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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與就服法修正案審查:聚焦工時、就業保障與勞動權益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05-07

LawTrace 法律歷程:就業服務法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審查多項「勞動基準法」及「就業服務法」修正草案。會議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將正常工時縮短為每週40小時,並提高違法罰鍰。同時,就服法修正案聚焦擴大特定就業服務對象、優化就業諮詢,並處理勞動部預算解凍案。委員們針對青少年打工權益、失能評估、海外打工剝削、原住民就業、RCA職災補償等議題提出質詢,並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勞動部檢討改進。

討論事項一

繼續審查「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等12案修正草案

核心議題

本次審查聚焦於「勞動基準法」多項條文修正,包含正常工時、彈性工時、出勤紀錄保存、雇主不得因工時修正減薪、彈性調整工作時間、以及違反相關規定之罰則。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四條條文照委員劉建國等19人及委員趙天麟等16人提案通過。
  • 第三十條條文修正通過,將勞工正常工作時間修正為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並規定雇主經同意後可彈性分配工時,但每週總時數不得超過48小時。
  • 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 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通過,提高違反相關規定之罰鍰金額。
  • 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通過,明定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
  • 本12案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二

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解凍案28案

核心議題

本案旨在審查勞動部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因多項業務報告需求而被凍結的28個預算項目,以決定是否同意動支。

相關爭議

  • 勞保業務黃牛與高薪低報問題:林淑芬委員反對第16案(勞工保險局「納保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解凍,質疑勞保業務黃牛現象未處理,且高薪低報擴大抽查報告不足。
  • 勞動力發展署預算凍結:林淑芬委員對第18案(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提出保留意見,未說明具體理由。

立法委員發言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反對第16案解凍,認為勞保業務黃牛與高薪低報問題未處理,勞保局未提出整體調查報告,不符合解凍要件。
  • 對第18案提出保留意見。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除第16案及第18案保留外,其餘26案均處理完畢,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 對第14案(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落實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法定權益」預算凍結40萬元)作成決議,要求勞動部於104年6月前邀集各縣市勞政單位,擴大宣導雇用青少年工作者之義務,並會同教育部於104年底前完成至少50場次校園勞動法令宣導。

討論事項三

審查「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12案

核心議題

本議程主要審查就業服務法多項條文修正,涵蓋中央主管機關名稱、就業服務策進委員會組成、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服務內容、特定就業服務對象增列、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的就業協助,以及外國人聘僱管理等。

相關爭議

  • 青少年打工權益保障不足:多位委員質疑青少年打工族薪資未達基本工資、未投保勞保,勞動部勞檢數據與民間調查差距大,要求加強勞檢與宣導。
  • 失能評估機制不公:陳節如委員質疑勞保失能評估流程不當,單一醫師書面評估不準確,應由專業團隊進行評估,並要求勞動部與衛福部檢討修正相關作業要點及標準。
  • 海外打工國人權益受損:委員關切國人赴澳洲打工被剝削為「奴工」及非法仲介問題,質疑勞動部掌握不足,並建議應由勞動部主導與他國簽訂勞動協議。
  • 原住民就業服務範圍限制:鄭天財委員指出勞動部對原住民失業者職業訓練作業規定範圍限定於「原住民族地區」不符現況,應擴大至都會區原住民,並要求勞動部提出通盤計畫。
  • RCA職災補償與協助訴訟:委員關切RCA案後續職災認定、補償,要求勞動部主動通知未提告員工權益、成立專線,並協助跨國訴訟及代位求償。
  • 國道收費員安置問題:李桐豪委員關切國道收費員安置進度緩慢,呼籲政府各部會應動員協助,並探討法律修正的可能性。
  • 勞資爭議仲裁機制缺失:林淑芬委員批評勞資爭議仲裁門檻過高(需雙方合意),導致勞工難以維護法定權益,形同變相包庇雇主,要求勞動部研議單方即可啟動仲裁的機制。
  • 農業缺工與外勞政策:江啟臣委員質疑農委會與勞動部在解決農業缺工問題上不積極,導致非法外勞問題叢生,要求勞動部提出具體計畫與協調機制。

立法委員發言

鄭汝芬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第七條、第十七條、第二十四條,旨在確保就業服務策進委員會性別及勞資專家比例平衡,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整合性諮詢,並將二度就業婦女及更生受保護者納入服務對象。
  • 關心職場媽媽工作環境改善及更生人就業機會。
  • 建議勞動部審慎評估紡織業外勞分配比率調整需求。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建議就業服務策進委員會成員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勞工、雇主及學者專家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 建議將中低收入戶、二度就業婦女、更生保護人、家庭暴力被害人納入就業服務對象。
  • 建議放寬國際學術人才來台工作限制及僑外生工作時數。
  • 質疑勞動部勞檢對加油站時薪未達基本工資的查察不力。
  • 關切農業缺工問題,質疑農委會及勞動部處理不積極,要求勞動部提出解決方案。

徐少萍 立法委員

  • 關切人口老化對勞動力的影響,建議研議延長法定退休年齡至67或68歲,並參考日本鼓勵企業僱用中高齡者。
  • 質疑勞動部放寬85歲以上輕度失能者家庭僱用外勞是否衝擊本國婦女就業,要求區隔服務。
  • 關切青少年打工薪資未達基本工資問題,建議刪除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4條童工基本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七成的規定。
  • 提案要求勞動部研議延後法定退休年齡以提高中高齡勞動參與。
  • 提案要求勞動部刪除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避免雇主濫用。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質疑青少年打工族薪資普遍未達基本工資,且未投保勞保比例高,要求勞動部加強勞動檢查並於2、3個月內看到成效。
  • 提案要求勞動部研議深化青少年勞動權利意識對策,加強勞檢及申訴管道。
  • 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第六條,將中央主管機關名稱修正為「勞動部」。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質疑勞保失能評估機制不妥,單一醫師書面評估不準確,應由專業團隊進行,並應設申訴機制。
  • 提案要求勞動部於1個月內會同衛福部檢討修正「勞工保險局委託辦理勞工保險失能年金給付個別化專業評估作業要點」及「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
  • 提案要求勞動部研擬從就業安定基金編列獎勵金預算,以解決查察逃逸外籍勞工困難問題。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關切國人赴澳洲打工淪為「奴工」及非法仲介問題,要求勞動部會同外交部追查違法仲介公司,並於3個月內提交報告。
  • 質疑勞動部勞檢數據與民間青少年打工調查數據差距大,要求釐清原因,並研究短暫性、偶發性打工的納保範圍與定義。
  • 提案要求勞動部釐清青少年打工調查結果落差原因,設立申訴管道,並擴大勞動檢查。
  • 提案要求勞動部檢討勞檢員職前訓練,落實檢查程序,加強實務技巧,避免洩密。

林鴻池 立法委員

  • 關切勞動部「外籍看護工外展看護服務試辦計畫」績效不足,服務家庭數有限,建議加快放寬申辦資格及加強宣導。
  • 關切國人赴海外打工權益受損問題,質疑遊學代辦或仲介機構是否合法立案,要求勞動部加強查察非法仲介並保障學生權益。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肯定勞動部發布「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稱讚其保護在外工作者的權益。
  • 特別關切媒體工作者超時工作問題,呼籲勞動部加強保障。
  • 肯定鳳山就業服務處提供溫馨一條龍服務,但質疑輔導員多為派遣人員,福利待遇差,影響服務品質。
  • 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增列二度就業婦女、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為特定就業服務對象。
  • 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第二十九條,將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家庭暴力被害人中有工作能力者列冊送就服機構,並補助旅費。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部對原住民失業者職業訓練作業規定範圍限定於「原住民族地區」,應擴大至都會區原住民,要求3個月內修正作業規定。
  • 指出原住民失業率高於一般民眾,要求勞動部統合各單位提出提升原住民就業率的通盤計畫。
  • 關切勞退新制勞工退休時忘記領取雇主提撥的勞工退休金問題,要求勞保局提供最新數據並規劃解決方案。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部對各縣市勞檢單位查緝違法事業單位及公部門的積極度不足,要求加強勞檢,尤其在縮短工時政策實施前。
  • 支持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增列特定對象,並要求勞動部提出因應所需的2.4億元預算調整計畫。
  • 關切RCA案進度,要求勞動部加快職災認定論述建構,並協助未提告員工及國際訴訟。
  • 提案要求勞動部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建立世界各國重大職業病工傷運動資料庫,以累積經驗。
  • 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第六條,將中央主管機關名稱修正為「勞動部」。
  • 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第十五條,建議刪除並移列至第二十九條第二項。
  • 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第十七條,優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對求職者的諮詢及服務內容,並明訂授權辦法。

楊曜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部對青少年打工權益宣導及查緝不法雇主不力,要求與學校合作加強宣導,並強化取締。
  • 關切大專校院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問題,質疑「指導原則(草案)」法律疑義,要求勞動部與教育部再行溝通,並舉辦公聽會。
  • 關切公家機關或學校聘任兼職守夜人員薪資未達基本工資問題,要求勞動部查緝並與相關單位溝通監督。
  • 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第六條,將中央主管機關名稱修正為「勞動部」。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關切RCA案勞動部代位求償進度,要求提供會議紀錄,並加速職災認定與補救措施。
  • 要求勞動部召開暴露評估專家學者會議,檢討職場暴露評估制度,並提供專家名單。
  • 關切勞工職災訴訟法律扶助經費申請問題,指出勞工亡故後家屬無法申請補助,且職災認定遭法規會以「不符慣例」駁回,要求勞動部協調解決。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部對RCA案的處理態度,要求主動通知曾任RCA員工職業傷害權益,並與受害者關懷協會召開記者會。
  • 批評勞資爭議仲裁案件少,仲裁門檻過高,導致勞工權益受損,要求研議單方即可交付仲裁的機制。
  • 質疑勞動部對外籍勞工逃跑原因的掌握與解決方案,指出家庭看護工逃跑率高與無休假、無法自由轉換雇主有關。
  • 質疑臺灣與澳洲打工度假協定由外交部簽訂的適當性,指出勞動部應主導,並加強對海外打工國人的權益保障及資訊提供。

相關人員回應

陳雄文 勞動部部長

  • 回應人口老化對勞動力的影響,表示已成立銀髮人才資源中心,並將參考日本經驗研議延長法定退休年齡。
  • 說明外勞引進主要來自印尼、越南、泰國、菲律賓,並區隔外勞24小時服務與長照團體白天服務,避免衝擊本國婦女就業。
  • 說明已發布「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規範記者、司機等在外工作者工時認定及加班費給付。
  • 坦承青少年打工薪資及勞保問題嚴重,將與教育部合作校園宣導,並增聘勞檢員加強專案檢查。
  • 回應勞保失能評估機制問題,表示將參考委員意見,檢討流程,並考慮綜合專業團隊評估。
  • 說明對國人赴澳洲打工被剝削事件已蒐集資料,將會同外交部追蹤非法仲介公司。
  • 回應原住民就業服務,同意擴大服務範圍至都會區原住民,並將檢討相關作業規定;另表示會持續推動提升原住民就業率的專案計畫。
  • 說明勞退新制勞工領取問題,勞保局會主動通知,並持續追蹤未領取者。
  • 坦承北市以外縣市勞檢人力不足,將增聘勞檢員,並將勞動條件檢查列為年度重點項目。
  • 說明勞動部已推動多項勞動法律修正案,如勞基法第28條、第56條及性平法等。
  • 評估就服法第24條增列特定對象約需增加2.4億元經費,將透過內部預算調整支應,不會排擠現有計畫。
  • 說明RCA案職災補償,將朝「執行職務所致疾病」從寬認定,並建構論述,協助未提告員工及國際訴訟。
  • 回應更生人就業服務,表示已公告為特定對象,若入法也支持。
  • 回應紡織業外勞分配比率調整需求,表示將會同經濟部進行審慎評估。
  • 說明國道收費員安置問題,政府已提供多元就業機會,但約聘僱年資採計及轉換工作條件仍有爭議。
  • 回應勞資爭議仲裁機制,表示尊重委員會版本,並將持續與司法院溝通單方仲裁的可行性。
  • 回應貿易自由化對產業影響,表示會加強在職訓練及轉型輔導,並與經濟部合作。
  • 說明對大專校院兼任助理的認定問題,指出其工作與學習的界定複雜,正在研究與探討。
  • 回應公家機關或學校聘任兼職守夜人員薪資問題,表示將先行了解工作型態與聘僱關係再進行溝通監督。
  • 說明RCA案後續處理,已召開專家學者及律師會議,將釐清論述後公告,並考慮召開記者會。
  • 回應勞工職災訴訟法律扶助經費申請,認為其子女應有申請空間,並承諾解決職災認定遭駁回問題。

劉傳名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

  • 說明青少年打工專案檢查每年都會辦理,預計在寒暑假工讀高峰期實施。
  • 說明「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初期覆蓋55萬名勞工,未來將隨時檢討納入更多工作型態。
  • 說明原住民地區失業者職業訓練作業規定將於3個月內檢討調整,以擴大適用範圍。
  • 說明第14案決議,將「完成50場次」修正為「完成至少50場次」。

羅五湖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局長

  • 說明勞保失能評估案目前有40個案子,26個通過,需損失70%以上工作能力才符合資格。
  • 說明勞保給付會通知勞工領取勞退金,每年會跑資料個別通知未領取者。
  • 說明去年12月勞保資料顯示18歲以下部分工時投保者有5.7萬多人,基本工資投保者有3.1萬多人,總計8萬多人有投保勞保。
  • 說明每年會做校園深耕,派人向高中學校說明勞保權益。

劉佳鈞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

  • 說明對國人赴澳洲打工被剝削事件的追查,要求3個月寬裕時間提交報告。
  • 說明外籍看護工外展看護服務試辦計畫目前有3家開辦,服務500多個家庭,規模有限,將放寬申辦資格及條件。
  • 說明對外籍勞工感謝活動將擴大辦理,並提出具體執行計畫。
  • 說明農業缺工問題,已與農委會開會,要求其提供更精細的分析資料,並考慮召開臨時會議。
  • 說明更生受保護人已於94年3月公告為特定對象,享有求職及相關津貼,若入法也支持。
  • 說明紡織業外勞分配比率將會同經濟部進行評估認定。
  • 說明就業服務法第6、46、48、50條修正案,同意照委員提案條文通過。

張金鏘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代理署長

  • 回應北市府公布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事業單位名單,表示手上沒有即時資料,但有放在網路上。
  • 對RCA案相關資料庫建立之臨時提案,建議將「並應令」文字刪除,直接要求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建立資料庫。

王尚志 勞動部勞動法務司司長

  • 建議就業服務法第七條條文修正,在「代表」與「不得」中間加上「,」,以符合法制體例。

陳益民 勞動部政務次長

  • 建議就業服務法第十五條刪除,併於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處理,因兩者規範重複。
  • 建議就業服務法第十七條照劉委員建國等所提修正動議通過。

王厚偉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

  • 說明RCA受害者關懷協會希望透過記者會公告訊息,讓廣大勞工周知,勞動部將配合公告時召開記者會。

相關後續

  • 就業服務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七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九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第五十條條文修正案經逐條討論後通過。
  • 第十五條條文刪除,並將其內容移列至第二十九條第二項。
  • 本12案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委員鄭汝芬、楊曜及潘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勞動部以書面答復。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2週內答復;委員另行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討論事項四

臨時提案第1案:研議深化青少年勞動權利意識之具體對策

核心議題

兒少團體調查發現青少年打工族普遍面臨不合理待遇(如扣薪、超時工作),且勞動權益意識薄弱,雇主違法情況嚴重。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指出警察對查察逃逸外籍勞工意興闌珊,因獎勵金取消,建議從就業安定基金編列相關獎勵金預算。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通過,要求勞動部於2個月內研議深化青少年勞動權利意識之具體對策,並提出加強勞動檢查及申訴管道之作法。

討論事項五

臨時提案第2案:檢討修正勞工保險失能年金給付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

核心議題

勞工保險失能年金給付的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存在問題,包括被保險人整體失能程度須達特定等級才能評估、單一醫師評估壓力過大且多以書面審查、未結合多專業團隊評估,導致許多身心障礙勞工權益受損,尤其心智障礙者未納入考量。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指出目前的失能評估機制造成許多案例無法通過,連一隻手不能動的個案也難以取得證明,認為應由專業團隊評估而非單一醫師決定。
  • 強調失能評估流程應將團隊評估放在前面,並考慮設置地點問題,且試辦計畫已實施一年多,問題顯現,應立即檢討。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通過,要求勞動部應於1個月內會同衛生福利部,依各類身心障礙者之特性及需求,檢討並修正「勞工保險局委託辦理勞工保險失能年金給付個別化專業評估作業要點」及「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並將相關報告提報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討論事項六

臨時提案第3案:研擬從就業安定基金編列查察逃逸外籍勞工獎勵金

核心議題

逃逸外籍勞工人數高達43,748人,查察困難主因是移民署人力不足、警察查察誘因低(獎勵金取消),導致非法僱用、人權維護及本籍勞工就業機會受影響。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認為警察查察逃逸外勞不積極,是因缺乏鼓勵,建議從就業安定基金編列獎勵金以激勵查察工作。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通過,要求勞動部研擬從就業安定基金編列相關獎勵金之預算,以有效解決查察困難問題,並促進勞工相關權益。

討論事項七

臨時提案第4案:釐清青少年打工薪資調查落差,設立申訴管道並擴大勞檢

核心議題

台少盟調查指出青少年打工族雇主違反勞基法比率偏高,常見苛扣薪資、超時工作等問題,且該調查結果與勞動部勞檢結果差距甚大。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勞動部釐清民間與官方青少年打工薪資調查結果落差原因,設立青少年就業問題申訴管道,督促雇主遵守勞基法,並於寒暑假期間擴大勞動檢查。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通過,要求勞動部於1個月內釐清前兩項調查結果落差原因,並設立青少年就業問題申訴管道,研議督促雇主遵守勞基法之機制,另於寒暑假期間擴大實施勞動檢查,提升青少年打工族群權益保障。

討論事項八

臨時提案第5案:檢討勞檢員職前訓練課程規劃與執行情形

核心議題

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聘用勞動條件檢查員,其職前訓練程度不一,曾有新進勞檢員洩露檢舉人資訊,導致勞資衝突,未能善盡保密義務。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勞動部於1個月內邀集各地方政府檢討勞檢員職前訓練課程規劃與執行情形,落實勞動條件檢查程序,並加強實務檢查技巧,以維護勞工權益。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通過,要求勞動部於1個月內邀集各地方政府檢討現行勞檢員之職前訓練課程規劃與執行情形,落實勞動條件檢查程序,並加強勞檢員之實務檢查技巧,俾確實維護勞工權益。

討論事項九

臨時提案第6案:建立世界各國重大職業病工傷運動資料庫

核心議題

RCA案凸顯職業病認定困難,勞動部缺乏世界各國集體職業病工傷運動資料庫,導致無法迅速回應類似事件,缺乏經驗累積。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勞動部於1個月內提出RCA案檢討報告,並令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建立世界各國重大職業病工傷運動資料庫,以供未來經驗累積。

相關人員回應

張金鏘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代理署長

  • 建議修正提案文字,將「並應令」刪除,直接要求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建立資料庫。

相關後續

提案通過,文字修正為「要求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建立起世界各國重大職業病工傷運動之資料庫,取其所長避其所短,以供政府未來面對類似事件之經驗累積。」,並要求勞動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討論事項十

臨時提案第7案:刪除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4條童工基本工資規定

核心議題

青少年打工族薪資調查發現,一半打工族時薪未達基本工資,且僅4成有勞保,四分之一曾被扣款或罰款。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童工基本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七成」可能被雇主擴大解釋或濫用,影響青少年權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徐少萍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勞動部刪除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避免雇主擴大解釋錯誤使用或濫用,以維護青少年權益。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通過,要求勞動部刪除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避免雇主擴大解釋錯誤使用或濫用,以維護青少年權益。

討論事項11

臨時提案第8案:研議延後法定退休年齡以提高中高齡勞動參與

核心議題

台灣將於2018年進入「高齡化社會」,2025年成為「超高齡社會」,人口結構變遷將導致勞動力不足。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徐少萍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勞動部針對人口變遷,研議延後法定退休年齡,以提高中高齡之勞動參與。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通過,要求勞動部應針對人口變遷,研議延後法定退休年齡,以提高中高齡之勞動參與。

原始資料

公報
1044201
卷/期/冊
104/42/1
發布日期
2015-05-27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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