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教育法修正案審查與多項教育議題質詢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06-04
LawTrace 法律歷程:國民教育法
本次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併案審查多項「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涵蓋實驗教育、學費、校長遴聘、校務運作、師資編制及輔導體系等。會議期間,立法委員亦針對歷史課綱爭議、校園安全、MERS防疫、技優甄審公平性、高教資源分配與統測疏失等時事議題向教育部官員進行質詢。部分法案修正條文及臨時提案獲通過,部分則交付研議或協商。
討論事項一
併案審查「國民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國民教育法多項條文修正草案,核心議題包括實驗教育推動、國民中小學學費與代收代辦費規定、學校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校長遴選與任期制度、校務會議運作、學校人事與主計單位設置、專任輔導教師編制、教師員額控管及學校作為社區中心等。
- 會議期間,委員亦針對當前教育熱點進行質詢,如課綱微調爭議、校園安全維護機制、MERS疫情校園防範、技優甄審制度公平性、高教資源運用效益及統測行政疏失究責等。
相關爭議
- 實驗教育法規一致性:教育部建議將實驗教育相關事項統一改為「另以法律定之」,以符合實驗教育三法體例,但委員關切地方政府處理彈性。
- 雜費與代收代辦費訂定權責:教育部建議由會商直轄市、縣(市)政府後訂定,但蔣乃辛委員主張此為地方自治事項,應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避免中央攬權。
- 人事及主計單位兼任規定:徐少萍委員提案6班以下學校「應」兼任,教育部則希望維持「規模較小者得兼任」的彈性,考量各地區差異與執行困難。
- 專任教師員額控留比率:陳亭妃委員提案法律位階定為5%,教育部考量少子化趨勢及地方執行困難,希望留在準則位階,並建議以附帶決議方式逐年調降。
- 學校作為社區中心:許智傑委員提案增列學校應優先規劃為社區中心,教育部考量校園安全問題,傾向維持原條文,並建議以附帶決議推動。
- 課綱微調公文撤回與否:鄭麗君委員質疑教育部未明確撤回要求老師選新書及禁止出版社銷售舊版教科書的公文,導致寒蟬效應,教育部則強調會重新發文強調選書自由,並允許舊版教科書印行。
- 12年國教歷史課綱委員公正性:賴振昌委員揭露12年國教歷史課綱委員會部分委員與中國統戰組織及刊物有密切關聯,質疑課綱制訂的公正性,教育部則回應新課綱一定會經過公開透明檢驗,並確保共識。
- 國中會考英聽出包究責:何欣純委員質疑教育部檢討報告未承認行政疏失與明確究責,國教署長表示個人會負責,但究責程度由長官決定,且報告仍在初稿階段,引發委員不滿。
- 技優甄審丙級技術士證照積分:黃國書委員指出丙級技術士證照需年滿15歲才能報考,導致部分國中畢業生(14歲)無法取得,質疑此項積分規定不公平且違反勞基法童工年齡規定,要求教育部檢討去除,教育部承諾明年調降積分。
- 大專弱勢助學服務學習爭議:許智傑委員質疑部分大學將低收入戶學生的服務學習視為壓榨勞動力,要求教育部檢討相關規定與執行方式。
- 校園安全通報程序:鄭麗君委員質疑教官通報事件跳過校方行政,直通教育部,恐涉政治掌控,且校安通報範圍過廣,浪費人力,教育部承諾檢討通報機制。
立法委員發言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為教育部同仁打氣,強調教育工作的挑戰與跨部會合作的重要性。
- 要求教育部次長詳細說明歷史課綱微調後,新舊教科書併陳及大學入學考試命題範圍不列入差異內容的原則。
- 建議教育部研議建立大學預修制度,讓有學習能力的高中職生利用暑假預修大學課程並採計學分。
- 建議教育部推動「夏日樂學試辦計畫」,結合母語與族群記憶、文化、技術及藝術,並善用廣播電台等資源推廣,特別關心偏鄉小學的申請狀況。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質詢實驗教育機構學費收入被課徵所得稅的問題,要求教育部與財政部協調,比照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免稅標準。
- 指出實驗教育機構申請建築物建照時,缺乏專屬使用類別,導致申請困難,要求教育部召集營建署等單位解決配套問題。
- 質疑技優甄審制度中丙級技術士證照可獲80分積分不公平,因丙級技術士需年滿15歲才能報考,排除未滿15歲的國中畢業生,要求教育部修改。
- 揭露東華大學教育學院、藝術學院及文學院二期興建工程延宕嚴重,總經費12億,卻因廠商倒閉、停工而遙遙無期,要求教育部深入調查是否有弊端並移送政風單位。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關心校園安全維護機制,指出學校現有能力不足,應結合警政系統,並質詢101年校園霸凌事件後教育部是否建立與警政單位聯繫的SOP。
- 質疑「護童專案」的主辦單位與法源,並指出警政署2007年發布的「警察機關強化維護校園安全工作執行計畫」應與學校合作簽訂約定,要求教育部落實管理辦法並檢查學校執行情況。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體育署督促足協改進索票規則,至少應提供網路索票方式。
- 指出國中小主任職位難找,因主任介聘制度與行政工作負擔過重,要求教育部調整法規,鼓勵行政人員。
- 提醒教育部應隨時掌握MERS疫情資訊,特別是中國已發生病例,要求教育部關注陸生相關防範措施。
- 關切黑箱課綱爭議,呼籲教育部不應以威權角度處理教育,要多聽人民意見,適時更改,展現進步態度。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質詢教育部103年增聘1,500名教師是否到位,並指出台北市停辦國小教師聯合甄選的矛盾現象,要求教育部應通盤考量少子化趨勢,控管師培數量,逐步減少代課教師比例,以正式教師為目標。
- 關切國小孩童視力問題嚴重,近視率年年攀升,建議教育部應多重視戶外活動與體育課,以降低近視與肥胖問題。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12年國教免試入學前,私立高中職在電視上打廣告招生,認為此舉不宜且不合理,要求教育部國教署加強監督並依法處理。
- 追問國中會考英聽出包的檢討報告與究責進度,要求國教署長說明誰該負責以及何時能向社會大眾交代。
- 呼籲教育部正視學生輔導師資不足問題,應支持學生輔導法,補足專業人力,建立更專業化的輔導體系,以因應校園安全事件後的心理輔導需求。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追問教育部對課綱微調公文的「重新處理」是否為「完全撤回」,並要求教育部明確承諾出版社可以印舊版教科書。
- 質疑教育部與學生溝通反黑箱課綱爭議時,是否有「撤回」課綱的腹案,認為若無則可能被視為「摸頭」或「滅火」。
- 要求教育部立刻責成國教院公布12年國教課綱領綱研修總計畫聯席會議的委員名單與會議紀錄,以確保公開透明。
- 質疑校安通報程序中教官直通教育部的情資系統,如同政治掌控校園,並指出校安通報範圍過廣,導致浪費人力監控與校園安全無關的行為,要求檢討。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高教計畫補助預算雖多,但學生對教育提升無感,要求教育部具體說明計畫效益,並整合內部計畫,避免重複與零散。
- 關心生命教育推動成效,指出輔導人員不足導致生命教育淪為口號,要求教育部儘速補足輔導老師與心理師人力,並建議在職老師進修輔導領域,將生命教育融入課程,務實執行。
賴振昌 立法委員
- 質疑12年國教歷史課綱委員會的委員名單被教育部保密,並指出檢核小組與課綱委員會中多位委員與中國統戰組織「中華兩岸和平發展聯合會」及統派刊物「海峽評論」有密切關聯,認為課綱已被滲透。
- 批評教育部部長推卸責任給國教院,並質疑在有問題的委員主導下,未來課綱仍會是統戰工具,要求教育部正視此問題並強力把關。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鼓勵教育部部長與官員保持熱情,勿因現況挫敗。
- 分享雲林老師僅用6,000元指導58所學校彩繪防撞條的案例,強調小額經費也能激發熱情與愛心,實踐夢想。
- 提及花蓮北埔國小原住民舞蹈隊因籌不出經費可能無法赴法國表演,學生努力存錢,最終透過網路募資解決的勵志故事,呼籲部長成為幫助孩子圓夢的部長。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關心MERS疫情校園防疫工作,提醒教育部不能僅靠SARS經驗,應多與衛福部連繫,並參考韓國經驗,特別重視學校封閉性團體的防疫。
- 質疑12年國教「五年精進計畫」中,未來升學若參採在校成績,將瓦解學習共同體教學方案,導致學生回歸分數競爭,要求教育部審慎考量,避免造成學生恐慌。
- 指出國中、高中補救教學人數遽增,顯示現行教學方式有問題,建議教育部應改採成就教學,讓學生在學習過程中都能有成就感。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指出原住民族教育法規定原住民重點學校廢併校須徵得學區年滿20歲居民多數同意,質疑台東縣政府以「轉型」之名行廢校之實,且以問卷未回覆視同同意的方式違法。
- 要求教育部國教署督導台東縣政府依法辦理廢併校事宜,並於2週內提出具體機制,確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5條關於原住民師資員額編制能確實落實,對未依法聘用者應有懲處作為。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統測檢討報告不痛不癢,未承認英文與國文科的行政疏失,也無究責,導致技職生權益受損,認為教育部對技職生不夠關心,要求教育部追究相關責任並對外說明。
- 批評教育部在問題發生時,將董事會資料列為機密,不願公開,要求教育部提供有問題且將不續聘的董事資料報告。
- 關切韓國MERS疫情對漢城華僑小學戶外教學的影響,質疑僑委會僅讓家長自由選擇的處理方式不當,要求教育部追蹤僑生與台灣老師的狀況,必要時撤回。
相關人員回應
陳德華 教育部次長
- 說明教育部對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的初步意見,包括校長遴聘、校務會議重大事項授權、專任專業輔導人員法源依據等。
- 回應歷史課綱微調後,新舊教科書併陳原則為「新課綱有舊課綱無,或舊課綱有新課綱無者,均不列入大學入學考試命題」。
- 表示一些大學已推動高中職預修制度,教育部將持續加強。
- 說明「夏日樂學試辦計畫」申請情況,方案二已審核通過100多所學校,本土語方案約70-80所提出申請。
- 回應實驗教育機構學費課稅問題,表示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沒問題,非學校型態部分需與財政部溝通,教育部將積極協調。
- 承諾將綜整實驗教育三法相關配套問題,邀集各部會討論釐清並處理建築物使用類別等問題。
- 說明校園安全防制機制,要求學校與鄰近警察分局建立合作契約與專線電話,但承認無明確法源,依據「維護校園安全實施要點」。
- 表示教育部已兩度發公文要求各級學校因應MERS疫情,做好防護與自主管理,並與疾管署網站連結。
- 承諾將重新發文強調老師可自由選書,並允許出版社印行舊版教科書,不會處罰。
- 表示與學生溝通課綱爭議時,教育部會開誠布公,不預設任何立場,但微調課綱已實施,未來將面對新課綱。
- 坦承12年國教課綱尚未完成草擬,委員名單與會議紀錄公布為國教院內部作業,需進一步了解。
- 澄清周威同老師事件並未通報到部裡,教官通報需經校長同意,並承諾檢討校安通報機制,排除不必要的控制性資訊。
吳思華 教育部部長
- 承諾下年度計畫將從內部先行整合,避免重複或無法銜接,以提升高教品質。
- 表示生命教育需多面向推動,老師、心理輔導人員、教官應共同協助學生,並積極補實輔導老師人力,已聘請445人,將持續協助各縣市補齊。
- 說明已啟動MERS校園防疫工作小組,參照SARS經驗,建構地方與中央防護措施,掌握在韓留學生情況,並密切關注光州世運賽事,將與衛福部保持密切聯繫。
- 說明學習共同體教學方案透過學生共同討論達成學習目標,有助於長期學習,教育部樂觀其成,但全面普及尚需評量觀察。
- 表示「十二年國教五年精進計畫」關於升學參採在校成績仍在研究與公聽會階段,短期內不會推動,將彙整意見後提出正式報告,讓社會大眾安心。
- 承諾將督促國教署特別督導原住民重點學校廢併校事宜,確保縣市政府徵詢居民意見並依法辦理。
- 承諾將在最短時間內邀請達成率低於50%的縣市檢討原住民族教育法第8條師資員額編制落實問題,並研究建立缺額通報系統與行政手段,確保原住民師資進用。
- 說明統測與會考法律基礎不同,統測由大學自主辦理,教育部扮演督導角色,已積極要求董事會與試務中心檢討統測疏失。
- 表示東華大學工程延宕問題將請督學專案了解,必要時移送政風單位,並組專案小組督導後續事宜。
- 承諾督導技優甄審丙級技術士證照積分問題,並將協助實驗教育機構相關配套問題。
許麗娟 教育部國教署國中小組組長
- 說明「夏日樂學」計畫目前方案二有100多所學校通過審核,本土語言方案約有70-80所提出申請。
吳清山 教育部國教署署長
- 承認技優甄審丙級技術士證照積分問題去年已提出,承諾明年將分數調降至50分。
- 說明高中職在國中會考前打廣告招生不宜,若有逾越將依私立學校法處理,扣減補助款。
- 表示國中會考英聽出包檢討報告初稿已出,個人會負責督導不周,究責程度由長官決定,承諾下週前提交部長審閱。
- 說明發給學校的課綱公文將強調老師專業自主選書,行政不得干預,並已簽辦。
- 說明國民教育法第四條修正條文,強調實驗教育應以法律定之,以求法規一致性。
- 說明國民教育法第五條修正條文,公立國民中小學免納雜費,代收代辦費自治法規由地方政府定,私立學校亦同,雜費、代收代辦費種類及用途由教育部會商地方政府定之。
- 說明國民教育法第五條之一修正條文,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投保範圍、金額及相關事項由教育部定之,並強調公私立一體適用。
- 說明國民教育法第九條修正條文,重點在於校長遴選委員會選出1人後,縣市政府應予聘任,尊重遴選結果,並增加性別平等條款。
- 說明國民教育法第十條修正條文,包括校務會議成員比例、主任甄選儲訓介聘辦法由教育部訂定、人事主計單位設置、輔導專責單位明確化及輔導人員逐年增加等。
- 回應員額控留比率問題,說明教育部政策是逐年調降,104學年度為8%,105年6%,106年5%,但考量少子化因素,建議以附帶決議處理。
- 回應第十五條學校規劃為社區中心問題,考量校園安全,建議以附帶決議推動社區教育。
劉家楨 教育部學務特教司專門委員
- 說明校園安全維護實施要點自94年實施,99年修正,要求所有學校與警察單位簽訂支援約定書,百分之百落實,以協助校園安全維護。
彭台臨 教育部體育署副署長
- 表示已要求足協按照委員建議重新訂定索票規則,讓球迷方便取得球票,至少應提供網路索票。
謝淑貞 教育部綜規司副司長
- 說明教育部對MERS疫情資訊的掌握是依照疾管署的資訊。
洪怡玲 教育部副處長
- 說明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投保時無「對象」問題,因其為學校對第三人的賠償責任,與高級中等教育法體例一致。
張硯凱 教育部專員
- 說明目前代理、代課教師過多,因少子化問題,地方政府員額控管比率高達10%左右,教育部政策是逐年從10%調降至5%。
- 說明人事及主計單位兼任問題,表示地方政府會希望由2個學校合聘,或設聯合辦公中心,由1人兼辦多校,但若規定6班以下「應」兼任,部分學校可能無法做到。
相關後續
- 國民教育法第四條修正條文,第三、四、五項皆修正為「另以法律定之」,修正通過。
- 國民教育法第五條修正條文,關於國民中小學學費、獎助學金、雜費及代收代辦費之規定,修正通過。
- 國民教育法第五條之一修正條文,關於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投保範圍、金額及其他相關事項由教育部定之,修正通過。
- 國民教育法第九條修正條文,關於校長遴選、任期及性別平等條款等規定,修正通過。
- 國民教育法第十條修正條文,關於校務會議、行政單位設置、主任甄選介聘、人事主計單位及輔導體系等規定,修正通過。
- 國民教育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維持原條文,並做成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針對國民中小學專任教師員額控留於3年內逐年調降,並於106年不得超過全校教師員額編列數之5%。
- 國民教育法第十五條做成附帶決議,要求國民中小學應配合地方需要協助地方推動社區教育。
- 黃國書委員提案1:關於技優甄審丙級技術士證照積分問題,修正為「爰請教育部研議調降此項目於技優甄審基準積分,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則」,修正通過。
- 黃國書委員提案2:關於實驗教育學校建築使用類別問題,同意通過。
- 黃國書委員提案3:關於實驗教育機構學費收入免稅標準問題,同意通過。
- 鄭天財等委員提案4:關於台東縣政府廢併原住民重點學校問題,同意通過。
- 許智傑委員提案5:關於足協網路售票規劃問題,修正為「教育部應積極輔導中華民國足協儘速完成世界盃及同等級足球賽事之網路售(索)票票務規劃並執行」,修正通過。
- 許智傑委員提案6:關於大專弱勢助學服務學習壓榨學生勞動力問題,修正為「鑒於各大學實施大專弱勢助學計畫對受協助之低收入戶學生要求服務學習,各校常以此作為壓榨學生勞動力巧門」,修正通過。
- 許智傑委員提案7:關於黑箱課綱爭議,修正為「第一、建請教育部撤回前述之微調課綱,並重新召開會議,訂定廣納基層教師意見且符合程序正義之課程綱要」,修正通過。
- 陳亭妃委員提案8:關於統測檢討報告行政疏失與究責問題,同意通過。
- 本次審查報告擬具後,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時由陳亭妃召集委員補充說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45501
- 卷/期/冊
- 104/55/1
- 發布日期
- 2015-06-25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