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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委員會審查通傳會業務報告:聚焦偏鄉數位落差、大眾電信退場與廣電三法爭議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05-04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本次會議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石世豪主委就「促進區域均衡發展,解決偏鄉數位落差」及「大眾電信終止業務因應措施」提出報告並備質詢。會議聚焦於4G釋照標金運用、偏鄉網路建設、電信孤兒權益保障、WiMAX業者退場、廣電三法修法及網路霸凌等議題。多項臨時提案獲通過,並要求通傳會及相關單位針對質詢內容提交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石世豪列席就「促進區域均衡發展,解決偏鄉數位落差」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偏鄉數位落差現況與解決方案進行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質詢,討論範圍涵蓋偏鄉網路基礎建設、頻譜資源分配與運用、數位機會中心效益及高抗災通訊平台建置等面向。
  • 會議也探討了4G釋照標金的運用方向,特別是將部分標金專款專用於偏鄉建設、中低收入戶補助及智慧城市發展的建議。

相關爭議

  • 4G釋照標金運用:立法委員主張將4G釋照的高額標金提撥一定比例用於偏鄉寬頻建設及補助弱勢,質疑標金僅美化國庫帳面,未能實質回饋消費者;NCC則解釋預算法規定標金直接入國庫,但行政院已另編列150億元專款加速寬頻普及。
  • 偏鄉網路建設進度與定義:立法委員質疑現有改善對部落居民幫助有限,且偏鄉定義不應僅限離島,應涵蓋山地部落;NCC則說明「村村有寬頻」計畫以聚落中心為主,並坦承寬頻建設仍有缺口。
  • 高抗災行動通訊平台推動困難:立法委員關切台灣多山、地震頻繁地區的通訊韌性,質疑平台建置進度緩慢;NCC坦承推動困難,主因站址所在機關配合度不高及民眾對電磁波的疑慮。
  • 電信業者基地台建設重都會輕偏遠:立法委員反映偏鄉訊號不佳,要求NCC督促業者在偏遠地區建置相對比例基地台,並允許用戶因訊號不良無條件解約;NCC則表示會努力提供業者建設誘因。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建議4G釋照標金應提撥一定比例用於偏鄉寬頻建設、補助中低收入者及智慧城市建立,而非僅美化國庫收入。
  • 要求NCC加強督促業者,確保第二波4G釋照的寬頻紅利能具體保障消費者權益,避免使用成本提高。
  • 強調NCC應確保電信孤兒權益,建立完善申訴與移轉機制,並禁止收取移轉費。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指出偏鄉數位落差嚴重,學校固網改善對在地居民幫助有限,要求NCC提出下一步解決方案。
  • 強調政府應將電信執照權利金專款專用於解決數位落差,並願意與NCC共同推動修法。
  • 認為NCC在賦予業者義務或鼓勵建設方面仍不足,應加強行政工具或修法編列公務預算來解決問題。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關切高抗災行動通訊平台推動困難,強調其對災區人命的重要性,建議NCC加強宣導溝通。
  • 質疑澎湖離島光纖網路普及率未達標原因,並強調偏鄉定義不應僅限離島,應包含高雄縣等山地部落。
  • 質疑大眾電信在破產重整期間仍獲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特許執照,並在終止業務後獲退還特許費及保證金,認為此舉不公。

相關人員回應

石世豪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 表示4G釋照標金依預算法直接入國庫,但行政院已編列150億元專款加速寬頻普及,部分投入智慧城市與弱勢補助。
  • 坦承高抗災行動通訊平台推動困難,主因站址機關配合度及民眾對電磁波疑慮,承諾將加強宣導。
  • 同意偏鄉寬頻建設有缺口,並認同政府編列公務預算補貼是最直接且減少產業扭曲的方式。
  • 解釋大眾電信終止業務後退還特許費與保證金是依業務管理規則結算,用於處理勞工權益。

羅金賢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基礎設施事務處處長

  • 解釋澎湖離島光纖網路未達標因離島分散且建設困難度高。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石世豪列席就「大眾電信終止業務因應措施」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就大眾電信PHS業務終止後,如何保障用戶權益及員工轉業進行專案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質詢,討論內容涵蓋消費者號碼移轉、申訴處理、員工安置及未來電信業者退場預防機制等。
  • 會議也針對WiMAX業者退場、廣電三法修法、分組付費制度及網路霸凌等議題進行討論。

相關爭議

  • 大眾電信員工安置問題:立法委員關切尚未安置就業的84位員工後續狀況,要求NCC確保員工權益,避免重演ETC收費員抗爭;NCC承諾會盡力協調,並表示已活化規費處理機制以支應相關費用。
  • 大眾電信終止業務處理流程:立法委員質疑NCC缺乏標準SOP,未主動通知消費者,且移轉過程出現費用爭議;NCC澄清遠傳收取費用為門市人員誤解,並表示已建立第二類電信履行保證機制。
  • WiMAX業者退場與政策失敗:立法委員質疑WiMAX政策失敗,要求NCC檢討政府責任,並擔憂其他業者退場後消費者變孤兒;NCC坦承政策上游非其權責,但會準備應變措施,開放業者停損並照顧員工。
  • 廣電三法修法與分組付費爭議:立法委員關切廣電三法修法停滯,特別是分組付費與必載議題,批評NCC僅讓業者自律,未充分保障消費者選擇權;NCC則表示新進業者面臨市場競爭壓力,且衛星頻道授權談判複雜,但會研究落實消費者選擇權的機制。
  • 防災告警細胞廣播系統建置延宕:立法委員質疑4G防災簡訊系統建置延宕,行政院發言人與NCC說法不一,且NCC在4G管理規則中給予業者2年建置期及無限期實施巧門,質疑NCC遇到財團就腿軟;NCC澄清2G/3G為LBS系統,4G為CBS新技術,格式今年確認,並強調電信事業部分會完成建置。
  • 網路霸凌與管理機制:立法委員關切網路霸凌嚴重性,主張應有更有效管理措施,而非僅依賴自律;NCC表示已請iWIN獨立統計網路霸凌案件,並提供線上申訴管道,但強調悲劇最好是防範未然,需加強網路素養。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要求NCC建立完善申訴與移轉機制,確保電信孤兒權益,並禁止收取移轉費。
  • 關切第二波4G釋照標金運用,主張應提撥比例用於偏鄉建設、補助中低收入者及智慧城市建立。
  • 強調NCC應加強督導電信業者,確保消費者權益,避免業者藉由移轉名義對消費者隨意加費。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要求NCC妥善處理大眾電信尚未安置就業的84位員工,避免重演ETC收費員抗爭事件。
  • 建議NCC應建立標準SOP處理業者倒閉問題,並化被動為主動監督業者,保障消費者權益。
  • 關切媒體報導不實問題,建議NCC研究韓國言論仲裁委員會制度,提供更完整機制保障個人免受不實報導傷害。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批評NCC對大眾電信終止業務的報告是「擦屁股」的善後報告,質疑政府政策錯誤導致產業損失。
  • 要求NCC檢討WiMAX政策失敗責任,並明確告知業者若未達合約標準將撤銷執照,避免業者有僥倖心態。
  • 主張4G釋照合約應清楚訂定偏遠地區基地台建設標準,建設成本應由業者承擔,而非挪用權利金。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認同大眾電信處理方式,但關切未來電信業者併購趨勢,要求NCC預做沙盤推演,保障消費者權益。
  • 質疑新進系統業者分組付費方案,認為業者自行打包套餐未充分保障消費者選擇權,建議至少開放部分頻道讓消費者選擇。
  • 批評NCC在4G防災告警細胞廣播系統建置上遇到財團就腿軟,給予業者過長建置期,要求NCC加速公告實施。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強調防災告警細胞廣播系統建置對台灣的重要性,質疑行政院與NCC對此政策說法不一,批評行政團隊「離離落落」。
  • 指出NCC已在2G、3G管理規則中修法要求建置災害簡訊系統且不負賠償責任,但4G部分卻給予業者2年建置期及無限期實施巧門。
  • 要求NCC承諾格式確定後會絕對落實4G防災簡訊系統建置,並應主動向行政院澄清法律責任問題。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要求NCC妥善處理大眾電信員工轉職,避免重演國道收費員抗爭事件,並將此經驗用於未來類似案件。
  • 關切我國電信產業發展,特別是5G網路規劃,要求NCC未雨綢繆,並在頻譜釋出上確保「乾淨頻譜」。
  • 主張網路霸凌問題不應僅歸於言論自由層次,要求NCC提出更高明的防止措施,並追究刑事責任。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關切NCC對WiMAX業務的政策立場,質疑其傾向讓業者自然消亡,並要求NCC針對業者退場對消費者權益的影響進行沙盤推演。
  • 批評NCC處理電信業者退場為「擦屁股」的爛攤子,認為其態度過於消極。
  • 要求NCC針對網路霸凌問題提出立即有效的管理作法,並將網路霸凌申訴獨立統計,加強宣導線上申訴管道。

相關人員回應

石世豪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大眾電信PHS業務終止後,用戶可選擇任何其他電信公司,被指派業者僅為號碼可攜窗口。
  • 表示WiMAX業者目前仍在努力換照程序中,NCC會比照PHS業務終止方式周延照顧員工與消費者權益。
  • 坦承PHS、WiMAX業務終止是趨勢,未來電信業者間併購難免,NCC已預做分析準備。
  • 解釋廣電三法修法中,新進系統業者分組付費要求消費者可選擇3組以上套餐,但承認單頻單選困難,會研究落實消費者選擇權。
  • 強調防災告警細胞廣播系統值得推動,4G系統建置與測試規劃至年底完成,格式今年確認,並重申電信業者對信息內容不負賠償責任。
  • 指出網路霸凌通常發生在封閉情境,網路社群有自律機制,涉及違法可追溯身分;NCC已請iWIN獨立統計網路霸凌案件並提供線上申訴。

羅金賢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基礎設施事務處處長

  • 說明4G防災告警細胞廣播系統預計於2016年3月底前發布實施,因測試作業至年底才完成。
  • 解釋澎湖離島光纖網路未達標因離島分散且建設困難度較高。

陳國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平台事業管理處處長

  • 說明WiMAX有效用戶目前約9萬戶,對處理其退場有信心,將比照大眾電信模式保障消費者權益。

謝煥乾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電台與內容事務處處長

  • 說明2014年iWIN申訴案件約1萬5,000件,兒少色情比例最高,網路詐欺次之,網路霸凌案件前兩年約十幾件。

羅文娟 勞動部專門委員

  • 建議將臨時提案第3案末句修正為「並由通傳會按月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由通傳會統一彙報進度。

相關後續

  • 審查人民請願案11案審查完竣,均照處理參考意見通過,審查結果均不成為議案,送程序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並通知請願人。
  • 臨時提案第1案修正通過,要求NCC應對災防警示訊息發送訂定明確施行日期,並至少應於2016年3月底前完成建置、測試與實施。
  • 臨時提案第2案照案通過,要求通傳會與教育部合作將OTT服務導向視頻教學,並於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 臨時提案第3案修正通過,要求通傳會積極輔導WiMAX業者,並與勞動部妥善處理消費者與勞工權益,由通傳會按月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處理進度。
  • 臨時提案第4案修正通過,要求通傳會與消保處研擬電信業者無法提供基本服務時減收費用,並於1個月內由通傳會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原始資料

公報
1044001
卷/期/冊
104/40/1
發布日期
201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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