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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查預算凍結案及常任文官參與國共論壇適法性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05-04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行政院及海巡署的預算凍結項目,多數凍結款項獲准動支。會議重點聚焦於常任文官參與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國共論壇)的適法性,各部會首長就公務員赴陸規範、行政中立原則及活動性質進行報告與答詢。立法委員質疑此舉違反行政中立、黨政不分,並擔憂其對台灣國際地位的影響。最終決議要求相關部會提出報告,並請6位與會文官列席下次會議備詢。

討論事項一

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行政院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共計10案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凍結項目,以決定是否解凍或繼續凍結相關經費。
  • 審查內容涵蓋全院預算、科技發展研究諮詢、性別平等業務、消費者保護業務、新聞傳播業務、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海洋巡防業務等專案報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簡太郎 行政院秘書長

  • 就行政院預算凍結項目進行綜合報告並即席答復質詢。

王崇儀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

  • 就行政院海岸巡防署預算凍結項目進行綜合報告並即席答復質詢。

相關後續

  • 行政院所提7案預算凍結項目,其中「全院預算除人事費外其餘凍結五分之一」繼續凍結2,000萬元,其餘准予動支;「性別平等業務」凍結200萬元繼續凍結;「消費者保護業務」凍結300萬元繼續凍結150萬元,其餘准予動支;「新聞傳播業務」凍結五分之一計1,138萬5千元繼續凍結,其餘3案准予動支。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所提3案預算凍結項目,其中「海洋巡防業務」凍結5,000萬元繼續凍結1,000萬元,其餘准予動支;另2案准予動支。
  • 所有凍結項目審查完竣,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邀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夏立言、內政部部長陳威仁、銓敍部部長張哲琛、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黃富源、經濟部部長鄧振中、文化部、法務部、國家安全局等針對「常任文官參與兩岸經貿文化論壇之適法性」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專題報告及質詢主要探討常任文官參與「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國共論壇)的適法性,包括公務員赴陸規定、行政中立原則、活動性質認定及費用支應等問題。
  • 會議聚焦於釐清公務員以私人休假方式參與政黨主辦活動是否符合規定,以及此類活動對國家安全、對外關係及兩岸政策可能產生的影響。

相關爭議

  • 公務員以私人休假從事公務活動:經濟部、文化部等機關指派高階文官以休假方式參與論壇,但論壇內容涉及其業務,引發是否以非公務事由從事公務活動的爭議。
  • 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立法委員質疑公務員參與政黨主辦的國共論壇,特別是接受國民黨智庫資助,已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關於不得參加政黨活動及收受利益的規定。
  • 資訊不透明與國會不尊重:移民署在會議前一日才提供參與文官名單,且需發函詢問個資同意,被質疑為隱瞞資訊、不尊重國會。
  • 「九二共識」與國際空間:朱立倫主席將「九二共識」連結至台灣國際空間的政治基礎,陸委會主委夏立言對此說法持保留態度,引發關於台灣國際參與原則的爭議。
  • 聯審機制與實質審查:移民署被質疑對申請案僅作書面審查,未實質查核申請內容是否屬實,尤其針對朱立倫市長申請事由的修正與實際活動內容不符。
  • 「世衛模式」重演與國家主權:管碧玲委員提出「連胡公報」導致台灣在WHO被矮化為「中國台灣省」的歷史,擔憂文官參與國共論壇可能導致台灣在亞投行等國際組織中重演此模式,有損國家主權。
  • 黨政不分與高層授意:多位委員質疑多位高階文官同時參與論壇,背後必有行政高層甚至總統的授意,而非單純的民間邀請,構成黨政不分的行為。

立法委員發言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階公務員以私人休假卻從事公務活動,違反移民署自身規定「以非公務事由申請進入大陸地區,不得涉及公務相關活動」。
  • 指出經濟部、文化部等單位「遴派」官員參與政黨活動,卻以休假方式前往,是機關違規。
  • 質疑國民黨智庫資助公務員赴陸從事公務,要求刪除政府差旅費。
  • 要求陸委會夏主委就朱立倫主席將「九二共識」作為台灣國際空間基礎的說法,明確官方立場。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質疑各部會首長對所屬高階官員參與國共論壇知情時間過晚,懷疑有高層(馬總統)授意。
  • 批評國安局對高級官員參與國共論壇的掌握度不足,未能有效維護國家安全。
  • 對台商座談會中提及「35萬對兩岸聯姻、百萬選票」的言論表示擔憂,認為其影響台灣人口結構與選舉,並質疑行政部門對此態度輕忽。
  • 強調公務人員應秉持行政中立,不應為特定政黨服務,批評此次活動為「黨政不分」。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務員若無文官身分,是否會被邀請參與國共論壇,指出其參與實為利用職務身分。
  • 擔憂公務員以個人休假參與政黨活動,可能開先例,未來公務員亦可為其他政黨助選。
  • 批評移民署在會前不願提供參與文官名單,質疑其隱瞞資訊、不尊重國會,並認為此為「黨政不分」行為。
  • 強調台灣與中國政府互相不隸屬,國共論壇應由政務官而非文官參與,避免模糊國家與政黨界線。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肯定移民署在審查朱立倫主席赴大陸申請時,依照既定法律程序與標準作業流程辦理,並無瑕疵。
  • 指出兩岸城市首長互訪頻繁,且申請標準一致,不應因泛政治化而放大解讀或製造不必要麻煩。
  • 認為兩岸關係發展應穩定循序漸進,不應泛政治化,期待能建立台灣各政黨領導人與中國國家主席常態會面的模式。
  • 建議立法院應負責任地好好審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確保所有協議納入監督。

張慶忠 立法委員

  • 肯定此次會議探討常任文官參與兩岸經貿文化論壇的適法性,有助於兩岸文化交流透明化。
  • 指出大陸政要來台仍使用20多年前的「專業人士來台」辦法審查,認為相關法規過時,應更務實檢討。
  • 強調服貿協議未通過對「三中一青」(中小企業、中低收入、中南部、青年)的損害,呼籲加速審查。
  • 肯定經濟部派出的2位優秀公務人員,認為他們為國家爭取利益,並建議陸委會安排委員赴大陸實地了解交流內容。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認為應鼓勵事務官赴大陸為國家與人民爭取利益,但需在現行法規許可下進行,並瞭解應遵守的分際。
  • 分享自身赴北京參訪經驗,強調在兩岸交流中維護國家尊嚴的重要性,並提醒事務官言行舉止對政府形象的影響。
  • 建議陸委會與人事行政總處應加強對事務官的行前提醒與規劃,避免陷入統戰陷阱或行程節外生枝。
  • 指出台灣在智慧財產權保護,特別是原住民族傳統智慧財產保護方面有獨特優勢,應鼓勵事務官在交流中主動傳達這些資訊。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質疑朱立倫市長申請赴陸時,事由從「觀光」改為「參加會議並與上海市及北京市市政交流」,認為移民署未實質審查,恐有登載不實。
  • 檢舉6位常任文官參與國共論壇,由國民黨智庫出錢,且以「國政基金會特聘專家」身分前往,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不得參加政黨活動及收受利益的規定。
  • 批評馬政府將兩岸關係當作國共關係,導致2008年後現職公務員才開始參與國共論壇。
  • 要求銓敘部研究並報告這些行為是否違反行政中立法,並要求對違法者進行懲處。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陸委會主委指派下屬參與政黨活動,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法,要求送監察院調查。
  • 批評朱立倫主席將「九二共識」連結至台灣參與國際事務的政治基礎,認為此舉是「自我閹割台灣主權」與「斷頭台上的俎上肉」。
  • 指出中國長期以「一個中國」原則打壓台灣國際參與,質疑陸委會主委對此的理解與回應。
  • 要求陸委會彙整所有參與文官的報告、書面內容及發言紀錄,確保國會監督。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安會議在審查朱主席及文官赴陸申請時,是否所有單位都一致同意,或是否有反對意見。
  • 認為政府在兩岸交流上「遮遮掩掩」、「偷偷摸摸」,導致公務人員「矮化身分」,建議未來應更公開、大方地進行。
  • 質疑公務員以個人名義出訪卻使用公務機關名片,具有代表性,與「個人出訪」名義矛盾。
  • 擔憂參與論壇的局處長可能洩漏我方談判底限,要求政府保證,並建議陸委會檢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相關赴陸限制。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透過歷史回顧,指出國共論壇源自「連胡公報」,導致台灣在WHO被矮化為「中國台灣省」的「世衛模式」,擔憂朱立倫此行將九二共識框架套用在台灣國際空間上,可能在亞投行重演此「賣台」模式。
  • 批評各部會首長對朱立倫可能簽署密約一事不願負責或不知情,認為公務員在其中成為「賣台共犯結構」的螺絲。
  • 要求陸委會承諾未來絕不簽准公務員參與國共論壇,終止這種將兩岸關係變成國共關係的模式。
  • 強調台灣退出聯合國後,加入的奧委會、亞銀、APEC、WTO等皆為「互不隸屬」的國際組織,不應再接受「中國台灣省」的框架。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批評馬政府處理兩岸關係採取「黑箱作業」,導致太陽花學運,強調應光明正大處理。
  • 明確指出「兩岸經貿文化論壇」本質上就是「國共論壇」,是政黨活動而非一般民間或官方交流。
  • 質疑公務人員參與政黨活動違反行政中立,要求銓敘部對違法者立即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懲處。
  • 對台商座談會中提及「國共合作」與「百萬選票」的威脅言論表示不滿,強調台灣人民聲音的重要性,兩岸關係絕非國共關係。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指出多位高階文官申請赴陸事由從「觀光」改為「參加會議」,且教育部公文誠實記載邀請單位與經費來源為「中國國民黨」,證明此次為「集體行動」。
  • 批評張志軍的「九點政策建議」與台灣文官參與論壇的議題高度吻合,質疑國民黨押著文官配合其政治議程。
  • 強調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原則,質疑部長對文官參與政黨活動是否違法仍稱「尚待瞭解」,認為是「可恥」且「糟蹋國家公務體系」。
  • 要求陸委會夏主委檢討,並指出這種破壞文官中立體制的行為是從2008年國民黨執政後開始的。

相關人員回應

夏立言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公務員赴陸規定依職等、涉密程度有不同申請程序,簡任10職等以下未涉密公務員經機關同意即可赴陸,無事由限制。
  • 指出「兩岸經貿文化論壇」為民間智庫(國政基金會與海研中心)主辦,相關機關人員以「特邀嘉賓/專家」名義,請休假方式參與。
  • 強調公務員赴陸應遵守兩岸條例,不得從事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活動,或擅自簽署協議。
  • 表示公務員以個人休假方式參與民間交流會議,只要遵守行政中立,不動用行政資源、職權、職銜,並未違反規定。
  • 承認陸委會曾指派華處長參與,因業務相關,並表示費用由主辦單位(國政基金會)支付。
  • 同意將來可考慮讓公務員更大方、更公開地參與兩岸經貿文化論壇,並將檢討參與方式。
  • 回應「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是兩岸關係基礎,但否認台灣國際空間建基於九二共識,強調爭取國際參與從不同意政治前提。
  • 表示若台灣加入亞投行需簽署密約或被矮化為「中國台灣省」,政府絕對不會參與。

陳威仁 內政部部長

  • 說明公務員赴大陸相關規範,涉密人員需經內政部會同國安局、法務部、陸委會審查許可。
  • 強調公務員進入大陸地區不得從事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活動,或擅自簽署協議。
  • 表示對於台商座談會中提及「百萬選票」的言論,認為「聽聽就好」,並非內政部權責。
  • 說明內政部在審核官員赴大陸參加國共論壇時,都是依照陸委會相關規定辦理。

張哲琛 銓敘部部長

  • 說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旨在確保公務員嚴守中立與公正,規範政治活動,公務員不得於上班時間從事政黨活動。
  • 指出公務員得以專家學者身分請休假出席民間交流活動,但仍應遵守行政中立,不得動用行政資源、行使職務權力或利用職銜名器。
  • 認為公務員由國民黨智庫出錢赴陸從事公務「不妥適」,但若以休假方式參加政黨活動是可行的。
  • 表示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六條主要針對選舉活動,且被遴派者必須出於自願。
  • 承諾將進一步瞭解赴陸文官有無違反行政中立法,若有違法將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懲處。

黃富源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

  • 表示人事行政總處尊重銓敘部、陸委會及內政部對常任文官參與兩岸經貿文化論壇適法性的意見。
  • 指出此次論壇受邀的6名簡任11職等以上中央部會人員,均應依規定向內政部辦理申請手續,尊重內政部審查結果。
  • 說明公務人員赴大陸事宜主管機關為陸委會及內政部,言行舉止由銓敘部規範。
  • 表示人事行政總處目前未曾安排公務員赴大陸交流研習,尊重職權機關的審查結果。

王德麟 國家安全局副局長

  • 說明公務員赴陸法令規範主要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相關許可辦法,分為未涉密與涉密文官兩種程序。
  • 強調國安局會協調相關單位加強掌握公務員在陸期間有無違異常活動,並提供權責機關參處。
  • 表示國安局基於權責分工,對公務員是否參與國共論壇無決定權,但會彙整相關資料提供權責機關參考。

莫天虎 內政部移民署署長

  • 證實6位簡任11職等以上人員均有填寫赴陸申請表,農糧署署長與智慧財產局局長為三級機關首長,皆經上一級機關核准。
  • 說明移民署聯審會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會同國安局、陸委會、法務部召開,採共識決,審查政務人員、直轄市/縣市長及涉密人員赴陸申請。
  • 表示所有縣市長赴大陸申請均採一致標準,申請計畫書及行程表均公開於移民署網站。
  • 解釋申請表不填寫赴陸事由是因11職等以上非涉密公務員無事由限制,只要機關許可即可。
  • 澄清移民署在審查時是依據申請機關的公函及計畫書內容,沒有要求補件或做實質審查,不負責判斷申請內容是否屬實。
  • 說明《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注意事項》為教示性規定,若有違反由訂定規定的主管機關處理。

楊偉甫 經濟部次長

  • 說明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處長及智慧財產局局長以請休假方式,以專家身分參與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因論壇議題與其業務相關。
  • 表示這兩位主管是經濟部遴派參與,但以私人休假方式前往,實際從事公務性質活動。

周蓓姬 文化部文化交流司司長

  • 說明文化部王副司長是因就近參加北京的流行音樂交流活動,經部內核准並指定前往。
  • 表示王副司長是請休假方式前往,並非順便,而是部內指定。

陳俊言 農委會農糧署副署長

  • 證實農糧署署長以休假方式參與國共論壇,並表示在署長休假前已知情。

施建矗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副署長

  • 證實青年發展署署長參與國共論壇,並表示在4月16日蓋職務代理人章時已知情。

胡愛玲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企劃處處長

  • 說明陸委會企劃處是接到國政基金會同仁電話邀請,簽公文請主委指示派員參與,主委並未交辦。

相關後續

  •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應於本週三(5月6日)列席本會時,提出歷屆國共論壇公務員參與情形報告,包括受邀機關、機關指派情形、參與人員職稱、姓名、申請赴中事由、許可與審查情形、是否請假、請假事由、參與論壇之身分、費用支付情形、參與人員發表之論文或談話、返國是否提出報告及其內容等。
  • 銓敘部應提出是否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法制見解報告。
  • 6位參與本屆國共論壇的常任文官,應列席本週三內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備兩岸經貿文化論壇發表文章或紀錄,列席備詢。
  • 陸委會將承擔綜整各單位報告的責任,並要求相關人員提供會議中的書面報告及發言內容。

討論事項三

「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9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修正案 (臨時提案第一案)

核心議題

提案要求行政院要求各相關機關應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9條第二項第一款但書規定,調降原住民族重要建設計畫及專案的地方配合款比例,提高中央補助比例,以減輕地方政府負擔。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央提高對原住民族重要建設計畫的補助比率,以降低地方配合款比率,解決地方政府無力負擔的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四

「公有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審查作業規範」修正案 (臨時提案第二案)

核心議題

提案要求行政院函知農委會、觀光局等機關單位,不得僅以航照圖否決原住民使用土地事實,應尊重原住民依原民會作業規範所提之足資證明文件,以保障原住民族的土地權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政府機關在審查原住民保留地申請時,不得僅以航照圖作為唯一反駁證據,應尊重原住民所提的其他證明文件,以維護原住民權益。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除末段「不得以航照圖」,修正為「不得僅以航照圖」外,餘照案通過。

原始資料

公報
1044001
卷/期/冊
104/40/1
發布日期
201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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