畫專利運用率低,許多專利未被運用甚至放棄,質疑績效指標失真,要求研發單位應有具體實證成果,並建立有效退場機制,鼓勵業界參與。

立法委員發言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美TIFA談判進度緩慢,並關切美國是否利用TPP議題施壓台灣開放美豬進口。
  • 質疑台灣經濟戰略目標不明確,不應兩邊討好,應適度選擇加入TPP或中國主導的區域經濟整合組織。
  • 批評馬政府七年經濟政績,除油電雙漲外「633」跳票,經濟成長率未達標,並強調加薪是經濟問題而非政治問題。
  • 要求經濟部加強對財團法人績效的監督,並提出具體檢討與退場機制。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財團法人薪資偏高,部分單位年薪達158萬元,認為不合理,並關切「加薪四法」對基層薪資的改善。
  • 批評食品GMP認證機制未取得人民信賴,要求全國認證基金會應發揮功能,並與TAF制度接軌。
  • 關切亞投行與TPP的先後次序及利弊得失,要求經濟部提出優先順序和考量,避免兩邊落空。
  • 質疑經濟部網站發布的「五大反駁」公告,認為其恐嚇中南部鄉親,且否認工業對PM2.5的影響,要求經濟部調整拒絕改變的態度,發展綠色能源商機。

李慶華 立法委員

  • 質疑財團法人用人費與獎金偏高,部分違反立法院獎金上限2.5個月的決議,名目繁多,有「肥貓」之嫌,要求經濟部嚴加監督。
  • 關切RCA工殤案判決賠償事宜,提案要求經濟部投審會,在RCA及其控股公司與受害員工賠償未處理完成前,不得准許RCA進行股權轉讓、減資或撤銷在台投資,以防脫產。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官員對「萬有引力說」等經濟學概念不熟悉,並強調區域經濟整合對台灣經濟發展的重要性,要求經濟部主管官員應加強專業知識。
  • 指出韓國加入FTA後貿易成長顯著,要求經濟部應提出具體數據說服民眾支持服貿、貨貿。
  • 關切中國大陸大幅調降存款準備率對台灣經濟的影響,並質疑台灣經濟成長率目標的達成可能性,主張台灣應注重產業結構轉型而非僅追求高成長率。
  • 關切偏鄉地區限水問題,指出供五停二在偏遠地區實際變為供五停三,要求經濟部改善服務。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關切中國大陸寬鬆貨幣政策可能吸引台商投資大陸股市,並擔憂大陸進口替代對台灣高科技代工產業的影響。
  • 批評政府在綠能產業投資不足,國營事業研發比例過低,要求經濟部加強支持太陽光電、LED照明等綠能產業,並協助其進軍國際市場。
  • 質疑科專績效指標失真,專利運用率低,許多專利未被運用或放棄,要求研發單位應以產業化、商品化為導向,並建立計畫退場機制。
  • 關切南部地區限水對產業的衝擊,要求經濟部密切關注並確保不影響產值。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薪資結構混亂,用人費用高低落差大,部分獎金違反立法院決議,要求經濟部提出整體管考與檢討制度。
  • 關切台灣進入第三階段限水,質疑政府應變措施,並詢問水庫進帳及人造雨計畫。
  • 質疑經濟部對所捐助但持股未達50%的財團法人(如商業發展研究院)的監督責任,要求重新檢討監督方法,避免規避問題。
  • 要求經濟部檢討國營事業利用持股規避監督的問題,避免發生類似中技社、中鼎事件。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徵才月薪2萬元,條件卻要求精通外語、電腦設計軟體及3D動畫,批評政府投資的財團法人打擊年輕人,要求經濟部改正。
  • 關切加入亞投行對台灣經濟的影響,要求經濟部估算可能增加的產值。
  • 擔憂限水、限電危機對經濟成長率的衝擊,要求經濟部提出應對方案。
  • 質疑工研院所創立的水資源公司獲利狀況,要求經濟部提供創新專案的投資狀況及未來展望資料,確保國家人才與產業結合,避免產業斷層。
  • 質疑經濟部網站發布的「五大反駁」公告,認為其拒絕改變、不願進步,且否認工業對環境的影響,要求調整內容,發展綠色能源商機。
  • 批評工研院在綠能與環境領域的專利案件數相對於其他領域努力不足,要求部長與院長認真看待空污問題。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批評馬政府上任以來對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的補助逐年減少,導致中小企業面臨貸款縮減問題,要求經濟部檢討並提出解決方案。
  • 再次質疑財團法人有「肥貓」現象,中華經濟研究院待遇偏低,而信保基金等單位薪資過高,違反立法院決議,要求經濟部檢討薪資分配不均問題。
  • 質疑信保基金僅做轉作而無研究,不需高薪專家學者,其薪資不應比照銀行,要求經濟部檢討其職能與薪資合理性。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批評經濟部對財團法人資訊公開不透明,人事規章網頁僅電檢中心一家登錄,且董事長、總經理薪資函文寫「尚未核定」,要求經濟部改正並尊重立法院。
  • 質疑20家財團法人中,有12家平均年薪破百萬,要求這些高薪人員應領得心安理得,並對得起辛苦工作的百姓,避免淪為酬庸。
  • 批評政府官員說「民眾把政府踩在腳底下」的言論,強調政府應服務人民,做好本分,不應美化政績或怪罪百姓,並呼籲大家共勉,做好自己的角色。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未來應提供所屬事業的完整圖表,清晰呈現各單位投入、淨值與績效,以利委員監督。
  • 質疑專利檢索中心由智慧局代管可能產生利益衝突,建議其脫鉤獨立運作,以充分發揮在全球專利戰中的功能。
  • 肯定中華經濟研究院在亞投行等重大案件上快速提供報告的表現,建議提供相關資料給更多委員。
  • 肯定工研院的績效與淨值成長,認為只要單位成效好,高薪並無「肥貓」問題。
  • 關切工研院IP Bank的現狀,並質疑勞務收入減少、技術股投資不明、無形資產評估方式及天使投資人來源等財務報表問題。
  • 鼓勵工研院在智慧財產權研發上不應只看短期利益,應著重長期累積,為國際訴訟提供子彈。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網站發布的「五大反駁」公告,特別是「工業並非PM2.5肇因之首」的說法,認為其缺乏科學根據,且恐嚇民眾,要求經濟部調整態度。
  • 批評經濟部拒絕改變、不願進步,未能發展綠色能源商機,且在綠能與環境領域的研發努力不足。
  • 強調經濟發展應兼顧環境,不能以惡化人民健康為代價,並要求經濟部與工研院深入研究與規劃空污改善方案。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存在酬庸、綁樁現象,部分高齡董事長坐領高薪卻缺乏創意活力,選舉時助選,要求改革基金會,以功能導向,杜絕剝削經濟。
  • 要求經濟部應提出財團法人改革之道,包括淘汰不符時宜的基金會,並要求新任董事長提出改革計畫並落實,以對國家有所貢獻。
  • 指出工研院等研究單位在高科技發展上,年輕人才缺乏早期資金支持,政府資源分配後所剩無幾,應檢討並提供協助。
  • 批評政府標得研究計畫的財團法人與民爭利,要求經濟部避免此類負面做法。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詢問經濟部對所屬近20個財團法人是否有類似國營會的組織管理,並關切其總投資額及資金集中度。
  • 質疑資策會雖未達預算法規範門檻,但每年仍接受經濟部大量委辦經費,要求公開競標與資格審查程序,確保公平性。
  • 關切4G產業回饋經費中智慧城市計畫的分配與執行,要求提供得標過程等相關資料,確保公平透明。
  • 強調「偏鄉正義」,要求推動智慧原鄉或智慧偏鄉,確保原住民族地區寬頻建設及服務到位,避免設備閒置,並要求經濟部深入了解後續服務問題。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肯定會議討論經濟成長與產業結構調整、區域經濟整合策略等議題的意義。
  • 關切年輕人對政府不滿及創業缺乏資金的問題,要求經濟部加強宣導創新創業政策,建立創業環境,提供資金與人才協助,並與國際接軌。
  • 質疑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在換單時抽減額度,且欠缺直接擔保業務,未能積極協助中小企業及年輕人創業,要求加強基金額度募集,勇於承擔信保業務,並借鑒文化部補貼利息計畫。
  • 呼籲經濟部主管官員應謹記在心,將會議討論的語重心長內容落實到實際工作中。

相關人員回應

鄧振中 經濟部部長

  • 表示台美TIFA會議去年4月開過一次後就未再開,美國政府希望台灣遵守國際規範,只要在國際允許的殘留數值比例之下,就希望台灣朝國際規範走。
  • 強調台灣想參加TPP,但尚未正式開始談判,因此沒有開條件的情事;認為參加越多國際組織對台灣的經濟發展與安全越有利。
  • 承認加入區域經濟整合組織需犧牲某些產業,但台灣經濟競爭力強,大部分產業可承受,並會幫助競爭力較弱的產業。
  • 回應「台灣更幸福」政績宣傳,表示過去幾年經濟成長合理健康,物價穩定,去年經濟成長率在四小龍中最高,並會隨時提供資料給行政院。
  • 回應財團法人薪資問題,認為應視專業能力與任務給予合理薪資;對於立法院獎金上限決議,表示會對自籌經費高或業務來自民間的財團法人給予較低度管理,政府資助高的則管理強度較高。
  • 承諾會嚴加監督財團法人,注意外界觀感,避免「肥貓」印象,並會儘量讓財團法人自主,重點在於其績效能否幫助企業研發與產業輔導。
  • 回應RCA工殤案,表示會在經濟部權責範圍及投審會機制內,儘量幫助受害人執行判決賠償,並承諾會研究委員提案,嚴格把關RCA及湯姆笙公司在台資產,不准其股權轉讓、減資或撤資。
  • 表示石門水庫進水量不多,限水措施將繼續實施;高雄地區工業用水已減少供應10%,會做最大監督,並希望透過用水調整和買水等措施,不影響產業發展。
  • 承認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徵才月薪2萬元為錯誤,已要求撤下啟事並加強管理,未來會要求寫清楚臨時性質應改為時薪。
  • 認為加入亞投行對台灣經濟是正面,一旦運作有把握爭取到相當大的生意。
  • 表示會儘量不限電,5月下旬需特別注意,開源節流是應對方案,會設法增加電力供應及推動節能,氣候條件允許會做人造雨。
  • 承認國營事業投資研發比例過低,已請中油和台電努力改善,並認同發展綠色能源商機是未來產業調整方向。
  • 承諾會提供委員所要的經濟部所屬事業完整圖表及工研院創新專案投資狀況與未來展望資料。
  • 回應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補助減少問題,表示基金淨值仍有573億元,保證12倍可達7,000億元,並強調信保基金對中小企業的重要性。
  • 回應財團法人薪資不均問題,表示對中華經濟研究院表達歉意,會儘量努力爭取預算,並強調各財團法人功能與所需專業技能不同,國際上也在搶人才。
  • 承諾會改正財團法人資訊公開不透明問題,並對薪資未核定函文補發報告。
  • 表示經濟部是服務民眾的,不會講「民眾把政府踩在腳底下」這種話,並強調要加強溝通,做好本分。
  • 表示對經濟部主管的財團法人,沒有最滿意的,各單位表現都可圈可點,並承諾會將資策會從經濟部技術處獲得的經費資料送至委員辦公室。
  • 表示創新創業是重要經濟政策,會建立創業環境,修改公司法鬆綁,提供資金、人才協助,並與國際連結,目標是國際市場。
  • 表示中小企業信保基金對施振榮等企業家幫助很大,應勇於承擔信保業務,並加強基金額度募集,幫助更多年輕人、中小企業創業。

吳中書 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院長

  • 同意「萬有引力說」關於兩國或多國貿易關係受經濟規模、距離、文化、地緣、種族、社會等多重因素影響的論點。
  • 說明韓國因對外開放策略,積極爭取加入國際組織,貿易覆蓋率高,提升產業競爭力,使其法律規章與國際接軌。
  • 說明中國大陸調降存款準備率及可能降息,若其經濟暢旺,對台灣出口需求有支撐作用,但大陸進口替代能力增強值得擔憂。
  • 認為企業經營著眼長期,台商對中國大陸投資已轉向東協或歐美,大陸寬鬆貨幣政策對企業家影響有限。
  • 建議政府應將產業結構轉型和制度法規提升作為重點,而非僅追求高經濟成長率,以增加附加價值和創新。
  • 表示中華經濟研究院的綠貿中心在經濟部輔導下有很大成效,包括綠色建材、蓄電池研發、節省能源資訊管理等。
  • 說明中華經濟研究院2015年度預算收入約5億6,794萬元,支出約4億9,000多萬元,收支賸餘800多萬元,淨值約14億元。
  • 表示中華經濟研究院秉持針對政府重要決策提供諮詢,並擴大與國外相關單位聯繫,未來將繼續努力。

張俊福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董事長

  • 說明信保基金設立宗旨為具發展潛力但擔保品欠缺之中小企業提供信用保證,協助其獲得融資。
  • 表示截至2014年12月底,信保基金累計獲得捐款1,217.79億元,政府捐款佔77.72%。
  • 說明2014年度提供405,113件信用保證,協助企業取得融資1兆4,258.26億元,保證金額1兆1,408.54億元,並維持低逾期率。
  • 說明2014年度配合政府政策,辦理多項融資信用保證輔導業務,如青年創業、創新發展、協助受災企業等。
  • 說明2014年度總收入66億2,566萬元,總支出81億1,375萬元,收支短絀14億8,809萬元。
  • 說明2015年度營運目標為保證金額1兆元,預計協助中小企業取得融資1兆3,000億元,新增承保企業1萬戶。
  • 表示2015年度預算總收入85億6,871萬元,總支出85億4,170萬元,賸餘2,701萬元,主要歸因於積極催收代償款項及金融機構捐款改列受贈收入。
  • 表示信保基金與銀行維持良好溝通平台,在金融海嘯期間曾拉高保證成數,目前恢復至約七成,若有銀行縮減貸款成數會協處。
  • 表示對新創企業會鼓勵直接申請,提供至少八成的保證。
  • 展望未來,信保基金將持續與簽約金融機構合作,落實政府扶持中小企業穩定發展政策,避免融資緊縮。

伏和中 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執行長

  • 說明金屬中心設立目的為從事研發、厚植工業服務與技術推廣能力,協助金屬及相關工業提升國際競爭力。
  • 說明2014年度工作成果包括加強基礎環境建構、關鍵技術突破、專利申請213件、獲得142件、技術移轉155件,研發成果收入1億519萬元。
  • 說明積極推動國際合作,協助產業提升競爭力,並透過技術輔導/服務或人才培訓協助產業促進投資312億元、增加產值355億元。
  • 說明2014年度預算收入22億2,500萬元,支出21億7,550萬元,實際執行收入23億4,361萬元,支出22億8,915萬元,餘絀5,446萬元。
  • 說明2015年度業務計畫重點發展方向包括推動學產升級產業、擴展科專技術、創新科技應用、提升自主財源及科技關懷社會。
  • 說明2015年度預算收入23億元,支出22億5,000萬元,稅後餘絀5,000萬元。
  • 展望未來,中心將強化推動多元對等式國際合作、加速研發成果產業化、並持續推動菁才獎激勵研發熱情。

吳明機 經濟部工業局局長

  • 說明食品GMP制度非強制性,規劃在6月之前將食品GMP納入全國認證基金會體系,提供第三方公正獨立認證基礎,再移轉民間。
  • 表示食安基本上是衛福部主管,GMP是自主自願性制度,整體食安仍在衛福部管理架構內。
  • 說明經濟部網站關於PM2.5的「五大反駁」是參考環保署資料,境外傳出佔3成,營建、道路、揚塵佔20%,工業也是污染源之一。
  • 表示禁用石油焦與煤並非明天就停用,是循序漸進,但電廠開發需10年以上時間,需多思考。
  • 表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徵才月薪2萬元為遺憾,已要求立刻下架並不得再犯,將召開座談會告知所轄法人人才招募需符合產業要求與社會期待。
  • 說明4G產業回饋150億元中,經濟部負責約100億元,其中半數由技術處負責,用於工研院、資策會及研究法人未來3年技術研發,智慧城市則以補助廠商為主。
  • 說明智慧城市「悠遊城市類」預計6月審查結束,「應用領航類」可隨時接受廠商申請,並承諾將得標過程等相關資料送到委員會,確保公平公正。
  • 表示原住民地區學校寬頻建設現在應該都有了,並強調會確保政府花的每一分錢都是有效率的。

許福添 經濟部商業司專門委員

  • 說明經濟部主管的財團法人,其董事長、總經理薪資由董事會核定,若尚未核定,應在核定後補送函文給立法院。

劉仲明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院長

  • 說明水資源公司是2年多前新創立的公司,目的在協助企業處理廢水工程,新創公司在前2年獲利不易,但長期而言技術產業化成功後會是正面貢獻。
  • 說明IP Bank是工研院成立的新創公司,技轉中心正在協助推動。
  • 表示工研院這幾年績效不錯,去年spin off了14家公司,並有獲得R&D 100 Awards。

傅偉祥 經濟部技術處處長

  • 說明工研院等法人在資金分配比重上每年都有機動調整。
  • 說明經濟部技術處補助資策會的金額約有10億元。

王美花 財團法人專利檢索中心董事長

  • 說明專利檢索中心成立是為解決審查人力不足,參考日本及韓國機制,用人不受公務人員資格限制,目前約80人。
  • 說明檢索中心主要協助智慧局審查員做檢索,也已開始為廠商、研究單位、學校提供專業分析及專利布局服務,目前對研究單位及學校不收費。
  • 承認官方與民間需求需分開,因涉及利益衝突,管制上較困難,但會朝此方向規劃,並參考日本嚴格區分券證人員。
  • 說明財報上利息未實現是因為銀行利息尚未收到,屬於財稅科目上的處理。

張信一 經濟部會計處處長

  • 說明經濟部主管的20家財團法人總基金淨值約1,200億元,其中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約佔1,100多億元。

葉雲龍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處長

  • 說明信保基金的捐助會看淨值與保證倍數,目前保證倍數約12倍,可保到7,000億元。
  • 表示立法院決議換單時不能降低成數,已與信保基金溝通,承諾續約、換單時不會降成數,目前保證成數已提升至接近七成。
  • 表示若有中小企業個案反映貸款被砍,會協處,並強調信保基金本來就是為沒有擔保品的中小企業提供保證。

相關後續

  • 經濟部主管的財團法人預算案,今天完成詢答,另擇期繼續審查。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在RCA及其控股公司與受害員工之賠償未處理完成前,不得准許RCA進行股權轉讓、減資或撤銷在台投資。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經濟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 委員口頭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經濟部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原始資料

公報
1043401
卷/期/冊
104/34/1
發布日期
201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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