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台灣運動」公聽會:聚焦稅制改革、資金與人才吸引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09-24
財政委員會舉行「投資台灣運動」公聽會,旨在檢討台灣投資環境,探討如何透過政策、法規與稅制改革,以應對國際經濟挑戰、中國紅色供應鏈崛起及國內經濟動能不足等問題。會議廣泛聽取學者專家、業界及政府機關代表的意見,主要圍繞證所稅、股利所得稅、營業稅等稅制改革、海外資金回流誘因、產業創新條例修正以及促參法等議題,並要求相關部會加速研議與修法。
討論事項一
「投資台灣運動」公聽會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旨在全面檢討台灣的投資環境,探討如何透過政策制度、法規稅制及實務執行等多面向改革,以提振國內經濟成長動能、吸引資金與人才,並應對國際經濟下行及紅色供應鏈等挑戰。
- 會議聚焦於稅制改革(如證所稅、股利所得稅、營業稅)、鼓勵併購與私募股權基金發展、吸引台商回流與海外資金、以及加速產業創新條例與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PPP)的修訂,以營造有利的投資環境。
相關爭議
- 證所稅存廢與影響:業界普遍認為證所稅導致股市動能萎縮、企業籌資困難、資金外流,呼籲儘速修法取消;金管會與財政部則尋求共識,金管會支持國民黨黨版,財政部則強調需考量稅收、公平性及股市發展。
- 股利所得稅率與內外資公平性:業界認為台灣股利所得併入綜所稅課徵導致稅率高達50%以上,遠高於鄰近國家,造成資金外流,建議比照外資採分離課稅20%;財政部則擔憂分離課稅將加劇貧富差距,並導致稅收減少300億元。
- 營業稅調升:業界建議適當提高加值型營業稅從5%至7.5%以增加稅收;財政部則對此持保留態度,擔憂調高營業稅會導致物價上漲,影響經濟成長。
- 海外資金回流與租稅特赦:業界建議政府實施租稅特赦,吸引海外資金回流,並承諾不追查過往稅務問題;財政部則表示現行稅捐稽徵法已有自動申報補稅免罰規定,擔憂特別租稅特赦會增加逃漏稅誘因,對誠實納稅人不公。
- 不動產稅制與信用管制:不動產公會建議解除選擇性信用管制、檢討降低房屋稅率以提振房市;金管會表示信用管制屬央行權責,財政部則指出房屋稅率調整屬地方政府權責,且台北市稅基調整符合法規。
- 併購基金效益與法規限制:黃齊元質疑國發會200億元併購基金的效益,認為審批流程繁瑣且由不具併購專業的創投協助不實際,強調關鍵在法令鬆綁;金管會則澄清部分PE限制已放寬,賺錢企業私募僅限策略性投資人。
- 人才流失與獎勵機制:業界普遍反映台灣高薪資所得稅率(45%)導致人才外流,建議參考鄰近國家採分離課稅20%並改善獎酬股票制度;財政部則表示產創條例已研擬5年緩課所得稅等獎勵措施,但薪資所得分離課稅會加劇貧富差距。
立法委員發言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強調台灣經濟面臨嚴峻挑戰,應從政策、法規、稅制等多面向檢討投資環境。
- 關切國發會併購基金效益及台商回流實際情況與障礙,要求經濟部提供資料。
- 要求財政部加速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促參法)修正,並研究營業稅調整及內外資股利課稅一致性。
- 呼籲政府應合於人性、有效率地課稅,避免顧此失彼,並關注房地產稅制合理性。
- 關心台積電中科園區開工、桃園機場跑道延誤、南港展覽館擴建進度等具體投資障礙。
相關人員回應
黃齊元 創會理事長 台灣併購與私募股權協會
- 台灣企業需轉型升級,應學習併購、私募股權基金等新金融手段,並以併購作為核心策略。
- 台灣併購面臨缺乏綜效、法令對私募股權基金不友善、外資對台興趣次要等挑戰。
- 國發會200億元併購基金由創投協助不實際,關鍵在法令鬆綁,特別是吸引外資。
- 資本市場需大幅改革,包括吸引外國企業來台上市、改變募資思維(重視軟體與IP),並修改換股法規以利併購外國公司。
- 台灣外資直接投資(FDI)僅37億美元,遠低於新加坡的637億美元,顯示台灣對外資吸引力不足。
陳進財 董事長 穩懋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 呼籲政府應先求增加所得,再談所得分配,不應以重稅打擊所得創造者與長期資金投資者。
- 台灣對股利所得課以重稅(近50%),遠高於鄰近國家零稅率或低稅率,導致長期資金外流。
- 高薪資所得稅率(45%)導致人才外流,建議比照鄰近國家採分離課稅20%。
- 建議開源節流、堅守財政紀律,並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實價課稅。
- 建議適當提高加值型營業稅率至7.5%,預計每年可增加1,000億元以上稅收。
- 建議取消證所稅,恢復以前千分之三證交稅(內含千分之一點五所得稅)。
- 建議股利所得比照外資採分離課稅20%,並取消兩稅合一,以簡化稽徵程序。
蔡宏明 副秘書長 全國工業總會
- 台灣經濟成長率持續下修,出口衰退,根本原因在於創新投資資源流失。
- 台灣對外投資金額是資金流入的5.3倍,金融帳過去20季流出2,000億美元,顯示投資環境不佳。
- 建議儘速完成證所稅修訂,取消對興櫃股票超過100張課稅的規定,以提升股市動能和企業籌資意願。
- 建議加速修正產業創新條例,增加人力培訓投資抵減、技術入股及員工獎酬股票5年緩徵所得稅。
- 建議政府應鼓勵台商回台投資,參考美國做法提供租稅誘因,並將海外獲利匯回與產業升級方案結合。
李亦秦 董事總經理 藍濤亞洲有限公司
- 台灣若要吸引投資,必須具備高效率、高自由度、高透明度等條件。
- 批評台灣行政效率低下,例如台北地下道建設耗時過長,而大陸基礎建設速度快。
- 建議稅制改革可考慮採17%的扁平稅率,簡化稅制,但認為政府「做不到」。
- 認為政府隨時可改變政策,缺乏契約精神,導致外資覺得台灣不值得投資。
- 建議多保留高工、高職,避免全部改制為大學,以培養實用人才。
- 肯定金管會在領導、突破、往前走的態度,與前任金管會相比有天壤之別。
李長庚 總經理 國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帳每年流出100億美元,顯示台灣缺乏足夠的金融商品吸引資金留在國內。
- 建議強化台灣本身的金融產品與金融人才,發展以國人為中心的理財平台。
- 台灣稅制導致人才外流,難以吸引優秀人才回台,呼籲政府思考如何留住人才。
- 批評四大基金管理費過低,無法吸引一流經營團隊,導致經理人自肥事件,建議採合理標而非最低標。
- 建議檢討月營收公告制度,因過於頻繁的公告易受操作,主要金融中心多採季報或半年報。
- 建議政府考慮實施租稅特赦,吸引海外鉅額資金回流,即使僅課徵部分稅款也勝於零稅收。
于俊明 秘書長 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 台灣經濟面臨內外皆冷、GDP「保1」窘境,政府應加速穩定經濟。
- 強調不動產景氣與整體經濟直接連動,不景氣將影響民間投資與消費,呼籲政府多加考量。
- 指出不動產交易量與新屋開工數大幅銳減,房市已成一灘死水,影響基礎勞工就業及政府稅收。
- 建議解除不動產選擇性信用管制,以恢復市場供需機制。
- 建議財政部檢討降低房屋稅率,統一將非自用住宅稅率從3.6%降為2.0%,避免地方政府猛爆式上漲。
- 建議鼓勵海外資金回流,參考自由經濟示範區條例草案第31條精神,提供稅賦減免。
曾銘宗 主任委員 金管會
- 澄清台灣對私募股權基金(PE)的限制已放寬,上市公司下市及管理收購已可行。
- 重申賺錢企業私募僅限引進策略性投資人,旨在保護現有股東權益。
- 呼籲立法院朝野儘快就證所稅修正案取得共識,以消除不確定因素,讓股市回歸基本面,並支持國民黨黨版。
- 認同金融產品創新不足,金管會已將今年定位為金融產品創新元年,並著手修正法規。
- 同意四大基金管理費太低問題,將再次向四大基金反映應採合理標,而非最低標。
- 表示月營收公告制度實施多年是為散戶提供即時透明資訊,將觀察是否有調整必要。
- 說明不動產信用管制屬中央銀行權責,金管會僅針對貸款集中度進行風險控管。
吳當傑 次長 財政部
- 說明營利事業境外投資盈餘課稅時點為決議分配時,而非資金匯回時,外界對此有誤解。
- 認同證所稅為股市不確定因素,財政部支持儘速尋求社會共識進行動態調整。
- 說明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促參法)已推動多年並有具體成效,目前已擬具修正條文,將增列PFI模式。
- 對提高營業稅率持保留態度,擔憂對物價及經濟成長造成影響。
- 反對股利所得改採分離課稅,因會使高所得者稅負減輕586億元,中低所得者稅負加重303億元,加劇貧富差距,並減少300億元稅收。
- 說明產創條例修正草案已包含研發投資抵減彈性選擇及員工獎酬股票5年緩課所得稅等措施。
- 對於租稅特赦持保留態度,認為稅捐稽徵法已有自動申報補稅免罰規定,特殊赦免恐增加逃漏稅誘因。
- 指出房屋稅率調整屬地方政府權責,台北市稅基調整符合法律規定,但會將業界心聲轉達地方政府。
- 強調外資股利所得採就源扣繳20%符合國際慣例,與內資併綜所稅課徵的差異是各國稅制與國情不同所致。
呂正華 副局長 經濟部工業局
- 「加強推動台商回台投資方案」已審定66家台商投資案件,預估投資總金額2,414億元,可增加4萬人就業。
- 實際落實投資金額約900億元,工業局會持續追蹤並排除投資障礙。
- 目前台商回台投資服務機制持續運作,由投資處負責,工業局協助排除障礙。
- 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已研提,包含延長研發投資抵減年限、技術入股與員工獎酬股票5年緩繳所得稅等重點。
相關後續
- 主席要求財政部加速促參法修正,希望能在1至2個月內送行政院審查。
- 主席要求財政部研究營業稅調整的合理性,並將物價指數納入考量。
- 主席要求財政部整體思考稅賦政策,確保內外資稅率一致,並檢討補充保費負擔。
- 主席要求經濟部提供台商回台投資報告,說明預期與實際投資差異、投資障礙及跨部會協商困難,並提供台商回台投資流程與規定。
- 主席要求經濟部提供南港展覽館擴建進度資料。
- 委員會將於公聽會後10日內,依出席者意見提出公聽會報告,送交全體委員及出席者參考。
- 公聽會結束後將立即成立專案工作小組,邀請跨黨派委員及專家學者共同參與規劃未來具體行動並展開進度。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46001
- 卷/期/冊
- 104/60/1
- 發布日期
- 2015-10-08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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