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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課綱微調爭議專案報告與質詢:程序、內容及實施正當性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05-06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普通高級中學國文及社會領域課程綱要微調政策,邀請教育部部長與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主任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會議聚焦於課綱微調的法律程序、大學入學考試命題依據、8月實施正當性、內容爭議(如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台灣史觀)及資訊公開等核心議題。委員們對程序瑕疵、黑箱作業、地方政府拒用新課綱等提出質疑,教育部則強調依法行政、程序嚴謹及內容合憲。最終,委員會通過強化課綱審議程序、尊重學校選書權及避免爭議考題等3項臨時提案。

討論事項一

邀請教育部部長與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主任就「普通高級中學國文及社會領域課程綱要微調政策面臨法律程序、大學入學考試命題與八月實施之正當性不足等爭議」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普通高級中學國文及社會領域課程綱要微調政策所引發的法律程序瑕疵、大學入學考試命題依據不明、以及8月實施的正當性不足等爭議進行專案報告與質詢。
  • 討論內容涵蓋課綱微調的緣由、修訂過程的嚴謹性與民主性、調整原則與具體內容,以及因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各縣市拒用新課綱、升學考試命題準則等所衍生的爭議。

相關爭議

  • 課綱微調程序正當性:委員質疑檢核小組的成立依據、成員專業背景不足、公聽會通知倉促、會議議程臨時闖關等程序瑕疵,教育部則堅稱過程嚴謹且符合程序,並經監察院調查認無不符。
  • 資訊公開與黑箱作業: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教育部敗訴,要求公開課審會委員名單及發言紀錄,委員指控教育部上訴是為規避公開,造成黑箱作業;教育部則辯稱是為保障委員發言自主性,避免寒蟬效應,且判決未涉課綱內容與程序。
  • 課綱內容爭議:委員質疑課綱微調「去台灣化」,簡化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內容,並引入「大中國史觀」;教育部則澄清未刪除二二八事件,反而提升其重要性,並強調調整符合憲法、史實與教學現場需求。
  • 新舊課綱效力與選用爭議:部分縣市政府表態拒用新版課綱,主張舊版教科書執照仍有效至107學年度,教育部則強調新課綱公布後舊課綱即被取代,學校應依法選用新版教科書。
  • 大學入學考試命題原則:委員關切大考中心是否會將有爭議的課綱內容列入考題,主任曾表示會討論避開爭議,後又強調會依教育部公布的課綱命題,引發委員對其行政中立性的質疑。
  • 課綱微調的實施時程:社會各界及多位委員要求在爭議未解、司法審理未定前暫緩8月1日實施新課綱;教育部則堅持新課綱已依法公告生效,必須如期推動。
  • 檢核小組成員適任性:委員質疑檢核小組成員(如王曉波)的政治立場與歷史專業性,以及部分成員同時擔任課綱檢核與教科書審定召集人的角色,有「自己寫自己審」的黑箱嫌疑。

立法委員發言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詢課綱微調是否刪除二二八事件,並支持教育部澄清未刪除且列為重點。
  • 支持將「中國」改為「中國大陸」及「原住民」改為「原住民族」等修正符合憲法及相關法規。
  • 關切部分縣市政府不採用新版課綱可能導致「一國兩制」及影響考生權益。
  • 建議教育部應公開展示教科書內容,接受外界檢驗,並建立知識庫以呈現不同史觀。
  • 支持教育部就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提起上訴,因其僅針對資訊提供而非課綱內容與程序。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課綱微調對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內容的簡化,認為這與改錯字不同,是意圖偏頗歷史。
  • 指控教育部「尊重」委員意見卻不公開會議紀錄,是黑箱作業,並質疑「大中國史觀」藉此滲入台灣教育。
  • 要求教育部尊重不同聲音的老師代表,而非僅尊重課綱委員的意見。
  • 質疑教育部行政訴訟上訴理由中舉例不當,認為公布課綱委員名單是為負責而非「追殺」。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關切學測與指考合一的討論,認為應廣聽各界意見,並與高中家長召開公聽會。
  • 建議未來大學入學考試變革應在110年後實施,並保證不會恢復傳統聯考制度。
  • 反映高中課綱時數過多,缺乏彈性運用空間,建議高中課程應與大學課程連結,而非僅補救教學。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質疑課綱微調的核心問題在於檢核小組成員的政治立場極端,導致課綱偏離台灣史觀。
  • 指出高等法院判決教育部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顯示課綱微調過程有瑕疵。
  • 強烈反對新課綱於8月1日實施,認為在社會爭議未取得共識、法院判決未確定前應暫緩上路。
  • 指出全台灣有13個縣市表態不採用新課綱,將導致「一國兩制」的教育亂象。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質詢課綱微調的程序是否與過去14年來所有修改程序一致,並關切行政訴訟結果對政策實施的影響。
  • 擔憂中央與地方政府在課綱議題上的衝突與矛盾,最終受害的是學生與家長。
  • 建議教育部應更公開透明,將審查委員資訊公開,並將有疑慮的意見納入未來12年課綱研修的優先參考。
  • 關切大學入學考試「兩試合一」的討論,但反對回歸傳統聯考制度,呼籲教育改革應精準務實,減少對學生的影響。

賴振昌 立法委員

  • 質疑課綱微調的依據與檢核小組成員的專業背景,特別是缺乏歷史專業學者。
  • 指出公聽會舉辦倉促、課發會以臨時動議闖關等程序瑕疵,認為教育部應檢討過去錯誤。
  • 質疑新課綱公布後,舊課綱應否自然失效,認為教育部說法擴張行政裁量權,要求認可新舊版教科書同時有效。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以溫情喊話部長不應為前任政策背黑鍋,呼籲部長應「為正義保自尊」,打破黑箱作業。
  • 要求部長承諾未來課綱審議過程應更透明化,並暫緩新課綱的實施。
  • 指出國文課綱亦有調整,如中華文化基本教材由選修改為必選,質疑部長對此不清楚。
  • 呼籲大考中心在考題中避開爭議性議題,以保障學生權益。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認為課綱爭議核心是意識形態,而非程序問題,並批評社會將焦點模糊。
  • 為課綱微調內容辯護,認為修正慰安婦、日本殖民統治等文字是還原歷史真相,符合合憲、史實原則。
  • 強調監察院已認定課綱審議程序合法,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僅針對資訊公開,與課綱實質內容無關。
  • 呼籲中央與地方政府應依法尊重課綱規範,不應干涉學校選書權,並批評大考中心主任避開爭議考題的說法不專業。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質疑課審會高中分組會議「共識決」的程序,指出沒有現場表決、書面意見遭扭曲歸類,甚至有「作弊」嫌疑。
  • 批評教育部拒絕公開課審會委員名單及會議紀錄,導致黑箱作業,缺乏公信力。
  • 指出歷史分組審定召集人黃麗生同時是檢核小組成員,形成「自己寫自己審」的荒謬情況。
  • 要求大考中心應維持行政中立,避開爭議內容列入考題,以尊重老師選書權及避免脅迫。
  • 主張應重新啟動課綱微調程序,公開透明,由下而上,並依據歷史事實進行討論。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課審會高中分組會議表決結果的計算方式,指出委員書面意見被歸類錯誤,導致同意微調人數的統計有問題。
  • 主張若課綱微調程序不正義,應重新來過,以公開、透明、民主的方式檢視課綱。
  • 質疑舊版教科書審定執照有效期至107年,若學校沿用舊版教科書是否違法,並要求教育部依法行政。
  • 指出課綱微調比例超過20%不應稱作「微調」,批評教育部未實際採納第一線教師意見。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澄清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僅針對資訊揭露程度,未質疑課綱內容與程序,且監察院已判定程序合法。
  • 認同資訊公開是趨勢,但現階段為保障委員專業發言,委員名單將於105年課綱審議完成後公開。
  • 強調大考中心命題原則應以教育部公布的最新課綱為準,以確保共同標準。
  • 建議教育部應研議正式廢止舊版教科書執照的機制,避免模糊解讀與爭議。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質疑課綱微調缺乏正當性,檢核小組成員非歷史專家卻修改歷史課綱,導致「去台灣化」爭議。
  • 呼籲教育部應審慎處理地方政府拒用新課綱的問題,避免爭議擴大。
  • 關切12年國教「5年精進計畫」中可能取消會考的傳聞,要求教育部澄清並保證會考不會取消。
  • 建議教育部應正視技職教育「高職高中化、升學化」問題,加強產學合作,培養產業所需人才。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批判台灣教育制度過度強調背誦與分數,導致學生人格分裂,缺乏國際競爭力。
  • 主張公立學校與公立學校、私立學校與私立學校應公平競爭,並改革大學入學方式。
  • 批評老師過度依賴教科書,教學內容缺乏彈性與時事連結,呼籲教育改革應由下而上,廣納意見。
  • 質疑教育部辦理公聽會限制入場人數,缺乏誠意,並呼籲教育部應成立改革小組,提出全面系統的改革計畫。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質疑部長的政治立場及對「兩岸同屬一中」的憲法解釋,認為台灣與中國是「兩中」。
  • 批評課綱微調違反行政程序法,教育部被判敗訴卻堅持上訴,要求部長下台。
  • 質疑舊課綱是否仍合法有效,認為教育部聲稱舊課綱「不存在」是擴張行政裁量權。
  • 質疑課綱對台灣歷史的扭曲,如台灣自古不屬中國、長濱文化歷史、滿清及鄭成功據台等史實。
  • 引用「控制現在者,控制過去;控制過去者,控制未來」名言,指控課綱微調是政治操控。

薛凌 立法委員

  • 關切全國中小學校舍無建照、無使用執照的公共安全問題,要求教育部加速耐震補強與整修計畫。
  • 質疑新課綱實施後,舊版教科書是否仍合法可用,並關切台北市等縣市拒用新課綱的後續發展。
  • 比對部長在大學退場議題上堅定公開資訊的立場,質疑其在課綱微調議題上的態度是否矛盾。
  • 關切高等教育創新轉型專案中公公併與私私併的進度,要求教育部加速推動。

相關人員回應

吳思華 教育部部長

  • 課綱修訂是依社會變遷、國際脈動及教學需求,在既有基礎上持續精進。
  • 課綱微調過程嚴謹,符合程序,經國教院檢視、公聽會、課程研究發展會、高中分組會議及審議大會決議通過。
  • 監察院已調查課綱微調程序,認為依法尚無不符。
  • 課綱微調原則為符合憲法(如「中國」改「中國大陸」)、配合社會變遷、錯處勘誤及內容補正(如增列兩岸分治事實)。
  • 國文科微調未更動台灣選文,維持文言範文比率45%至65%,並新增文化經典教材。
  • 歷史科未刪除二二八事件,反而將其提高至「重點」欄位,公民與社會科則以概括性說明取代明確舉例。
  • 將「原住民」修正為「原住民族」以配合《原住民族基本法》用語。
  •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教育部敗訴案,僅針對資訊提供,未涉及課綱微調程序及內容,教育部已依法提出上訴。
  • 依《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學校應依法選用新版教科用書,教育部尊重學校選用權責,但須以新課綱為準。
  • 104學年度升學考試命題依據為當屆學生入學年度所採行之課程綱要。
  • 承諾未來12年課綱研修將確保完全公開透明,廣納社會各界聲音。
  • 澄清108年絕對不可能取消會考,多元入學仍是方向,會考會存在。
  • 承諾加強技職教育,扶植工科發展,並透過產學專班、產學攜手等方式鼓勵學生就業。
  • 表示校舍耐震評估、補強及設施設備改善計畫預計105年完成第一階段,將持續爭取經費。
  • 高等教育合併將按原進度進行,以因應少子女化問題。

黎建球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主任

  • 大學入學考試命題依據教育部公布的課綱。
  • 大考中心命題工作小組由各科專業教授決定考題,對於有爭議的考題會進行討論。
  • 107學年度考試將依教育部公布的課綱作為考試內容,106學年度會公布考試說明。

李嵩茂 教育部法制處處長

  •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係針對課程審議會資訊提供部分,未質疑課綱微調案程序及內容合法性。
  • 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之內部擬稿或準備作業資訊應限制或不予提供,以保障決策周密及參與人員暢所欲言。
  • 教育部已依法針對資訊提供部分提起上訴,希望最高行政法院統一法律見解。
  • 依法可提供的會議紀錄結論已提供,評審委員名單將於105年相關領綱審查完竣後提供。

吳清山 國教署署長

  • 課綱是編寫教科書的原則依據,老師有專業教材的選擇權。
  • 戲曲學院特殊技術教師聘用問題將專案處理。

相關後續

  • 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應積極回應社會輿論,強化課綱審議程序,落實多元參與、由下而上及公開透明,廣徵各界意見,進行協調工作形成共識,以保障學生受教權益、尊重第一線的教師專業。
  • 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建請要求教育部應尊重各校選書權責,不應以任何方式與形式強加干涉選書權。
  • 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建請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於三年後學測與指考時,應按照慣例與原則,避免有爭議的考題。
  • 關於要求教育部認可舊版教科書依然有效,不得強求各校選用新課綱編輯教科書的臨時提案,暫行保留。
  • 關於新版課綱應依法自104年8月1日起逐年實施,學校應選用新版教科用書,大學入學考試命題應以新課綱為依據的臨時提案,暫行保留。
  • 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者,請相關單位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委員會,若委員另有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 教育部將提供校舍耐震能力評估、補強及設施改善計畫的書面報告。
  • 戲曲學院特殊技術教師聘用問題將由國教署專案處理。

原始資料

公報
1044001
卷/期/冊
104/40/1
發布日期
201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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