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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國防委員會審查護照條例修正案、國際人道救援機制及預算凍結案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05-11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多項「護照條例修正草案」,並聽取外交部關於我國國際人道救援機制及參與國際組織挑戰的報告。會議中,委員們就護照條例部分條文達成修正共識,並針對國際人道救援的效益、對外援助預算運用、與菲律賓漁事糾紛處理、以及外交宣傳策略等議題進行廣泛質詢與討論。多項外交部及僑委會預算凍結案經報告後獲准動支,護照條例修正案則提報院會審查。

討論事項一

處理外交部及僑務委員會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凍結案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處理外交部與僑務委員會共計32案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凍結案,主要針對各項業務經費的動支申請進行審查。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外交部15案及僑務委員會8案預算凍結案,經報告完竣後,均准予動支。
  • 外交部另外9案預算凍結案,經處理完竣後,亦准予動支。

討論事項二

審查「護照條例修正草案」案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併案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之「護照條例修正草案」,主要針對護照核發、管理、違規罰則及相關機關職權等條文進行檢討與修正。
  • 討論內容涵蓋特定情形下護照換發費用減徵、有期徒刑年限調整、機關名稱修正以及部分款項刪除等。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提出修正動議,建議於護照條例第14條中增列護照自核發日起3個月內因護照號碼諧音或特殊情形經主管機關同意換發者,得予減徵。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說明其提案要旨,針對護照條例第23條及第24條條文提出修正草案。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說明其提案要旨,針對護照條例第16條條文提出修正草案。

相關人員回應

柯森耀 外交部政務次長

  • 綜合報告護照條例修正案的相關內容。

相關後續

  • 行政院提案經修正通過第14條、第21條、第23條、第26條及第29條、第30條條文,其餘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全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提報院會,院會進行二讀前不須交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詹凱臣召集委員作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三

邀請外交部部長報告「我國對國際人道救援之長期及緊急應對機制、參與相關國際組織之挑戰」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邀請外交部報告我國在國際人道救援方面的長期與緊急應對機制,以及參與相關國際組織所面臨的挑戰。
  • 討論內容涵蓋政府與民間合作模式、援助案例、參與國際組織的策略、對外援助效益評估,以及近期尼泊爾震災與菲律賓漁事糾紛的處理。

相關爭議

  • 尼泊爾震災官方援助受阻與民間物資運送困難:黃偉哲委員質疑尼泊爾政府婉拒台灣官方協助,以及民間物資運送問題;高次長振群解釋係因黃金搜救時間短且機場受損,並表示外交部已協調華航協助運送物資。
  • 人道援助實質效益與外交影響力:黃偉哲委員質疑台灣對外人道救援是否僅純粹人道,或能提升外交與實質關係;高次長振群回應援助有助與受援國密切聯繫,建立溝通管道,提升國際形象。
  • 對菲律賓人道援助與漁事糾紛處理:黃偉哲委員質疑台灣對菲律賓援助3億元後仍發生漁船被扣事件,認為雙方關係未進一步發展;高次長振群解釋漁船事件為執法問題,並表示雙方在廣大興案後已達成不使用暴力、緊急通報等共識,正洽談具體協定。
  • 國際人道救援平台構想:蔡煌瑯委員建議台灣建立萬噸級醫療艦作為亞太人道救援平台,不涉政治,可提升台灣國際能見度;高次長振群表示會帶回研究,但非外交部可做主。
  • 外交部補助款運用不當:蔡煌瑯委員質疑外交部將補助款用於與外交本業無關的公關活動,如藝術展、研討會、商會租賃費、高爾夫球協會布置費等,而非補助為國爭光的體育團隊;牟執行長華瑋承諾只要與國際接軌無關的將不予補助。
  • 國際人道救援主導機制不明:李桐豪委員質疑國際災害發生時,政府缺乏明確的主導機關與SOP;高次長振群回應行政院會成立急難應變臨時編組,由副院長或政務委員擔任召集人,外交部負責對外聯絡。
  • 對外援助效益評估不足:許添財委員批評外交部對外援助報告如同流水帳,缺乏專案研究與效益分析,質疑為何對日本援助效果顯著而對其他國家則否;高次長振群回應日本案例確實成功,但未直接回應效益評估不足的批評。

立法委員發言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灣對外人道救援除了人道考量外,是否能實質幫助外交或民間關係提升。
  • 關切尼泊爾震災台灣官方援助遭婉拒,以及民間物資運送困難的問題。
  • 對菲律賓扣押漁船事件表示不滿,質疑對菲援助效益,並要求釐清漁船是否越界。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肯定外交部在尼泊爾震災援助中的突破,特別是駐印度大使與尼泊爾副總統會面並遞交贈款節略。
  • 提醒外交部在公文撰寫上應謹慎,避免出現錯誤。
  • 關切昇豐12號漁船被扣事件的處理進度,並詢問是否越界捕魚。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建議台灣應建立大型醫療艦作為亞太人道救援平台,以提升國際能見度。
  • 批評外交部補助款使用不當,多用於公關活動而非補助為國爭光的體育團體或與外交本業相關的事務。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關切尼泊爾震災台灣民間救援團體的數量、工作內容及外交部提供的協助是否足夠。
  • 建議外交部應加強運用國內NGO團體與聯合國人道事務協調辦公室(OCHA)等國際組織建立聯繫管道,並向國人公開說明。
  • 質疑亞洲開發銀行(ADB)在尼泊爾災後重建中的角色,以及台灣作為會員國應如何發揮影響力。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肯定外交部爭取免簽證國家的努力,但質疑菲律賓給予免簽後仍發生漁船事件是否為兩面手法。
  • 關切昇豐12號漁船越界問題,並要求外交部積極交涉,確保人船平安。
  • 詢問美國在台協會(AIT)新處長梅建華的派任對台美關係的影響,以及台灣加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亞投行)的名稱底線。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指出國軍磐石號油彈補給艦具備野戰醫院等設施,可作為國際人道救援船隻,建議外交部與國防部積極運用。
  • 建議行政院應建立常態性的國際緊急救難主導機制,而非臨時指派,並要求外交部針對不同樣態國家制定長期援助策略。
  • 主張外交部應加強與國內外NGO合作,扮演整合者角色,提升人道援助效益。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肯定外交部在人道救援上的努力,但建議應整合政府與民間組織能力,以應對未來任務。
  • 關切尼泊爾震災後續醫療與重建工作,以及台灣與菲律賓關係中付出與回饋的落差。
  • 強調應持續向國際宣示南海主權立場,並關注菲律賓與日本的聯合軍演對區域的影響。
  • 建議外交部應思考如何藉由中國大陸的「一帶一路」倡議,為台灣找到商機,並檢討各代表處的任務與人力配置。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以二戰日本軍方不聽外交部勸說導致戰敗為例,警示政府決策者應避免獨斷。
  • 批評政府在兩岸關係上承認「九二共識」導致主權喪失,並質疑其聲稱爭取國際空間的矛盾性。
  • 指出外國人訪台常用「訪華」而非「訪台」,反映台灣國際地位的困境,並呼籲政府應明確主張中華民國主權。
  • 強調台灣對外援助常受中國阻撓,建議應與中國大陸講清楚,要求相互尊重,以維護台灣主權與國際空間。

蔡錦隆 立法委員

  • 澄清外交部次長「沒有開槍也算進步」的說法,係指與菲律賓達成不使用武力共識。
  • 關切昇豐12號漁船越界問題,若無漁獲,應爭取無害通過尊嚴與漁民權益。
  • 詢問對伊斯蘭國迫害少數民族的人道救援,台灣是否派員協助,並建議應多提供援助。
  • 建議利用伊波拉疫情等全球衛生議題,爭取台灣成為世界衛生組織正式會員的資格。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肯定台灣人民在國際人道援助上的慷慨,但建議應加強後續宣傳工作,以提升台灣國際形象。
  • 批評外交部宣傳影片內容不佳,應製作感動人心的網路短片,而非官員排排站的畫面。
  • 建議將南投竹山訓練中心建構成東南亞、亞太地區的重要救援訓練平台,擴大國際合作與分享經驗。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尼泊爾官方拒絕台灣官方搜救隊協助的原因,並建議外交部應檢討外館工作是否深入了解當地政情。
  • 建議政府應建置由行政院層級主導的國際人道救援機制,整合各部會資源。
  • 詢問美國在台協會(AIT)新處長Kin Moy是否為友台派,及其派任對台美關係的意義。
  • 建議外交部應有創新思維,利用FIFA等重要國際體育組織作為外交平台,積極參與國際社會。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質疑尼泊爾震災初期,台灣官方援助訊息傳遞的誤差,以及中共阻撓是否影響救援時效與國人情緒。
  • 建議外交部應加強與尼泊爾的民間交流,並持續提供人道協助。
  • 關切台菲漁業協定簽署進度,強調應有明確機制處理漁事糾紛及求償問題。
  • 肯定國合會在國際間的技術援助,建議應提供更多資源,擴大台灣在國際間的能見度與認同。

薛凌 立法委員

  • 質疑外交部對自稱「參議」人士欲設緬甸辦事處一事處理草率,並詢問外交部對總統府參議的了解程度。
  • 詢問機場辦理護照業務是否將關閉,並指出該業務因媒體報導後件數大幅增加。
  • 詢問外交部部長出國行程及贈送史瓦濟蘭國王2頭牛的禮俗,並關切AIT內湖新辦公室完工時程及美方是否派海軍陸戰隊駐守等問題。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質疑執政黨黨主席赴中國大陸發表「兩岸同屬一中」言論,是否使我國外交處境更加艱難,並要求外交部澄清。
  • 詢問我國國際人道救援占GDP比率及未來調整方向,並要求提供尼泊爾援助計畫。
  • 關切國合會英文名稱未凸顯「Taiwan」,要求將其改為「Taiwan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Fund」。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批評外交部人道援助報告僅為流水帳,缺乏專案研究與效益分析,並質疑對日援助成功經驗為何無法複製到其他國家。
  • 指出台灣對中國汶川地震的捐款未經外交部處理,並質疑兩岸關係中部分人士為利益而人格分裂的現象。
  • 建議政府應整合對外援助工作,包括統計、計畫與輔導,提升效益並讓國人了解捐款目的與效果。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關切昇豐12號漁船被捕位置是否確實進入菲律賓領海,以及菲方指控盜漁罪與罰款金額的爭議。
  • 建議外交部應積極交涉,確保人船平安返國,並加強與漁業署合作宣導,避免漁民誤闖他國海域。

相關人員回應

高振群 外交部政務次長

  • 回應國際人道援助是外交工作一部分,有助與受援國聯繫,提升國際形象。
  • 說明尼泊爾震災台灣官方搜救隊未前往係因黃金時間短、機場受損,但民間團體已前往,外交部亦提供協助。
  • 解釋昇豐12號漁船事件,菲方認定漁船進入其領海,並朝行政罰鍰處理,雙方正洽談執法協定。
  • 表示外交部樂見建立醫療艦作為人道救援平台,但非外交部可做主。
  • 強調外交部對補助款運用有其考量,主要針對具國際性的活動給予象徵性補助。
  • 說明我國與聯合國人道事務協調辦公室(OCHA)有直接聯繫管道,並主動提供協助。
  • 表示美方派任梅建華擔任AIT處長對台美關係是正面發展,且台美關係近年進展大。
  • 指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是美國希望看到的情形,外交部會全力維護中華民國主權。
  • 否認外交部將關閉機場辦理護照業務,並表示部長出國行程不便公開,但可私下說明。
  • 回應對於執政黨黨主席「兩岸同屬一中」言論,目前未見外交人員困擾,外交部無法評論妥當性。
  • 承諾會後提供我國ODA占GDP比率及尼泊爾援助計畫等資料。
  • 同意將南投竹山訓練中心發展為亞太救援訓練平台的建議,將與相關部會研究。

牟華瑋 外交部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執行長

  • 承諾外交部補助款將不補助與國際接軌無關的活動,並嚴格審查。
  • 說明只要與國際接軌無關的,就不會用外交經費補助。

陳龍錦 外交部亞太司副司長

  • 列舉目前仍在尼泊爾進行救援的台灣團體,包括壢新醫院、靈鷲山、紅十字會、台灣醫療服務協會及佛光山分會等共5個。

高懷京 外交部禮賓處副參事

  • 說明我國援助外國救災作業程序,由駐外館處報告災情後,報請行政院啟動救災機制,由院長指派副院長或政務委員擔任召集人。

王建業 外交部亞非司司長

  • 說明台灣對中東地區伊斯蘭國(IS)造成的人道危機,主要以人道援助為主,透過國際組織合作,未派人員直接投入危險地區。
  • 指出駐約旦代表處人員經常提供協助,且約旦有慈濟人員進行援助工作。
  • 表示北伊拉克華僑人數不多,外交部已建立聯絡網路以保護其安全。

李栢浡 國合會副秘書長

  • 說明國合會在約旦有水井修復計畫,提供50萬美元修復2口井,預計嘉惠2萬人。
  • 指出吐瓦魯的屋頂集水槽與集水管計畫仍在進行中,將向鄰近國家採購,並會考慮台灣廠商。
  • 解釋國合會英文名稱為TaiwanICDF,並在OCHA等相關資料上使用,承諾將向董事會反映在網站上完整呈現Taiwan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Fund。

吳體金 外交部國組司參事

  • 說明我國自1971年退出聯合國後,持續爭取參與國際組織,透過伊波拉疫情捐款,並參與WHA年會。
  • 強調將持續努力爭取台灣成為世界衛生組織正式會員,並將盡全力爭取參與WHA年會。

黃博村 內政部消防署特搜隊副隊長

  • 說明內政部特搜隊曾執行6次國際人道救援任務,包括伊朗地震、南亞海嘯、印尼地震、海地地震、紐西蘭基督城搜救及日本311地震救援。

相關後續

  • 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單位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
  • 委員潘維剛及周倪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於2週內答覆。

原始資料

公報
1044301
卷/期/冊
104/43/1
發布日期
201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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