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審查客委會與海巡署業務:聚焦客語傳承、海防漏洞與預算爭議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5-09-30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上午主要聽取客家委員會業務報告,委員們就客語傳承成效、青年計畫、預算浮濫及客家經濟產值等提出質疑與建議。下午則邀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報告業務概況及預算解凍案,重點討論海域巡防成效、陸船越界問題、艦機組合進度及臺中港海巡基地興建預算爭議。會議最終因海巡署報告不實,預算解凍案擇期再審。
討論事項一
邀請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劉慶中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業務報告及質詢聚焦於客家委員會在客語傳承、青年培育、文化推廣及產業經濟發展等方面的施政成效與預算運用,特別關注各項計畫的實際效益與未來規劃。
- 會議深入探討客語生活化、家庭與社區連結的策略,以及如何將客家文化推向主流,並檢視馬總統客家政見的落實情況及客家文化園區的營運效益。
相關爭議
- 客語傳承成效不彰:委員質疑客語薪傳師計畫僅重認證人數,卻未有效落實於家庭及社區生活化,導致年輕世代客語能力偏低。
- 預算運用浮濫與效益:多位委員批評客委會預算過多,部分計畫(如築夢計畫、廣告宣傳)成效不佳或規劃突兀,未能有效提升客家經濟產值。
- 總統政見跳票:委員指出馬總統多項客家政見(如客家預算倍增、全國性客家電台、全球客家文化產業交流中心)未完全兌現,質疑其承諾的真實性與客委會的執行能力。
- 公事客語推動困境:行政院送審的客家基本法修正案將「公事語言」定義縮水,且實際執行成效(如公共場所客語服務)遠低於預期,連客委會內部會議亦不使用客語。
- 活動流於形式:委員認為部分客家文化活動(如桐花祭、地方協會活動)流於「大拜拜」形式,未能深化文化內涵或帶動實質產業發展。
- 缺乏策略性與企圖心:委員批評客委會施政缺乏整體章法、長期規劃及將客家文化推向主流的企圖心,僅追求表面數字而非紮根工作。
- 客語腔調差異:主席提及客語不同腔調可能影響溝通,建議未來主委遴選應考量此能力。
立法委員發言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質疑桐花祭等活動流於形式,未能深化客家文化或創造產值,應引導地方政府持續經營。
- 建議將客家微電影在機場播放以提升國際能見度,並要求客家園區加強與地方政府合作,提升使用率。
- 認為客委會應多用心,在不增加預算下提升效益。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批評「築夢計畫」成效不佳,質疑其停辦與「蒲公英行動計畫」突然增加的邏輯性,認為預算編列毫無章法。
- 質疑「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實施計畫」將預算集中在客語普及區,未能有效推廣至客語不普及地區。
- 認為客委會補助計畫審查不嚴謹,導致年輕人以「築夢計畫」名義出國旅遊,造成相對剝奪感。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客委會花費300多萬元刊登廣告宣傳尚未完成的「客庄區域產經整合計畫」,認為是預算浮濫。
- 指出客家產業經濟產值(每年約17.37億)遠低於馬總統「黃金10年」承諾的275億或335億,達成率僅6.32%。
- 批評客委會投入經費與收益不成比例,且政績廣告多為遮掩未達標事實。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強調客委會應專注文化紮根而非追求數字政績,批評客語薪傳師計畫放寬標準,忽略家庭與社區的客語生活化。
- 指出客語家庭中親子使用客語對話比例極低,建議母語教學應列為必修課,並借鏡紐西蘭毛利語沉浸式教學經驗。
- 批評客委會補助的文化活動缺乏實質客家文化內容與傳承意義。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客委會報告馬總統客家政見兌現率達90%與事實不符,指出多項政見(如客家預算倍增、全國客家電台、客家發展基金會)未落實或縮水。
- 批評「公事語言」推動成效不彰,公共領域客語服務比例低,且客家基本法相關修法未提出。
- 質疑客委會內部會議不使用客語,要求主委在卸任前展示客委會開會使用客語的情況。
- 關切客語認證報名人數雖達標但實際效益有限,呼籲主委重視客語傳承的實質問題。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質疑主委未以客語進行業務報告,強調客語在公共場合發聲的重要性。
- 呼籲將國中母語教學列為必修,並從十二年國教延伸至高中,以補救客語傳承困境。
- 質疑客語生活學校計畫成效評估標準,指出年輕世代客語聽說能力及族群認同比例偏低。
- 建議客家卡通可在公視或卡通台穿插播出,並推動客語文字化工作以利傳承。
- 建議將「客家」的「客」字改為「哈」字,以消除「客人」的先入為主印象。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肯定委員們對客家事務的關心,強調施政應重視「質」而非「量」,預算編列不應追求數字好看。
- 建議客委會應將石虎保育及無毒生產環境營造納入預算,特別關照苗栗客庄的生態環境保護。
- 呼籲客委會加強六堆地區的歷史人物誌研究及抗日史料整理,提升客家人的光榮感。
- 建議加強與國外客家學術研究團體聯繫,並提高國際參與的層級,主委應親自出席國際會議。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批評客委會缺乏客家美食的正式統計資料與國際行銷,建議仿效台北牛肉麵節模式推動客家菜比賽。
- 建議客家菜應調整為「三低一高」(低鹽、低糖、低油、高纖維),以符合現代健康飲食趨勢。
- 強調客家文化應從精神到實體、歷史到國際,有主題、系統性、持續性地推動,將文化資產化、產業化。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肯定「蒲公英行動計畫」的青年志工服務模式,認為其獨特性在於結合在地關懷與國際參與。
- 強調客語傳承是客委會最重要的工作,應集中有限資源,活潑化推動,並建議客家電視台多拍攝純客語影視作品。
- 建議客委會編列獎勵措施,鼓勵客屬團體在會議中全程使用客家話,以提升客語能見度與使用率。
- 認同客語傳承需從學校、家庭、社會等多面向著手,並提供補助作為誘因。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批評客委會施政「要死不活」,缺乏將客家文化推向主流的企圖心與突破性作為。
- 指出客家電視台獲金鐘獎最佳女主角是推廣客家文化的好機會,但客委會未劍及履及採取具體宣傳措施。
- 質疑客委會「培育客家青年,獎勵青創圓夢」計畫輔導創業人數過少,與投入預算不成比例。
- 批評六堆客家文化園區從BOT轉為自營後,人潮及周邊文創商品規劃仍未達預期,且免費門票只收停車費,未能有效經營。
相關人員回應
劉慶中 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客委會施政重點涵蓋青年培育、語言教育、文化傳承、產業經濟、生活環境、傳播行銷、海外事務及園區燈塔計畫。
- 解釋「築夢計畫」將轉型為以團體、小組為主,強調青年應從在地關懷到國際參與。
- 說明「蒲公英行動計畫」旨在籌組5人小組到客家發展重點區進行7種服務,並將評估成效。
- 承認「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實施計畫」成效評估正在進行,並解釋在客語區推廣是為服務聽不懂國語的老人家。
- 解釋廣告宣傳旨在讓社會大眾了解客委會的施政成果,並非僅為消化預算,但會檢討廣告效益。
- 坦承客家經濟產值未包含客庄十二大節慶等部分,將加強效益評估。
- 說明客語薪傳已與地方政府合作,希望母語學習回歸家庭,並嘗試沉浸式教學及課後學習。
- 表示客委會積極推動客語必修,曾發函教育部並進行國中意見調查,但推動有難度。
- 說明客委會正在編輯客家辭彙並轉為行動版教材,已在網路上線,書面資料可提供。
- 說明客家發展基金會正在籌備中,行政院已同意編列固定基金及初期運作經費。
游進忠 客家委員會傳播行銷處處長
- 回應客委會不會主動主導客家電視台的作為,但會溝通,客台戲劇節目已在公視及行動載具播出,將再溝通後續推廣事宜。
- 表示會建議客台專訪金鐘獎得主朱芷瑩學習客語歷程,以融入各面向推廣客語。
鍾萬梅 客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認同苗栗石虎是保育類動物,客委會在生活環境營造預算中已有編列,未來會加強注意保育類動物。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客委會將檢討客庄區域產經整合計畫廣告預算使用效益,並重新思考客語傳承與產業發展的落實方式。
- 客委會將加強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動客語沉浸式教學,並檢討客語認證預算配置,朝向向下紮根。
- 客委會將研究將客屬團體會議全程使用客語納入補助指標。
- 客委會將研究六堆客家文化園區的經營模式,並加強六堆歷史人物誌及抗日史料研究。
- 客委會將提供發給教育部的函件及客語辭彙書面資料供委員參考。
- 客委會承諾在明年的預算編列中特別關照苗栗石虎的保護及無毒生產環境營造。
討論事項二
邀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王崇儀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處理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為海洋巡防總局104年度「海洋巡防業務」預算繼續凍結1,000萬元,俟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海岸巡防署的業務概況,包括防制走私偷渡、海域巡護、海難搜救、海洋事務推廣及編裝建設,並特別針對海洋巡防總局104年度1,000萬元預算凍結案進行審查。
- 質詢重點聚焦於中國大陸漁船越界盜砂捕魚問題的執法成效、海巡署艦機組合的實際進度與政策轉變、以及「霧隱號」事件所暴露的海防漏洞與紀律問題,同時也討論了臺中港海巡基地工程預算先行決標的合法性。
相關爭議
- 大陸漁船越界問題:委員質疑海巡署雖加強取締,但越界捕魚及盜砂情形仍頻繁,質疑執法成效及兩岸協商機制未根本解決問題。
- 「霧隱號」事件:小型遊艇「霧隱號」輕易進入台灣海域並擱淺3天未被發現,暴露海巡署雷達監控、岸際巡邏及內部通報的嚴重疏失與紀律問題。
- 艦載直升機政策轉變:海巡署報告指「尚無艦載直升機需求」,與馬總統指示方向不符,委員質疑其專業性及與空勤總隊的整合問題。
- 臺中港海巡基地工程:委員質疑海巡署在預算未經立法院同意前,先行決標並與廠商簽約,違反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構成「偷跑」行為。
- 越界盜砂裁罰漏洞:委員指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提高罰金後,因刑事優先原則,導致越界盜砂案件實際罰金過低(如「順興887號」案),未能有效遏阻。
- 海巡署人員訓練與士氣:委員普遍認為海巡署人員專業訓練不足,且組織改造可能影響士氣,特別是海洋保育署成立後的人才招募與職掌銜接問題。
- 預算凍結與解凍:委員對海巡署報告內容的真實性與全面性提出質疑,導致原定預算解凍案無法處理。
立法委員發言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質詢大陸漁船大批入侵金門海域的動機,並建議透過兩岸談判機制從根本解決越界問題,而非僅依賴強制手段。
- 肯定海巡署加重罰則與留置調查的嚇阻效果,但仍關切越界問題頻傳,希望持續下降,並支持預算解凍以發揮戰力。
- 要求海巡署實地展示艦機合一訓練成果,確保戰力發揮。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嚴厲批評海巡署報告「尚無艦載直升機需求」的說法,認為與總統指示及國際潮流相悖,質疑其專業性。
- 揭露「霧隱號」事件中雷達誤判、岸巡失職及3天後才發現擱淺的離譜錯誤,質疑海巡署螺絲鬆脫,門戶洞開,要求署長負責。
- 認為海巡署與空勤總隊無法配合是艦載直升機政策停滯的主因,並諷刺馬總統的決策為「頭腦壞掉」。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署報告的數據顯示裁罰艘數、總額及扣留艘數均大幅減少,卻稱成效良好,認為解釋為「嚇跑陸船」不符實際。
- 指出「閩龍漁61895」被驅離9次仍持續越界,「霧隱號」因擱淺才被發現,證明中國漁船並未因海巡手段改變而減少越界頻率。
- 追問是否有高層指示對中國漁船「不要抓那麼緊」,要求署長明確表態,並質疑兩岸協商機制多年來未處理此問題。
- 認為護漁成效不佳的原因若非海巡署執行不力,就是有政策指示,並非中國漁船技術高明。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署關於「霧隱號」事件的書面報告與口頭報告不一致,認為報告試圖遮掩漁民帶人報案的事實,而非大陸人士自行報案。
- 批評海巡署對「霧隱號」這艘可疑船隻在富貴角外海被攔檢後,未進行追蹤,顯示紀律渙散、訓練不足。
- 指出報告將「霧隱號」擱淺地點稱為「死角」是推卸責任,實為勤務怠惰,認為懲處過輕,不接受報告,要求重新提出。
- 宣示海巡署預算解凍案將不予處理,直至提交真實報告。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越界盜砂案件雖有裁罰金額,但因刑事優先原則,實際罰金過低(如「順興887號」案僅罰125萬元),未能有效遏阻。
- 指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提高罰金形同白修,因海巡署未充分運用行政罰則(如沒入船舶)對船舶所有人或營運人進行重罰。
- 批評海巡署將13件越界盜砂資料送交中國大陸後,對方卻未偵辦任何案件,質疑兩岸協商成效。
- 要求海巡署檢討執法漏洞,窮盡一切力量運用沒入和罰金等行政手段,而非推卸責任給司法機關或宣稱「研究中」。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建議海巡署加強同仁專業訓練,特別是涉及人民權益的法律依據,並要求提供漁業違規案件類型資料。
- 關切海洋委員會成立後,海洋保育署的人才招募與職掌銜接問題,認為海巡署現有海洋保育專長人員不足,應簽辦行政院協調各部會支援。
- 提醒海巡署未來將成為海洋委員會下屬單位,應提振員工士氣,並關注組織改造對海岸民族的衝擊。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署在臺中港海巡基地興建工程預算未經立法院同意前,先行決標並與廠商簽約(金額2,800萬元),違反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構成「偷跑」。
- 要求海巡署提供合約內容,並質疑此舉藐視立法院審查權,浪費公帑,要求檢討流程。
- 詢問海巡署執行「祥安3號專案」緝拿逃逸外勞的累計成效、裁罰金額及獎金制度,並質疑此業務是否屬於海巡署專責職掌的灰色地帶。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肯定海巡署在打擊海上犯罪的成效,但關切海巡署目前面臨的「缺人、缺油、缺認證」問題,特別是人員編現率不足及國際認證的挑戰。
- 強調海巡同仁工作壓力大,應關注其身心負荷,避免因小失大。
- 質疑聯合國秘書長海洋報告已有中文版,海巡署仍委託編譯的必要性,建議應聚焦於報告對施政的影響及海洋委員會的對應策略。
- 建議提高國際參與層級,由海洋委員會主委親自出席APEC海洋相關部長會議等國際場合。
- 持續關心電子海圖的自主建置與認證問題,建議海巡署在海洋委員會成立後,應積極銜接此業務,並重新思考海洋國家的定位。
相關人員回應
王崇儀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
- 說明今年大陸漁船大舉越界金門海域是因東北季風及黃魚豐收提早,已增派艦艇加強部署。
- 認同根本解決之道需透過兩岸制度化協商,但目前採取強制手段,如提高罰鍰、留置調查25天以上,已有效嚇阻越界陸船。
- 坦承「霧隱號」事件是海巡署的嚴重錯誤,包括新北艦未提高警覺、雷達誤判及岸際巡邏未落實,已懲處15人,並承諾絕不再發生。
- 解釋艦載直升機政策在跨部會討論後,結論為「只落艦不艦載」,因空勤總隊與海巡署隸屬不同單位整合有問題。
- 說明越界盜砂案件因刑事優先原則,導致行政罰無法執行,已與司法機關溝通,希望判緩起訴或緩刑,以利行政罰執行。
- 強調界線清楚,否認國台辦「兩岸一家人」說法,並承諾將追蹤送交中國大陸的13件盜砂案處理結果。
- 坦承海巡署面臨「缺人、缺油、缺認證」問題,人員編現率不足,油價下跌暫緩油料壓力,認證制度正在建立中。
- 表示將遵照委員指示,檢討「霧隱號」事件的死角及報案問題,並承諾重新提出報告。
- 說明海洋保育署規劃在海洋委員會成立一年內成立,將廣納人才,並與各部會協調職掌銜接。
- 承諾會後提供漁業違規案件類型資料及臺中港海巡基地工程合約供委員參考。
龔光宇 海洋巡防總局總局長
- 說明海巡署在人力不足下,艦艇勤務採取最低標執行,並調度維修人力支援,目前仍可滿足勤務需求。
- 表示今年油料因油價降低,到年底仍有20%餘裕。
- 說明船員認證制度已修正為由海巡機關自行發證,並建立訓練、測驗及發證機制,將參考海軍經驗。
- 坦承海巡同仁工作壓力大,需關注身心平衡,並將研究國際上對公務船員認證的承認問題。
蔡麗仙 海巡署後勤處處長
- 解釋臺中港海巡基地興建工程是跨年度計畫,設計與發包併案處理是為加速進度,但契約載明預算需經立法院同意才執行,不構成「偷跑」。
- 坦承此為首次將基礎設計與發包執行併入一個合約,旨在提升行政效率2至3個月。
相關後續
- 海巡署提供給委員的「霧隱號」事件報告不實,預算解凍案將擇期再審。
- 海巡署需重新提出「霧隱號」事件的檢討報告給內政委員會。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海巡署將檢討越界盜砂案件的裁罰漏洞,研究對船舶所有人或營運人運用行政罰則。
- 海巡署將提供臺中港海巡基地興建工程合約及工程會相關規定供委員參考。
- 海巡署將提供「祥安3號專案」歷年累計查獲外勞、非法業者及裁罰金額資料。
- 海巡署將持續追蹤送交中國大陸的13件盜砂案處理結果。
- 海巡署將研究將客屬團體會議全程使用客語納入補助指標。
- 海巡署將提供漁業違規案件類型資料。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46201
- 卷/期/冊
- 104/62/1
- 發布日期
- 2015-10-16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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